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主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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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24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24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24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指在建筑行业中,对建筑物的计算方法和标准的规定。

它是建筑设计、审查和管理的基础,对于确保建筑物的质量和合规性起着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详细介绍2024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首先,根据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面积被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分别是:建筑物总建筑面积(GFA)、建筑物主体建筑面积(BFA)和套内建筑面积(NFA)。

建筑物总建筑面积(GFA)是指建筑外墙纵向投影的面积,包括地上和地下的建筑部分。

它是确定建筑物规模的重要指标,用于衡量建筑物所占地区的大小。

GFA的计算一般依据横截面积法或立面积法进行。

建筑物主体建筑面积(BFA)是指建筑物所有主体建筑部分的总面积,包括建筑物的结构和主要功能区域。

BFA是用来确定建筑物的实际使用面积和业主购房面积的依据。

计算BFA时,要剔除非建筑面积,如外墙厚度、垭口、阳台等。

套内建筑面积(NFA)是指建筑物内部各套房或单位的实际使用面积,也称为套内面积。

NFA是购房者购买房产时要考虑的重要因素,用于衡量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和功能布局的合理性。

在计算这些面积时,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首先,建筑物总建筑面积(GFA)的计算应包括所有建筑物的可使用面积,无论是地上还是地下。

其次,建筑物主体建筑面积(BFA)的计算应基于建筑物的实际设计图纸和施工情况,对于不规则形状的建筑物,可以采用近似计算的方法。

此外,套内建筑面积(NFA)的计算要基于建筑物内部各个房间或单位的实际使用面积,并且需要考虑到墙体厚度、柱子和凸窗等因素。

还有,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在计算建筑面积时,可能会有一些特殊计算规则和规定,如商业建筑、住宅建筑、办公建筑等。

最后,在建筑面积计算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与土地规划、建筑设计和建筑管理等相关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相一致,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总之,2024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通过明确的计算方法和标准,为建筑行业提供了统一的计算依据,确保建筑物的质量和合规性。

GBT50353-201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GBT50353-201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3最新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

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

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

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

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

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1、单层建筑物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

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大全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大全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大全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所占用的地面面积总和,通常用来衡量建筑物的大小和空
间利用效率。

建筑面积的计算涉及到各种不同的规则和标准,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在进行建筑面积计算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相应的规则,以确保计算结果准确可靠。

建筑总面积(建筑物占地面积)
建筑总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所占用的总面积,包括建筑物各个楼层的面积
总和。

通常可以通过对建筑物外轮廓的尺寸进行测量来计算建筑总面积。

建筑净面积
建筑净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可使用的实际面积,不包括墙体和柱子等构件所占
据的空间。

计算建筑净面积时需要减去建筑物内部结构的面积,以得到实际可利用的空间面积。

建筑基底面积
建筑基底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的投影面积,即建筑物在地面上的影子所覆
盖的区域。

建筑基底面积通常用来计算建筑物在地面上所占据的空间大小。

有效建筑面积
有效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可供使用的实际面积,不包括一些不适合使用的
区域,如楼梯间,机房等。

有效建筑面积通常用来评估建筑物的使用效率和空间利用情况。

建筑单元面积
建筑单元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的一个独立单元(如一个房间)的面积。

计算建
筑单元面积可以帮助评估建筑物内部空间的分布和利用情况。

综上所述,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涉及建筑总面积、建筑净面积、建筑基底面积、有效建筑面积和建筑单元面积等方面,每种规则都有其特定的计算方法和应用场景。

在进行建筑面积计算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规则并进行准确的测量和计算,以确保得到正确的建筑面积数据。

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附录二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容建筑面积指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一般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规定的计算方式执行,出现下列情况的,执行本规则。

一、居住建筑层高大于3.6米、小于或者等于5.8米(即3.6+2.2)的,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层高大于5.8米、小于或者等于8米(即5.8+2.2)的,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层高大于8米的,以此类推。

跃层式居住建筑,其门厅、起居室、餐厅的通高部分不超过该层套内建筑面积的35%且小于或者等于7.2米的,该通高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倍计算;通高部分超过该层套内建筑面积的35%或者大于7.2米的,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则计算。

除门厅、起居室、餐厅、与起居室相连的封闭式阳台之外的其他部分出现通高情况的,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则计算。

二、商业建筑(含各类配套服务建筑)按照单元式划分,单元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层高大于5.1米、小于或者等于7.3米(即5.1+2.2)的,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层高大于7.3米、小于或者等于9.5米(即7.3+2.2)的,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层高大于9.5米的,以此类推。

