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调整方案
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儋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修编)的通知

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儋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修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31•【字号】•【施行日期】2023.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儋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修编)的通知各镇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派出机构:《儋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修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儋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12月31日儋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修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有关法律、标准和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区划。
一、适用范围本区划适用于儋州市行政区域(含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声环境管理。
二、区划范围以《儋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心城区范围作为区划范围。
儋州市划分2个中心城区,分别为那大城区和环新英湾城区,其中环新英湾城区包括白马井新城片区和洋浦片区两个片区。
本次区划覆盖面积约174.34平方公里,其中那大城区面积约52.14平方公里,环新英湾城区-白马井新城片区面积约40.41平方公里,环新英湾城区-洋浦片区面积约81.79平方公里。
三、划分原则(一)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进行科学划定。
(二)主要以城市规划功能结构为单元划分声环境功能区。
(三)1类区划分:1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于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四)2类区划分:2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于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五)3类区划分:3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于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2010年修订)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2010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海洋局•【公布日期】2010.10.15•【文号】海管字[2010]83号•【施行日期】2010.10.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海洋资源正文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海管字〔2010〕83号)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局属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局修订完成了《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此要求,加快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
2009年12月8日印发的《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技术要求(试行)》(海管字[2009]88号)同时废止。
附件: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二○一○年十月十五日附件: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国家海洋局二○一○年十月)目录1 定义.1.1 海洋基本功能1.2 海洋基本功能区1.3 海洋功能区划2 总则2.1 目标2.2 基本原则2.3 任务2.4 范围2.5 期限2.6 成果3 海洋基本功能区类型.3.1 分类体系3.2 功能区类型定义4 编制程序.4.1 资料收集和补充调查4.2 专题研究与分析评价4.3 区划5 成果编制要求.5.1 区划文本5.2 区划登记表5.3 图件5.4 区划编制说明5.5 区划报告5.6 区划管理信息系统附录1:省级海洋功能区划文本编写大纲.附录2: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登记表样表.附录3:省级海洋功能区划图件制作要求.附录4:《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主要修订说明.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工作,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岛保护法》、《省级海洋功能区划审批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GB/T 17108-2006)基础上,制定本要求。
湛江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湛江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湛江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8月目录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一)指导思想 (1)(二)基本原则 (1)二、工作目标 (2)(一)面临形势 (2)(二)湛江近岸海域特点 (6)(三)工作目标 (9)三、编制依据、范围及年限 (10)(一)编制依据 (10)(二)工作范围 (12)(三)编制年限 (13)四、重点工作 (13)(一)促进沿海地区产业转型升级 (13)(二)控制陆源污染排放 (14)(三)加强海上污染源防控 (20)(四)保护海洋生态 (21)(五)防范近岸海域环境风险 (24)五、推动湛江港、雷州湾等典型海湾环境综合改善 (25)六、加强鉴江口海域污染防治和水质达标 (26)七、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 (26)(一)落实各方责任,强化监督管理 (26)(二)发挥市场机制,强化科技支撑 (27)八、加强信息共享和公众参与 (27)(一)推动各部门信息共享 (27)(二)加强公众参与 (28)附件1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29)附件2 湛江市入海河流名单及水质目标表 (30)附件3 湛江市主要入海排污口 (33)附件4 湛江市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清单 (39)附件5 湛江市渔港清单 (40)附件6 湛江市自然保护区等名录 (42)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近岸海域综合整治,加强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切实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维护海洋生态安全,推动湛江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环办水体函〔2017〕430号)、《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粤府〔2015〕131号)、《广东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粤环函〔2018〕1158号)和《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粤发办〔2018〕29号)有关要求,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和海洋督察反馈意见及整改措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最新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案》以及《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经济杠杆的调控作用,提高用海生态门槛,引导海域开发利用布局优化和海洋产业结构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国预算法》,现对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调整如下:一、海域等别调整根据沿海地区行政区划变化以及海域资源和生态环境、社会经济发展等情况,全国海域等别调整如下:海域等别一等:上海:宝山区浦东新区:市(市南区市北区):市(思明区湖里区):市(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市(福田区南山Word 文档区宝安区龙岗区盐田区)二等:上海:金山区奉贤区天津:滨海新区:市(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市(黄岛区崂山区沧区城阳区):市江北区市龙湾区:市丰泽区市(海沧区集美区):市市(龙湖区金平区区)市市(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三等:上海:崇明区:市甘井子区市鲅鱼圈区:市(海港区北戴河区):市即墨区胶州市市(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龙口市蓬莱市威海市环翠区荣成市日照市(东港区岚山区)Word 文档:市(北仑区镇海区鄞州区)市(椒江区路桥区)市定海区:市马尾区福清市市(同安区翔安区)市(洛江区泉港区)狮市市:市(濠江区潮南区澄海区)江门市新会区市(赤坎区霞山区坡头区麻章区)茂名市电白区市惠阳区惠东县:市(秀英区区美兰区)市(海棠区吉阳区天涯区崖州区)四等::市(旅顺口区金州区)瓦房店市长海县市(西市区老边区)盖州市市(连山区龙港区)绥中县兴城市:市山海关区:市牟平区莱州市招远市海阳市威海市文登区乳山市:市连云区:慈溪市余市乐清市海盐县平湖市玉环市温岭市市普陀区嵊泗县Word 文档:市长乐区惠安县龙海市南安市:南澳县台山市恩平市市城区市江城区广西:市(海城区银海区):市五等::市普兰店区庄河市东港市:市抚宁区市(丰南区妃甸区)滦南县乐亭县黄骅市:东营市(东营区河口区)长岛县莱阳市潍坊市寒亭区:市通州区海安县如东县启东市海门市市大丰区东台市:市奉化区象山县宁海县市洞头区瑞安市岱山县三门县临海市:连江县罗源县平潭县市(城厢区涵江区荔城区秀屿区)漳浦县:遂溪县闻县廉江市雷州市川市海丰县陆丰市阳东县阳西县饶平县揭阳市榕城区惠来县Word 文档广西:市铁山港区市(港口区防城区)市钦南区:琼海市市万宁市澄迈县乐东县陵水县六等::市太和区凌海市市大洼区盘山县:昌黎县海兴县:东营市垦利区利津县广饶县寿光市昌邑市滨州市沾化区无棣县:市赣榆区灌云县灌南县市亭湖区响水县滨海县射阳县:平阳县苍南县:仙游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市蕉城区霞浦县福安市福鼎市广西:合浦县东兴市:三沙市东市临高县昌江县二、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调整根据国民经济增长、资源价格变化水平,并考虑海域开发利Word 文档用的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社会承受能力,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调整如下:Word 文档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单位:万元/公顷备注:1.离大陆岸线最近距离2千米以上且最小水深大于5米(理论最低潮面)的离岸式填海,按照征收标准的80%征收;2. 填海造地用海占用大陆自然岸线的,占用自然岸线的该宗填海按照征收标准的120%征收;3.建设人工鱼礁的透水构筑物用海,按照征收标准的80%征收;4.地人民政府管辖海域以外的项目用海执行标准,海域等别按照毗邻最近行政区的等别确定。
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附件1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及《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得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经济杠杆得调控作用,提高用海生态门槛,引导海域开发利用布局优化与海洋产业结构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与国预算法》,现对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调整如下:一、海域等别调整根据沿海地区行政区划变化以及海域资源与生态环境、社会经济发展等情况,全国海域等别调整如下:ﻩﻩ海域等别一等:上海:宝山区浦东新区山东: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福建:厦门市(思明区湖里区)广东:广州市(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 深圳市(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盐田区)二等:上海:金山区奉贤区天津:滨海新区辽宁: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山东:青岛市(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浙江:宁波市江北区温州市龙湾区福建:泉州市丰泽区厦门市(海沧区集美区)广东:东莞市汕头市(龙湖区金平区潮阳区)中山市珠海市(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三等:上海:崇明区辽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口市鲅鱼圈区河北:秦皇岛市(海港区北戴河区)山东:青岛市即墨区胶州市烟台市(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龙口市蓬莱市威海市环翠区荣成市日照市(东港区岚山区)浙江:宁波市(北仑区镇海区鄞州区)台州市(椒江区路桥区)舟山市定海区福建:福州市马尾区福清市厦门市(同安区翔安区)泉州市(洛江区泉港区) 石狮市晋江市广东:汕头市(濠江区潮南区澄海区)江门市新会区湛江市(赤坎区霞山区坡头区麻章区) 茂名市电白区惠州市惠阳区惠东县海南:海口市(秀英区龙华区美兰区) 三亚市(海棠区吉阳区天涯区崖州区)四等:辽宁:大连市(旅顺口区金州区) 瓦房店市长海县营口市(西市区老边区) 