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生各类问题学籍的处理方法
最新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帮助资料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帮助2017年4月目录第一部分概述 (3)第二部分问题学籍处理变化流程 (4)1. L、G字头学籍号学生均可进行佐证 (4)2. G字头学籍号学生可删除 (5)3.问题学籍佐证后发起重新处理 (7)4.身份证件号已发生变更的处理 (10)附件 (11)1. 问题学籍处理流程总体说明 (11)2. 问题学籍处理操作说明 (15)第一部分概述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从2014年1月起已全国联网运行,各类问题学籍数量已大幅下降,但仍有少量剩余问题学籍未得到及时处理。
本流程帮助为前期培训的学籍系统关键业务操作说明中问题学籍处理部分(见附件)的补充,主要针对现有遗留问题学籍的限期消化处理。
根据后续系统建设运行情况,相关处理功能会有所调整或部分关闭,届时会另行发布对应的业务操作说明。
现有问题学籍类型分为:身份证件号重复、身份证件号错误(身份证件号不存在、身份证件号与姓名不匹配、身份证件号已发生变更)、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
问题学籍处理方式分为佐证、删除、变更。
前期问题学籍处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L学籍号当与G字头学籍号身份证号重复时,G学籍号方即使有问题,L学籍号一方也不可佐证;当双G学籍号重复时,仅允许学籍号与身份证号相同的一方进行佐证,导致在实际就读地变更过身份证号的学生无法进行佐证。
佐证后无法取消,导致跨省双佐证问题学籍不可再进行其他操作。
对于G学籍号方的删除也做了限制。
根据遗留问题学籍的相关处理要求,改进后的问题学籍主要处理流程不变,发生变化的规则和内容主要有:问题学籍处理中L、G字头学籍号学生均可进行佐证、G字头学籍号学生可删除、问题学籍佐证后发起重新处理、身份证件号已发生变更的处理。
第二部分问题学籍处理变化流程进入问题学籍处理界面如下:点击界面左上角的“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帮助”,可获取本流程帮助文档。
增加的功能菜单:1. L、G字头学籍号学生均可进行佐证以L、G字头学籍号学生重复,L学籍号学生需要进行佐证为例,双G学籍号学生重复的情况处理类似。
最新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相关问题处理办法

细化学籍号相关规定1.建立正式学籍号定期下发机制将未分配正式学籍号的学生数据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进行比对,通过后分配“G”字头正式学籍号,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后,通过学籍系统下发。
对于没有提供身份证号但查重没有问题的学生,分配“J”字头正式学籍号。
探索允许“J”字头学籍号,在学生补充身份证相关信息并通过查重认证之后,变更为“G”字头学籍号,但保存历史信息。
2.维护“G”字头正式学籍号的“G”字头正式学籍号通过了全国查重、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比对等一系列程序的严格检验,是学生身份的标识。
原则上不允许删除“G”字头正式学籍号,如涉及问题学籍确需删除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佐证材料报教育部处理。
身份证号发生变化的,在通过全国查重和身份比对后,将按照规则变更学籍号,并保存历史信息。
3.“G”字头正式学籍号关键信息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是两项关键信息,若需修改,应由学生所在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县级学籍主管部门核办后,重新进行全国查重和身份比对。
4.保障临时学籍号学生的权益临时学籍号以“L”开头,是每个学生获得正式学籍号之前的必经阶段,是学生获得正式学籍号前办理各项业务的依据。
各地各校在办理有关业务时要对持有临时学籍号的学生一视同仁,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关于非小学一年级新生建籍全国中小学生原则上应通过与学前教育管理系统对接或在小学一年级入学时建立学籍。
少数因故没有建立学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学生,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每月月末将学生名单按规定的格式提交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进行全国学籍查重。
查重通过的才能新建学籍,查重不通过的,应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关于转学和毕业后跨省就学业务办理1.简化转学证明材料在转学等业务流程中,学籍系统在学校和区县学籍管理员处理环节的基础上设置了学校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核办环节,相当于纸质材料的盖章审批。
