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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企业平均人工成本状况-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

2582
319
543
1774
961
B
031300
农副食品加工业
32721
22627
5419
2065
226
523
1198
663
B
031400
食品制造业
33865
24943
4983
1707
188
397
1296
351
B
031500
饮料制造业
41585
24630
11611
1920
318
262
999
1845
956
B
086300
批发业
48122
33239
8077
2821
412
948
1958
667
B
086500
零售业
31086
20379
5476
2055
212
416
1473
1075
A
090000
住宿和餐饮业
39332
30093
4513
2017
256
235
1011
1207
B
096600
住宿业
49904
3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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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人、年
行业分类
行业
平均人工成本
平均劳动酬劳
平均社会保险费用
平均福利费用
平均教育经费
平均劳保费用
平均住房费用
平均其他人工成本
A
010000
农、林、牧、渔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转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转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1.12.08•【字号】京人社服发〔2021〕40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转接工作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化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推动本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切实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进一步加强本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适用范围本市除国有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退休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申报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转接。
社会组织及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转接工作,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本市各类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转接工作,仍按照《北京市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京人社服发〔2019〕141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优化申报程序(一)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转接时,可通过所在单位进行申报。
用人单位因客观原因无法申报时,退休人员可依本人意愿自行申报。
(二)申报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时,可到用人单位参保区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现场申报。
也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申请”模块,在线申报。
三、简化申报材料,实行信用承诺管理(一)申报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时,申报材料统一精简为《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信息表》。
(二)申报主体对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申报事项及退休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做出承诺,退休人员确认同意,属地予以接收。
(三)申报主体要履行信用承诺,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如有失信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其他事项(一)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移交至属地区实行集中管理。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2年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2年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就业促进中心•【公布日期】2022.04.27•【字号】京人社能发〔2022〕6号•【施行日期】2022.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2年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项目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相关负责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就业促进处,各总公司、企业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技能人才掌握前沿理论,提升技术革新、工艺改造能力,根据《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工作管理办法》(京人社能发〔2022〕6号),北京市就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市就促中心)将组织开展2022年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工作。
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研修申报范围(一)重点申报行业:紧紧围绕《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服务“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为根本遵循,兼顾各区发展规划。
结合工作实际,研修培训项目将以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十大科技创新产业,以及城市运行保障、生活性服务业等相关产业所涉及的职业(工种)为主。
(二)申报单位范围:北京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师学院等具有职业培训条件和经验的单位。
(三)参训学员范围:北京地区企事业单位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中,已取得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在职人员为主,对于企业重点培养的高精尖产业、新兴产业领域的技能人才,可适度放宽到高级工。
参加研修培训的学员,应连续在京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
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两年可参加一次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
二、研修培训要求(一)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内容应围绕行业和专业发展趋势,以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新工艺为主,结合生产实践中需要总结、尚待解决、急需破解的技术和工艺难题,加强同业高技能人才之间的交流协作,研讨技术创新和工艺革新,注重成果转化和对生产实践的指导,以及传授带徒传技的方式和方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推行告知承诺制的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推行告知承诺制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06.10•【字号】京人社发〔2020〕5号•【施行日期】2020.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推行告知承诺制的通告京人社发〔2020〕5号根据我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安排,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经营性机构”)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纳入第一批告知承诺事项。
