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装卸车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危险化学品装卸车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装卸车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装卸车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装卸车是一项高危作业,对于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为保障装卸车的安全,我国颁布了《危险化学品装卸车管理规定》,该规定对危化品装卸车的安全管理、作业人员要求、作业程序等做了详细规定。

一、作业人员要求1. 装卸车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考取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2. 装卸车作业人员应具备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3. 装卸车作业人员应具备熟练的操作技能,能够熟练操作装卸车设备。

二、装卸车作业规程1. 装卸车场地应设置警示标识,明确禁止吸烟、制造火源等事项,并保证场地通风良好。

2. 装卸车作业时,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服、防毒面具等。

3. 装卸车作业前,应对危险化学品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危化品包装完好无损,危险性标识醒目清晰。

4. 装卸车进行装卸作业时,应在专门的防爆空间内完成,必要时需进行防爆措施。

5. 装卸车作业过程中,应保证车体稳固,防止车辆晃动造成意外。

6. 装卸车作业完毕后,必须清理作业场地,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应急预案1. 针对不同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2. 应急预案主要包括应急撤离、应急救援等措施。

3. 应急预案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并向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文章总结:危险化学品装卸车作为高危操作,安全管理十分重要。

规定要求装卸车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具备安全意识、熟练的操作技能。

装卸车作业规定中要求场地设置警示标识、穿戴防护用品、对危险化学品认真检查,防止车体晃动等。

应急预案方面,应急预案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并向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危险化学品装卸车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装卸车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装卸车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性、放射性、腐蚀性、易燃易爆等特点,能够对人体健康、财产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化学品。

由于其特殊性质,需要进行专门的装卸运输。

而危险化学品装卸车就是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特种车辆。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对危险化学品装卸车的管理和规定非常重要。

二、危险化学品装卸车管理规定1. 负责人的管理危险化学品装卸车应指定专人进行管理,负责车辆的保管、维修、清洗和消毒等工作。

对于每次装卸作业,应进行专人指挥,并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保证操作的规范和安全。

2. 车辆的维护1.定期检查:危险化学品装卸车应定期进行检查,包括车身结构、车体密封、制动、轮胎磨损、灯光、信号等。

如有故障及时修理,确保车辆运输安全。

2.清洗和消毒:在每次装卸作业之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清洗和消毒。

清洗内容包括车身及车内装饰物的清除、表面的清洁和消毒。

消毒方法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3. 装卸操作规程1.装卸时,危险化学品应遵循专门的操作规程。

装卸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操作技能,并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装置。

2.装卸时应注意装卸的数量、种类和规格。

应按照车辆的载重量和容积进行合理的安排,杜绝超载和超载作业。

3.货物的装卸应按照从前往后、从下往上的顺序进行,确保重心的平稳转移。

4. 车辆的保管1.危险化学品装卸车的停放应选择相对独立的、安全性高的停车场地或停车区域,必要时应设置专门的危险化学品装车库房进行保管。

2.停放时应切断电源、排空液压油,并固定好货物。

车辆的钥匙和装卸工具等物品应妥善保管,防盗防火。

三、安全应急措施在危险化学品装卸车运输过程中,应做好安全应急措施。

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遵循“预报、应急、处置、恢复”原则,以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的损失。

1. 预报在危险化学品装卸车运输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不正常的情况,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2. 应急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进行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

危险化学品装卸车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装卸车管理规定

不安全化学品装卸车管理规定为确保不安全化学品装卸过程的安全与高效,保护员工和环境的安全,规范企业的作业行为,经公司职能部门研究,特订立本《不安全化学品装卸车管理规定》。

1. 总则1.1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全部不安全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装卸车辆的管理。

1.2 涉及装卸车辆(包含货车、集装箱车辆等)的驾驶员、装卸工以及相关人员,必需严格遵守本规定。

1.3 全部涉及危化品装卸车辆管理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紧密搭配,共同保障装卸车辆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装卸车辆管理标准2.1 装卸车辆的选择与准备2.1.1 公司应依据危化品种类、数量、装卸地方等因素,选用符合相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专业装卸车辆。

2.1.2 所选装卸车辆应经过必需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安全性能完好,驾驶员也应获得相应的培训和资质。

2.1.3 装卸车辆应配备相应的装卸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

2.2 装卸操作流程2.2.1 装卸车辆应提前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在装卸区域划定安全防护区,并订立认真的装卸计划。

