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理尽职调查主要方法与流程大全解!
商业保理流程分析

商业保理流程分析商业保理是一种通过向金融机构出售企业应收账款来获得资金的融资方式,被广泛应用于商业领域。
本文将对商业保理的流程进行详细分析,包括合同签订、应收账款转让、融资资金拨付和回款催收等环节。
一、合同签订商业保理的第一步是签订合同。
合同将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
合同中需要详细描述应收账款的类型、金额、支付期限等信息,同时还要包括保理服务费、应收账款回款的方式以及逾期费用等条款。
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应收账款转让在合同签订完成后,企业将应收账款转让给金融机构。
这个过程中,企业需要向金融机构提供应收账款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发票、合同等。
金融机构将对这些文件进行审查,并在确认无误后,将应收账款转入企业指定的账户。
在此过程中,保理公司可能还会与企业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合作的商业风险和信用风险。
三、融资资金拨付融资资金的拨付是商业保理的核心环节之一。
一旦应收账款转让完成,金融机构将根据合同约定,将一定比例的融资资金拨付给企业。
这些资金可以用于企业的日常经营或其他需要。
拨付的比例通常是应收账款金额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根据合同约定而定。
四、回款催收企业在拨付融资资金后,需要负责催收应收账款的工作。
企业在合同中通常会约定回款期限、回款方式以及逾期费用等条款。
企业需要积极与应收账款方联系,跟进回款进度,并及时向金融机构报告回款情况。
一旦应收账款方逾期未回款,企业需要根据合同条款催收逾期款项,并承担相应的逾期费用。
总结:商业保理流程的实施需要通过合同签订、应收账款转让、融资资金拨付和回款催收等环节来完成。
合同签订是商业保理的起点,是各方权益和责任的明确依据。
应收账款转让和融资资金拨付是商业保理的核心环节,金融机构将根据合同约定将融资资金拨付给企业。
回款催收是商业保理的终点,企业需要积极跟进回款进度,确保及时回收应收账款。
商业保理作为一种灵活、高效的融资方式,在商业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尽职调查流程

尽职调查流程尽职调查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律行为,它是指当一家公司准备进行一次重要事项时,需要专业机构对必要信息进行审查和调查,以确保事项完全合法和按规定进行,并尽可能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
二、尽职调查的六步流程1、根据尽职调查的目的,列出调查清单和具体清单,包括需要进行调查的对象、事项和信息等。
2、确定调查的权限和范围,详细说明尽职调查需要涉及的范围,并获得相关人员的合法授权。
3、准备尽职调查报告,及时完成所有需要审核资料,并邀请职业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士参与调查,准备调查报告。
4、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清单项目,采取必要的调查措施,积极开展调查,了解调查内容。
5、编写尽职调查报告,对调查结果进行归纳整理,完成尽职调查报告,提交和审核相关文件。
6、发布尽职调查报告,宣布尽职调查结果,发布尽职调查报告,供社会各界关注及借鉴。
三、尽职调查报告的作用1、尽职调查报告有助于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有助于公司对风险的认识和识别,有助于公司提高安全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2、尽职调查报告可以促进公司和合作伙伴之间的沟通和信任,为公司发展提供可靠线索和证明,为公司投资和经营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为公司法律和有关公司内部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处置措施。
四、尽职调查需注意事项1、尽职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必须切实履行尽职责任,充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遵守公司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调查结果准确可信。
2、尽职调查需要建立电子化记录,以记录调查进展情况,并对调查对象进行有效的追踪。
3、尽职调查应当按时完成,按照调查清单编写报告,结合调查实施情况,谨慎合理评估调查结果。
4、尽职调查报告后应及时进行复核,确保调查结果准确、客观,及时根据调查结果或有关人员的意见,更新报告。
五、尽职调查流程的重要性尽职调查是公司进行重大事项的重要的法律行为,贯彻尽职调查流程,可以有效地保护公司的权利,确保调查结果准确、可信,并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保理业务尽职调查提纲

保理业务尽职调查提纲尽职调查是在进行保理业务时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
