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铁路审计案例总结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典型案例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典型案例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南京审计学院后续教育-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案例1案例一(1)2004年3月26日的《现代快报》刊登了一则报道,全文如下:标题:14次审计揭开粤海铁路私分资金案,五条蛀虫私分国资657万元。
粤海公司5名领导成员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的腐败案件,是在国家审计机关第14次审计时才被揭开的。
主要原因在于企图捂住这个腐败案盖子的有业主、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等方方面面的相关单位。
正如审计人员所说:“整个企业几乎整体失语,无法获得线索,也很难取证。
”集体瓜分、人人均沾是粤海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腐败的一大特征,他们在瓜分这块属于国有的唐僧肉时表现得那么团结。
5名领导班子成员集体作出决定,注册7个经济实体,用关联交易、假招标、抬高进料价格等方式,给一系列犯罪活动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后续教育-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案例2案例一(2)一、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根据审计结果,该公司奖金名目繁多,主要有:11、海口站房设计招标奖;22、钢板桩单项奖;33、单项技术咨询奖;44、协会委员补贴;55、工效挂钩工资以及公司成立3周年奖;66、50年大庆奖;77、澳门回归奖;88、房改人员奖。
从98年8月到2000年底,公司职工人均月收入从2358元增至8210元;领导班子人均月收入从6626元增至14515元。
后续教育-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案例3案例一(3)二、自办实体,关联交易从98年5月至2000年底,公司先后挪用262万元建设资金违规开办了7个实体,其负责人均由该公司负责人兼任。
这7个实体从粤海公司自管的基建项目中,共套取建设资金取得的毛利就有6348.8万元,造成了3324.5万元的建设资金流失。
三、虚拟工程,虚假退缴公司领导与中铁19局项目有关人员商定,由中铁19局编制虚假的大型临时工程,然后粤海公司拨出200万元工程款,从中套取资金作清退之用。
问题:1、公司滥发的奖金在什么费用中支出?待摊投资2、审计人员对公司人员近3年收入进行比较,发现差异,再延伸审计,这是什么审计方法的运用?比较分析3、自办实体,如何套取资金?关联交易4、虚拟工程款200万元属于什么性质的费用?如何套取?关联交易5、从该案件看出,内部控制在什么情况下无效?串谋6、前13次审计怎么没发现问题?审计主体不同后续教育-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案例4案例二“腐败黑洞谁来补?”由于建设规模扩大,粤海铁路工程朝概算2亿多元,总投资规模达48亿多元,银行贷款利息每天30多万元,而目前开通的铁路货运收入每天只有6万元。
粤海铁路工程案例

我国第一条跨海铁路建设资金被私分案真相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办查出,粤海铁路建设资金被当作奖金福利发给个人,于是下达审计决定,责成粤海公司悉数追回发给中层以上干部(含副职)的奖金。
粤海公司5蛀虫再次套取建设资金657万元,虚假退缴,现被法院以私分国有资产和受贿罪两项罪名一审判刑。
该公司原总经理唐建伟被判刑9年……我国第一条跨海铁路建设资金被私分案真相粤海铁路是我国第一条跨海通道,总投资45亿元,2003年1月7日正式开通。
然而,就在粤海铁路开通不到一年的时间,主持筹建该条铁路的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粤海公司)原领导班子,被“一锅端”了。
2003年12月26日,粤海铁路公司原领导班子成员唐建伟等5人,因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和受贿罪,被广州铁路中级法院一审判刑。
