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管
金融行业的监管机构及其职责

金融行业的监管机构及其职责金融行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经济稳定的重要作用。
然而,金融行业的发展也伴随着一系列的风险挑战,因此需要有相应的监管机构来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和公平性。
本文将介绍一些重要的金融监管机构,并探讨它们的职责和作用。
一、中央银行中央银行作为国家的货币当局,是金融体系的核心监管机构。
它的主要职责是维护货币的稳定、金融稳定和金融监管。
中央银行通过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控制货币供应量、利率水平和汇率波动,来维护经济的稳定。
此外,中央银行还扮演着金融监管的角色,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金融体系的安全和健康运行。
二、证券监管机构证券监管机构负责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和管理。
它的主要职责包括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平和透明、监督上市公司的运作和信息披露。
证券监管机构通常负责批准和监管证券发行、证券交易所的运行,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和处罚。
同时,它们还在市场发展过程中提供规则和指导,促进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三、银行监管机构银行监管机构专门负责对银行业的监管和管理。
它的职责包括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监督银行的合规性和风险管理。
银行监管机构通常制定并执行银行监管政策,对银行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并能够稳健经营。
在金融危机中,银行监管机构的角色变得尤为重要,它们需要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的金融风险,防止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四、保险监管机构保险监管机构负责监管和管理保险业务,以保护保险消费者的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保险监管机构的职责涵盖了保险公司的准入、资本金要求、产品审批和风险评估等方面。
它们还负责监督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产负债表和偿付能力,以确保保险业能够稳定运行且能够及时兑付保险赔款。
总之,金融行业的监管机构在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公平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央银行、证券监管机构、银行监管机构和保险监管机构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共同构建起一个完整的金融监管体系。
一文读懂中央银行与银监部门存款统计口径的差异 (1)

银行业金融机构同时受到中央银行与银监部门(银监会、银保监会或金监总局)的管理!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讲究逆周期调节,以维护宏观金融稳定;而银监部门侧重于微观金融机构的监管,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具有顺周期属性。
两部门出于各自职能的需要,都有一套独立的存款统计口径。
央行的统计口径主要反映在《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收支表》,这里的金融机构分为三类:1、央行自身,即中国人民银行;2、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3、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
其实,存款类金融机构都属于银行业,也分为三类:1、银行: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2、信用社:城市信用合作社(含联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含联社);3、财务公司。
中央银行也属于存款类金融机构,但由于其地位十分重要,通常都会单列。
非存款类金融机构不都属于银行业、还有证券业和保险业。
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理财公司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
存款类金融机构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中的一个,否则就是非存款金融机构:1、可以接受公众存款。
2、资金主要来源于存款。
存款类金融机构需要交存法定存款保证金。
此外,还有两种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也有存款业务,需要交存相应的法定存款准备金。
1、金融租赁公司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属于保证金存款。
2、汽车金融公司有两项存款业务:接受股东及其所在集团母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接受汽车经销商和售后服务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
以上两类金融机构开展的存款业务属于特定客户的契约型存款,而非来自公众的自愿存款,并且占资金来源的比例较低,因此未被划入存款类金融机构。
除了流通中的现金M0,其他人民币都以存款的形式在中央银行的结算系统内流动,可以分为境内存款和境外存款两大类。
其中,境内存款是主要部分,按照客户性质可以分为5类,统称各项存款,俗称一般性存款。
1、住户存款住户是国民经济核算中使用的概念,包括自然人与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无法归属于企业部门的经营单位。
人民银行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人民银行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在如今全球金融市场高度复杂和相互关联的背景下,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变得愈发凸显。
作为中国的中央银行,人民银行起到了维护金融稳定和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角色。
在近年来,随着金融体系的不断发展和金融创新的广泛应用,人民银行加强金融监管已经成为一项迫切的任务。
