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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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索赔案例法律分析(3篇)

工期索赔案例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工程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工期延误现象时有发生,给施工单位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工期索赔案例为切入点,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以期对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

二、案例背景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某建筑施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工方”)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施工方承建一座住宅小区。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程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材料供应不及时、天气原因等因素,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施工方遂向开发商提出工期索赔,要求赔偿因其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法律分析1. 工期延误的原因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施工方主张工期延误是由于设计变更、材料供应不及时、天气原因等因素导致的,而开发商则认为施工方自身管理不善是延误的主要原因。

首先,关于设计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如果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延误,责任应由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承担。

在本案中,若设计变更确实存在,且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则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关于材料供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若材料供应不及时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如未及时提供材料或者未按照约定支付材料款,则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再次,关于天气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若工期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则施工方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建筑施工合同中施工索赔案例分析

建筑施工合同中施工索赔案例分析

建筑施工合同中施工索赔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某开发商(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一份建筑施工合同,约定乙方承担甲方开发的某住宅小区的施工任务。

合同中明确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等条款。

工程顺利进行,但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多次提出变更设计,导致工程进度延误,工程成本增加。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存在问题,且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

在这种情况下,乙方提出了施工索赔。

二、索赔事项1. 工程进度延误:由于甲方多次提出变更设计,导致工程进度延误。

乙方根据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

2. 工程成本增加: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存在问题,导致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要额外投入资金进行修改。

乙方要求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3. 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根据合同约定,甲方应按时支付工程款。

但实际施工过程中,甲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乙方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案例分析1. 工程进度延误:根据合同约定,甲方应保证施工图纸的准确性,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由于甲方多次提出变更设计,导致工程进度延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甲方应承担逾期竣工违约金。

2. 工程成本增加:根据合同约定,甲方应提供准确的施工图纸。

但由于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存在问题,导致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要额外投入资金进行修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3. 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根据合同约定,甲方应按时支付工程款。

但实际施工过程中,甲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乙方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施工中的索赔与赔偿案例分析与应对策略

施工中的索赔与赔偿案例分析与应对策略

施工中的索赔与赔偿案例分析与应对策略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未知的风险和问题,这可能导致工期延误,造成额外的成本,并对项目造成损害。

当这些问题不可避免地发生时,索赔和赔偿成为了解决纠纷和补偿损失的主要方式之一。

本文将通过分析实际案例,探讨在施工中的索赔与赔偿问题,并提出应对策略。

1. 案例分析一:变更设计带来的索赔请求某施工公司在进行一项工程时,由于业主的变更设计要求,导致施工方需要返工,并延误了工期。

施工方根据合同条款提出索赔请求,要求业主赔偿返工费用和工期延误所带来的损失。

而业主方则认为变更设计是出于合理的原因,并不应对施工方承担责任。

针对这种情况,施工方可以先通过与业主进行协商,尽量解决问题,争取共同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协商无果,施工方可以运用法律手段,在合同中约定变更设计的责任和赔偿,依法提出索赔请求。

在索赔时,施工方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比如业主的书面要求、设计变更的费用和工期增加的具体情况等,以增加索赔请求的合理性。

2. 案例分析二:施工质量问题引发的索赔在某大型项目中,施工方完成了一项关键工程,但在验收阶段却出现了质量问题。

业主方认为施工方未按照要求完成工程,拒绝付款并要求赔偿损失。

施工方则辩称质量问题是由于业主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导致,不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需要先进行技术鉴定,确立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责任归属。

如果确实是由于施工方的责任造成的质量问题,施工方应承担修复责任和损失赔偿。

如果问题是由业主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所致,施工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业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在索赔时,施工方应准备充分的证据,比如质量检验报告和材料提供方的证据,以增加索赔请求的合理性。

3. 应对策略在施工中面临索赔与赔偿的问题时,施工方应采取以下策略:3.1 充分研究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之前,施工方应充分研究和评估合同条款,特别是与索赔和赔偿相关的条款。

