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复习资料

合集下载

刑法期末复习资料大全

刑法期末复习资料大全

一.名词解释1危害行为:指在人的意志或者意识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

2.危害结果:是指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接过,通常也就是对直接客体所造成损害的事实。

3.期待可能性:是指根据具体情况,有可能期待行为人不实施违法行为而实施其他合法行为。

4.犯罪未遂: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

5.犯罪中止: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因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

6.身份犯:以特殊身份作为主体构成要件或者刑罚加减根据的犯罪称为身份犯。

7.想象竞合犯:指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形态。

8.结果加重犯:指一个行为触及构成要件的行为,发生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因为刑法规定加重刑罚的犯罪形态。

9.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

10.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刑事法律规定的,因实施犯罪行为而产生的,由司法机关强制犯罪者承受的行使惩罚或单纯否性法律评价的负担。

11.管制:是指对犯罪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一种刑罚方法,是我国刑罚中的一种主刑。

12.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

13.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14.普通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

15.特别累犯:是指蹭犯一定之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再犯一定之罪的。

16.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再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二.简答1.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和派生内容基本含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派生内容:(1禁止有罪类推(2禁止重罪溯及既往(3排斥习惯法(4排斥绝对不定期刑。

刑法 2024 知识点

刑法 2024 知识点

刑法 2024 知识点一、刑法概说。

1. 刑法的概念与性质。

-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 其性质具有阶级性(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和法律性(调整特定社会关系)。

2. 刑法的任务与机能。

- 任务包括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等。

- 机能有规制机能(对人的行为进行规范评价)、保护机能(保护法益)、保障机能(保障公民权利免受国家刑罚权不当侵害)。

3. 刑法的体系与解释。

- 体系:总则、分则、附则等结构。

- 解释:- 立法解释(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

- 司法解释(最高司法机关作出的解释)。

- 学理解释(学者等作出的解释,无法律效力)。

二、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1. 犯罪概念。

-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的行为。

2. 犯罪构成。

- 犯罪客体: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 犯罪客观方面: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

- 危害行为是在人的意志或者意识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身体活动。

- 危害结果有实害结果和危险结果之分。

- 犯罪主体:- 自然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刑事责任年龄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不满12周岁)、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2 - 14周岁、14 - 16周岁、16周岁以上等不同阶段)。

刑事责任能力包括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

- 单位主体:单位犯罪的概念、特征及处罚原则。

- 犯罪主观方面:- 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

三、正当行为。

1. 正当防卫。

- 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成立条件:- 起因条件:存在不法侵害。

- 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刑法复习资料

刑法复习资料

一、简述题1.不作为构成犯罪有几种情况①纯正不作为犯,指由刑法明文规定的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它是以不履行特定义务为构成要件的犯罪。

②不纯正不作为犯,指行为人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的通常以作为形式实施的犯罪。

③混合不作为犯,指既有作为又有不作为共同构成的犯罪形态,特点在于作为与不作为必须同时存在才能构成犯罪。

构成不作为犯罪必须具备的条件:①行为人负有实施特定积极行为的法律性质 (而不是道德义务)的义务(作为义务)。

一般说来,作为义务的来源有以下几种: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②行为人能够履行义务而没有履行。

不作为行为构成犯罪,刑法要求行为人履行义务事有前提的,即在有履行能力而没有履行法律要求的特定义务的情况下,才构成犯罪。

2.正当防卫应符合哪些条件①起因条件: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②时机条件: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③主观条件:必须具有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防卫意图④对象条件: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进行⑤限度条件: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3.刑罚有哪些种类?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哪些权利?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型两类。

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种:①管制;②拘役;③有期徒刑;④无期徒刑;⑤死刑。

附加刑有以下三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③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④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4.拘役与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①性质不同。

拘役是刑罚种类之一;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

②适用的对象不同。

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

③适用的机关不同。

拘役由法院适用,而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

④依据的法律不同。

拘役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 ;行政拘留的适用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依据。

