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通告农字第八号
公文知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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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晋校发〔2004〕12号 签发人:×××
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培训轮训工作的请示
××: ××××××××××××××××××××× ×××××××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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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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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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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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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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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会议纪要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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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文基本结构模式图
为什么:目的或依据
是什么:事项
怎么办: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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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
概括式;引据式;原因式; 结果式;目的式;直入式;
说明式;举文式;起时式; 直述式;按语式;综合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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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尾:(公文结语与文种的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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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印章 ◆印章:指作为机关权力象征的图章。
除会议纪要外,均需加盖印章。 联合上报的非法规性公文,由主办机 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联合 发文机关均应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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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正下列标题的毛病: 1. 国务院转发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医 批转 药市场意见的通知。 2. 国务院办公厅批转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 转发 旅行社意见的通知。 3. ××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人民政府〔2005〕 10号文件的通知。 转发 4. ××厂关于转发×分厂关于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经 验总结的通知。 批转 5.上海市政府关于转发上海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规定 的通知 印发
二OO×年五月十日 附注:联系人 李×× 电话:67825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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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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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题 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与文种构成。
2.3公报、公告、通告(教学课件)-《应用文写作》

第三节 公报、公告、通告
• 联合公报首先交代发布公报的背景情况,紧接着用“会议强调”“会 议指出”“会议认为”等做提领语句,就有关内容事项做出明确、具 体的阐述,用语上讲究准确精练、恰当得体。
• (3)尾部。会议以报和事项公报一般没有尾部;联合公报要在正文 之后写明双方签署人的身份、姓名,签署的年、月、日,并写明签署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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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报、公告、通告
• 第二是事项部分,写发通告事项的内容。通告事项是通告全文的核心 部分,包括周知事项和执行要求。撰写这部分内容,首先要做到条理 分明,层次清晰。如果内容较多,可采用分条列项的方法;如果内容 比较单一,也可采用贯通式方法。其次,要做到明确具体,需清楚地 说明发文对象应执行的事项,以便于理解和执行。
• (2)形式上的多样性。从实践来看,公报的发布往往既不同于一般 的例行公文,也不同于用于张贴的布告,而多是通过新闻渠道刊登和 播发。在这一过程中,如果以新闻形式发布,称为《新闻公报》;以 报道重要会议情况形式发布党和国家机关重要决定或重大决策的,称 为《会议公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党、国家、社会团体的代表将 会谈达成的协议通过正式文件公之于世,则称为《联合公报》。正因 如此,公报在发布形式上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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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报、公告、通告
