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设施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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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制度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制度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加强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充分发挥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功能,繁荣文化体育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基本需求,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举办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记念馆、美术馆、文化馆、体育场、青少年宫、工人文化宫等的建造物、场地和设备。

本条例所称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是指负责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维护,为公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供服务的社会公共文化体育机构。

第三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充分利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传播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第四条国家有计划地建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予以扶持。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

第六条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举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国家鼓励通过自愿捐赠等方式建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社会基金,并鼓励依法向人民政府、社会公益性机构或者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捐赠财产.捐赠人可以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享受优惠。

国家鼓励机关、学校等单位内部的文化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

第七条国务院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赋予奖励。

小学文体器材管理制度

小学文体器材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校文体器材的管理,确保器材的完好、安全和使用效率,提高学生的体育锻炼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所有文体器材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 专责管理: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文体器材的采购、保管、使用、维修和报废等工作。

3. 合理分配:根据教学需要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文体器材,提高器材使用率。

4. 定期检查:定期对文体器材进行检查、保养,确保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5. 节约使用:倡导节约使用文体器材,避免浪费。

三、管理职责1. 校长:负责全面领导文体器材管理工作,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体育教研组长:负责组织体育教研组对文体器材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研究和指导。

3. 文体器材管理员:负责文体器材的采购、保管、使用、维修和报废等工作。

4. 体育教师:负责文体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确保器材的正常运行。

5. 学生:遵守文体器材使用规定,爱护器材,合理使用。

四、文体器材分类1. 体育器材:包括球类、田径器材、体操器材、武术器材等。

2. 文具用品:包括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跳绳、铅球、标枪、杠铃、哑铃、垫子、体操垫、武术器械等。

3. 健身器材:包括跑步机、动感单车、椭圆机、拉力器、哑铃等。

五、文体器材管理流程1. 采购:文体器材的采购由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校长审批后,由文体器材管理员负责采购。

2. 保管:文体器材购置后,由文体器材管理员负责保管,确保器材的完好和安全。

3. 使用:体育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向文体器材管理员申请使用文体器材。

学生使用文体器材时,需在教师指导下进行。

4. 维修:文体器材出现故障时,由文体器材管理员负责联系维修人员,及时进行维修。

5. 报废:文体器材达到报废标准或无法维修时,由文体器材管理员提出报废申请,经校长审批后进行报废。

六、文体器材使用规定1. 学生在使用文体器材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听从教师指导。

文体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文体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文体设施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文体设施,包括体育场馆、健身中心、文化中心、图书馆、展览馆等。

第三条文体设施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全员参与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文体设施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文体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文体设施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文体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3. 定期检查文体设施的安全状况;4. 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5. 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文体设施安全运行。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文体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处理安全事故;2. 运营管理部门:负责文体设施日常运营管理,确保设施安全运行;3. 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文体设施设备的技术维护和安全检测;4. 保卫部门:负责文体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文体设施安全管理措施:1. 设施安全检查:定期对文体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可靠;2. 设备维护保养:对文体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防止设备故障;3. 安全教育培训:对工作人员和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4. 安全警示标志:在文体设施显眼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用户注意安全;5.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6. 事故报告: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第八条用户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文体设施使用规定,确保用户安全;2. 用户进入文体设施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危险物品;3. 用户应遵守文体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4. 用户应爱护文体设施,不得损坏设施设备。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九条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文体器具管理制度

文体器具管理制度

文体器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文体器具的使用和管理,提高文体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单位文体器具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文体器具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和本制度。

第四条文体器具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守节约用水、用电、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五条本制度由文体办公室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二章文体器具的分类和管理第六条根据用途、性质和价值,文体器具分为办公设备、电子设备和文体用品。

第七条办公设备包括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必须放置在专门的办公室内并由专人管理。

第八条电子设备包括电脑、摄像机、录音设备等,必须放置在电子设备专用室内,并由专人管理。

第九条文体用品包括球类、乐器、书籍等,必须放置在专门的储物室内并由专人管理。

第十条各单位必须对文体器具进行清点登记,做好设备档案,定期检查设备的状态和数量。

第十一条对于长期不用或者已经报废的文体器具,必须及时做好清理和报废手续,不能随意丢弃。

第三章文体器具的使用第十二条文体器具的使用必须符合其用途,不得私自更改或者损坏器具。

第十三条使用文体器具必须经过审批,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器具。

第十四条使用文体器具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操作,不得随意调整。

第十五条使用文体器具必须做好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器具的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使用文体器具必须注意安全和环保,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四章文体器具的维修和保养第十七条对于需要修理的文体器具,必须报告文体办公室,由专人负责维修。

第十八条维修文体器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和测试,确保器具完全符合标准。

第十九条维修文体器具必须打开维修记录,做好维修工作的报告和归档。

第二十条文体器具的保养必须按照规定的周期和方法进行,确保器具的正常使用寿命。

第五章文体器具的使用记录和报废处理第二十一条使用文体器具必须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使用日期、使用内容和使用人员等。

