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诉讼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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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租金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如何确定

房屋租赁合同租金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如何确定

房屋租赁合同租金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如何确定一、房屋租赁合同租金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案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租金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不仅关系到租赁合同的生效期,同时还与诉讼方的利益紧密相关。

而租赁合同作为双方利益的一个重要保证。

租金时效的起算点是租赁合同的一个关键点。

根据具体的案例来分析房屋租赁合同租金诉讼时效的起算点确定的最佳方式。

有一份租赁合同,租期是五年,按年份来支付租金,这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个租赁合同。

虽然看似很简单,但是如果房东没有按照预定的时间收取房租就很容易因为错过时间而导致收不回房租。

不可否认的是部分租房客存在着拖延房租甚至抵赖的情况,如果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房屋租赁合同就是对房主的保护。

但是,如果房主没有按时收取房租,那么就很会给部分想抵赖的租房客有可乘之机。

那么对于房主来说,也将丧失在司法解释上的主动权。

根据我国最高法院的明文规定,我国的房屋在租赁买卖和诉讼方面,需要按照合同内所表明的诉讼时效起算时点来计算。

注意分清其中的区别,关键在于无论是借款还是租金都要做到独立的债务,通过合同将其表现的比较清晰,不仅可以避免在合同上所出现的问题,同时还可以保证房主的利益,也可以保证租房客的权益得到保障。

而对于一些分期租赁房屋的合同来说,借款,买卖合同的分期应从最后一笔履行期间届满起算,这是在租赁过程中的一个突破性改革。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做的批示,无论是关于借款还是租赁的过程中,如果租赁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了付费,那么就可以在时效诉讼合理的第二天开始进行计算,此条原则在司法培训过程中同时适用。

二、关于租赁合同分期履行的案例分析对于租赁分期的合同来说,每笔房屋租赁合同都要通过明确债权来进行计算,我国辽宁省大连市新镇在2003年就有类似的房屋租赁纠纷并且做出了以下批示,《关于珠海粤运交通发展公司与大连新镇企业集团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请示》的回复如下:合同上所体现的却是将整体的债务进行了分割,这种分割直接影响了房屋租赁合同租金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房屋租赁合同租金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如何确定

房屋租赁合同租金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如何确定

房屋租赁合同租金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如何确定作者:朱探宇来源:《法制与社会》2017年第21期摘要近年来有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的诉讼的比例不断升高,尤其是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的占比更高。

由于经济的高度发展,大城市的租房行业也发展的如日中天。

租赁逐渐成为房地产行业中的重点发展方向,但是随之而来的就是房屋租赁合同租金诉讼的相关问题,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租金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如何确定,成为了我国房屋租赁的一个难题。

本论文从三个方面来阐述关于租赁合同租金诉讼时效起算点的问题。

关键词房屋租赁诉讼比例起算点时效法律原则作者简介:朱探宇,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7.07.320一、房屋租赁合同租金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案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租金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不仅关系到租赁合同的生效期,同时还与诉讼方的利益紧密相关。

而租赁合同作为双方利益的一个重要保证。

租金时效的起算点是租赁合同的一个关键点。

根据具体的案例来分析房屋租赁合同租金诉讼时效的起算点确定的最佳方式。

有一份租赁合同,租期是五年,按年份来支付租金,这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个租赁合同。

虽然看似很简单,但是如果房东没有按照预定的时间收取房租就很容易因为错过时间而导致收不回房租。

不可否认的是部分租房客存在着拖延房租甚至抵赖的情况,如果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房屋租赁合同就是对房主的保护。

但是,如果房主没有按时收取房租,那么就很会给部分想抵赖的租房客有可乘之机。

那么对于房主来说,也将丧失在司法解释上的主动权。

根据我国最高法院的明文规定,我国的房屋在租赁买卖和诉讼方面,需要按照合同内所表明的诉讼时效起算时点来计算。

注意分清其中的区别,关键在于无论是借款还是租金都要做到独立的债务,通过合同将其表现的比较清晰,不仅可以避免在合同上所出现的问题,同时还可以保证房主的利益,也可以保证租房客的权益得到保障。

房屋租赁合同民事诉讼书

房屋租赁合同民事诉讼书

房屋租赁合同民事诉讼书一、案情2019年4月1日,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了租赁房屋的地址、面积、租金等事项。