该公司原总经理唐建伟被判有期徒刑9年;副总经理杜惠荣和朴英元(兼总工程师)分别被判有期徒刑6年半和7年半;原党委书记张培金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另一副总经理李逊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据检察机关指控,时任粤海铁路责任有限公司总经理唐建伟、原党委书记张培金及3名原副总经理朴英元、杜惠荣、李逊,共计私分国有资产657余万元,且唐建伟、朴英元、杜惠荣、李逊4人曾经受贿。
这是一起审计引发的案件。
审计署深圳特派办本着对国家负责的态度,先后对粤海铁路建设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14次审计。
正是在第14次审计中,审计组揭出了国有资金被套内幕。
第十四次审计2001年3月20日下午,粤海铁路公司财务部长在海南国贸路申亚大厦办公室里,接到深圳特派办审计组打来的电话,落实进点审计,要求准备一间审计办公室。
审计组全部人马已到海南,已入住在申亚大厦对面的汇通大厦,明天上午就要进点,并顺告一切食宿等费用自理。
此后,在与深圳特派办审计组三个月的接触中,杨部长越来越感到,这第十四次审计,与以前大不相同,让他们频频受惊,如坐针毡。
其实,这次审计对深圳特派办审计组来说,也非同一般。
《审计》课堂案例——演示文稿(幻灯片)(1)

案例二:合法性—— ——基础教育乱收费 案例二:合法性——基础教育乱收费
经审计机关核实,2002年我国基础教育收 经审计机关核实,2002年我国基础教育收 费总额为23.20亿元,比上年增长7.8% 费总额为23.20亿元,比上年增长7.8%,生均 23.20亿元 7.8%, 负担469 469元 增长4.68% 4.68%。 负担469元,增长4.68%。乱收费问题依然严 50个县中有45个县存在问题 2001年以来 个县中有45个县存在问题, 重,50个县中有45个县存在问题,2001年以来 共违规收费4.13亿元, 4.13亿元 共违规收费4.13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及有关部 门违规出台政策收费2.46亿元, 2.46亿元 门违规出台政策收费2.46亿元,中小学自行违 规收费1.67亿元 江苏省溧水县10所中小学违 亿元。 规收费1.67亿元。江苏省溧水县10所中小学违 规收费达3 049万元 占同期全部收费的39%。 万元, 规收费达3 049万元,占同期全部收费的39%。
中心一经成立,即依托粤海铁路建设项目, 中心一经成立,即依托粤海铁路建设项目, 以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名义牟利。 以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名义牟利。其“咨询 服务”收入全部来自粤海铁路的建设资金。 服务”收入全部来自粤海铁路的建设资金。 该公司在自行组织的招标项目中,为了协助 该公司在自行组织的招标项目中, 向中心交了“咨询费”的服务对象中标, 向中心交了“咨询费”的服务对象中标,可 谓煞费苦心。以制梁制枕招标为例, 谓煞费苦心。以制梁制枕招标为例,该中心 在招标前分别与两家单位签订了咨询服务合 各收取了服务费40万元和 万元 万元和50万元。 同,各收取了服务费40万元和50万元。为协 助这两家单位中标, 助这两家单位中标,中心除在招标前提供 咨询服务” 还违规把一个标段拆为两个。 “咨询服务”,还违规把一个标段拆为两个。 在评标时, 在评标时,又为未中标的一家单位修改原始 评分表,其结果可想而知。 评分表,其结果可想而知。 就这样,国家用来建设粤海铁路的资 就这样,
{财务管理内部审计}舞弊审计经典案例

{财务管理内部审计}舞弊审计经典案例利润,计算出天津广厦需要多大的产量、多少的销售量以及购多少原材料等数据。
1999年的财务造假从购入原材料开始。
董博虚构了北京瑞杰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市京通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市东风实用技术研究所等单位,让这几家单位作为天津广厦的原材料提供方,虚假购入萃取产品原材料蛋黄粉、姜、桂皮、产品包装桶等物,并到黑市上购买了发票、汇款单、银行进账单等票据,从而伪造了这几家单位的销售发票和天津广厦发往这几家单位的银行汇款单。
有了原材料的购入,也便有了产品的售出,董博伪造了总价值5610万马克的货物出口报关单四份、德国捷高公司北京办事处支付的金额5400万元出口产品货物银行进账单三份。
为完善造假过程,董博又指使时任天津广厦萃取有限公司总经理的阎金岱伪造萃取产品生产记录,于是,阎金岱便指使天津广厦职工伪造了萃取产品虚假原料入库单、班组生产记录、产品出库单等。
最后,董博虚构天津广厦萃取产品出口收入23898.60万元。
后该虚假的年度财务报表经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并入银广厦公司年报。
