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暑假学校安全通知5篇

暑假学校安全通知5篇暑假学校安全通知(精选篇1)各位家长:暑假即将来临,为了提高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现就相关安全事项提示如下,请您仔细阅读,认真履行监护责任,让孩子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的暑假。
1、孩子应时刻在家长的视线与监管范围内,不把孩子单独留在室里、车内,不让孩子在无成年人陪同情况下外出活动。
2、不让孩子独自或结伴到马路边、水边、建筑工地等危险区域玩耍,防止交通、溺水等事故。
3、做好家庭阳台、平台等区域的安全防护。
教育孩子不向楼下抛东西,不攀爬阳台、门窗或其他高处,谨防摔伤、坠落。
4、及时排查家中电线、燃气管道、电器、刀具及其他器械安全,防止触电、烫伤、煤气中毒、器械伤害等事故。
5、将易燃、易爆、易碎、有毒、锋利或其他对孩子身心有不良影响的玩具、物品保管好,不让孩子接触。
教育孩子不随意把东西放进嘴、耳、鼻、眼中,不随意把东西套在头上和脖子上。
6、不让孩子食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饮食,少吃冰冻饮食,不暴饮暴食。
家中药品妥善放置,不让孩子随意触碰。
不让孩子沉迷手机等电子产品。
7、教育孩子与小朋友友好相处,不抓、咬、打同伴。
外出时,和孩子一起遵守交通规则、乘车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教育孩子不逗打猫、狗等动物。
8、教育孩子不让其他人看、触摸、拍摄自己的隐私部位。
9、教育孩子不接受陌生人的食物、礼物,不把家庭信息告诉陌生人,被陌生人强迫带走时大声呼救并跑向人群密集处,与家人走散时应留在原地不动或向警察求助。
10、教育孩子熟知自己的姓名、园名、家庭住址及家长的姓名、电话、单位,遇到意外会求助,会表达清楚。
通知人:___日期:_月_日暑假学校安全通知(精选篇2)学校各单位:暑假将至,随着雨季的到来和夏季气温升高,各类安全问题进入易发多发期。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重在落实,切实抓好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领导,增强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监督管理。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夏秋季节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2]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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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夏秋季节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夏秋季节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2〕231号)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今年是国务院确定的“安全生产年”。
近期,教育部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12年第1号预警通知》(教基一厅〔2012〕6号)和《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2〕114号),省安委会又召开了今年第二次成员单位会议。
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及会议精神,并结合季节特点,现就做好夏秋季节学校安全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夏秋季节学校安全工作我省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为易发、多发、频发的省份之一,全省地质灾害具有分布广、数量多、突发性强、暴发频率高、危害影响大等特点。
全省地质环境十分脆弱,地质灾害的隐蔽性和突发性依旧明显,在将来很长一段时期内,区域性强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仍然十分巨大,以泥石流为典型代表的潜在地质灾害隐患问题将日益凸显。
入夏以后,我省将进入主汛期,学校也将迎来高考、中考等考试时段,学校工作十分繁忙。
多年来,我省在进入汛期后,多种自然灾害事故和疫情时有发生,特别是近几年,既发生过特大地震灾害,又发生过雷电、暴雨、山洪、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一些灾害对学校造成严重损失;此外,受气温高的影响,容易引发学生中暑、溺水等安全事故;秋季又是肠道疾病易发时期,越是工作繁忙,就越容易出现各种疏漏,稍有不慎极易发生学校安全事故和出现传染病疫情,对此,各地各学校应引起高度重视和警觉。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了解夏秋季节的主要安全隐患和防范重点,认识做好夏秋季节各项防范措施的重要意义,主动承担起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逐级建立完善分级负责制,努力做到避免各类事故、减轻灾害影响。
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XX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各学校(幼儿园):暑期将至,为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放假时间XX年暑假,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X月X日开始,X月X日结束,X月X日正式开学;普通高中从X月X日开始,X月X日结束,X月X 日正式开学;幼儿园根据家长需要可实行教师轮休制度。
普通高中毕业年级根据需要可缩短假期,但不得少于假期的一半(放假时间不得迟于X月X日),职教中心参照高中执行。
二.工作要求(一)全面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管理。
各中小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先”的安全工作理念,落实各项安全制度,确保师生和校产安全,引导师生过一个文明、快乐、平安的假期。
放假前,各中小学校要向学生开展一次专题安全教育,并全部签订防溺水安全承诺书,要以“致家长的一封信”、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有效形式建立家校安全提醒机制,对家长和学生进行以预防溺水、出行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电、防自然灾害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增强家长保护学生的责任意识和监护职责,提高学生的自防自护自救能力。
要教育引导学生远离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在家中上网学习、娱乐时,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诱惑,合理安排上网时间,不沉溺网络。
要引导教育学生远离宗教活动场所,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
(二)科学安排学生暑期生活。
各中小学校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安排告知家长,提醒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
暑假期间,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各学科作业的统筹协调和作业总量的控制,合理布置学生作业,提倡布置适合学生自主完成的实践性、探究性作业。