合同期为一年,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

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据合同条款履行了各自的义务。

但是在2019年6月1日,被告无故搬出租赁房屋,导致原告无法获得租金,因此原告提起了诉讼。

二、案件分析本案是一起因合同违约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

合同是双方自主协商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双方都应当依据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

而且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都应当诚信合作,不能有欺诈、误导等行为。

本案中,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签订了租赁合同,规定了租赁房屋的地址、面积、租金等事项。

在合同期内,双方都依照合同条款履行了各自的义务。

但是在合同期内,被告张某无故搬出租赁房屋,导致原告无法获得租金,同时还造成了租赁房屋的利用受限。

在本案中,原告已经证明了合同的存在以及合同内容,证明了原告的租房用途以及租房的出租规格等事项。

而被告未按照合同条款履行义务,中途擅自搬出,给原告造成了损失,这是违反了合同的条款。

因此,我们认为被告张某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诉讼请求及理由1.诉讼请求据此,本案原告李某向贵法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张某依据合同约定,支付原告房屋租金6400元(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的租金);2.判令被告张某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诉讼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合同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签订的租赁合同规定了租赁房屋的地址、租金等事项,被告张某未依据合同条款履行租金支付义务并无故搬出,给原告造成了损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本案原告请求贵法院判令被告张某依据合同约定支付原告房屋租金,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四、证据1.《租赁合同》2.房屋租赁发票3.水电费用缴纳证明五、总结本案中,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签订租赁合同,被告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租金支付义务,并无故搬出,给原告带来了损失,本案中诉讼请求应当获得支持。

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流程

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流程

协议书合同示例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出租方):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流程达成如下协议:一、诉讼管辖1.1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诉讼费用2.1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鉴定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等,由败诉方承担;2.2诉讼费用中,案件受理费按照诉讼请求金额的______%计算,财产保全费、鉴定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等按照实际发生金额计算。

三、诉讼保全3.1任何一方均有权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3.2申请诉讼保全的一方应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金额应足以覆盖被保全财产的价值;3.3诉讼保全期间,被保全的财产不得转让、抵押、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四、诉讼时效4.1甲乙双方同意,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______年,自租赁合同到期日或解除日计算。

五、送达地址甲方地址: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5.2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的,应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原送达地址仍然有效。

六、其他约定6.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6.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协议书合同示例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出租方):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流程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乙方二、和概述2.2本协议概述了甲乙双方在租赁合同纠纷诉讼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以及诉讼流程的相关规定。

2024年租房子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2024年租房子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租房子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合同双方第二章:租赁物2.2租赁物的详细地址为:__________2.3乙方确认已对租赁物进行了充分的检查,并认可租赁物的现状。

第三章:租赁期限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个月/年。

3.2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租赁,应提前__________天与甲方协商,并签订书面续租协议。

第四章:租金及支付方式(1)每月/每季度的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2)租金支付时间为每月/每季度的第__________天前;(3)租金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现金支付。

4.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租金的__________%作为滞纳金。

第五章:押金5.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押金。

5.2押金用于保证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以及甲方对租赁物的维修、恢复原状等费用。

5.3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将租赁物恢复原状并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在扣除相应费用后,将剩余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5.4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将租赁物恢复原状或结清所有费用,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费用,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第六章:维修及保养6.1甲方应保证租赁物在交付乙方时符合安全、卫生、适用的要求。

6.2甲方应定期对租赁物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

6.3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合理使用租赁物,并承担租赁物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责任。

6.4如租赁物出现非乙方原因导致的损坏或故障,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_天内进行维修。

第七章:保险7.1甲方应购买租赁物的财产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7.2乙方应购买租赁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和财产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7.3双方应确保保险的有效性,并在保险到期前__________天内续保。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主体及诉讼时效的认定规则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主体及诉讼时效的认定规则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主体及诉讼时效的认定规则
1. 嘿,要知道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的主体可不能随便定呀!比如说老李把自己的塔吊租给了老王,那老李和老王就是这合同的主体呀,谁都不能搞错咯!
2.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的主体认定可得搞清楚哦!就像小张和小赵签合同租设备,那小张和小赵就是主体呀,这还不明白吗?
3. 诉讼时效也很重要哇!打个比方,合同规定一年后就得还设备,过了三年你才想起打官司,哎呀呀,那可就麻烦啦!
4. 你想想看,要是连合同主体都弄不明白,那后面出问题了可咋办呀!就好比找错人要东西,能要到吗?
5.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主体的认定可不是小事哟!好比一条线,两边的人得认清呀,不然不就乱套啦!
6. 诉讼时效可不能忽视呀!就像跑步比赛有终点时间一样,超时了可不行哦!比如小王过了诉讼时效才去主张权利,那不就晚了嘛。