通过对债权人或债务人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可以帮助保理公司评估债权或债务的风险,并为后续的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
下面是一个关于保理业务尽职调查的提纲:一、保理公司概况1.公司背景: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东结构、管理团队等。
2.业务规模:保理公司的资产规模、年度业务量、市场份额等。
3.经营情况:近年来的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发展趋势等。
二、保理业务概述1.业务模式:明确保理公司的业务模式,包括买方保理、卖方保理、国内保理或国际保理等。
2.业务流程:描述保理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涉及到的主要环节和参与方。
3.风险控制:评估保理公司针对不同风险的控制措施,例如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三、市场分析与前景展望1.市场规模:通过对保理市场的调研分析,估计市场规模及增速。
2.行业竞争:分析保理市场的竞争格局、主要竞争对手和其竞争优势。
3.市场前景:预测保理市场的发展趋势和前景,是否有利于保理公司的发展。
四、债权方尽职调查1.债权方背景:包括公司概况、行业地位、财务状况等。
2.交易情况:债权方与债务方之间的交易情况、合作历史、交易额等。
3.债权方信用评级:债权方的信用评级情况,是否有融资需求等。
五、债务方尽职调查1.债务方背景:包括公司概况、行业地位、财务状况等。
2.交易情况:债务方与债权方之间的交易情况、合作历史、交易额等。
3.债务方还款能力:债务方的还款能力、财务指标,是否有违约风险等。
六、法律风险调查1.合同审查:评估保理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是否存在不利于保理公司的条款。
2.法律纠纷:调查债权方、债务方是否涉及到过重大的法律纠纷或诉讼案件。
3.法律法规:评估保理业务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要求,是否存在合规风险。
七、风险评估与结论1.风险识别:对尽职调查过程中所发现的潜在风险进行详细分析和识别。
2.风险评估:综合各项调查结果,评估债权或债务的风险程度和可能性。
史上最全关于尽职调查的通用程序及方法

史上最全关于尽职调查的通用程序及方法一、内部控制制度(共 6 大项)1、控制环境①董事会是否负责批准并定期审查公司的经营战略和重大决策、确定经营风险的可接受水平。
调查方法:与公司管理层及员工交谈,查阅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记录,查阅公司规章制度等。
②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执行董事会批准的战略和政策,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间的责任、授权和报告关系是否明确。
调查方法:与公司管理层及员工交谈,查阅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记录,查阅公司规章制度等。
③管理层是否促使公司员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其中发挥作用。
调查方法:与公司管理层及员工交谈,查阅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记录,查阅公司规章制度等。
2、风险识别与评估管理层为识别和评估对公司实现整体目标有负面影响的风险因素所建立的制度或采取的措施以及风险识别与评估体系的有效性。
调查方法:与公司管理层交谈;查阅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风险评估报告等。
3、控制活动与措施业务流程和其中的控制措施,包括授权与审批、复核与查证、业务规程与操作程序、岗位权限与职责分工、相互独立与制衡、应急与预防等内部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实施。
调查方法:•查阅业务流程相关文件•与公司管理层及主要业务流程所涉及部门的负责人交谈•选择一定数量的控制活动样本,采取验证、观察、询问、重新操作等方法进行测试4、信息沟通与反馈①公司是否建立了能够涵盖公司的全部重要活动,并对内部和外部的信息进行搜集和整理的有效信息系统。
调查方法:与公司管理层和员工交谈,查阅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等。
②公司是否建立了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渠道,确保员工能通过其充分理解和坚持公司政策和程序,并保证相关信息能够传达到应被传达到的人员。
调查方法:与公司管理层和员工交谈,查阅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等。
5、监督与评价公司对内部控制活动与措施的监督和评价制度及其有效性。
调查方法:与公司管理层及内部审计部门交谈;询问;验证;查阅内部审计报告和监事会报告等。
尽职调查的一般操作流程

尽职调查的一般操作流程
第一部分尽职调查的范围
尽职调查主要从法务、财务及业务三个方面进行。
报告书涉及调研公司的商业秘密,仅供公司内部审查使用。
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公开尽职调查报告书涉及的调研公司的商业秘密。