为顺利推进改革试点,为经营性机构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现制定全市统一的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办理流程和工作标准。
具体要求如下:一、具体含义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包含四方面:一是告知:各区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服务部门”)一次性告知经营性机构申请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的条件和标准,以及违反承诺的惩戒措施等。
二是承诺:经营性机构承诺其符合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条件,并承担违反承诺的后果。
三是审批:经营性机构作出承诺,并按照承诺约定向审批服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后,审批服务部门准予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
四是监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组织对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经营性机构履行承诺情况进行事后监管。
二、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经营性机构开展职业中介活动,均可通过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行政许可。
三、办理流程(一)线上办理流程1.提交申请经营性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系统”),选择“告知承诺”方式的,应按照系统提示提交《北京市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电子文档)。
申请人系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附件2,电子文档)。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恢复举办现场招聘会活动及加强招聘会管理的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恢复举办现场招聘会活动及加强招聘会管理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08.28•【字号】京人社发〔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市场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恢复举办现场招聘会活动及加强招聘会管理的通告京人社发〔2020〕6号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印发线下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60号)要求,更好地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在服务“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自9月1日起,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市范围内恢复举办现场招聘会活动。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现场招聘会管理及工作流程(一)加强大中小型不定期招聘会和定期招聘会管理我市现场招聘会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在本辖区举办的全部现场招聘会活动(含大中小型不定期招聘会和定期招聘会)进行管理,做好招聘会备案、信息发XXX统计工作。
(二)备案工作1.举办定期招聘会,由办会机构于每年12月15日前,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向办会地点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下一年度备案信息。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请登录网址:/app/rlzyfw/logon.jsp进行备案;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请登录网址:/fuwu/zxbs/frbs,选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通过北京市统一认证平台登录系统,填报备案信息。
2.举办不定期招聘会,由办会机构于举办招聘会前15日,登录系统向办会地点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备案信息(备案网址同上)。
办会机构进行招聘会备案后,应与招聘会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备案事宜。
(三)信息发布工作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定期登录系统查看机构备案情况,及时汇总招聘会备案信息,并在区政府官方网站公开发布,服务求职者和用人单位。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系统操作流程-个人版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系统操作流程个人系统操作一、 个人新办操作流程(一)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人才引进”;(二)点击所选(三)点击箭头所选项(直接点击“登陆系统”,“单位全称”,“单位密码”不用录入)点击进入(四)填写个人登录名及密码,点击登录即可1、点击进入,选择“口令”2、输入用户名3、输入密码4、点击登录(三)输入个人注册的账号密码,点击进入个人系统点击登录点击登录1、点击菜单“证件办理”中的“工作居住证申请”;2、依据个人情况选择或者输入个人信息;(四)基本信息1、将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完整;2、上传照片必须与提供纸版照片为同版,上传的照片文件,格式不正确、或者大小不符合系统要求,系统均会给出提示信息;3、户口所在地按照户口本填写完整;(五)学习培训信息1、毕业证发证机关按照毕业证盖章院校填写;2、毕业日期按学位证日期填写;(六)工作单位信息1、参加工作日期必须晚于毕业时间(实习期不算参加工作时间);2、主要工作业绩,具体突出业绩;(七)特长、成果及奖惩信息1、依据个人条件填写;2、输入完毕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系统给出“工作居住证基本信息保存成功,但尚未上传个人照片,请上传”的提示信息,点击“确定”上传照片;3、上传照片后点击“下一步”(八)新增工作简历1、点击新增,增加个人工作简历;2、按第一次正式参加工作起填写(不含实习期、试用期)时间连贯,如有中断两个月以上需说明原因。
(例如失业无工作,填写“待业在家”即可)3、所有工作简历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教育培训简历列表。
(九)新增教育培训简历1、点击新增,增加个人教育简历;2、从高中学历填起直至最终提供学历;(高中如有复读请注明复读信息;如本科为成考、自考需注明即可)3、所有教育培训简历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科技成果奖惩信息列表。
(十)科技成果奖惩信息列表1、依本人条件填写;(不作为必要填写项)2、点击“下一步”进入随往人员信息列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离休统筹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及医疗费用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离休统筹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及医疗费用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0.12.24•【字号】京医保发[2010]70号•【施行日期】201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离休统筹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及医疗费用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10〕70号)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各相关单位: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北京市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全市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0〕298号),进一步方便离休干部就医,经研究决定,将北京市离休统筹人员纳入社会保障卡就医管理,现将就医及医疗费用结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持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就医离休统筹人员需持社保卡到本人选定的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中医、专科、A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急诊除外)。
