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 - 重点(名词解释)
国际结算名词解释和一些重点

1.国际结算:处于不同国家或不同货币区的自然人、法人或政府机关,由于经济、文化和政治的交流,产生的以货币表现的债权债务,以及通过银行办理货币收付以清算这种债权债务的业务活动。
2.国际惯例:在长期的国际交往实践中约定俗成的,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国际交往行为的惯常模式、规则和原则等,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权利和义务有明确的规范。
3.代理行:两家不同国籍的银行通过相互委托办理业务而建立往来关系。
4.票据:金融票据,即依据票据法签发和流通的、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的有价证券。
5.汇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6.本票: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7.支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8.汇款:银行(汇出行)应汇款人(债务人)的要求,通过其国外联行或代理行作为付款银行(汇入行),使用合适的工具,将款项交给收款人(债权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9.偿付(拨头寸):汇出行办理汇出汇款业务时,应及时将汇款金额拨付给解付汇款的汇入行,这个过程叫做汇款的偿付。
10.托收:银行根据所收到的指示,处理金融单据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付款和/或承兑,或凭付款和/或承兑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款或条件交出单据。
11.信用证: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
12.售定:买卖双方已签订正式的销售合同,货价与支付时间也已确定,进口商收到货款后一定时期将货款汇给出口商。
13.寄售:出口商在出运货物时,还没有明确的买家,只是委托国外经销商代理销售。
14.电汇:汇款人委托银行以电报、电传或SWIFT的方式指示收款人所在地某一银行作为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1.国际结算的功能:清偿债权债务;方式:运用某种支付手段和支付方式办理;目的:实现货币资金的跨国转移。
国际结算期末复习名词解释

国际结算1国际结算:正确答案:是指为清偿国际债权债务关系或跨国转移资金而发生在不同国家之间的货币收付活动。
2国际结算规则:正确答案:是指由国际性的商务组织或团体负责协调、统一各有关贸易方的立场, 就国际商务结算中的相关问题、程序和方式, 所达成的为各方认可、接受和将在国际结算业务中得到遵循的国际性的商务结算规定、规范、惯例和原则。
3正当持票人:正确答案:也称善意持票人,是指善意地付过全部金额的对价,取得一张表面完整、合格、不过期的票据的持票人,并且未发现这张票据曾被拒付,也未曾发现其前手在权利方面有任何缺陷。
4国际汇兑:正确答案:是指通过银行把一个国家的货币兑换为另一个国家的货币,并借助于各种信用工具(如汇票等),将货币资金转移到另一个国家,以清偿国际间由于贸易或非贸易往来所产生的债权或债务关系的专门性经营活动。
5电汇汇款:正确答案:是汇款人委托银行以电报、电传、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方式,指示出口地某一银行(其分行或代理行)作为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6票汇:正确答案: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另一种汇款方式。
7本票:正确答案:是一项书面的、无条件的支付承诺,由一人做成,并交给另一人,经制票人签名承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支付一定数目的金钱给一个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
8托收:正确答案:是指出口商(或债权人)根据买卖合同先行发货,然后开立金融单据或商业单据或两者兼有,委托出口托收行通过其海外联行或代理行(进口代收行),向进口商(或债务人)收取货款或劳务费用的结算方式。
9代收行正确答案:(Collecting Bank) 是接受托收行的委托, 参与办理托收业务的一家银行, 它还是进口方银行( Importer’s Bank)、托收汇票的被背书人或收款人( Endorsee or Payee of the Collection Bill )。
(完整版)国际结算名词解释

国际结算(International settlement):是指两个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因为商品买卖、服务供应、资金调拨、国际借贷)通过银行进行的货币收付业务。
汇票(Bill of Exchange):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书面的无条件的命令,要求其立即、或定期,或在将来可以确定的时间,把一定金额的货币支付给一个特定的人,或他的指定人,或来人。
本票(Promissory Note):是一项书面的无条件的支付承诺,由一人做成,并交给另一人,经制票人签名承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支付一定数目的金钱给一个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
支票(Cheque):是一种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
汇款(Remittance):由汇款人委托给银行,将款项汇交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是一种顺汇方式。
