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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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水利安全生产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水利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水利行业在施工、运行、维护等环节中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包括自然灾害、人为事故、设备故障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是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应急事务,协调各应急小组工作。

3. 应急救援小组(1)现场救援小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援、伤员救治、人员疏散等工作。

(2)物资保障小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供应和保障工作。

(3)通信联络小组:负责应急救援通信联络,确保信息畅通。

(4)安全监测小组:负责事故现场安全监测,评估事故风险。

(5)善后处理小组:负责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和恢复重建工作。

三、应急救援程序1. 事故报告发生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损失情况等。

2. 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启动本预案,组织应急救援。

3. 救援行动各应急救援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救援行动,确保救援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4. 事故调查与处理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制定整改措施。

5. 善后处理事故处理后,应急指挥部组织善后处理工作,包括伤员救治、家属安抚、财产损失赔偿等。

四、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应急指挥部应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提高救援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2. 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应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为了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水利部门需要制定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提前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事故。

下面是一份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例,详细介绍了预案的内容和应急措施。

一、总体要求(一)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水利部门应急管理的基本文件,必须严格执行。

(二)水利定点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制定明确的责任分工和联系机制。

(三)针对不同类型的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及时调动各级从业人员和应急资源,迅速开展应急处置。

(四)加强与相关行业、当地政府以及群众的沟通和协作,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

(五)总结事故经验,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和改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应急管理组织机构(一)领导小组:由相关领导组成,负责制定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协调应急工作。

(二)指挥部:设立应急指挥室,专门负责指挥和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三)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和分析事故原因,总结教训,并提出预防措施。

(四)救援队伍:建立相关专业救援队伍,包括抢险人员、医疗救护队伍等,以便及时展开救援工作。

三、应急响应措施(一)事故发生后,首先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立即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和群众,采取措施进行事故现场的控制和封锁。

(二)组织救援队伍展开救援工作,救人为第一要务,确保被困人员的安全。

(三)同时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为受伤人员提供紧急救治,并及时转运到医院。

(四)事故过程中要做好现场指挥和联络工作,协调各方面资源,保障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五)事故后要立即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总结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四、应急资源保障(一)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在关键节点存储足够的物资供应。

(二)完善应急设备设施配置,确保救援行动的顺利进行。

(三)建立应急网络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方便指挥和联络。

(四)组织培训和演习,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能力。

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提高我单位应对水利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在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水利工程设施损坏、触电、火灾、中毒、窒息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全面协调、指挥、监督和评估应急工作。

2.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指挥、协调、救援等工作。

(2)抢险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抢险救援、伤员救治等工作。

(3)信息联络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上报、发布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后勤保障、物资供应等工作。

(5)宣传报道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

四、应急响应1.事故发生单位立即启动本预案,向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并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指挥部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1)一般事故: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指挥、协调、救援等工作。

(2)较大事故: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指挥部全体成员赶赴现场,抢险救援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重大事故:启动一级应急响应,指挥部全体成员赶赴现场,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应急处置措施1.现场指挥组:(1)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2)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确保救援人员安全。

(3)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抢险救援组:(1)迅速开展救援工作,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2)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确保救援通道畅通。

(3)对被困人员实施救援,确保人员安全。

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水利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财产损失,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4. 《水利安全生产管理规定》5. 《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6. 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等各个阶段,包括水库、堤防、渠道、水闸、泵站等水利设施,以及涉及水利生产活动的相关企业。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1)总指挥:由水利局主要领导担任,负责全面指挥、协调和监督应急工作。

(2)副总指挥:由相关部门领导担任,协助总指挥开展工作。

(3)指挥部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各专项小组的日常工作。

2. 应急专项小组(1)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援、伤员救治、设备抢修等工作。

(2)现场勘查小组:负责事故现场勘查、原因分析、责任认定等工作。

(3)后勤保障小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车辆、通讯等后勤保障工作。

(4)信息宣传小组:负责事故信息收集、发布、宣传等工作。

五、应急响应程序1. 预警阶段(1)发现险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2)应急救援小组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响应阶段(1)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应急救援小组开展现场救援、伤员救治、设备抢修等工作。

(3)现场勘查小组开展事故现场勘查、原因分析、责任认定等工作。

(4)后勤保障小组提供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车辆、通讯等后勤保障。

3. 应急恢复阶段(1)事故得到控制后,启动应急恢复程序。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

(3)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六、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业务素质。

2. 物资保障:储备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任人的认定和处理结果。
恢复重建计划制定和实施情况报告编写
制定恢复重建计划
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制定相 应的恢复重建计划,包括设备修复、 设施重建、人员安置等方面。
实施恢复重建计划
按照计划逐步实施恢复重建工作,确 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监督和检查
对恢复重建计划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 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汇报人: 日期:
目录
• 引言 • 水利安全生产事故风险识别与
评估 • 应急组织与职责 • 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 • 预警与信息报告机制 • 应急处置与救援措施 • 后期处置与恢复重建计划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目的
本应急预案旨在明确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在事故发 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和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协调交通管理
与交通管理部门协调,确 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 调整交通路线,避免交通 拥堵。
05
预警与信息报告机制
预警级别和发布程序
预警级别
根据水利安全生产事故的严重程度,预警级别可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事故。
发布程序
预警信息的发布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并通过适当渠道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07
后期处置与恢复重建计划
事故原因调查和分析报告编写
调查事故原因
组织专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包括设备故障、人为操作失误、
自然灾害等因素。
分析事故原因
对调查结果进行深入分析,找出事 故发生的直接和间接原因,为预防 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提供依据。
编写报告
将调查和分析结果整理成报告,详 细记录事故原因、经过和结果,为 后续处理提供参考。

