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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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11篇

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11篇

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11篇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1一、考核目的通过建立和完善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满意度为主要内容、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考核激励制度,促使村卫生室认真履行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充分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完成促进城乡医疗服务均等化工程各项目标任务,为广大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一)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突出村卫生室的公益性。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满意度为考核重点,促进村卫生室全面履行职责。

(三)坚持一年两次考核,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逐步完善考核办法。

(四)坚持奖优罚劣,考核结果与村卫生室的财政补助、村医收入待遇相结合。

三、考核内容(一)基本医疗服务:主要考核服务数量、质量、医疗费用、规范药房建设和药品零差销售执行等情况。

(二)公共卫生服务:主要考核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分解任务完成及落实情况。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

(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运转情况。

(五)人事财务管理情况。

(六)村卫生室环境管理情况。

(七)群众满意度情况。

四、考核方法(一)考核对象各村卫生室(二)考核程序及考核组人员1、镇组成立考核组,分别于每年6月下旬、12月下旬对各村卫生室进行2次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县卫生局。

2、考核组人员五、考核结果运用1、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二个等次,分值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合格的村卫生室,按该村农业户籍人口核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经费补助标准(即:1200农业户籍人口每年补助村卫生室8000元)进行补助;考核不合格的,按得分比例(实际得分除以80)乘以考核合格确定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3、对年度考核合格且得分位列全镇前3名的村卫生室,镇将授予“优秀村卫生室”称号,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得分位列全镇后3名的村卫生室,全镇通报批评,并上报县卫生局,限期整改。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考核细则范本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考核细则范本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考核细则范本一、背景介绍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是一项重要的医疗改革举措,旨在提高农村地区的基层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为了对乡村医生的签约服务进行科学、客观的考核评估,制定了以下考核细则。

二、服务项目1. 健康管理乡村医生应积极参与居民健康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健康管理方案、定期随访居民、做好健康宣教等。

2. 疾病诊疗乡村医生应具备基本的疾病诊疗能力,包括正确判断疾病种类、及时给予治疗、规范用药等。

3. 门诊服务乡村医生应提供规范、高质量的门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接诊患者、开具处方、进行常规检查等,并注意做好医患沟通工作。

4. 急诊救治乡村医生应具备基本的急诊救治能力,包括正确判断紧急情况、采取适当救治措施、及时转运患者等。

5. 卫生宣教乡村医生应积极参与卫生宣教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指导居民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三、考核指标1. 健康管理(1)制定健康管理方案:乡村医生应根据居民健康状况以及需要制定健康管理方案,并详细记录居民健康档案。

(2)定期随访居民:乡村医生应根据需要,定期对签约居民进行随访,记录随访情况,并根据随访结果进行相应调整和干预措施。

(3)健康宣教:乡村医生应定期开展健康宣教活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健康饮食、运动锻炼、慢性病防控等方面。

2. 疾病诊疗(1)正确判断疾病种类:乡村医生应根据患者症状和体征,准确判断疾病种类,并做好相关检查和鉴别诊断。

(2)及时给予治疗:乡村医生应根据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并及时给予治疗,有效控制疾病发展。

(3)规范用药:乡村医生应根据临床需要,合理选用药物,并注意药物的使用方法和剂量。

3. 门诊服务(1)接诊患者:乡村医生应及时接诊患者,对患者主诉和病情进行认真询问和分析,并合理安排诊疗流程。

(2)开具处方:乡村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开具准确、规范的处方,包括合理的药物搭配和用量。

(3)常规检查:乡村医生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常规检查,如血压测量、体重测量等,确保患者病情得到全面了解。

卫生部关于印发《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8.01•【文号】卫农卫发[2008]43号•【施行日期】2008.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卫生部关于印发《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的通知(卫农卫发〔2008〕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为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规范乡村医生考核,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更好地为广大农民健康服务,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我部组织制定了《乡村医生考核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卫生部二○○八年八月一日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规范乡村医生考核,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更好地为广大农民健康服务,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乡村医生考核,是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乡村医生从业情况定期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乡村医生。

第四条考核应当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对乡村医生的考核,每2年组织一次。

第六条卫生部负责全国乡村医生考核工作。

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考核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考核的组织工作。

第二章考核机构第七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负责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八条考核委员会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管理及卫生技术人员组成。

考核委员会可在乡镇卫生院设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

第九条考核委员会应当制定考核工作制度和考核工作方案,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十条乡村医生考核包括业务考评和职业道德评定两方面内容。

第十一条业务考评主要包括:(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二)业务水平;(三)学习培训情况;(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村医绩效考核方案

