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95)(秘密);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2003年版)(内部发行);《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程》(DBJ08—49—96)(内部发行);《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标准》(RFJ1—98)(秘密);《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计规范》(RFJ1—97)(秘密);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2001年版);
《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2004年合订本)(FJ01、02、03、04);
《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2004年合订本)(FG01、02、03);
《防空地下室通风设计》(2004年合订本)(FK01、02);
《防空地下室给排水设计》(2004年合订本)(FS01、02);
《防空地下室电气设计》(2004年合订本)(FD01、02);
《人民防空工程大样图集——建筑工程》(2002RJ);
《人民防空工程大样图集——结构工程》(2002RG);
《人民防空工程大样图集——通风工程》(2002RF);
《人民防空工程大样图集——给水排水工程》(2002RS);
《人民防空工程大样图集——电气工程》(2002RD);
《人民防空工程大样图集——防护密闭门门框墙》(2002RM);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图集》(RFJ01—2005);
《平战结合五、六级人防工程》(97沪防—561、562)等等。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

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第一节? 一般规定℃防火地面建筑类别和耐间距 (m) 火等级人防工程类别民用建筑丙、丁、戊类厂房、库房高层民用建筑甲、乙类厂房、库房一、二级三级四级一、二级三级四级主体附属丙、丁、戊类生产车间、物品库房10 12 14 10 12 14 13 6 25 其他人防工程 6 7 9 10 12 14 13 6 25注:1.防火间距按人防工程有窗外墙或排烟竖井壁相邻地面建筑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
2.当相邻的地面建筑物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第三章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第一节防火和防烟分区贮存物品类别防火分区最大允许使用面积 ( m2 )丙闪点≥60℃的可燃液体500 可燃固体700 丁1000 戊1500一、每个防烟分区的使用面积不应大于400m2。
但当顶棚(或顶板)高度在6m以上时,可不受此限。
第二节系统的形式及设备布置第三节装修和构造当风道通过防火墙或设有甲级防火门的隔墙时,应采取阻火措施。
第四节防火门和防火卷帘第四章安全疏散第一节一般规定三、人防工程的使用面积不超过50m2,且经常停留在人数不超过10人时,可只设一个直通地上的安全出口。
四、坑道、地道工程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直通地上的安全出口。
一、房间内最远点至房间门口的距离不应超过15m。
二、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医院应为24m;旅馆应为30m;其他工程应为40m。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其最大距离不应超过上述相应距离的一半。
工程名称安全出口、楼梯的净宽(m)疏散走道净宽(m)单面布置房间双面布置房间电影院、礼堂、商场、展览厅、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等1.50 1.50 1.30医院 1.30 1.50 1.80 旅馆、餐厅 1.00 1.20 1.50 车间、库房及其他工程 1.00 1.20 1.50 第二节疏散楼梯间、楼梯三、使用面积超过1000m2的商场、展览厅、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餐厅等其他类似工程。
人防规范最新版

05
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
防护设备设施
检查各类防护设备设施是否齐 备、完好,包括防护门、防护
窗、防爆墙等。
通风系统
检查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防止因通 风不畅导致空气污染或安全隐 患。
消防系统
检查消防系统是否完善,消防 器材是否齐备,消防通道是否 畅通无阻。
排水系统
检查排水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防止因排水不畅导致地面积水
维护与管理
维护
防护设施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处 于良好状态。
管理
防护设施应由专人管理,并建立管理 制度,确保其安全、有效。
04
保障措施
技术保障
01
02
03
保密技术
采用先进的保密技术,如 加密通信、网络隔离、漏 洞扫描等,确保人防系统 的安全。
信息安全
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 制度,限制信息的使用和 访问,防止信息泄露和被 篡改。
目的和意义
规范的目的在于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提高人民防空 工程的防护效能和战备效益,确保在战时能够有效地抗击敌 人的进攻和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规范的意义在于推动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走向规范化 、标准化和科学化,为人民防空工程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 保障。
适用范围
人防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和加固改造的人民防空 工程,包括人员掩蔽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 程、物资储备工程、地下交通工程等。
结构安全
通风与空调
人防工程的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规定,确保在战争、地震等极端情况下仍 能保持稳定。
人防工程的通风与空调系统应满足战时和 平时的使用要求,保证室内空气质量和使 用舒适度。