当年,银广厦公司向社会发布的虚假净利润高达12778.66万元。
银广厦虚构了巨额的出口销售,主要客户是德国诚信公司,而德国诚信公司的货款进账单都是伪造的。
次年,财务造假行动继续进行,只是此次已不再需要虚构原材料供货方。
据董博称,依旧是接受丁功民的指示,伪造了虚假出口销售合同、银行汇款单、销售发票、出口报关单、及德国诚信贸易公司支付的货款进账单,同时同样指使天津广厦职工伪造了虚假财务凭据。
结果,2000年天津广厦共虚造萃取产品出口收入72400万元,虚假年度财务报表由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刘加荣、徐林文签署无保留意见后,向社会发布虚假净利润41764.6431万元。
2001年年初,为进一步完善造假程序,董博虚报销售收入,从天津市北辰区国税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500份。
除向正常销售单位开具外,董博指使天津广厦公司职员傅树通以天津广厦公司名义向天津禾源公司(系天津广厦公司萃取产品总经销)虚开290增值税专用发票份,价税合计22145.6594万元,涉及税款3764.7619万元,后以销售货款没有全部回笼为由,仅向北辰区国税局缴纳“税款”500万元。
审计案例

2013 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读书报告、研究报告)考核科目:高级审计实务与理论学生所在院(系):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所在学科:会计专硕学生姓名:韩烨学号:13S110020学生类别:专业硕士考核结果阅卷人粤海铁路公司舞弊案及舞弊审计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这是中国上市公司舞弊案中较为特殊的一个案例。
我们知道,中国的上市公司的舞弊案都是由媒体发现的,审计组都是签署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而这个舞弊案,是真真正正由审计组发现的。
这次的舞弊审计是深圳特派审计组来做的,而且用我们的话说,就是动真格的了。
它是审计署为保证审计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而统一采取的措施。
在这次舞弊审计之前,曾有13次同类型审计,但是这次舞弊审计的特别之处就在于,一般来说,审计组到被审计公司进行审计,都是由被审计单位安排食宿,这一次,却是由自己掏钱吃住经费自理的,是唯一对自办实体提出置疑的,是唯一踏勘那么多工地现场的,是审计时间最长、态度最严谨、业务最熟悉、问题最尖锐、力度最强大的审计组。
从审计组方面来说,审计组分为财务组和工程组,两边同时进行。
几天后,财务组在仔细翻阅报表资料后发现疑点。
该公司旗下有5个经济实体,2个团体。
都是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7个实体),经营业务范围均与建设项目有关。
而此时,工程组也发现,施工合同和购料合同上,也频频出现这几个实体的名字,粤海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与采购,大多是与下属7个实体的关联交易。
财务组从报表上看到,7个单位效益非常好,年年盈利。
审计人员去工商局调注册登记资料,去银行查开启资料,并与粤海铁路公司资金往来账仔细核对后,发现粤海铁路公司从1998年5月至2000年底,先后挪用262万元建设资金违规给7个实体作经费开支和启动资金。
7个实体的人马均为粤海铁路公司本部干部兼职,均属于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公司。
经查阅大量法规并咨询国家计委后确认,粤海铁路公司董事会根本不具备投资权及公司合并、分立、变更的决策权。
粤海铁路审计案例总结.doc

粤海铁路审计案例总结案情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由铁道部、海南省、广东省共同组建,属国有合资企业,1995年筹建,1997年成立;三家产权代表分别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东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担负着粤海铁路通道的筹资、建设、经营和还贷任务。
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实行业主负责制,负责筹措资金、组织建设、运营管理及偿还贷款。
运输调度指挥由铁道部统一管理。
粤海铁路通道北起粤西重镇湛江,穿越雷洲半岛,铁路轮渡自海安跨琼州海峡至海口,沿海南省西部到叉河,与既有铁路接轨,直达三亚市,是中国第一条横跨海峡的铁路。
