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城市居民家庭基本情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0.22•【字号】京政发[2009]31号•【施行日期】2009.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京政发〔2009〕3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要求,2010年我国将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为切实做好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准确地反映本市人口状况及居住环境等情况,为各级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二)主要目的。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本市人口状况已发生很大变化。
组织开展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查清十年来北京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XXX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主要内容和标准时点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和实施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
尤其是近年来,本市流动人口大量增加、人户分离情况严重,调查环境复杂,人口普查工作十分艰巨。
各区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普查的重大意义及工作的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此次普查工作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京民救发[2007]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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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的通知
正文:
----------------------------------------------------------------------------------------------------------------------------------------------------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京民救发[2007]210号)
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本市城市低保标准调整机制的意见》(试行)(京政发〔2005〕13号)精神,为切实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经市政府第164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2007年7月1日起,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家庭月人均收入310元调整到330元,因调整标准增加的经费,由区县财政负担。
这次调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为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而采取的一项具体措施,有利于首都的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及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
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各项具体工作,保证调标工作的顺利实施。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结束——。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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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意见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15]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进一步健全统计工作网络,夯实统计业务基础工作,提升基层统计能力和服务水平,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是提高统计能力的重要环节,对于从源头上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本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基层统计机构不断健全,村级统计站已全部建立,社区统计站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但总体上看,基层统计网络还不够完善,统计力量有待加强,人员专业素- 1 -质有待提升,工作经费保障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健全体制,完善机制,综合施策,推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健全统计工作网络,充实统计工作力量(一)加强区县统计队伍建设。
各区县政府要把思想作风过硬、综合素质较强、有一定专业能力或知识、热爱统计事业、年富力强的同志充实到基层统计队伍,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可采取劳动合同制、聘用制用工方式或其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基层统计人员不足问题。
要定期开展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二)健全社区(村)统计工作网络。
民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切实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民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切实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国家统计局•【公布日期】2019.12.19•【文号】民发〔2019〕125号•【施行日期】2019.12.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最低生活保障正文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切实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1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是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环节,事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精准认定,是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
当前,脱贫攻坚已到了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阶段,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精准认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特别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现就在脱贫攻坚中切实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指标体系,进一步优化评估认定办法,规范评估认定方式,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性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精准度,更好发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客观。
根据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实际生活状况,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统筹考虑家庭成员收入、财产、刚性支出等情况,综合评估认定家庭实际贫困状况,精准认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坚持因地制宜。
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实际、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特点和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设置合理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指标,制定科学的评估认定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21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21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1.17•【字号】京政办发〔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21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21〕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北京市2021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紧扣“七有”“五性”要求,严格按照责任分工,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全力以赴加快推进,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各项任务,把为人民造福的事情真正办好办实。
全市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机构要加强督促检查,压实责任,推动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全面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月17日北京市2021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一、优化基本公共服务1.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新增2万个中小学学位。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主责单位:市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2.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水平,建立不同医疗机构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机制,预约挂号从现有预约平台转向更多依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转诊;优化全市280家二级以上医院非急诊全面预约挂号服务。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3.制定实施养老驿站服务规范,加快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在全市开展养老助餐服务体系试点建设。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协办单位: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残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4.在中心城区建设2000张家庭照护床位,在农村地区示范建设200个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完善就近精准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养老服务品质。
北京市居民家庭生活基本情况(2015-2017年)

பைடு நூலகம்项目
