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朝阳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说明.doc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准石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准石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2.25•【字号】鄂政办函〔2017〕95•【施行日期】2017.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准石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通知荆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批石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请示》(荆州政文〔2017〕73号)收悉。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通知如下:一、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石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石首地处长江中游,是连接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的区域中心城市。
《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大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石首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石首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山水园林城市。
三、《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主要包括:北至长江,西至南口镇界(一段)-S221-藕池河-跃进渠一线,南至高基庙荷伍垱村-马家垸村-打谷台村-上津湖(一段)一线,东至东升-高基庙镇界(一段)-天八线(一段)一线,总面积200平方公里。
四、重视城乡统筹,促进区域发展。
在规划范围内要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注重与周边城镇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统筹协调和共建共享,加强产业发展、空间布局、资源保护、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方面协调对接。
做好石首市市域城乡空间布局引导,按照“一主一副,四心两轴”的市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优化市域空间布局,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xxx市 xxx 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C 区 C-01-09 地块调整说明xxx市 xxx 镇规划管理所xxx市城建规划设计院2007.4《xxx 市 xxx 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06 年 12 月开始正式实施。
原规划C-01-09 地块性质商业金融地块(C2) , 为北岸片区袁屋围旧村改造的商业金融地块,根据xxx 镇旧村改造压力和城市建设的实际需要,本次规划将C-01-09地块的用地性质改为商住混合用地(R5) 。
本次规划调整只涉及到 C 街区 C-01-09 一个地块的调整 .二、调整地块区位及范围本次规划调整地块位于xxx 大道西侧的 C 街区 C-01-09 一个地块,调整范围约13139 平方米。
本次规划调整主要把原规划C-01-09 地块性质商业金融地块(C2)变为商住混合用地 (R5). 由此带来地块相关技术指标的调整。
四、规划调整前后对比本次规划调整涉及用地性质调整,调整前后用地控制指标对比如下:居住人地块编用地用地面积建筑密限高绿地率2码代码用地名称(m2)容积率度(%) (m)(%)建筑面积 (m )口(人)原规划C2商业金融用地13139 3.545902045986——C-01-9调整规划R5商住混合用地13139 3.5409025459861030由此可见,调整后建筑密度和绿地率发生了变化,其他技术指标保持不变,建筑密度由 45%变为 40%,绿地率由 20%变为 25%。
调整后方案原方案规划调整前后方案对比五、规划调整影响分析根据前述分析,本次规划 C-01-09 地块用地性质的调整,带来地块相关技术指标的调整,主要是建筑密度和绿地率发生了变更,总居住人口增加了1030 人;按照《 xxx 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需增加 2 班小学, 2 班幼儿园, 1 班初中和 1 班高中,在编制《 xxx 镇北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教育设施配套规划中小学与幼儿园的学位和用地指标略有盈余(详见《xxx 镇教育设施规划汇总表》),其中北岸片区技术标准要求幼儿园最低用地标准 126 班,片区规划 130 班,幼儿园用地 3.3 公顷,有 4 个班学位余量,幼儿园配套可以满足本地块教育设施增量的需求;北岸片区技术标准要求小学最低用地标准 12.8 公顷,片区规划小学用.地13.3 公顷,实际小学有 0.5 公顷用地的余量,相当于 5 个班,可以满足本地块教育设施增量的需求;中学可在育英中学满足。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1.30•【字号】荆政办函〔2023〕23号•【施行日期】2023.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荆州区、沙市区人民政府,荆州经开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荆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优化调整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1月30日荆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优化调整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做好我市中心城区声环境管理工作,保护和改善居民正常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定,结合《荆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次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及规划拓展区,南至长江,东至荆州沙市机场、沙公高速、浩吉铁路,北至沪汉蓉铁路、318国道,西至428省道。
