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验收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范文(4篇)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材料使用率,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所有参与建设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管理规定,并按照规定执行。
第三条材料检查验收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第四条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土建设施材料、电气设备材料、机械设备材料等。
第五条本管理规定的术语解释:1. 建筑材料:用于建筑施工的材料,包括水泥、钢筋、木材、沙子等。
2. 土建设施材料:用于土建施工的材料,包括钢筋、砖块、水泥等。
3. 电气设备材料:用于电气设备的材料,包括电缆、继电器、开关等。
4. 机械设备材料:用于机械设备的材料,包括钢材、轴承、齿轮等。
第二章材料检查第六条材料检查应在材料进场前进行,目的在于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七条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材料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的及时、准确性。
第八条材料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材料标识检查:检查材料是否正确标识,包括材料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等信息。
2. 外观检查:检查材料外观是否完好无损,无裂缝、变形、破损等现象。
3. 尺寸检查:检查材料的尺寸是否符合要求,包括长度、宽度、厚度等。
4. 抗压强度检查:对需要抗压的材料进行抗压强度检查,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5. 化学成分检查:对需要进行化学成分鉴定的材料进行检查,确保其成分合格。
6. 其他特殊要求检查:对特殊要求的材料进行相应的检查。
第九条材料检查应编制相应的检查记录,记录材料的检查结果、检查人员、检查时间等信息。
第十条材料检查结果可以分为合格、不合格和待处理三种情况。
第十一条材料检查不合格的情况下,应尽快与供货方或制造方联系,对不合格材料进行退换或更换,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对不合格材料进行分类保存,并进行标识。
第三章材料验收第十三条材料验收应在材料进场后进行,目的在于确认材料的质量及时与正确。
设备材料验收管理规定

为保证xxxx有限责任公司xx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设备材料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并保证其正确验收、使用,明确责任,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xxxx有限责任公司xx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采购(包括EP 采购)的设备、材料及构配件的入库验收检验和EPC施工承包商采购的设备、材料及构配件进场监督抽检。
3.1工程管理部1)负责对设备、材料/构配件外观及质量证明文件等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2)按照金属原材料入库检验计划、合同要求及费用计划确定抽检的比例和数量并及时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3)在巡检过程中,对设备、材料/构配件质量有怀疑时,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4)确认第三方检测单位实际抽检和检测工作量。
5)跟踪现场抽检及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的处理结果。
6)向申请检测的单位及承包商反馈检测结果。
3.2机电动力部1)及时向项目部及相关部门通报材料、设备的准确到货信息。
2)负责甲供设备、材料/构配件外观验收、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复验。
3)负责填写设备、材料/构配件入库检验联络单。
4)负责监督对经验收、检验不合格设备、材料构配件隔离保存及修复、退换执行情况,直至关闭。
5)协调为实施检测提供必要的作业条件(包括水电、物资挪移等)。
3.3设计管理部1)负责牵头组织审批供应商或施工承包商提出的让步接收申请,从技术和使用角度评估让步接收内容对工程实体的影响。
2)负责牵头组织与本工程设计承包商沟通联系,最终解决材料代用问题。
3.4项目部1)根据实际情况,对已进入现场设备、材料/构配件提出抽检要求并填写材料(设备)/构配件抽检申请单交工程管理部核准。
2)负责督促对入场不合格设备、材料/构配件整改落实情况,直至形成闭环。
3)负责对让步接收和材料代用申请的初步审核。
4)参加甲供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验收。
5)组织乙供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验收。
3.5监理单位1)根据实际情况,对已进入现场的设备、材料及构配件发现质量可疑时,提出抽检要求并填写材料(设备)/构配件抽检申请单交装置项目部初审。
班组材料进场验收管理规定

班组材料进场验收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了更好的控制班组供应材料的质量,避免因班组供应材料质量问题,造成严重质量事故,减少公司损失,特拟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项目班组所有供应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小辅材(如:主龙骨挂件)。
第三条职责3.1 工程中心负责本规定修订、审核和监督工作。
3.2工程中心、工程审核部、项目部负责对班组进行交底。
3.3分公司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在分公司项目的交底与执行。
