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山隐患排查危险分析表
露天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表

证照 齐全
具有采矿许可证、安全 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 执照、民用爆炸物品使 用许可证
查各证照有无及其 有效性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 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 全资格证、各类特种作 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查各证照有无及其 有效性
3
规章 制度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 全仃政领导冈位安全 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
查制度建立及落实
7
安全
投入
矿山企业应当及时、足 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 规定使用。在年度财务 会计报告中,企业应当 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 使用具体情况
查是否提取及提取 标准,以及使用情 况
8
隐患 排查 与处 理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 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 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 检杳:对检杳中发现的 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 理;不能处理的,应当 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 负责人。检杳及处理情 况应当记录在案
查劳动合同和社会
保险
、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检查表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结果
检查人
备注
1
开采
技术
露天开采应遵循自上 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 阶开采,并坚持“采剥 并举,剥离先行”的原 则
查看设计资料和初 步设计,检查牛产 现场
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 的,应当自上而下分层 顺序开采
查看设计资料,并
进行现场检查
杳应急预案有无及 完整情况
矿山企业应当组织专 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 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 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 附有专家名单
杳评审纪要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结果
检查人
备注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 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 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 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 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 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 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 置方案演练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露天非煤矿山)

4.有完善的防洪措施,山体上方设置截水沟。
8
台阶高度
1.机械作业:一般不大于设备挖掘高度的1.2倍。
2.人工作业:(1)硬质岩不大于6米;(2)软质岩不大3米;(3)沙石不大于1.8米。
9
台阶坡度
1.硬质岩为70°至75°。
2.软质岩为60°至70°。
10
边 坡
1பைடு நூலகம்上部没有悬岩或浮石。
21
应急救援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矿山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1.矿山必须具备:地形地质图、采剥工程年末图、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
2.矿山所具备的各种图纸经矿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并根据矿井发展情况和采掘活动及时修改、填绘
5
教育培训
1.新进矿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小时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
(露天非煤矿山)
序号
检查项目
排查检查内容
排查检查情况
1
证件证照
1.工商营业执照。
2.采矿证、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3.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4.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及安全评价报告。
2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检查表

检查时间:年月曰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结果
1
证照检查
检查证照及有效性。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九、卜三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78号令修订)第二十一条。
1)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2)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继续进行生产。3)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按规定变更。4)转让、冒用或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查阅机构设置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78号令修订)第六条。