水利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水利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水利安全生产重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水利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5.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6. 《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7. 《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事故分级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水利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个等级:1.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2.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

3.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4.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五、组织体系1. 应急指挥部:由水利部门、公安、消防、卫生、环保、交通、通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水利部门,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上报,以及应急物资的调配和调度。

3. 专业救援队伍:包括水利、消防、医疗、环保等专业救援队伍,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和处置。

六、应急响应1. 初步响应: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故蔓延,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 全面响应: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全面响应,组织相关部门和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

3. 指挥调度: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调度,明确各部门和救援队伍的任务和职责。

4. 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组织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水利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单位员工的生命安全,减少和预防水利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单位的水利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涉及水利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本预案以信息发布、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应急措施、事故调查处理、经验总结等为重点,对水利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进行规定。

第四条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建设、实施和管理应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实用性和日常化、规范化原则。

第五条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审定和发布,由水利主管部门负责,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

第二部分应急预案制定第六条水利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七条应急预案必须由应急管理人员牵头组织编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可能发生的主要危险因素、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的范围及可能造成的损失情况;(二)事故应急预测及预警预报体系及其遥测观测点和评估机制;(三)组织机构和应急处置专职人员及分工、协作机制;(四)事故预防控制措施与技术标准、防治工程和装备设备的建设、使用、管理和维护;(五)不同事故条件下的急救、应急救援和转移疏散措施、指导地方政府的指挥、协调机构和落实责任的机制;(六)应急物资和专业救援队伍动员、预调和装备的携带、保障措施;(七)社会舆情应对预案、通讯保障预案、生产秩序稳定维护预案、群众避险和转移预案;(八)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第九条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要定期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修改和完善。

第十条水利管护责任人、值班人员、施工负责人等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当学会运用应急设备和器材,掌握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定期接受应急预案培训。

水利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精选14篇)

水利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精选14篇)

水利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精选14篇)水利安全生产篇1根据省、地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三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强化“三项建设”,着力抓好今年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社会氛围,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按照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突出主题,明确要求,整体推进紧紧围绕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突出“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主题,注重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贴近实际、适应发展、达到创新的原则,做到丰富内容、形式多样、富有实效。

深入广泛宣传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宣传普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不断推进企业、社区和校园安全文化建设的进程,全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真正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更好地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提升全民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的进程。

二、活动时间“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xx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县上下同时开展。

6月13日为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咨询日,我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咨询日定于6月13日在水西广场开展。

三、活动主题今年为全国第九个“六月安全月”活动,活动主题为“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四、组织保障主办单位:县安委会。

承办单位:县安委办。

成立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其组成人员如下:主任:祝朝靖副主任:宋文胜王军成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宋文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日常事务、协调、督促指导及相关资料收集上报工作!。

五、活动形式4月30日前将县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举办的全县大型活动内容以县安委办文件下发至各乡镇和安委会成员单位。

1.积极组织参加全区安全生产知识抢答赛;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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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2016年12月目录1 总则 (1)1.1编制目的 (1)1.2编制依据 (1)1.3适用范围 (1)1.4工作原则 (2)1.5事故分级 (2)1.6预案体系 (3)2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4)2.1风险分级管控 (4)2.2预警 (4)2.3隐患排查治理 (5)3 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 (6)3.1事故信息报告 (6)3.2先期处置 (8)4 水利部直属单位(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8)4.1应急响应分级 (8)4.2一级应急响应 (9)4.3二级应急响应 (11)4.4三级应急响应 (13)5 地方水利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14)5.1应急响应分级 (14)5.2一级应急响应 (15)5.3二级应急响应 (16)5.4三级应急响应 (17)6 信息公开与舆情应对 (19)6.1信息发布 (19)6.2舆情应对 (19)7 后期处置 (19)7.1善后处置 (19)7.2应急处置总结 (19)8 保障措施 (20)8.1信息与通信保障 (20)8.2人力资源保障 (20)8.3应急经费保障 (20)8.4物资与装备保障 (21)9 培训与演练 (21)9.1预案培训 (21)9.2预案演练 (21)10 附则 (22)10.1预案管理 (22)10.2施行日期 (22)附录1 事故分级标准 (23)附录2 水利部直属单位(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有关司局专业(专项)应急工作方案清单 (24)附录3 生产安全事故响应流程图和应急组织体系图 (27)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防范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4)《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06年);(5)《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5〕11号);(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2016年);(7)《水利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处置规则》(水安监〔2016〕220号);(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时水利部的应对工作:(1)水利部直属单位负责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活动;(2)水利部直属单位生产经营和后勤保障活动、水利部机关办公及后勤保障活动;(3)地方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活动。

