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点工作
合肥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合肥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办〔2017〕18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扩大公众参与等工作,全面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营造更加优良的政务环境,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落实好“五公开”,致力打造“阳光政府”(一)在公文办理程序中落实“五公开”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合肥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的要求,严格落实公开属性审查环节,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
部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部门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的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本级政府办公厅(室)可按规定予以退文。
通过审核的文件,要在文件末页标注公开属性字样,属于依申请公开的,要编入依申请公开目录。
(二)在会议办理程序中落实“五公开”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在2017年底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法律顾问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
凡提交各级政府常务会议和各部门集体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除依法不得公开的外,文件起草部门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凡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凡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县级政府制定会议方案时,议题提出部门要确定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任务清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111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任务清单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任务清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27日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
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要求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三医联动”,围绕“巩固、完善、创新”的工作思路,突出转机制、促规范、建秩序、抓监管4个重点,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一、巩固现有医改成果对近年来改革成型的有效做法,持续巩固完善,全面推广实施,筑牢安徽医改样板,讲好安徽医改故事。
(一)提升县域医共体建设水平,构建具有安徽特色的农村分级诊疗新模式。
1.推广县域医共体建设天长模式,实行医保基金按人头总额预算包干支付,实现全省县(市、区)全覆盖;前三批试点县每县至少建成1个人财物统一管理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医共体建设。
2.整合县乡两级药品采购平台,建设医共体中心药房,完善县乡村一体化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3.建设县域健康信息平台,确保实现紧密型医共体内诊疗信息联通共享。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公布日期】2018.05.29•【文号】国统办字〔2018〕45号•【施行日期】2018.05.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统办字〔2018〕45号各司级行政单位、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出版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要求,国家统计局制定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2018年5月29日国家统计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18年,国家统计局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强化解读、回应关切,注重时效、优化服务,健全机制、规范管理,不断提升统计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政务公开。
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统计规范性文件,重要统计改革方案、重大统计政策措施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在出台前应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继续推行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及时调整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审慎稳妥公布随机抽查结果。
继续全文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
(办公室、执法监督局会同各相关单位负责)(二)围绕统计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
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

限时办结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服务窗口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当场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 不能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在承诺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在承诺的期限内提前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立 即通知项: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不在窗口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内容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 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6、依法应当根据听证、招标、拍卖结果择优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而未做到的; 7、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承诺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8、未在中心窗口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送达决定、收取费用的。 服务中心地址
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政府职能部门
01 主要职能
03 信息公开
目录
02 中心宗旨 04 所获荣誉
基本信息
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于2001年12月,是省委、省政府为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审批行为、 方便群众办事而设立的。
进驻政务中心的有省政府32个部门483个行政许可项目和一些便民服务项目。中心以“廉洁、务实、规范、 高效”为宗旨,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最高标准,按照“集中办公、公开办事” 的运行方式,努力实现“进一个门办好,交规定费办成,在承诺日办结”。
所获荣誉
所获荣誉
2021年3月,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电影局)窗口获得第六批安徽省学雷锋活动示范 点荣誉称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8〕2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7月12日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8〕48号,以下简称《考评办法》)和省政府2018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要求,结合全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部分中央驻皖单位。
其中,省直有关单位按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划分为2类(见附件1)。
二、考评内容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要考评公开、解读与回应,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和监督保障等方面内容(见附件2)。
(一)公开、解读与回应: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等。
(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新闻发布工作、“两微一端”工作情况、政府热线清理整合情况、政府公报工作落实情况等。
(三)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情况,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总结验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工作,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
(四)监督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培训、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政务公开示范创新活动,日常工作推进及问题整改等。
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一、政务公开工作(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是加强预期引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解读中、省、市、县重大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以政策解读的“透”赢得市场预期的“稳”。
在出台重大政策措施时,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进行公开解读。
二是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围绕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
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实时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行为的查处结果,让政府收费项目一目了然。
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
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
三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出台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主体、范围、程序等。
涉及重大项目建设的部门,要公开重大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以及审批、核准、备案、招投标、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特别是对公路、水务、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计、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做好项目实施、监测、检查、执法等信息的公开。
四是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稳步推进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薪酬管理情况公开,试点公开国有资产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
做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开,尤其要加大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公开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办〔2017〕18号)要求,为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职责(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部署,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计划、制度规范和年度重点工作。
(三)讨论提请省委、省政府决策的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四)听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汇报。
(五)协调各地、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
(六)讨论需要领导小组议定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侯淅珉省政府秘书长副组长:张杰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成员:朱宗庄省直工委副书记周勤省编办副主任郑明武省政府新闻办主任李清省网信办副主任曹发义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平省教育厅副厅长夏辑省科技厅党组成员、省创新办副主任吴韦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许刚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陈超英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国安省司法厅副厅长朱长才省财政厅副厅长林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郑春林省国土资源厅巡视员黄建树省环保厅总工程师陈扬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徐敬启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朱永东省农委副主任王广满省水利厅副厅长乔兴力省商务厅副厅长葛光省文化厅副巡视员高俊文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程家楷省审计厅副厅长周敬军省地税局副局长程胤省工商局副局长朱训义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高宗宏省质监局副局长吴丽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张卫国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张敏省法制办副主任朱兆法省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叶文卿省经济信息中心主任郑训练省政务公开办副主任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现就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性和总体要求1.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性。
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对于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提供高效便民服务,都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政务公开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全方位推进,政务(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发展迅速,服务群众功能不断完善。
但是,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务公开方面,有的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现象,有的公开内容不全面、程序不规范,有的不能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政府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政务服务方面,服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服务中心运行缺乏明确规范,公开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等。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解决这些问题,坚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创造条件保障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
2.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总体要求。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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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和“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推广活
动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皖政务办[2018]1号
【发布部门】812030335
【发布日期】2018.05.18
【实施日期】2018.05.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和“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推广活动方案的通知
(皖政务办〔2018〕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已在中国政府网上公开发布)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8〕11号)要求,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安徽省2018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和“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推广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安徽省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