2.2.2 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及相关人员应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2.2.3 装卸车辆应依照规定的装卸区域有序停放,并确保四周没有易燃、易爆等不安全品。

2.2.4 装卸车辆应依照装卸计划,由专业、娴熟的装卸工进行装卸操作,严禁无资质或未接受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

2.2.5 在装卸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如发现不安全化学品泄漏、装卸设备损坏等情况,应立刻停止作业,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2.3 装卸车辆的维护与检查2.3.1 公司应建立完满的装卸车辆的维护保养制度,并订立定期检查的计划。

2.3.2 驾驶员应紧密关注装卸车辆的运行状态,如发现异常,应及时上报和处理。

2.3.3 装卸车辆的日常维护包含但不限于轮胎、刹车系统、照明设备等方面,确保装卸车辆的正常工作。

2.3.4 定期对装卸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包含机械部件、电气设备、安全装置等,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危险化学品装卸安全管理规定(3篇)

危险化学品装卸安全管理规定(3篇)

危险化学品装卸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和范围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过程的有效管理,确保原料、产品进出厂各环节的作业安全,本着公正处事,精诚协作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甲醇、MTBE、裂解原料气、丙烷、民用气、丙烯、轻烃等危险化学品的发货和装卸环节及购入环节。

我公司无运输危化品车辆,提货车辆为客户自备车辆。

2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危险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职责3.1储运车间负责对MTBE、民用气、丙烷、丙烯、轻烃在开具提货单前对提货单位及车辆的各项资质进行查验,并建立查验台帐。

3.2充装人员负责装载前对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查验,装载过程中对装货情况按要求操作,装载后对装载重量及安全防护设施配置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准,并进行登记。

3.3安全科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装卸、车辆状况、人员资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4 经营部负责建立客户档案,同时协调公司与客户出现的矛盾,负责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外来车辆及客户进行考核。

4工作程序4.1开具提货单前的资质查验4.1.1运输企业的资质查验各车间应要求提货车辆提供所在运输企业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进行查验。

4.1.2提货车辆的资质查验车间对提货车辆应查验以下内容:①《机动车辆行驶证》;②与核准经营范围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③运输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相一致;④《道路运输证》核定载重量与《行驶证》标注的载重量一致;⑤移动或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承压罐车)最大充装量应不大于《行驶证》核定载重量。

4.1.3车辆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的查验车间装卸车人员负责查验提货车辆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告示牌和喷涂“毒”、“爆”、“腐”等文字及道路货物运输危险货物。

4.1.4查验完毕,将查验情况填写在《危险化学品装车查验、核准登记表》中,所有查验都符合规定要求的,经营部方可开具提货单,提货人员持该表与提货单到罐区提货。

危险化学品装卸车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装卸车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装卸车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装卸车管理是指对危险化学品装卸车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管理进行规定和指导的一项工作。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危险化学品装卸车管理规定:
1. 装卸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并配备警示牌、警示灯等设施,以提醒人们注意危险性。

2. 受训工作人员应配备个人防护设备,并接受相关安全培训,熟悉操作要求和应急处理措施。

3. 装卸车辆应经过合格的检测和维护,并在装卸前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车辆和设备的安全可靠。

4. 装卸车辆应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行驶,并严禁在公共场所停留或停车。

5. 装卸作业应在专门的场地进行,确保周围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6. 装卸过程中应采取防火、防爆措施,严禁吸烟、明火等火源接近装卸区域。

7. 禁止使用未经许可的灭火设备或消防设备,并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8. 装卸车辆应配备安全阀、泄压装置等安全设备,并根据规定进行检验和维护。

9. 如发生泄漏、事故等危险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应急措施,以避免事故扩大。

10. 装卸完成后,应对装卸区域进行清理和消毒,确保环境安全。

这些规定是为了确保在危险化学品装卸过程中,保障人身安全和防止环境污染。

在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的管理和监督。

危化品装卸车管理规定(4篇)

危化品装卸车管理规定(4篇)

危化品装卸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危化品装卸车操作,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危化品装卸车的相关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车司机、装卸工人等。

第三条危化品装卸车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操作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危化品装卸车准备工作第四条危化品装卸车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一)检查装卸车的技术状态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二)检查装卸车是否进行过维修保养,确保无安全隐患;(三)检查装卸车上的装载装置是否稳固可靠,能够适应危化品的装卸要求;(四)检查装卸车周围的环境是否危险,如需消除危险,应提前采取相应措施;(五)检查危化品装卸所需的工具、设备是否齐全。

