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说明消防专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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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说明消防专篇内容

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应编写《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消防专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消防专篇》应包括如下内容(注:带*号的为必须说明事项,其他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进行说明):

一、土建(民用建筑)

(一)概况:

*1、列举设计所依据的消防技术规范。

*2、概述建筑物的层数、高度、总建筑面积、各层的具体使用功能。

*3、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按《高规》第3.0.1条确定建筑物的建筑功能分类:商住楼、住宅楼、综合楼、医院、教学楼、办公楼等等。说明建筑物是否设有中央空调系统,确定建筑物是否属于高级旅馆、高级住宅,是否属于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划分建筑类别:一类高层、二类高层、多层。

*4、说明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一级至四级),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耐火极限及采取的防火保护措施。

5、建筑物外墙设置玻璃幕墙时,应说明玻璃幕墙的防火措施。

(二)总平面布置

*1、概述建筑物四周(具体到东、西、南、北面)其他建构筑物的基本情况(建筑高度、层数、功能等),四周有厂房、仓库、储罐时,应明确厂房、仓库、储罐的生产(储存)火灾危险性类别,仓库及储罐应进一步明确储量等技术参数,说明拟建建筑与四周建筑物的防火间距。防火间距不足时,应说明采取了哪些保护措施。

*2、说明建筑物的消防车道设置情况,消防车道的形式属于环形消防车道或沿建筑物某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如设有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应说明车道的位置;说明消防车道的设置要求,如离建筑物外墙的距离,消防车道的净宽、净高等参数。设置回车场时应说明回车场的具体位置及回车场的大小;说明中应确定某一个面作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说明登高面的地面承重及路面平整情况等。(三)平面布置

*1、说明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的设置部位,明确消防水泵房是否直通安全出口,消防控制室是否设有直通室外的门。如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设在其他已建建筑内应予以说明并应符合现行消防规范的要求。

2、当建筑物内设有柴油发电机、燃油燃气锅炉房、油浸电力变压器等特殊房间,应说明上述设备用房的设置部位,说明具体的防火措施,如发电机房与储油间之间用防火墙和防火门分隔、锅炉房的单台容量及总容量是多少等等,对比规范是否符合要求。

3、如设有歌舞娱乐场所、多功能厅等特殊功能用房,应说明其设置楼层及具体的特殊防火措施,设有何种自动消防系统,是否设有发光疏散指示标志等。

4、如建筑物内使用丙类液体燃料或设置液化石油气瓶组间,应说明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瓶组间的储量及设置部位,采取了哪些防火保护措施。

5、如建筑物内设有汽车库,应说明汽车库的设计停车数量,并据此确定汽车库类别(一、二、三、四类);按汽车库的汽车疏散方式对车库分类(坡道式疏散汽车库、电梯疏散出口汽车库、机械立

体汽车库、复式汽车库),说明汽车库汽车疏散出口的数量及宽度,如采用电梯传送,应说明电梯数量。

*6、提供各楼层的防火分区原则,应说明各部位是否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其他自动灭火系统,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如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还需明确是否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采用不燃(难燃)材料装修。提供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

*7、说明各部位防烟分区的面积及防烟分隔物的情况。

(四)安全疏散及消防电梯

*1、提供各楼层(住宅除外)疏散人数计算公式及结果,商场应分别明确商业营业厅、仓储、为顾客服务用房等的面积并应符合《商店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餐厅应根据档次确定每个餐位占用的建筑面积。根据各层需疏散人数和疏散宽度指标确定各层需设置的疏散楼梯宽度。

*2、说明建筑物疏散楼梯的设置形式及数量,每个疏散楼梯、前室的疏散门的有效宽度,疏散门的选型及开启方向。应说明各楼梯在首层是否设置直接对外出口或采取其他特殊措施;如地下层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应说明楼梯间在首层的分隔措施;剪刀楼梯应明确两座防烟楼梯的分隔措施;明确各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的防烟形式,采用自然排烟还是正压送风或其他特殊措施。如果设有室外疏散楼梯,应说明楼梯的宽度、扶手的高度及采取的其他防火措施。

