转岗人员培训教育规章制度
转岗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转岗人员的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转岗人员。
第三条转岗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确保员工生命安全;(二)全面覆盖,确保培训质量;(三)注重实效,提高培训效果;(四)持续改进,完善培训体系。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四条转岗人员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一)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二)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三)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四)事故案例分析及预防措施;(五)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知识;(六)心理健康及团队协作等方面的培训。
第五条培训内容应根据转岗人员的工作岗位和实际情况进行定制,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三章培训组织与实施第六条转岗人员安全培训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时间、地点、培训师、培训对象等。
第八条培训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二)具备丰富的安全生产实践经验;(三)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授课技巧。
第九条培训方式可采用以下形式:(一)集中授课;(二)现场教学;(三)案例分析;(四)实操演练;(五)网络培训等。
第十条转岗人员应按时参加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第四章培训考核第十一条培训结束后,应对转岗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包括理论考试、实操考核等。
第十二条考核不合格的转岗人员,应重新参加培训,直至考核合格。
第五章培训档案管理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转岗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考核结果等信息。
第十四条转岗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应妥善保管,便于查阅。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对积极参加培训、考核合格的转岗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六条对不参加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转岗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转岗人员班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转岗人员班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培训。
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培训内容:
1.班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岗位职责与岗位安全责任制;
2.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各岗位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危险源点的辨识与防范措施;
4.本岗位的典型违章行为、典型违章行为引发的事故案例;
5.紧急自救、互救知识、应急处置能力、逃生自救能力;
6.职业危害与个人安全防护等;
班组新进员工在经过车间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要进行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过考试合格的,方可上岗。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对于由其它单位调入的员工在经车间转岗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分配至班组的,按新进员工进行培训教育考试,方可上岗。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学校转岗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转岗教师的管理工作,保障转岗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因工作需要、教师个人意愿或其他原因需要转岗的教师。
第三条学校转岗教师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转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转岗条件与程序第四条转岗条件:1. 教师自愿申请或因工作需要、学校发展规划等原因提出转岗申请;2. 教师具备转岗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3. 教师所在岗位空缺或符合转岗岗位需求。
第五条转岗程序:1. 教师向所在部门提出转岗申请,并填写《学校教师转岗申请表》;2. 所在部门对申请教师进行初步审核,并报学校人力资源部门;3. 学校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教师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转岗名单;4. 学校领导审批转岗名单,并向全体教职工公示;5.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转岗教师签订转岗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三章转岗岗位与待遇第六条转岗岗位:1. 教师转岗后,应按照学校岗位设置和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2. 学校应充分考虑转岗教师的个人意愿和特长,合理安排转岗岗位。
第七条转岗待遇:1. 转岗教师在转岗期间,原岗位待遇不变;2. 转岗后,学校应按照转岗岗位的薪酬标准,对转岗教师进行工资调整;3. 转岗教师享有与原岗位同等的福利待遇。
第四章转岗教师管理第八条转岗教师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九条学校应加强对转岗教师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条学校应定期对转岗教师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转岗教师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监督与保障第十四条学校设立转岗教师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转岗教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保障。
第十五条转岗教师对转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向学校转岗教师管理监督小组反映。
转岗人员岗前培训制度(4篇)

转岗人员岗前培训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提高转岗人员的岗位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员工的全面发展,公司特制定此转岗人员岗前培训制度。
第二章转岗人员岗位需求分析与培训计划2.1 岗位需求分析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人力资源部将组织对转岗人员的岗位进行需求分析,确定岗位的职责和技能要求。
2.2 培训计划制定根据岗位需求分析的结果,人力资源部将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等具体安排。
第三章培训内容3.1 岗位基础知识转岗人员将接受相关岗位的基础知识培训,包括公司的组织结构、业务流程、产品知识、服务理念等内容。
3.2 技能培训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转岗人员将接受相关技能的培训,包括工作方法、技术操作、沟通协调、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能力培养。
