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套寝室管理职责
全套寝室管理职责

全套寝室管理职责寝室管理职责:1. 维持寝室秩序:寝室管理员应确保寝室的整洁和安静,定期清洁寝室,清理垃圾并保持公共区域的干净整洁。
管理员需要监督和规范寝室内的行为,确保每位寝室成员遵守规定。
2. 维护设备设施:寝室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寝室内的设备和设施,如床铺、书桌、椅子、灯具等,若发现有损坏或不完好的情况,及时联系维修部门进行维修或更换。
3. 安全管理:寝室管理员负责寝室安全的管理工作。
他们需要确保寝室内的电器设备使用安全,并监督消防设施的正常运作。
此外,他们还需要关注并及时报告寝室内的安全隐患,如火灾风险、电器故障等。
4. 协调寝室事务:寝室管理员应负责协调寝室内的日常事务,包括寝室成员的排班管理、状态抽查、勤务安排等。
他们需要与寝室成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解决成员之间可能出现的冲突和问题。
5. 活动组织:寝室管理员有责任组织和协调寝室内的一些社交和文化活动,以促进寝室成员之间的相互了解和交流。
这些活动包括庆祝生日、进行寝室聚餐、组织寝室比赛等,以增加寝室凝聚力和友谊。
6. 信息传递:寝室管理员是寝室与其他管理部门之间的桥梁。
他们需要及时传达相关通知和信息,例如校园活动、安全警示、学习资源等。
此外,他们还需收集寝室成员的反馈和建议,并向相关部门提供有关寝室管理的反馈和建议。
综上所述,寝室管理员在寝室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他们需要确保寝室秩序的维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寝室安全的管理,寝室事务的协调和活动的组织。
他们是寝室成员的贴心人和联系人,为寝室提供舒适、安全和和谐的生活环境。
寝室管理职责的详细内容:1. 维持寝室秩序:寝室管理员是维持寝室秩序的关键人物。
他们需要确保寝室的整洁和安静,使寝室成员能够在一个舒适的环境中学习和休息。
为了维护寝室的整洁,寝室管理员应定期清洁寝室,包括清扫地面、擦拭桌面、窗户和家具等。
他们也要确保每个寝室成员都履行自己的义务,保持自己的个人空间整洁。
为了维持寝室的安静,寝室管理员需要监督和规范寝室内的行为。
全套寝室管理职责

全套寝室管理职责
全套寝室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管理寝室入住:负责收集、审核和处理寝室入住申请,协助新生入住和安排室友分配。
2. 寝室安全管理:确保寝室内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并执行寝室安全规章制度,检查火灾防护设施和电器使用安全。
3. 公共区域维护:负责寝室公共区域的卫生和维护,及时清理垃圾、修理损坏设施,并共同管理公共设备的使用。
4. 考勤和巡查:负责每天对寝室人员进行考勤和巡查,确保寝室秩序和安全。
5. 纪律管理和纠纷处理:制定寝室纪律和行为规范,负责对寝室内的违规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理,协调室内纠纷。
6. 学习及生活辅导:提供寝室内学习和生活上的指导和协助,组织寝室内的学习讨论会和活动。
7. 寝室设施管理:负责寝室设施的维修和保养,定期检查设施的使用情况,及时反馈并处理报修需求。
8. 与学校和其他部门的对接:与学校的学生事务部门、保卫部门等进行沟通和协调,反馈和处理学生的问题和需求。
以上仅为常见的寝室管理职责,具体的职责可根据学校和寝室管理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范文(三篇)

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范文1、在学生科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所管宿舍的全面工作。
2、负责所管宿舍的安全工作。
3、负责所管宿舍的学生纪律工作。
4、负责所管宿舍的财产管理工作。
5、负责所管宿舍的水电管理工作。
6、负责所管宿舍内的卫生工作。
7、协助班主任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8、关心爱护学生,力所能及地为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9、定时关灯,检查宿舍违规用电器.10、统计各宿舍人数.对未归宿学生作好登记及时反映给班主任.并作好跟踪.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及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
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范文(二)1.全面负责员工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安排新入职员工的住宿,做好登记,并告知宿舍管理相关规定;3.离职人员退宿时,要严格检查携带物品,确保公司财物不流失;4.监督、检查宿舍的卫生工作,分配清扫,维护员工宿舍正常秩序;5.按标准定额,做好添购宿舍床垫、床、洁具用品、器具等计划编制和申购手续工作,做到既不脱档又不长期积存;并做好出入库登记、及时报销票据;6.负责员工宿舍楼的钥匙管理工作;7.负责员工宿舍楼的仓库管理工作;8.负责建立在住员工信息管理档案、钥匙发放归还档案、物资领取台帐、仓库出入库台帐、宿舍楼固定资产台帐等;9.负责宿舍楼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及处理有关工程维修的工作;10.保证员工宿舍生活用水、电的供应,发现跑、漏电情况要及时处理;11.及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范文(三)宿舍管理员是负责管理宿舍楼的责任人。
