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和消毒技术规范版比对
医疗机构(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蒸汽灭菌特点
优点: 无毒
过程容易控制和监 测
不贵 快速
受有机物、无机物 的影响小
缺点 不适于不耐热不耐湿物品 为高压容器
快速灭菌快在何处?
保持预热状态,没 有了预热时间
取消或缩短了预排 气时间
不考虑蒸汽穿透时 间,灭菌时间缩短
取消了干燥时间
保持随时可使用的 状态
不适合与复杂器械 和长管腔器械
四、清洗
1、清洗的作用受到空前重视
低风险性物品只需清洁; 是消毒灭菌必须的预处理; 是物品正常使用的保证。
2、清洗方法向自动化方向发展
手工清洗 半机械化清洗:清洗台、清洗槽 全自动清洗机:内镜全自动清洗消毒机、
口腔科用全自动清洗消毒机、医疗器械 全自动清洗消毒机 自动化的优点受重视:节省人力、场地、 清洗效果稳定可靠
5、干热灭菌
温度、时间是关键 温度需要均匀、充分考虑热传导方式 目前没有市场化的化学指示物
6、关于低温灭菌
医疗器械的快速发展 对温度敏感性快速增加 何谓低温 除辐照灭菌外,低温都有化学灭菌的成
分 化学灭菌通常需要考虑消毒剂的残留毒
性问题
环氧乙烷灭菌器
环氧乙烷(氧化乙烯)
低温下为无色液体,密度为1.52 ; 具有芳香醚味,嗅阈值为760 mg/m3; 沸点为10.8℃; 易燃易爆,最低燃烧浓度为3%; 中等毒性; 气体的穿透力强; 不损害灭菌的物品且杀菌谱广 。
灭菌可采用纯环氧乙烷或其与二氧化碳 的混合气体;
灭菌程序包括预热、预湿、抽真空、通 入气化环氧乙烷达到预定浓度、维持灭 菌时间、清除灭菌柜内环氧乙烷气体、 解析以去除灭菌物品内环氧乙烷的残留 等过程。
解析可以在灭菌柜内进行,也可以在专 门的通风柜内,不应采用自然通风法。 反复输入的空气应经过高效过滤,可滤 除≥0.3um粒子99.6%以上。
消毒技术规范完整版本

常用的空气消毒方法
1
通风
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3 空气洁净技术
4 紫外线消毒
5
空气消毒器
6 化学消毒法
普通中央空调通风系统 带有净化装置的中央空调
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 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
空气净化方法
通风
空气净化效果监测
手术室 产房 导管室 洁净病房 器官移植病房
ICU 新生儿室 母婴同室 血透 烧伤病房
常规:每月监测一次
临时:遇医院感染暴发怀疑与空气 污染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
洁净手术部(室)及其他洁净场所.新建与改建 验收时以及更换高效过滤器后应进行监测
洁净手术部及其他洁净场所,根据洁净房间总 数,合理安排每次监测的房间数量,保证每个 洁净房间能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不同部门空气净化方法
非洁净手术室:细菌总数≤4CFU/15min·直径9cm平皿
洁净手术室:符合GB50333要求
中央空调
(有净化装置)
手术室
空气洁 净技术
空气 消毒器
紫外线
不同部门空气净化方法
通风
产房、导管室、新 生儿室、器官移植 病房、烧伤病房、 非洁净重症监护病 房、血液病病区
中央空调
(有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化装置)
对感染高风险部门 每季度进行监测( 实际:重点科室每 月,普通科室每季 度);洁净场所、 新建与改建验收时 以及更换高效过滤 器后应进行监测; 遇医院感染暴发怀 疑与空气污染有关 时随时进行监测
洁净手术部(室)及 其他洁净场所,根 据洁净房间总数, 合理安排每次监测 的房间数量,保证 每个洁净房间能每 年至少监测一次, 其监测方法及结果 的判定应符合 GB50333的要求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和消毒技术经验规范2002版比对

《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中3.17.8
Ⅱ类环境
≤4.0(15min)
——
≤4(5min)
≤200
Ⅲ类环境
≤4.0(5min)
——
≤10(5min)
≤500
Ⅳ类环境
≤4.0(5min)
——
致病菌
环境类别
GB15982-2012
环境类别
消毒技术规范2002
致病菌
依据
致病菌
依据
Ⅰ类-Ⅳ类
医院感染爆发或疑似爆发与医院环境有关时,应进行目标微生物检测。
GB15982-2012中4.1和附录A
≤5
未检出致病菌
《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中3.17.7
Ⅱ类环境
≤5.0
≤5
Ⅲ类环境
≤10.0
≤10
Ⅳ类环境
≤10.0
≤15
三、医务人员手
类别
GB15982-2012
类别
(消毒洗手)
消毒技术规范2002
菌落总数CFU/cm2
致病菌
依据
菌落总数cfu/cm2
致病菌
≤20
未检出
接触黏膜
≤20
未检出
低度危险性
≤200
未检出
接触皮肤
≤200
未检出
六、消毒剂
类别
GB15982-2012
类别
消毒技术规范2002
菌落总数
CFU/mL
致病菌
依据
菌落总数
cfu/ml
致病菌
灭菌用
0
----
GB15982-2012中4.6和附录A
使用中消毒液
≤100
未检出