3.4 各项目部仓管员负责材料到货现场验收、清点签收、质量检测证明文件收集,对不满足验收要求的材料拍照留存并处理退货工作。
3.5 各项目部施工员负责配合仓管员对材料数量清点签收、来货异常的确认、监督货源上楼分派及相关协调处理工作。
3.6 项目经理:负责对整个项目班组材料到货验收、质量等全盘监管。
第四条验收工具验收工具:卷尺、游标卡尺、光谱仪、深色墨水、金属检测药水等相应材料种类检测工具。
第五条验收进场程序5.1班组提前送样,项目部确认,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封样,仓管员按样板收货。
5.2项目部班组材料到场前,需提前通知项目部仓管员。
5.3班组材料到现场后,由仓管员组织施工员或者项目经理及班组人员一同对材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仓管员需拍照记录,照片需显示验收人员、材料名称、供应商名称、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等,照片需发至企业微信施工外部群;并按公司要求收集相关记录建立“班组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台账”。
5.4验收合格照片仓管员应进行统计保存,同时需将材料的送货清单复印件、质量检测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等资料及验收照片转交项目质量员。
5.5班组进场材料必须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验收不合格材料,项目部不予进场。
第六条验收标准6.1班组所有供应材料,必须提供送货清单、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检验报告等)、供货证明,小辅材可只提供供货证明。
6.2送货清单数量必须与实际到场材料数量一致,且有供应商有效签章;质量证明文件资料,真实有效,与合同约定品牌一致。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部建设工程的材料检查验收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应遵从公开、公正、透亮的原则,加强监督,防止滥用职权、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四条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工作应与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同步进行,实现全过程协同管理。
第五条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应建立健全纪录管理制度,记录材料检查验收的全部过程和结果,做到可追溯。
第六条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检验效率,削减重复检验。
第七条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应确保检验人员的资格和素养,加强检验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应加强与相关机构的沟通合作,提高检验的精准性和牢靠性。
第二章材料检查第九条建设工程材料检查应建立材料的检查标准和检查机制,依据实际情况,订立相应的检查方案和检查流程。
第十条建设工程材料检查应对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等进行检查,对不合格材料应适时予以替换或退货,并记录全过程,做到可追溯。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材料检查应对进场材料、在场材料和离场材料分别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材料检查应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督促和监督,杜绝任意批准、虚报检查结果等行为。
第三章材料验收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材料验收应在材料检查结束后进行。
验收应依据材料名称、型号、规格等指标进行。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材料验收应遵从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确保材料达到设计要求、标准规定和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材料验收应执行逐批验收、批量验收、统一验收等不同验收方式,实在验收方式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材料验收应对验收结果进行记录,确保记录真实、精准,做到可追溯。
第十七条建设工程材料验收应加强与相关机构的沟通合作,促进信息共享,提高验收的精准性和牢靠性。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材料的检查验收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材料检查验收工作。
第三条材料检查验收的目的是确保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设计、施工等要求。
第四条材料检查验收工作应遵循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
第五条驻地设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机构,在此机构下设专门的材料检查验收部门。
第六条建设工程材料的检查验收,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若不存在相关国家标准,可参照行业标准进行。
第七条建设工程材料的检查验收,应有专业的人员进行,且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八条建设工程材料的检查验收报告应及时准确,将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和施工方。
第二章材料检查验收的基本要求第九条建设工程材料的检查验收应包括对材料的质量、性能、规格、数量等方面进行检验。