总投资45亿元,1月7日正式开通。
然而,就在粤海铁路开通不到一年的时间,主持筹建该条铁路的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粤海公司)原领导班子,被“一锅端”了,包括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在内的5名原公司领导全部锒铛入狱,罪名是私分国有资产罪和受贿罪。
据检察机关指控,时任粤海铁路责任有限公司总经理唐建伟、原党委书记张培金及3名原副总经理朴英元、杜惠荣、李逊,共计私分国有资产657余万元,且唐建伟、朴英元、杜惠荣、李逊4人曾经受贿。
这是一起审计引发的案件。
审计署深圳特派办本着对国家负责的态度,先后对粤海铁路建设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14次审计。
正是在第14次审计中,审计组揭出了国有资金被套内幕。
主要造假事实违规手法之一:私分国资发奖金该公司奖金名目繁多,主要有:1.海口站房设计招标奖2.钢板桩单项奖3.单项技术咨询奖4.协会委员补贴5.工效挂钩工资6.公司成立3周年奖7.50年大庆奖8.澳门回归奖9.房改人员奖励从1998年8月开始,粤海职工的工资以平均每年增长50%的速度直线上升。
据审计署的统计,从1998年8月至底,正式职工的人均月收入由2358.5元猛增至8210元,增幅达248%;临时职工人均月收入由345.17元增至3月21日,审计署深圳特派办审计组8位审计人员分成财务组和工程组,同时进行审计。
审计案例5:粤海铁路审计

(4)除此之外,粤海公司为了达到多领取收入的目的,设 立了各种名目,滥发奖金,以此套取国家建设资金。在工 程建设中,加强费用的审计是控制国家建设项目资金投资 的重要措施,建设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工程款、材料设备 款和其他费用的支付审批程序,按照规定使用工程项目资 金,不应当随意用于计划外项目。 综上所述,粤海铁路公司通过私设实体,进行关联交 易、虚设名目套取资金等方式截留大量国有资产,性质恶 劣。
657.4430万元及受贿罪被广州铁路中级法院一审判刑。 据调查,作为合资公司的粤海公司,并没有完全按照 合资公司的模式运行,粤海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完全由铁 路一家负责,广东和海南两省均没有派人参加,董事会形 同虚设,既不对招投标、工程变更进行监督,也不对粤海 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于是,粤海公司既是工程 建设主管,又是运营主管,可随意调整工程设计,扩大工 程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后经调查,粤海铁路项目共超预 算6.4亿元人民币。
(3)在材料审计方面,审计人员发现,公司购料时,粤海 铁路公司让其下属实体强行插在中间吃概算价与实际价之 间的差额。更为恶劣的是,为了让下属公司套到更大的差 价空间,粤海铁路公司串通设计方调高概算单价,虚列预 算,套取资金。其中,通过交通部某院人为调节石料单价, 增加港口码头工程投资1642万元;通过铁道部某院调增甲 方供材料土工膜的预算单价,增加铁路工程投资358万元。 这样,粤海铁路公司通过所谓的甲方供料方式,人为致使 工程材料成本增加了30.66%。粤海公司通过设立下属公 司不进行规定的招投标,将材料采购直接交给下属公司, 截留了大量资金,造成国家财产流失,审计时应对材料的 采购计划、执行情况、采购成本、投资额完成、使用情况、 招投标及保管控制情况进行仔细审查。
二、从审计机关内部建设的需求看,有效的制约机制必不 可少。粤海铁路前后经过十四次审计,而所有的问题都是 在第十四次审计后才发现披露的,那么前十三次审计是否 规范、审计质量又是如何,大家或许都会提出质疑。所以, 要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在权力制约机制中的作用,对国家审 计机关内部来说,也需要建立一种内部的有效机制来保证 国家审计权力制约机制作用的实现。
铁路项目案例分析要点总结

铁路项目案例分析要点总结第一篇:铁路项目案例分析要点总结铁路项目环评案例分析要点总结1.1 评价重点铁路噪声影响1.2 环境现状调查全线桥梁总长度(m)座,按特大桥(500m以上)、大桥(100-500m)、中桥(50-100m)、小桥分别记列,其中关注跨河桥梁长度、水中桥墩数(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上下游有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口及其距桥址距离,珍惜鱼种洄游及通航要求,桥涵分布密度对水生生物生境的阻隔、滩涂湿地生态用水的影响。
