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烟草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广西烟草商业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系统地审查、核实、评价和监督的行为,以促进和加强经济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法纪,提高经济效益和实现经济目标。
第三条审计科对下列单位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一)市局(公司)内部各职能科室及部门;(二)市局(公司)所属的全资企业和控股企业。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第四条市局(公司)根据区局(公司)要求,设立审计科,由审计科长和审计员组成,具体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各项审计工作。
审计科在单位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在业务上受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和地方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审计科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参与正常的经济业务,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保持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第六条审计科履行职责的经费应当列入本单位财务预算,并予以保证。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与其从事的内部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审计、会计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审计部门负责人原则上必须具有审计师或会计师以上的技术职称。
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和后续教育制度。
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内部审计岗位资格证书。
审计人员两年内必须取得从业资格,否则不得从事审计工作。
新进入审计部门的人员没有经过审计岗位培训的不能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人员每年应有不少于两周的脱产学习、培训或进修,本单位负责人应给予支持并提供必要的时间和经费保证。
内部审计人员的岗位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试、评审和聘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是企业内部建立的一套管理制度,用于规范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
这些制度通常涵盖了审计目标、范围、方法、程序、责任、职权等方面的规定。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应包括的内容:
1. 机构设置:明确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组织架构、人员配备等方面的安排。
2. 审计目标和职责:明确内部审计的目标是帮助企业实现组织目标、提高内部控制、降低风险,并规定内部审计的职责和职能。
3. 审计范围:规定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审计对象、审计期限、审计标准等。
4. 审计方法和程序:确定内部审计的方法和程序,如审核文件、抽样方法、审计程序等。
5. 审计计划与计划指标:规定每年内部审计工作的计划和指标,包括审计项目、时间安排、资源分配等。
6. 审计报告和跟踪:规定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审批程序,以及对审计结果的跟踪和反馈机制。
7. 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建立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措施等。
8. 审计人员管理:包括内部审计人员的选拔、培训、考核、激励等方面的制度规定。
9. 保密和反腐败制度:明确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守的保密原则和反腐败要求。
10. 审计质量管理:建立审计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以上是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实际制定时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工作,提高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和内部掌控效能,保障企业利益和连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其全体员工,包含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各部门的内部审计人员。
第三条审计管理原则内部审计工作应遵从公正、独立、客观、准确的原则,以供应有价值的审计看法和建议为核心,保护企业利益,促进风险管理和内部掌控水平的连续改善。
第二章内部审计组织第四条内部审计部门本企业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和监督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向企业高层管理层报告,并接受企业高层管理层的引导和监督。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保持独立、客观、保密的态度。
内部审计人员应建立并不绝完善本身的专业素养,提高审计技能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内部审计委员会为了加强内部审计的监督和引导,本企业设立内部审计委员会,由企业高层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等构成。
内部审计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和决议紧要审计事项。
第七条审计计划每年初,内部审计部门依据企业的特点和风险情况订立审计计划,并报经内部审计委员会审议和批准。
审计计划应充分考虑企业的战略目标和关键风险,确保审计资源合理调配。
第八条审计准备内部审计部门在开始审计前,应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含了解被审计部门的业务情况、风险特点和内部掌控措施,明确审计目标和范围,并与被审计部门沟通好审计布置。
第九条审计实施内部审计人员依照审计计划和布置,对被审计部门的业务活动、内部掌控、经济责任等进行全面审计。
审计过程中应采用适当的方法和技术工具,确保审计过程的科学、规范和有效。
第十条审计发现在审计过程中,内部审计人员发现问题、风险或不合规情况时,应及时记录并做好相关文件的备份。
发现的问题应准确描述,包含问题的性质、影响程度和可能的原因,以便后续跟踪和整改。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是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公司利益和健康发展而制定的,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和相关部门。
二、审计机构设置1.公司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2.内部审计机构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聘任负责,确保其独立性和专业性。
三、审计人员招聘和条件1.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关背景和资质,具备一定的财务、法律和审计专业知识。
2.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分析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四、审计工作程序1.审计计划阶段: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风险管理需求,制定审计计划,提出审计目标和范围。
2.审计调查阶段: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计划,进行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梳理公司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
3.审计报告编制阶段:内部审计人员根据调查结果,编制审计报告,包括被审计单位的风险点和改进建议。
4.审计整改阶段:内部审计机构和被审计单位共同制定整改计划,并监督整改的落实情况。
五、审计结果的处理1.审计报告应提交给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由其审核并批准。