因此,通过学籍系统办理转学,除了要求家长提供学籍准确信息(如转出学校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和转入学校(接收学校)需要在学籍系统内上传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之外,各地各校不应再要求家长(学生)提供其他材料。
全国学籍系统问题学籍处理操作指南供参考

全国学籍系统问题学籍处理操作指南(供参考)学校在处理问题学籍前,请先在学籍系统查看并导出问题学籍,打印给有关学生核对。
如果经核对后确认学生学籍信息与其《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完全一致,但系统提示公安部校验错误的,通知学生持《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进一步核实并处理,再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变更或佐证,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核办;如果经核对后确认学籍信息录入是错误的,由学校进行变更或删除操作,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核办。
问题学籍导出方法:【学籍管理】→【学籍注册】→【问题学籍处理】→选择业务操作为“未处理”→查询→导出。
一、问题学籍的类型(一)身份证件号错误。
指学生身份证号错误,包括经公安部校验后的“身份证件号不存在”和“身份证件号与姓名不匹配”等情况。
“身份证件号不存在”说明学籍系统中的身份证件号在公安户籍系统中不存在,可能是学校录入错误,或该身份证号本来就是错误的;“身份证件号与姓名不匹配”说明学籍系统中的身份证件号和姓名与公安户籍系统中的不一致,可能是身份证件号错误,也可能是姓名错误。
该类处理方式是变更和删除。
(二)身份证件号重复。
指两个以上学生的身份证件号完全一致,分别在系统中进行学籍注册。
该类处理方式是佐证、变更和删除。
(三)无身份证号的学籍重复。
指两个以上无身份证件号的学生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分别在系统中进行学籍注册。
该类处理方式是佐证、变更和删除。
二、问题学籍的处理方法问题学籍处理的方式分为删除、变更、佐证。
如果确认录入的学生学籍信息是重复的,或者学生实际不存在、人为捏造虚假数据录入的,则需要删除操作;如果确认是由于疏忽录入错误而造成问题学籍的,则需要变更操作;如果确认录入学生学籍信息是真实的,但是在学籍系统中确实和其他学生重复的,则需要进行佐证操作。
处理流程图如下:操作说明如下:1、问题学籍查看选中一条问题学籍记录,点击查看按钮。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帮助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帮助2017年4月目录第一部分概述 (3)第二部分问题学籍处理变化流程 (4)1. L、G字头学籍号学生均可进行佐证 (4)2. G字头学籍号学生可删除 (5)3.问题学籍佐证后发起重新处理 (7)4.身份证件号已发生变更的处理 (10)附件 (11)1. 问题学籍处理流程总体说明 (11)2. 问题学籍处理操作说明 (15)第一部分概述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从2014年1月起已全国联网运行,各类问题学籍数量已大幅下降,但仍有少量剩余问题学籍未得到及时处理。
本流程帮助为前期培训的学籍系统关键业务操作说明中问题学籍处理部分(见附件)的补充,主要针对现有遗留问题学籍的限期消化处理。
根据后续系统建设运行情况,相关处理功能会有所调整或部分关闭,届时会另行发布对应的业务操作说明。
现有问题学籍类型分为:身份证件号重复、身份证件号错误(身份证件号不存在、身份证件号与姓名不匹配、身份证件号已发生变更)、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
问题学籍处理方式分为佐证、删除、变更。
前期问题学籍处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L学籍号当与G字头学籍号身份证号重复时,G学籍号方即使有问题,L学籍号一方也不可佐证;当双G学籍号重复时,仅允许学籍号与身份证号相同的一方进行佐证,导致在实际就读地变更过身份证号的学生无法进行佐证。
佐证后无法取消,导致跨省双佐证问题学籍不可再进行其他操作。
对于G学籍号方的删除也做了限制。
根据遗留问题学籍的相关处理要求,改进后的问题学籍主要处理流程不变,发生变化的规则和内容主要有:问题学籍处理中L、G字头学籍号学生均可进行佐证、G字头学籍号学生可删除、问题学籍佐证后发起重新处理、身份证件号已发生变更的处理。
第二部分问题学籍处理变化流程进入问题学籍处理界面如下:点击界面左上角的“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帮助”,可获取本流程帮助文档。
增加的功能菜单:1. L、G字头学籍号学生均可进行佐证以L、G字头学籍号学生重复,L学籍号学生需要进行佐证为例,双G学籍号学生重复的情况处理类似。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问题学籍”处置说明和操作

问题学籍处置说明和操作问题学籍学生(名单请在“学籍治理——学籍注册——问题学籍”查询)。
