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汇编(PPT 51页)
村民自治制度

村民自治制度村民自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促进农村地区民主化和社区发展而制定的一项政策。
村民自治制度最初是在20世纪80年代实施的,旨在通过使决策变得更加民主和公正,以促进农村地区的发展。
自此以来,村民自治制度不断推进,成为中国基层民主制度的典范。
村民自治制度是中国基层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中央文件规定,每个村庄都必须设立村委会,这个委员会由村民选举产生,其中包括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其他委员。
村民自治制度让村民直接参与到决策和管理过程中,提高了村民的自治意识、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使农村地区的发展更加平衡、协调和可持续。
村民自治制度让村民通过村委会的组织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实现自己的利益和发展。
村委会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议事会来决定重大事项,如村庄的建设、村级资金的分配、扶贫工作以及其他人民群众关切的事宜。
村民自治制度能够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每个环节,从而增强了农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感,提高了村庄的发展水平。
村民自治制度还可以减少当地政府的干预,实现政企分开,从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村民自治制度的运作方式是民主、乡土和自治的。
在自治过程中,村民不仅可以通过直接选举,还可以通过各种联合形式,如村民代表大会、村民议事会、村民监督委员会等,实现民主监督,促进自治社区的自我管理。
自治的过程可以让村民从传统的“管理者”转变为“主人”,通过行使合理的权利和义务,稳定产生社区公共产品和服务,并保证合理的公正分配。
通过村民自治制度的推进,中国农村地区的发展取得了重大的成就。
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改善,农村经济的增长和发展得到了促进。
在实践中,村民自治制度的优点在于加强了社区的凝聚力,提高了群众的参与度,增进了村、乡和县的交流与对话,以及对于国家整体性发展而言,能够构建起一个更加平等的社会结构和谐的政治文化。
然而,村民自治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其中之一是由于村庄规模和财政状况的不同,村民自治制度的推进可能会受到影响。
农村社区治理 PPT课件

续3
3.成熟化阶段(1998-2010年) 。1998年11月4日九届人大常委会正 式颁布实施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较之“试行法”有突破性 的进展:1)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 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这实际上是肯定了农民创造的 “海选”模式,它在法律制度上确认了“指派”和“派选”等人 为操纵或干预的不合法性,便于选民意志的表达。2)实行差额 选举给选民提供充分选择的机会,增强了选举的公正性,是选举 程序上的一大突破。3)设立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不受干扰,自 由地按照自己的意志填写选票。这是实现选举公正、公平性的重 要环节,在中国的选举实践中具有开创意义。4)增加了对“破 坏选举”的处理避免破坏选举者逍遥法外情况的发生,维护和提 高了新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增强了可操作性。5)设定罢免程 序、罢免权与选举权。新法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 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 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 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罢免村民委 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使罢免要求变得可 以操作。
续三:2.农村社区建设
农村社区指在乡镇地域占有特定地理空间的、以农业为根 本产业的、由农村居民构成并通过互动方式形成稳定关 系的生活共同体。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议提出推进农村社区建 设,国家民政部于2006年开始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工作。 其因是中国正在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随着这种 转型,农村人口发生大规模流动,农村地区的垂直化领 导的行政管理模式无法对农村流动人口实行有效管理。 为了适应这种变化和推动村民自治的发展,须将农村地 区的基层行政管理模式转变为村民自治的社区治理模式。 所以,农村社区建设用现实生活肯定了村级民主治理模 式。为其提供了社会环境。 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可概括为五方面建设模式:组织领导+ 建设规划+社区设施+社区服务+社区管理。其中的社区 管理就是要建构农村社区民主治理模式。
村民自治