合同中的责任分担、索赔程序和证据要求等内容,将对施工中的索赔与赔偿问题产生重要影响。

建设工程合同索赔案例及分析

建设工程合同索赔案例及分析

建设工程合同索赔案例及分析一、案例背景。

咱就说有这么一个建设工程啊,甲方是个房地产开发商,要盖一大片住宅小区。

乙方呢,是一家建筑公司,那可是经验丰富,接了这个大工程。

合同签得明明白白的,啥时候开工,啥时候竣工,用啥材料,质量标准是啥,都写得清清楚楚。

二、问题出现。

这工程干到一半,出岔子了。

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有问题。

有个地方设计的排水系统啊,按照那个图纸施工的话,根本就没法正常排水,这可咋整?乙方就去找甲方,说:“大哥啊,你这图纸不行啊,我们要是按这个干,以后这房子里不得发大水啊。

”甲方一开始还不太相信,觉得自己请的设计公司挺靠谱的啊。

但乙方拿出各种数据和模拟结果,甲方才意识到问题严重。

三、索赔过程。

1. 提出索赔要求。

乙方那可不含糊,直接给甲方发了个索赔函。

函里写着,因为这个图纸的问题,他们的施工进度被耽误了。

工人们本来计划好的工序,得停下来等甲方重新修改图纸,这期间工人的工资还得照发,这就是一笔损失。

而且那些已经按照错误图纸施工的部分得拆除,重新施工,这又增加了材料和人工成本。

乙方算了一笔账,延误工期导致工人闲置一周,按照每人每天300元工资,10个工人,那就是300×10×7 = 21000元。

拆除和重新施工的材料加上人工,大概得50000元。

所以乙方总共向甲方索赔71000元。

2. 甲方反应。

甲方接到索赔函后,也开始调查。

他们找了设计公司,设计公司承认是自己的失误。

但是甲方觉得乙方索赔的金额有点高,就想跟乙方商量商量。

甲方说:“兄弟啊,你这索赔金额是不是有点水分啊?工人工资这部分,你们不能调整调整别的工程先干着吗?”乙方一听就急了,说:“大哥,你这就不地道了。

我们是按照合同来的,你这图纸有问题,我们就得按照正确的流程走。

要是乱调整工程,到时候出了别的问题咋整?”3. 协商与解决。

双方就这么你来我往地谈了好几轮。

乙方把每一项费用的明细都拿出来给甲方看,什么材料的购买发票啊,工人的考勤记录啊。

工程索赔典型案例分析

工程索赔典型案例分析

⼯程索赔典型案例分析案例1:关于精装修吊顶增加⾓钢加固背景:某⼤型公共建筑精装修⼯程,由于⾛廊天棚处管道密集,吊顶吊杆⽆法固定,设计院的解决⽅案是在⾛廊四周增加⾓钢来⽀撑吊顶龙⾻,然后再做吊顶饰⾯板。

施⼯单位对加固⾓钢提出⼯程费⽤索赔。

施⼯⽅索赔理由:⼀⽅⾯设计院出图了,另⼀⽅⾯⾓钢确实增加了,费⽤增加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业主⽅反索赔理由:费⽤要不要增加要看合同约定,是否是深化设计与施⼯合同,是否进⾏了施⼯现场踏勘是判断该案例的关键点,⽽与设计院是否出图⽆关。

如果合同是深化设计与施⼯合同,且进⾏了施⼯现场踏勘,那么这笔费⽤是属于施⼯⽅设计深度不到位造成的,业主⽅是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的。

如果合同只是施⼯合同,施⼯⽅没有深化设计的权利和义务,只能根据图纸和清单描述来报价(因为装饰施⼯图没有管道系统的内容),⼜如果现场踏勘时管道⼯程刚巧还没有施⼯完成,这样虽然进⾏了现场踏勘但对于该处吊顶的报价也是⼀个空⽩,有经验的承包商可能会提出疑问,但⼤多数还是不做判别按清单描述来报价,这样后期引起的索赔争议则看双⽅的协商结果,或者业主⽅买单,或者按⼀定的责任⽐例分摊。

