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屋安全管理的现状与对策参考文本
当前城市房屋安全管理现状及对策

当前城市房屋安全管理现状及对策摘要:我国的城市化发展脚步逐步加快,这就造成房屋出现安全问题的概率大大上升,房屋安全问题逐步步入社会面前。
最近几年我国出台了许多的房屋安全管理方面的政策文件,虽然在短时间内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因为管理机制发展时间较短尚不成熟,存在很多的漏洞。
所以文章在原有的房屋安全管理现状基础上,剖析了房屋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希望能够为我国的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做出帮助。
关键词:城市房屋;管理;安全引言:我国的城市化发展不断加快,房屋建设规模也得到了很好的延伸。
但是我国的既有房屋还有许多明显的质量方面的问题以及功能不够健全,使用时并不能够很好的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需求。
除此之外,有些需要拆除的建筑物,其使用年限没有满足设计师所要求的年限,这同时是一种经济方面上的损失以及资源上的消耗。
现阶段房屋信息数据统计并不全面,信息变更也比较频繁,这就造成管理方面的不足,还有很大一部分的房屋安全鉴定存在不规范、鉴定力度不够等相关弊病。
1我国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现状现阶段我国还没有针对城市既有房屋制定出台完备的国家法律法规,仅依赖于一些政策文件予以规范。
目前在建设领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但主要针对在建工程,没有涉及到既有房屋管理。
目前只有建设部在1989年颁布、2004年修正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其很多内容已不适用新形势下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江苏省级层面至今也没有一部有指导意义的房屋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2.国内外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经验在现阶段,我国的基本国情以及社会管理体系与国外都有所差异,这就造成我国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体制、法治方面存在不同。
但是我看我们可以了解到,较好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大致都有内容详细、制度严谨的立法规范,机构的分工也较为明确,除此之外还有良好的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
这些都具备分工明确、责任划分详细的特征。
2.1房屋生命周期的法制化管理在现阶段,世界有许多的国家都通过法制化管理提升房屋安全管理内涵,法制化管理全面深入到房屋生命周期的每一个环节。
浅谈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及对策

浅谈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及对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居民住宅小区的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也日益扩大。
然而,在人们享受舒适居住环境的同时,消防安全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加强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一、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现状(一)消防设施设备老化或缺失部分老旧小区建设年代较早,消防设施设备配备不足,如消火栓数量不够、消防通道狭窄、疏散楼梯不符合要求等。
而一些新建小区,由于开发商为了降低成本或物业管理不善,也存在消防设施设备质量不过关、维护保养不到位的情况,导致在火灾发生时无法正常使用。
(二)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居民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消防通道被私家车、电动车等占用,甚至有的小区还在消防通道上设置障碍物或搭建临时建筑,严重影响了消防车的通行。
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将会延误救援时机,造成更大的损失。
(三)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很多居民缺乏消防安全知识,对火灾的危险性认识不足。
在日常生活中,存在乱扔烟头、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行为。
同时,一些居民不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不了解逃生自救的方法,在火灾发生时容易惊慌失措,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物业管理单位履职不到位部分物业管理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巡查检查流于形式,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
有的物业管理单位甚至没有配备专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工作无人负责。
(五)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隐患突出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普及,充电问题成为了居民小区的一大安全隐患。
很多居民为了方便,在楼道内、疏散通道等地方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极易引发火灾。
此外,一些小区没有设置专门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或者充电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也增加了火灾的风险。
二、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一)完善消防设施设备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对老旧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的改造投入,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房屋建筑安全生产问题分析与对策建议【精编版】

房屋建筑安全生产问题分析与对策建议【精编版】房屋建筑安全生产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市房地产管理局江泽民同志曾经讲过:“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实现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可以带动金融、建筑、建材、装饰、家电等60多个产业的发展,对经济发展影响作用很大。
房屋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有效遏制事故发生,市房管局于近日对我市房屋建筑安全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情况如下:一、房屋建筑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对房屋建筑安全认识不足,行业监管缺位。
建筑设施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公共建筑及设施和生产性建筑等。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城乡二元结构”的社会经济管理模式,有关行业职能部门对建筑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不健全,已有的监管体系也大都不完善,而忽视了房屋建筑安全主动性的日常监管和技术指导,形成了对房屋建筑安全管理的“真空”。
