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计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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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扬尘的计算方法及排放系数

无组织扬尘的计算方法及排放系数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文件市污普办[2008]8号关于重点工业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污染源普查领导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普查办《工业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的有关要求,为了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我市各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的实际情况,市普查办从二月二十日开始,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市内十三个重污染行业的65家企业采用监测法、系数法和衡算法分别对各企业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进行了测算和对比,并多次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了研究,确定了填报原则,现通知如下:一、烟煤开采和洗选、铁矿采选、化工(无机酸制造、无机碱制造、氮肥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合成树脂制造)、铝冶炼等四个行业的企业,如有符合《技术规定》要求的监测数据,可按监测法填报,否则按系数法填报,烟煤开采和洗选行业企业无组织粉尘的测算方法见附件。

二、造纸、平板玻璃、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等四个行业的企业按系数法填报。

三、火力发电行业的企业,装机容量在200MW以上的按系数法填报,其余小火电企业按监测法填报。

燃料硫份、灰份均采用企业自测值。

四、热力生产和供应(一)燃煤锅炉:市管工业企业的锅炉按实测值计算,其余县(市、区)和三个开发区管理的锅炉按系数法填报,燃料灰份取34%,硫份取1.4%,脱硫效率:冲击水浴设施等按50%计算,麻石水膜加旋流板按70%计算;除尘效率按国家给定系数计算。

(二)型煤锅炉:见附表。

五、钢铁冶炼、铁合金冶炼行业的企业,除太钢按监测法填报以外,其余原则上按系数法填报。

六、焦化行业的企业,废水、固废和废气中二氧化硫的排放量按监测法填报,废气中粉尘的排放量按系数法填报。

七、水泥行业的企业按系数法填报。

八、按监测法填报的企业,凡属市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企业,其监测数据均按目标责任制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煤炭开采洗选业煤(料)堆场无组织排放测算方法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主题词:工业源排放量核算通知抄报:省污染源普查领导组办公室、市污染源普查领导组、荣彤副市长抄送:市污染源普查各成员单位太原市型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核定参照表煤炭开采洗选业煤(料)堆场无组织排放测算方法煤炭开采洗选过程中排放的粉尘通常采用系数法测算。

施工扬尘特征值系数及计算方法

施工扬尘特征值系数及计算方法

污染物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及计算方法一、施工扬尘定义施工扬尘是指本地区所有进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拆迁工程等施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等粉尘的总称。

二、施工扬尘排放量计算方法扬尘排放量(千克)=(扬尘产生量系数-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千克/平方米·月)×月建筑面积或施工面积(平方米)。

对于建筑工地按建筑面积计算;市政工地按施工面积计算,施工面积为建设道路红线宽度乘以施工长度,其他为三倍开挖宽度乘以施工长度,市政工地分段施工时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施工工地必须采取道路硬化措施、边界围挡、裸露地面(含土方)覆盖、易扬尘物料覆盖、持续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冲洗装置等措施,并按控制措施达标与否,扣除削减量。

三、施工扬尘产生、削减系数表备注:本表涉及的扬尘产生量系数、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均为原环境保护部按照抽样测算方法测定的结果。

四、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及达标要求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扬尘控制措施达标标准如下,每项控制措施的任意一项基本要求不达标,则该项控制措施视为不达标。

(一)道路硬化措施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加工区、生活办公区应做硬化处理,用作车辆通行的道路应铺设混凝土,满足车辆安全行驶要求,且无破损现象;2.任何时候车行道路上都不能有明显的尘土;3.道路清扫时都必须采取洒水措施。

(二)边界围挡1.围挡高度不低于1.8 米,围挡下方设置不低于20 厘米高的防溢座以防止粉尘流失(市政工程除外);2.围挡必须是由金属、混凝土、塑料等硬质材料制作,拆迁工程在建筑拆除期间,应在建筑结构外侧设置防尘布;3.任意两块围挡以及围挡与防溢座的拼接处都不能有大于0.5厘米的缝隙,围挡不得有明显破损的漏洞。

