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一、起草依据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规范》(JGJ 79-2006);2、《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CECS 253-2011);3、《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则》(JGJ 120-2015)等文件。
二、定义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指室内装修装饰工程中作业,包括外墙硬质装饰面材,内墙,开关插座,灯具,配电箱,护墙板,瓷砖,木工装饰,木门,涂料,地面等。
2、验收范围:指验收人员应以施工图和标准进行验收,其中包括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地的整体情况,图纸和标准的执行情况以及当地实际的有关情况。
三、质量验收的进度及内容1、质量预验收:指施工前审查和检查质量管理组织设施、工艺设备、原材料及其验收现场环境情况的工作内容,如不符合要求应及时改正和改进;2、施工验收:指施工期间施工过程中施工质量应符合施工图纸以及有关质量要求;3、全施工验收:指验收人员应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质量结果,以及符合施工图纸要求的最终完成过程,施工必须符合设计的要求。
四、验收报告1、组织和报告形式:质量验收报告应作为施工方与建设单位之间实际付款的依据,应当由施工方提出;2、记载内容:质量验收报告应载明施工内容、质量结果、合格与否及整体验收结论;3、结论:报告必须写明“合格”或“待定”“不合格”三种验收结论。
五、验收要求1、安全:要求及时消除施工过程中可能危害施工人员安全的隐患,确保施工安全;2、施工和使用条件:包括施工施工质量、劳动强度、使用条件、工艺流程、材料质量以及施工图纸等;3、审查环境:要求质量验收人员仔细分析在质量验收过程中质量表现问题及审查环境原因;4、落实下阶段施工方案:质量验收完成后,施工方案也必须配合施工,如不符合施工要求的,应及时改正和落实。
六、违反规定的处理1、发现违反规定的施工现象,验收人员应当及时提出书面异议,并责令施工方改正;2、如违规施工方未能改正,建设单位应当取消施工合同继续施工的权利;3、对拒不改正施工中查明的严重违规行为,要追究法律责任。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家庭装饰工程的质量要求、结构安全和验收规则。
本规范适用于家庭装饰工程的施工检查和质量验收。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
在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QB1838-93《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3 定义本规范采用QB1838的定义及下列定义。
家庭装饰工程(home decorective engineering)是指对居民住宅(包括新建住宅和原有住宅)室内空间及相关环境进行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及室内用品配套供应、陈设布置、达到一定技术、艺术效果的系统工程。
4 质量要求4.1 饰面板(砖)工程适用于大理石、花岗石、墙地砖等工程(1) 各种石材、墙地砖应符合设计的要求,表面不得有划痕、缺楞掉角等质量缺陷。
(2) 根据墙地砖、花岗石的规格检查边长和对角线尺寸,按其颜色深浅程度,将墙地砖分类码放。
(3) 大理石应根据其天然纹理及色彩的差异,施工前应预排,并将试拼后的板材编号堆放采用水泥作粘结材料时,所用水泥应是合格的425#以上的水泥,所用的砂应是经过筛的中、粗砂,砂浆配合比为:水泥:砂=1:2(体积比)。
(4) 基层应清理干净,凸出部分凿去,如果是光滑的楼地面,应凿毛在面(凿毛面积大于70%),并提前10小时浇水湿润基层表面。
(5) 饰面板(砖)安装(镶贴)必须牢固,无歪斜、缺棱掉角和裂缝等缺陷。
(6) 饰面板(砖)接缝应填嵌密实、平直、宽窄均匀、颜色一致。
阴阳角处的板(砖)搭接方向正确,非整砖使用部位适宜。
(7) 突出物周围的板(砖)用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墙裙等突出墙面的厚度一致。
(8) 厨房、卫生间流水坡向正确,不倒泛水,不积水。
厨房、卫生间地面、墙角四周及管道地漏结合处须作防水处理,积水12小时试验无渗漏。
(9) 饰面板(砖)表面平整度应小于1mm/m,接缝高低差不得大于0.5mm,接缝平直度应小于2mm/5m。
QB1838-93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1838—93《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3、定义本规范采用QB1838的定义及下列定义。
室内空间及相关环境进行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及室内用品配套供应、陈设布置、达到一定技术、艺术效果的系统工程。
4质量要求1饰面板(砖)工程适用于大理石、花岗石、墙地砖等工程。
(1)各种石材、墙地砖应符合设计的要求,表面不得有划痕、缺楞掉角等质量缺陷。
(2)根据墙地砖、花岗石的规格检查边长和对角线尺寸,按其颜色深浅程度,将墙地砖分类码放。
(3)大理石应根据其天然纹理及色彩的差异,施工前应预排,并将试拼后的板材编号堆放(4)采用水泥作粘结材料时,所用水泥应是合格的425#以上的水泥。
