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名词解释

合集下载

国际结算名词解释

国际结算名词解释

国际结算(international settlement)是一项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或跨国转移资金而通过银行来完成的跨国(地区)货币收付活动。

信用工具(financial instruments)是以书面形式发行和流通,用以证明债权人权利和债务人义务的契约证书。

汇款(remittance)托收(collection)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简称L/C)保付代理(简称保理,factoring)包买票据(forfaiting)单据(documents)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的所有商业单据与金融单据。

商业单据(commercial documents)指的是狭义的单据。

常见的单据:发票(invoice),提单(bill of lading,简称B/L),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附属单据(海关发票、领事发票)等国际贸易融资(international trade finance)又叫国际结算融资,指围绕国际贸易结算的各个环节发生的资金和信用融通活动。

SWIFT把银行业务分为9大类型:1.客户汇款(customer transfer)2.银行间头寸调拨(bank transfer)3.外汇业务(foreign exchange confirmation)4.托收业务(collection)5.证券业务(securities)6.贵金属和银团贷款业务(precious metal and syndication)7.信用证和保函(documentary credit and guarantees)8.旅行支票(travelers cheques)9.银行帐单处理(statements)清算(clearing)是指不同银行之间因资金的代收、代付而引起的债权债务通过票据清算所或清算网络进行清偿的活动。

清算所同业支付系统(CHIPS)是作为替代纸票据清算的一个电子系统。

也是一个贷记转帐系统。

(完整版)国际结算名词解释

(完整版)国际结算名词解释

国际结算(International settlement):是指两个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因为商品买卖、服务供应、资金调拨、国际借贷)通过银行进行的货币收付业务。

汇票(Bill of Exchange):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书面的无条件的命令,要求其立即、或定期,或在将来可以确定的时间,把一定金额的货币支付给一个特定的人,或他的指定人,或来人。

本票(Promissory Note):是一项书面的无条件的支付承诺,由一人做成,并交给另一人,经制票人签名承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支付一定数目的金钱给一个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

支票(Cheque):是一种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

汇款(Remittance):由汇款人委托给银行,将款项汇交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是一种顺汇方式。

托收(Collection):是委托收款的简称。

卖方在装船后根据贸易合同的规定,委托当地银行通过买方所在地银行向买方收取货款的行为。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是出口商向进口商开立的发货价目清单,记载有货物名称、数量、价格等内容,是卖方向买方计收货款的依据。

海运提单(Marine/Ocean Bills of Lading):是要求港至港(Port to Port)的运输单据。

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根据海运合同签发给托运人的证明文件,表明货物已经装上指定船只或已经收妥待运,约定将货物运往载明的目的地,交给收货人或提单持有人。

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承保证明,又是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契约,在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它是被保险人索赔的主要依据,也是保险公司理赔的主要依据。

分行(Branch Bank):到国外开设自己的分支机构。

国外分行是其总行在东道国经营常规银行业务的合法经营机构。

国际结算的名词解释是什么

国际结算的名词解释是什么

国际结算的名词解释是什么国际结算是指跨国界进行货币交易和清算的过程。

在国际贸易和金融活动中,各国之间需要进行货款结算以实现交易的完成。

国际结算的主要方式包括跨境支付、信用证结算以及外汇结算等,它们在国际贸易和金融领域具有重要意义和功能。

国际结算的第一种方式是跨境支付。

当跨国交易发生时,出口方需要收到货款,进口方需要付款。

跨境支付是完成这一过程的手段之一。

这种支付方式可以通过银行间的电子转账网络来完成,涉及到银行的国际电汇、国际托收,也包括支付机构的国际信用卡支付,以及电子支付工具如PayPal等。

跨境支付是保障国际贸易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能有效降低交易方的风险,促进货物和资金的流动。

国际结算的第二种方式是信用证结算。

信用证结算是在国际贸易中非常常见的一种方式,特别是针对大宗商品或高价值商品的贸易。

通过信用证,买方与银行达成一项协议,由银行向卖方保证对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支付相应的款项。

信用证作为一种担保方式,提供了可靠的支付保障,减少了买卖双方之间的信任风险。

该种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中广泛应用,为双方提供了便利和安全。

国际结算的第三种方式是外汇结算。

在跨国交易中,经常会涉及到不同国家之间的货币兑换。

因此,外汇结算是国际结算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外汇结算主要通过银行间的外汇市场进行,这些市场会根据供求关系和市场力量来确定汇率,并在交易过程中完成资金的结算。

外汇结算在国际经济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可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平衡和稳定发展。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结算在国际贸易和金融领域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它不仅可以促进跨国贸易的顺利进行,还能够对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国际结算的逐渐规范和便利化,使得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更加紧密,也为国际贸易和投资提供了更加高效和可靠的金融基础。