(三)裸露地(含土方)覆盖1.每一块独立裸露地面80%以上的面积都应采取覆盖措施;2.覆盖措施的完好率必须在90%以上;3.覆盖措施包括:钢板、防尘网(布)、绿化、化学抑尘剂,或达到同等效率的覆盖措施。

环境保护税建筑扬尘07

环境保护税建筑扬尘07

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 (千克/平方米·月)
措施达标


0.071
0
0.047
0
0.047
0
0.025
0
0.03
0
0.31
0
0.155
0
0.102
0
0.102
0
0.066
0
0பைடு நூலகம்03
0
0.68
0
0.034
0
根据不同的工地类型,选择 不同的扬尘产生量系统
施工方在施工过 程中,采取多种 扬尘污染控制措 施,应将各项措 施对应的削减系 数相加
七、申报操作
步骤:进入电子税务局—其他申报
步骤二:进入电子税务局—其他申报 ----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
步骤三、进入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主表)
步骤四、是否采用抽样测算方法选是
步骤五、保存—按确定
步骤七、点击进入申报表
四、月建筑面积或施工面积
环境保护税由2018年1月1日征收,按月计算,按季度申 报
五、纳税人
建筑扬尘的纳税人为施工方
六、申报方式
建筑扬尘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即抽样测算,用B表进 行申报。
凡五邑地区的施工方,要办“跨区税源登记”才能在 施工地进行申报环保税。
外地的企业可在施工地办理“组织临时登记”办理报 税。
三、施工扬尘产生、削减系数表
工地类型 建筑施工 市政(拆迁)施工
工地类型
扬尘类型
建筑工地
一次扬尘 二次扬尘
市政(拆迁)工地
一次扬尘 二次扬尘
扬尘产生量系数(千克/平方米·月) 1.01 1.64
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堆场扬尘——精选推荐

堆场扬尘——精选推荐

堆场扬尘堆场扬尘道路施⼯阶段扬尘的另⼀个主要来源是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扬尘。

由于施⼯需要,⼀些建筑材料需露天堆放,⼀些施⼯作业点表层⼟壤需⼈⼯开挖且临时堆放,在⽓候⼲燥⼜有风的情况下,会产⽣扬尘,其扬尘量可按堆场起尘的经验公式计算:Q=2.1(V50-V0)3e—1.023W式中:Q——起尘量,kg/t·a;V50——距地⾯50m处风速,m/s;V0——起尘风速,m/s;W——尘粒的含⽔率,%。

起尘风速与粒径和含⽔率有关,因此,减少露天堆放和保证⼀定的含⽔率及减少裸露地⾯是减少风⼒起尘的有效⼿段。

粉尘在空⽓中的扩散稀释与风速等⽓象条件有关,也与粉尘本⾝的沉降速度有关。

不同粒径粉尘的沉降速度见下表数据。

由表可见,粉尘的沉降速度随粒径的增⼤⽽迅速增⼤。

当粒径为250µm时,沉降速度为1.005m/s,因此可以认为当尘粒⼤于250µm时,主要影响范围在扬尘点下风向近距离范围内,⽽真正对外环境产⽣影响的是⼀些微⼩粒径的粉尘。

粒径粉尘的沉降速度粉尘粒径粉尘粒径(µm)10203040506070沉降速度(m/s)0.0030.0120.0270.0480.0750.1080.147沉降速度粉尘粒径(µm)8090100150200250350粉尘粒径沉降速度沉降速度(m/s)0.1580.1700.1820.2390.804 1.005 1.829粉尘粒径(µm)4505506507508509501050粉尘粒径沉降速度(m/s) 2.211 2.614 3.016 3.418 3.820 4.222 4.624沉降速度为减少堆场扬尘对环境空⽓的影响,通过设置固定的堆棚或加盖塑料布,表⾯洒⽔等⽅式,可⼤⼤减少堆场扬尘的发⽣量,同时使⽤商品混凝⼟,取消现场搅拌,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产⽣的堆场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不会造成⼤的影响。

总体⽽⾔,施⼯扬尘随着施⼯期的结束⽽⾃然消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是相对短暂的。