(5)所用的砂应是经过筛的中、粗砂,砂浆配合比为:水泥:砂=1:2(体积比)。
(6)基层应清理干净,凸出部分凿去,如果是光滑的楼地面,应凿毛在面(凿毛面积大于70%),并提前10小时浇水湿润基层表面。
(7)饰面板(砖)安装(镶贴)必须牢固,无歪斜、缺棱掉角和裂缝等缺陷。
(8)饰面板(砖)接缝应填嵌密实、平直、宽窄均匀、颜色一致。
阴阳角处的板(砖)搭接方向正确,非整砖使用部位适宜。
(9)突出物周围的板(砖)用整砖套割吻合。
边缘整齐,墙裙等突出墙面的厚度一致。
(10)厨房、卫生间流水坡向正确,不倒泛水,不积水。
(11)厨房、卫生间地面、墙角四周及管道地漏结合处须作防水处理,积水12小时试验无渗漏。
(12)饰面板(砖)表面平整度应小于1MM/M。
(13)接缝高低差不得大于0。
5MM,接缝平直度应小于2MM/5M。
2涂料工程适用于室内外各种水性涂料,乳液型涂料、溶剂型涂料、油漆等涂料工程。
(1)涂料工程所用的涂料和半成品,均应在其有效期内使用。
(2)涂料工程所用腻子的塑性和易涂性应满足施工要求.干燥后应牢固。
采用滑石粉腻子时应掺入适量的白水泥或白乳胶,以增加其强度和粘结性。
(3)基层缺棱掉角处用1:3的水泥砂浆修补;表面麻面及缝隙应用腻子填补齐平。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索引前言------------------------------------------------------------------------------------------------21、适用范畴------------------------------------------------------------------------------------32、规范性引用文件---------------------------------------------------------------------------33、差不多规定------------------------------------------------------------------------------------44、抹灰工程------------------------------------------------------------------------------------45、门窗工程------------------------------------------------------------------------------------56、吊顶工程------------------------------------------------------------------------------------77、轻质隔墙工程------------------------------------------------------------------------------88、镶贴工程------------------------------------------------------------------------------------99、涂饰工程-----------------------------------------------------------------------------------1110、裱糊工程----------------------------------------------------------------------------------1211、细木制品工程----------------------------------------------------------------------------1212、木地板工程-------------------------------------------------------------------------------1413、花饰工程----------------------------------------------------------------------------------1514、电气工程----------------------------------------------------------------------------------1615、管道安装和卫生器具工程-------------------------------------------------------------1816、室内空气质量----------------------------------------------------------------------------1917、质量验收程序及判定-------------------------------------------------------------------1918、装饰装修质量保证----------------------------------------------------------------------20前言本标准中的第14章电气工程、第15章管道安装和卫生器具工程和第16章室内空气质量要求均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举荐性条款。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工作,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第三条:质量验收工作应遵循“依据规范、量化验收、标准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验收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验收经验,且熟知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标准。
