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53246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十篇)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一)承包商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作业项目发包管理部门对承包商的管理活动。
3、职责3.1工程及设备维修项目的发包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初期审核,安全员负责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复审。
办公室基建负责对工程项目承包商的作业活动进行日常管理,生产部负责对涉及特种设备的外委维修项目的承包商进行日常管理。
3.2办公室负责公司通勤服务项目的发包,对承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初审,安全员进行复审。
办公室负责对复审合格的承包单位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同时负责保管承包单位的相关资质文件。
3.3供应部负责公司委外加工项目承包商的资质审核和相关资质文件的管理。
3.4安全员负责对各部门承包商的管理情况进行综合监督管理。
4、程序4.1承包商的安全资质预审和选择由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项目风险评价和选择规定的有关要求,发布招标通知书,承包商根据招标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投标书。
项目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进行____,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
在确定外来施工单位前,应对该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1)工商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2)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资格证书;(3)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情况;(4)近三年的工作业绩。
凡不具备条件的,不准与其签订合同。
4.2开工前的准备中标后的承包商,应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外来施工单位及其人员到企业施工和工作,在签订工程项目协议书的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防火责任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消防责任。
外来施工单位负责保证其人员身体健康,提供健康体检证明,禁止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从事施工及高空作业。
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的不准进行施工作业。
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5篇)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相关方安全管理,对经营活动过程中的相关环境因素、危险源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进行控制,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和相关方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对供方、工程分包单位、协作单位、参访者以及其他相关方在公司区域内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过程。
3.引用文件和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安全生产标准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一体化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工程分包管理程序》《供方资格和评价管理程序》4.定义相关方:指与公司具有一定合同关系、服务关系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外来单位的人员,在公司区域内进行施工、设备安装维修、供货服务、物流服务、劳务服务、参访者等外来协作的单位及人员,主要包括:供方:包括材料、设备供应商、服务供方(如:计量检测、物资运输、技术咨询服务〉等;分包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设备租赁单位人员;外来单位人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上级管理单位、监测机构等单位人员;外来人员:临时用工、实习培训人员、返聘人员、外来参观人员、采购、运输、送货及其他需要进入公司的人员。
5.职责____公司总部安全生产部:负责本制度的完善,并监督考核。
负责组织实施对采购、分包活动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负责对分包合同中《安全生产协议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劳动合同、返聘职工劳动合同的审批,并对劳务人员、返聘人员等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其他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履行对相关方活动的监督、指导和支持。
5.2二级公司负责对本单位各管理层级部门在相关方管理活动中的职责和权限做出明确规定,并负有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对物资和服务供方的评价、选择和控制管理;负责对本单位的物资采购、工程分包活动进行全过程控制管理;并负责供方的监督管理;____项目部负责对相关方安全管理的实施管理;明确各职能部门对相关方(进入公司区域内)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行为进行管理的职责、权限和接口。
相关方的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明确公司及相关方安全职责,防范相关方违规风险,减少因相关方安全、环保违规对公司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及与公司存在业务往来、合作关系的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承包商、服务提供商、参观者等。
第三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及相关方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安全职责第四条公司安全职责:1. 制定并落实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方安全责任;2. 对相关方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3. 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4.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5. 为相关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
第五条相关方安全职责:1. 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2. 配合公司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3.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4. 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5.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并报告公司。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六条安全培训与考核:1. 公司对相关方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应急预案等;2. 相关方应组织员工参加培训,并确保培训效果;3. 公司对相关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七条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公司定期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检查,包括安全设施、设备、人员操作等方面;2. 相关方应积极配合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3. 公司对相关方安全隐患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第八条安全防护设施与设备:1. 公司为相关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2. 相关方应妥善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1. 公司制定相关方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2. 相关方应配合公司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 发生安全事故时,相关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公司。
2024年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2024年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相关方的安全,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和事故,并提高组织对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制定本《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本组织有业务往来或关联的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合作伙伴、客户等。