托收(Collection):是委托收款的简称。
卖方在装船后根据贸易合同的规定,委托当地银行通过买方所在地银行向买方收取货款的行为。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是出口商向进口商开立的发货价目清单,记载有货物名称、数量、价格等内容,是卖方向买方计收货款的依据。
海运提单(Marine/Ocean Bills of Lading):是要求港至港(Port to Port)的运输单据。
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根据海运合同签发给托运人的证明文件,表明货物已经装上指定船只或已经收妥待运,约定将货物运往载明的目的地,交给收货人或提单持有人。
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承保证明,又是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契约,在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它是被保险人索赔的主要依据,也是保险公司理赔的主要依据。
分行(Branch Bank):到国外开设自己的分支机构。
国外分行是其总行在东道国经营常规银行业务的合法经营机构。
国际结算名词解释

《国际结算》关键术语第一章国际结算导论国际贸易结算: 以票据为基础, 单据为条件, 银行为中枢, 结算与融资相结合的非现金结算体系。
现金结算: 指在贸易中, 双方直接用现金进行收付的行为。
非现金结算: 指在贸易中, 双方使用非现金的形式如通过银行进行结算等其他方式。
现汇结算: 指贸易双方选择可自由兑换货币即国际货币进行结算的方式, 可以是现金与票据或银行信用。
记账结算: 也称协定贸易结算, 指国家之间所签贸易协定下的商品进出口贸易结算, 只用于支付对方国债务, 通过银行办理记账结算, 不能自由运用。
货币可兑换性:指一国货币的自由兑换程度, 只要不受限制可以自由兑换其他货币则为可兑换货币, 反之, 则不可兑换。
国际商会: (ICC)国际民间组织, 致力于协调国际贸易纠纷, 并制定国际统一规则与惯例, 虽非强制性公约, 但被各国普遍接受。
贸易术语: (Trade Terms)是规定价格的构成与买卖双方各自的责任、费用、风险以与确定货物所有权转移时限的专门用语。
推定交货: 即货物单据化, 以货物单据代表货物所有权, 从而只处理货运单据而不管货物。
大额资金转账系统: 即大额支付系统, 是国际贸易中一国资金支付清算体系的主干线, 其运行将对金融市场与金融体系效率产生重大影响。
小额定时结算: 即满足社会经济中资金流动额度较小而业务量大的支付系统, 一般由极强的支付能力如各国银行系统、私营清算机构经营。
FEDWIRE:联邦资金转账系统, 属于美联储, 即美元清算体系一员, 是一个实时的、全额的、贷记的资金转账系统, 包括电子薄记式政府证劵转账系统。
CHIPS:清算所同业支付系统, 由纽约清算协会拥有的私营支付系统, 与前者类似, 是一个贷记转账、作为替代纸票据清算的电子系统。
CHAPS:交换银行自动收付系统, 一种以英镑为主的清算体系。
TARGET:欧洲间实时全额自动清算系统, 即是一个跨国大额支付系统。
负责欧元国家间大额欧元交易的清算。
国际结算名词解释汇总

国际结算名词解释汇总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不管是个人间的、单位间的、企业间的的、或政府间的〕因为商品买卖、效劳供给、资金调拨、国际借贷,需要通过银行办理的两国间货币收付业务叫做国际结算。
或国与国之间发生的货币收付〔即结清国家之间买卖双方间以货币表现的债权债务〕就是国际结算。
票据:广义票据指代表商业权利的凭证,如发票、提单、保险单、仓单等。
该凭证的权利是可以转让,票据具有流通、转让的特性,故票据又是流通证券。
狭义票据是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证券。
由出票人在票据上签名,无条件地约定自己或指定他人支付一定金额,可以流通转让。
约定出票人本人付款,那么是本票,由另一人付款,那么是汇票或支票。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指的就是狭义票据既:汇票、本票和支票。
汇票:是一人开至另一人的书面的无条件命令,由发出命令的人签名,要求承受命令的人立即或在固定的时间,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把一定金额货币支付给一个特定的人或他的指定人,或来人。
款人或被背书人时,要把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必须在票据反面签字并经交付,那么汇票权利即由背书人转移至被背书人。
只有持票人,即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才能有权背书汇票。
背书包括两个动作,一个是在汇票反面签字,另一个是交付给被背书人,只有经过交付,才算完成背书行为,使其背书有效和不可撤消。
票据行为: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票据行为是以负担票据上的债务为目的所做的必要形式的法律行为,那就是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保证。
其中出票是主票据行为,其他行为都以“出票〞所开立的票据为根底,因此称为附属票据行为。
广义的票据行为除了上述狭义的票据行为以外,还要包括处理票据中有专门规定的行为,如提示、付款、参加付款、退票、行使追索权等行为。
票据开出是要式的,票据行为也是要式的,因此要符合票据法的规定。
承兑:远期汇票的付款人签名表示同意按照出票人命令而付款的票据行为。
提示: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要求付款的行为叫做提示贴现:是指远期汇票承兑后尚未到期,由银行或贴现公司从票面金额中扣减按照一定贴现率计算的贴现息后,将净款付给持票人,从而贴进票据的行为。
国际结算名词解释

1.国际结算:国际结算是在国际间办理货币的收付以清偿位于不同国家的两个当事人之间由于经济、政治、文化交流等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