第五条装卸车工作人员应熟悉所携带的危化品的性质、特点和相应的安全知识,确保操作过程中的安全。

第六条装卸车工作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防毒面具、防护手套、安全鞋等。

第三章危化品装卸车操作第七条危化品装卸车操作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一)确定装卸车操作的步骤和要求;(二)告知装卸车操作中的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理措施;(三)明确责任分工和协作配合。

第八条危化品装卸车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操作要求进行,不能擅自更改操作方式。

第九条危化品装卸车操作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卸货操作应从上而下进行,避免产生静电和摩擦引起火灾或爆炸;(二)装卸车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操作,避免发生意外伤害;(三)装卸车操作中必须注意操作平稳,防止危化品泄漏或装卸车翻倒。

第十条危化品装卸车操作结束后,必须进行相关清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一)清理装卸车上的残余危化品和废弃物,确保无安全隐患;(二)清理装卸车周围的环境,消除危险。

第四章危化品装卸车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危化品装卸车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装卸车的技术状态和安全装置完好有效。

危险品装卸管理规定(3篇)

危险品装卸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品装卸管理,确保装卸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危险品装卸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危险品装卸作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文明、高效地进行。

第四条危险品装卸作业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双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主管领导负责危险品装卸作业的全面管理工作,对装卸作业安全负总责。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危险品装卸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装卸作业的安全工作。

第七条装卸作业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装卸作业,确保作业安全。

第八条作业人员负责按照规定操作,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监护人员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条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品的储存、保管,确保储存环境安全。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一条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应掌握以下基本知识:(一)危险品的性质、危害和防护措施;(二)装卸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三)事故应急处理方法;(四)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第四章安全设施与防护第十四条装卸作业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一)警示标志;(二)隔离设施;(三)消防设施;(四)通风设施;(五)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装卸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第十六条装卸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确保作业人员身体健康。

第五章装卸作业操作规程第十七条装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熟悉装卸作业方案,了解危险品的性质、危害和防护措施。

第十八条装卸作业应遵循以下操作规程:(一)装卸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方案,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进入作业现场;(二)装卸作业人员应遵守“双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原则,确保作业安全;(三)装卸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四)装卸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五)装卸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主管领导。

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5篇)

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5篇)

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条例》,规范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管理,防止运输过程中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3职责3.1行政部为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归口管理单位。

负责对口政府部门组织运输车辆、人员的资质办理和审查。

3.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的具体管理。

4内容4.1危险化学品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

4.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

4.3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质检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

4.4危险化学品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4.5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4.6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进行,并向被委托方说明所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

4.7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产生的压力和外部压力,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渗(洒)漏。

4.8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严格遵照当地公安部门指定路线和规定作业。

4.9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和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同时必须配合公安部门的工作。

4.10各单位要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台帐,随时掌握危险化学品情况。

4.11行政部定期组织运输车辆和人员进行资质审查。

4.12行政部不定期组织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督促遵照相关法规作业。

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在危险化学品运输和装卸过程中,为了保障人员和环境安全,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人员安全管理:包括对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工作人员的资质要求、培训和考核等方面的管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单位
危险化学品装卸车管理规定
编制:
审核:
批准:
年月日发布年月日实施
**集团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装卸车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的安全监管,确保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生产
二、范围
适用于运行四部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作业
三、引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令第344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四、职责
罐区岗位或硫磺岗位班长:
(1)负责现场监督检查装卸操作的执行情况,负责装卸作业的全面工作。

(2)负责消防器材、静电接地、劳动保护用品等安全措施的落实和现场监督。

(3)负责对进厂承运车辆全程监控,即从进厂到出厂。

(4)负责对承运车辆、司机及押运人员的各种证件的验收和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发货台帐。

(5)负责发货量(过磅数量和液位数)的核对工作。

(6)负责与销售部门及门卫的协调工作。

当班主操:1、负责核实装卸前产品槽液位,并做好记录。

2、负责产品泵的操作及其运行情况。

3、负责装卸作业完毕后的现场检查和记录产品槽液位工作。

4、负责对承运车辆的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当班副操:1、协助主操对承运车辆进行全面检查。

2、负责监视槽车的液位变化情况,并及时通知主操开、停产品泵,
禁止产品外溢。

3、负责装车软管的插取并紧固。

五、装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检查内容:
1、在装卸车前,必须先检查罐车内部,不应有未接地的浮动物。