3、提供建筑物设计消防电梯数量及分布情况,提供消防电梯的前室面积、电梯载重量、行驶速度、排水设施的排水井容量及排水泵的排水量等技术参数。

*4、提供疏散内走道的净宽,对比相关规范是否满足相关要求。说明各房间门距离安全出口、房间内任何一点至房间门的疏散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五)其他要求

*1、提供建筑物消防供电设计负荷等级(一、二、三级),明确保证相应负荷的措施(或设施)。*2、提供管道井的设置情况:井壁的耐火极限、管井门的选型、管井的封堵等防火措施。

*3、说明建筑物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部位,设置机械排烟、机械防烟的部位,其他自动消防系统的设置部位。

(六)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二、土建(工业建筑)

(一)概况:

*1、列举设计所依据的消防技术规范。

*2、概述厂房、仓库的层数、建筑高度、各层建筑面积及具体使用功能,说明建筑物的建筑结构形式,确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如采用钢结构,应明确各建筑构件采用何种防火保护措施,各构件耐火极限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

*3、简单介绍厂房的生产工艺流程,包括生产中使用的主要原料、中间产品和成品,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使用部位、数量及火灾危险性类别,据此确定厂房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介绍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特性并据此确定仓库的储存火灾危险性类别,对于甲、乙、丙类仓库,应说明属于哪一类哪一项。

4、一座厂房、仓库有不同的生产、储存火灾危险性部位时,应按生产火灾危险性大的部位确定生产火灾危险性。如厂房按危险性小的部位确定,应提供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区域及其占厂房(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及采取何种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

(二)总平面布置

*1、厂房、仓库四周建构筑物的基本情况(层数、高度、面积、使用功能等,甲、乙类仓库等按储量确定防火间距的应提供其储量),厂房与四周建筑的防火间间距。

2、如采取特殊措施以减少防火间距应予以说明。

3、如厂房之间采用成组布置应予以说明。

4、如厂房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应予以说明。

*5、厂房、仓库是否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沿建筑两个长边设计消防车道,是否设有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提供消防车道的净宽、净高。

(三)平面布置

*1、防火分区的基本原则:每个防火分区的面积、防火分区的分隔措施等。

2、有爆炸危险的甲类生产部位,宜设在单层厂房靠外墙或多层厂房的最上一层靠外墙处。

3、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应设置必要的泄压设施,确定泄压部位(门、窗、轻质墙体等),应提供泄压设施情况并提供泄压面积与厂房体积的比值及其计算书。

4、散发较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宜采用全部或局部轻质屋盖作为泄压设施,顶棚应尽量避免死角,厂房上部空间应通风良好。

5、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及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应明确全体的防护措施。

6、说明甲、乙类厂房、仓库所用电器防爆等级。

7、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应说明不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如必须毗邻厂房设置时,应对采取特殊的特殊措施予以说明: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非燃烧体防护墙隔开和设置直通室外或疏散楼梯的安全出口。

8、多功能的多层或高层厂房内,是否设丙、丁、戊类物品库房,如设置,采取何种特殊防火措施,仓库的占地面积、每个防火分区的面积等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

9、如厂房内设置甲、乙类物品的中间仓库时,应说明其储量不超过一昼夜的需要量。

10、如有甲、乙、丙类液体库房,应说明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遇水燃烧爆炸的物品库房,应设有防止水浸渍损失的设施。具体说明措施的施工方法。

11、说明甲、乙类库房内不设置办公室、休息室,设在丙、丁类库房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的楼板分隔开,其出口应直通室外或疏散走道。(四)安全疏散

*1、说明厂房、仓库疏散楼梯的数量、各楼梯设置形式及楼梯宽度等情况。

*2、每个防火分区是否均不少于两个安全出口,如按规范要求可设一个安全出口的情况应按规范说明厂房的生产火灾危险性、面积、同一时间工作人数。

*3、说明厂房安全疏散的距离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

(五)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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