村民民主决策:通过村民会议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村民如何规范自己和村干部的行为,管理日常事务? 村民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 怎么监督村干部的行为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 村民民主监督: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村委员会定 期报告工作
村委会是不是国家机关?
村委会是村民的自治组织,不是国家机关。
村委会设立的目的是什么?
让村民自我管理本村日常事务。
村民委员会主任是不是“官”?
村委会的成员都是由村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村委 会干部不是国家公务员。
请你说说在这三个镜头中,村民是通过哪些方式参与本村事务管理的? 镜头一:某村村民委员会设置了理财小组,每三个月检查一次村里的账 目。查账后张榜公布结果。如果村民对某项支出产生疑问,可以找 理财小组查账。从此,村里不合理的公款吃喝费基本上没有了。 通过村务公开的方式,理财小组进行查账参与村里的财务管理 镜头二:“为什么五年前建成的水塔只使用了一个月就停用了?这是不 是劳民伤财?”“如何解决村小学的筹建问题?”面对村民提出的问 题,村民委员会一一回答。这是某村召开民主质询会的情形。村民说: “以前村务公开只是公开结果,现在我们可以全过程参与村务管理。 我们喜欢参加这样的会。” 通过召开民主质询会的方式,让村民参与村务管理 镜头三:为接受村民的监督,某村定期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布财务及其他 各项事务。 通过设立村务公开栏,以监督的方式参与村务管理
民主管理:共创幸福生活
之村民自治1、村民委员会来自含义及性质: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 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 组织,是村民民主管理村务的机构。
注意
村委会是村民的自治组织, 不是国家机关(不是政府)
2、村民自治的内容:
村民委员会的成员从何而来? 村民民主选举:村民直接投票选举 ,是村民自治的基础, 也是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主要途径 村民如何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决策?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PPT课件

①涵义:是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贯 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自主地 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内部事务的 权力。
②自治权是有法律保障的。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化进程 Nhomakorabea1949 1954
1984
2001
年份
共同纲领 明确规定: 各少数民 族聚居的 地区,应 实行民族 区域自治
民族 区域 自治 被载 入宪 法
变通执行权
在执行全国性法定节假日的基础上,西藏 自治区还将“藏历新年”、“雪顿节”等 藏民族的传统节日列入自治区的节假日。
1984年后,在 西藏农牧区实行 “土地归户使用, 自主经营,长期不 变”、“牲畜归户, 私有私养,自主经 营,长期不变”的 政策。
经济自治权
文化管理自治权
西藏地区的 学校除了教授 汉语外,还要 开设民族语言 课。
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指导下,自主安 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
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 如果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的实际情况,可报 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
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 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 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事业。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 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 单行条例,报上级批准后生效。
热闹的回民街
快乐的回民们
《
》
• 刚刚参加完人大 会议,家住我市樊城 区友谊街回民社区的 马汉生老人载誉归来。 在接受本台采访时, 马老汉说,他今年已 经八十三岁了,历经 民国、解放、文化大 革命和改革开放几个 时期,见证了祖国的 发展与进步。
• 谈起如今的幸福生活,马老汉说, 这段时间,他的心情特别好。孙 子上了名牌大学,春节回家,从 美国给他带了一部“爱粉丝”。
高中政治统编版必修三6.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共21张ppt)

3、基层群众自治的组织形式
(1)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是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3、基层群众自治的组织形式
(1)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
①性质: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②主要职能: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 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③产生:由村民选举产生,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④管理:在农村基层治理实践中,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是村民规 范自己和村干部的行为,运用民主的办法来管理本村的日常事务,实现自己 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难题自己解决的有效途径。
居民选举产生。 ①农村: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产生采取村民直接选举的办法,实行无记 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②城市:向更高比例的居民直接选举发展,选举程序更加规范,给城市基层治理 带来显著变化。
1、基层民主的实践活动形式
(2)民主协商
①原因:城乡基层的公共事务千头万绪,应该也必须由众人商量着办。只有本着 有序参与的原则,让居民或村民合理表达意见和建议,求同存异,才能找出解决 问题的好方案,促成基层社会的和谐。 ②开展:我国城乡的基层民主协商,在街道或乡镇、社区或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 位等不同的层次展开,也贯穿于基层治理的全过程
2、发展基层民主的原因和要求
(1)原因: ①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是我国社 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②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③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
(2)要求: 应该将其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加以推进。
课堂小结
村民自治规章制度