2.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根据审计报告中的风险点和改进建议,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并反馈给内部审计机构。
3.内部审计机构应进行跟踪和评价,确保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六、保密和保护审计人员权益1.内部审计人员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财务信息。
2.公司应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资源,保护内部审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权益。
七、制度宣传和培训1.公司应定期组织内部审计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活动,确保全员对制度内容的理解和遵守。
2.内部审计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
八、制度的修改和解释1.对于制度的修改,应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审核并批准。
2.对于制度的解释,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并及时向全体员工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以上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为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实施,所有员工和部门应严格遵守制度的规定,并积极配合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有:1.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职人员;2.附属财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3.不设机构、专职人员,聘请外部兼职审计人员。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2.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3.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2.公司规章制度;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4.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1.财务收支审计。
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
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3.专项审计。
包括:(1)管理审计。
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
(2)效益审计。
在财务收支审主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任期审计。
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控制效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内部审计组织架构1.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内部审计部门由总经理直接领导,依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岗位,明确职责和权限。
三、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1.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明确重点审计区域和审计项目。
2.内部审计部门有权要求公司各部门提供与审计相关的文件、账目、记录等资料,并对其进行审计。
3.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审计结果提出改进建议,对经济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四、内部审计程序1.内部审计应根据审计计划执行,包括客观分析、内部控制评估、风险评估等程序。
2.内部审计部门应及时与被审计部门沟通,了解内部情况,并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的问题。
3.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审计结果进行编撰审计报告,报告应包括审计发现、风险评估、内控建议等内容,并及时提供给总经理及被审计部门。
五、内部审计保密制度1.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审计过程和结果保密,不得将涉及企业机密的信息泄露给外部机构或个人。
2.内部审计报告仅供内部管理参考和改进使用,不得将其提供给外部机构或个人。
六、内部审计结果的跟踪和整改1.被审计部门应对内部审计结果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内部审计部门提供整改情况的反馈。
2.内部审计部门应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记录,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和改进。
七、内部审计的监督和评估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内部审计制度的有效实施。
2.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向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报告内部审计工作的进展和效果。
八、违反本制度的处理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内部纪律和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理。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公司总经理所有。
十、补充说明本制度是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提高经营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公司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审计原则:内部审计工作应依法进行,严格执行国家审计法规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二)独立审计原则:内部审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保持独立性,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干预。
(三)客观公正原则:内部审计工作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审计事项进行公正评价。
(四)注重实效原则:内部审计工作应注重实效,提高审计成果的应用价值。
二、内部审计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年度审计项目;(二)组织实施内部审计项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三)跟踪审计整改情况,确保审计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四)参与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五)开展审计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六)其他与内部审计相关的职责。