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管理:宿舍管理员负责宿舍楼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确保宿舍楼的消防设施完好、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2. 管理维修:宿舍管理员负责宿舍楼的设施设备维修管理工作,及时跟进宿舍楼内设施设备的故障维修,确保学生的正常生活环境。
3. 公共区域管理:宿舍管理员负责宿舍楼公共区域的管理工作,包括保洁、清理公共区域,保持宿舍楼的整洁和卫生。
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模版(三篇)

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模版一、维护宿舍管理秩序1. 负责制定和执行宿舍管理制度,确保学生遵守规定。
2. 组织宿舍巡查,对宿舍内卫生、安全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 解决宿舍内部纠纷和矛盾,维护良好的宿舍作息环境。
4. 协助学生宿舍报修事宜,及时处理维修请求。
5. 协助提供学生宿舍安全防范教育,加强火灾、盗窃等安全意识。
二、管理宿舍分配和入住事务1. 管理宿舍分配工作,确保学生宿舍安排公平合理。
2. 协助新生宿舍入住事务,提供必要的辅导和指导。
3. 维护宿舍入住信息,确保宿舍内人员流动有序。
4. 协调处理宿舍调换和换宿申请,遵循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维护宿舍设施设备1. 负责宿舍内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工作。
2. 定期检查宿舍设施设备的维护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3. 组织宿舍设施设备的更新和更换工作,保证设施设备的良好状态。
4. 管理学生宿舍钥匙的发放和登记,确保宿舍安全。
四、开展活动与服务1. 组织并参与宿舍文化活动,促进宿舍之间的交流和融合。
2. 协助学生宿舍团队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活动。
3. 提供学生生活服务咨询和指导,解答学生的问题和困惑。
4. 协助学生宿舍开展节日庆祝活动,增强宿舍凝聚力。
五、与相关部门合作1. 与安保部门、后勤部门等相关部门保持密切合作,共同提升宿舍管理水平。
2. 参与学生服务中心的工作会议,汇报宿舍管理工作的进展和问题。
3. 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特殊情况下的应急工作,保障学生安全。
六、记录和统计工作1. 负责宿舍管理相关信息的记录和统计工作。
2. 撰写宿舍管理月度报告,总结宿舍管理工作的成效和不足。
3. 统计宿舍维修情况,为宿舍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更新提供数据参考。
七、维持良好工作形象1. 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形象,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
2. 善于沟通,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关系,积极解决学生问题。
3. 持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以适应宿舍管理工作的发展需要。
八、其他职责根据学校或上级部门的安排,承担其他与宿舍管理相关的工作。
宿舍管理员的岗位职责(34篇)

宿舍管理员的岗位职责(34篇)宿舍管理员的岗位职责(精选34篇)宿舍管理员的岗位职责篇11、公寓管理员实行挂牌上岗,对待学生要热情,能够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公寓管理工作。
2、按照《学生公寓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做好物品管理、宿舍管理、事故防范工作、文字工作和其他为学生服务的工作。
3、负责宿舍楼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发现火情或隐患应时组织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
4、妥善保管学生宿舍、楼道大门、消防栓及各楼层钥匙。
5、每天对学生宿舍进行综合检查、测评,为创建文明宿舍等项目准备材料。
6、对门卫值班员、卫生保洁员,按照制度进行工作检查,协助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工作。
7、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定期与政治辅导员保持联系。
对学生在宿舍内的行为表现提出考评意见。
8、做好宿舍物品维修登记、报修等工作。
9、对违规、违纪、丢失、损坏公物的学生,进行处理和罚款并报宿舍管理公寓。
10、做好毕业生离校后,新生入学前家具清点、核实、修复登记工作,新生用品的准备及发放工作。
学生毕业时,要认真清点宿舍公物;对损坏、丢失公物的宿舍要办理学生赔偿手续。
11、寒暑假期间,值班人员负责做好宿舍区的安全防盗工作。
12、建立学生登记卡管理制度,做好日常工作日记,定期向公寓汇报工作。
