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综合试题及答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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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模拟试题及答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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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模拟试题及答案10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模拟试题及答案(10)一、单项选择题1. 张某打算自己投资设立一企业从事商贸业务。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商贸业务B.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从事商贸业务C.如果张某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则该企业不能再入伙普通合伙企业D.如果张某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该公司可以再入伙普通合伙企业【参考答案】 C【参考解析】一人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依据《公司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张某既可以设立一人公司,也可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A、B项正确。

《合伙企业法》第3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即法律并未禁止一人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入伙普通合伙企业成为普通合伙人,故C项错误,D项正确。

2. 朱某持一张载明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的承兑汇票,向票据所载明的付款人某银行提示付款。

但该银行以持票人朱某拖欠银行贷款60万元尚未清偿为由拒绝付款,并以该汇票票面金额冲抵了部分届期贷款金额。

对付款人(即某银行)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违反票据无因性原则的行为B.违反票据独立性原则的行为C.行使票据抗辩之对人抗辩的行为D.行使票据抗辩之对物抗辩的行为【参考答案】 C【参考解析】票据抗辩之对人抗辩《票据法》第13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该银行作为票据债务人,持票人朱某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且不履行义务,银行可以对朱某进行抗辩。

这属于行使票据抗辩之对人抗辩的行为,C项正确。

3. 在民事诉讼普通程序中,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关于举证期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举证期限只能由法院指定B.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不需法院认可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后申请延长D.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参考答案】 D【参考解析】举证期限《证据规定》第3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

国家司法考试三卷试题及答案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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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三卷试题及答案一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试题及答案一1某日甲向朋友乙借轿车开车赴宴,乙明知道甲好酒贪杯,驾驶技术不过关,但碍于情面借车给甲。

甲在吃饭时遇到多年未见的老同学丙,被丙频频劝酒,甲喝得烂醉仍然开车回家,在行驶过程中醉得不省人事,与驾车的丁相撞,发生交通事故。

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A.甲和丁的交通事故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B.甲因为丧失意识,没有过错,故不承担责任、C.乙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D.丙不该劝酒,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在机动车之间为过错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据此可以判定乙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C选项正确。

《侵权责任法》第33条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据此,甲应当承担责任。

丙劝酒不能预见到未来的后果,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除非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交的证据属于新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否则,法院对该证据不组织质证B.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迟延提交的证据,也可认定为新证据C.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属于新证据D.在举证期间内,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但未获得一审法院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属于新证据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4条第1、2款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最新-2018年司法考试卷三(附答案解析)002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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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卷三(附答案)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答案:C解析:大多数情况下,民事法律关系是由当事人根据其意思自主设定的,法律只对意思表示规定严格的条件。

但是这并不是说,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所以A是错误的,不能选;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国家有的时候也直接参与民事活动,但是基于民事主体的平等性,国家出现在民事活动中时,其身份只是公法人。

另外,在一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其主体可以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社会组织,所以B的说法太绝对,错误,不选;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之间基于客体所形成的具体联系,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其权利义务可以是当事人的自主设定,也可以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所以D错误,不能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其中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C是正确的,为本题答案。

2.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

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万元债务。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B.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C.无论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能否清偿,凯旋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责任D.当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凯旋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及解析答案:B解析: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不仅享有权利,而且还要负担义务。

所谓的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就是法人要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清偿债务,而不是以设立人或其成员的财产去承担这份责任。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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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2018年司法考试将要来临!为考生们准备了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真题及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我们会第一时间更新。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1.齐某起诉宋某要求返还借款八万元,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出庭传票,因被告宋某不在家,宋某的妻子代其签收了传票。

开庭时,被告宋某未到庭。

经查,宋某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

关于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B.法院应当对被告宋某重新适用公告方式送达传票C.法院应当通知宋某的妻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D.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送达方式、缺席判决与中止诉讼的相关知识点。

《民事诉讼法》第78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受送达人不在家时,他的成年家属可以代收。

本题中,诉讼文书开始送达的时候,并没有说此时被告下落不明,只是不在家,他的妻子代其签收了传票,其妻子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另外,《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因此,A项正确。