区划面积约480平方公里。
二、区划原则(一)规划指导原则。
区划方案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确定。
(二)有效控制原则。
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三)便于管理原则。
区划范围明确,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平方公里,并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四)适时调整原则。
随着城市规划的逐步实施,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的变化情况,原划定结果可适时进行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三、声环境功能区类别(一)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类型。
1.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古城片区控规文本、说明书

第一部分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控制指标解释与规定第三章地块划分及用地性质代码第四章用地规划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第六章市政工程规划第七章绿化规划第八章“五线”规划控制第九章土地使用及建筑规划管理规定第十章图则说明第十一章实施管理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深化、落实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功能布局,统筹安排各项设施,指导城市片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特编制本规划。
第1.0.2条规划原则:1、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布局,充分体现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2、体现分期实用性原则;3、体现土地利用级差的原则;4、体现市政、公共设施建设中的合理性及实施性原则;5、体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动荆州市和谐社会的构建。
第1.0.3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008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1994年9月5日)6、《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1998年4月1日)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8、《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9、《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8—2020年)》10、1:1000数字化地形图11、国家相关规范及荆州市政府和规划部门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第1.0.4条规划目标:以新修编的总体规划为依据,规划确定古城片区的战略发展目标为“调整功能、疏散人口、整体保护、有机更新”,将古城片区发展的重点放在改善环境、提升功能,强化古城片区作为城市商业、娱乐、文化旅游中心的城市职能,保护与更新相结合,赋予古城片区新的活力,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第1.0.5条规划范围及规模:1、古城片区位于荆州市中心城区西北部。
2、用地规模:规划区总用地987.92公顷。
规划区共分13个街区,354个基本地块。
单元控规

1.经验借鉴目前国内几个主要城市(北京、上海、南京、广州、武汉、济南等),在《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了积极的、有意义的尝试和探索,提出了一写新的方法、思路和控制体系,这些都为控规编制技术与管理方法的进一步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比较这些城市控规编制的思路与创新内容,存在着如下几个方面的根本性转变:1.1.由“技术理性”向“公共政策”的思维转变随着《行政许可法》、《物权法》、《城乡规划法》等一系列法规的出台和修订,使城乡规划工作面临深刻的变革。
政府角色由管理者逐渐向服务者的转变,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也逐步开始显现。
从国内几个主要城市的发展来看,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思路正逐步由原有的“技术理性”向“公共政策”属性转变。
而这种转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实现由“运动员”向“裁判员”的角色转变。
通过建立分层的控制体系,实现由单纯的追求“地块指标赋值科学性”向制定“单元总量动态平衡规则”的思维转变,由“关注比赛结果”向“制定游戏规则”转变,从而真正实现了控规从“技术成果”向“管理政策”的价值转换。
第二,强化公益性设施的控制和保障。
比较国内主要城市的控规编制办法,控制内容上均重点突出了强制性内容的控制,强调优先控制和保障各类公益性设施的布局,更体现了关注民生、民权的政策倾向与公平性,因而更凸显公共政策的属性特征。
1.2.由“刚性控制”向“刚柔并济”的方法转变比较北京、南京、武汉、成都、广州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可以看出,整体的控制方法正逐渐由“刚性控制”为核心向“刚柔并济”的方向转变。
第一,明确分类控制内容从编制内容来看,几个城市均将控制的核心内容划分为强制性内容和指导性内容,有效的避免了传统控规“什么都管”、“控制过死”的问题。
