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新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专业研究生推荐阅读书目(2010)

国际经济法专业研究生推荐阅读书目国际经济法的著作“犹如坐在一列正在奔驰的火车上向窗外眺望时试图描述一幅风景——未及细述,它就已流逝变换。
——J.H.Jackson,Legal Problems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1977,p.XV.一、国际经济法教材类:1、姚梅镇主编:《国际经济法概论》(修订版),武汉大学出版社。
2、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3、余劲松、吴志攀:《国际经济法》,北京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4、韩立余主编:《国际经济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5、王传丽主编:《国际经济法》,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专题研究类1、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论丛》,法律出版社。
2、沈四保、王军:《国际商法论丛》,法律出版社。
3、李双元主编:《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
4、陈安总主编:《国际经济法学系列专著》,北京大学出版社。
5、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国际商法经典案例系列丛书。
6、易显河主编:《Chines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7、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外国法律文库系列丛书三、专题著作类1、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迈克尔〃D〃贝勒斯作, 张文显译:《法律的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3、 [比]约斯特﹒鲍威林|译者:周忠海//周丽瑛//马静//黄建中编:《国际公法规则之冲突》,法律出版社。
4、[德]E-U彼德斯曼:《国际经济法的宪法功能和宪法问题》,高等教育出版社。
5、[美]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黑龙江大学出版社;[美]波斯纳:《法官如何思考》,北京大学出版社;(美)戈德史密斯,(美)波斯纳著,龚宇译:《国际法的局限性》,法律出版社。
6、(美)克米特﹒L.霍尔许明月夏登峻:牛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指南(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0年度《经济法》试题

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经济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2B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
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
)1.下列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定有履行期限的债务的请求权,当事人约定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应当分期分别起算B.未定有履行期限的债务的请求权,债权人第一次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时就被债务人明确拒绝的,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明确拒绝之日起算C.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且侵害人明确的,从受伤之日起算D.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的请求权。
诉讼时效从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因此选项A表述错误,当选。
【中华会计网校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法律制度的“诉讼时效起算”知识点。
该知识点在网校2010年考试中心开通的实验班模拟试题(三)多选第1题、竞赛试题(二)多选第3题的考点基本相同。
在2010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梦想成真-全真模拟试卷》第1页第2题中均有所体现,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2010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中均有所涉及,另外,在网校游文丽老师、李玉华老师和赵俊峰老师考前串讲班中均重点提及。
2.甲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该企业因经营不善被解散,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负债务。
对于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不再清偿B.甲应以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C.甲应以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D.甲应以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但债权人在该企业解散后5年内未提出偿债清求的,则不再清偿【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责任承担。
2010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经济法》重点详解

方性法规 , 正确的表述是 , 、 省 自治 区、 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大
及其常委会依据本地具体情况 , 可以依法制定地方性法规。
、
经济 法 概述
( ) 一 经济法 的产 生 主要关注如下命题 : 一是经济法是一个 新兴的法律部 门。 一般认为 , 现代意义的经济法是在市场经济从 自 由竞争阶段进入到垄断阶段 以后才产生 的。二是实质意义上 的经 济法规范在各国是普遍存在 的。因为任何国家只要搞现代市场经 济, 就离不开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 , 就需要 相关 的经济法规范 。 三 是经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 的、 重要的法律部 门。 ( ) 二 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宏观调控 : 对宏观的经济运行 的调节和控 制。 市场规制 : 对微观的市场行为的规范和制约。 点睛 : 经济法调整 经济关系 , 但不调整所有经济关系 , 只调整经济关系中的宏观调控
考试导航 IX MI A I N G I A E A N T O U D NC E
2 1 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00 经济法》 重点详解
河北经贸大学 刘春霖
2 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 术资格 考试 的报名工作 已基本结束 , 00 考生正式进入复习备考阶段 。 0 9 与2 0 年相 比, 今年 中级经济法考试 大纲做了相 当大幅度 的调整 , 尤其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 属于全新 内容 , 理论性强 , 大多考生感觉空洞 , 抓不住要点。 为使考生在学 习 中级经济法过程 中有个好的开端 , 打消畏难情绪, 笔者将本章内容 加以解析 , ‘ 希望对广大考生 的学习有所裨益。
c 地方各级人大及其 常委会依据本地具 体情 ( ) 期 上
组织法 ; 受控主体或受制主体主体资格取得依据为 民 商法 。 调控主