尽职调查基本流程:
1.向目标公司及其股东发送尽职调查清单及承诺函;(见附件1)
2.尽职调查小组对收到的尽职调查清单内容分析后出具尽职调查问卷;
3.去目标公司所在地进一步核实情况,与公司负责人交流;
4.前往当地工商、税务、国土、房管、环保等政府部门及银行核实目标公司所陈述的相关情况及提供的文件;
5.综合上述情况调查小组及项目公司负责人开尽职调查联席会并作出会议纪要;
6.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第二部分尽职调查的清单
尽职调查的清单包括:
法务清单(见附件2)
财务清单(见附件3)
业务清单(见附件4)
以上附件仅供参考,清单内容如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各实施部门依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三部分尽职调查的调查问卷
以上清单内容得到目标公司反馈的情况下对需要重点厘清部分起草对应的调查问卷。
(见附件5)
此附件仅供参考,其中涉及的内容如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各实施部门依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四部分尽职调查报告
尽职调查报告包括法务、财务和业务三部分。
(见附件6)
相应部门报告包含内容包括不限于调查范围、调查手段、主要收购障碍,影响收购对价的敏感性指标以及相应建议。
附件清单:
附件1 承诺函
附件2 法务尽职调查清单
附件3 财务尽职调查清单
附件4 业务尽职调查清单
附件5 尽职调查问卷
附件6 尽职调查报告(法务)。
商业保理操作流程完整版

商业保理操作流程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第一章保理基本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保理业务主要具有如下特点:卖方企业不承担因赊账带来的账期;卖方企业向保理商出售应收账款,取得货币资金,加速资金周转;保理商负责营收账款的管理和催收工作,承担付款人到期不能足额支付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
商业保理基本业务流程如下:1、销售方提出需做保理业申请后,投行部根据核查买卖双方合同、财务报表、银行结算单、结算发票、银行贷款卡和实地走访企业情况,以确认合作贸易的真实性、买卖双方的企业信用、付款节点确认的方式等问题,编写详细的调查分析报告,制定切实可行的业务操作方案,按规定权限批报。
2、经风险控制部审核通过后,投行部与销售方签订保理合同的同时要确认销售方已向买方发出了《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买方向保理商发送《确认通知书》。
并在人民银行应收账款抵押转让登记系统登记转让的应收账款登记信息。
3、风险控制部和投行部共同对资料和手续进行合规审核确认。
4、财务部根据约定预付比率发放融资款项。
5、销售商或保理商按应收账款约定在收款日前向购货商催收应收账款。
6、购货商按应收账款约定付款。
7、保理商收妥货款后,扣除融资本息及有关费用后,将保理余额支付销售商。
如购货商在宽延期后仍未付清全部货款,销售商对保理额度内未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等额回购。
——保留追索权8、风险控制部负责客户的后期信息风险管理,投行部负责与客户保持沟通,并随时获取最新客户信息。
保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及详细业务流程,详见附件1保理公司业务管理办法;附件2保理过程管理流程第二章设立企业风险控制制度说明商业保理业务基本业务流程风险防范形式如下:1、确认贸易的真实性:买卖双方非关联企业,双方必须一年以上合作期限,提供真实合同,对应的发票和银行结算流水单(良好的付款历史记录),物流提单等,必须确认证明长期真实的贸易背景,以降低贸易风险。
尽职调查的程序及内容

尽职调查的程序及内容引言尽职调查是指在进行商业交易、投资和合作等活动之前,对相关方进行详尽的调查和了解,以降低风险、明确利益及约束等方面的需要。
在进行尽职调查时,需要制定一定的程序和内容,以确保调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本文将介绍尽职调查的程序和内容,并以Markdown文本格式输出,方便记录和查看。
尽职调查程序1. 确定尽职调查的目的和范围在进行尽职调查之前,需要明确调查的目的和范围。
目的可以是评估合作方的可靠性、了解市场情况、评估项目的风险和可行性等。
范围可以包括公司背景调查、财务状况审查、法律风险评估、市场竞争情况分析等。
2. 收集相关资料和信息尽职调查需要收集大量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以作为评估的依据。
这些资料可以包括公司的注册信息、股权结构、财务报表、法律文件、合同和协议等。
可以通过与相关方进行面谈、查阅公开信息、调取相关数据等方式来获取这些资料和信息。
3. 分析和评估收集到的资料和信息收集到的资料和信息需要进行分析和评估,以确定相关方的可靠性、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
可以利用财务分析、市场调研、风险评估等方法来进行分析和评估。
4. 撰写尽职调查报告在完成收集和分析工作后,需要将调查结果整理成尽职调查报告。
报告应包括调查的目的、范围、方法、所得结论及建议等内容。
