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3、2014年7月3日全总办公厅 《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 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几个阶段
4、2014年12月8日全总财务部 《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 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69号)
11、2019年1月28日龙岩市总工会、龙岩市财政局《关于保 障职工福利按政策足额兑现的通知》(岩工[2019]6号):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干部职工正常福利待遇。根 据2018年12月29日龙岩市人民政府与龙岩市总工会第15次 联席会议精神(龙岩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4号), 工会经费来源不足部分由各单位从节余资金中安排。
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龙岩市总工会 兰建亮
2019年10月31日
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支管理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 法》的几个 阶段及《实施办法》的法理依据
二、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 三、经费收支管理和监督 四、基层工会经费支出存在的普遍问题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几个阶段
1、2009年10月28日全国总工会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 法》(总工发[2009]47号)
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1800元,先从基层单位 行政按工资总额2%足额提取拨缴的工会经费的留成部分 中列支,不足部分可向行政申请经费补助,但要做好年度 预算,专款专用。对未按规定足额拨缴工会经费但有行政 补助工会经费的,行政补助经费应先用于弥补拨缴工会经 费不足部分,并按规定办理经费分成上缴。
5、2014年12月31日省总工会 《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 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若干意见》(闽工〔2014〕 113号)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与原则1.1 为规范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保障工会经费的合法、合规和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1.2 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经费来源合法、使用透明、监督有力。
第二章经费收入范围2.1 基层工会经费收入主要包括:(1)会员缴纳的会费;(2)工会所属企事业单位、行政方面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者建会筹备金;(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4)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组织的补助;(5)其他收入。
2.2 工会经费收入必须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并加盖工会财务专用章。
第三章经费支出范围3.1 基层工会经费支出主要用于:(1)职工教育和文体活动;(2)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等工作;(3)职工集体福利事业;(4)工会自身建设、日常工作以及按规定上解经费支出;(5)其他合理支出。
3.2 经费支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会经费使用规定,严禁挪用、挤占和挥霍浪费。
第四章经费管理与监督4.1 基层工会应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收支合法、合规、有效。
4.2 基层工会应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经费管理工作,并接受上级工会和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
4.3 基层工会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五章预算与决算管理5.1 基层工会应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并报经上级工会批准后执行。
5.2 经费预算应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保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
5.3 年度结束后,基层工会应编制经费决算,并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章法律责任与处罚6.1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上级工会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全新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
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
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
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
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工会经费收入包括:1、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拔基层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
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6、投资收益。
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7、其他收入。
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一、前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基层工会的财务管理,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公开。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进行详细阐述。
二、基层工会经费的来源基层工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渠道:1. 会员缴费:基层工会会员需按规定缴纳会费,作为工会经费的重要来源之一;2. 捐赠和赞助款项:可以接受企事业单位、个人或其他组织的捐赠和赞助;3. 政府拨款:地方政府可根据需要拨付一定金额的经费给基层工会;4. 投资收益:基层工会可以通过合法的投资活动获得一定的收益;5. 其他合法收入:例如举办活动、出租场所或设备等带来的收入。
三、基层工会经费的管理机制为了保障基层工会经费的合理管理,需要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
