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实施方案
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委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为巩固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皖农市〔___〕___号、六农〔___〕___ 文件精神,按照县政府和省市农委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现制定《___ 年霍山县质量兴农暨农产品质量整治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___届___中全会、中央和省市县各级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环绕“保障民生,服务三农,促进发展”这三大主题,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加大检查指导和依法查处力度,强化措施,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制度,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环绕茶叶、毛竹、蚕桑、百合、畜禽、鳗鱼六大优势产业和板栗、油茶、葛芋、中药材四大特色产业,积极开展质量兴农活动,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促进行动,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鼓励采用国际标准,按照优质、高效、安全、生态的要求___生产,逐步建立起一套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
鼓励龙头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对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实施全程质量监控,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
推进节能减排,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加快农村沼气建设,抓好动植物疫病防控,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管理。
巩固和提高全国绿色茶叶原料基地和国家级蚕桑、鳗鱼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水平。
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加大品牌创建力度,哺育和发展山区特色名牌农产品。
经过一年的集中整治,蔬菜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和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监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产品质量安全___得到有效遏制。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X市农村工作会议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原则,推进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提高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水平。
以提升监管能力为核心,以投入品在线管理和产品质量追溯为手段,坚持执法监管和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两手硬”,深入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夯实工作基础,稳定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97%以上,生产基地合格率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构建和完善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和监管制度,确保责任到人。
继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消除风险隐患,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活动。
三、工作重点(一)加强监管制度建设1、落实责任制。
严格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依乡(镇)定岗、责任到人”的原则,进一步推动县(市、区)政府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推动落实县(市、区)政府与乡镇政府签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状工作。
进一步落实各级农牧部门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直接责任,落实市农牧局与各县(市、区)农牧部门、各县(市、区)农牧部门与乡镇站、乡镇站与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签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状工作。
2、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积极推动县(市、区)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协调相关部门推行农药经营备案、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推行农资管理连锁经营、信用评级和信息化管理制度;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管理制度。
(二)加强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网络建设。
加快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检测站建设,尽快投入运行,尚未通过计量认证的要加快推进计量认证。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3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3篇)第一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进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食品质量和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近年来,我国不少地方发生了因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的社会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针对这一问题,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有必要订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二、目的1. 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2. 提高农产品生产和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责任心,促进农业的健康进展,维护农产品市场秩序。
三、重要措施1.订立相关政策订立并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农产品的生产、经营、加工和销售。
2.加强监管加大对农产品的监管力度,对生产企业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并定期开展检查、抽检和复检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农产品进行惩罚。
3.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作用,提高农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的监督和调查,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4.加强宣扬教育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扬教育,提高消费者买农产品的认知水平和自我保护意识,更好地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四、实施机制订立完善的工作计划和责任分工方案,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对工作成效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为下一步的工作供给参考。
五、预期效果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能够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农业的健康进展,保障农产品市场秩序,并促进经济的稳定进展。
同时,也能更好地推动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不断进步。
第二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引起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为了让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本领,有必要订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二、目的1.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X市农村工作会议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原则,推进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提高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水平。
以提升监管能力为核心,以投入品在线管理和产品质量追溯为手段,坚持执法监管和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两手硬”,深入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夯实工作基础,稳定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97%以上,生产基地合格率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构建和完善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和监管制度,确保责任到人。
继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消除风险隐患,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活动。
三、工作重点(一)加强监管制度建设1、落实责任制。
严格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依乡(镇)定岗、责任到人”的原则,进一步推动县(市、区)政府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推动落实县(市、区)政府与乡镇政府签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状工作。
进一步落实各级农牧部门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直接责任,落实市农牧局与各县(市、区)农牧部门、各县(市、区)农牧部门与乡镇站、乡镇站与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签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状工作。
2、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积极推动县(市、区)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协调相关部门推行农药经营备案、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推行农资管理连锁经营、信用评级和信息化管理制度;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管理制度。
(二)加强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网络建设。
加快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检测站建设,尽快投入运行,尚未通过计量认证的要加快推进计量认证。
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是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础。
为了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需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实施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2. 原则:科学合理、公开透明、依法治理、全面推进。
三、任务与措施1. 建立健全法规体系(1)制定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
(2)加强对农业生产的监管,从源头上把控农产品质量安全。