学生入学前,公寓管理科将对宿舍公物进行检查,凡损坏或缺少的公物由公寓配齐。
宿舍管理员的岗位职责篇2室长由各寝室人员推选或班主任确定。
其职责如下:1.督促本室学生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出操、上课、就寝,不在宿舍内高声喧哗,保持宿舍楼的安静。
2.爱护本宿舍的公共财物,如发现损坏,主动协助管理人员査明原因,并与本楼值班室联系以便及时处理。
调换宿舍或毕业离校时负责办理宿舍内家具等设施的交接手续。
3.召集本室学生制定卫生值日制度,坚持每天有人打扫和整理内务,保持宿舍的清洁、整齐、美观。
4.督促本室学生节约用电,不私接电源、不违章使用电器。
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通用13篇)

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通用13篇)在当下社会,需要使用岗位职责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定岗位职责可以减少违章行为和违章事故的发生。
拟起岗位职责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 11、负责学生宿舍日常规范化管理2、负责宿舍入住及退宿手续办理3、宿舍人员信息统计及更新,每晚检查员工住宿情况4、勤巡查,保证安全5、发现需维护、更换的设备要及时报备维修更换。
6、宿舍日常用品仓库管理。
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 21、开学初,配合学校安排学生进住宿舍。
上晚自习时,晚上放学后检查、督促学生按时就寝,维持学生就寝纪律,并登记缺席学生名单。
2、非就寝时间维持宿舍的正常秩序,搞好宿舍清洁卫生。
3、上课期间,保证宿舍无学生滞留,无学生随意出入。
学生必须凭班主任签发的请假条才能进入宿舍,管理员必须作好登记,并保存请假条。
4、检查、督促学生按规定做好宿舍内务整理和卫生清洁工作,对内务和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要做好登记,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5、每天全面巡查宿舍一次以上,重点检查门锁、电和滞留学生,并登记检查结果。
发现未锁门的要锁上;发现滞留学生要当面问清滞留原因,如果学生生病,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和家长。
发现其他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6、晚上10:00将点名册交给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员,并签字交接。
填写宿舍值班记录表。
7、早晨检查、督促学生做好内务整理及清洁卫生工作,并做好情况登记。
先锁好各宿舍门窗,然后登记滞留学生。
8、逐个房间巡查门窗、电等,并检查内务、卫生,作好登记。
打扫宿舍及周边环境卫生,补充整理不合要求的'房间的内务卫生。
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 31、员工宿舍住宿的登记与合理安排,手续办理;2、宿舍钥匙、水卡管理;3、宿舍门禁管理,安全保障;4、宿舍月度水电统计、计算、提报、公示;5、宿舍公共区域卫生监管、宿舍卫生监管评比;6、员工住宿社群管理,营造良好的'生活氛围;7、上级交代的其他事项。
学校宿管员工作职责(5篇)

学校宿管员工作职责1.全面负责住校生的住宿管理。
每学期开学时统一办理学生住宿的注册、安排床位等事宜;安排床位要综合考虑同年级、同班级、同居住地等多方面情况,以便于管理。
按规定组织住校生选定室长,指导和评奖室长的工作。
2.按规定教育和检查住校生遵守宿舍制度,评奖文明宿舍,对违纪者进行教育扣操行分。
情节严重者应及时向处室主任报告,采取必要的处理。
3.经常检查宿舍内的水电床铺等一切设备,发现异常及时告分管的总务主任处理。
4.每天检查督促学生搞好室内外卫生,保持地面、墙壁、门窗、厕所干净。
5.认真执行宿舍开放制度,按规定控制电源。
关心学生,热情照料有病学生,力所能及地帮助学生,了解并听取在食宿方面的反映,及时向分管领导作书面报告。
注意防火、防盗或其他不安全因素,保证住校生的安全。
6、每晚必须清点就寝人数,如有没来到寝室的,必须与班主任取得联系。
并认真填写寄宿生就寝点名表。
7、宿管员必须到所管理的寝室住宿。
8、宿舍门钥匙不准由学生保管。
9、规定上班时间内,若出现事故,由宿管员负责。
10、作息时间:①周一到周五:除8:00-12:00、14:00-17:00外,其它时间必须到寝室上班。
②周六早上,学生走完后才能离开。
周日:中午12:00--周一8:00源思实验学校学校宿管员工作职责(2)学校宿管员是负责学校宿舍管理的人员,主要负责维护宿舍秩序,保障学生住宿环境的员工。
以下是学校宿管员的工作职责:1. 检查和维护宿舍设施:学校宿管员需要定期检查宿舍房间、公共区域和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如床铺、桌椅、空调、电视等等。
对于损坏的设施及时维修或更换,并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保证宿舍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2. 维护宿舍安全:学校宿管员需要定期巡视宿舍区域,确保宿舍楼道、走廊、楼梯等通道的安全状况,检查窗户、门锁等安全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同时,宿管员要及时了解每个宿舍的住宿情况,确保非本人或无关人等他人进入宿舍。
3. 维护宿舍卫生:学校宿管员负责协调并监督宿舍卫生情况,定期清理宿舍楼道、公共区域等,确保宿舍环境整洁、卫生。