1.2.1调查要点线结合,以点为主跨河桥梁、隧道、深路、高路堤,不良地质和特殊地质工程点、沿线的特殊环境功能保护区、噪声、振动、电磁敏感建筑物群、非主体工程的大型弃土弃渣场、特大桥长隧道的施工营地1.2.2 线的评价重点山前、平原的行洪滞洪区段,有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分布区段,有基本农田、水保设施、滩涂湿地、草地荒漠的区段以及工程刊发的树木等。
界定噪声敏感点注意:(1)严格按照确定的评价范围界定(2)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定义界定(3)处理好前排与后排的关系,前排是敏感点,后排不作为敏感点是不正确的(4)噪声或振动敏感点应该包括评价范围内的全部敏感点,不能是主要的或重要的(5)处理好工程拆迁敏感点和规划拆迁敏感点的问题(6)增建二线、电气化、增容改造等项目(改扩建),在界定敏感点时应着重调查清楚其建设年代。
(前期工程建成后才建设的敏感点不予考虑)(7)环境背景中加强噪声和电磁环境现状监测,弱化振动环境监测,如涉及水源保护区,加强水环境监测,反之弱化监测1.3 环境影响1.3.1 施工期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因主体工程对土地的永久性占用改变了土地利用类型,引起了土地原使用功能的丧失和地表植被的破坏;(2)工程开挖回填引起原有地形地貌的改变,引起景观的破坏;(3)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弃渣和地表开挖、填筑形成的裸露边坡而引起的水土流失,从而对地表水水质产生影响;(4)施工对附近的野生动物的栖息地造成干扰;(5)施工期涉及到征地和居民拆迁,引起安置地的生态环境问题;其他环境影响:施工期运输产生的扬尘、噪声和施工营地的废水也将对环境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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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由铁道部、海南省、广东省共同组建,属国有合资企业,1995年筹建,1997年成立;三家产权代表分别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东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担负着粤海铁路通道的筹资、建设、经营和还贷任务。
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实行业主负责制,负责筹措资金、组织建设、运营管理及偿还贷款。
运输调度指挥由铁道部统一管理。
粤海铁路通道北起粤西重镇湛江,穿越雷洲半岛,铁路轮渡自海安跨琼州海峡至海口,沿海南省西部到叉河,与既有铁路接轨,直达三亚市,是中国第一条横跨海峡的铁路。
总投资45亿元,2003年1月7日正式开通。
然而,就在粤海铁路开通不到一年的时间,主持筹建该条铁路的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粤海公司)原领导班子,被“一锅端”了,包括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在内的5名原公司领导全部锒铛入狱,罪名是私分国有资产罪和受贿罪。
据检察机关指控,时任粤海铁路责任有限公司总经理唐建伟、原党委书记张培金及3名原副总经理朴英元、杜惠荣、李逊,共计私分国有资产657余万元,且唐建伟、朴英元、杜惠荣、李逊4人曾经受贿。
这是一起审计引发的案件。
审计署深圳特派办本着对国家负责的态度,先后对粤海铁路建设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14次审计。
正是在第14次审计中,审计组揭出了国有资金被套内幕。
主要造假事实违规手法之一:私分国资发奖金该公司奖金名目繁多,主要有:1.海口站房设计招标奖2.钢板桩单项奖3.单项技术咨询奖4.协会委员补贴5.工效挂钩工资6.公司成立3周年奖7.50年大庆奖8.澳门回归奖9.房改人员奖励从1998年8月开始,粤海职工的工资以平均每年增长50%的速度直线上升。
据审计署的统计,从1998年8月至2000年底,正式职工的人均月收入由2358.5元猛增至8210元,增幅达248%;临时职工人均月收入由345.17元增至2085元,增幅达504%;而领导班子人均月收入由6626元增至14515元,增幅达219%。
据审计查明,粤海公司及其下属7个实体计提工资基金及附加为2059.75万元,成为个人奖金以及福利支出的来源,其中发放标准外收入1205.6万元。
从审计组后来追回来的资金来看,高层领导每人平均要退30万元,而中层干部每人平均要退20万元。