3.3 专业培训针对特定岗位的要求,转岗人员将接受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以提高岗位综合素质和承担工作的能力。
第四章培训方式4.1 现场培训公司将组织专业培训师到现场进行培训,以现场实操的方式提高转岗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4.2 网络培训利用公司的内部网络资源,开展在线培训,为转岗人员提供灵活的学习方式,让学员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能接受培训。
4.3 外部培训根据培训计划的安排,转岗人员有时需要参加外部培训课程,以丰富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第五章培训考核与评估5.1 培训考核转岗人员在培训期间将接受相应的培训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等方式。
5.2 培训评估培训结束后,公司将进行培训效果的评估,以了解培训的实施效果和转岗人员的学习情况,为后续培训改进提供依据。
第六章培训资料和资源6.1 培训资料的准备人力资源部将准备相关的培训课程教材、参考书籍和学习资料,以便转岗人员进行学习和参考。
6.2 培训资源的管理公司将建立培训资源库,保障培训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利用,方便转岗人员随时获取所需的学习资源。
第七章培训后的跟踪与支持7.1 跟踪培训效果人力资源部将跟踪培训效果,了解转岗人员在新岗位上的适应情况和工作表现,及时提供支持和帮助。
转岗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细则通常由企业或组织的安监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牵头制定,具体由各业务部门参与制定 。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转岗的员工,包括新员工和已在职员工。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手册
手册内容
包括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措施以 及危险源辨识方法等。
制定部门
通常由各业务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安 监部门进行审核把关。
落实奖惩措施
确保奖励和惩罚措施的落实,维护公司制度的 权威性和公平性。
05 监督与考核
监督机制建立
01
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
负责转岗安全培训教育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培训过程中的规范性和有
效性。
02
定期开展内部审查
对转岗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方法、效果等进行审查,及时发现问题
并改进。
03
鼓励员工参与监督
鼓励员工对培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培训的持续
转岗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2023-11-05
目录
• 制度概述 • 培训内容与要求 • 培训计划与实施 • 培训保障与管理 • 监督与考核 • 相关文件与附件
01 制度概述
目的与意义
确保员工在转岗过程中充分了 解新岗位的安全要求和风险点 ,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减少因不熟悉新岗位安全操作 规程和风险点导致的安全事故 和职业伤害。
介绍多种安全意识教育方法,如宣传教育、案例分析、角色扮演 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水平。
安全意识教育效果评估
强调安全意识教育效果评估的重要性,了解员工的安全意识水平 和掌握程度,为后续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保障。
03 培训计划与实施
培训计划制定
01
02
03
制定依据
转岗人员岗前培训制度

转岗人员岗前培训制度
因业务发展需要,部分从业人员需进行转岗工作,为了使转岗人员适应新岗位,在新的岗位上发挥使用,特定岗前培训制度如下:
一、岗前培训的目标是使新上岗人员了解该岗位情况及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便于新上岗人员能更快胜任工作并遵守规定。
二、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岗位操作规程、规章制度、例检制度等。
三、新上岗人员先进行五至八天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公司领导及安全负责人是新上岗人员的实地训练负责人。
五、教育培训的重点在于实际操作技术的培训,教育培训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经验,并掌握相应的技能技术,必须与实地训练密切配合。
六、实地训练即在一位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尝试从事即将开展的工作。
指导者应协助受培训者完成工作,并随时指出注意事项和应改进的地方。
七、为有效达到岗前教育培训的目标,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上述教育培训计划,并严格予以实施。
厦门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卫生技术人员轮岗、转岗前培训制度

卫生技术人员轮岗、转岗前培训制度(试行)为加强我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轮岗、转岗前培训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员工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培养合格卫生人才,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对象(一)轮换工作岗位(从事原专业类别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二)转变工作岗位(从事原专业类别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部门轮岗、转岗人员岗前培训由医务部、护理部、组织人事科牵头,院属各科室共同配合完成。
三、培训时间转岗前培训时间由新科室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及本科实际情况进行安排;特殊情况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四、培训目标(一)熟悉医院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具备良好医德医风,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二)熟悉本学科、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发展方向并用以践行实际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专业思维能力,较熟练掌握本专业技能。
五、培训内容医院概况,医院管理制度,新岗位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操作常规等有关内容。
六、具体要求(一)医务部、护理部、组织人事科根据医院要求、新科室及员工具体情况制定轮转计划,具体安排每位培训学员的轮岗、转岗前培训;各科室根据承担的培训学员数,做好轮岗、转岗带教安排工作。
(二)带教人员负责具体指导培训期间的医德医风培训、医疗文书书写、护理文书书写、临床医疗实践、“三基”培训、劳动纪律及各项相关的学术活动。
带教人员应注意轮岗、转岗人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注重培养轮岗、转岗人员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
(三)带教医师应严格按照下达的轮岗、转岗前培训计划、培训标准和培训要求开展培训和考核工作,不得随意更改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
(四)培训人员指定对象依次为科室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或高年资职工。
(五)对所有职工的培训,都要强调从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入手,可采用岗位实践、脱产进修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和深化专业理论、实践能力。
转岗人员岗前培训制度范本(2篇)