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 员会组织法》的上位法,后者是对前者有关规定的具 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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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的历史沿革
起源
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县西岭乡。
发展历程
经历了从“村民自治”到“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再到“推进国家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同阶段。
村民自治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
民主集中制
依法治村
因地制宜
群众自愿
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 法和法律规定,保障村 民的合法权益。
村民自治规章制度
xx年xx月xx日
contents
目录
• 村民自治基本制度 • 村民自治组织形式 • 村民自治权责划分 • 村民自治法律法规
01
村民自治基本制度
村民自治的概念和内涵
概念
村民自治是指农村村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依法实现自我管理 、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制度和机制。
内涵
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 等方面。
03
村民自治权责划分
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
村党组织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村民自治工作进行政治领导 和思想引导。
村党组织应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动员村民参与村务管理,支持村民 自治组织开展工作。
村民自治组织的自治权
村民自治组织依法行使自治权,管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 业,并接受乡镇政府的指导和监督。
制定目的
为了保障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 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一、引言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村民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基础。
发展村民自治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中国的农村地区广大,村民自治是农村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是指村民通过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依法管理村务和农村公共事务的一种管理制度。
发展村民自治,促进村民自治实质性发挥作用,是当代中国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实现乡村治理规范化、法治化、民主化。
村民自治是我国基层民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增强村民的自主管理能力,提高公共事务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
二、村民自治的基本情况村民自治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我国古代。
在我国古代,村民自治制度是庄院体制的一种,是一种以村寨为单位的选举产生村干部并依法管理村务和农村公共事务的一种管理制度。
在今天的中国,村民自治管理制度是新时代农村治理的基础。
根据中国村民自治组织法,村民自愿按照法定程序建立村民委员会,进行村务的公共决策和管理。
在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中,村民通过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通过村级人大代表和村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村务公共管理权,并实行村务公开公示。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的基本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村规民约,组织实施村务改革,依法管理村务和农村公共事务,并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民主监督、服务和协调功能。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是中国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基础,是中国农村基本政治制度。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的特点是:地方性、公开性、民主性、权力制约性。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在农村基层时期建设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不断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增强农村基层自治的管理能力和自主管理水平。
三、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的主要特点1、地方性。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是中国农村基层执政的特点之一。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是中国乡村基层组织。
村民自治组织的产生、组成、职权、职责和工作程序受地方政府的指导和监督,并在法律范围内依法管理村务和农村公共事务。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