2、装车管道、罐车必须跨接和接地。

3. 采用顶部装车时,装车装置应深入到槽罐的底部200mm。

4、禁止使用无挡板汽车罐车运输轻质油品。

5、完毕,静置不少于5min后,再进行采样、测温、检尺、拆除接地线等。

6、汽车罐车未经清洗不宜换装。

7、机动车辆排气管必须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火花的装置;
8、车辆左前方必须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信号旗。

9、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用具。

六、装卸车前安全要求:
装卸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1、从事危险货物装卸的人员对所装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2、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进入装卸作业区,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4、随身携带的遮盖、捆扎、防潮等工具必须齐全、有效。

5、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6、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7、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8、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七、罐(槽)车散装液体装卸要求
1、操作人员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期间不得脱离岗位,当班不能装卸完毕或有紧急情况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继续装卸时,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发生物料的泄漏。

2、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到轻装、轻卸。

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3、装卸对人体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识,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物料外溢。

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睛、佩戴胶皮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4、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

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5、装卸易燃液体时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铁钉的鞋子。

桶装的易燃液体物料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桶装的各种氧化剂也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6、各项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需远离热源和火源。

7、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装卸的情况,以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8、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开启易燃易爆的桶装物料的桶盖时,应使用铜或者铜铝合金的专业扳手。

9、公司内各车辆装卸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药品,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数量不够等现象,要及时报告单位、部门领导。

10、应熟练掌握装卸过程中的一般事故处理方法和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1、对运输槽车随车人员的工作要求
12、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13、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

14、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15、运输、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6、进入装卸作业区前,必须安装防火罩,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17、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驾驶员应按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货区。

18、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

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19、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

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20、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

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

21、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拦板。

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有人监护,在保护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22、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23、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行车人员应会同押运人员负责看管货物。

24、在装卸点作业的司机及押运员不得擅自脱离车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得进入公司其他的区域。

25、装卸液体物料时,运输车辆的储槽的出口与软管的连接处一定要捆绑牢靠,在装卸过程中操作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以防止意外泄漏。

在装卸物料的过程中严禁车辆随便开动,如需开动爬坡卸料时,必须关闭车槽出口的出口阀,拆除软管。

26、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车辆需爬坡卸料时,所采用的爬坡设施必须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27、装卸易燃可燃液体时,应在阴凉通风处进行,避免在阳光直射天气炎热的情况下装卸。

28、装卸易燃可燃液体时,操作人员应全面了解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包括静电接地线良好接触,充装软管、阀门对接良好,槽车停靠固定物到位等。

29、装卸作业时,必须先将车体有效接地,静止2分钟后取样卸料。

30、作业完毕,要经过规定的静止时间,才能进行拆除接地线等其他作业。

31、充装过程中时刻注意槽车液位、压力,坚守现场,随时处置突发情况。

32、操作人员要自始至终坚守充装现场,充装完毕后检查各有关阀门是否关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33、危险货物装卸现场的道路、灯光、标志、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安全装卸的条件。

罐(槽)车装卸地点的储槽口应标有明显的货名牌;储槽注入、排放口的高度、容量和路面坡度应能适合运输车辆装卸的要求。

34、装卸前应对罐(槽)进行检查,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罐(槽)体无渗漏现象;
b、罐(槽)内应无与待装货物相抵触的残留物;
c、阀门必须关紧;
d、罐(槽)与车身必须紧固,罐(槽)盖必须严密;
e、卸料导管必须良好,无破损;
f、导除静电装置必须良好;
3、装卸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侧,密切注视进料情况。

防止溢出。

35、认真核对货物品名后,按车辆核定吨位装载,并留有规定的膨胀余位。

装货后关紧罐(槽)进料口盖,严禁超载。

36、卸货时,贮罐(槽)所标货名应与所卸货物相符,卸料导管应支撑固定,卸料导管与阀门的联接处应紧固牢靠,阀门要逐渐开启。

37、装卸货物时操作人员不得擅离操作岗位,卸货时罐(懵)内货物必须卸净,
然后关紧阀门,收好卸料导管和支撑架。

38、禁止将产品槽抽空。

39、承运车辆排放的污水禁止进入下水沟。

七、处罚通知:
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如违反此规定,同时将《处罚通知》下发。

1、违反装运危险化学品车辆检查内容的,每次每项罚款200-500元。

2、违反装卸车前安全要求的,每次每项罚款500-1000元。

3、违反罐(槽)车散装液体装卸要求的,每次每项罚款1000-2000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