7. 一定要重视建筑设备租赁合同主体及诉讼时效的认定规则呀!这就像打仗要有策略一样,弄错了可要吃大亏的呀!
我的观点结论就是:建筑设备租赁合同主体及诉讼时效的认定规则超级重要,大家一定要认真对待呀,别稀里糊涂的,不然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大麻烦!。

2022-2023年工程设备租赁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2022-2023年工程设备租赁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工程设备租赁合同有效期是多久?导读:在公司和公司之间,有可能会涉及到设备的阻力问题,这个是特别正常的,一般也会签订租赁合同,那么工程设备租赁合同有效期是多久呢?这方面的学问许多人都不太了解,接下来由我为您整理的工程设备租赁合同有效期是多久的相关内容,盼望对您有关心。

一、工程设备租赁合同有效期是多久?《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商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许多国家的法律都对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作出限制。

考虑到我国正处在一个市场经济的建立过程中,经济进展很快,变化也很快,为了更有效地爱护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对租赁期限的最高期限有所限制是有必要的。

因此,本法作出了租赁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的规定。

通常状况下,当事人在确定租赁期限长短时,总是要依据租赁物的性质和承租人的使用目的来确定的。

在动产租赁中,租赁期限是比较短的,一般都是临时使用。

一般讲用于居住租赁的承租人盼望租期长一些,使这种租赁关系相对稳定一些。

商业租赁中、在订立合同时房屋的租价比较低的状况下,承租人就盼望将租赁期限订的长一些,租金固定下来;在房屋的租价偏高的时候,出租人就盼望租期订得长一些,这样就能保证其得到更多的租金。

当双方当事人不能自己查找一个公正的交叉点时,法律总是要在利益双方中找出平衡点的。

这也是规定最高租赁期限的一个目的。

20年实际上并不是一个肯定的最高限,由于假如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在20年期满时,仍旧盼望保持租赁关系,可以实行两个方法:一是并不终止原租赁合同,承租人仍旧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不提出任何异议。

这时法律规定视为原租赁合同连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即双方当事人又形成了一个不定期租赁的关系,假如一方当事人想解除合同随时都可以为之,这种状况被称为合同的"法定更新'二是双方当事人依据原合同确定的内容再续签。

合同纠纷诉讼有效期是多久(合同起诉年限有效时间规定)

合同纠纷诉讼有效期是多久(合同起诉年限有效时间规定)

合同纠纷诉讼有效期是多久(合同起诉年限有效时间规定)合同起诉有效期是多久《民法典》规定普通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所以大部分的合同纠纷诉讼时效都是三年。

但是,还有一些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比较特别,比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此外,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五百九十四条【国际贸易合同诉讼时效和仲裁时效】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债务纠纷如何起诉与起诉流程一、立案受理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

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

二、庭前准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

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

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如通知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调查必要的证据,向当事人告知合议庭的成员,主持庭前交换证据等。

对当事人而言,首先,当您或您单位被起诉后,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您或您单位应当依法应诉,并应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副本,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间内提交相关证据。

其次,应做好出庭参加诉讼的各种准备,依照人民法院的传唤,按时参加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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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诉讼有效期分期履行的租赁合同,诉讼时效何时起算? | 下午茶xx-01-15天同诉讼圈《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因欠付或拒付租金引发的诉讼,适用一年短时效,旨在督促债权人及时行权,以期发挥租赁物最大效用。

实践中双方当事人订立租赁合同,通常采取分期计付租金的方式,租金纠纷在分期履行的债务纠纷中最为常见。

因欠付或拒付租金引发的纠纷,很多会涉及对诉讼时效起算点的争论。

看似简单的问题背后,是法官对于效率与公平的个案衡量,包含着极大的司法智慧。

今日下午茶,我们就来聊一聊分期履行的合同,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的问题。

由一则简单案例说开去甲乙签订了五年期(xx年1月1日-xx年12月31日)租赁合同,约定租金年付,第一期租金(即xx年租金)到账后甲交付房屋,此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第二年租金。