缘故是学生信息与公安部门户籍信息比对后,公安部校验不通过。
缘故有三种情形:一是学生的身份证号错误不存在;二是学生的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匹配;三是学生的身份证号重复。
各中小学要搜集本校所有问题学籍的学生户口本,与学籍系统中的学生信息再次认真查对,找犯错误的缘故类型。
针对造成问题学籍的以上三种缘故,解决方法如下:一、身份证件号错误不存在、身份证件号与姓名不匹配。
这两种情形,若是是由于学校人员输入错误,造成学生电子学籍信息不准,那么只要按学生的正确户籍信息,在学籍系统中的“问题学籍处置”中操作问题学籍信息“变更”,并上传学生户口页面的拍照件作证明材料;若是学生户籍信息输入正确,与电子学籍信息一致,那学校教师就要通知家长,让家长拿户口本到公安派出所核实,取得正确的户籍信息,并请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交学校。
学籍治理员在学籍系统中的“问题学籍处置”中,对该学生的问题学籍进行“变更”操作,将信息修改成与户籍证明中的信息一致,并上传变更证明材料点击保留;若是学生身份证号经公安户籍部门确认无误,也需开具无误证明,学校将该证明作为佐证材料拍照上传。
学校处置问题学籍作“佐证”申请后,经县教育局审核通过,可恢复学生的正常学籍。
二、身份证件号重复。
这种情形说明该学生在其他学校也建有全国学籍(具体重复建籍情形,可在问题学籍处置当选中该记录,点“查看”按钮查看。
),本省内学生:若是是因转入你校学生重建造成问题学籍,就到系统中的“问题学籍处置”中,对该学生的问题学籍作“删除”处置申请。
若是是因学生(有学籍号)转学至他校未进行电子学籍调档又重建造成问题学籍,就到系统中的“问题学籍处置”中,对该学生的问题学籍作“佐证”处置申请,经县教育局审核通过,恢复学生的正常学籍。
与外省学校学生重复的处置方式:若是学生当前是在你校就读,就到系统中的“问题学籍处置”中,对该学生的问题学籍作“佐证”处置申请(佐证时上传学生学籍表拍照件及户口本学生本人页拍照件作为佐证材料),经县教育局审核通过,恢复学生的正常学籍。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三篇)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保障中小学生的权益,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培养健康成长的全面发展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籍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服务育人的原则。
第四条学籍管理主要包括学籍登记、学籍异动、学籍查询、学籍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学籍登记第六条学籍登记是指对全体中小学生进行统一登记,确立学生的身份和进校资格。
第七条学籍登记包括学生入学登记和在籍学生信息更新登记。
第八条学生入学登记应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和学校规定进行,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家庭背景、健康状况等。
第九条在籍学生信息更新登记主要包括学生个人信息、家庭变动情况、健康状况等。
第十条学籍登记应及时、准确、完整,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学籍异动第十一条学籍异动是指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由于各种原因产生的异动情况。
第十二条学籍异动主要包括:入学、转班、转学、休学、退学、毕业等。
第十三条学生入学应符合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经过学校审核录取。
第十四条学生转班应符合学校规定,经过班主任、家长及学生本人同意后办理。
第十五条学生转学应符合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经过原学校和新学校同意后办理。
第十六条学生休学应符合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经过家长及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
第十七条学生退学应符合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经过家长及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
第十八条学生毕业应符合学校规定,经过学校评审合格后办理。
第十九条学籍异动应及时、准确、完整,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学籍查询第二十条学籍查询是指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查询学生学籍信息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学籍查询应主要面向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向相关部门提供查询。
“问题学籍”处理操作方法