北京(新城)在新城总规之后,增加了街区层面的控制内容,街区层面的控制指标作为强制性控制指标,是地块层面指标落实的依据,在管理方面,街区层面作为控详的公示内容,同时是地块指标修改的最小编制范围。
荆州市沙市区城区改造更新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

1.4.1 重点项目
(1)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8)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荆州市沙市区城区改造更新中心
TOP1
沙市区碧波路片区还迁房“御湖 湖北智勃会计师事 一品”审计服务采购竞价结果成 务所
4.9
交公告
2022-08-03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9 日 生成
3/13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2
沙市区棚改项目被征收人过渡费 湖北永德会计师事
支付第三方审计
务所有限公司
4.7
荆州市沙市区城区改造更新中心
TOP3
沙市区棚改项目被征收人过渡费 湖北永德会计师事 支付第三方审计服务采购竞价结 务所有限公司
4.7
果成交公告
TOP4
荆州市沙市区城区改造更新中心 宜德公司园林东路项目投入资金 审计服务采购竞价结果成交公告
湖北五环会计师事 务有限公司
3.0
荆州市沙市区城区改造更新中心
TOP5
白云路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 湖北永德会计师事 收与补偿第三方审计服务采购竞公告
TOP6
荆州航道管理处办公功能恢复建 湖北永德会计师事
筑改造审计服务采购
务所有限公司
0.4
TOP7
荆州市旅游码头及停车场建设工 程项目房屋征迁第三方审计采购 服务
目标单位: 荆州市沙市区城区改造更新中心
报告时间:
2023-02-19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供应 商、代理机构、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招标采购行为分析,为目标单位招标采购管理、采购效率 监测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帮助目标单位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中介机构等快速了解目 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竞争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单位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遵义市董公寺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3-20等地块修改方案

《遵义市董公寺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3-20等地块修改方案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修改目的 (1)第二条修改主要任务 (1)第n修改依据与调整范围 (1)第三条修改依据 (1)第四条修改范围 (2)第三章地块殿J定位与敏」策略 (4)第五条地块规划定位 (4)第六条地块规划策略 (4)第四章土地利用殿J (4)第七条用地布局 (4)第五章地块控制指标 (6)第八条控制指标修改依据 (6)第九条地块控制指标修改 (6)第六章综合交通规划 (6)第十条道路修改 (6)第七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7)第十一条教育设施 (7)第十二条医疗设施 (7)第十三条其余配套设施 (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修改目的因重大基础设施遵龙大道、红河西路的实际建设,海龙屯路规划改线,珍酒厂二期建设产业发展用地的需求,以及汇川区即将实施的珍酒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使得修改地块的交通、用地边界等发生了变化。
在此背景下,为了适应产业发展需求,完善地块配套服务设施,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特编制本规划地块修改文本。
第二条修改主要任务以《遵义市董公寺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现将涉及《董公寺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约65.01公顷用地,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标准对该地块规划控制性指标进行修改,为城市建设管理及建筑工程设计管理提供依据。
第二章修改依据与调整范围第一条第三条修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2、《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01.01)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04.01)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01.01)5、《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2012.03.01)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7、《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2010)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9、《遵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04.02)10、《遵义市中心城区紫线控制规划》(2019.05)11、《遵义市董公寺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9.12)12、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标准与相关要件13、相关政府规划修改批复文件第二条第四条修改范围修改范围位于《董公寺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控制单元,地块面积约65.01公顷。
建宁路C2-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