第五条:质量验收的内容包括施工过程的自检、互检、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六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配备相应的专业施工人员参与质量验收活动。
第八条:验收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当及时协商解决,确保验收结果客观公正。
第二章施工前验收第九条:施工前验收是对施工前的基础及材料进行检查。
1. 地基验收:应符合设计要求,平整、厚度均匀、无明显裂缝、无松软层。
2. 建筑结构验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结构稳定、承载力合格。
3. 材料验收: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无明显瑕疵及损坏。
4. 设备验收:应符合设计要求,功能正常、无影响安装的缺陷。
第十条:施工前验收合格方可开工,否则需及时整改。
第三章施工过程验收第十一条:施工过程验收是对施工中的材料及工艺加工等进行检查。
1. 材料验收:应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
2. 施工工艺验收: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工艺符合国家标准。
3. 安全生产验收:应落实好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过程中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及时整改。
第四章验收标准第十三条:验收标准应参考国家有关标准,并根据具体工程的特点进行调整。
1. 墙面验收:应平整、无裂痕、无漏粉、无空鼓。
2. 地面验收:应平整、无松动、无空鼓。
3. 门窗验收:应完好无损、装配稳固。
4. 涂料验收:应均匀光滑、颜色一致。
5. 安全设施验收:应完好无损、使用正常。
第十四条:验收标准应明确标注各项指标的合格标准及不合格标准,以便实施验收。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关系着人们居住环境的质量和舒适度。
为了保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避免质量问题产生,需要通过严格的质量验收来确保工程质量的达标。
以下是一些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一、材料验收材料是装修工程的基础,而材料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的第一步。
在进行材料验收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检查材料的厂家资质,了解产品的生产过程和质量标准;2.检查材料的包装,包括包装是否完好无损;3.检查材料的外观,如板材的厚度、表面是否平整;4.进行强度测试,如瓷砖的硬度、抗压强度等。
施工验收是整个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也是最复杂的一步。
在进行施工验收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墙面验收:检查外墙面、内墙面和天花板的平整度、承重力、墙面平整及贴瓷砖、贴墙纸、贴木板等装饰材料的质量。
2.地面验收:检查地面的平整度、承重力和踢脚线的安装情况等。
3.电气验收:检查所有电线电缆的绝缘情况、线芯填充是否严密、电线芯数、规格、线皮等。
4.水电验收:检查水管的安装质量、水管的接头是否严密、水管顺畅通畅等。
5.安装验收:检查门窗框的安全承载、门窗隔热性能、安装是否规范等。
现代社会对环保十分重视,同样应在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中注重环保验收。
在进行环保验收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检查有害物质的使用:检查装修过程中是否使用了含有有害物质的材料。
2.检查空气质量: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3.检查噪音:在施工过程中避免噪音对周围环境和人的影响。
四、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的时候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进行验收,进行全面的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和验收报告,及时进行查看和处理。
同时,验收的结果应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确认,并由业主签字确认。
总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应该是严谨而不松懈的,不仅是对装修工程质量的保障,更是对人们居住环境质量的保障,对这个重要的质量问题我们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才能让我们的生活环境变得更加舒适和安全。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施工工艺质量