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技术规范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制订本规范。
其目的在于统一我国医院消毒、灭菌的方法和消毒、灭菌的监测技术,以提高医院消毒、灭菌的质量,减少医院感染。
1.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包括医院、诊所、门诊部、卫生院、妇幼保健院、产院、结核病防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疗养院、康复医院、保健站、血站、医务室等。
1.2 名词术语 1.2.1 医院消毒(&Sinf6CtdriinhOSpiul):杀灭或清除医院环境中和媒介物上污染的病原微生物的过程。
1.2.2 媒介物(vectors):指人们生活和工作环境中污染了病原微生物的固体、气体和液体物质,也包括污染的人体体表和表浅体腔。
1.2.3 消毒合格(disinfestdri gualified):在医院消毒中消毒后媒介物携带的微生物等于或少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若能使人工污染的微生物减少99.9%或使消毒对象上污染的自然微生物减少90%,则为消毒合格。
1.2.4 疫源地消毒(disidectdri Ofepiderl)lcli:)cui):本规范中是指对医院内存在着或曾经存在着感染性疾病传染源的场所进行的消毒。
其目的是杀灭或清除传染源排出的病原体。
1.2.5 随时消毒(concurTent disilllect。
):本规范是指对医院存在的疫源地内有传染源存在时进行的消毒。
目的是及时杀灭或清除病人排出的病原微生物。
感染症病人住院期间进行的病室或床边消毒即为随时消毒。
1.2.6 终末消毒(temnnal disil7lechonh传染源离开疫源地后进行的彻底消毒。
例如医院内的感染症病人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对其住过的病室及污染物品进行的消毒。
1.2.7 预防性消毒(onive dislillechon):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和场所进行的消毒。
精选医院消毒技术规范标准

医院感染亦称医院获得性感染或院内感染,是发生在医院中的一切感染。 危险性物品:这类物品是穿过皮肤或粘膜而进入无菌的组织或器官内部的器材,或与破损的组织、皮肤、粘膜密切接触的器材和用品。
危险性物品分类:
根据其危害程度将其分为三类:(1)高度危险性物品:这类物品是穿过皮肤或黏膜而进入无菌的组织或器官内部的器材,或与破损的组织、皮肤、黏膜密切接触的器材和用品,例如,手术器械和用品、穿刺针、输血器材、输液器材、注射的药物等。(2)中度危险性物品:这类物品仅和破损皮肤、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无菌的组织内。例如,呼吸机管道、胃肠道内窥镜、气管镜、麻醉机管道、子宫帽、避孕环、压舌板、喉镜、体温表等。(3)低度危险性物品:虽有微生物污染,但在一般情况下无害,只有当受到一定量的病原微生物污染时才造成危害的物品。这类物品和器材仅直接或间接地和健康无损的皮肤相接触,包括生活卫生用品和病人、医护人员生活和工作环境中的物品。例如,毛巾、面盆、痰盂(杯)、地面、便器、餐具、茶具、墙面、桌面、床面、被褥、一般诊断用品(听诊器、听筒、血压计袖带等)等
注意事项甲醛有致癌作用,不宜用其熏蒸消毒空气。应用过氧乙酸、过氧化氢喷雾消毒时,空气的相对湿度在20-80%时,湿度越大,杀菌效果越好。当相对湿度低于20%,则杀菌效果较差,应适当增加使用剂量。
另外: 在气候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注意病房的通风,特别是强调自然风的通风对流,保持室内空气与室外空气的交换,自然通风不良的,则必须安装足够的通风设施(排气扇)。
二醛
具有广谱、高效杀菌作用,对金属腐蚀性小,受有机物影响小等特点。适用于不耐热的医疗器械和精密仪器的消毒与灭菌。经典的灭菌浓度为2%。常用浸泡法。
过氧乙酸
具有广谱、高效、低毒、对金属及织物有腐蚀性,受有机物影响大,稳定性差等特点。适用范围:适用于耐腐蚀物品,环境及皮肤等消毒与灭菌。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 6.3.6 用于清洁物体表面的布巾应每次使用后进行清洗消 毒,干燥备用。
8 高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
灭菌—手术器械、器具和物品的灭菌
灭菌前准备—清洗、包装、装载遵循WS310.2的要求。
9.1 消毒方法
• 9.1.1 中度危险性物品如口腔护理用具等耐热、耐湿物品, 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的物品如体温计(肛表或口 表)、氧气面罩、麻醉面罩应采用高水平消毒或中水平消 毒。
• 9.1.2 通过管道间接与浅表体腔黏膜接触的器具如氧气湿 化瓶、胃肠减压器、吸引器、引流瓶等的消毒方法如下:
高度危险性物品
•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 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 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险.