(二)法规建设滞后,相关管理制度缺失。
一是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适用范围过窄,安全管理未能覆盖所有建设工程特别是房屋建设。
二是对房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职责未作出明确规定。
如有关法律法规仅赋予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管理职责,而县级以下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委会、社区等对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却没有规定。
三是缺乏对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和技术指导的专门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
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房屋建筑安全管理的职责不清、管理主体不明确、工作乏力、监管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三)房屋建筑安全管理不力,技术服务不到位。
从规划层面看,对房屋建筑缺乏规科学合理的规划、引导和管理。
不同程度存在对房屋建筑工程特别是建房用地选址未充分考虑山体滑坡、地质条件不稳定等安全隐患,对建设选址安全把关不严,缺乏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我国房屋安全管理的现状与对策

我国房屋安全管理的现状与对策引言房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的老化、构件强度的降低、结构安全储备的减少,必然会产生由完好到损坏、有小损到大损、由大损到危险。
引起房屋“发病”和“衰老”的原因有哪些因素呢?不外乎是设计因素,施工因素,材料因素,地质因素,人为损坏因素,自然影响,环境影响等7大因素。
近年来,随着房屋产权多元化和房屋租赁的活跃,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日益凸现,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盲目改建加层增大房屋荷载、装饰中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房屋的整体性、结构安全性、抗震性和耐久性,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房屋安全是生产、经营、居住、学习、娱乐活动安全的基本保证。
如果对房屋质量安全管理不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仅给业主及其他人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且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
据统计,我国每年因房屋质量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达到数十亿元人民币。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各地房屋质量安全事故层出不穷,房屋质量安全形势非常严峻。
现整理一些由此引发的房屋倒(坍)塌人亡的重大惨案,共同来“旧闻新读”。
案例1、盲目拆改,自食苦果:1994年浙江温州市某厂将一幢沿街四层住宅楼的底层拆改装修成营业用房,房屋承重结构遭受严重破坏而倒塌,致4死7伤,直接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1997年福建莆田新光电子公司的一幢四层宿舍楼由于盲目加层,引起整体倒塌,31死百伤。
案例2、火灾无恙,灾后遭殃:1994年广东珠海市前山镇裕新染织厂六层厂房突遭火灾,火灾时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厂方急于恢复生产,在未作房屋安全鉴定的情况下,匆匆派出200多名工人清理现场,此时,火灾后严重受损的厂房突然倒塌,造成52死159伤的惨案。
案例3、做好事却成惨事:2003年无锡市锡山东湖塘某村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将原农机仓库改为老年活动室,几个月后老年活动室突然发生倒塌,造成3死13伤。
案例4、甘肃白银市发生厂房长年失修坍塌多人死伤事故:2002年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装饰材料厂长年失修一车间屋面突然坍塌,共有16人被埋,造成6死10伤,直接经济损失达300万元。
浅谈房屋安全管理现状及解决措施

研究结论
居民安全意识淡薄
居民对房屋安全的认识不足,缺乏自我保 护意识,容易造成不安全行为。
房屋安全管理现状
通过对现有研究资料和实地调查结果的整 理和分析,发现当前房屋安全管理存在以 下主要问题。
缺乏科学的管理制度
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缺乏科学性 和可操作性,导致管理效率低下。
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从事房屋安全管理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部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难以胜任 相关工作。
违规改造
一些房主为了追求利益, 对房屋进行违规改造,如 加层、增加荷载等,导致 房屋结构受损。
消防安全问题
消防设施不完善、消防通 道被占用等问题,可能导 致火灾发生时房屋无法及 时得到保护。
其他因素
地质条件
地质条件不良,如软土地基、滑坡等,可能导致房屋出现沉 降、开裂等问题。
建筑老化
一些老旧建筑由于使用年限过长,结构材料老化、腐蚀,导 致房屋安全性下降。
监管力度不足
相关监管部门对房屋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不够严格,导致一些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 现和整改。
研究展望
完善管理制度 加强监管力度 提高人员素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加强宣传教育
未来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应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 范的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效率。
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房屋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 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浅谈房屋安全管理现状及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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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引言 • 房屋安全管理现状 • 房屋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 解决房屋安全问题的措施 • 结论与展望
01 引言
背景介绍
01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屋安全问题逐渐凸显,近年来房屋倒塌事故屡见不 鲜,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我国房屋安全管理的现状与对策

我国房屋安全管理的现状与对策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房屋安全管理问题日益凸显。