要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乡村少年宫、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有益的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项目。
要引导家长尊重学生的健康情趣,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坚持让学生每天做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服务意识。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暑期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邯教〔2018〕531号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暑期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正文:----------------------------------------------------------------------------------------------------------------------------------------------------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暑期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邯教〔2018〕531号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大中专院校、市直各学校:暑假将至,我市也将进入汛期,为切实做好我市学校暑期、汛期安全工作,确保暑期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一、高度重视暑期汛期学校安全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刻汲取近年来我市涉校涉生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暑期汛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学校安全稳定的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绷紧学校、学生安全工作这根弦,站在对广大师生生命安全负责的高度,切实把暑期汛期学校安全工作抓实抓严抓细。
特别要加强对学校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管理到位、落实到位,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扎实开展网格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要按照网格化管理和《邯郸市教育系统重要时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活动方案》的要求。
在假前、假期和开学前,对教室、宿舍、食堂、操场、实验室、图书馆、厕所、围墙、门垛、临时建筑、食品卫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学校附近水域、地质状况和建筑安全、防汛安全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
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或整改有困难的,立即采取防护和监控措施,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
将排查出的隐患,逐一录入“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平台”,挂帐督办。
要充分利用暑期时间对学校设施、设备进行维修、补充和完善,确保新学期开学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全生产管理基本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在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中,一切以安全为重,安全必须排在第一位。
必须预先分析危险源,预测和评价危险、有害因素,掌握危险出现的规律和变化,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将危险和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范文一:各单位(部门):为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和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的假期,结合假期留校人员安排情况,现将暑假期间有关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户籍相关工作(一)常表借用(仅限在校学生)【借用校区见《<常住人口登记表>分布校区表》】:1. 学生持《借用<常住人口登记表>申请表》及学生证;2. 教职工凭工作证或身份证。
(二)毕业迁户:(详见备注)1. 毕业迁出凭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表;2. 委托他人办理:携带上述证件及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备注:户籍属中央门派出所:需至三牌楼校区领出常表到中央门派出所办理迁出;户籍属仙林派出所:无需领出常表可直接携相关材料到仙林派出所办理迁出;户籍属锁金村派出所:需至三牌楼校区领出常表到玄武公安分局办理迁出。
(三)工作时间(四)办理地址、咨询电话:三牌楼校区办公室:校园网中心一楼105 电话:仙林校区办公室:学生事务中心三楼电话:中央门派出所:xx路32号电话:鼓楼公安分局:xx大街1号电话:仙林派出所:xx东路11号电话:栖霞公安分局:xx街141号电话:锁金村派出所:xx村69号电话:玄武公安分局:xx路196号电话:(五)相关办事流程登录保卫处网页“户籍管理”。
二、校园进出1.每日18:00至次日上午7:00校园实行全封闭管理,外来人员谢绝入校;7:00—18:00校园实行半封闭管理,校外来访人员入校须在校大门门卫处登记。
2.大件物品出校门由所在单位出具《南京邮电大学携带物品出门证》(保卫处网站下载),并主动接受门卫检查。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范文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全校各部门、单位:暑假在即,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学校的安全工作,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学校《关于X年放暑假及做好暑期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
在放假前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暑假期间的安全工作。
领导要带头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把安全责任压牢压实,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扎实做好本部门、单位的安全工作。
同时,要开展以防溺水、防电诈、防火灾、防交通事故为重点的全员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各部门、单位要在暑假前深入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研判安全风险,查找安全隐患。
各部门、单位,要开展以消防安全、校舍安全、校车安全、实训基地安全、网络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电气安全、燃气设施安全、施工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及特种设备安全等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建档立账,明确责任措施,闭环管理、及时整改。