施工扬尘计算(风力扬尘、装卸扬尘、车辆行驶扬尘)

施工扬尘计算(风力扬尘、装卸扬尘、车辆行驶扬尘)

施工扬尘计算(风力扬尘、装卸扬尘、车辆行驶扬尘)施工期产生的扬尘量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施工季节、土质及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

风吹堆场,物料装卸,物料运输等都会产生扬尘,主要污染因子为TSP 。

风力扬尘在有风的情况下,风力扬尘产生量可用以下公式计算:we V V Q 023.13050)(1.2--=Q —起尘量,kg/t.aV 50—距地面50m 处风速,m/s V 0—起尘风速,m/s ;与裸露物料种类和颗粒大小有关W —尘粒的含水率,%由上述经验公式可知,裸露物料越轻,颗粒越小,尘粒含水率越小,风力扬尘产生量就越多。

且扬尘产生量随风速增高而迅速增多。

通过洒水抑尘和苫盖等措施,可使施工场地风力扬尘污染影响较小。

装卸扬尘装卸扬尘与材料粒径、环境风速、装卸高度、装卸强度等密切相关,其中受风力因素的影响较大,根据有关试验结果,风速4m/s 时装卸相对起尘量约为万分之0.5至4。

装卸扬尘的起尘系数表征为:Q2—起尘系数(kg/t);H —装卸落差(m);U —平均风速(m/s);β—试验系数,与动作强度等有关.由上述经验公式可知,物料及建筑垃圾装卸,土方开挖回填过程中避免粗放施工,并避免大风天气装卸,可有效降低装卸扬尘。

车辆行驶扬尘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在完全干燥情况下,可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Q——汽车行驶的扬尘,kg/km·辆;V——汽车速度,k m/h;W——汽车载重量,吨;P——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

通过以上经验公式可知,通过保持路面清洁和洒水抑尘,可有效降低行驶扬尘。

车辆运输造成的地面扬尘,产生量相对较小、较为分散且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

各情况起尘量计算方法

各情况起尘量计算方法

起尘量计算方法(一)建设工地起尘量计算:()⎪⎭⎫ ⎝⎛⨯⎥⎦⎤⎢⎣⎡-⨯⎪⎭⎫ ⎝⎛⨯⨯⨯=43653653081.0T w V s P E式中:E —单辆车引起的工地起尘量散发因子,kg/km ;P —可扬起尘粒(直径<30um)比例数;石子路面为0.62,泥土路面为0.32; s —表面粉矿成分百分比,12%;V —车辆驶过工地的平均车速,km/h ;w —一年中降水量大于0.254mm 的天数;T —每辆车的平均轮胎数,一般取6。

(二)道路起尘量计算:⎪⎭⎫ ⎝⎛⨯⨯⨯⨯⨯=4139.0823.0000501.0T U V E 式中:E —单辆车引起的道路起尘量散发因子,kg/km ;V —车辆驶过的平均车速,km/h ;U —起尘风速,一般取5m/s ;T —每辆车的平均轮胎数,一般取6。

(三)一年中单位长度道路的起尘量计算:()()l Q Q E A l P d D C Q A c A ⨯=⨯⨯-⨯⨯-⨯⨯=-61024式中:Q A —一年中单位长度道路的起尘量,t ;C —每小时平均车流量,辆/h ;D —计算的总天数,365天;d —一年中降水量大于0.254mm 的天数;P —道路级别系数,如内环线以内可取0.4,内外环线之间取0.8;Ac —消尘系数,如内环线以内可取0.4,内外环线之间取0.2;l —道路长度,km;Q —道路年起尘量,t 。

(四)煤堆起尘量计算:⎥⎦⎤⎢⎣⎡⨯⎥⎦⎤⎢⎣⎡⨯⎥⎦⎤⎢⎣⎡⨯⎥⎦⎤⎢⎣⎡⨯=15255905.105.0f d D V E式中:E —单辆车引起的煤堆起尘量散发因子,kg/km ;V —车辆驶过煤堆的平均车速,km/h ;d —每年干燥天数,d ;f —风速超过19.2km/h 的百分数。