法院已经对宋某进行了送达,不因审理时下落不明而重新公告送达。

因此,B项错误。

法院没有通知宋某的妻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的义务。

因此,C项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2018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复习试题及答案(二)

2018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复习试题及答案(二)

2018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复习试题及答案(二)许多考生已经进入2018司法考试的备考阶段,下面就为大家整理了“2018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复习题及答案”,供考生们参考复习,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更多司法考试资讯,网站将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2018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复习试题及答案(二)1.张某从银行贷得8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并以该房屋设定了抵押。

在借款期间房屋被洪水冲毁。

张某尽管生活艰难,仍想方设法还清了银行贷款。

对此,周围多有议论。

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A.甲认为,房屋被洪水冲毁属于不可抗力,张某无须履行还款义务。

坚持还贷是多此一举B.乙认为,张某已不具备还贷能力,无须履行还款义务。

坚持还贷是为难自己C.丙认为,张某对房屋的毁损没有过错,且此情况不止一家,银行应将贷款作坏账处理。

坚持还贷是一厢情愿D.丁认为,张某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并未因房屋被冲毁而消灭。

坚持还贷是严守合约、诚实信用参考答案:D2.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B.基金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C.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D.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均属营利法人参考答案:B3.下列哪一情形构成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A.甲立下遗嘱,误将乙的字画分配给继承人B.甲装修房屋,误以为乙的地砖为自家所有,并予以使用C.甲入住乙宾馆,误以为乙宾馆提供的茶叶是无偿的,并予以使用D.甲要购买电动车,误以为精神病人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与之签订买卖合同参考答案:C4.甲与同学打赌,故意将一台旧电脑遗留在某出租车上,看是否有人送还。

与此同时,甲通过电台广播悬赏,称捡到电脑并归还者,付给奖金500元。

该出租汽车司机乙很快将该电脑送回,主张奖金时遭拒。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的悬赏属于要约B.甲的悬赏属于单方允诺C.乙归还电脑的行为是承诺D.乙送还电脑是义务,不能获得奖金参考答案:B5.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试题及答案8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试题及答案8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试题及答案8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试题及答案(8)1.甲以正常速度驾驶汽车(已投保)途中,突遇行人乙在非人行道处横穿公路,甲紧急刹车,但仍将其撞伤。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对乙支付保险金后,乙尚有一部分损害未获赔偿。

对于这部分损害赔偿费用的承担问题,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由乙自行承担C.由甲承担部分赔偿责任D.由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参考答案】C【相关考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中超过责任限额部分的赔偿责任承担【参考解析】交通事故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时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据此,C项说法正确。

2.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

火车到达A站时,甲沉睡,乙也未醒。

甲未能在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

甲要求乙赔偿损失。

对此,应如何处理?A.由乙承担违约责任B.由乙承担侵权责任C.由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由甲自己承担损失【参考答案】D【相关考点】民事责任的构成及其承担【参考解析】判断乙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首先应当判定甲乙之间是否已经成立合同。

本题中,无论要从要约还是从承诺的角度看,双方都没有订立合同的真是意思,亦没有受其意思表示约束的真是意思,因此甲乙的行为都分别不构成要约和承诺,双方亦不存在已经成立和有效的合同,故A项处理错误。

2018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

2018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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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1.乙租住甲的房屋,甲起诉乙支付拖欠的房租。

在诉讼中,甲放弃乙支付房租的请求,但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

下列关于本案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甲的主张是诉讼标的的变更B.甲的主张是诉讼请求的变更C.甲的主张是诉的理由的变更D.甲的主张是原因事实的变更答案:B解析:诉由诉讼主体、诉讼标的、诉讼理由构成。

诉讼标的指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而请求法院做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诉的理由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裁判保护和进行诉讼的根据。

诉讼请求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具体请求。

本题中,甲、乙因租赁合同发生争议,甲放弃要求乙支付房租的请求,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