• (三)公告的内容结构和写作注意事项 • 1.标题 • 公告的标题有四种不同的构成形式。 • (1)公文标题的常规形式,由发文机关+主要内容+文种组成,如
《外交部关于我在美人员情况公告》。 • (2)省略主要内容的写法,由发文机关+文种组成,如《中华人民共
的规定和要求。这类通告中的规定和要求大多是围绕着保证某个问题 的解决或某一事项或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 • (三)公告的内容结构和写作注意事项 • 通告一般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个部分组成。通告不写受文者,这与 它的性质有关。通告是公布性、周知性的文体,要求登报或张贴让众 所周知,故不写受文者。
全国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

全国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6~2015 年)农业部二〇〇六年五月目录一,推进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的战略意义.............................................................. 1 (一)有利于深化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全面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 (1)(二)有利于构建区域主导产业,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 (1)(三)有利于挖掘区域特色资源潜力,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 (1)(四)有利于提高农业竞争力,广泛参与国际竞争 (1)二,特色农产品发展现状................................................................................................ 1 三,特色农产品发展总体思路.. (2)(一)指导思想 (2)(二)基本原则 (2)(三)产品及其优势区选择 (2)1,产品选择 (2)2,优势区确定 (2)(四)发展目标 (2)四,10 类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 3 (一)特色蔬菜.. (3)(二)特色果品 (3)(三)特色粮油 (4)(四)特色饮料 (5)(五)特色花卉 (6)(六)特色纤维 (6)(七)中药材 (7)(八)特色草食牲畜 (7)(九)特色猪禽蜂 (8)(十)特色水产 (8)五,特色农产品发展的建设重点 (9)(一)特色农产品品种选育 (9)1,特色农产品品种保护 (9)2,特色农产品品种创新 (9)3,特色农产品良种繁育 (9)(二)特色农产品产业标准化与管理 (9)1,特色农产品标准制定与完善 (10)2,特色农产品的品质监控 (10)3,特色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建设 (10)(三)特色农产品技术创新与推广 (10)1,特色农产品生产技术研发 (10)2,特色农产品加工,储藏技术研发 (10)3,特色农产品生产技术培训 (10)(四)特色农产品加工 (10)1,特色农产品传统加工 (10)2,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 (10)(五)特色农产品营销 (10)1,建设特色农产品专业市场 (10)2,建设特色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 (10)六,促进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的保障措施............................................................ 10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宏观引导. (10)(二)完善相关政策,创新发展机制 (11)(三)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 (11)(四)推进产业化经营,加快培育名牌 (11)(五)实施原产地保护,强化资源基础 (11)附件 1 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表...................................................................... 12 附件 2 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图(略) (59)根据2005年以来3个中央1号文件的精神,为发挥各地资源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地大力发展特而专、新而奇、精而美的各种特色农产品,推进“一村一品”建设,加快形成国内外知名的优势产区,培育一批特色明显、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专业村、专业乡镇,实现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特制定本规划。
揭秘八七会议:21人参加的小会,更重要的是,会前会后这几项决定

揭秘八七会议:21人参加的小会,更重要的是,会前会后这几项决定在大革命失败和反共势力的猖狂进攻面前,中国共产党由于缺乏政治经验,再加上共产国际和陈独秀推行妥协退让的右倾错误,党内一度出现严重混乱。
但终于很快地镇定下来,于1927年8月7日召开了中央紧急会议(史称“八七会议”),在中国革命的危急关头,纠正和结束了陈独秀的错误,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屠杀政策的总方针。
1、七一五之后的局势变化蒋介石、汪精卫的叛变和共产国际、陈独秀的妥协退让,激起广大革命者的愤恨。
他们纷纷要求清算党内的右倾错误,坚决和国民党反动派展开斗争。
早在“四一二”反共大屠杀后不久,在上海的周恩来、赵世炎、罗亦农、陈延年、李立三等人,就联名写信给中共中央,指出“政治不宜再缓和妥协”,应“迅速出师讨伐蒋介石”。
在中共“五大”上,瞿秋白散发了他于当年2月写的《中国革命之争论》小册子,批评陈独秀、彭述之的右倾错误。
他认为中国共产党有病,“必须赶快动手术,暴露其病根”。
6月25日左右,蔡和森写信给中央常委,大声疾呼:“我们坐此静待人家来处置,真无异鱼游釜底”,建议党中央“应即检查自己的势力,作一军事计划,以备万一”。
毛泽东在7月4日召开的中央常委会上进一步提出:农民自卫军可以“上山”,“上山可造成军事势力的基础”。
许多下层干部对陈独秀的右倾政策表示不满,有的盆然表示:“现在快要被敌人杀光了,还退让,退让,要退让到何时?为什么不让拿起武器跟反革命干!”在这种情况下,共产国际传来调回鲍罗廷及改组中央之训令。
八七会议参加者蔡和森说:7月上旬,鲍罗廷“提议陈独秀、谭平山赴莫斯科与国际讨论中国革命问题;瞿秋白、蔡和森赴海参崴办党校;新指定张国焘、张太雷、李维汉、李立三、周恩来五人组织政治局且兼任常委。
自此独秀即不视事”。
李立三和李维汉分别在《党史报告》和《回忆与研究》中,作了与蔡和森大体相同的叙述。
关于这次中央领导的改组,《八月七日中央紧急会议文件小引》(1927年8月11日)有如下记载:“自七月初旬武汉国民政府公开的反动以来,本党中央政治局已转入秘密状态而组织上有所改变,即派定五人为常务委员会,代表中央政治局职权,并决定派独秀同志赴莫斯科商定此后之总政策”。
国务院批复通知(1993)-国办通[1993]8号