1)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未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
查阅资料。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77号令修订)第七、十、十二、十五条;《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三H条。
7
安全培训档案
抽查档案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
未建立或编造安全培训档案。
8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查阅相关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第十四、十八条。
1)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3)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4)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阅有关资料。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露天煤矿安全检查表

矿场道路宽度符合通行、会车等安全要求。
运输道路设置安全挡墙,高度为矿用卡车轮胎直径的2/5~3/5倍。
长距离坡道运输系统,在适当位置设缓坡道。
《煤矿安全规程》第565条
矿山道路设限速、道口等路标,特殊路段设警示标志;汽车运输为左侧通行的,在过渡区段内设置醒目的换向标志。
《煤矿安全规程》第514条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九条
排土场边坡管理
排土场边坡管理:
内排土场最下部台阶的坡底与采掘台阶坡底之间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排土场保持平整,没有积水,修筑截泥、防洪和排水设施,防止或者减少水流入排土场。
《煤矿安全规程》第588条、591条
地面
防灭火
制定地面防灭火措施,所有建筑物、煤堆、排土场、仓库、油库、爆炸物品库、木料厂等处有防火措施和制度。
《煤矿安全规程》第22条
责任制
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及落实情况。
《煤矿安全规程》第4条
管理
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地质灾害普查制度,粉尘检测制度、矿领导带班制度等。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维修检查记录。各项制度的修订更新和落实情况。
《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GB50197-2015)第3.5.5条
单斗挖掘机尾部与台阶坡面、运输设备间的距离不小于1m。
《煤矿安全规程》第544条
图纸
绘制符合实际情况的地形地质图,工程地质平面图、断面图、综合水文地质图,采剥、排土工程平面图和运输系统图,井工采空区与露天矿平面对照图。
露天开采非煤矿山安全检查表

露天开采非煤矿山安全检查表非煤矿山安全检查表1. 综合检查部分1.1 矿山周边环境状况检查1.1.1 周边地质状况是否稳定,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风险1.1.2 周边地表水、地下水情况是否存在污染或渗漏1.1.3 周边道路、建筑物、管线等设施是否存在破损或损坏1.2 矿井出入口及通风系统检查1.2.1 矿井出入口是否畅通,是否存在堵塞或破损情况1.2.2 矿井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漏风或压力不足情况1.3 开采区域检查1.3.1 开采区域地质条件是否稳定,是否存在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风险1.3.2 开采区域是否存在积水现象,是否存在沟渠堵塞情况1.3.3 开采区域是否存在不明火源或易燃易爆气体积聚情况1.3.4 开采区域是否有坍塌迹象、裂缝、渗水、冒水、沉陷等安全隐患1.4 冶炼作业区检查1.4.1 冶炼作业区是否存在火灾、爆炸等安全隐患1.4.2 冶炼作业区是否存在危险化学品泄漏或储存不当情况1.4.3 冶炼作业区是否存在高温、高压、强风等危险环境2. 设备检查部分2.1 采掘设备检查2.1.1 采矿机、矿车等设备是否有破损、老化等影响安全的现象2.1.2 采矿设备的电气接地是否良好,是否存在漏电、短路等问题2.1.3 采矿设备的润滑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润滑不足的情况2.2 输送设备检查2.2.1 输送机、皮带等设备是否存在松动或断裂现象2.2.2 输送设备的运行速度、张力是否正常,是否存在过负荷运行的情况2.2.3 输送设备的防护装置是否完善,是否存在缺失或失效情况2.3 通风设备检查2.3.1 风机、通风管道等设备是否存在堵塞或积尘现象2.3.2 通风设备的运行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故障或异常情况2.3.3 通风设备的防护装置是否完善,是否存在缺失或失效情况2.4 升降设备检查2.4.1 升降机、斜井运输设备等设备是否存在操作不当或破损情况2.4.2 升降设备的电气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漏电、短路等问题2.4.3 升降设备的防护装置是否完善,是否存在缺失或失效情况3. 安全管理部分3.1 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3.1.1 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个责任主体是否落实到位3.1.2 是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3.2 员工培训和教育检查3.2.1 是否组织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3.2.2 是否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员工是否熟悉并能有效执行3.3 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检查3.3.1 是否建立健全警示标识、安全标志等安全设施,是否完整、清晰可见3.3.2 是否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员工是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3.4 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检查3.4.1 是否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到位3.4.2 是否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3.5 应急救援准备检查3.5.1 是否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3.5.2 是否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器材,是否能够及时应对突发事件以上是一份非煤矿山安全检查表的主要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对照检查表-露天矿山(附检查、处罚依据,可编辑)