1.墙面、地面施工工艺
(1) 墙面、地面应采用防水、防潮、防霉材料,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气泡、无裂纹、无脱皮、无麻面等缺陷。
(2) 墙面、地面应进行防滑处理,不得有尖锐的边缘或凸起,便于行走,保证安全。
(3) 壁纸粘贴应平整无皱褶,图案完整,不漏贴、不错贴,拼接处无明显缝隙。
2.顶棚施工工艺
(1) 顶棚应平整、光滑、无漏水、无锈迹,不得有掉漆、起皮现象。
(2) 顶棚上的灯具、烟感器等设备应按设计要求安装牢固,位置正确。
(3) 吊顶灯槽、装饰线条等应与顶棚材料相协调,安装牢固,不得有松动现象。
3.家具施工工艺
(1) 家具制作应符合设计要求,尺寸准确,线条流畅,表面平整光洁,无划痕、无污染。
(2) 家具安装应牢固稳定,不得有晃动、倾斜现象。
(3) 抽屉、柜门等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脱轨、脱落现象。
4.门窗施工工艺
(1) 门窗安装应垂直水平,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变形、摇晃现象。
(2) 门窗框与墙体间隙应填实饱满,缝隙处理符合设计要求。
二、安全要求
1.室内装饰工程应符合防火规范要求,使用的材料必须具有阻燃性能。
2.室内装饰工程应保证电气线路安全可靠,连接处不得松动,电线绝缘层不
得破损。
3.室内装饰工程中不得擅自改动燃气管道及相关设施。
4.室内装饰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应无毒、无害、环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GB50210-2023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GB50210-2023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一、前言根据《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23)的要求,本文档旨在详细阐述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的具体规定,以保障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提高住宅使用功能和居住环境质量。
二、术语和定义1. 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指对住宅建筑进行内部和外部装饰装修的活动,包括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和配套工程等。
2. 质量验收:指在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完成后,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检查和确认的过程。
3. 验收合格:指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满足设计文件、规范和合同要求,具备使用功能和安全性能。
三、验收要求3.1 一般规定1. 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按照设计文件、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2.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3. 工程验收应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共同参与,形成验收意见。
3.2 材料验收1. 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合同要求,具备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2. 材料应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等。
3. 材料应进行复试检验,复试检验内容包括性能、安全性等。
3.3 施工过程验收1. 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 施工过程中,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3.4 工程验收1. 工程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 工程验收应按照验收规范要求进行,包括观感质量、使用功能、安全性等检查。
3. 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进行验收。
四、验收组织及程序4.1 验收组织1. 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
2. 验收组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组成,不少于3人。
3. 验收组应推举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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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家庭装饰工程的质量要求、结构安全和验收规则。