2024年宿舍管理员职责

12、对于学校领导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的,不及时整改,一次扣10分。
13、奖励性工资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根据平时检查量化得分计算出每人的奖励性工资。
14、总务处每周对学生宿舍督查一次,按考核办法,认定结果。
4、负责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开、锁宿舍大门,不得延误或提前,违者按影响程度一次扣5分。
5、负责对住宿生的归寝、宿舍卫生等进行日常检查,并详细登记;例行就寝巡查,维持就寝纪律,及时督促、提醒学生上课、打扫卫生。不检查或对违纪不管一次扣10分,管理不力一次扣5分;学生打架不制止或制止不力一次扣10分。
6、负责宿舍各楼层(包括磁砖、楼梯、楼梯扶手)、洗手间(大小便池每一周用洁厕净彻底清洗一次)卫生的打扫和保洁,宿舍门前绿化区的除草和浇水,要求及时到位,发现不合格一处或不及时扣10分。
十二、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寝室清洁卫生,并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十三、负责组织定期对寝室违禁电器、乱拉电线等安全的检查,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并向校、部领导汇报。
十四、负责及时此向有关部门报告学生反映的水、电、桌、柜、锁、门等问题。
十五、负责学生宿舍楼公共卫生、公共秩序及宿舍设备的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提醒并监督舍员不要到厂外附近的村庄、施工工地及其他不安全的地区。提醒舍员天黑后不要离开厂区。
5、以身作则,督促员工注意节水节电,要做到人走灯灭,防止长流水。
6、注意宿舍的防火、防盗,熄灯前检查宿舍门窗是否关好。
7、熄灯前清点宿舍人数,若出现无故夜不归寝的人员,及时做好登记,及时电话联系,确认相关事项,如遇突发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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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套寝室管理职责寝室管理员职责一、坚决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德育处领导下,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
二、加强理论学习,互帮互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深入了解学生情况,关心,爱护学生,力所能及地为学生解决困难。
四、督促学生搞好寝室内务及室外卫生。
五、对学生进行纪律教育,督促按时就餐,按时起床,熄灯后保持室内安静。
六、检查学生归宿情况,杜绝学生迟归、外宿或外来人员随意在校留宿现象。
七、密切注意学生动态,防止打架斗殴,聚众赌博、敲诈勒索等恶性事件发生。
八、保护学生寝室内外的财产,防止各类偷盗现象的发生。
对于被损坏的公共财物,应落实到班或人。
九、禁止外来人员在宿舍区闲游,防止、制止各种干扰和破坏活动的发生。
十、检查学生寝室的防火、防盗、防电等安全设施的保管使用情况,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十一、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对学生寝室进行定期消毒。
十二、负责学生在宿舍范围内的违纪事件调查、落实,并把调查材料和初步处理意见上报政务处。
十三、负责学生寝室卫生、纪律,安全等有关情况的检查、记录汇总和公布。
十四、负责对学生寝室进行管理。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寝室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寝室既是学生们休息的场所,又是育人的场所。
为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创造一个舒适、安静、卫生、文明、安全的环境,特作如下规定:一、作息:(一)早起按时起床,参加早操早读,因身体原因不能出操者,应持医生证明和班主任批准的请假条,无特殊原因不得卧床不起,无故旷操旷课。
(二)午饭后按时到寝室休息(夏季),休息时间保持寝室楼的安静。
起床铃响后,立即起床,抓紧时间进入教室上课。
(三)晚自习下课后,立即回寝室洗漱,作好就寝准备,不得在外逗留。
熄灯铃响后,不准在室内交谈、吵闹等。
二、卫生:(一)寝室长应协助管理员排好值日表,每天有一名同学值日,负责本寝室当天的清洁卫生工作。
(二)起床后,自觉叠好被子,整好铺位,做到被子整齐,床铺平展,枕头位正,鞋袜入柜,用具按要求摆放。
(三)坚持周五大扫除制度,彻底打扫整理寝室卫生,做到门窗整洁,地面干净,无纸屑、果皮、垃圾。
(四)搞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晒被褥,勤换洗被罩、床单,勤换洗衣服,勤理发,勤洗澡、洗脚,勤剪指甲。
(五)不准在走廊里便溺、倒水,不准在室内外墙壁上乱写乱画。
不准往窗外扔东西,废纸、果皮、食品袋等放入纸篓内,由当天值日生倒入垃圾道。
(六)保持盥洗间的卫生,小便上台,大便入池,便后冲水。
剩饭菜要倒入盥洗间水桶内,不准倒入水池,以免堵塞。
寝室制度1、住宿人员必须按照学校拟定的床位就寝,非经同意不可擅自调换。