⑤期限不同。

拘役的期限为 1 个月以上 6 个月以下;行政拘留的期限为 1 日以上 15 日以下。

刑法学复习资料

刑法学复习资料

一、填空题1.我们可以将刑法的任务概括为(保护人民)刑法的目的惩罚犯罪,保护人民2.我国刑法的体系是指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3.在刑法溯及力问题上,从刑法理论上看比较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4.在犯罪的理论分类中,与法定犯相对应的是(自然犯)5.认定犯罪的具体法律标准是(犯罪概念)(1)一般认为,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

(2)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故意可以分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应该从重处罚。

(4)我国刑法对国内犯的基本适用原则是属地管辖原则。

(5)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是有期徒刑。

二、多项选择题(1)甲唆使乙杀丙,乙将丙杀死。

甲和乙属于(BD)。

A、必要共犯B、任意共犯C、简单共犯D、复杂共犯(2)甲唆使乙盗窃丙的财物,乙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丙死亡。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C)。

A、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B、甲构成盗窃罪C、乙构成抢劫罪D、对甲而言,被教唆人乙没有犯被教唆的(3)关于罪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C)。

A、犯罪故意是罪过的一种表现形式B、犯罪过失是罪过的一种表现形式C、罪过的本质在于:行为人对自己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在主观上应受到谴责D、坚持罪过原则,意味着反对主观归罪(4)按照刑法的规定,不得假释的犯罪分子包括(AD)。

A、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的某甲B、因受贿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同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的某乙C、因贩卖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某丙D、因构成累犯而被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7年的某丁(5)下列行为中构成盗窃罪的有(ABCD)。

……A、王某在商场盗窃他人信用卡之后,随即用该卡在商场购买了价值6千元的手表B、李某在商场试衣间试穿大衣是否合适的时候,趁售货员与别的顾客聊天的机会,将价值6千元的大衣穿走C、张某在商店购买手饰的时候,趁售货员不注意,将自己准备好的假首饰与从售货员那里拿来的价值8千元的真首饰调换D、郑某潜入他人家中,将他人价值2万元的海洛因拿走(6)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主要区别有(ABDE)。

刑法学复习资料

刑法学复习资料

1 / 22 单选题(3分)正确答案A我的答案A工人孙某休假回村,一日主动携带邻居6周岁小孩进入村旁林深路险、豺狼出没的山林中狩猎游玩。

走入森林约5公里时,俩人失散。

孙某继续独自行进,之后既不寻找小孩,也没返村告知小孩家人,便径直回县城工作单位。

4日后,林中发现被野兽咬伤致死的小孩尸体。

孙某的行为属于( )。

A故意杀人B意外事件C过失杀人D不构成犯罪2 / 22 单选题(3分)正确答案B我的答案B刘某(男,1997年10月4日出生)于2012年5月2日在某市人民商场见一妇女出手大方,即尾随至商场外存车处,将其自行车前轮用绳缠住,导致该妇女骑自行车时摔倒,刘某趁机将其车篮内的钱包(内有现金5000元)偷走,后被抓获。

刘某( )。

A构成盗窃罪B不负刑事责任C构成抢劫罪D构成抢夺罪3 / 22 单选题(3分)正确答案A我的答案A不属于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的是( )A犯罪对象B犯罪客体C犯罪主观方面D犯罪主体4 / 22 单选题(3分)正确答案C我的答案C《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 )处罚。

A从轻或者减轻B从轻或者免除C减轻或者免除在法定刑以下5 / 22 单选题(3分)正确答案A我的答案A甲绑架乙,在收取乙家人支付的赎金后,为防止暴露自己,将乙杀害。

甲的行为构成( )A绑架罪B故意杀人罪C绑架杀人罪D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6 / 22 单选题(3分)正确答案B我的答案B李老汉(76周岁)和邻居老太(70岁)发生口角,一怒之下将老太打成重伤,对李老汉判处刑罚时,( )。

A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B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C应当从轻处罚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7 / 22 单选题(3分)正确答案B我的答案B甲持刀抢劫出租车,出租车司机奋勇抵抗,搏斗中出租车司机夺刀将甲刺死。