商业建筑(含各类配套服务建筑)按照单元式划分,单元面积大于或者等于3000平方米,层高大于6米、小于或者等于8.2米(即6+2.2)的,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层高大于8.2米、小于或者等于10.4米(即8.2+2.2)的,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层高大于10.4米的,以此类推。

有特殊功能要求的,须专题论证。

三、办公建筑、酒店建筑层高大于5.1米、小于或者等于7.3米(即5.1+2.2)的,不论其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层高大于7.3米、小于或者等于9.5米(即7.3+2.2)的,不论其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层高大于9.5米的,以此类推。

GBT50353-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2005)为了统一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方法,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并且除应遵循本规范,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术语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架空层: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回廊: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门斗: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建筑物通道: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架空走廊: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勒脚: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围护性幕墙: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装饰性幕墙: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落地橱窗: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阳台: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眺望间: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雨篷: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地下室:建筑物地下的建筑空间。

3.0.6 对于建筑物中的吊脚架空层和深基础架空层,如果设计中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则应计算其全面积,且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对于设计中加以利用但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则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

对于设计中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则不应计算面积。

3.0.7 对于建筑物中的门厅和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总结汇总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总结汇总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总结汇总在建筑设计和房地产行业中,建筑面积计算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内在结构中可供使用的总面积,包括房间、走廊、楼梯等空间的总和。

建筑面积的准确计算对于评估房产价值、规划使用空间、规划建筑设计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在计算建筑面积时,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标准,下面将对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则进行总结汇总。

1. 所有的室内空间计入建筑面积在计算建筑面积时,所有的室内空间都应计入建筑面积之中,包括房间、走廊、楼梯等。

需要注意的是,阳台、露台、楼梯间等不适用于长期使用的空间通常不计入建筑面积。

2. 墙体和结构柱不计入建筑面积在建筑面积计算中,墙体和结构柱通常不计入建筑面积。

只有室内空间的面积才算作建筑面积,墙体和结构柱的存在并不改变这一计算原则。

3. 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通常包括净面积和总建筑面积两种。

净面积是指室内实际可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体和结构柱;总建筑面积则包括室内空间的全部面积,包括房间、走廊、楼梯等。

4. 建筑用地面积与建筑面积的关系建筑用地面积通常指建筑物占用的地面面积,与建筑面积有所区别。

在规划建筑项目时,建筑用地面积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建筑用地面积与建筑面积之间的比例关系需要根据具体的设计要求和土地规划进行合理确定。

5.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建筑面积计算标准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存在不同的建筑面积计算标准和规定。

在进行建筑面积计算时,需要遵循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建筑面积是建筑设计和房地产行业中一个重要的计量指标。

在进行建筑面积计算时,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标准,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建筑面积的计算不仅对于评估建筑价值和规划使用空间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建筑设计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总结汇总有助于提高建筑行业从业者对于建筑面积计算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解释

第一部分:新面积规范编制原则修订总体原则1、适用范围:增加了“建设全过程”。

本次修订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建设全过程,规划、设计、施工、竣工结算等。

但房屋产权面积不适用于本规范;2、阳台面积计算以主体结构为主的原则;3、可以利用(不论设计是否明确利用)的建筑空间都计算建筑面积,取消设计加以利用的说法;4、一般计算原则:本规范中,一般的取定顺序是: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计算面积;有底板的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按底板计算面积(室外走廊、架空走廊);底板也不利于计算的,则取顶盖(车棚、货棚等)。

主体结构外的附属设施按结构底板计算面积;5、本规范涉及的所有建筑部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等规范的要求。

第二部分:新面积规范修订的内容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面积计算;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走廊等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第三部分:新面积规范术语解释旧版规范删除的术语:回廊、围护性幕墙、装饰性幕墙、眺望间、永久性顶盖。

删除了按使用功能命名的术语。

新版规范新增的术语:建筑面积、建筑空间、结构净高、结构层、门廊、楼梯、主体结构、露台、台阶。

修改的部分原有术语:层高、架空层、走廊、阳台、飘窗、骑楼、过街楼等。

1.新增术语明确了栏杆、栏板等不属于围护结构。

围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

主体结构即我们俗称的承重结构或受力体系,是承受“所有上部荷载”的体系。

台阶是指建筑物出入口不同标高地面或同楼层不同标高处设置的供人行走的阶梯式连接构件。

最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最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指在建筑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用于确定建筑物各个部分面
积的标准和方法。