建宁路C2-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一、项目概况及A、B地块统一开发1、项目区位条件状况本项目为建宁路C2-01地块,位于南京市下关区建宁路63号。
下关区地处南京市城区西北部,濒江依城,是南京市建设现代化城市的窗口性区域,素有“金陵北大门”之称。
下关区是华东地区重要的物资集散地,自古水陆交通发达,路网系统较为完善,商业兴盛,旅游资源丰富,自然、人文景观众多,是全国科普示范城区。
建宁路目前已初步建成为南京市第三商圈的核心区域。
它位于南京城北,西邻下关长途汽车站和南京火车西站;东邻南京长途汽车站、南京火车站;向北则为通向长江以北地区的南京长江大桥。
建宁路北面为居住、工业区密集的铁北地区,南面临高档住宅密集的黑龙江路,是南京著名的市场一条街。
该地区初具商业一条街的规模,交通发达,客流量大,有38条公交线路通过,日均人流量达32万人次,2006年商品成交额达150多亿元。
项目区位图项目位置卫星图本项目位于建宁路中段南侧。
地块北面是建宁路,与建宁路隔街相对的是金桥装饰城,西面规划路以西是南京铁路运输学校的大操场,南面规划路以南是护城河绿地和护城河,东面是绿城新贵小区。
2、A、B地块独立开发面临的障碍建宁路C2-01(A)地块于2005年7月5日开始挂牌出让,地块挂牌编号为NO.2005G50,出让面积为17550.9平方米。
2005年7月20日,江苏建江投资开发公司获取了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C2-01(A)地块南面为C2-01(B)地块,属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所有,当A地块挂牌出让时,B地块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为实现未来B地块的有效利用,南京市规划局在给A地块提出的规划设计要点中明确提出:①A地块须与B地块(红虚线范围)统一规划设计并按照统一审定的规划方案实施,退让A、B界线应基本均等。
②规划方案应考虑A、B地块分期实施的可操作性,并充分考虑B地块独立运作时的开发价值。
③在A、B地块分界处,建设单位可自行与相应土地产权人协商边界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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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南湖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说明
第一章概况
南湖单元位于南湖单元位于沙市区与荆州区交界处,西与长江大学接壤、南与临江仙公园毗邻,地处长江大桥桥头、荆江大堤之下,是荆州南部的门户区域之一。
单元范围南至荆江大堤,东南至太岳路、东北至北京西路、北至武德路、西至南湖路及长江大学新校区东侧规划通道,规划总用地面积104.63公顷。
单元内现状居住用地主要有九龙湾小区、南湖花园小区、长江尚品小区。
单元用地以居住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集中布置在武德路南侧,包括长江大学艺术学院、实训中心、长大医院、电力局、长江防汛调度中心等,以及南特陶瓷大市场、金龙大市场、荆州购物广场等商业设施;近年来陆续完成的居住小区:九龙湾、长江尚品、南湖花园、南苑小区、尚上名筑、嘉富丽苑、鸣凤园,32.45公顷。
少量工业用地:南湖机械总厂、富盛石材加工厂。
单元现在总人口约11000人。
《中心城区南湖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长大国际园)》于2015年获得荆州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规划确定南湖单元是以居住为主要功能的城市单元。
拟将南湖单元建设成为城市与水体相互交融、自然与人文和谐发展,空间景观丰富多彩,充分体现荆州市整体风貌特色的城市居住功能区。
在原控规的指导下,对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控制和引导作用。
第二章修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订版)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0)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5、《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6、《荆州市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2008)
7、《荆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8、《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第三章修改原因
1、棚户区改造后, 需对整体功能的梳理,并重新细定相关地块的用地性质。
2、按照市政府要求,落实石油科技城建设,将长江大学科技园作为石油科技城的“一核”,紧紧依托长江大学“双一流”石油学科的专家和技术优势,以荆州市石油产业发展壮大为核心、向创业者提供技术研发、创新创业、技术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及其他相关综合服务,拟选址在南湖单元长江大学艺术学院北侧。
3、荆江大道作为城市的主要干道,线形设计上需满足规范要求,在本单元内存在偏移。
4、合理布局单元内其他用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5、增强控规的可操作性。
第四章修改内容
1、用地布局修改:结合棚户区改造,将棚改区范围内原有分散的社区服务、停车、超市等公共设施集中,形成单元南片综合服务中心,整体建设。
在道路交叉口处形成开敞空间。
根据《中小学布点规划》,在单元内设置24班小学,小学用地规模由0.94公顷扩大至1.68公顷。
结合长江大学科技园的选址,在长江大学艺术学院北侧建设创业中心、科技企业孵化汇中心、研发中心、科技成果交易中心、招商中心、综合服务区及人才居住区,
将部分居住用地和教育科研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兼容商务用地,调整后居住用地和教育科研用地基本保持不变。
2、道路交通修改:落实荆江大道道路线形,在本单元内北移1-6米,同时道路断面由一块板调整为三块板,满足城市交通需求。
3、绿地及广场修改:单元内公园绿地增加0.94公顷,增加从荆江大道连接荆江大堤的通道,防护绿地减少0.33公顷。
第五章地块指标修改对比
附表一:地块指标控制表(修改前)
附表二:地块指标控制表(修改后)
建筑退让、用地配套车位按照《荆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