这笔巨款从哪里来?审计署深圳特派办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我们3个多月的审计取证发现,这笔钱就是来自于粤海公司套取的铁路建设项目资金。
”违规手法之二:关联交易套取国资来自于国债建设项目资金的粤海铁路建设资金是怎么在貌似合法的情况下被集体私分的?在股市中摸爬滚打的老股民对这种手法一定很熟悉——关联交易。
2003年3月21日,审计署深圳特派办审计组8位审计人员分成财务组和工程组,同时进行审计。
疑点很快就被发现了。
财务组发现:粤海公司旗下有5个经济实体、2个团体,都是独立核算单位,经营业务范围均与粤海铁路建设项目有关。
与此同时,工程组也发现问题,在施工合同和购料合同上,也频频出现上述实体的名字,粤海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与采购,大多是与下属7个实体的关联交易。
审计组立刻决定对这7个实体的财务收支和经营业务情况进行重点审计,由此打开缺口。
结果令人吃惊。
从1998年5月至2000年底,粤海铁路公司先后挪用262万元建设资金违规给7个实体作经费开支和启动资金。
7个实体的人马均为粤海铁路公司本部干部兼职,均属于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公司。
然而,审计组查阅大量法规,并咨询国家计委后确认,粤海铁路公司董事会根本不具备投资权及公司合并、分立、变更的决策权。
紧接着,审计人员又发现,这7个实体经营的业务清一色是粤海铁路建设项目,而且这些实体并不具备承揽工程建设或购买工程物资的资质和能力,仅充当“二传手”。
所谓运作,不过是过一下手从中吃一道差价,套取铁路建设资金罢了。
据了解,粤海铁路公司在自行组织的招标项目中,为了协助向该中心交了“咨询费”的服务对象中标,真可谓“煞费苦心”。
以制梁制枕招标为例,该中心1999年9月(招标前)分别与2家单位签定咨询服务合同,各收取服务费40万元和50万元。
之后,为了协助这两个单位投标中标,除招标前提供“咨询服务”外,该中心还违规把1个标段拆分为2个;在评标中,又违规操作,为未中标的株洲桥梁公司,修改原始评分表。
其结果可想而知。
据悉,审计查出的咨询收入共622.2万元,但其背后还隐藏着多少猫腻无法统计。
另外,据审计查明,粤海公司下属7个实体总共套取资金6348.8万元(毛利),实际流失的建设资金达3324.5万元。
处罚2002年3月,粤海铁路公司5位领导决定两次把手伸向建设资金,与中铁某局一项目部商定,由该局通过编制虚假的大型临时工程(后因粤海铁路公司计划部部长陆汉章涉嫌犯罪被耽搁),粤海铁路公司多拨200万元工程款给项目部。
唐建伟、张培金、朴英元、杜惠荣4人从中提取现金120.23万元,按每人要退缴的违规奖金数额领取现金后,以个人名义上交粤海铁路公司财务部。
2003年11月20日,广州铁路检察院以涉嫌私分国有资产和受贿罪两项罪名对5人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时任粤海铁路责任有限公司总经理唐建伟、原党委书记张培金及3名副总经理朴英元、杜惠荣、李逊共计私分国有资产657.44万元。
唐建伟、朴英元、杜惠荣、李逊4人曾经受贿。
2003年12月26日,广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以私分国有资产和受贿两项罪名对5人进行一审判决,该公司原总经理唐建伟被判刑9年;副总经理杜惠荣和朴英元(兼总工程师)分别被判6年半和7年半;原党委书记张培金被判刑1年缓期1年;另一副总经理李逊判刑2年缓期2年。
审计机关在审计中扮演的角色3月25日,新华网“新华视点”栏目以《14次审计揭开粤海铁路私分资金案》为题,报道了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原领导班子5名主要成员因集体私分657万元建设资金锒铛入狱的新闻。
贪官落马,大快人心。
然而,审计部门直到第14次审计才发现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原领导班子5名主要成员的经济问题,不仅耗费了巨大的人力、财力,加大了审计工作的成本,而且可能动摇人民群众对于审计监督的信心,值得认真反思。
我想,第14次审计才发现问题,固然有被审计者狡诈多变、难以对付的因素,但更主要的原因恐怕还在于审计机关自身作风不硬、素质不高。
按照国家审计署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期间,其外勤经费完全由审计部门自理,而不能让被审计单位承担。
然而,新华网的报道称,第14次审计前,当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接到要进行审计的电话后,“依据接待前13批审计人员的经验,接到对方事先的通知电话后精心策划安排好接站和食宿,想再次蒙混过关。