![国务院批复通知(1993)-国办通[1993]8号](https://img.taocdn.com/s3/m/18a76157ff4733687e21af45b307e87101f6f880.png)
国务院批复通知(1993)
正文:
---------------------------------------------------------------------------------------------------------------------------------------------------- 国务院批复通知
(国办通〔1993〕8号一九九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农业部、国家商检局:
关于出口贸易性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的分工问题,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关于贸易性动物产品出境检疫工作由农业部统一管理问题,这需要有一个过渡。
结束过渡的时间,由国务院确定。
二、现阶段,农业部门负责向缔约国(原苏联、朝鲜、罗马尼亚、南斯拉夫、阿根廷、乌拉圭)出口贸易性动物产品的检疫,商检部门负责向非缔约国出口贸易性动物产品的检疫。
三、在过渡期内,农业部门和商检部门之间要加强合作,互通信息,密切联系,维护国家利益,共同做好贸易性动物产品的出境检疫管理工作。
——结束——。
知照性公文:公告

一:公告 公告是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公文。 发布公告的时限常常很紧急,一般通过广播、电视、 报刊等宣传工具迅速发出。 二、种类(从内容和目的划分) 1、事项性公告,即知照性公告。如国家领导人的出国 访问,国家领导人的选举结果等。 2、祈使性公告。这类公告除告知公众某事外,还要求 遵守公告的规定。如《海口保税区2013年第二期建 设债券付息公告》公布了付息的办理时间,网点和 方法,要求有关客户按公告规定前往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一号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 年3月13日选举胡锦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 事委员会主席。 现予公告(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二00五年三月十三日
通告
一:概念: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 知的事项。 二:格式与写法 1.标题。通告的标题有三种形式: (1)发文机关+事由+文种; (2)发文机关+文种; (3)只标明文种名称,落款写发文机关全称,加 盖公章。
11、 B、D12 、B、C
13、以下属于批转性通知的写作格式的是__________。 A、“现将《……》发给你们,请……。” B、“XX(发文机关)同意《……》,现发给你们” C、“现将《……》转发给你们,请(望)……执行(参 阅 )” D、“现将《……》发给你们,请按本通知的有关规 定执行。” 14、任免通知的正文包括__________等意思。 A、任 免根据 B、任免内容 C、任免时间 D、任免期限
13、B14、A、B
15、XX省人民政府向所属县、市人民政府下发《财政部关 于严格控制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发放奖金的紧急通 知》,应用__________。 A、指示型通知B、发布型通知C、批转型通知D、转发型通 知
公告、通告的作用、区别、格式、写法与范文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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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告、通告(一)含义、功用和性质“公告”是“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公文文体。
“通告”,是“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的公文文体。
本类两种,被称为发布性公文或知照性文告,中心是晓喻告语,就是把欲使接收者知晓的情况、事体、规定、要求发布出去,或者说是告知、关照到有关方面。
由于告白的对象范围广泛,“一体周知”,所以又称“周知性公文”。
(二)二者之分工“公告”,发文机关级别更高(多为省、部以上机关),宣布的事件更重大;或告知的范围更广,有时包含国外;发布的方式一般不张贴,而足通过通讯社、电台、报刊。
“通告”,使用机关范围最大,各种机关单位都可发布;内容有时具有专门性(如银行、交通方面的),而事项则更一般化;发布方式多种式样,可张贴,也可在报刊、电台发布。
报纸发布可省略日期,因报纸有日期。
(三)格式和写法1.标题。
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公告”标发文机关和文种,有时只标文种即可:标题如无发文机关名称则在结尾必须落款。
“通告”标题一般要标出单位或事由。
2.正文。
包括开头的原由,讲原因目的;主体的事项,即告白的内容,可以分条款写下:最后是结尾,写实施的期限、范围以及违反如何等,也可以简捷地提出对人民的希望,对违背者的警告等,然后再写、或结尾只写结束用语,如“特此公告”等。
3.文尾。
包括署名和日期。
以机关名义发布,标题如已有机关名,就不必署了。
由于告语面广,撰写时要注意:事理周密无漏洞,条理清楚不口罗嗦,语言通俗不鄙俚,文风严肃不做作。
做到易读易懂易知。
(四)例文简析例文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三号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8年4月3日选举邓小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中央通告农字第九号
在南方一般以“劫富济贫”为标语的会匪,在农民 革命的高潮中又输入了“打倒土豪劣绅”“打倒贪官污 吏”的口号,同时他们的行动也能与农民协会接近甚至 团结了在农协之下。本来他们多半是失业农民或将近破 产的农民,他们的经济口号如“劫富济贫”就和“没收 大地主土地”接近,他们自然是地主阶级的仇人,是城 市反动军队的对敌者(在没有被他们的反动领袖拍卖以 前),假使能领导他们上正确的革命的轨道,一定可以成 为土地革命之有力的帮助者。但是他们的生活和环境是
学教师小商人,并且在一定条件之下,小地主也包括在 内,则农协各级领导机关的成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大 概小地主一般的不吸取在领导机关内,此外在区分执委 内佃农,自耕贫农,失业农民至少各占五分之一,在区 执委内小学教师的当选是有必要的。
(3)各级农协设立妇女部及青年部,乡村儿意运动 及儿童团体完全受农协青年部之指挥,农妇概加入农协, 不另组织女界团体。
所谓政权的争斗,就是要建设农民的革命民权,换言 之即农会政权之建设。在中国农民运动的历史上,农民 协会已经不是一种职业组织,而是以穷苦农民为主干的 乡村的政治联盟,因为农民协会事实上不仅团结了一般 农民(耕地的或失业的),包括了手工业者小学教师和小 商人,就是一部分脱离大地主影响而对农会表同情之小 地主也赴联合在农民协会之内。所以农民协会在现时就 是乡村中穷苦农民联合其他小资产阶级的革命的政治联 盟,——农会政权。这是乡村政权的一个正确的形式, 要开始在各地实现起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直政府职能部门审核事项的通告(五)-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直政府职能部门审核事项的通告(五)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直政府职能部门审核事项的通告(五)各区政府,市政府各职能部门: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投资环境,根据《厦门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意见》的精神,现将我市市政府各职能部门所保留的审核事项公布如下,请社会各界监督执行,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1、各单位保留审核事项的工作方式尽快规范,尽快在工作场所公开审批事项的审批内容、对象、条件、程序和时限等。