第三条相关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相关方应当建立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并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相关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进行定期评估和修订,确保制度和规程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相关方应当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相关方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加强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第七条相关方应当建立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风险和事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第八条相关方应当建立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演习,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与措施第九条相关方应当明确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权限和要求,建立安全管理工作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条相关方应当根据业务特点和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
第十一条相关方应当加强对安全风险的评估和控制,建立健全的安全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安全风险和现有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第十二条相关方应当建立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相关方应当建立安全督导和检查机制,开展安全检查和督导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和有效。
第十四条相关方应当建立安全信息收集和分析机制,定期汇总和分析安全信息,及时发现和掌握潜在风险和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置。
第三章安全事件应急管理第十五条相关方应当建立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网络安全等。
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公司和相关方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及外部相关方,包括供应商、承包商、临时作业人员、见习人员、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相关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相关方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相关方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供应商应具备以下安全生产条件:(1)具有相关安全生产资质证明;(2)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3)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五条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安全生产条件:(1)具有相关安全生产资质证明;(2)施工方案和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3)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第六条临时作业人员、见习人员应具备以下安全生产条件:(1)经过公司、车间(分厂)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2)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合理佩戴劳动保护用品;(3)服从所在单位的安全管理。
第七条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应遵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1)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域;(2)进入生产区域应佩戴参观证;(3)遵守生产区域内的安全规定。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八条公司应定期组织相关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新入职的相关方应接受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定期对相关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确保其安全生产技能得到巩固。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监督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相关方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检查内容包括:(1)相关方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要求;(2)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完善;(3)相关方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4)相关方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第十三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四条相关方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配合公司进行调查和处理。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方包括:承包工程项目单位、生产经营项目或设备发包或出租、临时作业人员、实习人员、参观人员、上级检查人员等。
1、对承包工程项目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1.1凡进入本企业从事施工作业的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均必须具有区级有关单位颁发的工程项目施工资质证。
1.2根据“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施工单位在承包工程施工时,发包单位应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决不允许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与其资质不相符合的施工单位施工。
发包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的监控和管理。
1.3发包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时,应在“安全条款”中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并对施工所必须的安全措施做出明文规定。
发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员必须经常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1.4施工单位在进行特种作业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市级以上劳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1.5施工单位必须遵守企业的各项规定,确保安全施工。
1.6在禁火区动火施工时,发包单位必须事前到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办理动火证,发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施工员必须到现场进行施工监护。
1.7安全员在日常的安全巡察中,应加强对企业生产区域内施工现场的巡视,发现隐患,应立即通知发包单位并责令其停工整顿,同时,应对整改情况加以监督。
1.8为有效地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凡在企业内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均应与企业生产部签定《安全施工责任书》,并缴纳安全保证金。
2、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发包或出租2.1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发包或出租单位应首先审查承包或租赁单位是否具有相关安全生产资质或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2.2承包或租赁合同要明确约定安全管理责任,发现承包或租赁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发包或出租单位进行处罚。
3、进入生产区域内的临时作业人员、见习人员3.1进入生产区域内的临时作业人员,见习人员必须经公司、车间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岗作业。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相关方安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生产安全,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及相关合作伙伴,包括但不仅限于供应商、承包商等,为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安全,规范公司内也外的安全行为,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公司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宣传、执行和监督,并对公司内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指导。
第四条公司相关部门及各级领导人员承担相关方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全面推行本制度。