这些规则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建筑从业者需要时刻关注最新的规定和标准以确保设计方案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1. 建筑总面积计算
建筑总面积是指建筑物所有层面在地面投影的总面积。

根据最新版的建筑面积
计算规则,建筑总面积的计算公式如下:
建筑总面积 = 建筑底层面积 + 各层面积之和
其中,建筑底层面积指建筑物从地面到第一层天花板之间的面积,各层面积为
每一层的地面投影面积。

2. 建筑净面积计算
建筑净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可供使用的实际面积,不包括墙体、柱子等构件的
面积。

根据最新版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净面积的计算公式如下:建筑净面积 = 建筑总面积 - 墙体面积 - 柱子面积 - 其他构件面积
其中,墙体面积、柱子面积和其他构件面积应按照一定的方式计算并从建筑总
面积中剔除,以得到建筑净面积的准确数值。

3. 建筑使用面积计算
建筑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各个功能空间的实际可用面积总和。

根据最新版
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使用面积的计算方法如下:
建筑使用面积 = 各功能空间面积之和
建筑使用面积应包括所有功能空间的面积,如起居室、卧室、厨房、卫生间等,以确保建筑物设计满足使用需求。

结语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在建筑行业中具有重要意义,正确的面积计算可以为设计、
施工和使用阶段提供准确的参考数据。

建筑从业者应不断关注最新版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确保自身工作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地面投影面积的总和,一般用于衡量建筑物的大小和容积。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可以根据建筑物的不同特点和目的而有所不同。

下面是几种常见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建筑总面积(GFA):建筑总面积是指建筑物所有楼层的地面投影面积之和,包括所有房间、走廊、楼梯和其他室内区域。

建筑总面积是用于衡量建筑物的整体尺寸和容积,通常用于确定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建筑许可、建筑成本和租金等。

2.净建筑面积(NFA):净建筑面积是指在建筑总面积中扣除共用部分的面积。

共用部分包括走廊、楼梯、电梯井、管道和公共厕所等,净建筑面积专门用于计算各个房间或单元的大小,例如办公室、商店、酒店客房等。

净建筑面积通常用于确定每个单元的使用面积、租金和销售价格等。

3. 建筑占地面积(Site Area):建筑占地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占据的实际面积,通常用于测算建筑物对土地利用的密度和比例。

建筑占地面积可以影响建筑物的布局和风格,并且常常用于可持续建筑设计和土地规划。

4. 建筑物高度(Building Height):建筑物高度是指建筑物从地面到最高点的垂直距离,通常用于测算建筑物的视觉效果、景观影响和结构设计。

建筑物高度的计算通常包括屋顶和天花板的高度、楼层的高度和建筑物顶部的结构元素。

5.建筑物容积率(FAR):建筑物容积率是指建筑物总体体积与建筑占地面积之比,用于衡量建筑物的密度和容量。

建筑物容积率的计算规则根据不同的城市和土地规划要求而有所不同,通常影响着建筑物的高度、楼层数和使用类型等。

在实际计算建筑面积时,可以根据建筑物的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等来确定每个房间或区域的尺寸,并按照相应的计算规则进行面积计算。

还需根据国家或地区的相关建筑法规和标准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正。

同时,随着科技的进步,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数字化工具也提供了更精确和自动化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可以大大提高计算的准确性和效率。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1、建筑面积计算按国家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计算,即《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2、地块面积计算(1)地块边界地块的划定应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限定在单个街坊范围以内。

地块四至边界应以城市道路、河流等自然边界和相邻地块边界为界限。

街坊内建设用地性质不同类的,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细分地块。

(2)净用地面积净用地面积以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正式划定用地范围的面积为准。

不计入净用地面积的用地,主要包括:城市道路、高速路、城市河涌及其他有关控制线范围内的用地。

3、容积率计算(1)在计算容积率时,屋顶层设备用房(含公共楼梯间)建筑面积不超过标准层建筑面积1/8的不计;超出1/8时,则需全部纳入计算。

(2)规划条件中应明确建设项目地下室、半地下室室外地面起算基准点高程。

对于场地相对平整的一般建设项目,可按照地块周边城市道路中心线交叉点规划高程的算术平均值增加0.2米作为室外地面起算基准点高程;特殊地块建设项目(如山地、坡地等地形起伏较大建设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经过规划论证后,另行确定建设项目室外地面起算基准点高程。