要实行窗口式办理。
一个单位原则上只设立一个窗口。
2、由主办部门统一受理实行联合审核事项,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负责答复。
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协助主办部门工作。
3、实行审核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监督、责任追究等事项,确保依法实施。
4、市监察部门和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为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行政审核的监督职能机构,负责日常监督工作。
对已经确定取消的审核事项仍在审核的,或擅自设立审核事项实施审核行为,审核无效,并追究部门(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因擅自设立审核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法所得全额上缴市财政。
5、必须依法设立审核。
今后,凡新增审核事项,必须具备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明确规定,并经市政府核准。
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实施审核。
6、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审核事项(五)(审批187项核准322项备案111项)市公安局一、审批(12项)1、集会、游行、示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6、7、8、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第7、9、10、11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2、举办200人以上庆典、文化娱乐、体育比赛、表演、展览、展销以及其他公共安全活动依据: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福建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1999年第44号令)3、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许可证以及爆破“四员”(爆破员、安全员、押运员、保管员)作业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条例》4、枪支、弹药的运输携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30条5、户籍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管理条例》6、中国公民因私出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5条7、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台地区依据:国务院《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6条,《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6条8、港、澳、台、侨胞入出境及在中国境内停留办证审批依据:国务院《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14条,国务院《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13、16、19条,公安部《关于执行〈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9、外国人入出境签证变更,延期加盖及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10、“蓝印户口”审批依据:《厦门市办理“蓝印户口”的暂行规定》第2条11、剧毒物品购买证、运输证依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2、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仅含按摩业,歌厅、舞厅、卡拉OK厅,旅馆业,印刷业,刻字业,旧货业)依据: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福建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6条二、核准(21项)1、经济民警建队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经济民警的实施方案》(国发[1980]310号),公安部《经济民警着装规定》、《经济民警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第4条2、《台湾同胞登陆证》、《临时登轮证》依据: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福建省台湾船舶停泊点管理办法》第10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往边境地区通行证》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圳珠海经济特区边防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4、《台湾船舶聘用人员劳务证》依据: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福建省闽台近洋渔工劳务合作办法》第3条5、金融等单位保卫系统枪支弹药配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公安机关和保卫部门枪支管理规定》([1987]公(治)76号)6、福建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单位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初审依据:《福建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省政府第41号令)第11条7、福建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许可证初审依据:《福建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省政府第41号令)第12条8、机动车报废车辆的延缓使用依据:公安部《关于实施汽车报废