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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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法律案例(3篇)

工程索赔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建筑公司承建一座住宅小区的建设工程。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5亿元,工期为两年。

合同约定,如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或工程款增加,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索赔。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工程款增加。

双方就索赔事宜发生争议,建筑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支付因工程变更和延误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设计变更是否属于合同约定的索赔范围;2. 工程量增加是否属于合同约定的索赔范围;3. 因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导致的工期延误,开发商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 建筑公司提出的索赔金额是否合理。

三、法院审理过程1. 审理阶段一:证据收集与质证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进行了证据收集和质证。

建筑公司提交了以下证据:(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附件,证明双方存在合同关系;(2)设计变更通知单,证明设计变更的事实;(3)工程量增加通知单,证明工程量增加的事实;(4)工程进度表,证明工程进度延误的事实;(5)相关费用凭证,证明索赔金额的构成。

开发商对建筑公司提交的证据进行了质证,认为:(1)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均属于合同约定的范围,但索赔金额过高;(2)工程进度延误是由于建筑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开发商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审理阶段二:庭审辩论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就争议焦点进行了辩论。

建筑公司认为:(1)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是合同约定的索赔范围,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2)工程进度延误是由于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导致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3)索赔金额合理,符合实际情况。

开发商则认为:(1)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虽属合同约定范围,但索赔金额过高;(2)工程进度延误是由于建筑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开发商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程停工索赔法律案例(3篇)

工程停工索赔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被告: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案由:工程停工索赔二、案件背景XX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建筑工程的企业,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和良好的信誉。

2017年,XX公司与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XX公司负责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某住宅小区的建设工程。

合同约定工程总价为人民币伍亿元,工期为两年。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XX公司无法继续施工。

2018年5月,XX公司向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停工通知,要求其支付欠款。

然而,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欠款,XX公司遂于2018年6月暂停了工程。

停工后,XX公司多次与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商,要求其支付欠款并赔偿因停工造成的损失。

然而,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支付欠款和赔偿。

无奈之下,XX公司于2018年8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欠款人民币伍亿元,并赔偿因停工造成的损失人民币壹亿元。

三、争议焦点1. 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否应支付XX公司欠款人民币伍亿元?2. 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否应赔偿XX公司因停工造成的损失人民币壹亿元?四、法院审理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XX公司无法继续施工,构成违约。

关于第一争议焦点,法院认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已经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约定,XX公司有权要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欠款人民币伍亿元。

因此,法院判决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XX公司欠款人民币伍亿元。

工期索赔案例法律分析(3篇)

工期索赔案例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工程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工期延误现象时有发生,给施工单位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工期索赔案例为切入点,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以期对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

二、案例背景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某建筑施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工方”)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施工方承建一座住宅小区。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程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材料供应不及时、天气原因等因素,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施工方遂向开发商提出工期索赔,要求赔偿因其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法律分析1. 工期延误的原因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施工方主张工期延误是由于设计变更、材料供应不及时、天气原因等因素导致的,而开发商则认为施工方自身管理不善是延误的主要原因。

首先,关于设计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如果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延误,责任应由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承担。

在本案中,若设计变更确实存在,且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则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关于材料供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若材料供应不及时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如未及时提供材料或者未按照约定支付材料款,则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再次,关于天气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若工期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则施工方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建筑施工合同中施工索赔案例分析

建筑施工合同中施工索赔案例分析

建筑施工合同中施工索赔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某开发商(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一份建筑施工合同,约定乙方承担甲方开发的某住宅小区的施工任务。

合同中明确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等条款。

工程顺利进行,但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多次提出变更设计,导致工程进度延误,工程成本增加。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存在问题,且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

在这种情况下,乙方提出了施工索赔。

二、索赔事项1. 工程进度延误:由于甲方多次提出变更设计,导致工程进度延误。

乙方根据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

2. 工程成本增加: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存在问题,导致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要额外投入资金进行修改。

乙方要求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3. 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根据合同约定,甲方应按时支付工程款。

但实际施工过程中,甲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乙方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案例分析1. 工程进度延误:根据合同约定,甲方应保证施工图纸的准确性,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由于甲方多次提出变更设计,导致工程进度延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甲方应承担逾期竣工违约金。

2. 工程成本增加:根据合同约定,甲方应提供准确的施工图纸。

但由于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存在问题,导致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要额外投入资金进行修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3. 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根据合同约定,甲方应按时支付工程款。