如: 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 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
中度危险性物品
• 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 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
【消毒】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 到无害化的处理。
【灭菌】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 生物的处理。
物品分类定义
• 斯伯尔丁分类法 :
• 1968年E.H.Spaulding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 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间的消毒或 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三类.
• 高度危险性物品 • 中度危险性物品 • 低度危险性物品
• 手术切口部位的皮肤消毒:
• 应先清洁,对于器官移植手术和处于重度免疫抑制状态 的病人,术前可用除菌皂液或明或20000mg/L葡萄糖酸 氯己定擦拭洗净全身皮肤。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和消毒技术规范版比对
分类
GB15982-2012
分类
GB15982-1995
菌落总数
CFU/件(g或100 cm2)
致病菌
依据
菌落总数
CFU/件(g或100 cm2)
致病菌
依据
高度危险性
无菌
无菌
GB15982-2012中4.3和附录A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
无菌
无菌
GB15982-1995中4.2和附录A
中度危险性
GB15982-2012中4.1和附录A
≤5
未检出致病菌
《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中3.17.7
Ⅱ类环境
≤5.0
≤5
Ⅲ类环境
≤10.0
≤10
Ⅳ类环境
≤10.0
≤15
三、医务人员手
类别
GB15982-2012
类别
(消毒洗手)
消毒技术规范2002
菌落总数CFU/cm2
致病菌
依据
菌落总数cfu/cm2
致病菌
依据
卫生手
≤10
—
GB15982-2012中4.2和附录A
Ⅰ类环境
≤5
未检出金葡,大肠杆菌,绿脓
母婴同室、婴儿室、新生儿室、儿科病房不得检出:沙门、大肠、溶链、金葡
《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中3.17.6
Ⅱ类环境
外科手
≤5
Ⅲ类环境
≤10
未检出金葡,大肠杆菌
Ⅳ类环境
≤15
四、治疗用水
血液透析相关治疗用水应符合YY0572-2005要求,其他治疗用水应符合相应卫生标准。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与《消毒技术规范》(2002)对比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2012年版)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201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2-04-05发布2012-08-01正式实施3.术语和定义3.1 清洁cleaning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2 清洗 washing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3 清洁剂 detergent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3.4 消毒 disinfection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5 消毒剂 disinfectant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3.6高效消毒剂 high-efficacy disinfectant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所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杀灭作用的消毒制剂。
3.7中效消毒剂 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etant能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的消毒制剂。
3.8低效消毒剂 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ctant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制剂。