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交管[1997]261号)9、《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依据:公安部、交通部、农牧渔业部《关于加强沿海船舶、港口治安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10、《出海船民证》、《临时出海船民证》依据:公安部、交通部、农牧渔业部《关于加强沿海船舶、港口治安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11、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以及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项目消防设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0条,《厦门市消防条例》第8、34条,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第4条12、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2、13条,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14条1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车辆准运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7条,《厦门市消防条例》第41条、第42条,公安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5条14、停车场改变用途依据:公安部、建设部《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15、运输不可分割解体且体积超过规定的物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32条16、高速公路危险品运输依据:公安部《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9条17、机动车驾驶员发证及异动依据: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18、参与高层建筑停车场的规划依据:公安部、建设部《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19、机动车驾驶员教练资格认定依据:公安部《机动车辆驾驶员培训学校(班)管理办法》第6条20、从事营运驾驶员资格认定(认定后,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岗位服务资格认定并发给服务证)依据:《厦门市客运出租汽车治安管理办法》(厦府[1996]综205号)第3条,《厦门市客运出租小汽车管理办法》(厦府[1994]综142号)第18条21、印章刻制依据:《公安部关于加强刻字业治安管理,打击伪造印章犯罪活动的通知》第9条三、备案(6项)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出口报备2、消防产品使用报备3、金融营业场所金库票据库建设设计方案4、单位自建保安组织5、国际互联网用户备案6、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市司法局一、审批(1项)1、法律援助申请依据:《厦门市法律援助条例》第11条二、核准(7项)1、设立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初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19、20条,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第10条2、劳动教养人员所外执行初审依据:司法部《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执法细则》([1992]第21号令)第65至73条3、劳动教养人员所外就医初审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国发[1982]17号)第49条4、申请律师资格和律师执业证初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6、7条,司法部《律师资格考核办法》第7条、《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第9条5、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年审注册依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第21至25条、《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第13条6、申领公证员执照及年度注册初审依据: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注册管理办法》第5条7、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依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6条市民政局一、审批(4项)1、全市性或跨区级行政区域社会团体登记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7条、第3、4章2、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依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3、设立殡葬服务单位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8条4、符合“三无”收养条件的社会孤老残幼、精神病人依据:民政部[1982]民福24号文,省民政厅[1982]闽民救214号文二、核准(14项)1、居民住宅区、商住楼、综合性办公楼等建筑物名称依据:《厦门市地名管理规定》第20条2、精神病人住院减免手续及费用;麻风病人生活困难补助费依据:《民政部关于城乡困难户治病医疗费减免问题给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局的复函》(民发[1980]17号),《关于加强麻风病人管理的通知》(卫防发[1991]第17号)3、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依据:民政部《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国内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4、收养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15条,民政部《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若干规定》(1992年第6号令)5、区、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驻地迁移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第2款,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4条、第5条,《关于加强行政区划管理的通知》(闽政办[1986]06号)6、社会福利企业证书依据:民政部等