“问题学籍”(学校级)处理操作方法(供参考)学生的信息录入或导入学籍系统后,系统会后台自动查重,如果出现“身份证号重复”或“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重复”,将作为“问题学籍”来处理,处理的方式有三种:1.变更;2.佐证;3.删除。
操作步骤:学籍管理→学籍注册→问题学籍处理→在“问题学籍处理列表”内点选存在“问题学籍”的记录→进行“变更”、“佐证”或“删除”相关操作1.“变更”处理:出现“身份证号重复”,身份证号错误的一方,须作“变更”处理。
操作方法:在“问题学籍处理列表”内点选需要进行“变更”处理的记录,点击“变更”按钮,将学生的信息修改正确后,上传“变更材料”,上传完毕,点“保存”。
(1)如果是录入错误,修改正确后,可上传户口簿或身份证扫描文件(或这些证件的照片)等作为“变更材料”;(2)如果不是录入错误,则需带户口簿或身份证到公安部门去核对,由公安部门修改正确,并上传正确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扫描文件(或这些证件的照片)等,作“变更材料”。
2.“佐证”处理:不同学生,但“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等信息相同而出现重复,或者由于别的学校错将本校的学生信息导入系统而与本校的学生出现重复,须作“佐证”处理。
操作方法:在“问题学籍处理列表”内点选需要进行“佐证”处理的记录,点“佐证”按钮,上传“佐证材料”,上传完毕,点“保存”。
(1)不是同一个学生,但“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信息相同而出现重复。
可上传户口簿或身份证扫描文件(或这些证件的照片)、学校出俱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的扫描文件或照片)等,作为“佐证材料”。
(2)由于学生变动等原因,别的学校错将本校的学生信息导入系统,出现与本校的学生信息重复。
可上传户口簿或身份证扫描文件(或这些证件的照片)、学校出俱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的扫描文件或照片)等,作为“佐证材料”。
(3)在本校内,因模板没有查重,不慎把两个或多个相同的记录(同一个学生,在模板中重复填写)导入系统,出现“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重复”或“身份证号重复”的,必须将多余的记录删除,但最后留下来的学生须上传“佐证材料”。
中小学生学籍问题处理办法

中小学生学籍问题处理办法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国版)常见问题汇总关于采集范围1、都采集哪些学校的数据?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工读学校。
2、民办学校的学生数据采集后,如何录入系统?答:在教育事业统计中,如果有该学校的代码,则可在系统中正常填报;如果没有盖学校的代码,则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作为某公办学校的分校进行处理。
3、正在休学的学生数据是否要采集,在哪里采集?答:正在休学的学生需要在学生办理休学的学校进行采集,建议将该学生归属在原休学的年级班级,待系统部署完成后,将该学生做休学处理。
4、复读生是否采集?答:根据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严禁学生复读,学校违规招收的初、高中毕业年级的复读生,不纳入信息采集范围。
5、学籍不在本校,但在本校读书的学生该如何采集?答:根据学籍管理办法中“籍随人走”的原则,建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那所学校读书,则该学生的信息就由那所学校采集并录入;根据各省实际情况及要求,如果学生发生变动,则通过系统中的转学操作来完成。
6、无办学资质的学校中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该如何处理?答:建议向该类学生家长公开说明:自愿在无证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其信息无法导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将来没有学籍,无法升学,后果自负。
正在该类学校就读的学生,本次由学校下发纸质学生信息表,进行纸质信息采集,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确认后,或转入当地公办学校,或者该类学校取得合法资质后,作为某公办学校的分校进行处理。
7、如果学校已有本校学生的相关信息,是否还需要重新采集并经学生家长确认签字?答:如果已有完整的学生信息,可以不再进行重新采集,但是建议需要家长确认签字,否则将来某学生信息一旦有错误进行追查,若找不出有家长签字的纸质表,学校可能要承担责任。
8、不带星号字段是否可以不用填写?答:教育部其他业务司局或者其他部委所需要的字段都是带星号的,该类字段基本满足中央统计使用,所以可以不用填写,但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决定是否采集不带星号的其他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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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学生各类问题学籍的处理流程