总的来说,国际结算是指跨国界进行货币交易和清算的过程。

在国际贸易和金融活动中,跨境支付、信用证结算以及外汇结算是国际结算的主要方式。

国际结算名词解释

国际结算名词解释

1.国际结算国际结算是指为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而发生在不同国家之间的货币收付活动。

2.国际惯例国际惯例是指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和结算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些通用的习惯做法和普遍规则。

3.票据抗辩票据抗辩是指票据义务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提出相应的事实或理由,拒绝履行票据义务的行为。

4.汇票汇票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即期、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指定人或根据其指令向来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

或者: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5.票据行为票据行为是指能够引起票据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行为。

6.背书背书是持票人在票据背面签名,以表明转让票据权利的意图,并交付给受让人的行为。

即背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转让票据权利,但托收背书和质押背书除外。

7.承兑承兑是指远期汇票的付款人在汇票上签名,同意按出票人指示到期付款的行为。

包括写成和交付8.背书连续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9.票据权利票据权利是指依票据而行使的,以取得票据金额为直接目的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或: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10.票据欺诈票据欺诈是指利用票据骗取他人资金、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11.出口押汇出口押汇是指出口商将代表货权的提单及其他单据抵押给银行,并从银行得到扣除押汇利息及费用后的有追索权的垫款方式。

或者是指银行有追索权地向进口商购买跟单汇票或全套货权单据的行为。

12. 假远期信用证:即买方远期信用证,一般都有买方远期条款,以此说明远期汇票即期付款,买方负担贴现费用。

对受益人来说,收到的是远期信用证,却同样能够即期收到十足的货款,因此是一种假远期信用证13.软条款信用证:在信用证条款中,包括一个或一些灵活条款,这些灵活条款弹性很大,足以改变信用证的性质,即被称为软条款信用证。

国际结算名词解释

国际结算名词解释

1.国际结算:国际结算是在国际间办理货币的收付以清偿位于不同国家的两个当事人之间由于经济、政治、文化交流等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

2.票据:广义上的票据是商业上的权利凭证;狭义的票据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或委托他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可以流通转让的一种有价证券。

3.汇票:汇票是由出票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即期、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向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无条件地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

4.本票: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承诺即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5.支票: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6.商业发票:简称发票,它是卖方开立的凭以向买方索取货款的价目清单,是装运货物的总说明。

7.海运提单:简称提单,指出口商作为托运人,把出口货物交给作为承运人的轮船公司,由后者运抵目的港,再由承运人把货物交给作为收货人的进口方这样一种运输过程所开出的单据。

8.清洁提单:凡属包装状况良好无瑕疵、没有加上包装不良批注的提单称为清洁提单。

9.保险单:是保险人在收取保险费后,向被保险人签发的对其承保的书面证明。

10.信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用信函的方式指示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11.电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通过拍发加押电报或电传指示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12.票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并将票据交给汇款人,由汇款人自行寄送或自己携带出国交给收款人,收款人持票取款的一种汇款方式。

13.托收:是指委托人开立汇票并附带货运单据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款的方式。

14.跟单托收:跟单托收是指金融单据附有商业单据或不附有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

15.光票托收:光票托收是指金融单据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

【国际结算】名词解释

【国际结算】名词解释

1国际结算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是一项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或跨国转移资金而通过银行来完成的跨国(地区)货币收付活动2信用工具FINANCIAL INSTRUMENTS,是以书面形式发行和流通,用以证明债权人权利和债务人义务的契约证书.3清算CLEARING是指不同银行之间因资金的代收、代付而引起的债权债务通过票据清算所或清算网络进行清偿的活动。

4票据bill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或委托他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可以流通转让的一种有价证券。

5追索Recourse指票据的付款人或承兑人如果对合格票据拒绝承兑或付款,正当持票人为维护其权利,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向所有债务人起诉,追索,要求得到票据权利。

6对价持票人HOLDER FOR VALUE对价持票人就是指其本人或其前手在取得票据时付出过适当代价的持票人。

7善意持票人BONAFIDE HOLDER他必须是可流通票据的善意受让人;其取得的票据必须票面完整合格且未过期;而且他必须在取得票据时并不知道该票据曾被退票或其任何前手有权利缺陷。

8正当持票人HOLDER IN DUE COURSE善意的对价持票人即为正当持票人9汇票BILL OF EXCHANGE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10光票CLEAN BILL指无需附带任何单据即可收付票款的汇票。