查有关资料。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5.2.5.11“大、中型矿山或边坡潜在危害性大的矿山,除应建立健全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对边坡重点部位和有潜在滑坡危险的地段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外,还应每5年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一次检测和稳定性分析。”
4)未进行边坡治理或稳定性分析。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小型露天采石场分层参数。
查设计资料结合现场抽查。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78号令修订)第十五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采用台阶式开采。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
分层开采的分层高度、最大开采高度(第一分层的坡顶线到最后一分层的坡底线的垂直距离)和最终边坡角由设计确定,实施浅孔爆破作业时,分层数不得超过6个,最大开采高度不得超过30米;实施中深孔爆破作业时,分层高度不得超过20米,分层数不得超过3个,最大开采高度不得超过60米。
3)未采用台阶式或自上而下分层开采方法。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78号令修订)第十五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采用台阶式开采。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总局令第39号)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二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分层开采的底部装运平台宽度由设计确定,且应当满足调车作业所需的最小平台宽度要求。”
矿安202317号-矿山露天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检查表

附件2矿山(露天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检查表企业名称企业类别经营性质设计能力检查时间参与安全检查人员名单姓名单位职称/职务专业签名备注:“现状描述”监察监管部门不需要填写。
1一、基础部分单元(49)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现状描述存在问题处置措施1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矿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满前3个月依法提出延期申请。
主要负责人、隶属关系、经济类型、企业名称变更后,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改(扩)建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当在改建、扩建工程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数量符合劳动定员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六条;《煤矿安全规程》第五条;《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第63号修改)第六条第一款。
3煤矿是否分别配备专职的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负责采煤、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第十八条第(一)项。
4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主要负责人责任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符合上级规范性文件,符合本单位和本岗位工作实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二十一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六条;《煤矿安全规程》第四条。
2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现状描述存在问题处置措施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明确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符合本单位和本岗位工作实际。
露天矿山安全检查表

项目
排查内容
排查情况
备注
爆
破
火工品
管理及
使用
32、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33、爆破作业是否按爆破设计或爆破说明书进行操作
34、爆破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5、在爆破危险区的边界是否设置了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岗哨,警戒信号是否清晰、有效。
36、避炮掩体的设置是否合理、安全可靠
7、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档案是否齐全、是否落实
8、作业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健全
9、是否落实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和班前会制度
10、矿领导值班制度的公示、上报、落实情况
11、是否交纳风险抵押金或安全生产责险
12、员工是否佩戴劳保防护用品及工伤社会保险
教育培训
13、从业人员是否接受了安全教育和培训
1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18、安全生产技措经费是否按规定提取
19、是否足额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责任险
20、与员工是否签订了劳动协议
21、员工是否依法参加了工伤社会保险
22、是否按规定发放和佩戴劳保防护用品
事故预防
23、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月度排查、整改情况
24、是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
25、是否签订救护协议
15、新职工上岗前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调换工种的人员是否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培训