案例2:关于⼟⽅报价背景:建筑⼯程⼯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规定:⼟⽅按设计图⽰尺⼨以基础垫层底⾯积乘以挖⼟深度计算,施⼯⽅报价时按清单⼯程量乘以⼀定的系数计算得出⼟⽅的综合单价。

施⼯⽅索赔理由:施⼯报价的⼟⽅⼯程量与现场实际⼟⽅⼯程量相差较⼤,要求按实际施⼯的施⼯⽅案进⾏⼟⽅⼯程量结算。

业主⽅反索赔的理由:投标报价时基础、沟(槽)等⼟⽅的挖、填、运,除按⼯程量清单提供的⼯程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外,还应按施⼯组织设计提供实际的⼟⽅量(施⼯组织设计中应当列明⼟⽅计算式及⼟⽅量)进⾏计算和报价。

如果投标⼈未按施⼯组织设计提供实际⼟⽅量,或者提供的实际⼟⽅量严重不符,且回标分析时按该项的有效标中最⾼报价予以修正后仍中标者,中标后原投标综合单价作为合同单价。

案例分析(五)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案例分析(五)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案例分析(五)[案例1]背景:为了实施某项目的建设,业主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项目未投保工程一切险。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特大暴风雨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工程师提出补偿要求,并附有相关的详细资料和证据。

施工单位认为遭暴风雨袭击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故应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主要补偿要求包括:(1)给已建部分工程造成破坏,损失计18万元,应由业主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施工单位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2)施工单位人员因此灾害数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计3万元,业主应给予赔偿;(3)施工单位进场的正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失8万元,由于现场停工造成台班费损失4.2万元,业主应承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4)工人窝工费3.8万元,业主应予以支付;(5)因暴风雨造成现场停工8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8天;(6)由于工程损坏,清理现场需费用2.4万元,业主应予以支付。

[问题]1.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损失与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什么原则分别承担?2.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补偿要求应如何处理?[案例2]某建筑公司(乙方)于某年4月20日与某厂(甲方)签订了建筑面积为3000m2工业厂房(带地下室)的合同。

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获工程师批准。

该工程的基坑开挖土方量为4500m3,假设直接费单价为4.2元/m3,综合费率为直接费的20%。

该基坑施工方案规定,土方工程采用租赁一台斗容量为1 m3的反铲挖掘机施工(租赁费450元/台班)。

甲乙双方合同约定,土方工程于5月11日开工,5月20日完工。

在实际施工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1)因租赁的挖掘机大修,晚开工2天,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

(2)施工过程中,因遇软土层,接到工程师5月15日停工的指令,进行地质复查,配合用工15个工日。

(3)5月19日接到工程师于5月20日复工令,同时提出基坑开挖深度加深2m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此增加土方开挖量为900m3。

施工索赔案例分析

施工索赔案例分析

施工索赔案例分析【案例一】背景: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00平方米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

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总价合同。

合同工期为8个月。

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

乙方亦口头答应。

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

两个月后,返工完毕。

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

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

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问题:1.该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是否合适?2.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答案:问题1:答:因为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施工条件明确、工程量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合同总价较低且风险不大的项目。

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故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是合适的。

问题2: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若在应急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但事后应予以书面形式确认。

否则,在合同双方对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因口头形式协议无法举证,只能以书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本案例中甲方要求临时停工,乙方亦答应,是甲、乙双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的形式确认,所以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在竣工结算时双方发生了争议,对此只能以原书面合同规定为准。

在施工期间,甲方因资金紧缺要求乙方停工一个月,此时乙方应享有索赔权。

乙方虽然未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索赔,丧失了索赔权,但是根据《民法通则》之规定,在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内,仍享有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工程合同索赔案例分析