11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指附带商业单据的汇票,跟单汇票一般为商业汇票。

12支票CHEQUE OR CHECK是银行存款户根据协议向银行签发的即期无条件支付命令。

13本票notes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保证于见票时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来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付款承诺。

14背书ENDORSEMENT是将汇票权利转让他人为目的的一种行为。

通过背书,票据权利从背书人转让给被背书人。

国际结算名词解释

国际结算名词解释

代理行(correspondent bank)是指与其他国家建立往来账户,代理对方的一些业务,为对方提供服务的银行。

往账(Nostro Account):本国银行在境外其他银行开立的账户,通常以境外货币开立。

来账(Vostro Account):境外银行在国内开立的账户,通常以本币开立,也可以以境外货币开立。

汇票(Bill of Exchange/Postal Order/Draft/Money Order)是由出票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一定期限内,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票据。

本票(Promissory Note)是一项书面的无条件的支付承诺,由一个人作成,并交给另一人,经制票人签名承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支付一定数目的金钱给一个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

支票(Cheque,Check)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可以看作汇票的特例。

托收(Collection)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附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出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

D/A 是document against acceptance承兑交单,也就是提货方只要对出口方的汇票承诺在一定的期限内付款(签字承诺),就可以向银行取得提单以提取货物。

D/P是document against payment付款交单,就是提货方需在付清货款后才能向银行取得提单以提取货物。

出口押汇(Outward bill/outward documentary bills/Outward Bill Credit/bill purchased) 出口押汇:是指企业(信用证受益人)在向银行提交信用证项下单据议付时,银行(议付行)根据企业的申请,凭企业提交的全套单证相符的单据作为质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参照票面金额将款项垫付给企业,然后向开证行寄单索汇,并向企业收取押汇利息和银行费用并保留追索权的一种短期出口融资业务。

国际结算名词解释

国际结算名词解释

国际结算:国际经济主体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方面的交往或联系而发生的。

货币表示的债权债务的行为或资金转移行为,他是一项国际间的综合经济活动。

出票: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汇票支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承兑:远期汇票的付款人明确表示同意按出票人的指示于票据到期日付款给持票人的行为追索权:指汇票遭到拒付,持票人对其前背书人或出票人有请求其偿还汇票金额及费用的权利。

参加承兑:是汇票遭到拒绝承兑而退票时。

非汇票债务人在征得持票人的同意下。

加入到已遭拒绝承兑的汇票的承兑中去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融通汇票:被融通人开出融通汇票,没有付给对价。

要求融通人承兑汇票,再交给贴现人予以贴现。

把净款立即付给被融通人使用,等到汇票到期后被融通人把应该还款法的票面金额交给承兑人,此时,贴现人向承兑人提示要求付款,承兑人使用被融通人交来资金付款给贴现人,结算这笔融资业务。

顺汇:它是汇款人主动将款项交给银行。

委托银行通过结算工具转托国外银行将汇款付至给国外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法。

特点:资金流向和结算工具的流向一致逆汇:又称出票法。

它是由出款人出具汇票交给银行,委托银行通过国外代理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汇票金额的一种汇款方式。

特点:基金流向与结算支付工具的流向不相同汇款:也称汇付,是银行应汇款人的要求,以一定的方式将一定金额通过国外联行货代理行作为付款银行,付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汇款方式的当事人:1汇款人:在进出口业务中的通常是买方2收款人: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是卖方3汇出行:接受汇款人的委托办理汇出汇款业务的银行4汇入行:通常是汇出行的联行会或代理行预付货款:是进口商在出口商将货物或货运单据支付以前将货款的全部或者一部分通过银行付给出口商,出口商收到货物后,再根据约定发运货物。

货到付款:是出口商在收到货物后,立即或一定时期以后再付款后出口商的一种结算方式。

凭单付汇或交单付现:是进口商通过银行将款项汇给出口商所在地银行,并指示该行凭出口商提供的某些商业单据或某种装运证明即可付给出口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际结算》关键术语第一章国际结算导论国际贸易结算:以票据为基础,单据为条件,银行为中枢,结算与融资相结合的非现金结算体系。