但实际施工过程中,甲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乙方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工程合同索赔真实案例

工程合同索赔真实案例

工程合同索赔真实案例
一、案例背景
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一家专业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了工程的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等条款。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地质条件复杂,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二、索赔事由
乙方认为,工程进度的延误是由于甲方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这属于甲方的责任范畴。

因此,乙方向甲方提出了索赔,要求延长工期并增加相应的经济补偿。

三、处理过程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索赔通知后,组织了专门的技术团队对现场进行了重新勘察,并与乙方进行了多轮沟通协商。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确认了新的工程进度计划,并对合同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四、法律依据与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一方因对方的原因遭受损失时,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例中,乙方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提出了合理的索赔要求。

五、案例结果
经过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延长工期,并对乙方因延误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

双方在新的合同条款下继续履行各自的义务,最终工程顺利完成。

六、启示与建议
这一案例告诉我们,在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都应该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

一旦出现问题,应当及时沟通协商,依法依规处理索赔事宜。

同时,合同签订前应充分考虑潜在的风险因素,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解决问题。

七、结语
工程合同索赔是工程建设中常见的法律问题,通过本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民法典在实际中的应用,以及如何在遇到类似问题时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

工程施工索赔的案例(3篇)

工程施工索赔的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某住宅小区工程位于我国南方一座大城市,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由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设,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建。

该工程于2010年3月1日开工,合同工期为24个月。

工程总投资约为3亿元,其中包含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园林景观等各个分项工程。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工程进度滞后、成本增加,双方产生了纠纷。

本文将结合该案例,分析工程施工索赔的处理过程。

二、索赔原因及处理过程1. 索赔原因(1)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对小区环境的要求发生变化,导致设计变更频繁。

据统计,设计变更次数达到30余次,涉及工程量约2000万元。

(2)不可抗力:2010年夏季,我国南方地区遭遇罕见暴雨,导致部分施工区域被淹,造成工程停工、返工,影响工期。

(3)材料价格上涨:在施工过程中,部分材料价格出现上涨,如钢材、水泥等,导致工程成本增加。

(4)施工图设计缺陷: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设计存在缺陷,需要返工处理,造成工程成本增加。

2. 索赔处理过程(1)索赔申请:承包商根据实际情况,于2011年3月向业主提出索赔申请,要求业主支付设计变更费用、不可抗力损失、材料价格上涨费用以及施工图设计缺陷返工费用等。

(2)索赔审核:业主收到索赔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对索赔申请进行审核。

经审核,业主认为部分索赔理由成立,但部分理由不充分。

(3)协商谈判:双方就索赔事项进行协商谈判,对索赔金额进行协商。

在谈判过程中,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合作的原则,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4)索赔支付:业主根据协商结果,向承包商支付了部分索赔款项。

三、案例分析1. 设计变更索赔(1)索赔依据:根据合同约定,设计变更费用由业主承担。

(2)索赔处理:承包商根据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图纸等资料,计算出设计变更工程量及费用,向业主提出索赔。

2. 不可抗力索赔(1)索赔依据:根据合同约定,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2)索赔处理:承包商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影响范围等,计算出停工、返工等造成的损失,向业主提出索赔。

工程施工索赔实例(3篇)

工程施工索赔实例(3篇)

第1篇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工程项目的规模不断扩大,技术含量日益提高。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常常会出现合同双方因工程变更、工期延误、费用增加等问题产生争议。

以下是一起典型的工程施工索赔实例,以供参考。

一、项目背景某住宅小区项目,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5亿元。

该项目由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设,某建筑施工公司负责施工。

合同约定工期为2年,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

二、索赔事件1. 工期延误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以下原因导致工期延误:(1)业主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施工图纸,导致施工进度滞后。

(2)业主未能及时提供施工场地,导致施工队伍无法进场。

(3)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影响施工进度。

2. 费用增加(1)由于业主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施工图纸,导致施工队伍窝工,产生窝工费用。

(2)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导致施工队伍加班加点,产生加班费用。

(3)因业主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增加施工成本。

三、索赔处理1. 工期延误索赔(1)根据合同约定,业主应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责任。

(2)施工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提交工期延误证明材料,包括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日志、监理报告等。