出租车司机的行为是( )。

A故意杀人B正当防卫C防卫过当D意外事件8 / 22 单选题(3分)正确答案D我的答案D甲因和乙发生口角,持一棍殴打乙,致使乙重伤休克。

刑法复习材料

刑法复习材料

刑法复习材料*号了解!号重点加粗的能背的背不能背的理解记忆(纯属个人整理,有错有漏自己改)1、刑法的特征*独立性、广泛性、严厉性、最后性2、刑法的渊源*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特别渊源:民族自治区刑法、特别行政区刑法)3、刑法的机能!行为规制机能、法益保护机能、自由保障机能4、刑法的任务*1、保卫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2、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3、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与安定的政治局面4、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5、刑法的解释*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司法解释、立法解释刑法解释的方法:①文理解释(语意分析)②论理解释(扩大、缩小、当然、反对、补正、体系、历史、比较、目的九种解释方法)6、刑法的基本原则(表述和内容)1)罪刑法定原则!法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思想:民主主义、尊重人权主义内容:1、形式的侧面:法律主义、禁止事后法、禁止类推解释、禁止绝对不定期刑2、实质的侧面:明确性、适当性(①犯罪规定的适当,禁止处罚不当罚行为②刑罚规定的适当,禁止残虐不均衡的刑罚)注意:允许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2)平等适用原则*法条:对任何人犯罪,在使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3)罪刑相当原则*法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7、罪状*简单罪状、叙明罪状、空白罪状(需参考其他法律理解)、引证罪状(需参考法律条文理解)8、刑法的空间效力(法条的规定)!1)属地原则《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刑法》第6条第2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刑法》第6条第3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刑法》第11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刑法复习资料

刑法复习资料

刑法复习资料一、【知识点】刑法的解释、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知识小结】①刑法的解释1. 扩大解释是指对用语解释后的含义大于字面含义。

2.扩大解释是在法律可接受的范围内的,是允许的,且仍处在该用语可能的含义范围内。

3.平义解释是针对法律中的日常用语按照该用语最平白的字义进行解释。

4.对于“战时”、“故意”等概念,须按照刑法的解释性规定做出解释。

5.反对解释是指根据用语的正面表述,推导出其反面含义。

6.解释理由和解释技巧二者不是对立关系。

对一个刑法用语,既可以作文理解释,也可以作论理解释。

7.缩小解释是指作小于字面含义的解释,缩小到词语最核心的含义。

②罪刑法定原则1.法律应当具备稳定性和可预测性,事先规定犯罪与刑罚的内容,可以使国民预测自己行为的法律效果,保障个人的活动自由。

2.犯罪与刑罚是关系公民基本权利的重大事项,只有民主产生的立法机关才有权规定犯罪与刑罚。

3.事前的罪刑法定:禁止溯及既往,不能用生效后的刑法惩罚其生效前的行为。

4.习惯虽反映民意,但缺乏明确性,违反预测可能性。

5.类推解释违反了民主和自由主义(可预测性);有利于被告人是罪刑法定原则的核心精神,允许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

③刑法的空间效力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2.普遍管辖的适用条件(1)必须是危害人类共同利益的犯罪;(2)我国缔结或参加了公约,但声明保留的除外;(3)我国刑法将这种行为也规定为犯罪;(4)犯罪人出现在我国领域内。

3.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4.旗国主义是属地原则。

中国的长途汽车在从中国进入他国境内之后,外国人在该车内犯罪的(排除国际犯罪),不适用中国刑法。

④刑法的时间效力1.针对的对象是未经审判的或者审判未确定的案件,对于已决犯不存在溯及力问题。

刑法复习资料

刑法复习资料

一、单选15个,每个一分二、多选7个,每个2分三、名词解释5个,每个4分(两个是总则中的,其他是罪名)四、简答2个,每个8分五、论述1个,15分六、案例分析2个,每个10分(一)名词解释总则一、刑法的基本原则1、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指刑法本身所具有的、贯穿刑法始终的准则,也是指导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准则。

2、罪刑法定原则:指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这种行为处以何种刑罚,必须预先由法律明文规定。

3、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指对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在使用刑法上,不分种族、性别、职业、地位、出身、财产状况,一律依照刑法的规定,同等地追究刑事责任。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适用:在定罪上平等、在量刑上平等、在行刑上平等。

4、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指责罚的轻重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和犯罪分子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的大小相适应。