事故预防
16、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是否齐全
17、是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
18、是否签订救护协议
标准化
建设
19、标准化建设情况及安排
20、职工的生产、生活环境是否得到改善
现
场
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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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安全评价机构事故隐患排查统计分析报表填报单位:吉林省元麒安全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行业:露天矿山1、夏季突下暴雨的可能性较大,若采场防洪设施不完善,排水措施不得力,就可能发生洪涝灾害,水淹工业场地和采场,造成边坡滑坡或坍塌、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凹陷露天采场未设置水泵、设置水泵的型号和数量未与设计相符、设计未校核该区域汇水面积及汇水量、排水管路管理不善、在矿界范围内未按照设计要求设置截水沟或者截水沟设置的断面面积等不符合排水能力要求。
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1、要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对“三同时”非煤矿山建设项目进行严抓、严管、严审批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态度,对于易产生水灾隐患的建设项目中,排水、截洪等设施投入不到位或者投入后未正常运行的排水、截洪等设施未达到设计要求时,应不予以对该项目进行验收评价和现场验收。
2、在矿山技术服务及矿山安全监管时应建议企业:a、在矿区开采境界之外修建截水沟,防止雨水侵蚀、冲刷采场边坡。
b、在采矿场最终边坡的安全平台靠边坡面根部设置排水沟,将大气降水及裂隙水汇集后顺山坡排出,防止雨水、裂隙水等对边坡的冲刷。
c、设置排导沟、急流槽,合理引导场内积水排往山下;在已固定的开采坡面种植草和树木,稳固坡面。
3、单独针对排土场的建议:(1)正确处理场址地基,对松软潮湿土宜在对排土之前挖渗沟疏干基底,填块碎石作垫层,以利排水。
(2)合理安排排土顺序。
应将大块石堆置在最底层以稳定基底,应合理确定台阶排土高度和最终堆置高度。
(3)采用适宜的坡角防护,排土场排放边坡坡度不大于废石的自然安息角。
在排土场最低部位设砌拦截墙,并预留排水孔,上部设截洪沟,拦截上部来水,减少地表水对排土场的危害,消除可能形成泥石流的条件。
(4)排土场平台必须平整,排土线应整体均衡推进,坡顶线应呈直线形或弧形,排土工作面向坡顶线方向应有2%-5%的反坡。
(5)排土场进行排土作业期间建议聘请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安全论证,并严格按照方案施工,确保排土作业安全。
1、产生的原因:防护措施失效、作业在危险地段、检查措施失效、无防护措施、安全意识不强、防护设施已损坏、边坡过陡或台阶高度超高、爆破振动后坡面有疏松的岩体、边坡位于顺坡方向的节理发育地段、作业前未详细检查、检查未发现事故隐患、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处理、未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采场边坡开挖深度、边坡倾角与地层的关系、上部风化带存在、基岩岩性、边坡与原生结构面、断裂及裂隙是采场稳定性的重要因素。
矿区局部有断层,横切矿体,起破坏作用。
表层岩石因风化作用,裂隙发育,稳定性较差,容易产生边坡失稳隐患。
随着采剥程度的加大,可能产生小型滑坡、崩塌等边坡失稳方面的灾害,引起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
排土场堆积松散,高度过大,也容易发生边坡失稳。
边坡事故包括大面积滑坡掩埋作业设备和人员;局部坍塌和滚石砸坏设备或砸死、砸伤人员。
引起边坡大面积滑落的主要因素有:矿岩的物理力学性质差;开采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露天采场开采顺序不合理或台阶要素及采场结构参数不合理;采掘作业和爆破震动降低边坡稳定性;在雨季时雨水冲刷导致滑坡;引发边坡坍塌的主要因素有:因掏采在工作面上形成伞檐、空洞,引发边坡坍塌;阶段过高或超挖坡底致使边坡角过陡;造成滚石的主要原因有:边坡角过大,保安平台、清扫平台宽度不够;外界的震动使浮石形成滚石;坡面上的浮石未清除,人员和设备就经过或停留在边坡底部;浮石处理不当。
2、该鱼刺图针对性较强: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1)应采取措施防止地表水渗入边帮岩体的弱层裂隙或直接冲刷边坡。
边帮岩体遇到有含水层时,应采取疏干措施。
(2)靠帮的最后一排炮采用控制爆破,加密孔网参数,减少单孔药量,以便减少对边坡岩体的破坏,保证最终边坡的稳定性。
(3)因气候条件影响,如遇大雾、暴风雨,六级以上强风或有雷击危险,应暂停相关作业,人员转移到安全地点。
(4)工作面发现有悬浮大块矿岩、裂缝或有滑坡征兆时,应停止作业,并及时进行处理。
(5)必须建立健全边坡管理制度,对边坡重点部位和有潜在滑坡危险的地段应进行加固或削坡。
(6)对爆破后的危岩进行及时的处理。
对采场工作帮应每季检查一次,高陡边帮应每月检查一次,不稳定区段在暴雨过后应及时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处理。
(7)临近最终边坡的采掘作业,必须按设计确定的宽度预留安全、清扫、运输平台。
三、对穿爆工作隐患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的分析:矿山爆破容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爆破事故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从事爆破器材加工、运输、储存及现场作业中发生事故;二是伴随炸药爆炸时所产生的有害效应(地震波、空气冲击波、飞石等)引起事故。
无论采用那种起爆方法,都会因起爆系统或起爆材料本身或人为因素而造成局部或个别炮孔发生拒爆或爆炸不完全,若处理不当,就会发生爆破事故。
如打残眼引起爆炸事故或处理盲炮引起爆破事故。
在露天爆破作业时,个别石块可能飞散很远,常常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矿山爆破事故的统计,露天爆破飞石伤人事故占整个爆破事故的27%。
个别飞石的飞散距离与爆破方法、爆破参数、堵塞长度和堵塞质量、地形、地质构造(如节理、裂隙和软夹层等等)、气象条件以及警戒信号有关。
另外,因设计计算的安全距离不够,设置的警戒范围过小或人员所在位置的安全距离不够也可造成爆破伤人事故。
爆破违章作业、不了解炸药的性能,也是引起爆破事故的原因之一,主要是矿山爆破人员爆破技术和安全技术知识缺乏,尤其是安全教育不足,操作过程中自觉不自觉地违反有关安全规程,一旦发生事故,也不会妥当处理和自救。
①炸药运输过程中强烈振动或摩擦;②爆破设计不合理;③警戒不到位,信号不完善,安全距离不够;④爆破器材质量不良,点火迟缓,拖延点炮时间;⑤放炮后过早进入工作面;⑥盲炮处理不当或打残眼;⑦非爆破作业人员作业,爆破作业人员违章。