建设程序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1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1.2 适合范围1.3 术语和定义第2章施工准备工作2.1 设计准备2.2 材料准备2.3 施工人员和技术准备2.4 施工方案编制第3章施工过程管理3.1 施工现场布置3.2 施工设备和施工机械管理3.3 施工材料管理3.4 安全生产管理3.5 环境保护管理第4章施工工序4.1 地基处理4.2 地下施工4.3 地面施工4.4 建造物及设备安装4.5 室内装修4.6 防水及保温层施工4.7 隔音隔热层施工4.8 电气设备及通风设备安装4.9 给排水设备安装4.10 消防设备安装第5章施工质量控制5.1 施工工艺质量控制5.2 材料质量控制5.3 环境质量控制5.4 安全质量控制第6章施工验收6.1 施工竣工验收6.2 功能性能验收6.3 安全生产验收6.4 质量验收第7章运维管理7.1 防空工程运维管理体制7.2 巡检维护7.3 安全故障处理7.4 设备更新及维修附录:相关表格、附件注释:1. 人民防空工程:指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抵御空袭和其他突发事件,而建设的防空设施。
2. 施工现场布置:指施工前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计划,在施工场地开展施工设备、材料堆放等布置工作。
3. 防水及保温层施工:指在地下工程中为防止水分渗入和保持温度的需要,进行防水和保温层的施工。
4. 功能性能验收:指根据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防空工程功能性能的验收。
5. 防空工程运维管理体制:指建立和完善防空工程的运维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1章概述1.1 引言1.2 目的和依据1.3 适合范围1.4 规范性引用文件第2章施工管理2.1 总体要求2.2 施工组织方案2.3 协调和配合2.4 施工现场布置及环境保护2.5 施工工序和作业技术2.6 材料管理第3章施工质量控制3.1 施工工艺质量控制3.2 施工材料质量控制3.3 施工质量检验第4章施工验收4.1 施工竣工验收4.2 功能性能验收4.3 安全生产验收4.4 质量验收4.5 现场测量和试验第5章运维管理5.1 运维机构和人员5.2 设备管理5.3 巡视维护5.4 故障处理5.5 设备检验和维修第6章安全与应急管理6.1 安全生产管理6.2 灭火与防护6.3 应急管理第7章监理和检验7.1 施工监理7.2 验收检验附录:规范性引用文件、相关表格、附件注释:1. 防空工程:指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抵御战争、恐怖袭击等安全威胁,而建设的防空设施和工程。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50
400
360
HRB500
6~50
500
435
HRB335
6~50
335
310d≤25mm 290d>25mm
其中:HRB335钢筋;拟逐步淘汰 HPB300——强度级别为
300N/mm2的热轧光圆钢筋 HRB400——强度级别为
400N/mm2的热轧常肋钢筋 HRB500——强度级别为
500N/mm2的热轧带肋钢筋 RRB400——强度级别为
基坑开挖和基底土方人工清理完 成后;应对基槽进行检查验收
验槽由建设单位主持;勘察单位 设 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和人防 质监部门参加 并对验收结论签署 意见
检查验收的内容有平面位置;底 面长 宽尺寸;边坡坡度;基底标高等 基坑尺寸允许偏差: 1底面标高0~50mm; 2底面长度 宽度由中心线向两边量 0~+50mm; 3边坡坡度偏陡为0
3 钢筋代换
在人防工程结构设计中;一般多采 用HPB235级钢筋和HRB335级钢 筋;钢筋品种 规格应齐全;一般不宜 进行钢筋代换 当必须代换时;应经 设计单位同意可以用其它钢筋代换
但不能按一般建筑工程常用的代换 法计算;因为地下防护工程在核爆 动荷载作用下;结构材料的屈服强 度随着应变速度的增加而提高 在 设计时;采用材料强度综合调整系 数γd;对强度设计值进行调整
2重量差异 一般钢筋在生产中由 于尺寸差而带来重量差 在钢筋进 场中应抽查1~3捆钢筋进行公称 重量的统计并与实际重量对比;允 许偏差不得大于国家标准
3表面质量 盘条有裂纹 折叠 结疤 耳子 分层及夹杂凸块 凹坑 划痕及 其他表面缺陷达不到国家标准
4形状差异 主要是带肋钢筋;有的纵 横肋高度不够;有的月牙肋顶宽过 大等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2005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编制的 GB50038-2005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下称本规范),用以标准我国城市保护居民大众安全、防空设施施工以及设计要求,依据《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实施细则》(HN 88-2006)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科技进步及实践经验,综合国内外有关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及技术要求,就现行城市防空地下室有关设计要求和标准作出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以及改建城市防空地下室项目的设计以及运行维护。
本规范涉及地下室设计要求,地基地面处理要求,地下室结构设计要求,地下室细部设计要求,防空地下室门窗及玻璃要求,防火、防护体系设计要求,防护性能检测要求及安全运行要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标准我国城市保护居民大众安全、防空设施施工以及设计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由城市内公安机关主管的建设项目及民用建设项目的防空地下室设计。
第三条所有建筑项目建设过程中或其运行维护中出现的防空问题应及时加以解决,保证建筑项目的防空安全。
第二章防空地下室设计第四条地下室设计应符合建筑安全设计标准以及国家有关建筑质量质量要求,规范操作,达到预期的防护效果。
第五条在地面、地下某层以上安装防空地下室,应将地下室外围面以上一层混凝土内嵌一定厚度的钢筋网,采用现浇或预制整体配件。
第六条防空地下室应设计成牢固、抗震性能良好的特别结构。
若设有地下停车库,应按照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能够满足防空功能要求。
第七条防空地下室应具有足够的安全出口,且与其它建筑物有安全楼梯通道相连。
第八条防空地下室设置的设施应根据防弹、防烟性能作出设计,保证地下室内公众在防弹、防烟及安全出口方面受到足够保护。
第九条防空地下室按照可容纳人员而得出的三类:小型、中型和大型地下室,地下室的尺度应根据规划的使用要求,按照可容纳人员的尺度设计。
第二节地基地面处理要求第十条地基处理中除采用相应技术对地基结构加固外,还应当着力保证混凝土基础制作质量,以达到设计要求。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工程是一项关乎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工程。
为了保护人民在遭受空袭或其他紧急情况下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对人民防空工程进行规范的设计。
下面就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进行具体的阐述。
首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应考虑到防空工程的基本原则和功能要求。
防空工程的基本原则包括分散、隐蔽、重叠和封闭等。
分散是指防空工程的布局应分散分散化,减小目标的集中度。
隐蔽是指防空工程的设施应该具有良好的隐蔽性,降低敌方侦察的效果。
重叠是指防空工程的布局应该有一定的重叠性,提高工程的整体防御能力。