二、罪数1、实质的一罪(1)继续犯,也成为持续犯,是指作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行为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

(非法拘禁罪)(2)想象竞合犯,也称想象的数罪、观念的竞合,是指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形态。

(开一枪,打死了甲,又打伤了乙)(3)结果加重犯,也称加重结果犯,是指实施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但由于发生了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结果,因而刑法规定加重刑罚的犯罪状态。

2、法定的一罪(1)结合犯,是指数个各自独立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而成为另一个独立的新罪的犯罪类型(《日本刑法典》规定的强盗强奸罪)(2)集合犯,是指行为人以犯不定次数的同种犯罪为目的,实施了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刑法却规定作为一罪论处的犯罪形态。

5、处断的一罪(1)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独立成立犯罪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

(2)牵连犯,是指为了一定的目的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类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刑法总则1.刑法的空间效力、溯及力的解决原则刑法空间效力的原则主要有:P.35.(一属地原则:(二属人原则:(三保护原则:(四普遍原则:现今大多数国家刑法采取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兼才其他原则。

溯及力原则:P.40.1.从旧原则:2.从新原则:3.从新兼从轻原则:4.从旧兼从轻原则2.刑法解释的分类(一从解释的效力上可以将刑法的解释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

P.23.(二从解释的方法上可以将刑法的解释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P.24.3.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了三项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4.危害犯罪行为的基本特征根据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犯罪行为具有三个基本特征:P.49.(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

这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

(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

这是犯罪的法律特征。

(三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5.犯罪客体的概念及种类概念: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它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之一。

P.57.种类;1.一般客体2.同类客体3.直接客体6.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区别:1.定性上的区别: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

P.65.2.犯罪构成上的区别: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的构成要件,而犯罪对象则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

3.与犯罪行为关系上的区别: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

4.立法意义上的区别: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7.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犯罪客观方面要件,也可称为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或犯罪客观要件,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成立在客观方面必须具备的诸条件。

具体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和危害行为的对象、时间、地点、手段等。

其中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成立必须具备的要件,故称必要要件;其他要件只是某些犯罪必须具备的要件,故称选择要件。

P.67.8.不作为的义务来源不作为的义务来源:(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2职务或者业务上要求的义务;P.74.(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4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

9.我国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划分: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满14周岁。

P.97.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6周岁。

10.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概念及其区别;间接故意的情形概念: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一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

P.117.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一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

P.118.区别:1.认识因素不仅相同;2.意志因素完全不同;P.119.3.危害结果在两种故意犯罪中的意义不同;间接故意三种情形:(1行为人为追求某一犯罪目的而放任另一危害结果的发生;P.118.(2行为人为追求某一非犯罪目的而放任另一危害结果的发生;(3突发性、不计后果而放任某一危害结果的发生。

11.过于自信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区别;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的区别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区别:P.122.(1认识因素不仅相同:对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的认识不同;(2意志因素不同:两者虽然对结果的发生不是希望的心理,但对危害结果发生与否态度不同。

前者是违背行为人意愿,后者并不违背行为人意愿;(3主客观依据不同:是否存在避免结果发生的主客观条件,行为人是否为避免结果发生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是两种罪过心理相区别的重要标志。

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的区别:P.126.没有预见结果发生的原因不同:根据行为人的实际认识能力和当时的情况,意外事件是行为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不可能预见,不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疏忽大意的过失则是行为人对行为发生危害结果的可能性能够预见、应当预见,只是由于其疏忽大意的心理而导致了未能实际预见。

12.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和选择要件犯罪构成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

13.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一防卫意图:(二防卫起因:(三防卫对象:P.140.(四防卫时间:(五防卫限度: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1、避险意图:2、避险起因:3避险时间:4、避险对象:P.148.5、避险限度:6、避险限制:7避险禁止: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一般认为,防卫过当不存在直接故意的罪过形式。

P.146.14.犯罪既遂形态的类型犯罪既遂形态的类型P.159.(一结果犯:即以法定危害结果的发生作为既遂标准的犯罪。

(二行为犯:即以法定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既遂标准的犯罪。

(三危险犯:即以危害行为造成法定的发生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准的犯罪。

(四举动犯:即行为人一经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便构成既遂的犯罪。

大致包括有预备型的犯罪和煽动型的犯罪两种。

15.犯罪预备、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特征犯罪预备:P.161.(一客观特征: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2.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