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应由有资质的设计部门出具《爆破设计说明书》,其中应给出具体的爆破参数;(一)爆破器材的运输:(1)禁止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和摩托车运输爆破器材。
(2)运送爆破器材的车辆到达现场后,周围30m不准闲人进入,设标志牌。
周边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由专人负责警戒、看管。
(3)装卸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b.应设置警卫,禁止无关人员在场。
c.认真检查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和清除运输工具内的一切杂物。
d.严禁摩擦、撞击、抛掷爆破器材。
e.分层装载爆破器材时,不准站在下层箱上去装上一层。
f.雷雨或暴雨时禁止装卸爆破器材。
g.爆破器材的装卸尽量在白天进行。
h.装卸爆破器材的地点应有明显的信号。
白天应悬挂红旗和警告标志;夜里应有足够的照明,并悬挂红灯。
j.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时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物品。
用汽车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出车前,车队负责人应认真检查车辆,并在出车单上注明:“该车检查合格,准许用于运输爆破器材。
(2)由熟悉爆破器材性质,具有安全驾驶经验的司机驾驶。
(3)汽车行驶速度:在能见度良好时不超过40km/h;在扬尘、起雾、暴风雪等能见度低时速度减半。
(4)遇有雷雨时,车辆应停在远离建筑物的空旷地方。
(5)寒冷地区的冬季运输,必须采取防滑措施。
(二)爆破作业(1)爆破员应按《爆破设计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不应自行增减药量或改变填塞长度;如确需调整,应征得现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并作好变更记录。
(2)不得使用炸药进行二次爆破进行破碎。
(3)为保证爆破作业安全,应在采场东爆破地震波及冲击波安全允许范围之外设爆破棚,位置和方向应能防止飞石和炮烟的危害。
通达避炮掩体的道路不应有任何障碍。
(4)采用湿式打眼,应采用防水炸药,或用中深孔用塑料袋装炸药再装进炮孔。
(5)爆破警戒范围由设计确定。
(3)爆破安全距离应确定为200m,在顺破方向300m。
※爆破信号(1)预警信号:该信号发出后爆破警戒范围内开始清场工作。
(2)起爆信号:起爆信号应在确认人员、设备等全部撤离爆破警戒区,所有警戒人员到位,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发出。
起爆信号发出后,准许负责起爆的人员起爆。
方可发出解除爆破警戒信号。
在此之前,岗哨不得撤离,不允许非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
※爆后检查(1)露天中深孔爆破,爆破后应超过15min,方准检查人员进入爆区。
(2)露天爆破经检查确认爆破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许作业人员进入爆区,对爆破情况进行分析论证和对边坡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
※拒爆的处理方法(1)爆破网络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者,可重新连线起爆;最小抵抗线有变化者,应验算安全距离,并加大警戒范围后,再连线起爆(2)可再距盲炮孔口不少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孔装药起爆。
爆破参数由工程技术人员确定并经爆破领导人批准。
(3)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类炸药,且孔壁完好时,可去除部分填塞物向孔内灌水使之失效,然后做进一步处理。
四、对运输隐患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的分析:造成车辆伤害的主要原因有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违章驾驶、酒后驾驶、超高超重、开故障车、开英雄车、开疲劳车、违章超车;以及在作业中,不加保护措施或防护不到位等。
造成运输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作业人员的原因。
如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违章驾驶等。
车辆本身的原因。
如安全防护装置有缺陷、制动失灵等。
运输道路的原因。
如宽度不够,路面不平、坡度较大,曲线半径小、道路标志不清等。
自然条件的原因。
如雨雪天气,道路湿滑;大雾天气,能见度差。
对本行业安全生产的工作建议:在行业监管及安全检查技术服务等方面应使企业做到以下几点要求:(1)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的高处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带或设置安全网、护栏等防护设施。
高处作业时,严禁抛掷物件;严禁上下垂直方向双层作业。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时,禁止在露天进行高处作业。
(2)矿区道路①矿区道路应设置警示牌。
②山坡填方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路基外侧应设置护栏或挡车墙。
③采场内公路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规格和样式设置交通标志,使汽车司机掌握路况。
(3)汽车运输①汽车运输时,要控制车速,不得大于15㎞/h。
禁止采用溜车方式发动车辆,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②装车时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不得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
③卸矿车在斗完全放稳后才准行驶。
④自卸车斗内禁止载人。
雾天和烟尘较大影响视线时,应开亮车前黄灯减速行驶,前后车间距不得小于30m。
能见度不足20m时,应暂停行驶。
⑤冰雪和雨季道路较滑时,有防滑措施,前后车距不得小于40m。
⑥车辆在矿区道路上行驶宜采用中速,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限速行驶,急转弯处严禁超车。
(1)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工作场地,确认工作面及各种设备、设施处于安全状态方可作业。
(2)使用采剥、运输和其他机械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②设备移动时,禁止人员上下,在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地点,任何人不得停留或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