(3)地下室、半地下室各个面结构顶板露出室外地面起算基准点或室外地面的高度不超过1.5米的,不计入容积率的计算;地下室、半地下室各个面结构顶板露出室外地面起算基准点或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1.5米的,全部纳入容积率的计算。

(4)商住综合楼(或商办综合楼)的容积率控制指标,按不同性质的建筑面积比例换算合成,其建筑密度按照第四章表4.1中的规定执行。

高层商住综合楼商业用房的建筑面积应至少占总建筑面积的10%,不足10%的,其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的控制指标按高层居住建筑的规定执行;多层商住综合楼商业用房应至少占两层以上(含两层),仅设底层商店的,其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控制指标按多层居住建筑的规定执行。

其中,综合楼容积率指标的换算按下式计算:A=(A1 M1+A2 M2)/M式中:A-折算的容积率A1-商业建筑容积率指标M1-商业建筑面积A2-居住(或办公)建筑容积率指标M2-居住(或办公)建筑面积M-商住综合楼(或商办综合楼)的总建筑面积(5)建筑底层或塔楼首层(裙楼和塔楼使用功能不同的综合楼))设架空层(层高3米以上)用作人行通道、布置绿化小品、居民休闲设施等公共用途的,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的计算(但门厅、楼梯间等为楼层服务的围合空间应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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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主要原则)
1.规范规定单层建筑物计算建筑面积应具备的高度,多层建筑物计算建筑面积应具备的层高;坡屋顶计算建筑面积应具备的净高;计算建筑面积应具备和围护结构及永久性顶盖。

2.计算全面积的范围计算全面积的范围,应该是人们生产、生活中经常活动和保证人们能够正常活动的建筑空间。

(1)人们经常活动的建筑高层或层高、净高。

(2)有挡风遮雨的围护结构。

(3)有保证人们正常活动的永久顶盖。

(4)折算面积的范围设计加以利用,但层高或净高不能完全满足人们正常活动的建筑空间;或不能完全起挡风遮雨作用的无围护结构但有永久性顶盖的建筑空间,计算一半的建筑面积。

(5)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人们不经常活动或不能够提供人们正常活动的建筑空间,如:净高过低,或无永久性顶盖的建筑物部分,或设备部分(如:上人扶梯、滚道等);
2.成公共道路的组成部分(过街楼的过道等);
3.突出在建筑物外的装饰性的构配件等。

其中
阳台建筑面积,GB2005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所有阳台按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一户有几个阳台应如何计算,
阳台与房间是设计人定义的,设计人说,这个户型我就是要设计三个阳台(用户后期可以改为书房,储藏间等),施工人员也没辙。

2、多大的阳台按一半算,
海南省海口市,有进深1.8米以内的阳台按一半计算,1.8米以上的阳台按全面积计算,本人在河北地区有施工过进深5.2的阳台,分明就是客厅的延续——属于计算全面积的房间,但设计人定义为阳台,设计拿建设单位的钱,定义成什么
还不是建设单位说了算。

由于河北地区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施工方也只能吃哑巴亏。

飘窗建筑面积
有的施工图中,往往把飘窗设计为落地的,落地飘窗底板和顶板就是本层或下层的楼板,而飘窗是不计算建筑面积的。

但另一个角度,这个部位已经成了房间的一部分,所以我的理解应计算建筑面积。

3、屋面装饰亭,观光亭建筑面积
GB2005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屋面亭子不计算建筑面积。

上人屋面是能上人的,可以常去的,亭子是有顶的,为什么就不能计算建筑面积了呢?这和计算建筑面积大前提不一样,有能计算建筑面积的依据的请顶一个
补充:规则第5条、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外墙上口外边线计算所围水平面积。

通常负一层外墙上口出地面,保温是要做到出地面的负一层的外墙上的,那么我们可不可以理解为,,一层房间部分的向下延伸的保温应计算到地下一层的建筑面积内?
楼内的洞口的建筑面积如何计算?如现在的设计中,通常把的首层和地下一层中间的楼板打通,成为洞口,或把客厅处,顶层和次顶层中间的楼板打通,成为洞口,这样的洞口是否计算建筑面积
开放式阳台上一部分作为放空调的位置,建筑面积如何计算?
在阳台上用墙体隔出一部分作为放置空调板的,这种应如何理解,通风井?空调板?
建筑物内的伸缩缝不计算建筑面积,那我们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伸缩缝不做盖板,就成了建筑物外了,就不能计算建筑面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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