03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 推进中国农村地区的现代化建 设具有重要意义。
02
村民自治的概述
村民自治的定义
村民自治是指广大农村地区的居民通过民主的方式直接行使管理权,对村落社区 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种基层民主制度。
村民自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的实现形式之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 要内容。
05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的实践 与效果
制度实践的现状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是我国基层民主政 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自实施以来,各 地积极探索实践。
在实践中,村民自治管理制度以村级 组织建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 主监督为核心内容,通过发挥村民主 体作用,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自我服务。
当前,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的实施范围 覆盖了全国广大农村地区,为推动农 村社会发展和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增强村民的监督权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强调村民的监督权,通过监督村委会的工作,确保 村委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村民的利益。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优化资源配置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助于优化农村资源的配置 ,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提高资源利用效 率。
调动村民的积极性
通过参与村庄管理和发展,村民能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 需求和期望,积极投入农村经济发展中,创造更多的就 业机会和财富。
加强村民监督机制的建设和完善
建立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的村民监督机制,包括投诉渠道 、调查处理程序等。
加强村民参与
鼓励村民积极参与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 举报和投诉。
加强处罚力度
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加大处罚力度 ,以警示其他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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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发展进程
1.村民自治活动的萌芽探索时期(1980— 1986年)
2.村民自治深入发展和法律制度框架形成时 期( 1986—1997年)
3.村民自治制度完善提高时期( 1997—2004 年)
4.村民自治制度规范化时期(2005年至今)
一、创始阶段(1980年—1986年)
• 背景:改革开放
• 党中央及时肯定了农民自发组织设立的基层群众 性自治组织,在1982年修改颁布新宪法时,明确 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和任务,确立了 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 这就为我国实行村民自治提供了宪法依据,各地 依照宪法规定,进行建立村民委员会的试点。 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 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废除了人民公社 管理体制,对建立村委会的工作作了具体要求, 推动了村委会在全国普遍建立。
• 任期: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 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①村委会是村民的自治组织,不是国家机关。 ②村委会设立的目的是让村民自我管理本村日常事务。 ③村委会的成员都是由村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其最 高代表是村委会主任。 ④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民在民主管理上的伟大创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村民自治提供 了法律保障。
专家定义
• 许勇和于建嵘把“村民自治”定义为“农村基层 人民群众自治”,即通过村民自治组织依法办理 与村民利益相关的村内事务,实现村民的自我管 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 而白钢,赵秀玲则认为“村民自治除了三自即自 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外更应该强调自尊、 自爱和自由的精神”“村民是否拥有自觉、自尊、 自爱、自由和自决权,是认识和评价村民自治发 展程度的一个重要尺度”。
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
第三小组
一、 村民自治制度概述
• 村民自治这个概念单从表面上看, 可以 简单地理解为村民自己治理自己。 《宪法》 在第111条规定:“ 城市和农村 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村 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规定: “ 村 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自 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 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其具体含义如何,目前我国法律尚无明 确定义。
20世纪80年代,中国开始实行全国范围的改革开 放,在城市里推行各项富民政策的同时,在农村 确定了以包产到户为主的家经济的 束缚,而且人们的思想也开始解放出来。自从实 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开始出现秩序失 调,公益事业无人关心等问题,迫切需要一个新 兴的村民组织,在这种状况下村委会应运而生, 拉开了农村村民自治的帷幕。
• 据《乡镇论坛》主编米有录先生的寻访,最早的 村委会产生于宜山县(今为宜州市)屏南乡的合寨 村(1984年前为合寨大队)。1980年2月,在合寨 大队所属的果作自然村,为了治安防盗和自我管 理,生产队队长韦焕能提出建立村民委员会。他 和邻近的5个生产队队长一道通知农民开会,每 户一人,选举村委会。韦焕能当选为村主任。 1980年7月14日,他同85户村民一道制定了一份 村规民约、封山公约。实现了村务的民主管理和 村民的自我教育。后来又修建两座小桥,开辟了 一条机耕路,安装了电视转播器,从而开始实现 了村民的自我服务。这样,果作村民委员会作为 我国历史上的第一个村民委员会诞生了,村民自 治由此发端。
村民委员会产生
• 村民自治的组织形式——村民委员会,是 在20世纪80年代初一些地方基层组织体系 处于瘫痪状态,农村社会面临公共产品供 给的短缺问题时,农民自发成立的一种组 织形式。当时,人民公社的部分权力开始 从农村退出,社会治安、公共设施、社会 福利、土地管理、水利管理等社会职能无 人问津。人民公社旧的管理体制的解体造 成乡村社会的“权力真空”,它呼唤新的 群众性基层自治组织的出现。
中 国
中央
行
省
政
市
区
县
域
划
镇
分
乡
行政村不属于一级政府,是一种村落小范围 的自治组织,自制内容仅限于自我管理。
村民自治的内容
①选举:村民直接选举村委会干部(基础、主要途径)
②决策:村民通过村民会议等形式参与本村事务的决策 ③管理:通 村干过部村的民行自为治,章用程或民村主规办民法约管, 理规村范日村常民事和务 ④监督:通过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村委会定
第二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 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 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 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 督: (一)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村 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 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 方案; (三)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 (四)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 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 他事项。
村民会议:是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既可以由18周 岁以上的全体村民组成,也可以由每户派代表参加。
第十九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 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 设承包方案; (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 益的其他事项。
期报告工作等形式,监督村干部的行为和村 委会工作
村民委员会介绍
• 性质: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 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 产生:由全村选举产生 • 组成: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 职责: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 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 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 1986年9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 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的通知》,强调要进一 步发挥群众自治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 服务的作用,同时责成民政部负责村委会建设的 日常工作。这表明国家开始将注意力转向乡以下 的村级组织,由此加速了村民自治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