第十条建设工程材料的检查验收应按照一定的抽检比例,从不同的供货单位、不同批次的材料中进行抽样检验。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材料的检查验收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进行检验。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材料的检查验收应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并建立相应的档案和记录。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材料的检查验收应按照施工进度进行,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三章材料检查验收的流程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材料的检查验收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材料计划编制、材料进场检验、材料使用前检验、材料使用后检验。
第十五条材料计划编制应在施工前进行,按照工程要求确定所需的材料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编制相应的材料计划表。
第十六条材料进场检验应在材料运达工地后进行,包括对材料的包装、品牌、厂家、日期等进行检查和记录。
第十七条材料使用前检验应在材料使用前进行,包括对材料的质量、性能进行检验和测试。
第十八条材料使用后检验应在材料使用后进行,包括对材料的保质期、效果等进行检验和记录。
第四章材料检查验收的考核与监督第十九条对材料检查验收工作,应定期进行监督和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材料进场验收管理规定

材料进场验收管理规定1 工程材料进场验收范围甲供材料、甲指乙供材料、乙供材料。
材料划分及供应范围:以合同约定为准。
2 工程材料验收责任人指项目部工程组组长(成本组组长参与)、专业工程师、材料员。
(详细可参见:“项目部人员岗位职责”)3 材料验收管理要求⑴项目部必须统一设置材料定板样板间,并摆放按公司统一标准尺寸的工程材料样板架(式样参考下图),具体尺寸可根据现场条件进行适当调整。
样板架由项目部现场制作和配置。
样板架统一制作式样(单位:mm)样板架(木制):款放置小型材料样放置材料托板板架:A款样板架(木制):款放置较大型材料样板放置材料托板架:B款⑵工程材料(甲供及甲指乙供)实际定版样板由采购招标人员或设计部人员提供并交送项目部。
所提供给项目部的应为按实际要求的使用版(打板的样板可不存放项目部)。
⑶项目部应指定专人管理材料样板,原则上材料样板不得外借。
若必须外借需办理书面借出手续,明确借出期限,并经项目部负责人签名确认,经办人必须在限期内归还。
⑷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材料验收责任人应严格按照公司的有效材料审批单、合同要求和国家标准对进场的工程材料进行验收,并监督各承包商在各类甲供、甲指乙供材料(有批价单的和有施工合同的)进场的同时,按统一验收表格填写工程材料进场报验表(见附表 5、附表 6),实地检查进场材料与封板材料的规格是否相同,且验收合格后即时在验收表格上签署意见及签名确认。
⑸材料验收责任人检查发现承包商报验或实际使用材料与封板不符,项目工程组长应立即予以核查,并发函责任单位,令其整改,直至整改完毕方可准予验收进场使用;同时将整改函抄报公司成本部、工程部、总经办。
成本部、工程部、总经办必须按照合同相应条款予以处理。
⑹《工程材料进场报验、交接表(甲供)》(见附表 5)由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材料员)及供应商共同填写,验收交接后,验收表格交项目部资料员归档保管。
⑺《工程材料进场报验表(甲指乙供、乙供)》(见附表 6)由项目部材料验收责任人督促相关承包商进场即填报。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
以下是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的一些内容:
1. 材料验收机构:建设工程材料验收应由专门的材料检验机构进行。
材料验收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备,并由相关部门进行认可和监督。
2. 材料验收原则:材料的验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工程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同时,应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材料的质量和合格性。
3. 材料验收程序:材料验收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材料的申请、送检、检测、抽样、检验、评定和记录等环节。
相关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4. 材料抽样与检测方法:材料的抽样和检测应符合相应的方法和规范。
抽样应进行统一的标识和封存,并保证抽样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检测方法应科学合理,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5. 材料验收标准:建设工程材料的验收应参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
对于没有明确标准的材料,可以参照类似材料的标准进行评定。
6. 材料验收记录和报告:材料验收应进行详细的记录和报告,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家、验收结果等信息。
同时,应将验收结果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和监理单位。
7. 材料验收结果和处理:材料验收结果可以分为合格、不合格和待定三种情况。
对于合格材料,应及时进行接收和使用;对