2、住宿人员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可提前起床,熄灯后不可讲话和影响别人睡觉。
3、住宿人员要相互团结,不说不文明的话,不做不文明的事。
4、在校住宿期间,不可到同学和亲戚家过夜。
5、非经学校同意不能私留宿舍外或别宿舍人来过夜。
6、住宿生只准住在指定的宿舍,不可进别的宿舍去,找人只能到别宿舍门外。
7、非经同意不可在宿舍中私拉电线点灯,严禁玩火。
8、住宿人员要节约用水,用后立即关闭自来水龙头。
9、及时洗净脏衣服,特别是脏衣裤、脏鞋袜。
10、住宿人员必须做好和保持本宿舍及厕所的清洁工作,制止不文明行为发生文明卫生宿舍要求1、宿舍人员要讲文明,讲礼貌、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做到“和气、文雅、谦逊”;做到不争吵、不讲粗活、不做不利团结的事.2、提倡勤俭节约、不乱花零用钱、少吃或不吃零食.不攀比穿着、打扮.3、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准时起床,按时就寝,熄灯后不说话,不看书、不听收录机、不做影响他人睡觉的事.4、节约用水,用水后随即关好水龙关.5、讲究公共卫生.不在厕所扔废弃物;寝室值日制度各司其责,不折不扣完成好任务。
6、搞好个人卫生,做到天天洗脸、漱口、洗脚;勤洗鞋、袜、衣、裤、被褥,不穿别人的鞋、袜、衣、裤.7、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课外体育活动,不无故缺席.8、爱护公物,不在厕所、墙壁上乱涂乱画.不在床铺、床架上乱钉乱挂。
9、遵守就餐纪律,不叫排在前面的人带打饭菜10、认真上好早、晚自习,无缺席、早退、迟到现象;独立完成作业,做好预习工作;保持自习安定。
11、不随意上街乱花钱;不进电子游戏室,不进网吧等不健康场所.12、不到亲戚、同学家过夜.13、宿舍安全工作好,宿舍中人人注意安全,无火种和失窃现象.14、宿舍卫生工作名列第一。
为了保障安全发电,运行人员应认真执行以下交接班制度:1、按岗位实行对岗交接班,接班做到“心中有数”,交班做到“完全彻底”。
接班人员必须精神饱满,病者、酒醉者严禁接班和参加运行。
2、接班人员必须按正点时间提前15分钟到厂房,根据运行人员的各自职责,对运行设备和器材及卫生进行全面检查,审阅交班人员的运行日记,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和接班后的任务,然后与同岗交班人员分别在交接表上签名,在正点时进行交接班。
交接班刚结束时发生的事故,由接班者负责处理,交班者根据接班者的需要进行必要的协助。
3、交班人员应在交班前1小时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入运行日记,供接班人员参考。
4、交接人员应在交班前进行全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5、在交接班期间发生事故时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直到事故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方可交接班。
交接班期间除事故处理外,一般不得进行倒闸操作。
6、在当班发生事故或重大异常情况,交班后,当班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所有当班人员进行分析、讲评、总结和汇报工作。
7、接班人员未能准时接班时,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去,必须坚守岗位,待接班后方可离开岗位,否则按早退论处。
(XX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1次会议通过)为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程序,确保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合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二)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三)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四)对被判处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执行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根据情况,分别适用前款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下列材料:(一)减刑或者假释建议书;(二)终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三)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四)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五)其他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应予移送的材料。
报请假释的,应当附有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基层组织关于罪犯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调查评估报告。
人民检察院对报请减刑、假释案件提出检察意见的,执行机关应当一并移送受理减刑、假释案件的人民法院。
经审查,材料齐备的,应当立案;材料不齐的,应当通知执行机关在三日内补送,逾期未补送的,不予立案。