3.9灭菌 sterilization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3.10灭菌剂 sterilant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3.11无菌保证水平 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SAL灭菌处理后单位产品上存在活微生物的概率。
SAL通示为10-n 。
医学灭菌一般设定SAL为10-6 。
即经灭菌处理后在一百万件物品中最多只允许一件物品存在活微生物。
3.12斯伯尔丁分类法 E.H.Spaulding classification1968年E.H.Spaulding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前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三类,即高度危险性物品(critical items)、中度危险性物品(semi-critical items)和低度危险性物品(non- critical items)。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和消毒技术规范版比对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与《消毒技术规范》(2002)对比
GB15982-2012
消毒技术规范2002
Ⅰ类环境
采用空气洁净技术的诊疗场所,分洁净手术部和其他洁净场所
层流洁净手术室和层流洁净病房
Ⅱ类环境
非洁净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血液病病区、烧伤病区等保护性隔离病区;重症监护病区;新生儿室等
≤10
《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中3.17.8
Ⅱ类环境
≤4.0(15min)
——
≤4(5min)
≤200
Ⅲ类环境
≤4.0(5min)
——
≤10(5min)
≤500
Ⅳ类环境
≤4.0(5min)
——
致病菌
环境类别
GB15982-2012
环境类别
消毒技术规范2002
致病菌
依据
致病菌
依据
Ⅰ类-Ⅳ类
医院感染爆发或疑似爆发与医院环境有关时,应进行目标微生物检测。
≤20
未检出
接触黏膜
≤20
未检出
低度危险性
≤200
未检出
接触皮肤
≤200
未检出
六、消毒剂
类别
GB15982-2012
类别
消毒技术规范2002
菌落总数
CFU/mL
致病菌
依据
菌落总数
cfu/ml
致病菌
灭菌用
0
----
GB15982-2012中4.6和附录A
使用中消毒液
≤100
未检出
《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中3.17.9
八、医疗污水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和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比对
符合相应标准
----
其他使用中消毒液
≤100
未检出
七、紫外线灯
分类
GB15982-2012
分类
消毒技术规范2002
辐照强度
üW/cm2
依据
辐照强度
üW/cm2
依据
使用中紫外线灯
70
GB15982-2012中4.7和附录A
使用中紫外灯
70
《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中3.17.4
新灯
90
≤10
《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中3.17.8
Ⅱ类环境
≤4.0(15min)
——
≤4(5min)
≤200
Ⅲ类环境
≤4.0(5min)
——
≤10(5min)
≤500
Ⅳ类环境
≤4.0(5min)
——
致病菌
环境类别
GB15982-2012
环境类别
消毒技术规范2002
致病菌
依据
致病菌
依据
Ⅰ类-Ⅳ类
医院感染爆发或疑似爆发与医院环境有关时,应进行目标微生物检测。
GB15982-2012中4.1和附录A
≤5
未检出致病菌
《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中3.17.7
Ⅱ类环境
≤5.0
≤5
Ⅲ类环境
≤10.0
≤10
Ⅳ类环境
≤10.0
≤15
三、医务人员手
类别
GB15982-2012
类别
(消毒洗手)
消毒技术规范2002
菌落总数CFU/cm2
致病菌
依据
菌落总数cfu/cm2
致病菌
传染病科及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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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相应标准
----
其他使用中消毒液
≤100
未检出
七、紫外线灯
分类
GB15982-2012
分类
消毒技术规范2002
辐照强度
üW/cm2
依据
辐照强度
üW/cm2
依据
使用中紫外线灯
70
GB15982-2012中4.7和附录A
使用中紫外灯
70
《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中3.17.4
新灯
90
血液透析用水
GB15982-2012
《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
处理水细菌总数CFU/mL
内毒素
EU/mL
依据