三、落实高风险部位和公共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
供电、供水、供气和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地等部位,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对不使用的教室、实验室、办公室、仓库等部位,要切断电源,关好水龙头,锁好门窗,贴上封条,钥匙要落实专人管理。
重要的教学设备和其它贵重物品要安排专人负责。
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制品必须严格按规定管理。
有教学、科研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遵守学校有关教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四、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
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谁的项目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尤其要严格遵守动火、电(气)焊(割)等施工的报审制度,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防护。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07.03•【字号】青教办字[2012]124号•【施行日期】2012.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安全正文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12〕124号)各区、市教育(体)局,局属各学校(园),有关民办学校:暑期将至,为使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现将做好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暑期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区市教育(体)局、各级各类学校(园)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要求,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克服麻痹松懈、侥幸大意思想,把校园安全工作列入暑假前的重要议事日程,在放假前召开专门会议,对学生假期中可能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举一反三,实事求是地反思和分析我们在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有针对性的做好预防工作。
二、加强学生安全意识培养和教育各区市教育(体)局、各级各类学校(园)要充分利用放假前召开的家长见面会、班会、暑期社会实践等活动,通过发放《暑期致家长的一封信》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沟通,构建家校一体互动模式,培养学生的居家网络安全意识、要求学生合理分配上网时间,外出旅游注意乘车安全,避免交通伤害,防范大风、雨雾、雷电等恶劣天气,躲避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进行防踩踏,防食物中毒,防人身意外伤害等安全教育,同时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的遵法守纪和珍爱生命意识,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观念。
三、采取积极措施,狠抓防溺水工作针对近期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局主要领导最近要求机关和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下气力扼制溺亡事故的连续发生。
各区市教育(体)局、各级各类学校(园)要高度重视,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2〕7号)、省市中小学暑期安全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和市教育局、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青安办【2012】65号)要求,加强学生的管理和教育,主动协调当地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水库、河道、池塘、拦河闸坝,尤其养殖池塘、偏远无人管理的开采基坑等水域的管理,做到责任到单位和个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XX警官职业学院关于加强暑假期间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XX警官职业学院关于加强暑假期间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院属各部门:一年一度的暑假即将来临。
如何保证暑假乃至下半年学院的安全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即将召开的党的X次代表大会,对我院今后的发展和创示范工作都有着特殊和重大的意义。
为此,学院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在放假前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保证假期学院安全,保证师生人身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一、学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加强贵重物品的保管,电脑等不宜携带的大件物品必须委托XX公司统一保管;毕业生需要处理的个人物品由XX公司统一处理,严禁个人焚烧;遵守交通法规,防止各类交通事故,离校学生不得乘坐私人等组织的非合法营运车辆;留校学生要统一住宿,严防偷盗,夜间外出要结伴出行,防止被抢、被盗;学习驾驶的学生实行严格的请销假制度,专人值班管理,不得在外留宿;防止游泳发生溺水事故,严格禁止学生观潮和游玩时下到江堤下面;加强毕业生离校前的管理,毕业生不得进入酒吧、舞厅、网吧等事件多发场所,防止酗酒和闹事;及时跟踪、掌握毕业生的思想动态,防止个别毕业生思想情绪不稳定引发事端和意外;学生离校时及时与家长联系,告之离校时间和到家时间,便于学校和家长掌握学生行踪。
二、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的通报,近期发现大学生参加非法宗教活动的现象有所抬头。
管理部门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教育学生暑假期间不得参与各种非法宗教活动,不得听信和散布传播反动言论,不得参与各种传销或变相的传销活动。
在党政、公安机关实习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踏实工作,严格执法,确保安全。
三、各部门放假前要对内部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该修理的门窗尽早通知后勤处进行修理;离校前关好门窗,断开各种电器设备电源。
办公室内不得存放警服、警衔、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和现金,妥善保管好重要和保密资料。
离校前,各部门一定要将所属办公室全部贴上封条。
保卫处对此要逐一检查,不贴封条或者暑假中途撕掉封条的,保卫处将酌情进行安全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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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镇(办)中心学校、局直学校(幼儿园):