盖州市葫芦岛市(连山区龙港区)绥中县兴城市河北: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山东:烟台市牟平区莱州市招远市海阳市威海市文登区乳山市江苏:连云港市连云区浙江:慈溪市余姚市乐清市海盐县平湖市玉环市温岭市舟山市普陀区嵊泗县福建:福州市长乐区惠安县龙海市南安市广东:南澳县台山市恩平市汕尾市城区阳江市江城区广西:北海市(海城区银海区)海南:儋州市五等:辽宁:大连市普兰店区庄河市东港市河北:秦皇岛市抚宁区唐山市(丰南区曹妃甸区)滦南县乐亭县黄骅市山东:东营市(东营区河口区)长岛县莱阳市潍坊市寒亭区江苏:南通市通州区海安县如东县启东市海门市盐城市大丰区东台市浙江:宁波市奉化区象山县宁海县温州市洞头区瑞安市岱山县三门县临海市福建:连江县罗源县平潭县莆田市(城厢区涵江区荔城区秀屿区)漳浦县广东:遂溪县徐闻县廉江市雷州市吴川市海丰县陆丰市阳东县阳西县饶平县揭阳市榕城区惠来县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区)钦州市钦南区海南:琼海市文昌市万宁市澄迈县乐东县陵水县六等:辽宁:锦州市太与区凌海市盘锦市大洼区盘山县河北:昌黎县海兴县山东:东营市垦利区利津县广饶县寿光市昌邑市滨州市沾化区无棣县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区灌云县灌南县盐城市亭湖区响水县滨海县射阳县浙江:平阳县苍南县福建:仙游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宁德市蕉城区霞浦县福安市福鼎市广西:合浦县东兴市海南:三沙市东方市临高县昌江县二、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调整根据国民经济增长、资源价格变化水平,并考虑海域开发利用得生态环境损害成本与社会承受能力,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调整如下: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备注:1、离大陆岸线最近距离2千米以上且最小水深大于5米(理论最低潮面)得离岸式填海,按照征收标准得80%征收;2、填海造地用海占用大陆自然岸线得,占用自然岸线得该宗填海按照征收标准得120%征收;3、建设人工鱼礁得透水构筑物用海,按照征收标准得80%征收;4、地方人民政府管辖海域以外得项目用海执行国家标准,海域等别按照毗邻最近行政区得等别确定。
绍兴县城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方案

绍兴县城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方案一、创建范围根据《绍兴县城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方案》和城区现状,达标区创建范围确定为县城建成区。
具体为:镜水路——群贤路——湖东路——钱陶公路——稽山路——104国道——柯华公路——柯南大道以内区域。
二、基本要求1、区域(指各类标准适用区域,下同)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达到该区域所执行的环境噪声标准。
2、区域内90%以上的固定噪声源(包括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噪声不超过该区域所执行的《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未达到排放标准的固定噪声源,其边界噪声不得超过标准5dB。
3、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并有该区域内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相关具体规定;夜间施工必须由环保部门发放的“夜间施工许可证”。
4、区域内对道路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有具体和完善的控制措施和管理规定。
三、步骤及时间安排(一)准备阶段(6月)1、县环境局对达标区内的环境噪声、交通噪声、固定声源噪声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进行调查监测,提出调查监测结果和分析评价报告。
2、根据国家和地方环境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区域内声环境状况,制定出相应的达标区管理办法和措施,报县政府批准并予以公布。
(二)治理阶段(7月—9月)1、对超标排放噪声的企事业单位进行限期治理,严格控制新的噪声污染源。
2、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按规定发放《建筑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
3、加大对交通噪声的管理力度,重点对柯桥城区机动车违章鸣喇叭开展整治。
4、结合安静文明小区的创建,做好社会生活噪声的防治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县环保局对达标区内的各类噪声进行全面监测,提出监测报告,对各类噪声水平作出准确的分析评价,编制达标区建设技术报告。
2、县达标区建设办公室对组织工作、建设过程、主要做法和建设成果进行总结,编制完成达标区建设工作报告。
3、报绍兴市政府验收。
四、组织领导成立绍兴县城区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府办、县环保局、公安局、建设局、工商局、交通局、文广局、柯桥街道、柯岩街道、华舍街道等部门(街道)负责人为成员,对达标区创建工作进行领导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达标区的创建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内。
临海市规划管理单元规划方案

临海市规划管理单元规划方案一、项目背景作为以落实总体规划意图为目的、以土地使用控制为重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详细规定了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强化规划设计与管理结合、规划设计与开辟结合,将总体规划的宏观控制要求转化微观控制的转折性规划编制层次,是我国城市规划编制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层次。
临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向来缺乏相对完整、稳定的范围划分,现有控规编制规模往往因任务而异,编制的范围也常根据建设要求在局部地块开展,具有较大随意性。
有些地区因有改造任务而编制控规,而有些区域却因没有建设而成为空白点,没有达到控规的全覆盖。
这样的情况往往造成控规覆盖范围或者有重叠或者没有交汇,编制内容存在重复性,成果数据因标准、格式的不统一难以汇总等问题,大大地影响了数据利用、研究分析和城市规划管理、实施效果。
城市的规划管理工作是需要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主要平台的。
一方面,城市在其管理中审批的许多个案,通过合法的审批程序,如果突破了控规的相关控制内容,应该如何协调?另一方面,伴有城市诸多详细规划(如修筑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景观设计等)和专项规划(城市防灾规划、停车场规划、电力设施布局规划、环卫规划等)的编制,从某一方面对一定区域和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开辟强度等的研究,更为深入和透彻,对土地的利用与控制指标更为合理,但与控规确定的相应内容存在矛盾,又如何消除这些矛盾?这样的情况对于规划管理的具体经办人来说,常会面对众多规划而无可适从的尴尬局面,需要寻求好的解决方法,而建立统一的规划管理平台正是一项解决矛盾的合适之举。
近两年随着临海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开展,《临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2)也进行了适当调整,并细化编制了临海市域总体规划主城篇。
下一步的规划管理与落实迫切需要一个有效的基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管理”、“检索”平台,使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管理更加规范化、信息化和法制化,引导临海市规划建设合理、稳步地发展,规划管理工作更为高效与科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管理条例(2024年修订)