处理水细菌总数CFU/mL
内毒素
EU/mL
依据
≤100
水处理装置输出端≤1
血透装置入口端≤5
GB15982-2012中4.4
反渗水输水管路末端<200
反渗水输水管路末端<2
《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第四章之二
五、医疗用品
分类
GB15982-2012
分类
GB15982-1995
菌落总数
CFU/件(g或100 cm2)
致病菌
依据
菌落总数
CFU/件(g或100 cm2)
致病菌
依据
高度危险性
无菌
无菌
GB15982-2012中4.3和附录A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
无菌
无菌
GB15982-1995中4.2和附录A
中度危险性
≤10
《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中3.17.8
Ⅱ类环境
≤4.0(15min)
——
≤4(5min)
≤200
Ⅲ类环境
≤4.0(5min)
——
≤10(5min)
≤500
Ⅳ类环境
≤4.0(5min)
——
致病菌
环境类别
GB15982-2012
环境类别
消毒技术规范2002
致病菌
依据
致病菌
依据
Ⅰ类-Ⅳ类
医院感染爆发或疑似爆发与医院环境有关时,应进行目标微生物检测。
GB15982-2012中4.1和附录A
Ⅰ类-Ⅲ类
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
《消毒技术规范》20Hale Waihona Puke 2版中3.17.8二、物体表面
环境类别
GB15982-2012
消毒技术规范2002
物表平均菌落数CFU/cm2
致病菌
依据
物表平均菌落数
cfu/cm2
致病菌
依据
Ⅰ类环境
≤5.0
医院感染爆发或疑似爆发与医院环境有关时,应进行目标微生物检测。
GB15982-2012中4.1和附录A
≤5
未检出致病菌
《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中3.17.7
Ⅱ类环境
≤5.0
≤5
Ⅲ类环境
≤10.0
≤10
Ⅳ类环境
≤10.0
≤15
三、医务人员手
类别
GB15982-2012
类别
(消毒洗手)
消毒技术规范2002
菌落总数CFU/cm2
致病菌
依据
菌落总数cfu/cm2
致病菌
依据
卫生手
≤10
—
GB15982-2012中4.2和附录A
Ⅰ类环境
≤5
未检出金葡,大肠杆菌,绿脓
母婴同室、婴儿室、新生儿室、儿科病房不得检出:沙门、大肠、溶链、金葡
《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中3.17.6
Ⅱ类环境
外科手
≤5
Ⅲ类环境
≤10
未检出金葡,大肠杆菌
Ⅳ类环境
≤15
四、治疗用水
血液透析相关治疗用水应符合YY0572-2005要求,其他治疗用水应符合相应卫生标准。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和消毒技术规范版比对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与《消毒技术规范》(2002)对比
GB15982-2012
消毒技术规范2002
Ⅰ类环境
采用空气洁净技术的诊疗场所,分洁净手术部和其他洁净场所
层流洁净手术室和层流洁净病房
Ⅱ类环境
非洁净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血液病病区、烧伤病区等保护性隔离病区;重症监护病区;新生儿室等
八、医疗污水
GB18466-2005版中4.1.1及4.1.2
普通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早产儿室;普通保护性隔离室;供应室洁净区;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
Ⅲ类环境
母婴同室;供应室检查包装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血液透析中心;其他普通住院病区
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清洁区;急症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
Ⅳ类环境
普通门(急)诊及其检查、治疗室;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病区
传染病科及病房
一、环境空气
菌落总数
环境类别
GB15982-2012
消毒技术规范2002
空气平均菌落数
依据
空气平均菌落数
依据
CFU/皿
CFU/ m3
cfu/平板
cfu/ m3
Ⅰ类环境
洁净手术部:符合GB50333要求
其它洁净场所:≤4.0(30min)
≤150
GB15982-2012中4.1和附录A
≤0.2(5min)
≤20
未检出
接触黏膜
≤20
未检出
低度危险性
≤200
未检出
接触皮肤
≤200
未检出
六、消毒剂
类别
GB15982-2012
类别
消毒技术规范2002
菌落总数
CFU/mL
致病菌
依据
菌落总数
cfu/ml
致病菌
灭菌用
0
----
GB15982-2012中4.6和附录A
使用中消毒液
≤100
未检出
《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中3.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