2.票据:广义上的票据是商业上的权利凭证;狭义的票据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或委托他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可以流通转让的一种有价证券。
3.汇票:汇票是由出票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即期、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向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无条件地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
4.本票: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承诺即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5.支票: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6.商业发票:简称发票,它是卖方开立的凭以向买方索取货款的价目清单,是装运货物的总说明。
7.海运提单:简称提单,指出口商作为托运人,把出口货物交给作为承运人的轮船公司,由后者运抵目的港,再由承运人把货物交给作为收货人的进口方这样一种运输过程所开出的单据。
8.清洁提单:凡属包装状况良好无瑕疵、没有加上包装不良批注的提单称为清洁提单。
9.保险单:是保险人在收取保险费后,向被保险人签发的对其承保的书面证明。
10.信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用信函的方式指示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11.电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通过拍发加押电报或电传指示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12.票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并将票据交给汇款人,由汇款人自行寄送或自己携带出国交给收款人,收款人持票取款的一种汇款方式。
13.托收:是指委托人开立汇票并附带货运单据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款的方式。
14.跟单托收:跟单托收是指金融单据附有商业单据或不附有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
15.光票托收:光票托收是指金融单据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
【国际结算】名词解释

1国际结算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是一项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或跨国转移资金而通过银行来完成的跨国(地区)货币收付活动2信用工具FINANCIAL INSTRUMENTS,是以书面形式发行和流通,用以证明债权人权利和债务人义务的契约证书.3清算CLEARING是指不同银行之间因资金的代收、代付而引起的债权债务通过票据清算所或清算网络进行清偿的活动。
4票据bill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或委托他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可以流通转让的一种有价证券。
5追索Recourse指票据的付款人或承兑人如果对合格票据拒绝承兑或付款,正当持票人为维护其权利,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向所有债务人起诉,追索,要求得到票据权利。
6对价持票人HOLDER FOR VALUE对价持票人就是指其本人或其前手在取得票据时付出过适当代价的持票人。
7善意持票人BONAFIDE HOLDER他必须是可流通票据的善意受让人;其取得的票据必须票面完整合格且未过期;而且他必须在取得票据时并不知道该票据曾被退票或其任何前手有权利缺陷。
8正当持票人HOLDER IN DUE COURSE善意的对价持票人即为正当持票人9汇票BILL OF EXCHANGE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10光票CLEAN BILL指无需附带任何单据即可收付票款的汇票。
11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指附带商业单据的汇票,跟单汇票一般为商业汇票。
12支票CHEQUE OR CHECK是银行存款户根据协议向银行签发的即期无条件支付命令。
13本票notes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保证于见票时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来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付款承诺。
14背书ENDORSEMENT是将汇票权利转让他人为目的的一种行为。
通过背书,票据权利从背书人转让给被背书人。
国际结算名词解释汇总

国际结算名词解释汇总国际结算: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不论是个人间的、单位间的、企业间的的、或政府间的)因为商品买卖、服务供应、资金调拨、国际借贷,需要通过银行办理的两国间货币收付业务叫做国际结算。
或国与国之间发生的货币收付(即结清国家之间买卖双方间以货币表现的债权债务)就是国际结算。
票据:广义票据指代表商业权利的凭证,如发票、提单、保险单、仓单等。
该凭证的权利是可以转让,票据具有流通、转让的特性,故票据又是流通证券。
狭义票据是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证券。