乙在支付两期后拒不支付,但一直占有使用租赁物。

甲于xx年6月诉请乙支付剩余租金,乙以甲主张xx、xx年租金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只愿补足xx年欠租。

甲提出租赁合同属继续履行合同,是一个整体,其有权在最后一期届满时就全部未付租金主张债权。

此类案件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鲜见,看似简单的案例背后却隐藏着一个极具探讨价值的实务问题:同一租赁合同项下分期支付的租金,诉讼时效自何时起算?左右摇摆的司法态度在xx年《最高 __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诉讼时效司法解释》)实施前,多个省级法院分别就分期计付债务诉讼时效如何起算请示过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的几个答复前后不一,且未区分分期履行债务的不同类型,答复内容是否可直接套用于拒付分期租金的个案仍待商榷,并未形成统一的司法观点。

《诉讼时效司法解释》颁布后,解释第五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次通过司法解释的方法对“同一债务”分期履行债务诉讼时效起算点作出直接回应。

但何种分期履行的债务才属于“同一债务”,司法解释却缄口不言。

通常来说,分期履行债务分为同一债务分期履行及分期履行合同之债。

同一债务分期履行指债务在合同订立时业已确定,双方当事人只是依照设定的时间分期履行,譬如分期付款的商品房买卖。

分期的发生不割裂债权债务关系的整体性,法律上仍应视作同一债务;分期履行合同之债指在继续性合同履行过程中持续发生的定期债务,譬如租金、水电费等。

此类债务各期发生有先后且彼此独立,可视为不同债务。

从文义解释角度看,《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五条仅明确了“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起算方式,对于“分期履行合同之债”则做了模糊处理,将是否可适用第五条留待司法实践进一步明确。

那各级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如何处理此类纠纷?根据我们的案例检索结果,各地各级法院在此问题上看法莫衷一是,处理态度大致有如下三种:(1)直接判定分期支付的租金属于“同一债务”;(2)认为分期租金不属于“同一债务”,但可类推适用“同一债务”处理规则;(3)认为分期租金不属于“同一债务”,每一期租金均应视为独立债务分别计算诉讼时效。

争论背后的法理博弈以租金为代表的分期履行合同之债诉讼时效起算问题之所以扑朔迷离,法院裁判规则始终未能统一,实质是因督促债权人及时行权的制度需求和保护合法债权的实质公平这两种价值取向之间存在紧张关系,法院不得不在个案中寻求价值平衡。

根据最高 __民二庭法官原爽的观点,以诉讼时效制度对债权的行使设限,是为避免债权债务关系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保证司法效率。

但效率原则却难以保证每次具体的交易争议都实现公平。

“正因如此,在具体的纠纷裁判过程中,法官往往会从实质正义的理念出发,寻找各种理由来限缩诉讼时效制度的适用空间,使债权人获得最大限度保护。

公平和效率这两大原则的权衡,在模糊的边界地带显得尤为艰难,分期履行合同之债就是一个典型范例。

”一方面说来,尽管分期支付租金是否属于《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的“同一债务”存在争议,但在司法解释规定不明的情况下,如将此纠纷都类推适用第五条,能使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租赁合同的过程中明确判断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对于当事人合同权利的实现至关重要。

且在租赁合同有效并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债务未履行的事实一般确实存在,赋予债权人自最后一期租金履行期限届满时起算诉讼时效的权利,会使司法裁判的标尺统一于债权人保护,更符合实质公平。

另一方面,从《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将延付或拒付租金规定为一年的短时效,可以读出立法者希望督促债权人及时行权,避免债权债务关系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以促进社会资源最大化利用的价值取向。

从此类债务本身的特性看,各期租金的支付均有一定的独立性,具备单独主张的法律基础。

如允许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起算诉讼时效,可能诱使债权人故意怠于行权,从而利用租赁合同中高额的迟延支付违约金条款谋取不当利益。