全市居民家庭生活基本情况 人均可支配收入 人均消费支出 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城镇居民家庭生活基本情况 人均可支配收入 人均消费支出 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农村居民家庭生活基本情况 人均可支配收入 人均消费支出 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注: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自2015年起北京 按照改革后新口径发布全市和分城乡的居民 收支数据,增长速度为同口径增速(下表同)。
2015
48458 33803 22.4 33.23
52859 36642 22.1 31.69
20569 15811 27.7 43.03
2016
52530 35416 21.5 34.02
57275 38256 21.1 32.38
22310 17329 26.9 44.50
2017
57230 37425 20.2 34.23
62406 40346 19.8 32.56
24240 18810 24.7 44.89
2017年为2016年%
108.9 105.7 100.6 109.0 105.5 100.6 108.7 108.5 100.9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统计局关于在全省开展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统计局关于在全省开展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4.03•【字号】鄂政办发[2004]40号•【施行日期】2004.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统计局关于在全省开展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4]40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统计局《关于在全省开展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四月三日省统计局关于在全省开展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意见城镇住户调查是我国统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统计局组织实施以来,为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各级地方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掌握和研究人民生活、市场价格、货币流通、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等情况,从而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了大量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1999年省政府办公厅以鄂政办发(1999)104号文对各地开展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新世纪新阶段,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收入渠道和消费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对城镇住户调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此,省统计局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安排,决定于今年6月在全省开展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
通过调查,一是摸清我省城镇住户人口、就业、收入等基本情况,确定经常性住户调查的抽样框,选择经常性调查的记账户;二是根据调查资料评估现行住户调查样本的代表性;三是系统收集城镇住户消费、教育、社会保障等与小康社会监测密切相关的信息,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这次调查的范围包括各省辖市城区、各县(包括省辖市郊区、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下同)政府所在镇的住户。
武汉市调查户数不得少于1800户,其他省辖市不得少于600户,各县不得少于300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北京市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13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北京市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北京市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1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根据国家关于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7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开展2005年北京市1%人口抽样调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本市人口状况不断发生变化。
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可以掌握2000年以来本市人口数量、构成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研究未来人口发展趋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
二、本次调查时点为2005年11月1日零时。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住户的基本情况和个人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职业、迁移流动、生育、社会保障、住房情况等指标。
三、本次调查是一次重要的大规模人口调查,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广泛的社会动员、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
为此,成立北京市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调查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有关调查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市统计局负责落实。
各区、县政府及被抽中的乡、镇、街道要建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对调查工作的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认真负责,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四、调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需要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村委会和居委会)人员中选调,或者从社会上临时招聘。
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动员各有关方面积极参加,确保选调和招聘人员的质量。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07•【字号】京政发〔2017〕33号•【施行日期】2017.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京政发〔2017〕3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关于进一步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7日关于进一步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若干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国发〔2016〕56号),进一步激发本市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完善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收入分配政策,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一)创新技能人才薪酬提升机制。
引导企业合理确定技能岗位薪酬水平,薪酬增速可快于其他岗位。
加大对技能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取协议薪酬、持股分红等方式,试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
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实施重大科研创新项目、承担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任务的国有企业,引进聘用关键岗位或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其工资总额不受限制。
(二)创新高技能人才奖励机制。
获得国家级技能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可以享受奖励津贴。
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市级首席技师工作室的领办人,可以享受工作津贴。
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国家一类技能大赛前五名选手和本市一类技能大赛前五名选手,可以享受获奖津贴。
本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与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享受同等奖励标准,符合税法规定的奖金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创新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机制。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7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7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4.01•【字号】京政办发〔2017〕18号•【施行日期】2017.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7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7〕1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北京市2017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责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各项任务,坚决兑现承诺。
全市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机构要加强督促检查,压实责任,推动重要民生实事项目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4月1日北京市2017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一、改善群众居住条件1.完成3.6万户棚户区改造,提高群众居住质量;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房5万套以上、竣工6万套;完成1.5万套以上自住型商品住房供地。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1.棚户区改造:市重大项目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
2.保障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
3.自住型商品住房: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2.更新改造100个老旧小区的供热管网,提高供热质量。
完成时限:2017年供暖季前主要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各区政府二、方便群众出行3.加快轨道交通建设,燕房线、西郊线、S1线(石门营至金安桥段)开通试运营。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市交通委协办单位:海淀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4.实施三环主路、京通快速路辅路等12条100万平方米城市道路大修工程;完善自行车、步行系统,提高慢行系统的安全性和舒适性,为市民绿色出行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