第二十二条对于报废的文体器具,必须做好详细的报废记录,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文体设施工作制度

文体设施工作制度

文体设施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文体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保障文体活动的正常开展,丰富社区居民的文化体育生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街道范围内的文体设施,包括文化中心、图书馆、健身房、篮球场、足球场等。

第三条文体设施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区的原则,努力提高设施利用率,为广大居民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服务。

第四条文体设施管理工作应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居民的安全。

第五条文体设施管理工作应注重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设施管理第六条文体设施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包括设施的基本情况、使用状况、维护保养记录等。

第七条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安全、完好。

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设施正常使用。

第八条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施进行保养,延长设施使用寿命,提高设施利用率。

第九条设施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防止乱用、滥用现象,确保设施安全。

第十条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施进行消毒、清洁,为居民提供卫生、舒适的使用环境。

三、开放与使用第十一条文体设施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对外开放,确保居民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设施管理人员应做好开放期间的值班工作,解答居民疑问,维护设施秩序。

第十三条设施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活动的组织与指导,提高居民参与度,丰富活动内容。

第十四条居民应遵守设施的使用规定,爱护设施设备,文明使用文体设施。

第十五条居民应按时归还借用的文体设施,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按价赔偿。

四、安全保障第十六条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设施安全。

第十八条设施管理人员应在设施使用期间加强现场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十九条设施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体育文化设施使用规章制度

体育文化设施使用规章制度

体育文化设施使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体育文化设施的使用,提高设施的利用率,维护设施的秩序和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的体育文化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体育场馆、文化中心、公共体育场所等。

第三条所有使用体育文化设施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体育文化设施的管理者有权对使用者进行必要的管理和监督,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五条体育文化设施的管理者有权根据需要对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经过批准后即可施行。

第二章使用对象第六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学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等。

第七条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使用体育文化设施时,必须有成年人的监护和陪同。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使用体育文化设施时,都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以便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九条体育文化设施的管理者有权对使用对象进行身份核验和登记,拒绝未提供真实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使用。

第三章使用流程第十条使用者在使用体育文化设施前,必须提前办理预约手续,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使用。

第十一条预约使用体育文化设施的方式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办理,但必须提前一天以上办理。

第十二条使用者在到达体育文化设施时,必须凭有效证件和预约凭证进行入场检查和登记,否则不得入内使用。

第十三条使用者进入体育文化设施后,必须按照管理者的安排和指导进行使用,不得私自更改设施设置和使用规定。

第十四条使用者在使用体育文化设施时,必须遵守秩序,不得喧哗、吸烟、酗酒、乱扔垃圾等,否则将被劝阻和离场处罚。

第十五条使用者在使用体育文化设施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时长使用,不得超时,否则将被追加费用或取消使用资格。

第十六条使用者在使用体育文化设施时,必须提前办理结账手续,按照规定的价格和方式支付费用,否则将被追加罚款。

第四章安全保障第十七条使用者在使用体育文化设施时,必须遵守安全规定,注意自身安全,不得擅自改造设施和危害他人安全。

单位文体设施管理制度

单位文体设施管理制度

单位文体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强化单位文体设施管理,提高文体设施的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的文体设施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体育场馆、文化活动场所、艺术团体等。

第三条单位文体设施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促进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团队凝聚力。

第四条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文体设施管理部门或委托管理单位进行文体设施管理工作,明确部门职责和人员编制。

第五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文体设施管理部门的工作,及时提供必要支持和协助。

第六条单位应制定文体设施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二章文体设施管理第七条单位应建立健全文体设施档案,包括设施建设情况、使用情况、维护修缮记录等内容。

第八条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文体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安全和完好。

第九条单位应加强文体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员工和设施的安全。

第十条单位应根据员工需求和文体活动类型,合理规划文体设施的使用方式和时间。

第十一条单位应加强文体设施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员工对文体设施的认知和参与度。

第三章文体活动管理第十二条单位应定期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员工的文化生活。

第十三条单位应制定文体活动管理细则,明确活动内容、时间、地点等要求。

第十四条单位应对文体活动进行前期策划和准备,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单位应建立文体活动参与人员名单,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与活动。

第十六条单位应建立文体活动评估机制,对活动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改进和提高。

第四章文体设施管理的监督与评估第十七条单位应建立文体设施管理督查制度,定期对文体设施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八条单位应建立文体设施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对文体设施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价。

第十九条单位应加强对文体设施管理工作的监督和审计,及时纠正问题,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文体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文体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文体设施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文体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体育馆、游泳馆、健身中心、图书馆、文化中心等。

第三条文体设施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文体设施安全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文体设施管理部门是文体设施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执行文体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文体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文体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确保结构安全、设施完善、设备齐全。

第八条文体设施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第九条文体设施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示使用者注意安全。