(3)经双方协商,业主同意给予施工方工期顺延,共计3个月。

2. 费用增加索赔(1)施工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提交费用增加证明材料,包括工程变更通知单、材料价格证明、劳务工资证明等。

(2)经双方协商,业主同意支付施工方因工期延误产生的窝工费用、加班费用和工程变更增加的费用,共计1000万元。

四、结论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当出现争议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进行处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施工方应加强合同管理,提前做好风险防范,降低工程索赔风险。

第2篇一、背景某市某工程项目,甲方为该市房地产开发公司,乙方为某建筑工程公司。

该项目为高层住宅楼,合同总价为1.2亿元,工期为18个月。

工程施工索赔范文(3篇)

工程施工索赔范文(3篇)

第1篇一、背景某建筑工程项目位于我国某市,由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建。

项目合同约定工期为两年,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方原因导致工程变更频繁,严重影响了施工进度和成本。

承包方根据合同约定,向业主方提出施工索赔。

二、索赔原因分析1. 业主方原因导致工程变更频繁(1)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业主方提出多次设计变更,导致施工图纸反复修改,增加了施工难度和成本。

(2)材料供应不及时:业主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导致施工进度延误。

(3)施工场地问题:业主方未能及时提供施工场地,导致承包方不得不临时租用场地,增加了施工成本。

2. 施工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1)自然灾害:在施工过程中,当地发生地震,导致部分工程受损,需要重新施工。

(2)政策调整:政府调整相关政策,导致部分工程需重新设计,增加了施工成本。

三、索赔计算1. 工期延误索赔根据合同约定,工期延误索赔按照每天计算,每延误一天,索赔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

2. 工程变更索赔根据变更工程量和合同约定单价,计算变更工程款。

3. 不可抗力因素索赔根据不可抗力因素对工程造成的影响,计算损失费用。

四、索赔依据1. 工程变更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2. 材料供应记录、合同约定材料价格3. 施工场地租赁合同、临时租用场地费用4. 自然灾害证明、政策调整文件5. 工程量清单、合同约定单价五、索赔处理1. 承包方向业主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原因、计算依据和索赔金额。

2. 业主方对索赔报告进行审核,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3. 如协商不成,可向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六、总结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索赔问题是一个常见的现象。

承包方应充分了解合同条款,掌握索赔技巧,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业主方也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第2篇一、背景某市一大型住宅小区项目,由A建筑公司承建,合同工期为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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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埃及建设部项目工期延误及其费用索赔。

中建公司承建的埃及住宅十月六日城3000套工程,萨拉特城4000套工程和萨达特城2000套工程,萨达特城二区工程3000套和玛利娜旅游村工程等,总建筑面积100余万吊,总工程合同价为124898640埃磅。

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由于业主拖欠工程进度款,这是因为按合同规定对钢筋、水泥、木材、玻璃应由业主负责供应的指标迟迟不到位、工程变更频繁、地基承载力需作土质处理、砂暴等恶劣自然气候及非公司的过失等其他各种因素,造成合同工期在幅度延误和巨大的成本外额外开支,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据此,中建公司邀请英国高级律师于1992年元月向埃及建设部提出索赔报告。

1 .工期延误一览表(见表4)3•索赔费用计算⑴ 人员往来机票费。

因工期延误,为完成工程余额,5个项目共新来人员总数341人。

北京至开罗往返机票为8030埃磅,该项索赔总金额为2738230埃磅。

其计算公式为:人数X往返机票费二机票费索赔金额。

⑵ 保函延期费。

包括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的延期损失和机械保函延期上交税收费用损失。

履约保函为合同额的5%中建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履约保函额度的25%£息抵押金,利息为18%下面分别进行计算:①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计算式为:履约保函额X无息抵押金(% X年息(% X延期(年)=履约保函保证金损失索赔金额②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延期费用损失计算式为: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埃磅)部分+(美元)部分+预计将发生的部分③机械设备保函延期时上交的海关税损失计算式为:机械设备保函费X海关税率(% X延期次数(次/年)⑶ 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

埃及政府规定,新办理劳动证、居住证的费用标准为:①劳动证:新办费用为209埃磅,延期费用为106埃磅。

②居住证:新办费用为42埃磅,延期费用为42埃磅。

③各项目因工程延误,办理新来工作人员的劳动证、居住证费用损失的计算式为:新办证人数X〔新办理劳动证费用+(延期费用X延期次数)+ (新办理居住证费用X次数)〕=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⑷ 拖欠工程款利息、合同期内的维修金利息,按合同完成工期结束时实际完成工程营业额的5%勺维修金额及工程延长天数计算。