离休统筹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必须持社保卡和北京市卫生局规定使用的《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以下简称《病历手册》),并主动出示。
(一)离休统筹人员持社保卡门(急)诊就医,按以下要求办理:1、离休统筹人员应持社保卡挂号,诊疗费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挂号费由个人负担。
定点医疗机构为离休统筹人员提供挂号费专用票据。
2、离休统筹人员就医时,要主动出示社保卡,定点医疗机构医师要查看并按卫生行政管理规定书写《病历手册》,进行处置。
3、离休统筹人员持社保卡结算医疗费用时,定点医疗机构应为离休统筹人员出具结算单据,垫付应由离休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其余费用由离休统筹人员交纳。
4、定点医疗机构应设专人负责数据上传及入库复核工作,要在完成结算后48小时内,通过网络或报盘方式将结算数据上传到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5、对于入库成功的数据,定点医疗机构可打印离休人员门(急)诊医疗费用申报表,并向定点医疗机构所属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区县经办机构)进行费用申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201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201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8.06.28•【字号】•【施行日期】2018.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201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8〕132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单位:为保障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内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下同)的基本生活,经批准,现对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17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应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三、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
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四、退休人员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377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月养老金在3770元及以上,低于527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月养老金在5270元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按绝对额增加养老金后(不含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增加的调整金额),上一档养老金水平低于下一档调整后上限的,按下一档调整后的上限确定(具体标准见附件)。
五、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959元/月的,补足到3959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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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定位准确、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市校两级互动互补的创业园孵化体系。
三、加强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一)鼓励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京外地区就业。各
高校要积极动员各方资源,大力引导毕业生转变观念,多渠道、多途径就业,鼓励毕业生到
基层、到京外地区就业。同时,要不断健全到基层就业保障机制,设立奖励资金,落实好学
一、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的职务层次为市级机关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共
57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成本调查队1名、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1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名;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名;
北京市卫生局3名;
北京市司法局5名;
北京市审计局5名;
北京市财政局6名;
划单列市的人事部门或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为准,比较常见的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开具的户口接收函。另一种是用人单位开具的表示接收该毕业生到单位工作的正式的
书面证明材料,常见的有用人单位要求学校先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而开具的接收证明;用人单位开具的
正在为毕业生办理有关就业手续的证明等。3
就业协议书(全称《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
给毕业生的推荐材料,是学校正式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书面材料,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
可信度。以北京地区为例:《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是由
北京市教委制定,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印制,通过北京地区各高校发放。发放
对象是具有派遣资格的毕业生。一般说来,推荐表有如下作用:
(1)推荐表是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的证明文件只有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毕业生才有资格领取毕业生推荐表。定向、委培毕业生、非国家
想其实很傻,因为在北京没有户口真的很难立足,户口不是一切,却是一切累积的基础。当
时在一个媒体实习,主编说五月份签协议,但到五月底,主编说还得实习,和我一起实习的
几个应届生也都hold不住,开始另谋出路,当时那家媒体也在调整,之前的领导去了另一家单位,新的领导有很大变动,结果表明,他们还是喜
费补偿、贷款代偿等政策,鼓励毕业生投身基层,建功立业。(二)建设立体化就业市场服
务体系。市教委将依托“北京大学生就业之家”和高校建设若干个面向行业、郊区县及京外
用人单位的就业分市场,建立“市级、校级、地域”等多形式立体化就业市场服务体系,形
成大学生就业服务品牌。(三)充分发挥校园就业市场的主渠道和基础性作用。各高校要深
见,由毕业生本人填写;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包含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毕业生档案转寄单
位名称、地址,毕业生户口迁移地址和用人单位意见等内容,由用人单位填写;学校意见,
包含学校联系人、毕业生培养方式、院(系、所)意见、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等内容,
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填写。就业协议最重要的作用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
困难群体的具体情况,掌握求职动态,建立就业困难群体数据库,有针对性的进行分类指导。
积极拓展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渠道,引导和鼓励他们回到家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领域就
业。配合人力社保等有关部门,做好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的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确
保在离校前将求职补贴发放到他们手中。(三)发挥就业特色工作项目的辐射效应。各参与
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文件的通知