(五) 煤堆起尘量计算:Q m =11.7U 2.45·S 0.345·e -0.5ω·e -0.55(W-0.07)式中:Qm —煤堆起尘量,mg/s ;U-临界风速,m/s ,取大于5.5m/s ;S-煤堆表面积,m 2;ω-空气相对湿度,取60%;W-煤物料湿度,原煤6%。

建筑施工扬尘排放量计算方法

建筑施工扬尘排放量计算方法

建筑施工扬尘排放量计算方法建筑施工扬尘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悬浮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等一般性粉尘,包括: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工程渣土等物料。

扬尘排放量核定按物料衡算方法进行,即根据建筑面积(市政工地按施工面积)、施工期和采取的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按基本排放量和可控排放量分别计算。

(1)建筑工程、市政工程:W = W B+ W KW B= A × B ×TW K= A ×(P11+ P12+ P13+ P14+ P2+P 3)× T(2)拆迁工程:W = W B+ W KW B = A × B×TW K= A ×(P16+ P17+ P18)× TW:建筑施工扬尘排放量,吨;W B:基本排放量,吨;W K:可控排放量,吨;A:建筑面积(市政工地按施工面积),万平方米;B:基本排放量排放系数,吨/万平方米·月,详见表一;P11、P12、P13、P14:各项控制扬尘措施所对应的一次扬尘可控制排放量排污系数,吨/万平方米·月,详见表二;P2、P3:控制运输车辆扬尘所对应二次扬尘可控排放量系数,吨/万平方米·月,详见表二。

P16、P17、P18:拆迁工地扬尘可控排放量系数,吨/万平方米·月,详见表二;T:施工期:月。

(3)相关说明:1、对于建筑工程、拆迁工程按建筑面积计算;市政工程按施工面积计算,施工面积为建设道路红线宽度乘以施工长度,其他为三倍开挖宽度乘以施工长度;市政工程分段施工时按实际在施面积计算(均包括临建工程及其临时占地)。

2、施工期以月为单位,根据实际施工时间,通常按自然月计,不足一个月,大于15天(含15天)的按一个月计,小于15天的按0.5个月计。

(4)我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系数1、建筑施工扬尘基本排放系数(见表一)2、建筑施工扬尘可控排放系数(见表二)3、建筑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及达标要求(见表三)5、气象部门发布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当停止土石方挖掘、爆破、平整土地、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

砂石料堆场扬尘

砂石料堆场扬尘

(2)扬尘
堆场扬尘
项目石渣、沙子在堆放过程中,由于风力的影响产生少量的风力扬尘。

采用西安冶
金建筑学院的起尘量推荐公式计算,公式为:
Q =4.23×10-4×U
4.9×AP
式中:Q —堆场起尘强度,mg/s;
U —地面平均风速,取2.3m/s;
AP —起尘面积,约为600m2;
经计算可知,项目起尘量为 15.03mg/s,即为 130kg/a。

项目拟对堆场进行洒水降尘,
可将堆场扬尘的产生量降低 75%以上,则堆场扬尘的产生量低于 32.5kg/a。

(3)沙石料堆场扬尘:本项目另一个主要废气污染源是沙石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

在气候干燥及有风的情况下,其扬尘量可按堆场起尘的经验公式计算:
式中:Q ——起尘量,kg/t.a;V50——距地面50m风速,
m/s;V0 ——起尘风速,m/s;W ——尘粒的含水率,%。

起尘风速与粒径和含水率有关,因此,减小露天堆场(黄沙)和保证一定的含水率及减少裸露地面是减少风力起尘的有效手段。

另外,黄沙和石子卸至堆后,由铲车运至加料斗卸料,然后经皮带输送机向中间储仓和搅拌楼传送。

在原料转运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扬尘。

因此建议本项目采取以下措施,减小本项目沙石料堆场和生产场地扬尘的产生:砂石料库和备用料库必须加盖蓬布或定期对其洒水,严禁砂石料露天堆放;对于料库到搅拌楼间的输送带建议采用砖砌廊道封闭,起到隔声、防尘的作用;对于整个搅拌站场地要求每天定时洒水、及时清扫,保持厂区场地清洁,减少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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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难以监测的施工扬尘,可参照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及排污费计算方法计征排污费
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及排污费计算方法
一、施工扬尘定义
施工扬尘是指本地区所有进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和道桥施工工程等施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等粉尘的总称。