5. 报告审查和验证尽职调查报告需要经过相关方的审查和验证,以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审查和验证可以通过与相关方进行讨论、提供相关证据等方式进行。
尽职调查内容尽职调查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公司背景调查公司背景调查是尽职调查的基础。
需要了解公司的注册信息、股权结构、经营情况等,以评估公司的可靠性和合作价值。
2. 财务状况审查财务状况审查是评估公司财务状况的关键步骤。
需要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评估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现金流等情况。
3. 法律风险评估法律风险评估是评估合作方的法律合规性和风险的重要环节。
需要查阅公司的法律文件、合同和协议,评估公司的合规情况和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商业保理尽职调查主要方法与流程大全解!

商业保理尽职调查主要方法与流程大全解!尽职调查一般是指企业内部人员/外部顾问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各种有效方法和步骤对目标标的进行充分调查,掌握标的项目相关的主体资格、资产权属、债权债务等重大事项的法律状态及财务状况,对交易对手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作出判断,以合理评估目标标的的价值和风险的行为。
其作为减轻交易各方的信息不对称性、为交易各方识别风险提供信息保证,并帮助交易各方对目标标的进行合理定价的重要手段,广泛应用于兼并收购、重大资产转让、债务融资工具和风险投资等领域中。
一、尽职调查的必要性和局限性(一)尽职调查的必要性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尽职调查的首要作用,通过尽职调查最大限度地了解目标标的现状,进而控制因交易而可能发生的风险,减少交易后的不确定风险。
差异定价。
决定一项交易价格的因素很多,除成本、预期收益外,还包括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占有率、获利能力等,而这些都需要通过尽职调查才能进一步确定。
尽职调查所获取的信息越充分,定价的的参考因素的确定性也就越高。
证据固定。
尽职调查一般是调查方向被调查方提供一份清单,由被调查方根据清单提供书面材料,必要时调查方可对被调查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并进一步提出补充清单,整个过程主要是书面审查,多数情况下还会要求被调查方在其提供的全部资料上加盖印章,从而实现证据的收集与固定。
(二)尽职调查的局限性鉴于调查方所审查的资料多是被调查方提供的,这就决定了尽职调查的往往离不开被调查方的积极配合,否则不仅尽调难度会增加,而且在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情况下必然难以保证尽职调查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另外,目前我国各类信息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以及信息的完整性和及时性均存在较大的提升和改善的空间,这无疑也极大的限制了调查方的难度。
因此,要求进行绝对的尽职调查,以揭露所有的潜在风险是不现实的,因此,尽职调查必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
二、尽职调查的原则(一)独立性原则尽职调查必须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不受其他部门和第三方的影响,形式上和实质上均保持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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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理尽职调查主要方法与流程大全解!尽职调查一般是指企业内部人员/外部顾问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各种有效方法和步骤对目标标的进行充分调查,掌握标的项目相关的主体资格、资产权属、债权债务等重大事项的法律状态及财务状况,对交易对手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作出判断,以合理评估目标标的的价值和风险的行为。
其作为减轻交易各方的信息不对称性、为交易各方识别风险提供信息保证,并帮助交易各方对目标标的进行合理定价的重要手段,广泛应用于兼并收购、重大资产转让、债务融资工具和风险投资等领域中。
一、尽职调查的必要性和局限性(一)尽职调查的必要性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尽职调查的首要作用,通过尽职调查最大限度地了解目标标的现状,进而控制因交易而可能发生的风险,减少交易后的不确定风险。
差异定价。
决定一项交易价格的因素很多,除成本、预期收益外,还包括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占有率、获利能力等,而这些都需要通过尽职调查才能进一步确定。
尽职调查所获取的信息越充分,定价的的参考因素的确定性也就越高。
证据固定。
