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申报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基本业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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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社会科学学科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社会科学学科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渝职改办〔2009〕162号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社会科学学科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现将《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社会科学学科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作为评审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试行标准。

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办,以便修订完善。

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社会科学学科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我市高等学校从事社会科学学科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基本申报条件㈠政治思想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践行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学术诚信,积极承担教学科研等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⒈近3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报。

⒉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

⒊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

㈡学历资历条件1.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申报副教授职务须聘任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或博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申报教授职务须聘任副教授职务5年及以上。

㈢外语条件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㈣计算机条件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㈤继续教育条件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要求,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规定学时。

㈥学术成果鉴定严格按相关规定程序盲审。

教授(研究员)三级岗位任职条件

教授(研究员)三级岗位任职条件

教授(研究员)三级岗位任职条件1.任职必要条件(1)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良好的学术声誉,取得较高学术成就和创造性成果,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贡献卓著。

(2)为本学科领域的学术骨干,履行较为重要的学科建设与管理职责,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造性构想,能指导受聘学科学术梯队建设,具有带领学术团队的能力和实际业绩。

⑶讲授本科生、研究生课程,指导研究生,圆满完成教学任务。

(4)近4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任职年限及选项要求(1)任教授12年及以上,在以下教学类、科研类、社会服务等条件中任选1项及以上。

(2)任教授6年—11年,在以下教学类、科研类、社会服务等条件中任选2项及以上。

⑶任教授5年及以下,在以下教学类、科研类、社会服务等条件中任选3项及以上,其中在教学类、科研类条件中至少各选1项。

3.任职选项条件(1)教学类①教授(研究员)二级岗位教学类条件中与以下选项无重复的任何一项。

②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

③国家级精品课程或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第一负责人。

④国家教学团队第一带头人。

⑤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第一负责人。

⑥国家人才培养教学基地第一负责人。

⑦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第一负责人。

⑧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指导教师。

⑨省级教学名师。

⑩国家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一等奖的前5名,二等奖的前4名,三等奖的前3名)。

○11省级教学成果获得者(一等奖的前3名、二等奖的前2名)。

○12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主编。

○13国家级教改项目主持人。

(2)科研类①教授(研究员)二级岗位科研类条件中与以下选项无重复的任何一项。

②国家“三大奖”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奖获得者(一等奖的前5名,二等奖的前4名,三等奖的前3名),或作为获奖成果的参加单位且个人排名第1者;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③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省社会科学领域优秀成果奖获得者(一等奖的前3名、二等奖的前2名)。

高校讲师、副教授、教授教师职称评审规定

高校讲师、副教授、教授教师职称评审规定

高校讲师、副教授、教授教师职称评审规定一、申报条件申报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能够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热爱教师职业,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风端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三)取得教师资格。

(四)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1 .申报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教职务4 年以上;(2 )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第二学土学位,担任助教职务3 年以上。

2 .申报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l )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讲师职务5 年以上;(2 )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4 年以上;(3 )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2 年以上。

当年年底年龄在35 周岁以下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3 .申报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副教授职务5 年以上。

其中,当年年底年龄在40 月岁以下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4 .申报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6 年以上;(2 )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 4 年以上。

5 .申报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7 年以上;(2 )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5 年以上;(3 )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实验师职务4 年以上;(4 )取得博士学位,担任实验师职务2 年以上。

(五)身体健康,全面履行现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六)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

(七)任现职(近五年)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渝教职改〔2006〕22号

渝教职改〔2006〕22号

渝教职改〔2006〕22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
关于高等学校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和做好授予高等学校部分学科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评议权的工作,充分发挥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授予高等学校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办法》(渝教职改[2006]21号)文件精神,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研究,决定开展高等学校部分学科申报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评议权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 职称 评议权 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5月29日印
附件一:
重庆市授予高等学校教授(研究员)、
副教授(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报批表
填报学校(公章) 填报时间:
时间 研究项目或课题名称 项目(课题)来源、类别及级别 本人承担任务及完成情况 项目(课题)经费 成果获奖或效益情况(注明奖励部门、级别和排名情况) 在研的教研、科研项目(课题)情况 项目(课
题)名称 项目(课题)来源 起 止
时 间 科 研
经 费 承担人姓名及承担任务情况 项目(课题)进展情况
6、学科的发展规划
7、学科近五年的科研成果情况
1)总体情况
2)学科组成员近五年的科研成果(限申报学科范围)
3)学科其他专任教师近五年的主要科研成果(限申报学科范围)
2)3)两项用下列表格式分个人按时间先后顺序分别填写。
近五年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含专著)、教材、教学参考书等 姓名 题目 何年何月在何刊物何期(刊号)发表或由何出版社出版 本人承担部分(或排名情况)及字数 获奖情况(注明奖励部门、级别和排名情况) 近五年来承担并完成的教研、科研项目(课题)及取得的成果情况 起止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授予高等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授予高等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授予高等学校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评议权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渝教人[2014]23号【发布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14.03.14【实施日期】2014.03.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授予高等学校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评议权工作的通知(渝教人〔2014〕23号)市属各高等学校:根据《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国家教委人事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授予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工作的通知》(教人〔1994〕19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授予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2〕8号)精神和我市有关职称政策规定,为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增强办学活力,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市级部门将陆续下放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和评议权。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授予原则(一)坚持尊重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与确保职称评审质量相结合、简政放权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授予学科一般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的一级学科。