现金结算:指在贸易中,双方直接用现金进行收付的行为。

非现金结算:指在贸易中,双方使用非现金的形式如通过银行进行结算等其他方式。

现汇结算:指贸易双方选择可自由兑换货币即国际货币进行结算的方式,可以是现金及票据或银行信用。

记账结算:也称协定贸易结算,指国家之间所签贸易协定下的商品进出口贸易结算,只用于支付对方国债务,通过银行办理记账结算,不能自由运用。

货币可兑换性:指一国货币的自由兑换程度,只要不受限制可以自由兑换其他货币则为可兑换货币,反之,则不可兑换。

国际商会:(ICC)国际民间组织,致力于协调国际贸易纠纷,并制定国际统一规则与惯例,虽非强制性公约,但被各国普遍接受。

贸易术语:(Trade Terms)是规定价格的构成及买卖双方各自的责任、费用、风险以及确定货物所有权转移时限的专门用语。

推定交货:即货物单据化,以货物单据代表货物所有权,从而只处理货运单据而不管货物。

大额资金转账系统:即大额支付系统,是国际贸易中一国资金支付清算体系的主干线,其运行将对金融市场及金融体系效率产生重大影响。

小额定时结算:即满足社会经济中资金流动额度较小而业务量大的支付系统,一般由极强的支付能力如各国银行系统、私营清算机构经营。

FEDWIRE:联邦资金转账系统,属于美联储,即美元清算体系一员,是一个实时的、全额的、贷记的资金转账系统,包括电子薄记式政府证劵转账系统。

CHIPS:清算所同业支付系统,由纽约清算协会拥有的私营支付系统,与前者类似,是一个贷记转账、作为替代纸票据清算的电子系统。

CHAPS:交换银行自动收付系统,一种以英镑为主的清算体系。

TARGET:欧洲间实时全额自动清算系统,即是一个跨国大额支付系统。

负责欧元国家间大额欧元交易的清算。

SWIFT: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影响力最大的组织,其本身不包括结算和清算,只是通信网络,各国会员银行可通过此电讯系统联机,如此业务即可自动处理。

分行:本章中指商业银行在海外设立的营业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受总行所在地的金融法令及营业地的条例所约束,下辖支行。

代表处:商业银行在海外设立的非营业机构,不能办理银行业务,而是开展公关活动,向驻地政府及国内外客户提供总行经营方针并寻求贸易机会。

子银行:即附属银行,商业银行为扩大海外网络在不能直接设置分支机构时,采取收购外国银行部分或全部股份的方法,其还可以经营非银行业务。

控制文件:(Control Documents)为使代理业务真实、保密,代理行之间的确认文件,包括密押、印鉴样本、费率表。

密押:指银行之间事先约定,在发送电报时,由发点行在电文中加注密码,以证其真实性。

印鉴样本:是银行有权签字人的签字样式,亦是银行将单证上的签名与所留印鉴核对而鉴别真实性的手段。

洗钱:通过有组织活动来掩盖大量以贩毒、走私、贪污等非法手段获得的资金,通过“放置、伪装、整合”使其以合法身份进入流通体系的行为。

第二章国际结算中的票据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银行存款户根据协议向银行签发的即期无条件支付命令。

设权性:票据一经设立并交付出去,票据的权利和义务便随之而确立。

无因性:票据上权利即与其原因关系相分离,成为独立的票据债权债务关系,不受之前的原因关系存在与否的影响。

要式性:票据的刑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票据上的必要记载项目必须齐全且符合规定。

出票人:做成票据、在票据上签名并发出票据的人。

付款人:票据上载明的承担付款责任的人。

收款人:票据记载的获取票据款项的人,即票据的主债权人。

承兑人:经持票人提示票据,远期汇票的付款人在汇票正面签字,明确自己到期付款的责任。

背书人:收款人或持票人在票据背面签字,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其中的转让票据之人。

保证人:为了出票人,背书人等特定债务人,向付款人以外的第三人担保支付全部或部分票据金额的人。

被背书人:收款人或持票人在票据背面签字,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其中的受让者。

票据行为:广义:统治一切能够引起票据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的各种行为。

狭义:基于当事人的意志表示而发生的相应法律效力的行为。

出票:出票人在空白票据格式上按具体交易情况填全必要项目后签名,然后把它交到收款人手上。

背书: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背面签名,并交付给受让人的行为。

承兑:远期汇票的付款人在汇票上签名,同意按出票人只是到期付款的行为。

保证:非票据义务人为票据义务承担保证。

提示: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其履行票据义务的行为。

付款:在即期票据或到期远期票据的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票据时,付款人支付票款的行为。

拒付:当持票人提示票据要求获得付款或承兑时遭到拒绝。

追索:持票人向出票人或向前手追回票款的行为和权利。

第三章汇款顺汇:系统结算工具的流向与货款的流向是同一个方向,是由债务人主动将款项交给本国银行,委托该银行通过某种结算工具的使用将汇款汇付给国外债权人或收款人。

逆汇:系统结算工具的流向与货款的流向是反方向。

是由债权人通过出具票据委托本国银行向国外债务人收取汇票金额的结算方式。

汇款人:即付款人,是委托汇出行将款项汇交收款人的当事人。

汇出行:是接受汇款人委托出款项的银行。

解付行:接受汇出行委托,并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银行。

汇入行:接受汇出行委托,并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银行。

通常是收款人所在地的银行。

收款人:是接到汇入行通知后收取汇款金的当事人,通常是国际贸易买卖中的卖方。

信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用航空信函指示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电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拍发加押电报或者电传给国外汇入行,指示其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票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其开立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并交换汇款人,由汇款人自寄或者自带给国外收款人,由收款人到汇入行凭票取款的汇款方式。