于不合格材料,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要求修复或更换;对于待定材料,应进行更加详细的检测和评定。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还包括责任和义务、监督和管理、违法和违规行为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建设工程材料的质量和合格性,保证工程的安全和可靠性。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一、引言随着建设工程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材料的质量控制和验收成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材料的检查验收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本文制定了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
二、总则1.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是指对工程项目所使用的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工作,以确保材料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要求。
2.材料检查验收应遵循公正、科学、公开、准确的原则,确保评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3.负责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工作。
三、材料检查验收的程序1.材料的准备工作(1)建设工程材料应进行有效的储存和保护,以防止日晒、雨淋、受潮等情况发生。
(2)材料检查验收前,应对材料样品进行标识和编号。
(3)材料检查验收应按照材料质量控制计划的要求进行。
2.材料的抽样检查(1)材料抽样应依据相应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抽样的公正性和代表性。
(2)抽样过程中应注意样品的保存和运输,以防止样品的污染和变质。
(3)抽样过程应记录详细的抽样信息,包括抽样时间、地点、抽样人员等。
3.材料的实验检测(1)对抽取的样品进行实验检测,检测项目应根据材料的特性和用途确定,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实验检测应依照相应的标准和方法进行,检测设备应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和准确度。
(3)实验检测过程中应记录详细的检测信息,包括检测时间、检测人员等。
4.材料的评定结果(1)根据实验检测结果,对材料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应明确,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2)评定结果应根据规定的等级分类,包括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
(3)评定结果的通知及时准确,相关人员应按照评定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与决策。
四、材料检查验收的责任和义务1.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并保证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2.监理单位应对材料检查验收的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检查验收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3.材料供应商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质量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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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固定资产由公司相关技术方面的人员验收。工程项目设备/材料的验收由技术部门、项目组和检验人员进行验收。
5、使用单位/仓储室库管员负责物资数量的验收。
6、物资验收合格后,完成填写验收报告,参加验收各方代表在报告上签字认可。
7、物资验收不合格时,采办工程师按有关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退换处理。
7、3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各有关部门及时反馈信息,商务合同部做相应的处理工作.
8、技术资料移交:
8、1对于验收合格物资的材质证书复印件交使用单位一份存档,并在验收报告“说明”中注明。
8、2资产设备合格证、说明书、图纸等移交公司商务合同部/设备管理员。
8、3工程材料的材质证、合格证等复印件移交工程项目组/使用单位。
7、1对有下列情况者,如份量不足、缺件、不适用或不符合质量规定的,以及因供应商储存保养或运输不善而造成的损坏、受潮,应将情况在验收报告中详细反映,并根据情况及时向公司商务合同部提交书面报告。由库房及时将不合格物资隔离起来,挂出标示牌。由经办人员负责补缺、更换、退货或办理索赔手续。
7、2对化学危险品无产品标识、使用说明书及MSDS的货物,不预接受。
9、自采物资验收合格后,商务合同部采办工程师填写入库单,交由使用单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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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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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名称
文件编号:
版本号:
材料验收管规定
目的:为保证公司各项生产所需物资的采办,理顺管理规定、减少公司内耗提高工作效率、在符合公司《采办管理规定》要求的前提下特制定本规定。
范围:公司各部门、项目组。
定义:无
规定内容
1、大宗物资到货,商务合同部应提前2天通知使用单位,货物名称、体积、重量、到货时间。
2、使用进行接收,根据到货清单确定到货物资数量,并检查在运输途中有无损坏、受潮、丢失等现象发生,存放到待验区。
2、1做好接受物资完好、破损记录,及时通报商务合同部相关采办人员。
2、2做好到货验收记录。
3、物资到库后一般材料不超过3个工作日,大宗料不超过5个工作日验收完毕。
3、1工程项目设备/材料由工程项目组组织相关单位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