工程合同索赔案例分析

工程合同索赔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

话说有这么一个工程,是要盖一座超级酷炫的写字楼。

甲方是个大老板,乙方呢,是一家经验还算丰富的建筑公司。

双方签了一份工程合同,合同里把工程的各种要求、工期、价格啥的都写得还算清楚,就跟定好的游戏规则一样。

二、事情的起因。

按照合同,乙方得在12个月内把写字楼盖好。

刚开始的时候,工程进展还算顺利,就像火车在正轨上跑一样。

但是呢,天有不测风云啊!施工到第4个月的时候,突然杀出个程咬金。

原来啊,这块地底下有一些以前没发现的古老管道,这可麻烦大了。

这些管道属于市政设施,不能随便乱动,得等市政部门来处理。

这一处理就花了整整2个月的时间。

这期间,乙方的工人只能在旁边干瞪眼,啥活也干不了,就像一群演员在舞台上等着导演喊开拍,可导演一直不出现。

三、乙方的索赔依据。

乙方觉得自己太冤了,这2个月的延误可不是自己的错啊。

于是就打算向甲方索赔。

他们拿出合同一看,合同里有一条写着:“如果因为不可预见且非乙方责任的因素导致工程延误,乙方有权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长和费用补偿。

”这就像是找到了一把尚方宝剑。

乙方算了算,这2个月里,他们的工人虽然没干活,但是工资还得照发啊,还有一些设备租赁费用,这些钱就像流水一样白白地流出去了,损失可不小呢。

四、甲方的反应。

甲方一听乙方要索赔,心里有点不太乐意。

甲方觉得,这工程延误了,虽然不是乙方的错,但是也不能就这么轻易地答应索赔啊。

甲方就开始找各种理由,说什么乙方在前期勘察的时候应该更仔细一点,也许就能发现这些管道了。

乙方一听就急了,说:“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这是不可预见的情况,我们又不是神仙,哪能知道地底下有啥东西啊。

”双方就像两只斗鸡一样,互不相让。

五、索赔谈判过程。

在谈判桌上,那场面可真是激烈。

乙方的项目经理像个律师一样,一条一条地摆证据。

说:“你看,这是我们工人这2个月的工资单,这是设备租赁公司的收费单,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损失啊。

而且按照合同,我们本来应该顺利施工的,现在因为这个意外情况,工程肯定要延期了,我们后面的安排都被打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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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埃及建设部项目工期延误及其费用索赔。

中建公司承建的埃及住宅十月六日城3000套工程,萨拉特城4000套工程和萨达特城2000套工程,萨达特城二区工程3000套和玛利娜旅游村工程等,总建筑面积100余万m2,总工程合同价为124898640埃磅。

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由于业主拖欠工程进度款,这是因为按合同规定对钢筋、水泥、木材、玻璃应由业主负责供应的指标迟迟不到位、工程变更频繁、地基承载力需作土质处理、砂暴等恶劣自然气候及非公司的过失等其他各种因素,造成合同工期在幅度延误和巨大的成本外额外开支,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据此,中建公司邀请英国高级律师于1992年元月向埃及建设部提出索赔报告。

1.工期延误一览表(见表4)表42.索赔项目和费用构成(见表5)3.索赔费用计算⑴人员往来机票费。

因工期延误,为完成工程余额,5个项目共新来人员总数341人。

北京至开罗往返机票为8030埃磅,该项索赔总金额为2738230埃磅。

其计算公式为:人数×往返机票费=机票费索赔金额。

⑵保函延期费。

包括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的延期损失和机械保函延期上交税收费用损失。

履约保函为合同额的5%,中建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履约保函额度的25%无息抵押金,利息为18%,下面分别进行计算:①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计算式为:履约保函额×无息抵押金(%)×年息(%)×延期(年)=履约保函保证金损失索赔金额②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延期费用损失计算式为: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埃磅)部分+(美元)部分+预计将发生的部分③机械设备保函延期时上交的海关税损失计算式为:机械设备保函费×海关税率(%)×延期次数(次/年)⑶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

埃及政府规定,新办理劳动证、居住证的费用标准为:①劳动证:新办费用为209埃磅,延期费用为106埃磅。

②居住证:新办费用为42埃磅,延期费用为42埃磅。

③各项目因工程延误,办理新来工作人员的劳动证、居住证费用损失的计算式为:新办证人数×〔新办理劳动证费用+(延期费用×延期次数)+(新办理居住证费用×次数)〕=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⑷拖欠工程款利息、合同期内的维修金利息,按合同完成工期结束时实际完成工程营业额的5%的维修金额及工程延长天数计算。