这次学籍系统信息与公安部对比后,系统中出现的问题学籍类型总共有4类,即“身份证号码重复”,“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公安部校验不通过:身份证件号与姓名不匹配”,“公安部校验不通过:身份证件号不存在”。
每一类问题学籍的处理方法也有所不同。
其中“身份证号码重复”,“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这两类问题学籍是系统中原有的问题学籍,其他两类是与公安部户籍信息对比后产生的问题学籍。
下面是这4类问题学籍的处理流程。
一、身份证号码重复
这类问题学籍是系统通过查重后查出的问题学籍。
原因是这个学生的身份证号在系统里出现了两次,这位学生的身份证号码与本校或者其他学校的学生重复了。
这类问题学籍只能一方佐证通过,另一方删除或变更。
处理流程:
1、首先查看该问题学籍,若与本校的学生相互重复了,信息正确的学生“佐证”处理(佐证材料可为学生户口簿或身份证照片),信息错误的学生“变更”处理。
2、如果是同一个学生在两所学校都有学籍号,学生现所在学校“佐证”处理,另一方做“删除”处理。
如果只有原学校有学籍号,原学校进行“佐证”处理,学生现所在学校做“删除”处理,等双方教育局审核后再做“转学”处理。
3、若与其他学校的学生重复了,先核对信息是否正确,若信息正确则进行“佐证”处理,若信息不正确则进行“变更”处理。
涉及的各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时必须认真审核。
如两所学校都做了“佐证”处理,并且都通过了主管教育局的审核,那么只有申请“仲裁”处理,由双方共同的上一级审核。
佐证材料注意事项:牵扯到区域外的其他学校的问题学籍,如果学生
的户口簿或者身份证件上的信息完全一样,让派出所出具证明材料。
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必须是通过户籍网的信息核对后出具的证明、不能只看户籍本上的信息就出证明材料。
这类问题学籍变更时只能修改身份证号码,不能修改学生姓名,需要改学生姓名的,等主管教育局审核问题学籍后再提交“关键数据变更”申请修改学生姓名。
二、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
这类问题学籍也是系统原有查重功能查出的问题学籍。
是针对无身份证号码的学生,问题产生的原因是这位学生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本校或者其他学校的学生重复了。
这类问题学籍经核实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后,如双方信息无误,可双方“佐证”通过后成为正式学籍。
处理流程:
1、首先查看该问题学籍,核实是否是同一学生信息,如果为同一学生则学生现所在学校进行佐证,另一所学校进行删除。
查看重复的学生有没有身份证件号码,若有,那么有身份证件号码的学生“佐证”处理,核实无身份证件号码的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信息,有错误的做“变更”处理,无错误做“佐证”处理。
如果重复的学生都没有身份证件号码,核实无身份证件号码的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信息,正确的“佐证”处理,不正确的“变更”或“删除”处理。
这类问题学籍处理完后,要通知学生家长,给孩子落户。
三、公安部校验不通过:身份证件号与姓名不匹配
这类问题学籍是跟公安部核对信息后所产生的问题学籍,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学生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跟公安部户籍网中的信息不一致。
处理流程:
1、核对学生的信息,如果系统中的信息与学生户籍本或者身份证件上的信息完全一致,让派出所出具证明材料后“佐证”处理。
派出所出具的
证明材料必须是通过户籍网的信息核对后出的证明、不能只看户籍本上的信息就出证明材料。
2、如果学生户籍本上的信息与学籍系统中的不一致,那么做“变更”处理。
变更材料可为户口簿或身份证照片。
变更时能修改学生姓名,也能修改学生身份证件号码。
四、公安部校验不通过:身份证件号不存在
这类问题学籍是跟公安部核对信息后所产生的问题学籍,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公安部户籍网中不存在该身份证件号码。
处理流程:
1、核对学生的信息,如果确实无误,让派出所出具证明材料后“佐证”处理。
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必须是通过户籍网的信息核对后出的证明,不能只看户籍本上的信息就出证明材料。
2)如果信息有误,做“变更”处理,做变更时只能修改学生的身份证号码,不能修改姓名。
变更材料可为户口簿或身份证照片。
如果要修改学生姓名,先修改学生身份证号码,主管教育局审核后再提交“关键数据变更”申请修改学生姓名。
五、已做过“毕业”、“其他离校”、“休学”、“死亡”、“失踪”、“出国”等学生的问题学籍
这类问题学籍大家能处理的按照问题学籍处理流程来处理,若处理不了,暂时先放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