由出票人在票据上签名,无条件地约定自己或指定他人支付一定金额,可以流通转让。
约定出票人本人付款,则是本票,由另一人付款,则是汇票或支票。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指的就是狭义票据既:汇票、本票和支票。
汇票:是一人开至另一人的书面的无条件命令,由发出命令的人签名,要求接受命令的人立即或在固定的时间,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把一定金额货币支付给一个特定的人或他的指定人,或来人。
背书:是指汇票背面的签字。
即使不加文字说明,也可称为背书。
持票人是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时,要把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必须在票据背面签字并经交付,则汇票权利即由背书人转移至被背书人。
只有持票人,即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才能有权背书汇票。
背书包括两个动作,一个是在汇票背面签字,另一个是交付给被背书人,只有经过交付,才算完成背书行为,使其背书有效和不可撤消。
票据行为: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票据行为是以负担票据上的债务为目的所做的必要形式的法律行为,那就是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保证。
其中出票是主票据行为,其他行为都以“出票”所开立的票据为基础,因此称为附属票据行为。
广义的票据行为除了上述狭义的票据行为以外,还要包括处理票据中有专门规定的行为,如提示、付款、参加付款、退票、行使追索权等行为。
票据开出是要式的,票据行为也是要式的,因此要符合票据法的规定。
承兑:远期汇票的付款人签名表示同意按照出票人命令而付款的票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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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国际结算:是指国际间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方面的交往或联系而发生的以货币表示的债权债务的清偿行为或资金转移行为。
国际贸易结算:以票据为基础,单据为条件,银行为中枢,结算与融资相结合的非现金结算体系。
票据: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具有一定格式,约定债务人按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经过背书可转让的书面支付凭证。
(有价证券之父)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银行存款户根据协议向银行签发的即期无条件支付命令。
背书: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背面签名,并交付给受让人的行为。
顺汇:系统结算工具的流向与货款的流向是同一个方向,是由债务人主动将款项交给本国银行,委托该银行通过某种结算工具的使用将汇款汇付给国外债权人或收款人。
逆汇:系统结算工具的流向与货款的流向是反方向。
是由债权人通过出具票据委托本国银行向国外债务人收取汇票金额的结算方式。
电汇(T/T):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其开立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并交换汇款人,由汇款人自寄或者自带给国外收款人,由收款人到汇入行凭票取款的汇款方式。
信汇(M/T):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用航空信函指示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票汇(D/D):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其开立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并交换汇款人,由汇款人自寄或者自带给国外收款人,由收款人到汇入行凭票取款的汇款方式。
托收:是银行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处理金融单据或商业单据,目的是取得承兑或付款,并在承兑或付款后交付单据的行为。
包括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基本形式。
光票托收:指不附带任何货运单据的票据的托收。
其货运单据由卖方直接寄交卖方,汇票则委托银行托收。
常见的有银行汇票、本票、支票、旅行支票和商业汇票等。
跟单托收:是随货运单据的托收,是出口商在装运货物后,将汇票(也可以不要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给银行,委托银行代为收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包括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不同的交单形式。
付款交单(D/P):它包含着出口方对托收行和代收行的指示。
付款交单又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
承兑交单(D/A):当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跟单汇票时,只要进口方对汇票承兑确认到期付款的责任,即能拿到代表物权的货运单据。