延期后工程维修金利息按剩余工程营业额的5%勺维修金额及延长期(工期延长天数的一半)计算。

维修金推迟支付利息索赔计算公式为:合同规定完工结束时剩余工程营业额X 5% (维修金)X 18%(年利率)X 延长期(年)=维修金推迟支付利息合同完工期内维修利息索赔计算式为:合同期结束时已完工程营业额X 5%X 18%(年利率)X延长期(年)拖欠工程进度款利息,按业主认可的工程进度款额及实际天数计算。

此项索赔额总计为2931159埃磅。

⑸防火、防盗保险费损失。

埃及政府规定,每年必须对工程进行防火、防盗保险。

工期延长,防火、防盗保险次数就要相应地增加,给中建公司造成了损失, 此项索赔金额总计为300944埃磅。

⑹ 人工费上涨,各项项目剩余工程所需日数如表6所示。

此项索赔金额总计为:6746575埃磅。

具体计算分三部分情况:①十月六日城3000套和萨达特城4000套,在延期内完成工程比例为:第一年50% 第二年30% 第三年20%②萨达特城2000套和玛利娜旅游村在延期内完成工程比例:第一年60%第二年40%③萨达特城二区在工程延期内完成工程比例:第一年40%第二年30%第三年20%第四年10%则人工费上涨计算为nA = Q x D x 艺(C %xB %i =1式中A——人工费上涨费(埃磅);Q ――某项目剩余工程量所需工日数(工日);D ――每天人工工资平均数(埃磅);C ――第i年完成剩余工程量比例(%;B ――第年给人工增加基本工资比例(% ;B %= B-1 %^(1 + B-1 % x B % 式中i = 1,2,3 …,n例如萨城二区人工费在延期内上涨为:976522x 12X〔(40%X 15% + (30%X 32.25%) + (20%< 52.08%)+ (10%X 74.90%)〕= 39355151(埃磅)⑺ 行政管理费增加额外费用。

此项索赔总额9382284埃磅,其中现场管理费为经理部管理,占合同总价的5%受工程延期影响的公司管理费占3%计算式为“该项工程合同额X(3%+ 5% X延长天数占合同天数的百分比=行政管理费增加的额外费用”。

⑻材料费上涨。

由于工期延长,埃及市场材料价格逐年上涨,给公司带来额外损失。

钢筋、水泥、木材及玻璃等平均上涨率为18.6%,按合同规定予以调价。

此项索赔费用总金额为4270418埃磅。

除上述四种材料外,材料费上涨计算式为:nA = Hx T %x G %x 2 (C%x E %i =1式中A——非四材材料费上涨费(埃磅);H——合同工期结束时剩余工程营业额(埃磅);T ――材料费占合同价比例(% ;G ――非四材占材料费比例(% ;C ――第i年完成剩余工程量比例(% ; E ――非四材材料费平均每年上涨率(%;E %= B-1 %^(1 + E-1 % x E i % 式中i = 1,2,3 …,n⑼埃磅贬值。

因埃及市场动荡,埃磅不断下滑,如萨达特城4000套合同贬值率达28.53%,工期延长后,完成工程增加额外费用。

按合同规定,支付美元部分为合同总价的20%其计算式为:合同完工期结束时工程价x美元比例(% x贬值率(%二埃磅贬值损失索赔金额⑽ 机械设备折旧。

由于工期延长,机械设备折旧增加了额外费用,年折旧率为20%机械设备费占合同总价的4%其计算式为:工程合同总价X机械设备费占合同总价比例(% X年折旧率X(延长天数十年日历天数)二机械设备折旧损失金额此项索赔总金额为278941埃磅。

4 •索赔结论埃及建设部确认上述报告后,中埃双方反复进行了多次讨论,最终在有埃及国务委员会法律部及中建公司等领导的高层会议上,埃方表示原则同意赔偿非承建商引起的工期延误而产生的额外费用损失,其计算总原则应按合同工期结束时每月完成剩余工程量的0.6%计价,同时还同意减少萨达特城二区工程的部分工程量。