第五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章职责及权限第六条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职责:1、制定安全管理制度;2、组织并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3、组织对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整改;4、协调并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5、争取安全生产经费和技术支持。
第七条公司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包括: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要求各级领导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3、确定生产计划时,要严格考虑设备状态、人员素质;4、加大对安全设备和设施的投资,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技术。
第八条各相关部门领导对安全生产负责,包括:1、严格贯彻执行总体规章制度;2、组织并监督所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3、处理本部门的生产安全突发事件。
第九条公司员工及合作伙伴的主要责任:1、不得违反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2、不得采用违反安全管理的工作方法;3、不得擅自开机、停机设备。
第十条安全生产管理处室的职责:1、做好安全管理的政策宣传工作;2、监督各部门安全工作;3、协助领导处理各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4、为员工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技能培训。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一条公司设施安全:1、公司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其设备的操作程序,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运转;2、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设备操作必须依照正常程序要求以及健康安全操作。
第十二条火灾防范:1、公司严禁员工在禁止吸烟的区域内吸烟,特别是易燃品储存区;2、公司定期对防火设施检查,确保完好;3、员工熟悉逃生通道。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外来单位及人员在我分公司作业的安全管理,消除潜在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此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外来单位及人员的管理。
一、承包项目(包括设备、设施的维护修理)的外部单位、人员1.1、在分公司内承包各类工程项目、技改项目、协作生产项目的单位需提供相关安全资质证明,并向综合办备案。
1.2、进入我分公司承包项目的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的依法监督检查。
同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正确使用和穿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消除事故隐患。
1.3、因承包项目单位安全及防护措施不力导致的安全事故(包括生产安全、人身安全、生物安全)所造成的所有损失、法律责任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项目单位承担。
1.4、承包项目单位车辆、人员进出应服从我公司门卫保安及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
1.5、承包项目单位在使用电力、水资源时,须告知我分公司安全员,由安全员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安排。
1.6、承包项目单位及人员应积极配合我分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协调处理好各类事项,确保安全、有序、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承包项目。
二、进入生产区域内的临时作业人员、见习人员2.1、进入生产区域内的临时作业人员、见习人员须接受分公司、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
2.2、进入生产区域内的临时作业人员、见习人员需遵守分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合理佩戴劳动保护用品,服从所在单位的安全管理。
三、进入生产区域内的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3.1、进入生产区域内的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由接待部门负责。
3.2、进入生产区域内的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须服从分公司安全管理,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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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选择合适的外包业务相关方,对其实施全过程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确保符合中材天山(云浮)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外包业务相关方(供货方、外包施工单位、运输承包方、废弃物处理方、外包铲装作业、水泥装车、劳务工等)的安全管理。
3 职责权限3.1 安环部负责相关方的资质审查、安全生产协议的谈判和签订、入场教育培训和安全监管。
3.2 各单位负责对辖区内相关方开展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3.3 财务部负责安全保证金的管理。
4 工作内容及要求4.1 安全资质审查在招用外包单位或队伍时,项目主管部门必须会同安环部对承包商的施工资质、安全资格及劳务用工资格进行审查。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单位严禁录用。
资质审查的内容:4.1.1 有关部门颁布的营业执照或施工资质证书。
4.1.2 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针对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和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企业)。
4.1.3 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4.1.4 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安全证书,拟进场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4.1.5 拟进场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的安全使用年限或安全使用证(塔吊需有安全使用证及当地检测部门的认可,电焊机安全使用5年以内,运输车辆相关使用年限须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4.1.6 相关方安全计划书。
4.1.7 相关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2 签订承包合同要求4.2.1 应明确相关方在项目施工中的安全条款。
4.2.2 应明确相关方在项目施工中应执行的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和制度。
4.2.3 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必须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4.2.4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必须由安环部负责人代表公司与相关方签订。
4.2.5 合同签订15日内,相关方应按合同标的的1%-10%缴纳安全施工保证金。
具体数额由双方视具体情况协商,并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予以明确。
4.3 相关方人员的培训和资源配置4.3.1 相关方人员的培训4.3.1.1 安环部负责对相关方入场人员进行培训。
4.3.1.2 相关方负责其所属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及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安环部负责该项培训的监督、检查。
4.3.1.3 在特殊区域或进行特殊作业,相关方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作业前须对其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3.2 相关方的安全资源配置4.3.2.1 相关方须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并佩戴明显标志,同时将划分的班组成员名单报项目主管部门和安环部备案,相关方现场负责人及现场安全负责人。
4.3.2.2 相关方须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和设施。
4.3.2.3 相关方须配备必须的安全防护器具、安全标志等。
4.4 作业前的准备4.4.1 项目主管部门应向相关方介绍我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方面有关的规章制度;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现场划分区域进行施工布置、组织施工。
4.4.2 相关方应组织作业人员接受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和厂规厂纪教育,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安环部备案。
4.4.3 相关方现场负责人在作业区域所属单位人员的指导和陪同下,于作业前办理高危作业安全审批表、动火许可证、安全防护设施临时拆除审批表、停送电票等手续。
4.5 作业过程的协调与监督4.5.1 作业过程的协调相关方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例会和有关安全事项的临时会议,会议必须由现场负责人参加,汇报安全管理情况及安全工作安排,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4.5.2 作业过程的监督检查4.5.2.1 相关方人员必须接受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
4.5.2.2 安环部须将相关方纳入公司统一的安全管理当中。