无论是由于建筑物老化、建设质量不合理,还是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房屋安全事故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
因此,加强我国房屋安全管理的现状与对策十分迫切。
首先,我国房屋安全管理的现状是不容乐观的。
一方面,由于城市建设迅猛,建筑物的更新换代速度加快,建筑寿命不断缩短,导致许多建筑物早期损坏,引发安全问题。
另一方面,建筑业中存在一些不负责任的开发商和施工单位,他们为了降低成本、追求利润最大化,对建筑设计、施工质量把关的力度不够,导致房屋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其次,为了解决我国房屋安全管理的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对策。
首先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
必须建立完善的房屋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方责任,约束建筑开发商和施工单位。
同时,加大监管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的震慑机制。
其次是提高房屋建设质量。
加强对建筑设计和施工质量的监督,推行全过程监督制度,确保房屋建设各个环节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此外,推动使用新材料、新技术,加强房屋维护与修缮,延长房屋使用寿命。
另外,应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房屋安全的意识和知识水平。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房屋安全的关注度,培养居民自我防范的能力。
此外,加强房屋安全管理还需要完善相关机制与体制。
建立健全健康长效的房屋安全管理机制,包括建立健全政府机构和专业机构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与选拔,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
此外,应加强与其他行政区域及国际组织的合作,借鉴他们在房屋安全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
最后,要加强对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与评估。
加强对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以及房屋建设单位的监督,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
同时,建立健全房屋安全评估与监测机制,定期对建筑物进行安全评估与检查,及时发现和修复安全隐患。
此外,应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及时公布有关房屋安全的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房屋建筑安全生产问题分析与对策建议

房屋建筑安全生产问题分析与对策建议一、房屋建筑安全生产问题分析1. 人为因素导致事故:建筑工人违规操作、管理不到位等,容易导致事故发生。
2. 施工设备缺乏维护:设备老化以及缺乏定期维护,易导致设备故障,引发安全事故。
3. 用工方式不规范:一些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成本,采用临时工等不合规的用工方式,存在安全隐患。
4. 建筑材料质量问题:一些建筑单位为了降低成本,使用劣质建筑材料,导致建筑质量不过关,存在安全隐患。
二、对策建议1.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建筑工人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规范作业行为,有效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2. 强化设备维护管理:建筑施工单位应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制定设备维护计划,确保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转。
3. 规范用工方式:建筑施工企业应规范用工方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用工,杜绝违规用工行为。
4. 严格控制建筑材料质量: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建筑材料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使用劣质建筑材料的行为,确保建筑质量及安全。
5. 完善监管机制: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房屋建筑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对建筑施工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综上所述,只有全社会各个方面共同合作,才能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安全生产问题。
建筑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建筑安全生产,为人们提供安全的居住环境。
很多房屋建筑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关键在于建筑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以及实施举措的严谨性。
在推动房屋建筑安全生产的过程中,以下方面需要更加重点关注:6. 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建筑施工单位应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事故预防、安全督导、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切实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7. 强化监督检查: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敦促整改,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
8. 鼓励参与方投入安全建设:政府、企业和社会应该逐步建立相应的奖励机制,鼓励雇主、工人、设计师、工程师等各方积极参与安全建设,使安全不再是一个被动接受的要求,而是一种自觉的行为标准。
建筑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其对策分析

建筑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其对策分析1. 引言1.1 建筑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其对策分析建筑安全管理是保障建筑物及其使用者安全的重要环节,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
建筑安全管理体系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机制,导致监管不力,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排查和处理。
建筑安全管理标准和规范不够明确,导致施工单位和管理者对安全要求认识不足,安全隐患频发。
建筑安全管理经验不足,教训没有总结和借鉴,导致重复出现安全事故。
建筑安全管理的现状存在问题,需要通过加强管理、完善标准、总结经验等措施来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建筑物及其使用者的安全。
2. 正文2.1 建筑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1. 安全意识不强:一些建筑从业人员对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
2. 监管不到位:部分监管单位对建筑安全管理的监督力度不够,导致一些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