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管理条例(202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9.20•【字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四届第29号•【施行日期】2024.12.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四届第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管理条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9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管理条例(2002年7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9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7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二十一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2024年9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航道规划和建设第三章航道养护第四章航道保护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航道的规划、建设、养护和保护,保障航道畅通和通航安全,促进水路运输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航道的规划、建设、养护和保护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进出军事港口、渔业港口的专用航道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航道,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航道,分为内河航道和沿海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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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编划城市区域噪声适用区的目的
随着城区的不断扩大,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人们对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逐步提高。
环境声学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了有效地管理和控制我市城区的噪声污染,改善和提高城市人民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的声学质量,在2001年临海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和临海市城区现状及总体发展规划,编制临海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方案。
二、市区简况及其噪声污染现状
临海市位于浙东沿海,东经120°49′—121°41′,北纬28°40′——29°04′。
临海市建成区由古城、大洋、江南三个镇级街道办事处组成,建成区规划东至洛河,南至台金高速,面积46.07平方公里。
目前临海市区工业发展比较迅速,主要以机电、建材、工艺美术、旅游用品等产业为主导,第三产业兴旺发达。
临海市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城市总体规划定位其性质为浙江沿海中部重要的旅游城市和山水园林宜居城市,台州市域副中心城市。
因而,近几年城区内化工、机械、纺织等方向的企业逐步规划搬迁,及对机动车实行“双禁”等措施,城区的噪声污染有所下降。
2010年度临海城区噪声平
均等效声级为54.9dBA,比2000年时的平均等效声级56.6 dBA减少了1.7 dBA。
监测结果表明:我市城区以交通和生活两大噪声源为主,由于城区扩大,104国道线和34省道线部分纳入城区,影响了城区的环境声学质量,而工业、施工和其他噪声相对比例明显下降。
三、噪声适用区划分基本原则
1、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2、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确定。
3、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污染的治理。
4、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一致发展。
5、宜粗不宜细,宜大不宜小。
四、噪声适用区划分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94);
4、《临海市域总体规划》;
5、《2001年临海市城市区域噪声功能区划分方案》;
6、临海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特点和城市环境噪声管理要求。
五、噪声适用区编划说明
1、划分范围
编划面积约45.54平方公里,区域范围是由府园北路、江南街道台金高速公路、灵江及后山山脚线构成的环抱区域。
2、适用区域及执行标准
(1)0类标准适用区域:疗养区、高级宾馆区和别墅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中的0类区标准。
昼间执行50dBA,夜间执行40 dBA。
(2)1类标准适用区域:居民区、文教区、居民集中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集中的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区标准。
昼间执行55dBA,夜间执行45 dBA。
(3)2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昼间执行60dBA,夜间执行50 dBA。
(4)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
65dBA,夜间执行55 dBA。
(5)4类标准适用区域:城市道路中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和轻轨交通道
路两侧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类区标准。
昼间执行70dBA,夜间执行55 dBA。
3、实际问题说明
(1)相邻区域的边界选择
充分利用自然界,如道路、河流、山坡、空旷区域等作为毗邻区域边界。
(2)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的划分
若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
若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将道路红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
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相邻区域为1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45m±5m;
相邻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30m±5m;
相邻区域为3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20m±5m。
六、噪声适用区划分方案
本次规划区总面积约46.07平方公里,规划调整后,我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0类区无,1类区10.75平方公里,2类区23.62平方公里,3类区11.70平方公里。
共划出39块不同类别的噪声适用区,其中1类区3个,2类区7个,3类区2个,4类区27个。
临海市城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