七个部门《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民福发[1990]21号)第6、7、8、10、11条7、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依据:国务院《关于做好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管理工作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4]171号)第3条,民政部《关于军队干部退休安置中几个问题的通知》([1993]政联字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民安发[1992]23号)第4条8、公墓建设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8条9、革命烈士称号依据:国务院《革命烈士褒扬条例》10、接收安置本地及异地退伍义务兵依据: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福建省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实施细则》(闽政[1988]64号)11、接收安置转业志愿兵依据:国务院《关于志愿兵转业实行集中交接意见的通知》(国发[1994]6号),公安部、民政部等《关于贯彻执行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1983]参务字243号)第9条12、因战因公人员伤残等级评定抚恤金依据: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16条,民政部《伤残抚恤安置暂行办法》13、城镇道路的命名与更名依据:《厦门市地名管理规定》第18、19条14、接受复员干部进我市安置依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军队复员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发[1993]2号)第8条三、备案(2项)1、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集镇、自然村片村的命名、更名2、区民政局救济款物使用情况市宗教局一、审批(5项)1、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及变更登记依据:国务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第2条,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2、举办大型的宗教活动依据:《厦门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第17条3、接受境外大宗的宗教捐赠依据: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关于接受境外宗教组织和个人捐赠批准权限问题的通知》(国宗发[1993]214号)4、宗教院校负责人任免、机构设置及招生方案依据:《中共中央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中发[1982]19号文),《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宗教院校工作的意见》(国宗发[1996]040号),市宗教局《关于进一步办好闽南佛学院的工作意见》(厦宗字[1999]02号)5、少数民族成份的恢复和改正依据:国家民委、国务院第四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国家民委办《关于严格执行公民更改成份规定的通知》二、核准(4项)1、在宗教活动场所从事建设、商业展览、拍摄影视片等活动依据:国务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第11条,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2、经销宗教书刊、宗教用品、宗教艺术品依据:《中共中央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中发[1982]19号文)3、宗教活动场所年检依据:《厦门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宗教活动场所年度检查办法》4、宗教团体组团出国出境依据:《厦门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三、备案(3项)1、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的变更2、邀请国内其他地区人员来厦主持宗教活动3、境外宗教人士来访市法制局一、核准(1项)1、申领厦门市行政执法证件依据:《厦门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61号)第8条二、备案(1项)1、暂扣厦门市行政执法证件市外事办一、审批(7项)1、颁发因公护照依据:外交部领事司《领事工作手册》2、颁发因公赴港通行证及签注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厅字[1997]20号文,《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签发因公往来香港通行证及赴港签注细则的通知》([1997]港办秘1484号)3、部分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审批依据:《关于调整临时出国人员审批权限的实施办法》(厦府[1993]综131号)第2条,《关于简化经贸人员出国审批手续的通知》(厦府办[1998]80号)第4条4、外国人来华、发通知签证函电依据:外交部领事司《领事工作手册》5、聘请外国专家依据:国家外专局、外交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专家管理工作的通知》(外专发[1999]54号文)、《关于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专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意见》(外专发[1999]65号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授权市外办代市政府审批聘请外国专家的批复》(厦府办[1997]017号)6、副部级以上外宾团组访厦接待计划依据:《关于加强我市副部级以上外宾团组接待的归口管理及建立全市外宾接待登记制度的请示》(厦府办[1998]084号)7、为驻厦总领馆官员颁发签证、居留证明依据:外交部《领事工作手册》(签证部分)二、核准(3项)1、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依据:国家外专局、外交部、公安部《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办法》(外专发[1992]170号文)2、驻华外交、领事官员来我市探视其被我司法机关关押的国民依据:外交部、公安部等《关于处理涉外事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外发[1995]17号文)第4条第1款3、驻华外交、领事官员来我市进行公务或采访活动依据:《关于地方外事工作若干规定》(中办发[1996]8号)三、备案(3项)1、因公护照、赴港澳通行证遗失2、涉外案件3、副部级以下外宾团组访厦接待计划——结束——。
告知类公文写作(中