信用证:是银行做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它是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和指示做出的在满足信用证要求和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单据的条件下,向第三者(受益人、出口商)开立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文件。
(逆汇)议付行:是根据受益人的要求和提供的单据,在核实单证相符后向受益人垫款,并向付款行或偿付行索回垫款的银行。
(有时由通知行或保兑行担任)光票信用证:是指凭不附带货运单据的汇票(即光票)付款的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是指凭附带货运单据的汇票(即跟单汇票)或仅凭货运单据付款的信用证。
不可撤销信用证:即信用证一经开出并经受益人接收后,开证行必须履行其义务,除非经所有当事人同意,否则不能单方面修改的信用证。
可撤销信用证:是开证行在开出信用证后,有权随时撤销或修改而不必征求有关当事人同意的信用证。
即期付款信用证:是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汇票和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延期付款信用证:远期付款不需要汇票的信用证,称为延期付款信用证。
承兑信用证:远期付款并需要开立汇票的信用证就是承兑信用证。
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授权指定的转让行(即被授权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在原受益人(即第一受益人)的要求下,将信用证的可执行权利(即装运货物、交单取款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第三者(即第二受益人)的信用证。
不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可执行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
背对背信用证:指一张信用证的受益人以这张信用证为保证,要求该证得通知行或者其他银行在该证的基础上,开立一张以本地或第三国实际供货人为受益人的新证,即对背信用证。
银行保函 (L/G)或银行保证书:它是指商业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出的担保申请人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证明。
它是银行有条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的契约文件。
当申请人未能履行其所承诺的义务时,银行负有向受益人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单据:是单据证书的简称,是指国际贸易结算中反映货物特征及说明交易情况的一系列证明文件或商业凭证海关发票:进口国海关制定的一种发票形式,要求卖方填制,供买方凭以报关。
海运提单:简称提单,只出口商作为托运人,把出口货物交给作为承运人的轮船公司,由后者运抵目的港,再由承运人把货物交给作为收货人的进口方这样一种运输过程所开出的单据。
出口押汇:在信用证项下,受益人(一般为出口商)以出口单据作抵押,要求出口地银行在收到国外开证行支付的货款之前,向其融通资金的业务。
真假远期信用证:又叫卖方远期信用证,它是付款期限与贸易合同规定一致的远期信用证。
信托收据:又称信托提单、留置权书、信托证,指进口商承认以信托的方式向银行借出全套商业单据时出具的一种保证书。
买方远期信用证(L/C):即假远期信用证,它指信用证项下远期汇票付款按即期付款办理的信用证。
旅行支票:是没有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点,由大银行、大旅社发行的固定金额、专供旅游者或其他目的的出国者使用的一种支付工具。
保险单据: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承保证明,又是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契约,在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它是被保险人索赔的主要依据,也是保险人理赔的主要依据。
一、国际结算的分类(一)国际贸易结算:1、有形贸易结算;2、记账贸易结算;3、因国际资本流动所引起的商品贸易或资本性货物贸易的结算;4、综合类经济交易中的商品贸易结算(二)非贸易国际结算:1、无形贸易结算;2、金融交易类结算;3、国际间资金单方面转移结算;4、银行提供的以信用担保为代表的一系列服务与结算;5、其他非贸易结算业务二、国际结算的研究对象(一)国际结算工具:现代国际结算主要是银行的非现金结算,而非现金结算的主要工具是票据。
汇票、本票、支票(国际结算的基石)(二)国际结算方式:以一定的条件实现国际货币收付的方式称为国际结算方式。
汇款、托收、信用证、保付代理、担保业务、包买票据(三)国际结算中的单据:单据的传递和使用是实现国际结算的必备条件之一。
提货单、保险单等(四)以银行为中心的支付体系:以银行为中心的现代电子转账划拨支付体系是国际间资金得以安全有效结算的基础设施。
全球银行间通讯系统(SWIFT)、英国的CHAPS、美国的CHIPS(五)贸易结算融资:贸易融资方式在结算中越来越发挥重要的作用。
三、票据的基本特征(一)设权性:票据一经设立并交付出去,票据的权利和义务便随之而确立。
(二)无因性:票据一旦做成,票据上权利即与其原因关系相分离,成为独立的票据债权债务关系,不再受先前的原因关系存在与否的影响(三)要式性:票据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票据上的必要记载项目必须齐全且符合规定。
(四)流通性:在法定的合理时限内,票据经过背书、交付而可以将票据权利转让给后手,手续简便但效力明确。
(五)可追索性:票据的付款人或承兑人如果对合格票据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正当持票人为维护其票据权利,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向所有票据债务人起诉、追索,要求得到票据权利。