二、申报条件(一)申报学校条件1.学校领导班子健全,办学指导思想端正,团结协调好,能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具有学术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主要学科均有以一定数量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副教授为骨干的学术梯队;3. 师资、教学和科研工作管理制度健全,教师职务岗位设置合理,职务结构比例已经上级核定,建立健全了教师考核制度和职务评聘的实施办法,在教师职务聘任工作中能严格执行国家职称改革政策,坚持评审标准,保证评审质量;4.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或具有5个以上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并培养过两届以上合格的硕士毕业生。

(二)申报副教授评审权学科条件1. 经国家批准,主要培养本科合格人才10届以上;2.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或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市级重点学科;3. 教学梯队健全,教学质量高,具有一定数量的海外留学或工作经历的教授,本学科各专业及主要课程均有一定数量的教授为骨干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4.已具备较好的科研工作基础,承担过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其他具有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科研项目,并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

重庆市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条件

重庆市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条件

重庆市普通本科院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第一条总则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客观公正地评价我市普通本科院校教师专业技术水平, 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我市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普通本科院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申报条件。

第二条适用范围与教师类别本条件适用于我市普通本科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外语、艺术学科除外)。

根据我市普通本科院校学科专业、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与岗位设置的特点,将教师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和科研为主型三类。

第三条申报条件申报条件由资格条件、师德师风条件、教育教学条件和科学研究与成果应用条件等四个部分组成。

资格条件和师德师风条件是我市所有类型普通本科院校教师申报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

教育教学条件和科学研究与成果应用条件对不同类型的教师提出不同的申报要求。

一、资格条件㈠学历资历条件1.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其中,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申报教授任职资格时,同等条件下博士学位获得者优先。

3.正常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须取得讲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或博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正常申报教授任职资格须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5年以上。

不足上述任职资格年限须按破格条件进行申报。

㈡外语、计算机条件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及继续教育有关政策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290号)有关规定执行。

㈢继续教育条件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要求,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规定学时。

二、师德师风条件㈠思想品德1.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信仰坚定、遵纪守法,不得有违背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研究员、副研究员评审申报条件

研究员、副研究员评审申报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副研究员评审申报条件一、评审范围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主要评价申请人任现职以来在本职工作范围内从事的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达到的学术水平和取得的学术成果。

二、学术水平基本条件申请人在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工信厅人[2009]327号)中规定的基本申报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以下基本学术条件要求:(一)申请研究员1、学术论著方面(满足以下任意2项)(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外重要学术刊物(SCI、SSCI、EI收录,并提供检索证明)或国内核心期刊(CSSCI、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发表学术论文6篇;(2)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本人第一作者,不含译著、论文集等)或参与编写学术专著2部(本人撰写部分均不少于15万字);(3)完成国家或省部级以上单位(含中央部委内设司局和省级政府委办局)委托的重要研究报告2份(本人排名前三),并提供委托证明(包括立项申请书、任务书、委托合同等)。

2、科研及成果方面(满足以下任意1项)(1)主持国家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等)1项。

(2)主持省部级(含中央部委内设司局和省级政府委办局)项目2项,并提供完成证明。

(3)主持省部级(含中央部委内设司局和省级政府委办局)项目1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三)。

以上项目均须提供立项申请书、任务书、委托合同等相关证明。

(二)申请副研究员1、学术论著方面(满足以下任意2项)(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外重要学术刊物(SCI、SSCI、EI收录,并提供检索证明)或国内核心期刊(CSSCI、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发表学术论文4篇;(2)参与编写学术专著1部(不含译著、论文集等)。

(3)完成重要研究报告2份(本人排名前五),并提供相关证明。

2、科研及成果方面(满足以下任意1项)(1)主持省部级(含中央部委内设司局和省级政府委办局)及以上课题研究项目1项,并提供完成证明。

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副研究员的任职资格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历和资历:通常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并在获得博士学位后有3-5年的相关工作经验。

2. 业务能力:需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并具备创新思维和团队协作能力。

3. 学术成果:需要有一定的学术成果积累,包括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申请的专利、参与的科研项目等。

4. 学术道德: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保持学术诚信,避免学术不端行为。

5. 语言能力:如果是在国际化的研究环境中,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是必不可少的。

6. 职称要求: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有破格晋升副研究员的特定条件,比如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4年以上,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国家或省社会科学基金的省部级项目1项以上等。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能会因机构和领域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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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申报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基本业务条件
备注:
1.A类刊物、B类刊物、C类刊物以《重庆大学A类学术期刊目录》的界定为准;
2.以上所列基本业务条件内容均为任现职以来的成果;
3.论文的第一作者是导师指导的学生,导师视为第一作者;
4.申报副教授职务教学条件必备,科研条件中论文著作条件必备,其它条件必须满足3条中的任何1条;
5.申报科学研究系列中的副研究员职务参照工科、理科、文科条件,教学条件可适当放宽,科研条件中论文著作条件必备,其它条件必须具备3条中的任何2条;
6.国际会议论文与B类期刊同等对待;
7.以上条件中,凡未注明获奖奖项名称的,均为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
8.教学或科研某一方面被同行专家公认为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对基本业务条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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