(B)转发性通知 用于转发上级机关、平级机关和不相隶属的机关的公文给所属人 员,让他们周知或执行。 转发性通知所转发的公文不受机关等级的制约,只要本机关工作 需要,并符合规定都可以转发。
如《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部关于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意 见的通知》
【例文:转发性通知范例】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例文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商局等部门 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工商局、公安部、人民银行《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 经营活动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最近一个时期,一度被禁止的传销活动又以各种名目在全国各地重 新抬头,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具有更大的隐蔽性、欺骗性和危害性, 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并引发了一 些社会问题,成为社会治安的巨大隐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一定要本着 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工商行政管理、公安、银 行等有关部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 活动,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同时, 要加大宣传力度,公开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欺骗性和严重危害性,及 时将查处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认识,自觉抵制 此类非法经营活动。 国务院办公厅 二○○○年八月十三日
(5)告知性通知 用于向下级机关或有关单位传达、 如《关于做 好防范连阴 雨天气的紧 急通知》 告知、晓谕某些需要周知的情况、 事务或安排。 它是机关日常工作中经常会用到
的公文。
【例文】
关于及时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通知
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 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请尚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带 居民户口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及时到峨眉山公安分局户籍室办 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免对你的生活和出行带来不便。 特此通知 公安分局户籍室 201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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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为地主阶级利用敌对农民的思想并表同情于农民协 会, 渐次归到农民协会手中。 4.全国农协会提出〔提出〕农民自卫军组织法,请 国 民政府颁布。 5, 应使国民政府照各省农民自卫军状况领取或廉价购 买枪弹。 6. 各级农民协会, 应一律设置健全的农民自卫军部。 7.中央及各省的军委(未组织军部的应即组织),应 充 分注意农民自卫军问题,军委讨论农民自卫军问题时应与 农委 开联席会。 8.应有计划的经常的宣传〔2〕装之残暴无理,农 民 应即建设自己的武装,以保障农村革命的胜利。 (四)组织问题 农民协会之组织,一开始便含有与乡村中旧政权对 抗之第二政权的性质——这一层〔层〕意思,应当十二分 的注意。农民协会在运动始起的时候,不论是减租减税 或减息,不论是武装的争斗,总之都是反对豪绅大地主 的斗争——亦就是反对军阀的斗争。固然阶级分化不胜 清楚的地方,小的豪绅会骄合在协会或红枪会之内,共 同反抗军阀及当地巨绅。但斗争稍稍发生,小的豪绅便 要反动,便要转到一般农民联合乡村中小商人小学教师 等而反抗豪绅大地主的阵势。一般农民之中自然是贫 农,和地少的自耕农,无地的佃农雇农,以及游民群 众,占中坚的地位。所以农协的组织,应当以贫农为中 心。但是又不可以游民为唯一的基础。而应以佣农等耕 种田地的贫农为其基础。经济落后的地方,小工业及小 商业并非与农业有明显的分化,那就同时要吸收这种分 子到农协之中,至于中农富农也不用排拒——斗争的过 程往往使他们自愿加入农协——只须农协机关(执委会) 里巩固贫农的领导地位。应竭力引导本地真正农民参加 农协机关,愈多愈好。农协会在自治政府未成立之前他 是乡村中的第二政权,亦就是乡村中革命分子的团结。 乡村政府建立之过程中他居于领导地位。乡村自治政府 既成立之后他是政府的中坚。事实上等于指导政府的 组织。共产党因民党之党团经过农民协会而指导乡村 政府——农民协会便成了更扩大的国民党,他在中国之 政治的民权化的过程中占着非常之重要的地位。 (五〉联合战线问题 乡村中之联合战线,当以贫农为中心,领导□□□ □富农并吸收小商人手工业者,小学教师进步的智识分 子;同时,对小地主革命军官让步。农民协会对这些同 盟者的利益亦须尽量拥护,领导他们向大地主土豪劣绅
附录:第五次大会前中央农委对于政权问题之决议案 我们知道农民运动中贫农最革命的,中农也来参加 革命了,其结果引起其他一般被压迫的民众都积极起来根 本上推翻封建政权。农民运动现在已经到了为确定农民政 权而斗争的时期,农民政权应当由贫农与中农掌握,但贫 农应当是这个政权中的领导者,否则农民政权不能巩固。 贫农领导政权应当指导吸引一般反抗土豪劣绅大地主封建 势力的分子,代表农民及其他乡村一般被压迫的民众的利 益的特别是贫农利益的向土豪劣绅地主封建势力给以严厉 的压镇〔镇压〕。同时乡村农民运动及农民政权,必须在 市城〔城市〕工人阶级领导之下赞助并巩固革命的国民政 府。 封建地主阶级乃几千年来压迫剥削农民最利害的一个 阶级。不推翻封建地主阶级在乡村中的政权,则农民的一, 切解放运动无从做起。所以农民运动的初期,必须领导农 民用种种革命手段实行推翻封建地主阶级在乡村中权力, 标明为民权的政治而斗争的目标,必造成很紧张的革命空 气,一个短时期的恐怖现象,是十分必要的。一般人对于 农民运动认为过火的批评实际就是占〔站〕在封建地主阶 级的利益上面企图消灭农村的斗争。我们必须严厉的加以 纠正。非如此不能根本摇动乡村封建政治,使一切斗争得 到胜利,农民政权确实的建设起来。 农民在乡村中打击封建地主的时候,农民协会应成 为乡村中唯一的权力机关,完全指挥这斗争,使封建地主 阶级在乡村中的一切政治组织(如民团,团□,团防局等) 完全消灭。在这个过程中应即建设民主的区乡自治制度, 以保障农民战胜封建地主阶级的胜利。 农民不特要取得乡村政权,而且要参加县政治省政治 全国政治,参加县政治的方法是:一面使县政问题皆由县 长与农民协会及其他革命的民众的团体开会议解决,一面 促县政府改民选委员制。 农民协会,是创造农民政权的机关。他们要求国政府 省政府赞助农民争政权之争斗,这个斗争的过程中农民协 会的政治地位应当尽量的提高。 (二〉经济斗争 经济斗争之进行,在阶级分化没有明显的地方,减 税运动可与富农小地主等共同作战;在阶级已有明显分 化的地方,减税运动以及实行统一的农业累进税之要求, 仍是各种农民作战的共同目标,就是反对高利贷,也不 特为佃农之问题,应即竭力领导他们努力斗争。至于减 租运动,则尤为重要,这实是没收大地主运动之第一 步。在经济斗争中,更当注意青年农民的利益,但不能 与整个经济斗争脱离。对于雇农手工业者,在目前情况 之下,不宜另有独立的组织,惟农协对于他们的利益, 应该切实拥护。如雇农人数太多,农民经济斗争扩大则 农协内可以组织雇农部(手工业部亦是如此),但对于农 村的联合战线,亦须注意巩固。因此一方面要使雇农要