本文将探讨人民银行加强金融监管的措施和其对金融风险防范的影响。
一、完善金融监管框架为了更好地应对金融风险,人民银行不断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框架。
首先,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
人民银行制定了一系列监管政策,增加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评估和监控力度,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
其次,建立金融风险评估和监测体系。
人民银行完善了金融风险评估和监测手段,通过对金融市场和机构的风险状况进行定期分析,及时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此外,人民银行还加强了跨境金融监管,以应对跨国金融风险的传播。
二、加强金融创新监管随着金融科技的迅速发展和创新的不断涌现,金融创新对金融体系的冲击也越来越大。
人民银行加强对金融创新的监管,既促进金融创新的稳健发展,又防范金融创新的潜在风险。
一方面,人民银行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引导金融创新朝着符合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方向发展,支持技术创新和业务模式创新。
另一方面,人民银行设立了专门的金融科技监管部门,加强对金融科技企业的监管,确保其运营符合法规要求,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三、加强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金融风险的防范是金融监管的核心任务之一。
人民银行加强风险防范的手段和能力,通过制定风险防控政策和提供风险防控工具,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人民银行还建立了风险应急处置机制,一旦金融风险出现,能够及时采取措施遏制风险扩散,减轻金融危机的影响。
此外,人民银行还加强了与其他监管机构的合作,形成金融监管的合力。
四、强化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金融市场的全球化发展使得金融监管面临着跨国界的挑战。
人民银行积极主动参与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加强与国际监管机构的沟通和协作,互通信息、分享经验,共同应对全球金融风险。
中国现行金融监管的基本框架

中国现行金融监管的基本框架
金融监管是指中央银行、金融管理局、证券监管机构、保险监管机构等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实施监管的工作。
中国现行金融监管的基本框架如下:
1. 中央银行金融监管:中央银行作为国家金融监管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2. 金融管理局金融监管:金融管理局负责规范金融机构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3. 证券监管机构金融监管:证券监管机构负责监管证券市场,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4. 保险监管机构金融监管:保险监管机构负责监管保险业,规范保险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5. 其他监管机构金融监管:中国还有其他一些监管机构,如金融交易所、金融机构自律组织等,负责监管相关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行为。
中国金融监管机构之间职责分工明确,协作配合密切,共同维护金融稳定和市场环境。
同时,中国金融监管也坚持开放、透明、公正的原则,加强与国际监管机构的合作,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中央银行金融监管的内容

中央银行金融监管的内容中央银行金融监管是指中央银行在金融系统中扮演的监管角色。
作为国家金融体系的核心机构,中央银行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并监管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运营。
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责包括三个方面:监管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维护金融市场的功能和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首先,中央银行通过监管措施保障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目的是防范金融风险并减少金融危机的发生。
它监督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确保它们符合合规要求并有足够的资本充足率,以应对风险并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其次,中央银行通过监管金融市场的功能和秩序来促进金融市场的有效运作。
它监控市场交易活动,防范金融市场操纵、垄断和欺诈现象的发生。
中央银行还提供支付和结算系统的监管,确保这些系统的安全性和高效性,促进金融市场的流动性。
最后,中央银行也致力于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它制定和推行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金融产品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向公众提供信任和保障。
中央银行还设立机构,例如金融消费者保护局,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教育和咨询,并解决金融争议和投诉。
中央银行金融监管对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它不仅关注金融机构的健康运营,也注重保护金融市场秩序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通过及时监管和制定有效的政策保证了金融系统的稳定性,防范了金融风险的传播和蔓延。
然而,中央银行金融监管也面临一些挑战。
金融创新和技术进步不断改变着金融行业的格局和运营方式,使监管任务更加复杂。
此外,金融市场的全球化和互联网的普及增加了跨境监管的难度。
因此,中央银行需要不断提高监管手段和能力,以适应日益复杂的金融环境。
综上所述,中央银行金融监管是确保金融体系稳定运行的重要一环,它通过监督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促进了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尽管面临一些挑战,中央银行金融监管在不断提高监管手段和能力的同时,持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第十二章中央银行金融监管的内容