尽职调查一般是调查方向被调查方提供一份清单,由被调查方根据清单提供书面材料,必要时调查方可对被调查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并进一步提出补充清单,整个过程主要是书面审查,多数情况下还会要求被调查方在其提供的全部资料上加盖印章,从而实现证据的收集与固定。
(二)尽职调查的局限性鉴于调查方所审查的资料多是被调查方提供的,这就决定了尽职调查的往往离不开被调查方的积极配合,否则不仅尽调难度会增加,而且在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情况下必然难以保证尽职调查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另外,目前我国各类信息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以及信息的完整性和及时性均存在较大的提升和改善的空间,这无疑也极大的限制了调查方的难度。
因此,要求进行绝对的尽职调查,以揭露所有的潜在风险是不现实的,因此,尽职调查必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
二、尽职调查的原则(一)独立性原则尽职调查必须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不受其他部门和第三方的影响,形式上和实质上均保持独立。
形式上的独立是指避免尽职调查参与方受到与目标标的存在利益关系的影响,调查方法和流程应符合尽职调查的基本形式要求;实质上的独立是指调查方要做到在发表意见和专业判断时公正中立。
(二)谨慎性原则尽职调查的计划、工作底稿、报告的出具、报告的复核等应始终保持谨慎的态度,在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作出判断时应保持审慎的态度,对异常情况保持反复甄别的态度,对没有确切证据支撑的事实应保守估计。
(三)全面性原则调查工作应在时间和空间上尽可能涵盖所有决策时可能需要关注的、与目标标的有关的各个方面,如主体资格、历史沿革、治理结构、经营情况、主要财产、重大债权债务、涉诉及行政处罚情况等。
(四)重要性原则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目标标的要依照风险水平和尽调目的确定调查的重点范围,了解调查过程中不同资料和信息的重要程度,并根据目标标的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五)保密性原则由于尽职调查的参与机构在调查过程中会接触到被调查方及目标标的的非公开信息和资料,参与调查的人员负有对这些资料和信息保密的义务,避免损害被调查方的合法权益。
三、尽职调查的主要方法与流程(一)尽职调查的主要方法查阅。
查阅是尽职调查的基础方法,调查方主要是通过查阅被调查方的基础资料了解该企业的基本信息、法律状态、日常运行与财务状况等。
访谈。
访谈主要是指通过与被调查方有关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销售等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对话,从而更为全面地掌握被调查方的基本情况,并可对已有资料进行核实。
列席会议。
调查方通过列席被调查方关于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对被调查方相关决议的真实性、产生过程进行明确,并能够对被调查方进行本次交易的商业目的进行深入了解。
实地调查。
实地考察可以更直观的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设备运行情况、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等进行了解,直接而有效。
信息分析。
调查方通过各种方法对收集到的信息、资料等进行分析,提炼实质性内容,从而得出得出结论性意见。
印证。
主要是指调查方通过有关机构对被调查方提供的资料、实地调查的结果等真实性进行确定。
(二)尽职调查的主要流程制定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主要包括调查目标、调查范围、工作方式、工作分工、工作时间、工作流程等。
编制和提交尽职调查清单。
调查方应根据具体的交易情况编制尽职调查清单,提交给被调查方,并要求被调查方严格按照客观、真实、全面、完整的原则提供清单上所列明的文件资料。
清单资料的收集和审查直接关系到尽职调查结果的真实和全面,也就是说,尽调清单的编制是调查流程中最基础也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收集尽职调查文件。
调查方应督促被调查方严格按照尽调清单提供资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传真件等。
同时,对于无对应原件的资料出具书面说明,对于有对应原件的复印件资料应于双方核对无误后由被调查方加盖印章或签字。
访谈。
在对文字性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后,应在其初步分析的基础上,结合调查过程中存在的疑点、可通过沟通进行更深入了解的问题编制访谈纲要,并针对各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问答。
形成尽职调查结论。
调查方在整理全部工作底稿的基础上,根据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风险制作调查报告,并形成调查结论。
四、商业保理项目尽职调查主要内容(一)基本情况主体资格。
通过查阅被调查方的工商档案及经营资质,对其设立、变更、存续状态等,判断被调查方是否具备合法经营和叙作保理的主体资格。