我们的观点(一)分期履行的租赁合同不属于《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的“同一债务”,此条规定不宜直接适用虽然实践中很多法院直接以分期履行的租赁合同属于“同一债务”为由,判定诉讼时效起算点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但我们倾向于认为,租金合同属于继续性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持续定期发生的债务彼此在金额和履行期限上可能各不相同,且每一期单独割裂出来都可独立成完整的、可被主张篇一:租赁合同有效期租赁合同有效期一、租赁合同期限规定、租赁合同有效期、租赁合同最长期限1、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_租赁合同诉讼有效期。

2、根据以上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以及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为20年。

3、房屋租赁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4、这样规定,给双方当事人在20年期限届满后有补充、调整的机会,有利于公平原则的实现。

5、如果租赁合同20年到期时,双方当事人仍然希望保持租赁关系,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并不终止原合同,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不提出任何异议,这时法律规定视为原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当事人形式了不定期租赁关系,这种状况称之为合同的法定更新;二是双方当事人根据原合同确定的内容再续签租赁合同,当事人可再订租期为20年的合同,此称约定更新。

6、定期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

7、续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8、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二、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终止租赁合同通知书、终止租赁合同协议书、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1、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2、租赁合同终止协议_租赁合同诉讼有效期。

3、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深圳律师:黄华(12年律师经验)律师咨询:132,4296,6417()执业律所: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中国首家律所) 律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海王大厦a座14层篇二:关于延长租赁合同期限的申请书关于延长租赁合同期限的申请书****公司:***于xx年10月20日与其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区白***号***房;租赁期限为xx年11月19日至xx年10月19日;现合同即将到期,特申请将租赁期限延长至xx年10月19日。

请予以批准!申请单位:******xx 年** 月 ** 日篇三: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和形式的规范律师提示: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和形式的规范案例:租房期限双方存争议,租房者利益受损可是半年过后,双方因为一些其它的事关系恶化、矛盾越来越大。

肖先生提出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

可是钱先生不愿意,一方面是钱先生因为矛盾和肖先生斗气,另一方面肖先生用公寓办公搬家涉及电话号码的变更、公司宣传资料的地址调整等很多事情,很不方便。

于是肖先生提出要么按约定的两年期限履行,要么钱先生要赔偿肖先生因搬家产生的损失才可以解除。

后来,肖先生到法院起诉,要求钱先生搬出公寓。

钱先生主张双方已达成协议租期为两年,现在未到租期,要求继续履行,驳回肖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事实上已形成租赁关系,但就租赁期限双方存在争议,钱先生主是是两年,但未提供合同等书面证据,肖先生也不认可。

而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法院据此认定双方的租赁为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均有权随时提出解除租赁合同,肖先生已通知钱先生解除租赁合同,并给了钱先生一个多月的时间准备搬家,已经尽了法定的义务。

据此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钱先生限期搬出所租公寓。

律师提示:房屋租赁合同的形式和期限有什么特殊规定?1、房屋租赁合同应该采取书面方式。

“口头协议”由于发生争议时其内容的不可证明性,对双方都存在不确定风险。

就房屋租赁合同而言,关于形式和期限在《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中有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有什么区别?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的区别就在于合同期限是否明确方面不同,定期租赁在签订合同时有一个明确的期限约定,而不定期租赁则没有这个明确的期限。

这一点不同,在实践中对双方的权利影响很大,定期租赁的,在约定期限到来前,无法定或约定理由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属于违约行为,另一方可以拒绝或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而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只要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即可。

_租赁合同诉讼有效期。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房屋租赁合同和其它合同不同,突然解除对双方都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对出租人而言,要尽快找新的承租人,否则就面临房屋空置的损失。

对承租人而言要找新的承租地点,这倒在其次,很多人租房子是为了经营,好不容易招揽了固定的客源,一旦搬家这个损失往往无法计算,实践为房东看房客经营红火想收回房屋自营或加价出租的事情很多,房客往往就是吃了“不定期租赁”的亏。

就算不是经营是自住,随着房价和租金的上涨,在同样的区域,过几个月或一年后,原来的租金水平就未必能租到原来的房子了。

而这些风险,在双方形成租赁合同时往往并不为双方所注意,很多人在面临对方突然提出解约时,往往是不理解“凭什么呀?我房租一直交,住得好好的,你说解除就解除?”可从法律上讲,不定期租赁,确实是说解除就解除,只要给合理的期限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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