3. 技术水平低下:一些建筑安全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素质不高,缺乏有效的安全管理技能,无法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安全事件。
5. 安全设施不完备:一些建筑安全设施建设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和安全漏洞,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6. 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建筑单位缺乏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导致安全管理工作无法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理。
建筑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需要加强管理,提升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力度,才能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和稳定进行。
2.2 建筑安全管理的对策一、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安全管理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责任人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人。
二、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
对建筑工地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现场监管和检查。
建筑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现场监管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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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屋安全管理的现状与对策参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我国房屋安全管理的现状与对策参考文本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引言房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的老化、构件强度的降低、结构安全储备的减少,必然会产生由完好到损坏、有小损到大损、由大损到危险。
引起房屋“发病”和“衰老”的原因有哪些因素呢?不外乎是设计因素,施工因素,材料因素,地质因素,人为损坏因素,自然影响,环境影响等7大因素。
近年来,随着房屋产权多元化和房屋租赁的活跃,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日益凸现,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盲目改建加层增大房屋荷载、装饰中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房屋的整体性、结构安全性、抗震性和耐久性,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房屋安全是生产、经营、居住、学习、娱乐活动安全的基本保证。
如果对房屋质量安全管理不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仅给业主及其他人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且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
据统计,我国每年因房屋质量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达到数十亿元人民币。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各地房屋质量安全事故层出不穷,房屋质量安全形势非常严峻。
现整理一些由此引发的房屋倒(坍)塌人亡的重大惨案,共同来“旧闻新读”。
案例1、盲目拆改,自食苦果:1994年浙江温州市某厂将一幢沿街四层住宅楼的底层拆改装修成营业用房,房屋承重结构遭受严重破坏而倒塌,致4死7伤,直接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1997年福建莆田新光电子公司的一幢四层宿舍楼由于盲目加层,引起整体倒塌,31死百伤。
案例2、火灾无恙,灾后遭殃:1994年广东珠海市前山镇裕新染织厂六层厂房突遭火灾,火灾时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厂方急于恢复生产,在未作房屋安全鉴定的情况下,匆匆派出200多名工人清理现场,此时,火灾后严重受损的厂房突然倒塌,造成52死159伤的惨案。
案例3、做好事却成惨事:20xx年无锡市锡山东湖塘某村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将原农机仓库改为老年活动室,几个月后老年活动室突然发生倒塌,造成3死13伤。
案例4、甘肃白银市发生厂房长年失修坍塌多人死伤事故:20xx年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装饰材料厂长年失修一车间屋面突然坍塌,共有16人被埋,造成6死10伤,直接经济损失达300万元。
以上这方面的案例真是举不胜举,血的教训在反复告诫人们,关注房屋安全,就是珍视人的生命。
在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和多层住宅已成为城市房屋建筑主流的现代社会,房屋安全使用已不仅是珍惜个人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实际上已成为极其重要的社会公共安全问题。
加强房屋安全管理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1、房屋安全管理现状1.1 危旧房屋量大面广,整治难度较大全国各地危旧房屋量大面广,例如,广州市目前尚有50万平方米的危房,河南省有306万平方米不同程度、不同层次的危房,黑龙江省尚有乡镇以下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113.9万平方米,福建省尚有400万平方米的危房。
这些危房中,土木、砖木、砖混、石混结构的占90%以上,大多为50、60年代建造,大部分为民宅、乡镇中小学校舍、农民自建房。
受经济能力和城市规划等因素制约,这些危房改造难度较大。
1.2 建立了城市危险房屋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令第129号《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负责全国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工作。
1.3 建立了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资质审查制度全国各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基本上设立了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在经济发达地区还成立了具有中介服务性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社会组织,诸如房屋安全鉴定司法中心;还有些地方的建筑科研、质量监督检测、设计单位也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建发[2002]223号)文件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依法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委托。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对房地产业单位资质的审批中,应当按照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设工程业绩等条件进行审查。