在这个过程中,诉讼标的一直是租赁合同纠纷,诉讼理由、原因、事实一直是乙拖欠房租,故诉讼标的、诉的理由和原因事实都没有变更,而仅变更了诉讼请求,因此选B是正确的。

2.甲起诉乙请求离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甲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应当判决离婚。

本案诉讼程序应当如何进行?A.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B.直接改判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将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发回重审C.直接改判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另案处理D.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判决答案: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5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所以本题选A是正确的。

3.甲公司董事会作出一项决议,部分股东认为该决议违反公司章程,欲通过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董事会的决议。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模拟试题及答案: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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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模拟试题及答案:民事诉讼法1. 田某和陈某合伙经营一打印社,由甲公司负责供应耗材。

田某发现甲公司送的一批货质量存在问题,经协商无果,田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接受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案件受理后,陈某得知此事,也向该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本案属于诉的客体合并,法院应当合并审理B.法院应当受理陈某提起之诉,并作为另案处理C.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田某提起之诉,告知田某与陈某共同提起诉讼D.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陈某提起之诉,但应追加陈某为共同原告答案: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7条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

第57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

本题中,田某和陈某合伙经营打印社,属于合伙关系,二人应该作为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且该共同诉讼是必要共同诉讼,故法院应当追加陈某为共同原告,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2.甲对乙提起的返还借款的诉讼,就乙向甲借款事实的证明,根据民事诉讼理论,下列哪一选项属于直接证据?A.甲向法院提交的乙向其借款时出具的借据的复印件B.甲向法院提交的其向乙的银行卡转款的银行凭条C.甲的朋友丙向法院提供的曾听甲说乙要向甲借钱的证词D.甲的同事丁向法院提供的曾见到甲交给过乙钱的证词答案:A解析: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A 项中“借据的复印件”,虽然其证明力比原件的证明力小一些,但是其能单独、直接证明借款事实,因此属于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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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综合试题及答案九
1、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应先行和解,只有在和解不成立时,才能进入破产程序。

这种立法原则为(B)。

A、职权主义
B、和解前置主义
C、申请主义
D、和解分离主义
2、在破产程序的启动方式上,我国的破产原则属于(C)。

A、宣告开始主义
B、和解前置主义
C、受理开始主义
D、和解分离主义
3、一国法院所为的破产宣告只对破产人在内国的全部财产有效,而不及于其位于国外的财产,该破产原则属于(B)。

A、普及主义
B、属地主义
C、折中主义
D、商人破产主义
4、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成立清算组的法定期限是(B)。

A、10日内
B、15日内
C、20日内
D、30日内
5、公司解散后,处分公司财产并了结各种法律关系,最终消灭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是(B)。

A、公司解散
B、公司清算
C、公司分立
D、公司变更
6、根据破产财产的范围,我国破产法的立法原则为(D)。

A、免责主义
B、不免责主义
C、固定主义
D、膨胀主义
7、在破产程序是否具有域外效力上,我国破产法的立法原则为(C)。

A、普及主义
B、属地主义
C、折中主义
D、商人破产主义
8、在破产宣告的效力上,我国破产法的立法原则为(B)。

A、溯及主义
B、不溯及主义
C、免责主义
D、不免责主义
9、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是(A)。

A、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B、企业停止支付达持续状态
C、企业法人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D、企业法人经营管理不善,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10、具有破产原因的债务人得以被宣告破产的资格是(C)。

A、破产条件
B、破产原因
C、破产能力
D、破产管辖
11、下列有关我国《企业破产法》适用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D)。

A、在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破产不适用于《企业破产法》
B、我国的《企业破产法》只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
C、我国的《企业破产法》只适用于企业法人
D、合伙企业的破产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
12、在我国,企业破产法适用的范围不包括(D)。

A、企业法人
B、金融机构
C、合伙企业
D、个体户
13、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的是(A)。

A、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
B、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C、地方人民政府
D、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14、下列有关债权申报的范围,说法错误的是(A)。

A、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宣告时起停止计息
B、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C、在连带债务人之一破产时,其债权人有权在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D、管理人依法决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15、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作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是(D)。

A、全体债权人
B、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
C、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
D、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栏目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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