三、内部审计范围及内容第六条内部审计范围包括:(一)财务收支审计;(二)经济责任审计;(三)内部控制审计;(四)风险管理审计;(五)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七条内部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一)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二)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三)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情况;(四)公司治理结构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五)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四、内部审计程序第八条内部审计程序包括:(一)立项: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年度审计项目,确定审计立项;(二)准备:收集审计资料,编制审计方案,确定审计人员;(三)实施:开展现场审计,收集审计证据,进行数据分析;(四)报告:编写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五)整改:跟踪审计整改情况,确保审计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五、内部审计工作要求第九条内部审计工作要求:(一)严格执行审计程序,确保审计质量;(二)严格遵守审计纪律,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三)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四)定期总结审计工作,不断提高审计水平。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效率,规范内部审计行为,维护公司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内部审计组织架构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直接隶属于董事会,内部审计部门设置主任一名,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直接汇报给董事会。
三、内部审计人员管理1. 内部审计人员应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经过严格的审查选拔,并定期接受培训和教育。
2. 内部审计人员应保持独立客观的态度,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扰,不得泄露审计机密,保持审计工作的保密性。
3. 内部审计人员应定期接受上级主管领导的评估和考核,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内部审计工作流程1. 内部审计工作应定期制定审计计划,明确审计目标、范围、方法和时间,确保审计工作有序进行。
2. 内部审计工作按照计划进行,及时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调查和分析,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3. 内部审计报告应真实客观,详细列出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风险,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五、内部审计工作督导1. 董事会应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定期督导,确保内部审计部门独立运作,保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 内部审计报告应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并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
3. 董事会应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严重问题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避免对公司造成损失。
六、内部审计责任追究1. 对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的工作成绩和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对工作不力或失职行为进行处罚或追究责任。
2. 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并未及时整改的问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3. 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有违规行为或有犯罪嫌疑的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协助调查处理。
七、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执行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颁布,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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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港湾工程公司部审计管理制度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二零零三年九月. . .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释义 (1)第二条目的 (1)第三条围 (2)第二章部审计机构 (2)第四条执行董事 (2)第五条审计委员会 (2)第六条审计员 (2)第七条外部审计机构职责 (3)第三章部审计的围、依据 (4)第八条部审计围 (4)第九条审计依据 (4)第四章部审计容 (4)第十条财务活动及财务工作 (4)第十一条公司部控制制度 (4)第十二条经济业务活动 (5)第十三条离职审计 (5)第十四条其他交办审计事项 (5)第五章部审计工作程序 (5)第十五条公司年度部审计计划 (5)第十六条部审计立项 (6)第十七条部审计执行 (7)第十八条专项部审计 (7)第十九条部审计报告 (8)第二十条部审计结果的处理 (8)第二十一条部审计档案管理 (9)第二十二条重大经济事项监核 (9)第六章外部审计管理 (10)第七章审计结果的评价与奖惩 (11)附件:部审计通知书 (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释义公司的审计工作分为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1)部审计是指公司审计员在执行董事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企业部审计协会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公司各部门以及公司的业务经营各环节、财务系统和经济效益开展监督、稽核、评价工作,查明其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种专职经济监督活动。
部审计工作直接对执行董事负责,审计员发表审计意见及审计决定,并向执行董事报告工作;同时将审计结论和有关决定通报经理层,以督促经理层改进工作。
(2)外部审计指由执行董事代表股东委托公司以外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或其他专业机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收支等情况,以及特殊经济事项独立进行检查,就其合法合规、客观公正等方面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和管理建议。
外部审计工作直接对执行董事和股东负责,由审计员配合工作,审计报告直接呈报执行董事。
第二条目的通过审计工作,实现以下目的:(1)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2)查错揭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3)加强对公司各部门的监督与控制;(4)确保有关规章制度的切实有效执行,改善经营管理;(5)为执行董事的经营决策提供相对独立、客观的资料。
第三条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部审计机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部审计机构公司部审计机构由审计委员会和审计员组成。
第四条执行董事执行董事是审计工作的委托和最高决策机构。
执行董事负责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管理及决策要求,结合股东的具体利益要求等因素,委托公司部或外部审计机构具体的审计监察事项;根据股东会授权,决定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和改聘,审批审计结果和审计决定等。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为执行董事下设专业委员会,是公司审计工作的最高管理机构。
构成:执行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成员包括外聘相关审计专家,总经理和审计员列席审计委员会的审计工作会议。
职责:(1)确定年度部审计工作重点,审议、批准公司部审计制度和公司年度部审计计划;(2)监督公司的审计制度执行及其实施;(3)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4)组织协调和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审计工作;(5)组织公司本部各部门、项目部召开审计工作会议;(6)审议核定部审计报告和部审计决定。
第六条审计员审计员为公司审计工作的具体执行者。