2.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1)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实现监测信息的共享和公开。
(2)加大对农产品中有害物质的监测力度,确保农产品的合格率达到100%。
3.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1)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符合相关标准。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其水平和专业素质。
(3)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现农产品溯源。
4.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机制(1)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机构,提高执法效能。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做到专业化、规范化。
(3)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震慑效应。
5. 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公开和宣传(1)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2)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
(3)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险情的预防和应对。
6. 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国际协作(1)与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国际标准化和规范化。
(2)积极参与国际农产品质量安全研讨会议和交流活动,提升我国的国际声誉。
四、组织与实施1. 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情况。
2.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评估体系,提供科学依据,为决策提供参考。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推荐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0篇)在写作工作方案时,可以预想多种方法避免可能发生的问题。
当计划开展某项工作时,为了上级更好的决策,我们需要准备多份工作方案,现在你是否对工作方案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篇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23号)及省、市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关精神,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自20XX年7月1日起开展检测工作,为规范管理、落实职责、区镇协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实施由区农业局统一组织,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和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具体实施。
涉及农贸市场、屠宰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各级工商、经贸部门要积极协助农业部门及检测机构。
二、监测职责(一)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对全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屠宰场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主要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瘦肉精、氯霉素、孔雀石绿等检测项目,重点检测上市农产品。
并对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进行技术指导、培训及日常监督。
(二)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负责对辖区内生产、销售的农产品的抽样检测,主要开展蔬菜农药残留和瘦肉精检测,重点检测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的上市产品。
三、监测方法(一)实施例行检测和随机抽检制度各镇(街道)自行确定辖区范围内的例行监测点。
每个镇(街道)确定1个以上的农产品生产基地,1个以上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或超市(以下统称为市场)和1个生猪屠宰场(无屠宰场的镇、街道不用)作为例行监测点。
各监测点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当地蔬菜生产、销售的基本状况和质量安全水平。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定期对各镇(街道)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市场进行随机抽检,原则上每周抽检1至2个镇(街道),每个镇(街道)抽检3至5个农产品生产基地或市场(不限于例行监测点)。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在保证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下,为了建设更加安全和高质量的农产品供应链,国家决定推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
该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程度,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权益。
二、工作内容1. 制定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起严格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并组织培训,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 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水平。
加强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推动农业生产向绿色、有机、生态方向发展。
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包括种植、养殖、加工等环节,并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力度。
3.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
通过信息化技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实现农产品全程可追溯,提供消费者准确真实的农产品信息,增强消费者的信任感。
4. 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农产品的抽检;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产品和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维护农产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5.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提高农民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增强他们对优质农产品的需求和信任。
三、工作步骤1. 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 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
3.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调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4. 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项任务落实措施,并制定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5. 在农产品生产、经营、流通全流程中加强质量管理和安全监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6. 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他们的生产技能和质量安全意识。
7.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方便农民和消费者查询相关信息。
8. 定期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评估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整建制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整建制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28•【字号】•【施行日期】2017.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整建制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招远市整建制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28日招远市整建制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着力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城市,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的意见》(鲁政办字〔2015〕48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整建制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字〔2016〕63号)要求,在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标准为依据,以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为重点,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市镇两级用半年的时间同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活动,整体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创建目标(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本地生产销售的农产品中禁用药物监测合格率达到100%。
农产品质量全面实现可控、可管、可追溯,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加强。
市镇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体系完善,镇(街道)监管机构和村级监管员队伍健全,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明晰、执法到位、运转高效,做到村里有人看、镇里有人管、市里有人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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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建立农产品监管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按照国务院“双安双创”工作要求、《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的意见》(豫政食安委〔2018〕1号)文件精神和鹤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农安创办〔2018〕1号)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按照数量质量效益并重和产出高效、产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为重点,以形成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为核心,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为目标,以落实监管责任和生产单位主体责任为着力点,以完善监管条件为抓手,探索有效的监管模式,实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整体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二、创建目标(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全面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含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下同)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绿色生产技术有效推广,禁用农兽药使用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基本杜绝,蔬菜、林果、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健全完善。