2、中央银行管理外债的方法:
(1)制定外债规划; (2)对外在实行事前审批; (3)对外债实行事后监测
3、央银行对外债监管使用警戒指标 (1)总债务与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不大于 50%; (2)短期债务占总债务的比例不大于 25%; (3)外汇储备占总债务的比例应不小于 20%; (4)债务率应不大于100% (5)偿债率应不大于25% (6)债务余额的增大应不大于国民生产 总值的增大。
内容: 1、对货币市场的监管 货币市场是交易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市场,包 括对票据市场的监管、对同业拆借市场、 对国库券市场、对大额存单市场和有价证 券回购市场的监管。
对票据市场的监管:
(1)使用国家票据的规定; (2)使用票据的程序及管理;
对同业拆借市场的监管原则:(1)协调自愿、 平等互利、自主成交。(2)短期使用。 (3)按期归还。
第三节 中央银行对涉外金融活动的 监管
一、对外资银行的监管
外资银行也叫外国银行,是从东道国的角度, 对设立在该国的跨国银行的统称。一般由 分行、附属机构、联营机构和代表办事处 四种形式。
各国对外资银行的监管主要内容如下: 1、开业管理; 2、资本管理; 3、业务经营管理; 4、机构苏联及地域的限制; 5、准备金和保证制度; 6、利率限制; 7、对外资银行的税收管制; 8、日常监管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方法 分为非现场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督检查法。
现场监督:由金融监管当局派出检查小组, 到各金融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将那些在非 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不定期 现场检查监督的重点。
非现场监督检查:通过对金融机构的财务报 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 表和现金流量分析表等)的分析及其他有 关情况的稽核来实现金融尽管的方法。
金融市场监管机构职责分析解读不同监管机构的职能

金融市场监管机构职责分析解读不同监管机构的职能金融市场监管机构是各国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监督和规范金融市场的运作,以确保金融市场的公平、透明和稳定。
不同的监管机构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和职能,下面将对其中几个常见的金融市场监管机构进行分析解读。
一、中央银行中央银行是一国金融体系中的核心机构,主要负责货币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以及货币供给的管理。
中央银行通常具有独立性,旨在维护货币的稳定和金融系统的健康发展。
其职责包括:1. 货币政策制定与执行:中央银行通过制定货币政策,调控货币供求关系,维持物价稳定和经济增长。
2. 外汇储备管理:中央银行负责管理国家的外汇储备,以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和汇率稳定。
3. 金融机构监管:中央银行通过监管金融机构,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金融体系的安全。
二、证券监管机构证券监管机构是负责监督和管理证券市场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包括:1. 发行监管:证券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审核公司的发行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透明和真实性。
2. 交易监管:证券监管机构监督和管理证券市场的交易活动,维护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3. 投资者保护:证券监管机构负责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不受侵害。
三、银行监管机构银行监管机构是负责监管和管理银行业务的机构,其职责包括:1. 银行许可和监督:银行监管机构负责对银行进行许可和监督,确保银行合规经营,风险可控。
2. 风险管理和监测:银行监管机构负责监测银行业务风险,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和应对风险。
3. 存款保险:一些国家设立了存款保险机构,由银行监管机构管理,保障存款人的权益。
总结起来,不同的金融市场监管机构在金融体系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分别从不同的角度保障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中央银行维护货币稳定和金融体系安全,证券监管机构保障证券市场的公平和透明,银行监管机构管理和监督银行业务,保障存款人的权益。
这些监管机构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共同构建一个稳定、透明、公平的金融市场。
金融监管体系的构成

金融监管体系的构成
金融监管体系是一个由国家相关机构组成的体系,其主要目的是监督和管理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运作,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金融监管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中央银行:中央银行是金融监管体系的核心机构,其主要职
责是监督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运作,并为金融市场提供稳定的货币政策。
2. 证券监管机构:证券监管机构主要负责监督证券市场中的交
易和投资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和透明度。
3. 保险监管机构:保险监管机构主要负责监督保险公司的运作
和资本充足性,以确保保险市场的健康和稳定。
4. 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是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
要职责是协助政府和金融机构进行财政管理和监管。
5. 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也是金融监管体系的一部分,其主要职