本规范适用于家庭装饰工程的施工检查和质量验收。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
在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QB1838—93《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3 定义本规范采用QB1838的定义及下列定义。
家庭装饰工程(home decorective engineering)是指对居民住宅(包括新建住宅和原有住宅)室内空间及相关环境进行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及室内用品配套供应、陈设布置、达到一定技术、艺术效果的系统工程。
4 质量要求4.1 饰面板(砖)工程适用于大理石、花岗石、墙地砖等工程。
4.1.1 各种石材、墙地砖应符合设计的要求,表面不得有划痕、缺楞掉角等质量缺陷。
4.1.2 根据墙地砖、花岗石的规格检查边长和对角线尺寸,4.1.3 按其颜色深浅程度,4.1.4 将墙地砖分类码放。
4.1.5 大理石应根据其天然纹理及色彩的差异,4.1.6 施工前应预排,4.1.7 并将试拼后的板材编号堆放4.1.8 采用水泥作粘结材料时,4.1.9 所用水泥应是合格的425#以上的水泥,4.1.10 所用的砂应是经过筛的中、粗砂,砂浆配合比为:水泥:砂=1:2(体积比)。
4.1.11 基层应清理干净,4.1.12 凸出部分凿去,4.1.13 如果是光滑的楼地面,4.1.14 应凿毛在面(凿毛面积大于70%),并提前10小时浇水湿润基层表面。
4.1.15 饰面板(砖)安装(镶贴)必须牢固,4.1.16 无歪斜、缺棱掉角和裂缝等缺陷。
4.1.17 饰面板(砖)接缝应填嵌密实、平直、宽窄均匀、颜色一致。
阴阳角处的板(砖)搭接方向正确,非整砖使用部位适宜。
4.1.18 突出物周围的板(砖)用整砖套割吻合,4.1.19 边缘整齐,4.1.20 墙裙等突出墙面的厚度一致。
4.1.21 厨房、卫生间流水坡向正确,4.1.22 不4.1.23 倒泛水,4.1.24 不4.1.25 积水。
4.1.26 厨房、卫生间地面、墙角四周及管道地漏结合处须作防水处理,4.1.27 积水12小时试验无渗漏。
4.1.28 饰面板(砖)表面平整度应小于1mm/m,4.1.29 接缝高低差不4.1.30 得大于0.5mm,4.1.31 接缝平直度应小于2mm/5m。
2 涂料工程适用于室内外各种水性涂料,乳液型涂料、溶剂型涂料、油漆等涂料工程。
4.2.1 涂料工程所用的涂料和半成品,4.2.2 均应在其有效期内使用。
4.2.3 涂料工程所用腻子的塑性和易涂性应满足施工要求,4.2.4 干燥后应牢固。
采用滑石粉腻子时应掺入适量的白水泥或白乳胶,以增加其强度和粘结性。
4.2.5 基层缺棱掉角处用1:3的水泥砂浆修补;表面麻面及缝隙应用腻子填补齐平。
4.2.6 基层表面上的灰尘、污垢、原墙面上的各种涂料应清除干净,4.2.7 泛碱部位宜使用酸性溶液中和清洗。
4.2.8 腻子干燥后,4.2.9 应打磨平滑、并清理干净。
4.2.10 涂料表面应颜色一致,4.2.11 不4.2.12 得有掉粉、起皮、透底、漏刷、反碱、收色、流坠、疙瘩等现象。
4.2.13 施涂涂料不4.2.14 得污染门窗、灯具、墙裙、踢脚板、木线条等。
4.2.15 油漆应光亮(哑光漆除外)、光滑一致、刷纹通顺。
4.2.16 混色油漆工程严禁脱皮、漏刷和反锈。
4.3 裱糊工程适用于塑料壁纸、交合壁纸、植物壁纸、玻纤壁纸、墙布、锦缎等裱糊工程。
4.3.1 壁纸、墙布的品种、颜色和图案,4.3.2 应按设计要求选用,4.3.3 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
4.3.4 胶粘剂应按壁纸、墙布的品种选配,4.3.5 并应具有防霉、耐久等性能,4.3.6 如有防火要求则胶粘剂应具有耐高温不起层性能。
4.3.7 裱糊基层涂料的腻子,4.3.8 应坚实牢固,4.3.9 不4.3.10 得起皮和裂缝,4.3.11 滑石粉腻子应渗透入适量的白水泥和白乳胶以增加其粘结性和强度。
4.3.12 在潮湿的场所或墙面,4.3.13 为防止基层吸水,4.3.14 应在处理平整的基层上涂刷酚醛清漆等类型的涂料作为封闭处理,清漆可用松节油稀释后涂刷,一般两遍成活。
4.3.15 裱糊施工的基层应干燥,4.3.16 表面平整,4.3.17 阴阳角顺直,4.3.18 颜色一致,4.3.19 泛碱部位宜使用酸性溶液中和、清洗。
4.3.20 墙面应采用整幅裱糊,4.3.21 并统一预排对花拼缝。
不4.3.22 足一幅的应裱糊在较暗或不4.3.23 明显的部位,阴角处接缝应搭接,阳角处不得有接缝,应包角压实。
4.3.7壁纸、墙布必须粘贴牢固,表面色泽一致,不得有气泡、空鼓、裂缝、翘边、皱折和斑污,与挂镜线、贴脸板和踢脚板交接紧密,不得有缝隙,无漏贴和补贴,活动件四周壁纸边缘规则无毛刺。
4.4 吊顶工程适用于以木龙骨、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等为骨架,以各类石膏板、胶合板、玻璃、PVC扣板等为罩面板的吊顶工程的安装验收。
4.4.1 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以及基层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4.4.2 各类龙骨吊顶必须固定牢固,固定完毕后,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校平,并检查安装位置是否正确。
4.4.3 木骨架所用木方规格应按设计要求,各木方之间应打胶再用钉固定,与罩面板接触的一面必须刨平。
4.4.4 顶棚木骨架结构应符合防火要求。