【最新】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经济法(2010年)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经济法(2010年)单选题;24. 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缺陷责任均实行严格责任B. 《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产品缺陷实行严格责任,对销售者实行过错责任C. 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从产品售出之日起计算D. 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缺陷产品生产日期满十年后丧失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诉讼时效与请求权。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我国《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缺陷责任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对生产者实行严格责任,对销售者实行过错责任。
选项C、D错误。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25. 某企业明知其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仍予以销售,造成消费者损害。
关于该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除按消费者请求赔偿实际损失外,并按消费者要求支付所购食品价款十倍的赔偿金B. 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优先支付罚款、罚金C. 可能被采取的强制措施种类有责令改正、警告、停产停业、没收、罚款、吊销许可证D. 如该企业被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食品安全法律责任。
选项A说法正确。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选项B说法错误。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10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预测题

1、在下列有关国内信用证的表述中,符合我国有关规定的是( )。
A、开证行付款后,对议付银行或受益人不具有追索权B、即使申请人保证金和账户资金不足支付,开证行也必须在规定期限付款C、议付行付款后可以对受益人行使追索权D、开证行应当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正确答案:ABCD解析:这些都是我国国内信用证的基本特点和主要规定。
2、下列有关商业汇票期限方面的表述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A、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B、商业汇票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C、定日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D、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正确答案:ACD解析: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有两种,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其他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3、甲公司为了支付货款而向丙公司签发了金额为50万元的支票一张,规定提示付款期限为5日,票面上没有印章,但有公司董事长的签名;丙公司在向甲公司的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发现甲公司的账上无钱。
针对这种情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支票确定的提示付款期限不符合规定B、支票上还应加盖公司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C、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1万元D、银行可以对甲公司处以2.5万元的罚款正确答案:ABCD解析: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支票上应同时有单位签章和有关人个的签章;甲公司签发空头支票,持人(丙公司)有权要求出票人甲公司按照支票金额(50万元)的2%支付赔偿金(即1万元)对于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开户银行可以按照票面金额(50万元)的5%处以罚款,即罚款2.5万元。
4、在下列有关托收承付的承付方式的表述中,符合我国规定的是( )。
A、验单付款,承付期为10天B、验货付款,承付期为3天C、验单付款,承付期为3天D、验货付款,承付期为10天正确答案:CD解析:注意验单付款和验货付款在承付期限上的差异。
2010年CPA考试《经济法》要点分析——证券法详解

2 1 年 C A考试《 00 P 经济法》 要点分析
— —
证 券 法详 解
刘春 霖
河 北 经 贸 大 学
证券法是近年C A经济法考试的重点 ,每年经济法试题 中该 P
章 所 占 比重 都 在 1分 以上 , 5 且都 有 一 个 综 合 题 考 查 本 章 内容 。 章 本
一
是两 类 公 司 首次 公开 发 行 股票 的共 同条 件 。 1 ( )发 行 人 是 依
二是两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法定条件的不同点 。1 ( )在创 业板上市 的公 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要求最 近2 年连续盈利 , 最近 2 年净利润 累计不少于 10 万元 , 00 且持续增长 ; 或者最近1 年盈利 , 且 净利润不少于50 0 万元 , 最近1 年营业 收入不少于5 0 万尢 , 00 最近2 年 营业收入增 长率均不低于3 %。 0 在主板和 中小板上市 的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要求最近3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 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 民币3 0 万元。2 在创业板上市的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00 () 要求最
后 股本 总 额 不 少于 3 0 万元 。 主板 和 中 小板 上 市的公 司首 次 公 开 00 在 发行 股 票 , 求 发行 前 股 本 总额 不 少 于 人 民 币3 0 万 元 。4 在 创 业 要 00 ()
股 股东 、 际 控制 人 支 配 的股 东 所持 发 行 人 的 股股票 , 要求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 人 民币3 0 万元 ; 00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 扣除土地使用权 、 水面养殖
权和采矿权等后 ) 占净资 产的比例不高于2 %; 0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 未弥补亏损。3 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 要求发行
《经济法》 教学教案
《经济法》教案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经济法》是为经济管理类各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是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等专业的必修课。
本课程的任务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使学生们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经济法规,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与解决经济法律问题的能力,为进行管理研究和管理实践奠定基础。