入军队,兴办立〔工〕程等方法)都是将来解决土地问题 之准备而已。所以客观上如果有紧迫的必要,一方面固 然可以由农民协会,最好是乡村自治政府设土地委员 会,设法分配若干土地与此等贫农,但只是将没收之公 产庙产大地主荒地官地来分配,而不是均分,别方面必 不可过早的提出均分土地的口号,尤其是均分财产的口 号。 阻卖问题是乡村中荒歉或因剧烈斗争而经济破坏的 时候所必然发生的。农民协会以及将来自治机关,必须 注意这种斗争,不使过于延长,随时筹算本地所需米粮, 如已有多余,即需竭力流通,这不但对于保持与国民党 左派及城市小资产阶级联合战线是必要的(如供给军米 问题),而且为农村经济本身的利益,亦是必要的。 (三〉武装问题 农民政权的斗争与土地的斗争,直接要求本党十二 分注意农民武装的问题,农民协会应当集中乡村武装夺 取地主阶级的武装,并应在每个反军阀的战争中利用各 种时机号召农民参加战斗,夺取敌军的武装,使农民自 卫军成为乡村中革命〈武装〉,而此种夺取武装的进行更 应与本党军事策〈略〉相适应。农民运动,往往一开始便 急转直下进于武装的冲突的,各省军部须派有军事工作 能力及经验的同志训练农民自卫军,使其有野战与迅速 集中的能力。在北方各省,则须取得红枪会的实力与群 众,使之脱离土豪乡绅的影响而置于〈我们的〉指导之 下。成〈立〉乡村自治机关的保安队,并须实行民兵制, 使每个农民都能获得军事训练,并使有一批复一批的武 装训练与补充,这个问题尾非常严重,各省军部及农民 部,均须积极切实准备,同时必须号召农民加入军 队。 附录:第五次大会前中央农委对于武装问题之决议案 1.各省应一致努力建设农民武装,组织农民自卫军。 2.武器种类除枪外,应使每一个农民协会会员都置备 鸟枪梭标大刀木棍等武器一件。 3. 对付旧有地主阶级的武装如团防民团保卫团等分为 三种办法:(一)使政府下令各省均限于组织农民自卫。 旧 有之地主阶级武装团体须一律解散,将其武装交与农民自 卫 军。(二)只要为政治环境所许,能以农民力量强夺其武 装 的即行强夺。(三)不能实行〈上〉两种办(法〉的地方, 则用改选其办事人方法,使在土豪劣绅手中的武器,移转 与 农民协会接近的绅士及其他进步分子手中。我们必须在此 种 移转的过程中参加活动,在团丁中设法施行政治宣传,使 之
中央通告农字第八号 ——农运策略的说明 (一九二七年六月十四日) 各省委特委临委鉴: 现在中国革命已发展到了以农村革命为中心的新阶 段。我们同志尤其是农运负责同志,对于农民问题的各 方面必须有深切的了解与明确的认识,并须根据第五次 大会之土地问题议决案,而且〔具〕体的运用,然后可 以使党切实领导农民运动,以推进革命势力的进展。因 此各同志对于这个通告,务须特别注意,并且切实执 行。上次农字第五号通告,是关〈于〉国民政府治下农 运之新策略的政治局议决案,然而各地都应注意参考, 这是湘鄂农运的经验,本次通告则为一般全国农运策略 之说明,仍是根据那议决案的原则。 (一〉政权问题 农民运动的中心问题,固然是土地革命,但是土地 革命是一个过程,在此过程中,现在阶段主要特点是农 民政权之争斗。(一)自耕贫农众多而尚受新旧军阀压迫 的地方,非有建立农民之革命民权的目标,不能使此等 贫农形成斗争中的领导者,而联合一般人民去开始反对 军阀豪绅的运动,亦不能使他们真正明了革命战争(北 伐东伐或西伐)的目的和意义。此种政权的斗争方能促 起土地问题的暴发,而且给他以解决的权力机关。(二) 新旧军阀之下佃农及失业民众多的地方(尤其是广东) 亦须立此目标以指挥暴动,虽则此处的主要特点仿佛已 经是没收大地主,其实没有争政权的目标,单纯解决土 地问题是不够的,此等地方的主要口号是为土地而争政 权。(三)国民政府之下,农民事实上取得政权的县份及 区乡,曾经有许多地方(至今还保存着几县呢〉,可是以 前国民政府的政策,是任令农会孤军独战,现在的亲〔新〕 政策是事实上帮助农军反攻。如今豪绅的反攻在湖南湖 北江西都演成剧烈的危机,民已得之胜利(事实上的民 权)几乎全被摧残,此时农民政权之斗争所以更加要加 紧,要对于豪绅的进攻,组织极坚决猛烈的反攻。在这 斗争过程中便要开始没收大地主,就是要以行动去领 〈导〉小资产阶级左派,一面对他们让步(见上两次通 告),别方面就挟持他们去共同反对劣绅土豪,自然必须 以建立民权为目标。第一,农民群众有势力的地方,立 即成立自治筹备处,吸引小资产阶级参加,标明除劣绅 大地主反革命(已被没收者)外,一切小地主享有公民 权选举权;农民群众势力尚小的地方,亦宜以此政权斗 争为目标。而实行武装斗争时便是为乡村自治而战,为 镇压乡村反自治者而没收其土地。各级农协,应群起要 求政府颁布自治。第三〔1〕,农政部与农协发生亲密关 系,双方互相响应,农政部从上而下的帮助农协之政权 斗争,农协自下而上的拥护农政部之政策,通电控诉豪 绅请愿派代表等运动都可以增加这农政部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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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得到满足,他方面为防止会内的冲突计,应使雇主及 一般群众了解雇农改良生活的必要,有必要时农民协会 应为小农雇主及雇农冲突时之仲裁机关(青年雇农牧童 亦在此例)。经济斗争之进行,各地的宣传亦有不同,张 作霖治下则减租减税没收大地主,三种斗争宜看各省农 民经济状况而定。注意之点主要是要引导这种经济斗争, 收得到最广大的群众,而且能立刻转变到政治斗争以至 军事行动。蒋介石治下亦是一样的,但是广东应当特别 注意更须明确的以农民政权及没收大地主为暴动之标 帜。在湘鄂赣三省则除〈根据〉情形进行减租减息斗争, 尤须注意的有两件事:(一)是经济斗争在程度剧烈的地 方,必须转入农民协会自己开始经济的建设事业,如借 钱的信用合作社消费合作社贩卖合作社等。(二)至于减 至〔少〕苛捐杂税的运动必须各地方调查实情向政府提出 具体的要求,田税的问题与土地问题应联合在一块进 行,并须指出非没收大地主土地不能解决农民问题之趋 势,至没收后之土地则须征收农业累进税。 土地问题确为不能不解决之重要问题,要求解决土 地问题的不但是佃农贫农,即失地之农民及短期之雇农 亦有迫切的要求,就是苛捐杂税等等压迫之下的自耕农 也大多数感觉土地之缺乏,并且农民运动的根本目的, 即为改变现在的土地制度,使耕地农有实现而进于国 有。我们即使在阶级分化未明的地方亦须宣传第五次大 会之政纲,使农民及一般人民了解解决土地问题之必要 与策略。土地问题应与经济斗争之发展合而为一,应使农 民了解减税减租并不能澈底求得解放,必须〔必须〕进到 没收大地主土地的阶段方能开始解放农民的土地革命。 对于小地主及革命军官则必须使之中立,使农民得 和国民党左派及一般被压迫民众结合进攻土豪劣绅大地 主。我们的党在目前必须用很大的力量进行这个工作。 实际上小地主与富农不一定是土豪劣绅,不可使他们落 于土豪劣绅大地主领导之下因而巩固反动的政权。不过 在这种情形之下小地主及中等阶级一方面虽然可以反对 土豪劣绅,他方面客观上也是农民的剥削者,所以对于 他们要求减租是不没收其土地财产之交换条件。全国的 减租运动都须注意这一,并须宣传国民政府之佃农保 护法,国民政府治下,则须要求此法之严格的实行。 分地运动是贫农要求解决生计问题的迫切表现,其 起原则在减租减税的运动,但我们党不能放任他们自由 做去。分地〔分地〕虽然是必不可免的阶段,但在将来革 命已有新的发展,已与小资产阶级建立了巩固的联合战 线时,可由没收而均分,然后再走上土地国有的道路, 然后国家开办屯垦方能解决失地农民及兵士之土地问 题。至于现时的联合战线,还不是工农小资产阶级的真 正联合战线,国民政府及其军官之中还包含有中等地 主,甚而至于大地主的少数分子也在内。现在减租减税 的运动和解决一部分贫农的生计问题(利用合作社,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