4.4.5 各类罩面板不应有气泡、起皮、裂纹、缺角、污垢和图案缺损等缺陷,表面应平整,边缘应整齐,色泽应一致。
4.4.6 穿孔板的孔距应排列整齐,胶合坂、木质纤维板不应脱胶、变色和腐朽。
4.4.7 胶合板、中密度纤维板如用钉子固定,钉距为80~120mm,钉长为25~35 mm,钉帽应打扁头产并进入板面0.5~1mm,钉眼用油性腻子抹平。
4.4.8 胶合板面如涂刷清漆时,相邻板面的木纹和颜色应近似。
4.4.9 罩面板上要裱糊或刷涂料时,接缝处应刷白乳胶粘贴细棉布,接缝两边至少各搭接5cm 。
5 门窗工程适用于铝合金门窗、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塑料门窗、木门窗的安装及验收。
4.5.1 所用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5.2 门窗及零附件质量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按设计要求选用,不得使用不合格产品。
4.5.3 铝合金门窗选用的零附件及固定件,应选用耐腐蚀、防锈的不锈钢或镀锌零附件及固定件。
4.5.4 门窗安装必须牢固,横平竖直,高低一致。
框与墙体缝隙应填嵌饱满密实,表面平整光滑、无裂缝。
严禁用水泥砂浆作边杠与墙体间的填塞材料。
4.5.4 铝合金门窗边杠应有扁管和预埋铁件连接,其数量、位置、埋设连接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5.6 门窗扇应开启灵活、无倒翘、阴滞及反弹现象。
五金配件应齐全,位置正确。
关闭后密封条应处于压缩状态。
4.5.7 门窗安装后外观质量应表面洁净,大面无划痕、碰伤、锈蚀;涂膜大面平整光滑、厚度均匀、无气泡。
4.5.8 纱窗或纱门应开关灵活;关闭后与门窗配合交接处接缝严密。
4.6 细木制品工程适用于细木墙裙、木线条、窗帘盒、包门、包窗套、踢脚板、木隔断花饰和家具的制作与安装工程。
4.6.1 木材含水率≤12%(胶拼件木材含水率8~10%)。
4.6.2 不得使用腐朽虫蚀的木材。
4.6.3 外表用料不得有死节、虫眼和裂缝。
4.6.4 细木制品制成后宜刷防潮底油一遍。
4.6.5 胶合板应表面平整,木质纤维不应脱胶,变色和腐朽。
4.6.6 细木制品的加工尺寸正确,表面平整光滑、拐角方正、线条顺通、木纹清晰、颜色一致、嵌合严密、无明榫、挂胶和外露钉帽等缺陷。
4.6.7 细木制品安装应与基体连接牢固,位置正确。
4.6.8 安装窗台板和窗帘盒时,其两侧伸出窗洞以外的长度要一致。
在同一房间的应按相同的标高安装窗台板或窗帘盒,并各自保持水平。
4.6.9 各种木线条和踢脚板应平整地固定于墙上或木基层上,其接头和阴阳角应连接紧密,在同一水平线上交圈接口上下平齐。
4.6.10 胶合板如用钉子固定,钉距为80~150mm,钉帽打扁并进入板面0.5~1mm,钉眼用油性腻子抹平。
4.6.11 胶合板面如涂刷透明漆时,相邻板面的木纹和颜色应近似。
4.6.12 细木制品成活表面洁净、无污染、色泽一致。
4.7 木地板工程适用于毛地板、企口地板、拼花地板工程。
4.7.1 木材材质品种、等级和铺设时的含水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4.7.2 木搁栅、毛地板和垫木等应作防腐处理。
木搁栅(地龙骨)安装牢固、平直,符合设计要求。
4.7.3 木板直接与基层粘贴应粘结牢固。
4.7.4 木质地板面层刨平磨光、无刨痕、接茬和毛刺等缺陷,图纹清晰,油漆面层颜色均匀一致。
4.7.5 企口木板固定牢固,面层缝隙严密,接头位置错开,表面洁净。
4.7.6 拼花木板面层接缝对齐,粘钉严密;缝隙宽度均匀一致,表面洁净,粘结无溢胶。
4.7.7 木地板若烫蜡、擦软蜡,蜡洒布均匀、不露底;光滑明亮、色泽一致、厚薄均匀、木纹清楚、表面洁净。
8 地毯工程适用于方块、卷材地毯工程。
4.8.1 地毯的种类、材质、胶料及辅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4.8.2 基层必须平整、干燥、洁净,符合施工要求。
4.8.3 地毯固定牢固、毯面平整、不起鼓、不凹陷、不翘边,拼缝处应胶接或用线缝,密实平整、不显露拼缝,绒面毛顺光一致、收边合理、表面干净、无油污。
4.8.4 地毯同其它地面交接处和收口应顺直,并可选用收口压条和交接压条压紧,门口处用压条压实。
9 锦缎软包工程适用于各类软包锦缎墙面装饰工程。
4.9.1 软包锦缎墙壁面所用的木材、规格、含水率(<12%)和防腐处理以及锦缎和其它填充材料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4.9.2 软包锦缎构造、作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压条严密、牢固,不得松动。
4.9.3 软包锦缎单元制作尺寸正确、楞角方正、填充饱满、平整,锦缎面松紧适度、手感舒适。
4.9.4 软包锦缎单元安装平顺、紧贴墙面、花纹一致、接缝严密、无翘边和褶皱。
4.9.5 表面平整、清洁、无污染,拼缝处图案花纹吻合,无波纹起伏。
4.10 电气工程4.10.1 布线电线的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可采用配管(金属配管或塑料管)、护套线等敷设线路。
不得将普通绝缘电线裸露敷设。
4.10.1.1配管布线按设计要求选择适当的配管,管间连接紧密,管口光滑,护口齐全;配管应固定,排列整齐;盒(箱)设置正确,固定可靠。
电气管路与蒸气管热水管间距宜大于500mm,与其它管路应大于100mm;吊项敷设管线应固定可靠,距顶棚面间距大于50mm。
4.10.1.2 护套线配线护套线敷设时,严禁有扭绞、死弯、绝缘层损坏,护套断裂等缺陷;严禁直接埋入抹灰层等碱性材料内敷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