延期后工程维修金利息按剩余工程营业额的5%的维修金额及延长期(工期延长天数的一半)计算。

维修金推迟支付利息索赔计算公式为:合同规定完工结束时剩余工程营业额×5%(维修金)×18%(年利率)×延长期(年)=维修金推迟支付利息合同完工期内维修利息索赔计算式为:合同期结束时已完工程营业额×5%×18%(年利率)×延长期(年)拖欠工程进度款利息,按业主认可的工程进度款额及实际天数计算。

此项索赔额总计为2931159埃磅。

⑸防火、防盗保险费损失。

埃及政府规定,每年必须对工程进行防火、防盗保险。

工期延长,防火、防盗保险次数就要相应地增加,给中建公司造成了损失,此项索赔金额总计为300944埃磅。

⑹人工费上涨,各项项目剩余工程所需日数如表6所示。

表6此项索赔金额总计为:6746575埃磅。

具体计算分三部分情况:①十月六日城3000套和萨达特城4000套,在延期内完成工程比例为:第一年50%,第二年30%,第三年20%;②萨达特城2000套和玛利娜旅游村在延期内完成工程比例:第一年60%,第二年40%;③萨达特城二区在工程延期内完成工程比例:第一年40%,第二年30%,第三年20%,第四年10%。

则人工费上涨计算为nA 1=Q×D×Σ(C i %×B i %)i=1式中A1 ——人工费上涨费(埃磅);Q ——某项目剩余工程量所需工日数(工日);D ——每天人工工资平均数(埃磅);Ci——第i年完成剩余工程量比例(%);Bi——第年给人工增加基本工资比例(%);Bi%=B i-1 %+(1+B i-1 %)×B1 % 式中 i=1,2,3…,n 例如萨城二区人工费在延期内上涨为:976522×12×〔(40%×15%)+(30%×32.25%)+(20%×52.08%)+(10%×74.90%)〕= 39355151(埃磅)⑺行政管理费增加额外费用。

此项索赔总额9382284埃磅,其中现场管理费为经理部管理,占合同总价的5%,受工程延期影响的公司管理费占3%,计算式为“该项工程合同额×(3%+5%)×延长天数占合同天数的百分比=行政管理费增加的额外费用”。

⑻材料费上涨。

由于工期延长,埃及市场材料价格逐年上涨,给公司带来额外损失。

钢筋、水泥、木材及玻璃等平均上涨率为18.6%,按合同规定予以调价。

此项索赔费用总金额为4270418埃磅。

除上述四种材料外,材料费上涨计算式为:nA 2=H×T %×G %×Σ(C i %×E i %)i=1式中A2 ——非四材材料费上涨费(埃磅);H ——合同工期结束时剩余工程营业额(埃磅);T ——材料费占合同价比例(%);G ——非四材占材料费比例(%);Ci——第i年完成剩余工程量比例(%);Ei——非四材材料费平均每年上涨率(%);Ei%=B i-1 %+(1+E i-1 %)×E1 % 式中 i=1,2,3…,n⑼埃磅贬值。

因埃及市场动荡,埃磅不断下滑,如萨达特城4000套合同贬值率达28.53%,工期延长后,完成工程增加额外费用。

按合同规定,支付美元部分为合同总价的20%,其计算式为:合同完工期结束时工程价×美元比例(%)×贬值率(%)=埃磅贬值损失索赔金额⑽机械设备折旧。

由于工期延长,机械设备折旧增加了额外费用,年折旧率为20%,机械设备费占合同总价的4%,其计算式为:工程合同总价×机械设备费占合同总价比例(%)×年折旧率×(延长天数÷年日历天数)=机械设备折旧损失金额此项索赔总金额为278941埃磅。

4.索赔结论埃及建设部确认上述报告后,中埃双方反复进行了多次讨论,最终在有埃及国务委员会法律部及中建公司等领导的高层会议上,埃方表示原则同意赔偿非承建商引起的工期延误而产生的额外费用损失,其计算总原则应按合同工期结束时每月完成剩余工程量的0.6%计价,同时还同意减少萨达特城二区工程的部分工程量。