二、课程能力培养目标1、培养与形成学生对经济法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经济法规的理解、分析与应用能力:是指对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市场管理法律制度、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和社会分配法律制度的学习、理解和应用能力。
2、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与解决经济法律问题的能力:是指通过理论讲授和案例讨论,学生掌握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遇到具体的法律纠纷能够独立做出正确判断,选择合理的方式和途径尽快解决法律纠纷。
三、教材与参考书本课程采用的教材为:《经济法原理与实务》主编:焦克源,兰州大学出版社(2011)(第二版)其他参考书有:《经济法律通论》主编:刘文华、肖乾刚,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经济法概论》主编:宋彪,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经济法案例分析》主编:李艳芳,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第二版)四、教学内容:第一章经济法的基本理论【教学目标】通过对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们对经济法的概念和理论体系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以便为进一步学习经济法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
【教学重、难点】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经济法律关系的内涵、构成及其变化方式。
【教学时数】 3学时【教学方法】课堂讲授【导入新课】管理与经济法的关系提问:1、什么是法?2、管理类的学生为什么要学习经济法?【教学内容】第一节经济法概述一、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伴随者人类社会的产生而发展的,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和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都有经济法律现象的存在。
将“经济法”作为一个单独的概念,最早见于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的《自然法典》一书(1775年)。
《经济法》第四、五章
(三)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
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
归于无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因
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
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010-8 经济法讲义 18
(四)诉讼时效的延长
诉讼时效的延长,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届 满以后,权利人基于某种正当理由,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时,经人民法院调查确有正当 理由而将法定时效期间予以延长。
经济法讲义 46
2010-8
二、相邻关系的内容
土地相邻关系:地界、通行、环保、防险 不动产相邻关系
水流相邻关系:用水、排水 建筑物相邻关系:通风、采光、环保
2010-8
经济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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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张三新购位于某小区公寓楼的二楼新房为 家,其楼下是李四家的住房。后来,李四 夫妻下岗,为了维持生计,李四就将自己 家的山墙打掉开设一家小饭馆。每天饭馆 炒菜时,油烟就渗入楼上的张三家,张三 无奈只得紧闭门窗,此外,由于营业时间 较晚,一般直到午夜时分张三才能得以安 心睡觉。张三不胜其扰,屡次找李四交涉 无果。张三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0-8 经济法讲义 11
2. 特殊诉讼时效
特殊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仅适用于 某些特殊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
2010-8
经济法讲义
12
(1) 短期诉讼时效。 短期诉讼时效,是指时效期间不足两年的诉讼 时效。《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 时效期间为1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2010-8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课程代码000432010年版名词解释(全)
第一章企业法1、企业企业是指依法成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法律主体资格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2、企业法企业法是调整企业设立、和终止过程中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和总和。
3、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4、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5、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
6、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企业。
7、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与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企业。
8、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中外合作经营各方依照我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规定,通过在合营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法以及合作企业终止时财产的归属而设立的一种企业形式。
9、外资企业外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包括中国台港澳地区)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第二章公司法1.公司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无限公司又称无限责任公司,指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公司。
3.两合公司指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4.股份有限公司指将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5.股份两合公司指两合公司中负有限责任的股东依照股份形式认购股份的公司6.有限责任公司指股东以其认缴的投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201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201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请将选定的答案,按答题卡要求,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中题号1至25信息点。