2020年暑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全区各学校安全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学生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红线”意识、把安全教育和管理作为学校当前首要的工作来抓,务必克服麻痹思想,集中进行一次安全工作的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要把安全教育、管理的任务要求落实到各管理部门、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将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做足、做细,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切实保证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深入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在放暑假前召开一次安全教育的主题班会,重点围绕防溺水、汛期安全及信息安全、防受骗、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用电安全、防性侵等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教育,通过家校携手,重点防范,及时化解,切实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一)防溺水安全教育。
要对学生开展“六不一会”教育:要求学生做到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
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特别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要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二)汛期安全教育。
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洪涝等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汛期值班,确保校园安全。
要运用多种载体向师生宣传雷击、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特点和预防知识,教育学生不到危险区域游玩逗留,在雷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要尽量留在家中或其它安全场所,防止事故发生。
(三)防受骗教育。
教育学生要注意外出往返途中人身和财物安全,不参与违法活动,不到非法营业性娱乐场所玩耍,不参与借贷行为,提高学生防受骗能力。
(四)交通安全教育。
学校要全面普及和强化交通安全常识教育,教育学生出行时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等存有安全隐患车辆,不违规驾驶电动车和摩托车等。
(五)食品安全教育。
暑假期间正值高温季节,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不暴饮暴食,不喝生水,不吃变质、腐烂的食物,不随意购买、食用街头小摊贩出售的劣质食品、饮料等,以防疾病的发生。
(六)安全用电教育。
教育学生掌握安全用电常识和防
火知识,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自身生命安全。
(七)防性侵教育。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教督厅〔2018〕9号)要求,多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及预防性侵害教育。
通过案例警示,提高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教育学生掌握基本安全常识,主动远离危险环境。
(八)信息安全教育。
教育未成年学生不到营业性网络场所上网。
引导学生不登录不健康网站,不玩不良网络游戏,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不长时间上网。
帮助学生增强对不良信息的辨别能力,增强自护意识。
各学校、班主任要通过家长会、QQ、微信、电话、钉钉直播等途径做好暑假学生安全的家校对接工作,督促学生家长严格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指导家长做好暑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及时关注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并告知离校返家的学生和家长。
三、强化假期校园安全管理(一)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放假前,要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彻底排查,重点对学校校舍、围墙、教学设备、体育设施、供电设施、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尤其是易发生校园内涝、地质灾害的学校要提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相关基础设施维修,确保所有
校舍、设施设备安全度汛。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面梳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限期整改。
(二)加强校园安保工作。
各学校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加强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巡逻,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和外来人员出入校门登记检查制度,对重要财产、资料、设施以及有毒、易制毒化学(药)品、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保管并加强值班检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要组织专业人员对校内技防设施进行检测维修,确保所有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对需要更换、维修的要尽快报修。
(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
学校主要领导、带班领导、值班老师暑假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映,稳妥处置,同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四)、做好“中小学暑假安全责任告知、中小学暑假安全温馨提示”的发放工作为了提高家长对学生的监护意识,避免学生校外安全事故的发生,给家长发放《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安全责任告知、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安全温馨提示》。
各学校接到此通知后,务必把《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安全责任告知、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安全温馨提示》发放到每位学生家长的手中,亲笔签字,并保留好回执单,让每一位家长都熟悉各项安全注意事项,担负起安全监护责
任,确保学生的安全。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