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属地为主,部门协调。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水利部发挥指导、协调、督促和配合作用。

(3)分工负责,协同应对。

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安全监督司负责统筹协调,各司局和单位按照业务分工负责,协同处置水利生产安全事故。

(4)专业指导,技术支撑。

统筹利用行业资源,协调水利应急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为科学处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坚持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教育培训、预测预警、预案演练和保障能力建设。

1.5 事故分级根据现行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分级标准见附录1。

较大涉险事故,是指发生涉险10人以上,或者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下落不明,或者需要紧急疏散500人以上,或者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危化品库、油气田和车站、码头、港口、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事故。

1.6 预案体系本预案与以下应急预案、应急工作方案共同构成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1)水利部直属单位针对负责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活动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水利部直属单位针对生产经营和后勤保障活动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水利部有关司局针对各自业务领域组织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专业(专项)应急工作方案。

部直属单位(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有关司局专业(专项)应急工作方案清单见附录2。

上述预案、工作方案以及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相衔接,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评审备案工作,并应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修订。

有关直属单位(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关业务司局应急工作方案应向安全监督司备案,并应在本预案启动时相应启动。

2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2.1 风险分级管控各地、各单位应按照水利行业特点和多年工作实际,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的相关规定,分析事故风险易发领域和事故风险类型,及时对各类风险分级并加强管控。

水利部直属单位和地方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单位应对重大危险源做好登记建档,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明确落实每一处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管责任,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报备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水利部有关司局、单位应加强部直属单位(工程)重大危险源监管,及时掌握和发布安全生产风险动态。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监管,及时掌握和发布安全生产风险动态。

2.2 预警2.2.1 发布预警水利部直属单位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信息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人民政府;地方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单位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信息应及时报告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人民政府。

预警信息由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发布。

2.2.2 预警行动事故险情信息报告单位应及时组织开展应急准备工作,密切监控事故险情发展变化,加强相关重要设施设备检查和工程巡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有关水利主管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应视情况制定预警行动方案,组织有关单位采取有效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应急资源调运准备。

2.2.3 预警终止当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

2.3 隐患排查治理水利部直属单位和地方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工程设施巡查监测和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清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治理,及时消除隐患;对于情况复杂、不能立即完成治理的隐患,必须逐级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好应急防护措施,制定周密方案限期消除。

安全监督司和有关业务司局应督促部直属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3 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3.1 事故信息报告3.1.1 报告方式事故报告方式分快报和书面报告。

3.1.2 报告程序和时限水利部直属单位(工程)或地方水利工程发生重特大事故,各单位应力争20分钟内快报、40分钟内书面报告水利部;水利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30分钟内快报、1小时内书面报告国务院总值班室。

水利部直属单位(工程)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有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地方水利工程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快报、2小时内书面报告至安全监督司。

接到国务院总值班室要求核报的信息,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要求报送书面信息的,反馈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各单位接到水利部要求核报的信息,应通过各种渠道迅速核实,按照时限要求反馈相关情况。

原则上,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要求报送书面信息的,反馈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报相关信息。

除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外,各单位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事故信息报告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3.1.3 报告内容和要求1快报快报可采用电话、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但须通过电话确认。

快报内容应包含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发生时间、具体地点,已经造成的伤亡、失踪、失联人数和损失情况,可视情况附现场照片等信息资料。

2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内容应包含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发生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发生经过,已经造成伤亡、失踪、失联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事故当前状态以及其他应报告的情况。

3.1.4 报告受理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备用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安全监督司负责受理全国水利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办公厅、有关司局和单位收到有关单位报告的事故信息后,应立即告知安全监督司。

3.2 先期处置水利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信息报告后,安全监督司和有关司局、单位应做好以下先期处置工作:(1)安全监督司立即会同有关司局、单位核实事故情况,预判事故级别,根据事故情况及时报告部领导,提出响应建议。

(2)安全监督司及时畅通水利部与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联系渠道,及时沟通有关情况。

(3)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做好信息汇总与传递,跟踪事故发展态势。

(4)对于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监督司通知有关应急专家、专业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5)其他需要开展的先期处置工作。

4 水利部直属单位(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4.1 应急响应分级根据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级别和发展态势,将水利部应对部直属单位(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

(1)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启动一级应急响应;(2)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启动二级应急响应;(3)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水利部直属单位(工程)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由安全监督司会同相关业务司局、单位跟踪事故处置进展情况,通报事故处置信息。

4.2 一级应急响应4.2.1 启动响应判断水利部直属单位(工程)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监督司报告部长和分管安全生产副部长;水利部立即召开紧急会议,通报事故基本情况,审定应急响应级别,启动一级响应,响应流程图见附录3。

4.2.2 成立应急指挥部成立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领导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工作。

应急指挥部组成:指挥长:水利部部长副指挥长:水利部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部长和分管相关业务的副部长、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成员: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事故发生地相关部门负责人指挥长因公不在国内时,按照水利部工作规则,由主持工作的副部长行使指挥长职责。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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