转岗人员岗前培训制度范本一、培训目的和意义转岗人员岗前培训是为了帮助员工迅速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岗位职责,提升其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并确保其能够快速投入工作,达到岗位要求,从而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1.岗位要求和职责:转岗人员需了解新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目标等。
培训内容可以通过PPT、案例分析、讲解等方式进行。
2.专业知识和技能:根据转岗人员的具体岗位需求,确定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包括产品知识、操作技巧、质量标准等。
培训方式可以采用实地考察、实操训练、模拟操作等形式。
3.团队合作与沟通:转岗人员需要与新的团队成员进行协作和沟通,培养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团队协作原则、沟通技巧、冲突解决等方面。
培训方式可以通过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等方式进行。
4.工作安全与职业健康:转岗人员需要了解岗位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职业健康保护措施,提高安全意识和保护意识。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规章制度、安全事故案例、职业病预防等方面。
培训方式可以通过视频演示、案例讲解等方式进行。
5.其他相关培训:根据具体岗位需求和个人能力提升需求,进行其他相关培训,如领导力培养、沟通技巧等。
培训内容和方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三、培训时间和形式1.培训时间:根据转岗人员的具体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培训时间。
可以将培训安排在转岗前的数天或数周进行,以确保转岗人员能够充分掌握所需知识和技能,并进行实际操作和训练。
2.培训形式:根据培训内容和目标,灵活选择培训形式。
可以采用集中培训、现场培训、远程培训等形式,以满足不同转岗人员的需求。
四、培训评估和反馈1.培训评估:对转岗人员的培训进行评估,了解其培训效果和学习进展。
可以通过测试、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评估,从而及时发现和解决培训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培训质量。
2.培训反馈:对转岗人员进行培训后的反馈和辅导,帮助其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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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岗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为了保障公司从业人员具备从事本职工作所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的培训管理
二、定义转岗培训是指为转换工作岗位,使转岗人员掌握新岗位技术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取得新岗位上岗资格所进行的培训。
转岗培训的对象一般具有一定的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但转移的工作岗位与原工作岗位差别较大,需要进行全面的培训,以掌握新知识、新技能。
三、转岗培训要求
1、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2、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3、培训目的是加强转岗人员岗前培训工作,使之更快的融入到新的工作岗位,并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3、确定培训内容和方式:培训内容根据员工将要从事的岗位的具体要求,培训方式则根据培训内容和受训人数等因素确定。
4、实施培训:转岗培训与岗前培训在内容的差别是,转岗前培训更偏重专业知识、技能、管理实务的培训,授课人可根据岗位要求在培训计划表上增加培训内容。
5、考试、考核:培训结束后应对受培训者进行考试或考核,考试、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转岗培训教育内容:
1、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
2、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3、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
5、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培训教育管理
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
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2.企业应组织培训教育,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3.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4.企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
5.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6.企业应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二、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2.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包括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相关部门组织,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1.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2.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
3.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点项目施工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5.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四、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1.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公司安全教育(一级),由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组织,生产技术部协助,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公司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公司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公司的生产及非生产单位。
(2)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管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班组。
(3)班组级教育(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2.企业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五、其他人员培训教育
1.企业从业人员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应进行车间、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3.企业应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六、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七、应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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