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2年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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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事故致人残疾赔偿手册(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公式、法律依据)

广东省交通事故致人残疾赔偿手册(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公式、法律依据)

广东省交通事故治疗后残疾赔偿手册第一部分:本次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第二部分:赔偿对象及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造成残疾的,一般赔偿对象及项目如下:一、受害人1. 医疗费2. 误工费3. 住院伙食补助费4. 营养费5. 护理费6. 交通费7. 整容费8. 康复费9. 后续治疗费10. 残疾赔偿金11. 残疾辅助器具费12. 精神损害抚慰金13. 财产损失赔偿14. 其他合理赔偿二、陪护人1. 误工费2. 交通费3. 伙食费4. 住宿费三、处理交通事故的亲友1. 误工费2. 交通费3. 伙食费4. 住宿费四、被扶养人1. 被扶养人生活费第三部分:赔偿标准交法顾提示,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9个单列市/经济特区的官方赔偿标准,请前往交法顾「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应用查看。

第四部分:计算公式及操作提示第一项、残疾赔偿金一、计算公式⊙本案公式:事故发生地广东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975元×不满60周岁计20年×赔偿指数0.9=737550元⊙通用公式:残疾赔偿金赔偿数额=【受诉法院所在地/受害人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不满60周岁计算20年/60~75周岁的计算[20-(实际年龄-60)]年/75岁以上的计算5年】×伤残指数二、专业提示⊙残疾赔偿金依法可以选择事故发生地、侵权人户籍所在地、侵权人经常居住地作为受诉法院,此外,如果受害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赔偿标准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可以请求适用该标准。

因此,受害人实际可以选择上述5个地区中的最高赔偿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按相应地区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计算。

⊙残疾赔偿指数一般按伤残评定的等级计算,一级为100%,每级依次降低10%,伤残等级较轻但严重妨碍劳动的可以适当调高赔偿指数,反之亦然。

您可通过交法顾「伤残评定」进行初步评估伤残等级。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司法解释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司法解释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司法解释法释〔2012〕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9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2月2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11月27日为正确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第二条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请求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具有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三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条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2012伤残抚恤金标准

2012伤残抚恤金标准

2012伤残抚恤金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012年伤残抚恤金标准作出如下规定:一、伤残抚恤金的对象范围。

伤残抚恤金适用于因公残疾或者疾病致残的军人、武警及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城乡居民等。

对于因公残疾或者疾病致残的人员,按照残疾程度和个人情况给予相应的抚恤金。

二、伤残抚恤金的标准。

1. 一级伤残的抚恤金标准为每月人民币1200元;2. 二级伤残的抚恤金标准为每月人民币1000元;3. 三级伤残的抚恤金标准为每月人民币800元;4. 四级伤残的抚恤金标准为每月人民币600元;5. 五级伤残的抚恤金标准为每月人民币400元;6. 六级伤残的抚恤金标准为每月人民币200元。

三、伤残抚恤金的发放标准。

1. 对于因公残疾或者疾病致残的人员,伤残抚恤金按月发放,从确认伤残或者疾病致残之月起发放;2. 对于因公残疾或者疾病致残的人员,伤残抚恤金的发放标准根据残疾程度和个人情况确定,具体发放标准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伤残抚恤金的调整。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伤残抚恤金的标准将根据物价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以保障受益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五、伤残抚恤金的管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伤残抚恤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确保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足额地发放伤残抚恤金,维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六、伤残抚恤金的保障。

国家将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对伤残抚恤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受益人能够及时、足额地领取到应得的伤残抚恤金,为伤残人士提供更好的生活保障。

总之,2012年伤残抚恤金标准的出台,是国家对因公残疾或者疾病致残人员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旨在帮助他们维护基本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和谐的建设。

希望各级相关部门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伤残抚恤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让受益人能够真正感受到国家的关爱和温暖。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2012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2012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2012年度人身损害赔
偿计算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发文字号】粤高法发[2012]21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12.06.07
【实施日期】2012.06.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2012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通知
(粤高法发〔2012〕21号 2012年6月7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广州海事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
根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广东省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度统计数据及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2012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印发给你们。

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计算各类民事侵权案件的人身损害赔偿数额。

对于在本标准公布前本年度已审结的一审或二审案件,如适用了2011年度计算标准的,二审或再审不再作调整。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
附:
广东省2012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广东省《人身损害医疗费的审核与评定准则》(修改稿)

广东省《人身损害医疗费的审核与评定准则》(修改稿)

人身损害医疗费的审核与评定准则1 总则本准则规定了法医临床学人身损害医疗费审核与评定的范围、标准及方法。

本准则适用于广东省司法鉴定机构对前期医疗费的审核与后期医疗费的评定。

2 目的本准则的制定为前期医疗费合理性评定和后期医疗费评定提供统一的技术规范与评定依据。

3 定义3.1 人身损害包括故意伤害、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职业疾病、医疗事故、灾害事故、意外事故及其它意外损害。

3.2 人身损害医疗费是指自然人身体受到伤害后,对伤害后果进行医学诊疗及功能恢复所需的费用。

3.3 人身损害后果包括伤害所致的原发损伤、并发症、后遗症、伤害所诱发或加重的自身疾病。

3.4 医学诊疗及功能恢复所需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急救费、检查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后续治疗费、整容费、康复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及其它相关诊疗费用等。