责是协助中央政府和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和管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综上所述,金融监管体系的构成是多个机构的合作和协调,为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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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金融租赁公司业务经营范围的规定;
(3)对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督管理。
四、财务公司的监管
★在我国,财务公司是与企业集团紧密联系 在一起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它立足于企业 集团,服务于企业集团。
★财务公司必须接受集团和银监会的监管。
★2004年修定的对财务公司的监管,主要有 以下几项:
我国的情况:
★1986年4月1日我国邮政部门恢复开办邮政储
蓄业务,邮政储蓄机构是以个人服务为对象, 主要经办储蓄和个人汇兑等业务,不经办贷 款、投资等业务。
★2003年8月对邮政储蓄转存办法进行改革,
2005年7月国家决定对邮政体制进行改革, 成立邮政储蓄银行作为独立的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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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投资公司的财务管理可分为:出纳管理、资 金管理、财产管理等三方面
3.对金融信托业的风险管理
(1)完善金融信托立法;
(2)加强金融信托公司的内部管理;
(3)银监会对信托投资公司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 题,有权质询信托投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并责 令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改正。
第二节 合作金融机构的监管
2.对金融信托业务监管 (1)资本金管理;(2)提缴存款准备金管理; (3)财务报表管理;(4)业务范围管理。
信托投资公司业务监管 –根据信托公司的业务特点,设计了新的风 险监管指标。包括:规定了信托资金总额的 最高比例,存放银行和购买政府债券的最低 比例,投资于股票、公司债券和不动产总额 的最高比例,以及单项投资的最高比例等指 标。
★金融信托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对受托人有特定的要求。 2.具有金融和财产管理的双重职能。
3.金融信托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通过签订 信托合同,以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4.受托人对信托财产运用风险仅负有限责 任。
5.金融信托是金融信托机构以营利为目的 而开办的一项金融业务。
(二)我国金融信托业的发展
★信托业在我国产生较早,但在新中国建立之前, 发展程度并不高。
英国是信托业发展最早的国家之一。
2. 美国对金融信托业的监管
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机构设置监管; (2)业务经营管理; (3)监督与检查制度。
3.日本对金融信托业的监管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信托机构设置的监管; (2)业务经营的管理; (3)监督与检查制度。
三、我国对金融信托业的监管
(二)对于设立外资金融机构的组织形式各。 国有不同的要求
(三)在批准外国银行进入本国开设分行时, 大部分国家都要求该行的总行以法律或其他明 确的形式保证对其分行负责和支持。
二、外资金融机构业务的监管
(一)业务范围管理 (二)存款业务的限制 (三)贷款业务的限制 (四)再贴现便利的限制 (五)利率的限制 (六)税收限制 (七)日常的监督和管理
(1)对财务公司的基本性质和功能的监管; (2)对财务公司业务范围的监管;
(3)对财务公司的监督管理与风险控制。
五、典当行的监管
(一)典当行的发展及其基本特征
★古老的典当是以收取衣物、首饰等物产作 质押,向抵押者放贷机构。
★现代典当是指以实物质押形式为企业或个 人提供临时性贷款的融资活动,是一种特 殊的质押借贷行为。
第四节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监管
一、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特征及其职能 二、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监管体制 三、政策性金融机构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特征及其职能
(一)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含义及其特征
★含义:
所谓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那些多由政府创 立、参股或保证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 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 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 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 行宏观经济管理工具的金融机构。
第十五章 中央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管
第一节 信托机构的监管
一、金融信托业的特征及其发展 二、国外一些国家对金融信托业的监管 三、我国对金融信托业的监管
一、金融信托业的特征及其发展
(一)金融信托的含义及其特征
金融信托完全是一种金融行为,它是 指金融资产的所有者为了达到更好地运用 和增值其资财的目的,委托金融信托经营 机构代为管理、运用或处理的法律行为。
★中国信托业自1979年恢复至今,历经了 从繁荣到衰弱的急剧变迁。
★对金融信托业的监管主要包括: 1.对金融信托机构的监管 (1)审批原则与条件; (2)变更与终止
中国信托机构设立的条件 有健全的公司章程及合格的出资人,具
有法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具有合格 的金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具有健全的 组织机构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符合要求 的营业场所和其他设施。
外资银行:总行在东道国境内的外 国资本的银行。
外国银行分行:外国银行在东道国 境内的分行。
合资银行:外国的金融机构同东道 国的金融机构在东道国境内合资经 营的银行。
一、外资金融机构设立的监管
★世界各国对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都有一些 特殊规定,这些规定通常包括以下3个方面:
(一)申请开业的外资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
★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业务主要是为大型机电成套设 备进出口提供买方和卖方信贷,为中国银行的成 套机电产品出口信贷办理贴息及出口信用担保。
二、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监管体制
根据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特征及职能,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需要由政府和 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监管机构共同进行。
(一)政府对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监管
一、合作金融的发展及其特征 二、合作金融的监管
一、合作金融的发展及其特征
(一)合作制与合作金融
★合作金融的产生与发展是商品经济发展的 客观要求。
★现代意义上的合作金融出现于19世纪中叶, 首先在欧洲兴盛起来,并形成了信用合作 运动。
★合作金融是按合作制原则组建起来的一种 金融组织形式。
(二)我国合作金融的发展及其改革
1. 一般职能
一般职能指政策性金融机构所具有的与一般银 行相类似或相同的职能,即银行的信用中介职能。
2. 特有职能 (1)引导性职能; (3)服务性职能。
(2)补充性职能;
(三)我国政策性银行的建立
★我国的政策性银行成立于1994年,但在 此之前,政策性金融机构早已存在。
★1994年中国组建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 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3家政策 性银行。
(二)对典当行的监管内容
1.设立典当行的基本条件; 2.对典当行的审批; 3.对典当行经营范围的监管。
六、邮政储蓄机构的监管
★邮政储蓄是邮政部门利用邮政基础设施, 发挥邮政网络优势开办的金融业务。
★邮政储蓄机构属于存款性金融机构。
★邮政储蓄机构的主管部门各个国家不尽相 同,其业务范围、资金来源及资金运用也 存在一定的差异。
三、外资金融机构的风险监管
★对外资金融机构的风险监管主要依靠法律法规的约 束和规范,同时需要合规的稽核与检查,需要国际 监管合作。
★银监会先后公布了一些法律、法规加强对外资金融 机构的监管。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逐步对外资与中资金融机构 实行统一政策,切实履行了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对 外承诺。
★在监管过程中,银监会需综合运用国际上通行的监 管手段和方法,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监管当局的 协作,以提高监管的效果。
★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我国的信托业有了 很大发展,信托机构的数量和业务增长很快。
★但在发展中遇到不少问题。
★总的来看,经过清理整顿,信托投资公司恢复 了活力,已登记公司充实了资本,风险抵御能 力有所增强,信托业务有恢复性增长。
二、金融信托业的监管
(一)英、美、日三国对金融信托业的监 管
1. 英国对金融信托业的监管
★政策性金融机构有以下几个明显的特征:
1.由政府成立、参股或保证。 2.不以营利为目标。 3.具有确定的业务领域和对象。 4.特殊的融资原则。 5.有单独的法律依据。
(二)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主要职能
★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相比,既有与 之相类似的一般职能,也有商业性金融机构所不具 备的特有职能。
★美国是最先出现现代租赁的国家。
★改革开放后,中国第一家专业租赁公司是 1981年2月在北京成立的中国东方租赁有 限公司。我国租赁公司在借鉴国外先进经 验的基础上不断规范,不断发展。
★根据有关规定,对金融租赁业管理和监督 内容如下:
★建立政策性银行的目的是实现政策性金 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
3家政策性银行的主要业务是:
★国家开发银行主要办理政策性国家重点建设(包 括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及贴息业务;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办理国家粮棉油储备和农 副产品合同收购、农业开发等业务中的政策性贷 款,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及监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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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质量法制观念、提高全员质量意 识。20.10.2020.10.20Tuesday, October 2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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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01:18:3301:18:3301:1810/20/2020 1:18: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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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象只弓,不拉它就松,要想保安 全,常 把弓弦 绷。20.10.2001:18:3301:18Oc t-2020- Oct-20
(二)中央银行和其他金融监管机构对政 策性金融机构的监管
(三)制定专门的法律
三、政策性金融机构监管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
防止政策性银行的非银行化。
防止政策性银行的商业化。
注意风险的控制。
★我国设立的3家政策性银行在业务上接受 银监会的指导和监督,同时各个银行还设 立监事会,负责对各自银行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节 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等 金融机构的监管
一、保险公司的监管 二、证券公司的监管 三、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 四、财务公司的监管 五、典当行的监管 六、邮政储蓄机构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