职责:(1)制定公司审计监察制度、具体审计业务规和年度审计计划;(2)定期按审计计划对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财务工作进行审计,发布审计通知书;(3)依据审计监察制度要求,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执行董事的委托,参与公司重大经济业务决策,监核决策过程;(4)接受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执行董事的委托,对特殊经济事项等进行专项审计;(5)出具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并作出包括错弊纠正、责任人追究、程序制度修正等在的审计决定,向总经理和执行董事汇报;(6)根据审计结论和发现的问题,组织对公司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进行业务规、制度规等方面的培训;(7)对阻扰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的人员,有权向执行董事提出建议,采取必要措施,追究其责任;(8)协调外部审计工作;(9)负责调查、处理公司部各种涉及经济问题的检举信件;(10)对审计结果中反映出的重大问题,可先形成处理意见,然后提交审计委员会讨论解决。
第七条外部审计机构职责(1)有权要求被审部门及时提供计划、预(决)算、合同协议、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等文件资料;(2)检查被审部门的凭证、帐簿、报表、资产、有关文件和资料;(3)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和个人提供证明材料;(4)编制审计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5)依法审计、坚持原则,客观公正;(6)按程序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事项严守秘密,对审计委员会负责;(7)严守公司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公司情况。
第三章部审计的围、依据第八条部审计围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经理、各职能部门;2、各项目部;3、执行董事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第九条审计依据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2、公司规章制度;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4、企业部审计协会规;5、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部审计容第十条财务活动及财务工作主要包括:(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的规性;(2)财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情况;(3)资产管理情况;(4)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等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5)会计核算工作及财务管理工作的合规合法性,效率性;(6)各项财务规程执行的正确性;(7)各项业务活动的经济效益。
第十一条公司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是否完善,严密;部控制制度的体系执行是否有效;部控制体系是否和预期要达到的目标一致。
第十二条经济业务活动主要包括:(1)工程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以及预算、决算、竣工开工等;(2)采购等重要经济合同、契约的签订;(3)联营、合资、合作企业和项目投入资金、财产使用及其效果;(4)对公司各项经济工作程序及方法应用成效进行检核;(5)对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成效进行检核;(6)对公司各项年度计划及年终考核完成情况进行检核。
第十三条离职审计主要包括:部门经理以上岗位及关键业务岗位(如会计、出纳等)人员在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工作交接情况,执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十四条其他交办审计事项执行董事、总经理可提出专项审计事项委托。
第五章部审计工作程序第十五条公司年度部审计计划1、审计工作会议审计委员会于年末召开年度审计工作会议,总结本年度部审计工作,并根据执行董事经营指导思想,确定下年度部审计工作规划和部审计工作重点,形成会议记录。
2、制定公司年度部审计计划审计员在年度审计会议的方针原则指导下,组织制定公司的《年度部审计计划》,明确将进行重点审计的部门、下属公司以及重点审计的财务项目、业务项目、工程项目等;计划要求明确列示重点审计围、预计审计时间、重点审计方案等容。
3、公司年度部审计计划的审批审计员将《年度部审计计划》报审计委员会审议批准,批准后的《年度部审计计划》由审计员负责存档保管。
4、公司年度部审计计划的调整修正年度由于经营环境、业务情况等因素的变化而需要调整审计计划的,由审计委员会直接通知审计员调整审计计划,或由审计员提请调整审计计划。
调整计划的审批程序与计划制定环节相同。
第十六条部审计立项1、部审计实施方案根据批准的《年度部审计计划》,审计员按时间进度定期负责制定《部审计实施方案》,包括审计对象及其责任人、容、各项工作执行的时间表和人员配备,报审计委员会进行审计立项申请。
2、立项审批审计委员会根据经营周期、工程进程等审议批准审计立项申请,对立项申请的批复要求在1个工作日完成。
3、实施方案归档《部审计实施方案》要求年度连续编号,并注明既定审计项目的直接工作负责人,该方案留档为开口档案,即当该审计项目结束时,所有资料和文件相应按该审计项目归档。
4、审计通知书审计项目立项后,审计员按方案规定的时间进度向审计对象负责人发布审计通知书,《部审计通知书》由被审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统一由审计员归档。
第十七条部审计执行1、部审计前期准备审计员根据《部审计实施方案》与有关被审计单位协调,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资料准备、人员配合以及工作安排等。
2、部审计培训审计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对被审单位有关人员就审计配合或资料提供情况予以培训。
3、部审计操作的注意事项由审计员专责对被审部门进行审计,包括财务审计、业务稽核等容。
部审计操作过程中对材料、业务中特定程序的接触要求审计员取得审计委员会的授权,取得书面形式的《授权书》,经审计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向被审单位出示。
审过程的所有资料由审计员专责统一归档,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保留,对所有接触的业务、财务信息要求审计员对对外严格,只能通过审计报告渠道单向汇报给执行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擅自泄漏经营信息的,则给予开除的处分,并将根据情节的严重性追究其法律责任。
审计员必须严格按审计方案的时间进度要求开展审计工作,不得擅自拖延审计时间,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由于被审单位配合不利或审计中发现新的问题需要扩大审计围,而须延期审计时,需要及时上报执行董事,并报请审计委员会调整原审计实施方案;对审计延期的责任人,须上报审计委员会,在审计决定中统一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八条专项部审计1、部审计委托由执行董事或公司总经理向审计委员会提出专项审计委托,出据《部审计委托书》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交审计部执行;《部审计委托书》由审计员存档。
2、专项部审计执行专项部审计须执行方案制定、立项和审计操作的程序,规与第十六条一致。
第十九条部审计报告1、审计报告草稿审计现场调查完成后,审计员将根据现场审计具体情况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并与被审计部门就初步结论进行沟通,被审计部门首先对事实和数据是否确切可提出补充意见,经审计员查明后修改或补充,对审计报告的法规依据、处理建议的容也可以提出不同的看法,审计员可以采纳或维护报告结论。
审计员与被审计部门就初步结论沟通后,应根据初步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报告草稿报执行董事。
2、审计报告定稿执行董事指定审计委员会专人对审计员提交的审计报告草稿进行重点复核,对重大的会计、审计问题可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交换意见,交换的围仅限于澄清事实而非对审计结论的讨论,如未发现审计报告草稿有不妥之处则要求审计员提交正式《部审计报告》,复核人在复核中如发现事实未清或有其他不妥之处应责成审计员尽快予以落实,或补充工作程序。
审计报告的要求为:(1)、事实清楚;(2)、数据确实;(3)、依法有据;(4)、建议恰当。
3、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报告通过并签署意见后,《部审计报告》报审计委员会,同时抄送总会计师和执行董事;专项审计项目的《部审计报告》还须有一份向审计委托方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