1.4 制定了一些国家标准房屋安全鉴定应当符合1984年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建设部发布的行业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国家标准《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J144—90、行业标准《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等要求。
有地方标准的,还应当符合地方标准的要求。
如深圳市20xx年出台了地方标准《历史遗留建筑物结构安全性检测与鉴定指南》。
2.房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1 房屋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一方面,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规,大部分是针对在建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很少涉及既有房屋的安全管理,致使私有房屋在安全管理上形成“真空”。
另一方面,我国房屋安全立法管理体系不健全,与国外房屋安全管理体系不接轨,需要补充完善。
例如,我国缺少一部《房屋安全管理法》或《房屋安全管理条例》。
发达国家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就开始建立新的房屋安全管理登记、注销制度。
2.2 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垄断性从目前来看,总的说来,房屋安全鉴定业务基本上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所垄断,非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社会中介服务组织)诸如一些已脱钩改制的建筑科研、质量检测、设计单位很少得到房屋安全鉴定业务。
专营房屋安全鉴定的社会中介组织机构甚少,原因之一,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不给予审批房屋安全鉴定资质,不愿意让这块业务脱离出来;原因之二,现行的房屋安全鉴定收费太低,如湖南省的房屋安全鉴定费为80元/次,超过1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加收0.15元,无法保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现场勘察、测绘、拍照、鉴定、工资、管理等费用的开支;原因之三,现有已脱钩改制的建筑科研、质量检测、设计单位相应地在开展一些房屋安全鉴定业务,不想再参与竞争。
2.3 对公共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无强制性检查和鉴定在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只有房屋业主(使用人)提出申请,才能进行安全检查和鉴定;在房屋业主(使用人)未提出申请时,就无法定期对房屋进行强制性“体检”,也就无法保证房屋的安全性。
2.4 房屋安全鉴定人员执业水准不高在房地产业中,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等三个领域建立了执业人员资格和市场准入制度,而在房屋安全鉴定方面还是一片空白。
现行的房屋安全鉴定人员资格,只需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发给房屋安全鉴定作业证书。
致使房屋安全鉴定人员缺乏系统的教育培训,凭经验鉴定作业,执业水准不高,无法保证房屋安全鉴定结论报告的正确性。
2.5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未建立危险房屋动态信息管理系统目前,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只是静态的管理危险房屋,未建立危险房屋动态信息管理系统,无法掌握、检查危险房屋治理和灭失情况;未建立危险房屋登记、注销制度。
3、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对策3.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依法监督管理自从1989年建设部发布《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国务院和建设部又相继颁发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关于组织开展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等法规文件,基本建立起房屋安全管理法规体系。
为继续完善和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建议国家出台一部《房屋安全管理法》或《房屋安全管理条例》。
在国家出台这部法律法规之前,各地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可先行一步,针对房屋安全管理专门制定一部综合性法规或规章,如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通过健全国家和地方二级法规规章,做到依法依章管理房屋安全工作,依法依章治理房屋安全工作。
3.2 推行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市场准入制度和鉴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鉴于我国危旧房屋量大面广、整治难度较大的特点,房屋安全鉴定作为一个涉及公共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房屋安全鉴定应该朝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方向发展,实行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资质动态管理和市场准入制度,制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并统一收费标准。
房屋安全鉴定人员的执业资格,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如受教育程度、理论基础、工作经验与技术能力等,参加国家考试取得,建议国家施行房屋安全鉴定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3.3 建议国家对公共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定期进行强制性“体检”对于学校、幼儿园、政府机关、影剧院、商场、医院、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人群聚集的公共房屋安全与否,事关百姓人身安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等相关部门,对这些公共场所的房屋安全进行普查和安全鉴定。
在珠海、武汉市等率先施行对公共建筑及其附属设施每5年应当作一次安全鉴定。
3.4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动态信息系统为实现房屋安全管理的网络信息化,应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动态信息系统(包括房屋安全检查和房屋修缮二个子系统)。
通过该系统,可以对房屋的安全、修缮、防汛、灾害等数据进行全方位网络信息化管理,保障信息及时、准确和完整;可以掌握危险房屋治理和灭失情况。
建立健全危险房屋登记、注销制度。
房屋安全管理是我国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从我国的现状和房屋结构潜在的破坏性,都要求我们对房屋安全加强管理,制定详细而可操作的规程、制度、标准、方案,以此来规范房屋安全和使用管理,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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