3.5 挂号费包括急诊挂号费、门诊挂号费、专家挂号费等。

3.6 急救费包括伤情危急、急需救治的现场救护人工和物品费、药品费、救护车费、出诊急救费等。

3.7 检查费包括为确定伤情及治疗所需的各种医学辅助检查和化验等费用,如X 线、CT、MR、B超等影像学检查,血、尿、便化验,病理学检验等费用。

3.8 诊疗费包括诊断、会诊、注射、输液、换药、手术、麻醉、输血、输氧、理疗、镶牙等费用及相关医疗用品、耗材、药物等费用。

3.9 医药费包括西药、中药、中成药、中草药等费用。

3.10 住院费包括床位费、医疗护理费、病房温度调节费、气垫床位辅助费等。

3.11 后续治疗费包括治疗终结后门诊定期复查和医疗处置费用、二次住院复查和手术费用等,如对前期治疗辅助措施的观察和撤除,择期组织器官维护、修补或置换,医疗依赖者病因治疗、支持对症处理及并发症防治等费用。

3.12 整容费包括因容貌毁损需要矫正、祛疤及其它修复容貌的费用。

3.13 康复费是指治疗终结后存在残疾或功能障碍者,采用医疗康复措施提高受损器官功能以适应环境所需的费用。

医疗康复措施包括药物疗法、物理疗法、作业疗法、言语疗法、心理辅导、传统康复疗法等各种康复治疗。

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指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于受害人因受到他人侵害而遭受的身体伤害、精神损害等损失所作出的赔偿标准。

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首先,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宿费、交通费等直接经济损失。

对于受害人因他人侵害而导致的身体伤害,医疗费是最直接、最迫切需要赔偿的部分。

在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标准时,应当综合考虑受害人的实际治疗费用、康复期间的护理费用、营养费用等。

同时,对于因伤势严重需要长期住院或者接受特殊治疗的受害人,还应当合理考虑其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

其次,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中的重要内容。

精神损害是指受害人因受到他人侵害而导致的心理创伤、精神痛苦等损失。

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时,应当综合考虑受害人受到侵害的性质、程度、持续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赔偿金额。

同时,应当注意避免赔偿金额过高或者过低,以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还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内容。

对于因受到他人侵害而导致死亡的受害人,其家属可以依法获得死亡赔偿金。

在确定死亡赔偿金的标准时,应当综合考虑受害人的生活状况、家庭经济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赔偿金额。

同时,对于受害人的丧葬费,也应当给予合理赔偿。

总之,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

在具体案件中,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确定赔偿标准,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广东省非工伤赔偿标准

广东省非工伤赔偿标准

广东省非工伤赔偿标准广东省非工伤赔偿标准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非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给予的补偿标准。

下面将详细介绍广东省非工伤赔偿标准。

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非工伤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丧葬费、护理费等几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方面,根据受害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

一般而言,医疗费用包括急诊费、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

广东省规定,非工伤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赔偿标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其次是误工费方面,即受害人因非工伤事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减少而发生的经济损失。

广东省规定,误工费按受害人的平均月工资进行计算,赔偿标准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接下来是伤残赔偿金方面,指的是受害人因非工伤事故而导致的肢体功能障碍或器官功能障碍。

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广东省规定了不同的赔偿比例。

例如,伤残程度达到一级,则赔偿金额为受害人月平均工资的60倍;如果达到二级,则为40倍;达到三级,则为20倍;达到四级,则为10倍。

伤残赔偿金的最高赔偿金额为50万元。

再次是丧葬费方面,即受害人因非工伤事故而导致死亡,为其家属支付的丧葬费用。

广东省规定,丧葬费用按照一般习惯进行赔偿,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最后是护理费方面,指的是受害人因非工伤事故导致的长期护理费用。

广东省规定,护理费用按照受害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赔偿,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非工伤赔偿标准仅为广东省的参考指导,具体赔偿金额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

总体来说,广东省的非工伤赔偿标准涵盖了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丧葬费、护理费等方面,并对各个方面的赔偿金额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受害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需根据各种情况进行具体评估、确定赔偿金额。

广东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广东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广东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广东省以及其他地区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分为五类损害赔偿:死亡赔偿、丧葬费、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及其他经济损失。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 死亡赔偿:按照被害人的年收入和生活费用进行计算,但最高不得超过两百万元。

2. 丧葬费:按照被害人死亡前一年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3. 医疗费:根据被害人获得的医疗费用进行计算,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物费等。

4. 护理费:根据被害人因伤势需要的护理费用进行计算,包括家庭护理费、专业护理费等。

5. 误工费及其他经济损失:根据被害人因伤势导致的工作中断或者降低收入进行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金额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受害人的年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等因素。

同时,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一般需要由人尽调解或法院判决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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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2012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通知
粤高法[2012]21号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广州海事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根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公布的2011年度的统计数据及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度《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印发给你们。

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计算各类民事侵权案件的人身损害赔偿数额。

对于在本标准公布前本年度已审结的一审或二审案件,如适用了2011年度统计数据的,二审或再审不再作调整。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附表:
广东省2012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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