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人员中,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的是()。
A.上市公司的总会计师B.持有上市公司3%股份的股东C.上市公司控股的公司的董事D.上市公司的监事【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根据《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5)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6)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本题B选项持股比例未达到5%,不属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证券法律制度的“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知识点。
该知识点在网校2010年考试中心开通的竞赛试题(三)单选题第15题的考点基本相同。
在2010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中级经济法》143页第29题、《经典题解·中级经济法》159页第24题、梦想成真-全真模拟试卷66页第17题中均有所体现,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2010年《中级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中均有所涉及,另外,在网校李玉华老师和游文丽老师考前串讲班中均重点提及。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特别规定,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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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诉讼时效及法律责任
• ★仲裁适用范围:适用:平等主体的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不适用: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 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 争议则不适用仲裁。劳动争议的仲裁和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的仲裁由其他法律调整,不适用仲裁法。
第六节 诉讼时效及法律责任
• ★判决与裁定 • 判决是指法院对案件实体问题的判定,影响的是 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如离婚,合同是否有 效,所定罪名及所判的刑罚,民事侵权与否的认 定,赔偿数额的确定等,都直接对当事人的实体 权利产生了影响,使用判决。 • 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对案件程序问题作出的决定, 影响的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涉及实体问题, 如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撤销判决, 财产保全等,况下,应该使用裁 定。
第四节 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权限 经济职权
• 2.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经济义务 3.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物:控制支配.经济价值 行为:为经济目的 智力成果:
经济权利
第四节 经济法律关系
• 补充:权力与权利 • 1、行使主体不同。权利的行使是一般主体,而权 力主要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处分方式 不同。权利一般可以放弃和转让,而权力必须依 法行使,不得放弃和转让。 3、推定规则不同。 权利的推定规则为“法无明文禁止及可为。”而 权力只以明文规定为限,否则为越权。 4、社会 功能不同。权利一般体现私人利益,权力一般体 现公共利益。
第六节 诉讼时效及法律责任
• • • • 二.法律责任 1.形式: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2.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当事人协商和解、有权机关进行调解(包括民间 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法院调解)、仲裁、 行政复议和诉讼。 • ◆仲裁 :仲裁是指仲裁机构根据纠纷当事人之间自 愿达成的协议,以第三者的身份对所发生的纠纷 进行审理,并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 的解决纠纷的活动。
第三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2.两类国家管理关系 国家经济管理关系 国家行政管理关系 经济法 行政法
第三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调整对象是经济法应当促进、限制、取缔和保护 的社会关系。
1.微观经济调控关系 2.市场调控关系
①价格管理关系 ②反不正当竞争关系和反垄断关系 ③广告管理关系 ④消费者保护关系
第五节 法律行为与代理
• ④ 主.从法律行为 • 3.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10 (无)1018(限制)18 (有) 法人和非法人单位
意思表示真实(没有被胁迫.欺诈行为) ◆实质有效要件 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形式有效要件:口头形式 、书面形式 、推定形式 、沉默方式
第五节 法律行为与代理
• 2.代理的适用范围(1)代理为各种民事法律行为。诸如 买卖、承揽、租赁、债务履行、接受继承等,公民、法人 均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2)代理为其他法律部门 确认的法律行为,包括代办房屋产权登记、法人登记、商 标注册、专利申请等行政行为,代为进行税务登记、交纳 税款等财政行为,代理民事诉讼等。 • 限制性规定 (1)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不得通过代理进行。 比如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行为不得适用代理。 (2)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特定人亲自为之 的,则不得适用代理。例如,某些与特定人身相关联的债 务的履行(预约撰稿、演出、授课、讲演、特定的技术转 让合同等)
第四节 经济法律关系
• • • • 权利是RIGHT 权力是POWER 法官判你死刑,你可以上诉,这就是权利 皇帝判你死刑,你无处伸冤,这就是权力
第五节 法律行为与代理
• 一.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 • 1.特征:①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核心,区别于事实行为) • 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 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规定仍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 为。侵权行为、违约行为、无因管理行为、拾得遗失物的 行为、发现埋藏物的行为等皆为事实行为。 • 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虽然都能产生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 但二者是存在着根本的区别的,这种根本区别就在于,事 实行为的行为人主观上并无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 系的意图,法律行为的行为人则在主观上具有明确的设立、 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
• 4.无权代理:
• 指没有代理权的代理.包括三种情况: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 权和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所为的代理行为。
第六节 诉讼时效及法律责任
• 一.诉讼时效 •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 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 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 1.一般诉讼时效 • 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 .我国一般民事诉讼的一 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 2.特殊诉讼时效 • ◆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 《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 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规格的商品未 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 损坏的。”
第五节 法律行为与代理
• 4.附条件和附期限法律行为 • ◆附条件:把某条件成就或不成就作为法律效力发 生或终止的依据 • 附期限:明确一定期限,把期限的到来作为行为生 效或终止的依据. • 5.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因形式.内容.程序等违法.全部无
效和部分无效) • 6.可撤销民事行为:可撤销婚姻(被胁迫) • 可撤销合同(重大误解.显失公平)
第五节 法律行为与代理
• 3.代理的种类
• 委托代理 :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的代理关系 .如甲公民委 托律师代理民事诉讼,不仅要与律师事务所订立委托合同,还必须向 律师交付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代理才得以成立 . • 法定代理:根据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产生的代理关系.如父母与子女;当无 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处于一定社会组织的监护之下时,如精 神病院、育幼机构等。这些组织负有监护责任,亦为法定代理人。 • 指定代理:根据人民法院或者行政主管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关系
第四节 经济法律关系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 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及分类: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指 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受经 济权限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从主体的功能作 用出发,可分为三类: (1)经济决策主体 :国家机关在各自的范围内享 有宏观决策权 ;企业享有企业范围内的微观决策权。 (2)经济调控主体。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国家 机关的授权,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经济调控权限 的各级行政机关和企业单位。 (3)经济实施主体。
第六节 诉讼时效及法律责任
• ★仲裁的基本制度:一是协议仲裁。二是一裁终局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 受理。) • ◆诉讼: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法院依照法律规 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 解决纠纷的活动。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 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 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 ★审判制度 :合议制度(由三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 审判组织,代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二审终审制 度
经济法
石薛桥
主要内容
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第二章 物权法 第三章企业法概述 第四章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五章合伙企业法 第六章公司法 第七章企业破产法 第八章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 第九章合同法(总则) 第十章合同法(分则) 第十一章 商标法 第十二章专利法 第十三章广告法
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第一节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学习经济 法必要性分析(法制:rule by law法治:rule
• 三是因为社会分配借助于国家干预,能体现效率优 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第四节 经济法律关系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定义和特征 定义: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主体,根据经济法 规定,在参加体现国家干预经济的活动中所形成 的经济权限和经济责任关系。 特征: (1)是一种反映国家干预国民经济活动的 意志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资格具有复 杂性,范围具有广泛性,组织上具有隶属性。 (3)经济职权和经济权利不能抛弃,经济职责和 经济义务一般不能转让。
假如市场经济是交通
如何看待”山寨”商品?
2002年:姚明是中国最大的单个出口商
• 中国外经贸部跨国研究中心研究员马宇经过计算后认定, “姚明是中国最大的单个出口商”。他在多家报刊上撰文 道:中国入世以后,服务贸易成了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 但多集中在外资银行、保险公司进来等问题上;出口说的 也是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似乎距离尚远。可大家知道,在 WTO―服务贸易总协定”中,自然人流动是四种服务贸易 出口形式之一——出口姚明正是这种方式。
第二节 从经济法产生分析 经济法的定义
• 经济法产生最深刻的社会根源: • 生产社会化:产业革命 生产方式转变 世界市场形成 • 垄断的形成 无形之手失灵 经济危机
国家职能 经济法产生
呼唤国家之手
第二节 从经济法产生分析 经济法的定义
• 如果说30年代凯恩斯主义的出现,是经济学界对于垄断和 国家干预经济所做出的第一次系统研究,它对现代西方经 济学产生了重大影响; • 大约与此同时的德国经济法理论研究,便是从法学角度对 同一社会现象所作的探讨,它导致经济法这一学科的产生, 并推动了经济法的独立。 • 基于以上认识,可以对经济法的基本含义作如下表述:经 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干预社会经济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五节 法律行为与代理
• ②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为意图 • ③是一种合法行为(非法行为不是法律行为) • 2.分类
• ①单方和多方:如债务免除.无权代理的追认(单方) • 合同的订立和协议解除(多方) • ②有偿和无偿 • ③要式和不要式:形式和程序有要求(要式) • 形式无要求,可协商(不要式)
of la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