具体如下:1. 经费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经费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2. 财务管理人员:招聘专业财务人员,具备相关经验和知识,负责经费的核算、报销和记录等工作;3. 预算编制:每年根据工会活动计划和经济状况,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并报请审批;4. 支出审批制度:建立审批制度,所有经费支出必须经过预算控制和审批程序方可支付;5. 费用报销管理:要求工会成员提交相关费用报销申请,并进行审核核实,确保报销的合理性和真实性;6. 财务记录和报表:建立完善的财务记录和报表制度,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汇总经费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并定期向上级工会和会员公示。
四、工会经费的使用原则工会经费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必须依法合规使用,杜绝超出法律法规范围的支出;2. 公益原则:优先支持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福利保障;3. 公平原则:公平合理地分配经费,避免出现财务不透明或偏向个人的现象;4. 严肃原则: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有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5. 预算原则:严格按照经费预算支出,不得随意挪用或超支。
五、监督和责任追究为了确保基层工会经费的合规使用和防止财务风险,需要建立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1. 内部监督:由经费管理部门对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审查;2. 外部监督:接受上级工会和相关行政监督机构的监督和检查;3. 审计检查:定期请专业机构对工会经费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 纪律处分:对违反财经纪律或财务管理规定的人员依纪依法进行相应处罚;5. 法律追责:对有贪污挪用等经济犯罪行为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基层工会是为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职工福利而设立的组织,在日常运作中需要进行经费收支管理。
为了规范基层工会的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制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以下是一份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示范: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按照法定程序成立并注册的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
第四条基层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服务于职工的根本利益。
第二章经费收入管理第五条基层工会应向会员定期收取会费,会费收取标准和周期应当向全体会员公示,并经全体会员表决通过。
第六条基层工会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向政府申请工会财政拨款,并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第七条基层工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工会事业收入的管理,将工会事业收入纳入基层工会经费。
第八条基层工会可以接受社会捐赠,但捐赠物资和捐赠款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的规定。
第十条基层工会应当严禁违法、违规收取会费、财政拨款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占职工福利。
第三章经费支出管理第十一条基层工会经费支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支出项目和标准应当根据职工的实际需求和工会章程的规定确定。
第十二条基层工会经费支出应当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并及时公示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基层工会应当将经费支出用于服务于职工的根本利益和工会事业发展,不得挪用或滥用经费。
第十四条基层工会应当制定经费使用细则,明确经费支出的程序和权限,并建立健全经费支出审批制度。
第十五条基层工会应当建立健全经费支出核查和监督制度,对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
第十六条基层工会应当对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真实、准确的记录和归档,保存相关凭证和票据。
第四章监督和问责第十七条基层工会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接受职工监督和社会监督,提高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十八条基层工会应当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的规定。
福建省总工会财务部《关于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有关问题的解答》

福建省总工会财务部《关于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有关问题的解答》关于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有关问题的解答福建省总工会财务部(《福建工会通讯》2015年第5期)2014年,全国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全总财务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福建省总工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统称《通知》)后,为了贯彻好、执行好以上有关规定,省总工会和省直机关工会联合走访了部分基层工会,并召开了不同场合的座谈会,现将基层工会反映的有关问题综述及解答如下:(一)工会经费的来源1.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活动,因会费量少,是否可以用工会经费弥补?根据《通知》规定,基层工会组织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当会费不足时,基层工会可以用工会经费予以适当弥补。
工会组织的会员春游秋游,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
2.工会经费来源有行政补助一项,是否行政补助进入工会帐户后就是工会经费?文件中说节日慰问品经费不可由行政补助,其他项目费用是否可以由行政补助?与“小金库”的规定是否冲突?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福建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工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行政可以给予工会经费补助,行政补助经费是工会经费的重要来源之一,可以用于工会为职工服务和开展活动的费用补助。
根据《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通知》等有关规定,行政补助的经费除了不可用于支出节日慰问品外,工会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均可向行政申请经费补助,但各级工会要作好年度经费预算,专款专用。
行政也不得将不符合工会开支规定的资金转移到工会账户。
行政对工会的补助与“小金库”的规定不存在冲突问题,关键是行政对工会的补助经费要按规定支出。