”然而,这一批审计人员没有重蹈前13批审计人员的“覆辙”,在他们通知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要进行审计的同时,已经到达海口,并于第二天一大早就开始审计,从而打了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一个措手不及,最终发现了该公司原领导班子5名主要成员的重大经济问题。
前13次审计没有发现问题,再一次暴露了如何监督“监督者”的问题。
事实上,监督“监督者”的法律法规,我们从来都不缺乏,缺的是对这些法律法规的落实。
但是,长期以来,像审计部门这样的监督部门,因为习惯于监督别人、检查别人,因而对别人监督自己、检查自己总有着一种“天然”的抵触情绪,常常自觉不自觉地就拒绝监督。
久而久之,自然会滋生利用自己掌握的权力向被监督部门或个人“吃、拿、卡、要”的不良习气,甚至最终与被监督者结成“利益联盟”,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职责和立场。
笔者以为,在监督“监督者”的问题上,不妨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即对于重大特大腐败案件,无论有关监督部门及其负责人是否涉嫌腐败,均应按照渎职论处,追究部门和个人责任,因为监督部门的地位决定了它必须首先接受监督。
惟其如此,才有可能避免第14次审计才查出问题的现象再次出现。
启示一.从外部审计环境看,审计制约措施必须加强在粤海公司的审计中,深圳特派办根据审计发现和掌握的情况延伸审计了粤海公司下属的7个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
可是在审计中特别是延伸审计中,抛开复杂繁琐的审计程序、审计文书要求不说,由于审计人员没有切实有效的强制措施手段,只能被动依靠被审计单位的配合,如果对方配合不好或不予配合,审计人员将面临很大的取证困难,使工作不能按计划顺利进行,一些较有价值的线索无法落实,最终影响了审计成果。
同时,由于制约措施执行不力,使有的审计决定长期得不到落实,使之失去了严肃性,也严重削弱了国家审计的威慑作用。
通过这一案例,深感在目前的审计体制下,完善审计制约措施,保证审计工作正常进行、使审计决定得到切实落实,从而最大程度发挥国家审计的较高层次的监督作用非常必要。
二.从审计机关内部建设的需求看,有效的制约机制必不可少。
粤海铁路前后经过十四次审计,而所有的问题都是在第十四次审计后才发现披露的,那么前十三次审计是否规范、审计质量又是如何,大家或许都会提出质疑。
所以,要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在权力制约机制中的作用,对国家审计机关内部来说,也需要建立一种内部的有效机制来保证国家审计权力制约机制作用的实现。
粤海铁路私分国有资产案令人深思之处很多,其中之一就是粤海铁路项目先后接受过14次审计,只是第14次审计揭露出所存在的重大问题,人们不禁要问,以前13次审计为何未能发现或揭露此案!由于缺乏相应的具体资料,结论不得而知。
但是,人们不能不对前13次的审计质量提出疑问。
从审计理论研究的角度分析,影响审计质量的因素可以分为两方面:发现问题的概率和报告所发现问题的概率。
总结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的做法,我们可以看到,由于特派办审计小组坚决执行"八不准"的纪律要求,确保审计的实质上的独立性,从而大大提高了报告所发现问题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审计中将风险分析与内部控制评价有机结合,提高了发现问题的可能性,改善了审计质量与效率。
审计中注重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进行分析与评价,是现代审计的重要标志。
无论在发达国家和国际审计准则中,还是在我国颁布国家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内部审计准则中,均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然而,在审计实践中,存在着仅仅从改善审计效率的需要,进行内控评估,或者将内部控制评价研究与实质性测试相脱节的偏差。
而在本案的审计项目中,深圳特派办的审计人员切实贯彻准则要求,将风险分析与内控评估有机结合,从而取得了丰硕的审计成果。
例如,此项目审计跨期长、内容多,跨6个财务年度,涉及金额约21.63亿。
如何把握审计的突破口?他们在分析中发现:粤海公司下属7个实体,人员均为粤海公司本部干部兼职。
7个实体无一具备承揽工程建设或购买工程物资的资金和能力,而经营财务却无一不与粤海铁路建设项目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