封闭是指防空工程的设施应有完备的封闭性,降低敌方打击的效果。
而功能要求则包括警报、疏散、防护和迎敌等。
设计时要根据基本原则和功能要求进行布局和设计。
其次,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应考虑到地理环境和人口分布。
地理环境包括地形、气候等因素,要结合当地的地理环境特点进行设计。
例如,山区应加强疏散通道的设置,平原地区则应考虑人员密集区域的防护设施。
人口分布是指防空工程的规模和布局需根据人口密度来进行确定。
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到有人员聚集的场所,如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合理设置防护设施。
再次,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应考虑到建筑结构和材料的选择。
建筑结构应具有一定的抗震、抗压能力,能够在紧急情况下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材料的选择应具有耐火、防爆、防破坏的特点,能够有效地抵御外部攻击和火灾等危险。
最后,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应考虑到人员疏散和救援的设计要求。
在设计过程中,要合理设置疏散通道、避难所等设施,确保人员能够迅速有效地疏散和避难。
同时,还要考虑到救援的便利性,设置应急通道和出口等,以便救援人员能够及时进入和离开现场。
综上所述,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应综合考虑基本原则和功能要求、地理环境和人口分布、建筑结构和材料的选择以及人员疏散和救援的设计要求。
只有综合考虑这些方面,才能设计出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的人民防空工程,确保人民在遭受空袭或其他紧急情况下的生命财产安全。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自 2004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正文部份为了提高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的施工水平,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合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人防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人防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文件: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2 经过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3 施工区域内原有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图纸资料;4 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5 必要的试验资料。
工程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所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并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当无合格证时,应进行检验,符合质量要求方可使用。
当工程施工影响邻近建造物、构筑物或者管线等的使用和安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工程施工中应对隐蔽工程作记录,并应进行中偶尔分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设备安装工程应与土建工程密切配合,土建主体工程结束并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设备安装。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1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2 原材料质量合格证书及检(试)验报告;3 工程施工记录;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 混凝土试件及管道、设备系统试验报告;6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7 竣工图以及其他有关文件和记录。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人防工程施工时的安全技术、环境保护、防火措施等,必须符合有关的专门规定。
人民防空工程为保障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掩蔽等需要而建造的防护建造。
人民防空工程分为单建掘开式工程、坑道工程、地道工程和防空地下室。
单建掘开式工程单独建设的采用明挖法施工,且大部份结构处于原地表以下的工程。
坑道工程大部份主体地坪高于最低出入口地面的暗挖工程。
地道工程大部份主体地坪低于最低出入口地面的暗挖工程。
防空地下室为保障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掩蔽等需要,具有预定防护功能的地下室。
明挖地下工程地基上方全部岩、土层被扰动的开挖。
采用明挖的地下工程施工方法称明挖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7);
4、《人民防空工程规划编制办法》(2010);
5、《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2003);
6、《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
7、《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2001);
8、《城市居住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规范》(2013);
9、《关于进一步规范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工作的通知》(2010);
10、《河北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暂行技术规定》(2010);
11、《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改革的意见》(2009);
12、《河北省市(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编制导则》(2009);
13、《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2011);
14、《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实施细则》(2002);
15、《南宫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
16、《南宫市人民防空应急行动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