(二)工会经费的使用对象1.离退休职工能否享受工会的福利待遇?中国工会章程第八条规定:“会员离休、退休和失业,可保留会籍。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管理,确保经费合理使用,提高工会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基层工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经费收入管理1. 经费来源:基层工会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缴纳的会费、单位行政拨付的工会经费、工会所属经济实体的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 会费收缴:基层工会应按照规定标准,定期收缴会员会费。
会费收缴标准由工会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上级工会备案。
3. 行政拨付经费:基层工会应主动与单位行政沟通,确保行政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拨付工会经费。
4. 其他收入:基层工会可通过合法途径,开展活动和服务,增加工会经费来源。
其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捐赠、赞助、投资收益等。
三、经费支出管理1. 经费支出原则:基层工会经费支出应遵循“统筹兼顾、量入为出、合理使用、注重效益”的原则,确保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1)职工教育、培训、文体活动;(2)职工福利、救助、慰问;(3)工会组织建设、业务工作;(4)工会资产维修、购置;(5)其他与工会活动相关的支出。
(1)编制预算:工会委员会应根据工作计划,编制年度经费预算,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2)报销审批:支出报销需由经办人填写报销单,经工会主席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3)大额支出:单项支出超过一定金额的,需经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四、监督检查1. 基层工会应建立健全经费收支管理制度,加强对经费收支的内部审计和监督。
2. 定期向会员公开经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3. 上级工会对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财务管理和报告1. 财务管理:基层工会应指定专人负责经费的收支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安全、合规使用。
财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和职业道德,定期参加财务培训。
2. 账务处理:基层工会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福建省工会经费代征管理暂行办法

福建省工会经费代征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工会经费代征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会经费代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区总工会、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各市县区中心支行、支行,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现将《福建省工会经费代征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省工会经费代征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的征缴管理,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福建省实施办法》、《福建省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闽工[202*]2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实行委托地方税务机关代征工会经费(含工会筹备金和补偿金,下同)的辖区内的所有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类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经营实体(以下简称缴费单位)。
凡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福建省总工会批准的实行自管工会经费的省级产业(系统)工会(具体名单附后)的所属缴费单位暂不包括在上述适用范围内。
第三条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其中拨缴给上级地方工会40%部分的经费委托地方税务机关代征,基层工会应留成60%部分的经费由缴费单位同时拨给其所在的基层工会。
开业投产满一年仍未成立工会的企业,其按月向上级地方工会缴纳工资总额2%的工会筹备金和工资总额0.5%的补偿金,全额委托地方税务机关代征。
实行自管经费的省直属企业工会(福建省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中国水利水电闽江工程局工会委员会、中国福建对外贸易中心集团工会委员会)所属基层缴费单位应缴纳所在地地方总工会部分的经费,按其应缴纳的比例委托地方税务机关代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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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和补助
结婚、生育
现金或实物
1000
男女双方会员可同时慰问
生病住院(重疾未住院)
同病种多次住院,每年只慰问一次
去世
会员
现金+பைடு நூலகம்圈
2000+200
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花圈需凭据报销
直系亲属
1000+200
岳父母、公婆
花圈
200
退休
实物
1000
可召开座谈会、购买适当干鲜水果,人均20元
《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
项目
形式
元
注意事项
“八不准”
普惠制
法定节日
实物(生活必需品)
1800
先从工会经费留成部分列支,不足可行政拔补;可发放指定商家指定物品领取券,但不可发放现金和购物卡。
1、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活
动
电影、演出、比赛
尽量统一组织
会费+三倍拔补
不能统一组织的可发放同等价值观摩凭证
春秋游(户外拓展)
统一组织
当天往返,活动总费用控制人均300元
趣味文体活动
实物
100
全年文体活动奖励(含纪念品)总额不超过当年全部会员人均800元;到外地或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活动不报销差旅补贴
文体活动
资金、奖品
一等奖500,其他名次相应递减
3、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生日
蛋糕
服装
800
需统一购买服装的活动,总金额不能超过当年全部会员人均500元;参加上级工会活动可增购,每次每人不超800元
教练、裁判员、评委
半天500(工作人员半天150)
本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日不得领取劳务费;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在编人员不得领取劳务费
工作餐
文体比赛
50/餐
比赛及赛前集训有需要可安排,不得发放现金;可购点心、饮料、人均不超20元
春秋游
表彰
优秀工会干部、积极分子
奖金、奖品
500
单位会员数15%内,五年时间限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