按此计算各项索赔金额如下:十月六日城3000套,196030埃磅;萨达特城4000套,869015埃磅;萨达特城2000套,206150埃磅;萨达特城二区,3758584埃磅;玛利娜旅游村,206942埃磅;减少萨达特城二区合同量折700万埃磅,(按投入比为4计,需投资2800万埃磅,减去700万埃磅后,萨达特城二区工程,2100万埃磅)。

赔付总金额26236721埃磅。

上述赔付金额占承建商(中建公司)要求索赔金额的76.29%,占五个项目合同总价的21.01%。

【案例二】工程量增加引起的索赔。

某国水坝工程,为均质土坝,下游设滤水坝体,土方填筑为876130m3,砂砾石滤料为78650 m3,中标合同价为7369920美元,工期18个月。

施工后,开始工程师先后发出14个变更指令,其中有两个指令涉及工程量的大幅度增加,而且土料和砂砾料的运输距离亦有所增加,承包商提出了工期索赔和经济索赔,要求延长工期4个月,同时向业主要求经济补偿431789美元,具体计算见表7。

表中延期4个月的现场管理费,系根据合同额739920美元推算的。

根据投标报价书,工程净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以及施工开办费等)以外,另外12%的现场管理费,构成工程直接费;另列8%工程间接费,即总部管理费及利润。

工程承包施工合同额为7369920美元扣除总部管理费及利润7369920×8/(100+8)=545920美元工地现场管理费(7369920-545920)×12/(100+12)=731143美元每月工地现场管理费731143÷18=40619美元在投标报价书中,上坝土方的单价为4.5美元/m3,砂砾石滤料的单价为5.5美元/m3。

承包商认为,这两项增加工程的数量都比较大,土料增加了原土方量的5%,砂砾石料增加了约16%,而且,运输距离相应增加了100%及29%,承包商要求按新单价计算索赔款。

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商的上述索赔要求后,逐项地分析核算,并根据承包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提出以下审核意见:⑴鉴于工程量的增加,以及一些不属于承包商责任的工期延误,经具体核定,同意给承包商延长工期3个月。

⑵对新增土方40250 m3的单价,进行了具体分析;①新增土方开挖费用:用1m3正铲挖掘装车,每小时按60m3计,每小时机械及人工费28美元,挖掘单价为28/60=0.47美元/m3。

②新增土方运输费用:用6t卡车运输,每次运4 m3,每小时运送2趟,运输费用每小时25美元,运输单价为28/(4×2)=3.13美元/m3。

故新增土方的挖掘、装载和运输费单价为0.47+3.13=3.60美元/m3。

新增土方单价:净直接费单价为3.60美元,再增12%现场管理费0.43美元,还要增8%总部管理费及利润0.32美元,故新增加土方单价应为3.60+0.43+0.32=4.35美元/m3。

③新增土方补偿款额:40250×4.35=175088美元。

⑶对新增砂砾料12500m3进行单价分析:①开挖费用:用1m3正铲挖掘装车,每小时机械及人工费28美元,装料45 m3,单价为28/45=0.62美元/m3。

②运输费用:每小时2趟,每次装3.2 m3,单价为25/(3.2×2)=3.91美元/m3。

③单价分析:净直接费单价为4.53美元,增12%现场管理费0.54美元,增8%总部管理费及利润0.14美元,则新增加砂砾料单价应为每方4.53+0.54+0.41=5.48美元/m3。

④新增砂砾料补偿款额:12500×5.48=68500美元。

⑷关于工期延长管理费补偿:①现场管理费,不应依据总合同额中所包含的现场管理费的每月平均款额计算,而应按新增工程的款额计算。

土方:新增土方补偿款175088美元,增8%总部管理费及利润175088×(8/108)=12969美元,增12%现场管理费(175088-12969)×12/112=17370美元。

砂砾料:新增砂砾料补偿款68500美元,增8%总部管理费及利润68500×(8/108)=5074美元,增12%现场管理费(68500-5074)×12/112=6796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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