2015-01-21
京教学〔2014〕7号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
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
2015年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接收函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该用人单位接收该毕
业生的证明材料。落实到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应以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及部委人事部门盖章
为准,比较常见的是人事部开具的户口接收函等;落实在生源省、市、自治区所属单位的,
应以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盖章为准;跨省落实就业单位的,必须以接收省、市、自治区、计
于创新、敢于创业。(三)着力构建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孵化体系。市教委将加强资源统
筹,构建“一街三园”的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孵化体系,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免费或优惠的
场地支持,各高校要按要求积极做好入驻企业的遴选推荐工作。同时,各高校要加强校级大
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在校内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提供场地,力争
(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并办理了《就业报到证》,如无特殊情况不予调
整。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改派的,由学校提出调整意见及申请(其调整必须符合国家就业政
策导向),经市教委同意,为其办理调整手续。毕业生调整改派须在报到证签发之日起一年之
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
(七)学校要对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完成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相关工
(二)确保示范性创业中心建设及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支持项目取得成效。各有关高校
要按照计划和要求全面开展示范性创业中心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和各职能部门,完善建设内容,加强保障与资金配套,保证建设成效,推动北京地区高校整
体创业工作水平和质量的提升。同时,要做好大学生创业优秀团队评选工作,鼓励大学生勇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篇一:姓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
北京儿童医院
篇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京人社职发〔2010〕113号
关于开展北京市2010年
公开遴选公务员试点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民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高法,各区县人力社保局:
就业特色项目高校,要大力加强成果的总结、宣传与推广,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的辐射带动作
用,推动北京地区高校整体就业工作水平和质量的提升。
五、有关具体问题
(一)培养方式为定向、委培的高校毕业生要严格按照定向、委培协议就业。
(五)毕业后,京外生源毕业生拟考研、拟出国的,凭报到证将户口、档案关系转回入
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
入挖掘岗位,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校园招聘活动,确保招聘活动场次、岗位数量进一步增加,
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结合国家新推出的“京津冀一体化”、“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和“亚
太自由贸易区”等重大战略,探索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新渠道、新形态。
四、整体提升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一)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已入选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提升项目建设的
计划内招收的毕业生没有推荐表。
(2)推荐表是毕业生申请户口、报考公务员等的必备资料按照北京市人事局的规定,用人单位申报解决毕业生北京市户口,推荐表是必须要提交
的申报材料之一。同时,毕业生如果报考国家公务员,也必须提交推荐表。
(3)推荐表是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正式书面材料推荐表内容需要经过毕业生所在高校审核并加盖公章。2
高校,要加大投入力度,认真做好建设工作,形成一批高品质、有特色的精品课程,更好地
激发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自主意识,掌握职业规划知识,提升就业能力。积极开展北京地
区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教学观摩活动,加强校际间交流,推动整体水平提升。(二)加大对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帮扶力度。
要及时、准确摸清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女性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各类
议书》),俗称“三方协议”,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
门印制,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的明确三方在就业择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的书面协议。在我国当前的就业体制下,就业协议是教育部门制定就业计划的依据,是办理
毕业生就业手续的依据,是确认就业意向和劳动需求的凭证。就业协议书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毕业生情况及意见,包含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和应聘意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6名、北京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4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名。
各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详见《北京市201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并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进行查询。
各遴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于5月14日前报市人力社保局,5月15日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和各遴选单位网站同时向社会公布。
作。
(八)各高校要加强就业信息统计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实事求是地统计毕业生就
业去向,按要求定期报告就业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九)师范生的就业按有关政策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12月31日办理北京户口遭遇二分改派经历分享发布:北京户口/日期:2014.06.16 /分类:北京户口,活在当下去年圣诞节的前一天,我去单位附近的派出所拍了新身份证的照片,这表明我终于成为
附件:北京市201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公开遴选公务员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0年4月29日印发
篇三: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函
推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表、接收函与就业协议书
2010-10-27 10:22:05来源: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分享到: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