第三条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五日内将执行机关报请减刑、假释的建议书等材料依法向社会公示。
公示内容应当包括罪犯的个人情况、原判认定的罪名和刑期、罪犯历次减刑情况、执行机关的建议及依据。
公示应当写明公示期限和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限为五日。
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依法由审判员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除应当审查罪犯在执行期间的一贯表现外,还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财产刑执行情况、附带民事裁判履行情况、罪犯退赃退赔等情况。
人民法院审理假释案件,除应当审查第一款所列情形外,还应当综合考虑罪犯的年龄、身体状况、性格特征、假释后生活来源以及监管条件等影响再犯罪的因素。
执行机关以罪犯有立功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为由提出减刑的,应当审查立功或重大立功表现是否属实。
涉及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或者其他贡献的,应当审查该成果是否系罪犯在执行期间独立完成,并经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采取开庭审理或者书面审理的方式。
但下列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开庭审理:(一)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报请减刑的;(二)报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司法解释一般规定的;(三)公示期间收到不同意见的;(四)人民检察院有异议的;(五)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及其他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高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
第七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机关及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参加庭审。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通知证明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证人,公示期间提出不同意见的人,以及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其他人员参加庭审。
第八条开庭审理应当在罪犯刑罚执行场所或者人民法院确定的场所进行。
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视频开庭的方式进行。
在社区执行刑罚的罪犯因重大立功被报请减刑的,可以在罪犯服刑地或者居住地开庭审理。
第九条人民法院对于决定开庭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机关、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和有必要参加庭审的其他人员,并于开庭三日前进行公告。
第十条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审理由审判长主持,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实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的基本情况;(二)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检察人员、执行机关代表及其他庭审参加人;(三)执行机关代表宣读减刑、假释建议书,并说明主要理由;(四)检察人员发表检察意见;(五)法庭对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重大立功表现的事实以及其他影响减刑、假释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六)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作最后陈述;(七)审判长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并宣布休庭评议。
第十一条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人员对报请理由有疑问的,可以向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证人、执行机关代表、检察人员提问。
庭审过程中,检察人员对报请理由有疑问的,在经审判长许可后,可以出示证据,申请证人到庭,向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及证人提问并发表意见。
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对报请理由有疑问的,在经审判长许可后,可以出示证据,申请证人到庭,向证人提问并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