第十条文体设施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救生设备、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

第十一条文体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文体设施使用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一)禁止在设施内吸烟、使用明火;(二)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设施;(三)禁止在设施内追逐打闹、损坏设施;(四)禁止在设施内进行危险活动;(五)禁止在设施内从事与文体活动无关的活动。

第十三条文体设施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四条文体设施管理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文体设施使用单位应定期对使用者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使用者安全意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文体设施管理部门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当地文体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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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文体设施管理办法
【制度摘要】
业务类别工会工作
适用范围全公司
废止说明无
内容概要本办法共分六章15条,主要明确了公司塑胶球场、二期健身园、多功能厅等文体活动场所的使用规范,使全体员工须遵照各活动场地管理办法正确使用文体设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营造良好的工作、休闲环境,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促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保证广大员工能够文明、和谐、有序的参加公司活动室内各项文体娱乐活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文体设施指:公司二期塑胶球场、二期健身园、二期多功能厅。

第四条本公司文体设施只供内部员工使用,不对外开放,思想政治工作部是所有文体设施场所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五条禁止一切不明身份的人员入内,公司员工进入活动室必须出示工作牌,经活动室管理员确认后方可进入,所有器械场地免费使用。

第六条管理员负责文体场馆钥匙的管理,并严格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开放或关闭场馆。

第七条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桌球等球类运动的相关附属配套物品(例如球拍、球、球杆等)由文体活动中心统一管理,使用人在领用、归还时需进行登记。

第八条凡在文体活动中心活动者,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及管理,遵守活动规则。

要讲究卫生,严禁在活动室内乱丢垃圾,乱扔纸屑、果核、食品袋等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大吵大闹、不高声喧哗,不在室内吸烟。

不在墙壁、地面、球案上、桌椅、门窗上涂抹乱画。

活动室内的体育器材、电器设备,非指定人员不得随意挪动、拆装。

第三章正确使用塑胶篮球场
第九条篮球场从下午5点至晚上9点向全体员工免费开放。

进入球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禁止穿钉鞋(胶钉、塑钉、金属钉)高跟鞋进入球场;禁止在球场内进行如轮滑之类易造成地面损坏的运动;禁止在球场吸烟及进行可能由于火种造成地面损坏的任何活动;禁止在球场内进行野炊等可
引起油污的任何活动;禁止任何车辆进入球场(包括甬道及步道);保持球场清洁卫生,禁止向场内唾弃口香糖、丢弃瓜皮果核、饮料瓶及其他杂物,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将宠物带入球场内;禁止对围网进行大力撞击;禁止任意移动及改动球场内器械;需要开启场灯时,向管理人员借用场灯控制箱门钥匙,活动结束必须关闭场灯,归还控制箱钥匙。

第四章正确使用塑胶羽毛球场
第十条羽毛球场从下午5点至晚上9点向全体员工免费开放。

进入球场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禁止穿钉鞋(胶钉、塑钉、金属钉)高跟鞋和带钉子的鞋进入球场。

禁止在球场内进行如轮滑之类易造成地面损坏的运动。

禁止在球场吸烟及进行可能由于火种造成地面损坏的任何活动。

禁止在球场内进行野炊等可引起油污的任何活动。

禁止任何车辆进入球场(包括甬道及步道)。

保持球场清洁卫生,禁止向场内唾弃口香糖、丢弃瓜皮果核、饮料瓶及其他杂物,禁止随地吐痰。

禁止将宠物带入球场内。

禁止对围网进行大力撞击。

禁止任意移动及改动球场内器械。

需要开启场灯时,向管理人员借用场灯控制箱门钥匙,活动结束必须关闭场灯,归还控制箱钥匙。

第五章正确使用多功能厅
第十一条多功能厅日常管理由二期招待所当班服务员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原则上支持公司内部各类健康良性的协会或团队开展活动(例如:分工会、文体协会等),各协会或团队如要借用多功能厅,须提前向思想政治工作部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活动时注意言行举止,衣着整洁,应尊重服务人员,不得随地呕吐、乱扔果皮杂物,严禁酗酒、闹事。

非工作人员禁止操作、移动、拆卸多功能厅设备,违者将清除出场,并通报所在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第六章文体场所的管理和维护
第十四条塑胶球场、多功能活动厅的日常管理由思政部代表公司委托后勤物业部门的服务人员代为管理。

管理内容主要为:定点开关场所大门、清扫场所内的卫生、管理电源箱钥匙。

第十五条所有文体设施活动场所的开放时间为下班休息时间即:17:00—21:00。

公司需要开展比赛活动时,以思政部人员的通知为准。

第十六条塑胶球场每周一、三、五打扫场地内的卫生,多功能活动厅需要每天进行清洁,保证活动场所的整洁卫生,活动器械、物品要摆放有序。

第十七条塑胶球场和多功能厅的基础设施维护修缮工作由设备部修缮队。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思想政治工作部所有。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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