按此计算各项索赔金额如下:十月六日城3000套,196030埃磅;萨达特城4000套,869015埃磅;萨达特城2000套,206150埃磅;萨达特城二区,3758584 埃磅;玛利娜旅游村,206942埃磅;减少萨达特城二区合同量折700万埃磅,(按投入比为4计,需投资2800万埃磅,减去700万埃磅后,萨达特城二区工程,2100 万埃磅)。

赔付总金额26236721埃磅。

上述赔付金额占承建商(中建公司)要求索赔金额的76.29%,占五个项目合同总价的21.01%。

【案例二】工程量增加引起的索赔。

某国水坝工程,为均质土坝,下游设滤水坝体,土方填筑为876130用,砂砾石滤料为78650 mt中标合同价为7369920美元,工期18个月。

施工后,开始工程师先后发出14个变更指令,其中有两个指令涉及工程量的大幅度增加,而且土料和砂砾料的运输距离亦有所增加,承包商提出了工期索赔和经济索赔,要求延长工期4个月,同时向业主要求经济补偿431789美元,具体计算见表7。

表中延期4个月的现场管理费,系根据合同额739920美元推算的。

根据投标报价书,工程净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以及施工开办费等)以外,另外12%勺现场管理费,构成工程直接费;另列8%T程间接费,即总部管理费及利润。

工程承包施工合同额为7369920美元扣除总部管理费及利润7369920 X 8/( 100+ 8)= 545920 美元工地现场管理费(7369920- 545920)X 12/( 100+ 12)= 731143 美元每月工地现场管理费731143- 18= 40619 美元在投标报价书中,上坝土方的单价为4.5美元/m,砂砾石滤料的单价为5.5 美元/m。

承包商认为,这两项增加工程的数量都比较大,土料增加了原土方量的5%砂砾石料增加了约16%而且,运输距离相应增加了100%及29%承包商要求按新单价计算索赔款。

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商的上述索赔要求后,逐项地分析核算,并根据承包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提出以下审核意见:⑴ 鉴于工程量的增加,以及一些不属于承包商责任的工期延误,经具体核定,同意给承包商延长工期3个月。

(2)对新增土方40250 m3的单价,进行了具体分析;①新增土方开挖费用:用im正铲挖掘装车,每小时按60斥计,每小时机械及人工费28美元,挖掘单价为28/60= 0.47美元/ m。

②新增土方运输费用:用6t卡车运输,每次运4 ni,每小时运送2趟,运输费用每小时25美元,运输单价为28/( 4X 2)= 3.13美元/ nt故新增土方的挖掘、装载和运输费单价为0.47 + 3.13 = 3.60美元/ nt新增土方单价:净直接费单价为3.60美元,再增12%®场管理费0.43美元,还要增8%总部管理费及利润0.32美元,故新增加土方单价应为3.60 + 0.43 + 0.32 =4.35 美兀/ m。

③新增土方补偿款额:40250 X 4.35 = 175088美元。

⑶ 对新增砂砾料12500帛进行单价分析:①开挖费用:用1m正铲挖掘装车,每小时机械及人工费28美元,装料45 m,单价为28/45= 0.62美元/ m。

②运输费用:每小时2趟,每次装3.2 m3,单价为25/( 3.2 X 2)= 3.91美元/ m。

③单价分析:净直接费单价为4.53美元,增12%®场管理费0.54美元,增8%、部管理费及利润0.14美元,则新增加砂砾料单价应为每方4.53 + 0.54 + 0.41 =5.48 美兀/ m。

④新增砂砾料补偿款额:12500X 5.48 = 68500美元。

⑷关于工期延长管理费补偿:①现场管理费,不应依据总合同额中所包含的现场管理费的每月平均款额计算,而应按新增工程的款额计算。

土方:新增土方补偿款175088美元,增8%总部管理费及利润175088X( 8/ 108) = 12969美元,增12%®场管理费(175088- 12969) X 12/112= 17370美元。

砂砾料:新增砂砾料补偿款68500美元,增8%、部管理费及利润68500X( 8 /108)= 5074 美元,增12%®场管理费(68500- 5074)X 12/112= 6796 美元。

②土方及砂砾料补偿款的现场管理费为17370+ 6796= 24166美元。

最终,经工程师核算,业主同意,支付索赔款267754美元,其中:坝体土方为175088美元,砂砾石滤料为68500美元,现场管理费为24166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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