二、制定依据
施工扬尘产生量是按照物料衡算方法,根据建筑(或施工、拆迁)面积、施工期,综合分析全国各地已出台的扬尘排放系数而制定的平均产生量。

三、施工扬尘排污费计算方法
扬尘排污费(元)=(扬尘产生量-扬尘削减量)(千克/平方米·月)×月建筑面积(或施工面积平方米)/一般性粉尘污染当量值(千克)×废气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元)对于建筑工地按建筑面积计算;市政工地按施工面积计算,施工面积为建设道路红线宽度乘以施工长度,其他为三倍开挖宽度乘以施工长度,市政工地分段施工时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施工工地必须采取道路硬化措施、边界围挡、裸露地面(含土方)覆盖、易扬尘物料覆盖、持续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冲洗装置等措施,并按控制措施达标与否,扣除削减量。

各地已出台的施工扬尘排放系数,可以继续执行,也可根据当地实际出台施工扬尘排放系数。

五、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及达标要求
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扬尘控制措施达标标准如下,每项控制措施的任意一项基本要求不达标,则该项控制措施视为不达标。

(一)道路硬化措施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加工区、生活办公区应做硬化处理,用作车辆通行的道路应铺设混凝土,满足车辆安全行驶要求,且无破损现象;
2、任何时候车行道路上都不能有明显的尘土;
3、道路清扫时都必须采取洒水措施。

(二)边界围挡
1、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围挡下方设置不低于20厘米高的防溢座以防止粉尘流失(市政工程除外);
2、围挡必须是由金属、混凝土、塑料等硬质材料制作,拆迁工程在建筑拆除期间,应在建筑结构外侧设置防尘布;
3、任意两块围挡以及围挡与防溢座的拼接处都不能有大于0.5厘米的缝隙,围挡不得有明显破损的漏洞。

(三)裸露地(含土方) 覆盖
1、每一块独立裸露地面80%以上的面积都应采取覆盖措施;
2、覆盖措施的完好率必须在90%以上;
3、覆盖措施包括:钢板、防尘网(布)、绿化、化学抑尘剂,或达到同等效率的覆盖措施。

(四)易扬尘物料覆盖
1、所有砂石、灰土、灰浆等易扬尘物料都必须以不透水的隔尘布完全覆盖或放置在顶部和四周均有遮蔽的场所内;
2、防尘布或遮蔽装置的完好率必须大于95%;
3、小批量且在8小时之内投入使用的物料除外。

(五)定期喷洒抑制剂
施工现场应当有专人负责保洁工作,配备洒水设备,定期洒水清扫。

(六)运输车辆冲洗装置
1、明确专人负责冲冼保洁,确保车辆不带泥出场,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对车轮、车身、车槽等部位进行清理或清洗以保证车辆清洁上路;
2、每个大门内侧均应设置车辆冲洗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排水沟,上盖钢篦,设置两级沉淀池,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沉淀池大小应满足冲洗要求;
3、废水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对沉淀池应定期清理污泥并规范处置;
4、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应设有专门的处置系统;
5、经过处理无法达到相关排放标准的洗车污水不得直接排入环境或市政下水系统。

注2:对难以监测的建筑施工噪声,参照已经实行简易方式征收建筑施工超标噪声排污费的地方经验值计征排污费
建筑施工超标噪声排污费(元)=建筑施工超标噪声排污费地方经验值(元/平方米·全工期)×建筑施工面积(平方米)。

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全工期建筑施工超标噪声排污费按月、按季平均征收。

各类建筑项目的施工(包括房地产建筑施工、建筑物撤除施工、路桥建筑施工、水利建筑施工、工业厂房建筑施工及其它建筑项目的建筑施工)全工期超标噪声排污费均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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