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工艺装备管理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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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保证工艺装备的制造、验收、使用、和管理有序进行及工艺装备保持良好的受控状态,实现工艺装备的合理配置,满足工艺和产品质量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技术研究院工艺部开发的模具、夹具、检具的管理(手工模具、自制夹具不适用于本程序)。
3、职责
3.1工艺部负责工艺装备的开发、验证、验收、交付工作;负责工艺装备技术状态的确认及实物状态的管理及考核;负责工艺装备维护标准的制定;负责监督使用部门的使用状态、维护状态及考核。
4.1.3新项目工艺装备的开发按照公司总体项目开发需求和计划,工艺部进行开发。
4.1.4量产车型需要增加开发的工艺装备由使用或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经中心副总及总经理审批后,交工艺部开发。
4.2工艺装备的标识
4.2.1标识要求固定在工艺装备易于查看的部位,不得影响正常的操作和检测。
4.2.2 标识材料选用铝板,内容采用刻字方式,要清晰。
4.3.3.3需要报废的工艺装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工装开发部门确认,总经理审批后,办理报废手续。报废工艺装备应隔离存放,并做出红色标识,以免误用。
4.4工艺部负责不定期对工装的使用部门进行维护使用状态检查。
5、相关文件
5.1《焊装夹具预验收标准》
5.2《冲压模具验收标准》
5.3《检具验收检查报告单》
3.4财务部负责开发的工艺装备款项的支出,负责工艺装备报废、处理的监督、审核。
4、程序
4.1工艺装备开发
4.1.1工艺装备的设计依据:三维数据或图纸、工艺规程、有关工艺装备设计的技术标准。
4.1.2工艺装备结构设计尽量采用成熟的设计方案,使工艺装备设计具有继承性;尽可能采用标准结构和标准件;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力求结构简单;保证具有较好的加工工艺性和装配工艺性;调整和操作方便,生产效率高,安全可靠等。
4.3工艺装备验收与报废
4.3.1工装验收
4.3.1.1验收依据:按照《焊装夹具预验收标准》、《冲压模具验收标准》、《检具验收检查报告单》进行验收,有特殊要求的按照项目签订技术协议中的标准进行验收。
4.3.1.2验收部门:验收由项目负责部门组织,使用部门(车间)、设备动力部参加,在项目达到规定的验收条件情况下(合同或技术协议约定)开始进行验收。
5.4《工装点检基准书》
5.5《检测基准书》
5.6《车身硬点报告》
6、相关记录
6.1工艺装备使用培训记录单
6.2工艺装备验收表
6.3工艺装备问题整改单
6.4工艺装备维护保养记录表
6.5工艺装备停用报废申请单
4.3.1.4暂时停止使用的工艺装备,应及时防护后登记存放。
4.3.2工艺装备使用维护要求
4.3.2.1自主保全维护
自主保全以非基准类元件的清洁、润滑、紧固、保养,由工装的使用车间或部门按照下发的《工装点检基准书》,对要求点检维护的部位按照周期和要求进行维护保养。新增工艺装备需在工艺装备安装完成由使用部门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外协制造的工艺装备由外协厂商提供维护标准,使用部门执行。
4.3.2.2专业保全维护
专业保全以电气、气路、水路、动力部分为主,由设备动力部负责,按照规定定期点检。
4.3.2.3、技术标准维护
技术标准维护主要是当车身质量出现波动时由品技中心提供正确的问题检测分析报告(同类型不少于3份)和结果,上报工艺部,由工艺部负责对工装状态进行检测与调整。检查标准依据:《检测基准书》、《车身硬点报告》,使用检具、三坐标、卡尺、高度尺等测量仪器和工具进行检测。
4.3.1.3预验收流程:确定预验收时间 在制造厂按照标准逐一检查 列出不符合项开预验收会议 制造厂家整改 主要问题整改到位 工装进厂
4.3.1.4终验收流程:工装联调 与生产设备匹配完成确定终验收时间按照标准逐一检查 列出不符合项 开终验收会议 制造厂家整改
整改到位 终验收完成交付使用部门(车间)。
4.3.1.2操作人员应正确使用工艺装备,保持工艺装备的完好,做好日常保养清洁工作,夹具、检具方面任何部室和车间不得调整和拆卸工装的任一零部件;模具方面车间在进行拆卸维护后要按照定位点复位并紧固到位。
4.3.1.3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工艺装备损坏,不能保证工序质量要求时,应报告班组长或主管技术人员处理,并及时采取措施。
4.2.3 标识中内容包含:车型名称、需方单位名称、供方单位名称、制造日期、工装编号、名称、尺寸、重量(模具要区分上、下模重量)、工序名称、顶杆布置图(模具专用)及参数、坐标值。
4.3工艺装备使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维护
4.3.1工艺装备使用管理要求
4.3.1.1使用部门应建立在用工艺装备台帐,对工艺装备使用、维护进行管理。
3.2设备动力部为工艺装备能源供应的接口部门,负责工艺装备安装前、后的能源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工艺装备的动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负责工艺装备辅助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维护管理工作;参与工艺装备的预验收、终验收工作。
3.3使用部门为工艺装备的存放、使用、管理部门,负责工艺装备的日常管理;负责工艺装备使用中按照规定进行保养维护工作;参与工艺装备的预验收、终验收工作。
4.3.2验收内容及交付物
4.3.2.1工装图纸验收及其他技术性文件归口工艺部。
4.3.2.2工装的动态与静态项,具体内容见《验收标准》与《工装验收报告》。
4.3.2.3 工装的可操作性和安全性归使用部门和设备动力部验收,发现的问题由工装开发部门进行问题属性判定,参与验收的公司或部门执行。
4.3.2.4 转交使用部门输出物为《工装明细表》及实物,易损件清单及实物,《夹具操作说明书》,以及参与验收部门提出的其他输出物需求。对于验收具体内容结果出现异议的由开发部门进行判定。
4.3.3工艺装备的修理、报废
4.3.3.1对于修理和定期校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工艺装备,由工装开发部门负责处置。
4.3.3.2需要修理的工艺装备,由工装开发部门负责提出修理技术要求,使用部门负责安排修理。经过修理的工艺装备对于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由工艺部、品保部共同进行验证检验,合格后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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