四、汇票的种类(一)根据出票人不同,可以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1、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一家银行向另一家银行签发的书面支付命令,其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银行。
2、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由公司、企业或个人签发的汇票,其付款人可以是公司、企业、个人,也可以是银行。
(二)根据承兑人不同,可以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1、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公司、企业或个人开立的以银行为付款人并经付款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
2、商业承兑汇票:是以公司、企业或个人为付款人,并由公司、企业或个人进行承兑的远期汇票。
(三)按付款时间不同,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1、即期汇票:是注明付款人在见票或持票人提示时,立即付款的汇票。
2、远期汇票:是载明一定期间或特定日期付款的汇票。
(四)按有无附属单据,可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1、光票:光票是指无需附带任何单据即可收付票款的汇票。
2、跟单汇票:是指附带有关单据的汇票,跟单汇票一般为商业汇票。
(五)根据汇票的基本关系人不同,可以分为一般汇票和变式汇票1、一般汇票:是指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分别为不同人的汇票。
2、变式汇票:是指基本当事人中有一人兼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身份的汇票。
(六)按其他标准分类1、根据票面货币种类,可分为本币汇票和外币汇票2、根据出票地和付款地,可分为国内汇票和国外汇票五、汇票、本票、支票小结1.三种票据性质和内容(1)性质基本相同。
均是书面债务凭证,都是载明一定金额,在一定日期,持票人可向出票人或指定的付款人支取款项的凭证。
汇票和支票是无条件的支付命令,出票人命令他人付款。
本票是无条件的支付承诺,出票人承诺自己付款。
(2)当事人及相互关系不同。
汇票和支票有三个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本票只有两个:出票人和收款人。
付款人即出票人。
支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之间必须先有资金关系。
汇票和本票不须。
(3)主债务人不同。
本票和支票的主债务人一直是出票人。
汇票有两种情况:即期汇票和承兑前的远期汇票主债务人为出票人,承兑后则为承兑人。
(4)出票人的责任不同。
汇票的出票人要担保付款人承兑和付款;支票要担保付款人一定付款;而本票的出票人自负付款责任。
(5)期限不同。
支票是见票即付。
汇票和本票有即期和远期付款之分。
(6)出票份数不同。
汇票可一式两份。
本票和支票只能开一张。
(7)付款人的性质不同。
支票必须是银行。
汇票和本票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企业和个人。
(8)票据行为不同。
本票无承兑和参加承兑,支票无承兑、参加承兑、参加付款等行为;汇票都具有。
2.三种票据的使用(1)作用不同。
三种票据都起到支付、流通手段的功能。
汇票和本票既是结算工具,又是信贷工具;支票只能起支付工具的作用。
(2)使用范围不同。
汇票最广,原因是对收款人来说风险小,较安全;汇票是一种方便的融资工具,较一般融资容易。
支票主要用于国内,由于见票即付,很难通过它融资,私人支票退票可能性大。
商业本票常会发生拒付,流通程度低;银行本票受到严格限制。
六、电汇业务流程七、跟单托收的业务程序八、付款交单与承兑交单的比较九、跟单托收的风险(一)出口方(收款人)的风险:出口方发货在先取货款在后,唯一依靠的是进口方的信誉。
银行仅提供服务,不提供任何的信用担保。
(二)进口方(付款人)的风险十、跟单托收的风险防范(一)事先调查进口方付款人的资信状况和经营作风(二)了解出口商品在进口国的市场行情(三)熟悉进口国的贸易管制和外汇管理法规(四)要了解进口国银行的习惯做法(五)使用适当的价格术语,争取出口方收款人办理保险(六)办理出口信用保险十一、信用证的业务流程1.进出口商签订买卖合同,并约定以信用证进行结算2.进口商向所在地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3.开证开出信用证4.通知行将信用证通知给受益人(出口商)5.出口商接受信用证后,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取得相关单据6.出口商备齐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和汇票后向仪付行提示,要求议付7.仪付行审单无误后,垫付货款给出口商(议付)8.仪付行议付后,将单据和汇票寄开证行索汇9.开证行收到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后,审单付款10.开证行通知进口商备款赎单11.进口商审单核单证相符后,付清所欠款项(申请开证时已交保证金),开证行将信用证下的单据交进口商,不再受开证申请书的约束12.进口商凭单据向承运人提货十二、信用证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信用证业务的主要当事人有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受益人和通知行,其他当事人还有议付行、偿付行、保兑行、代付行,通称为制定银行,是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明确指定的有关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