村医绩效考核方案

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乡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村级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乡村居民享受方便、实惠的基本医疗服务,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通过对村级医疗机构进行绩效考核,促进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履行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逐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起优劳优得的有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村医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考核原则(一)坚持突出公益性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促进村级医疗机构全面履行职责,体现基层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和社会效益。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开考核程序、内容、标准,考核过程坚持实事求是,考核结果客观反映村级医疗机构的真实情况。

(三)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建立对机构和人员的双考核体系,考核结果将作为村级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助、工作人员待遇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依据及对象卫生部关于印发《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的通知(卫农卫发〔2008〕43号);全乡13所村卫生室。

四、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参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情况;村卫生室设置、规范化基本条件、规章制度、药品供应及合理使用、医疗文书、急救知识等。

五、考核办法考核采取现场考察、查阅资料、听取汇报、问卷调查等方法。

考核工作由我院医务科和公共卫生科抽调专职人员组成考评小组进行考核,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与满意度调查纳入考核范畴并制定考评细则。

六、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将作为村级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助、工作人员待遇的重要依据;村医应得补助=财政补助总金额÷考评总得分×考评得分.七、保障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考评小组成员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绩效考核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要措施抓紧抓好,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乡村医生考核实施方案和细则

乡村医生考核实施方案和细则

查干郭勒乡卫生院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管理,提高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服务,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文件《自治区区属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0] 128号),《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自治区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新政办发[2010] 222号),《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新卫发〔2011〕5号)、根据本院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科学的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督促指导乡村医生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在农村居民获得公共卫生服务的同时改善乡村医生的待遇,促进农村三级卫生保健网络的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

(三)坚持奖优罚劣,以考兑补。

建立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完成情况,发放补助。

四、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一)考核对象:经县卫生局许可的、承担本行政村居民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

基本条件是:在县卫生局注册、取得乡村医生证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在村卫生室承担国家规定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

(二)考核内容:以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完成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内容。

具体如下:1.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协助乡镇卫生院为辖区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基本健康档案,并逐年完善。

2. 健康教育。

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对辖区居民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

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

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为提升湟源县公立医院服务质量与效率,激发医院活力,维护其公益性,特依据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制定本考核试行办法。

一、考核对象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卫生行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对我县两所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进行绩效考核。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与地方年度工作目标紧密结合,涵盖综合管理、医疗质量管理以及群众评价与监督等方面。

具体包括政府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药品零加成政策实施、便民措施推行、医疗核心制度执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

详细考核指标见相关附件。

三、考核程序(一) 成立考核小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牵头,联合财政、人社等部门组成。

(二) 建立考核专家库:聘请业务技术与管理专家,随机抽取参与考核。

(三) 考核主体:依据《青海省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进行。

(四) 考核方法与周期:结合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等,每年10月中旬进行集中考核。

(五) 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六) 结果上报与反馈:考核结果汇总上报,并反馈至试点医院。

四、考核评价(一) 绩效值计算:定量指标采用公式计算,定性指标按评分办法扣减。

(二) 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85分以上为优秀,60-8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 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资金安排依据,不合格者扣减资金并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需细化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

试点医院要根据相关制度制定内部考核标准,建立激励机制,将考核结果与职工收入挂钩,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并向关键岗位和有贡献人员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各地要严肃考核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对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6篇

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6篇

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6篇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 (1)一、考核范围(一)专项考核政务中心及各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

(1)常驻单位:指市政府决定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具有行政审批职能以及需要提供其他政务服务职能,在政务大厅设常驻窗口的部门和单位;(2)联络单位:指根据有关规定,分阶段定期进入政务大厅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部门和单位及承办由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受理后转办相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部门和单位。

进驻单位名单(含纳入全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的市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和中央、省直管部门)由政务中心提供给市政府目标办。

(二)综合考核1.政务中心。

政务中心正式挂牌后,作为市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单位,从20xx年起制定本单位绩效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参加全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2.各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

纳入全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的市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和相关单位,20xx年相关工作作为新增目标,从20xx年起相关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目标进行考核。

二、考核依据(一)《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法(试行)》;(二)《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审查规定(试行)》;(三)《贵阳市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四)《贵阳市行政审批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五)《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考评办法(试行)》;(六)《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选派轮换制度(试行)》;(七)《贵阳市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八)《贵阳市行政机关行政首长问责办法(试行)》(贵阳市人民政府令〔20xx〕3号)。