出票人:是做成票据、在票据上签名并发出票据的人。

头寸:汇出行办理汇出业务时应及时将汇款金额拨交给解付汇款的汇入行的行为。

预付订金:买方先将货款的一部分通过银行汇交卖方,,卖方收到货款后,根据买卖双方事先签订的合约,在一定时间内或立即将货物运交进口商的结算方式。

赊销方式:出口商先发货,进口商后付款的结算方式。

记账赊销方式:出口商先发货,进口商后付款的结算方式。

第四章托收托收:托收(collection)是银行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处理金融单据或商业单据,目的是取得承兑或付款,并在承兑或付款后交付单据的行为。

包括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基本形式。

提示行:提示行(presenting bank)指跟单托收项下向债务人提示汇票和单据的银行。

需要时的代理:需要时的代理(customer's representative in case of need)指在托收业务中,如发生付款人拒付,委托人可指定在付款地的代理人代为料理货物存仓、转售、运回等事宜。

托收指示:即collection instruction,是指寄送托收单据的面函(covering letter),它是由托收银行根据委托人的托收申请书制作的,是该笔托收业务的完整指示。

光票托收:指不附带任何货运单据的票据的托收。

其货运单据由卖方直接寄交卖方,汇票则委托银行托收。

直接托收:是指卖方或者委托人从他的银行即托收行获得托收指示的空白格式,由他本人填写,然后连同托收单据直接寄给买方银行即代收行,请其代收款项,并将已经填妥的托收格式副本送托收行,请其将此笔托收视同本行办理一样。

跟单托收:是随货运单据的托收,是出口商在装运货物后,将汇票(也可以不要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给银行,委托银行代为收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包括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不同的交单形式。

付款交单:简称D/P,它包含着出口方对托收行和代收行的指示。

付款交单又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

D/P:即付款交单,英文原文为“Documents to be released to drawee only on payment”或称“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远期付款交单:即远期D/P,英文表述为D/P…days after sight或D/P…months after sight,意为按这种交单条件,当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跟单汇票时,后者无需立即付款,而只要对远期汇票承兑,做出在汇票付款到期日保证付款的承诺。

承兑交单:简称D/A。

其含义是,当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跟单汇票时,只要进口方对汇票承兑确认到期付款的责任,即能拿到代表物权的货运单据。

D/A:即承兑交单,英文原文为“Documents to be released to drawee on acceptance of B/E”或称“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简称D/P下的T/R,意思是,在付款交单这个前提下,代收行允许进口方在付款前开立一张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T/R),凭此收据从代收行借出货运单据,凭以提货出售后再把货款偿还银行。

承兑:即acceptance,是票据付款人按照出票人的旨意,承诺到期履行付款义务的行为,承兑使得承兑人取代出票人成为票据的主要债务人。

逆汇:出口方开出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即跟单汇票)委托银行要求进口方付款,进口方在收到货运单据经审单无误后通过银行对出口方付款。

结算工具(汇票)的走向与货款的流向是逆向的。

第五章信用证开证行:指遵照申请人指示行事并对自己的过失负责的开出信用证的银行,该行对受益人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受益人:指信用证上制定享有信用证权益的人,即买卖合同中的卖方(出口商)。

保兑行:应开证行的要求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的银行承诺当担保行无力赔偿时,代其履行付款责任的银行,亦称第二担保行。

申请人:又称开证人,一般为买卖合同中大的买方,少数情况下,也可能是另外一家商人。

通知行:由开证行选定,与开证行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仅限于将来证和之后的修改通知信用受益人,并证明其真实性及时澄清疑点。

承兑行:在承兑信用证中,开证行可以在信用证中规定由自己或指定的另一家银行作为汇票的付款人,承兑受益人出具的远期汇票,并到期向受益人付款。

该指定银行即为承兑行。

通常,在承兑信用证中涉及承兑行,它可能是信用证中指定的银行,如未指定,即为开证行自己。

议付行:是根据受益人要求和提供的单据,在核实单证相符后向受益人垫款,并向付款行或偿付行索回垫款的银行,可以是通知保兑或其他银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