产地环境监控、投入品监管、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检验监测、质量追溯、预警应急、社会监督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健全,生产记录管理机制完善,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全面推广应用。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加强。
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体系完善,乡(镇、街道)监管机构和村级监管员队伍健全,监管经费保障有力,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执法到位、服务有效。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显著增强,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数量明显下降。
三、创建任务(一)健全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
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执法、农产品质检工作力量,明确岗位责任,—2—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提升监管能力。
乡(镇、街道)要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农质发[2011]7号),建立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达到“有职能、有经费、有条件”的要求,承担农业、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要落实的责任,做好农民培训、质量安全技术推广、标准宣传、督导巡查、监管措施落实等工作。
建立职责任务明确、考核体系完备的村级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
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制。
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按分工各负其责的要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同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重点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高毒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及实名购买管理、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考核、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三品一标”标识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等制度。
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农产品生产记录、屠宰企业流向登记、屠宰企业进场查验、屠宰企业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农产品收购储运进货查验和检测、农业投入品经营台账等。
建立农产品生产—3—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
(三)加强环境监测,进一步保护农产品产地安全。
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重点在种植园区开展产地环境质量检测。
建立健全病死畜禽和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指导生产者搞好基地清洁生产,做好农药瓶、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的分类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净化产地环境。
(四)创新监管模式,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集中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企业整顿,确保农资监管不留死角。
完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档案,落实农资市场检查登记制度,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深入开展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整治,全面推行高毒农药专柜经营和实名制购买,强化农药产品抽检,加大违规经营使用禁限用农药清缴力度,确保农业投入品安全。
积极探索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将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资格、质量抽查结果、违法行为记录、消费者投诉等信息纳入数据库,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
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五)强化检验检测,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管。
县、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要积极开展农产品定性抽检,县级全年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8000个,定量抽—4—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600个,乡(镇、街道)级全年定性检测农产品样品不少于7200个。
落实农产品自检制度,督促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建立农残速测室,开展农产品质量自检,确保种植业产品中禁用农药、畜产品中“瘦肉精”、水产品中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的监测合格率达到100%。
强化联动机制,依法查处不合格农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严禁不合格农产品流出基地、流入市场。
(六)推进标准化生产,做好“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管理。
坚持绿色生产理念,积极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
加强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大蔬菜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力度,鼓励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扩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经营规模。
积极推进“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工作,鼓励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并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强化证后监管,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实现蔬菜、林果、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
(七)强化畜禽定点屠宰监管,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认真落实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规范畜禽定点屠宰管理,严格落实进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
—5—强化巡查抽检和检疫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贩卖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措施,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八)推行质量追溯,规范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
按照“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要求,指导、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规范建立生产档案,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建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将“三品一标”认证基地和主要生产基地全部纳入监管范围,联通乡镇、企业、基地速测站点,实现农产品生产从源头向消费终端的正向跟踪监管及反向溯源追责。
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按照“谁录入、谁负责,谁开具、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九)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全面落实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和措施,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及时预防和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培训,促进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不断提高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充—6—分利用公益广告、标语和广播、电视等媒介,以及科技下乡、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创建要求、创建举措、创建成效、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环境保护等内容,营造创建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创建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8月-11月)。
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创建工作动员会,落实成员单位责任、建立工作台账,按时间节点,推进创建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12月-2019年6月)。
全面落实创建工作,及时掌握创建进展情况。
加强与省市构通,按照省创建要求和工作具体安排,做好创建各项工作。
(三)自查阶段(2019年7月-8月)。
比照创建任务内容,自查自纠,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工作任务。
(四)申请验收阶段(2019年9月-12月)。
根据省级创建工作安排,申请市级初评,做好迎接省级考核、评估、验收等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浚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县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
各乡(镇、街道办)也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
抽调专职人员,组建专—7—门机构,负责协调推进和组织落实,确保高标准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二)加大经费投入。
建立稳定的日常运行经费和专项资金保障机制,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保障监管服务体系、追溯管理系统建设以及农产品质量监测、品牌打造和农业综合执法等工作,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完成。
(三)做好统筹协调。
创建成员单位要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树立大局意识,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创建合力,确保工作的开展和责任目标的落实。
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了解创建进展,统筹协调、督促成员单位按时完成创建任务。
(四)搞好宣传总结。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站、标语、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争取公众的参与和支持,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
附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任务分工表—8—附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任务分工表—9——10——11——12——13——14——15——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