4.5.2.3 相关方入场人员应符合安全施工职业健康要求。
4.5.2.4 对于较为危险的作业及交叉作业,相关方须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并经项目管理部门(监理)、安环部检查认可,同时须对双方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宣贯。
具体施工时,相关方应安排专人现场监护,安环部对此进行检查、监督。
4.5.2.5 相关方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4.5.2.6 安环部采取定期或随机检查的形式,对相关方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发现的施工安全隐患要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有重大险情时,立即采取停工整改措施;消除险情,经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可恢复施工。
4.5.2.7 安环部有权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违章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或责令其停工。
4.5.2.8 项目所属部门责任人、兼职安全员应经常对相关方的现场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施工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应及时制止纠正,情节严重的报安环部处罚。
4.5.2.9 公司劳务工的使用必须保持相对稳定,已经定岗(工种)的至少保持三个月以上不得随便调动;确需调动岗位的,必须进行转岗安全教育培训,以确保其熟识新岗位作业指导书后方可安排独立工作。
4.5.2.10 严禁劳务工单独从事危险作业或承包与危险作业有关的项目。
4.5.2.11 劳务工必须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掌握劳动保护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5.2.12 对矿山、码头、包装装车队伍、外包铲装队伍,由安环部组织有关管理单位,每月检查一次,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有关要求督促整改,作出考核。
4.6 事故处理4.6.1 相关方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公司应积极采取措施,配合开展救援。
4.6.2 因相关方原因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公司有权扣除全部安全施工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发生重伤(受伤人员伤情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事故的,公司有权扣除安全施工保证金的50%作为违约金。
扣除违约金的行为并不能免除或减轻相关方对第三方和/或甲方的赔偿责任。
4.6.3 相关方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由相关方全面负责事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和随后的善后工作及安监部门的事故罚款等,并按规定统计上报。
4.6.4 相关方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按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相关单位和人员处罚。
4.7 相关方的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管理4.7.1工作内容及要求4.7.1.1公司各实体部门调查相关方环境保护能力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控制能力。
4.7.1.1.1对施工单位环境保护能力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控制能力的调查,内容如下:A.能否执行公司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B.是否有环境管理人员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以往的工程中,是否对环境保护安全施工工作重视,环境绩效如何,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如何,有否发生事故、事件和相关方投诉和主管部门的处罚;D.是否具有保护环境的设备及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相关物资;E.是否有执行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技术力量和措施。
4.7.1.1.2安环部、物流部对废弃物处理单位的调查A.应有经营许可证,当地环保部门许可证;B.合同中应明确一般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处理要求;C.运输途中应有防撒落扬尘措施,防渗透或其他二次污染措施;D.应调查其对废弃物的处理能力。
4.7.1.2公司各实体部门分别将调查的结果经部门领导签属评审意见后,报主管副总批准后,记入《相关方施加影响一览表》。
4.7.1.3公司各实体部门将相应环境要求和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写入合同条款和协议中,明确双方在环境保护和减少或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4.7.1.4有关部门将环境要求和职业健康安全要求传达给相关方,并对相关方环境保护工作和安全施工实施监督。
4.7.1.5施工承包单位应遵守公司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控制方面的规定,服从督管。
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环境因素和危险因素。
施工完毕后,应整修恢复施工场地,修复施工中破坏的环境。
4.8 相关方的检查考核4.8.1 项目管理部门、安环部应对相关方的安全绩效进行监测,将相关方的安全绩效与是否续用挂钩。
4.8.2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相关方,取缔其在公司的一切承建项目,禁止其施工,并可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加倍考核。
4.8.3 对违反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规定的相关方,责令其整改到位,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4.8.4 公司部门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视情节对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考核及扣分。
4.8.5 相关方须做到工完场清,每发现一处施工遗留垃圾对进行作考核、通报。
4.8.6 相关方在作业中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导致破坏马路、树木、草坪、绿地、建筑、设备、设施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4.9 相关方的续用安环部及相关部门每年至少对相关方进行一次综合复评,对表现优秀的报公司申请给予续用,对表现差的给予淘汰。
4.10 相关方名录和档案。
安环部及相关部门应建立相关方名录和档案,并根据复评的结果及时更新。
4.11 对相关方的监督和检查公司各实体部门应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的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并记录其结果。
必要时应制定作业指导书,连同管理制度通报相关方。
如发现违反规定要的情况,应以信息联络方式通知相关方,令其改正;对因整改不符或拒绝整改可能造成环境事故和严重安全事故或已经造成环境事故和严重劳动安全事故的相关方,提出限期整改,减少订货,经济处罚,更换相关方等措施对其施工加影响。
5引用文件《现场安全综合管理考核标准》6.记录6.1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6.2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6.3 《相关方施加影响一览表》6.4 《废弃物处理统计表》6.5 相关方资质评审表6.6 相关方安全检查表6.7 相关方名录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甲方(全称):乙方(全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生产安全,保障双方的人身、财产安全,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2、项目地址:3、施工范围:二、乙方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1、乙方的资质名称:2、乙方的安全生产资质:说明:乙方应将资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及其它安全生产相关资料原件送交甲方审核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三、乙方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乙方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甲方的责任与权利1、负责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监督、检查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在作业过程中甲方不承担任何乙方的安全风险。
2、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作业、防火管理及安全投入、培训等记录台账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事故隐患下发整改通知,督促按期整改。
并根据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3、有权检查乙方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并进行备案管理。
4、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伤亡、设备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进行单方面的调查、统计上报;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并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