股权与实际控制人。
对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调查,是识别关联交易、防范虚假交易和商业欺诈的重要步骤。
保理商应对企业对其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进行调查,实际控制人应披露至国有控股单位或自然人。
独立性。
企业的独立性通常包括业务独立性、资产独立性、人员独立性、财务独立性以及机构独立性。
企业的独立性是该企业将自身利益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关联方,企业如不具备独立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轻而易举地通过关联交易等手段转移企业资产、利润,从而损害债权人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故,企业的独立性是保理商利益得以保障的必要条件。
公司治理有效性。
公司治理主要是指企业通过合理的设置“三会一层”的治理架构,实现企业的规范运作。
良好的公司治理是各方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的重要屏障,保理商在进行尽职调查时应搜集和审阅标的被调查方的公司治理结构和“三会一层”的具体制度,并核查其有效性。
企业及个人信用情况。
保理商应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方法去理解基础交易参与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用情况。
财务状况及或有事项。
保理商应尽可能的去查阅基础交易各方最近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核实其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同时,应对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等或有事项进行特别关注。
所属行业及行业发展前景。
对特定行业及其发展前景的分析往往是保理商进入新的行业领域的必修课程,这也正式商业保理相对于银行保理的重要优势所在。
(二)基础交易真实性商业保理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始终面临着虚假交易、关联交易、应收账款重复转让、重复质押等风险,对基础交易真实性的审核可以说是商业保理尽职调查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交易真实性往往是通过单据的真实性进行判断的,在整个交易真实性审查过程中需重点对商业发票、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包装单据、原产地证书、检验证书、结汇单据、退税和核销单证等进行审核,其中发票审核最为常见。
随着监管手段的丰富,伪造发票的行为已不多见,而且保理商也可直接向税务局查询发票真伪。
然而发票审核,除了要审核其合法性和真实性外,还需对发票信息进行详细审核,如收款人与债权人是否一致、货物描述与基础交易合同中的货物描述是否一致、票据金额与基础交易合同的约定是否一致等。
除通过发票判断基础交易的真实性外,运输单据、保险单据等单据的审核亦会对交易真实性的核查起到有效佐证的效果。
如运输单据的审核,即是对发票审核的一项重要补充,可以通过根据发货人、收货人、发货时间、货物描述、货物数量及重量等与发票信息进行核对,通过各单据的相互印证,进一步对基础交易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判断。
(三)应收账款转让合法可行基础交易真实、应收账款合法可转让是商业保理业务得以进行的根本。
在调查基础交易真实性的同时,也需要着力调查和判断应收账款的合法性。
衡量一笔应收账款是否适合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可转让性。
应收账款对应债权是否完整、有无法律上禁止转让的限制等是判断商业保理业务是否可行的前提。
根据《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除当事人约定情况外,依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具有可转让性。
通常来说,以下债权不得转让:(1)以特定身份为基础的债权,如扶养费请求权、养老金请求权;(2)以特定债权人为基础的债权,如工资、伤亡补助金等;(3)从权利不得单独转让。
权利的完整性。
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除包括该笔款项的全部债权之外,还应包括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要求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行使债权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和损失给予赔偿和补偿的权利、在债务人发生破产、清算、被关闭或其他类似的情况下,作为债权人参加清算或其他类似程序的权利、就全部或部分债权进行放弃、给予豁免或延期等权利、从属于应收账款的各项担保权益、实现债权的其他实体性权利和程序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抗辩权、抵销权、管辖异议、时效抗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