三、专项目标考核办法(一)考核组织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政府目标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参加组成考核组。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总分100分)1.政务中心:(1)政务中心正常运行情况(50分);(2)各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履职监管情况(30分);(3)投诉受理、处理情况(20分)。

乡村医生管理考核制度模版

乡村医生管理考核制度模版

乡村医生管理考核制度模版引言:乡村医生是乡村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负责为乡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为了提高乡村医生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考核制度非常必要。

本文将介绍一个乡村医生管理考核制度模版。

一、考核目标乡村医生管理考核旨在评估乡村医生的工作表现和绩效。

其目标是确保乡村医生按照规范和要求履行职责,提高乡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考核内容1. 临床医疗表现考核:评估乡村医生在临床工作中的技术水平和治疗效果,包括对常见疾病的诊断能力、处方准确性和治疗效果等方面的评估。

2. 医疗服务态度考核:评估乡村医生在就诊过程中的服务态度和沟通能力,包括对患者的耐心和关爱程度、解答患者问题的准确率和回应速度等方面的评估。

3. 健康宣教和预防工作考核:评估乡村医生在健康宣教和预防工作方面的表现,包括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的频率和效果、推广预防措施的普及程度等方面的评估。

4. 专业知识学习考核:评估乡村医生对医学知识的掌握和学习情况,包括参加培训和学习的频率和效果、通过考试和学术会议来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等方面的评估。

5. 工作纪律和廉政建设考核:评估乡村医生在工作纪律和廉政建设方面的表现,包括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反腐败和廉洁自律的意识和行为等方面的评估。

三、考核方法1. 定量评估:根据考核指标和标准,对乡村医生的工作表现进行定量评估,通过计分方式进行评分,形成考核结果。

2. 定性评估:除了定量评估外,还可以采取定性评估方式,例如通过患者满意度调查、同事评价和上级督导等方式,对乡村医生的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评估。

3. 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一般为半年或一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量调整。

四、考核结果处理1. 奖惩机制:对于表现出色的乡村医生,可以给予奖励,如表扬信、荣誉称号或奖金等;对于表现不佳的乡村医生,可以进行警告、限制执业或降职等处罚。

2. 绩效反馈:在考核结束后,向乡村医生详细反馈考核结果,并针对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帮助其提高工作水平和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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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考核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乡村医生考核办法
卫农卫发〔2008〕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为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规范乡村医生考核,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更好地为广大农民健康服务,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我部组织制定了《乡村医生考核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一日
乡村医生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规范乡村医生考核,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更好地为广大农民健康服务,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乡村医生考核,是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乡村医生从业情况定期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乡村医生。

第四条考核应当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对乡村医生的考核,每2年组织一次。

第六条卫生部负责全国乡村医生考核工作。

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考核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考核的组织工作。

第二章考核机构
第七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负责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八条考核委员会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管理及卫生技术人员组成。

考核委员会可在乡镇卫生院设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

第九条考核委员会应当制定考核工作制度和考核工作方案,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十条乡村医生考核包括业务考评和职业道德评定两方面内容。

第十一条业务考评主要包括: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业务水平;
(三)学习培训情况;
(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职业道德评定主要包括医德医风情况。

考核委员会在评定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所在村村民委员会、乡村医生和村民的意见。

第四章考核方式和程序
第十三条考核方式主要包括:
(一)个人述职;
(二)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
(三)业务水平测试;
(四)职业道德评议。

第十四条考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考核委员会应当于考核前30日通知需要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
(二)考核委员会按照上述第十三条规定的考核方式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
(三)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委员会向乡村医生送达书面考核结果;
(五)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签署意见;
(六)考核委员会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考核结果。

乡村医生因特殊情况需要暂缓考核的,向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请。

经考核委员会批准同意后,予以暂缓考核。

第十五条乡村医生认为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在考核前向考核委员会申请回避。

理由正当的,考核委员会应当予以准许。

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五章考核结果及应用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考核结果记入《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中的"考核记录"栏。

第十七条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评定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

考核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乡村医生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乡村医生本人。

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

乡村医生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考核结果。

第十八条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

逾期未提出再次考
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第十九条乡村医生在考核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一)以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
(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乡村医生考核结果在乡村医生所在乡镇范围内予以公布
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乡村医生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本办法开展乡村医生考核工作的,应当责成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改正。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乡村医生考核表》、《乡村医生考核复核表》由卫生部制定统一样式。

第二十四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附件:1.乡村医生考核表
2.乡村医生考核复核表
附件1
乡村医生考核表
注: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评定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

乡村医生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考核结果。

附件2
乡村医生考核复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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