(二主观特征: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地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2.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就停止下来,是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

犯罪中止:P.170.--P.171.(一自动停止犯罪的犯罪中止的特征:1.时空性:即必须是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2.自动性:即行为人必须是自动停止犯罪;3.彻底性:即行为人彻底放弃了原来的犯罪意图。

(二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的特征:除了必须具备时空性、自动性和彻底性三个特征,还必须具备有效性,即在犯罪行为可能产生既遂的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行为人还必须采取积极的作为有效地阻止了结果的发生。

犯罪未遂特征:P.165.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即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未得逞,即未具备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3、犯罪未得逞,是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

16.共同犯罪概念及成立条件;共同犯罪的理论分类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P.176.成立条件:(一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二客观方面:必须是二人以上实施的共同犯罪行为。

(三主观方面:必须是二人以上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共同犯罪的理论分类:P.180.一.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二.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中通谋的共同犯罪三.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四.一般共同犯罪和特别共同犯罪17.我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人分类我国刑法以作用为主兼顾分工对共同犯罪人进行分类,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

P.186.18.想象竞合犯与牵连犯想象竞合犯:P.201.1.概念:所谓想象竞合犯,是指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形态。

2.特征:(1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行为;(2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3.处罚原则:一般认为,对于想象竞合犯按照“从一重处断原则”处理。

4.想象竞合犯与法规竞合的界限:牵连犯:P.210.1.概念:所谓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

2.特征:(1必须以实施一个犯罪为目的;(2必须存在两个以上的行为;(3数个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牵连关系。

(4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的罪名。

3.处罚原则:一般认为,对于牵连犯,应当“从一重从重处罚”,但是,刑法分则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19.我国刑罚体系中的主刑和附加刑主刑:P.250.概念:主刑是对犯罪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

特点: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对一个罪只能适用一种主刑,不能适用两种以上的主刑。

主刑是一类刑罚方法,具体包括管制、拘留、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

附加刑:P.259.概念:附加刑,又称从刑,是指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

特点,既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附加刑是相对于主刑的另一类刑罚方法,具体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

20.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期限;死刑的限制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20年。

P.254.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P.253.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P.256.1.从适用死刑的条件上限制: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从适用死刑的对象上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3.从死刑的适用程序上限制:4.从死刑执行制度上限制: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

21.我国刑罚的目的所谓刑罚目的,是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所要达到的目标或者结果,这就是预防犯罪。

包括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两个方面。

P.243.一.特殊预防所谓特殊预防,是指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惩罚改造犯罪分子,预防其重新犯罪。

剥夺与惩罚是预防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前提;教育和改造是预防犯罪分子重新犯罪的根本措施。

二.一般预防:是指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威慑、儆戒潜在的犯罪者,防止其犯罪。

:22.普通累犯的成立条件普通累犯的构成条件:P.301.1.前罪与后罪必须是故意的犯罪;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

3.自首和立功制度24.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P.325.1.犯罪分子必须是被判处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2.犯罪分子必须不是累犯;3.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25.假释适用的适用条件适用条件:P.338.1.对象条件:只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但对累犯和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适用。

2.限制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才能适用假释。

3.实质条件: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

二.刑法分则重点罪名1.判逃罪P.369.;间谍罪P.371.2.放火罪P.377.;爆炸罪P.379.;投放危险物质罪P.379.;破坏交通工具罪P.383.;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P.395.;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P.396.;交通肇事罪P.398.3.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P.412.;生产、销售假药罪P.415.;生产、销售劣药罪P.417.;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P.427.;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P.433.;偷税罪P.476.4.故意杀人罪P.513.;故意伤害罪P.518.;非法拘禁罪P.527.;绑架罪P.529.;拐卖妇女、儿童罪P.531.;诬告陷害罪P.534.;重婚罪P.548.5.抢劫罪P.556.;转化型抢劫;侵占罪P.575.;职务侵占罪P.578.6.妨害公务罪P.590.;聚众斗殴罪P.605.;伪证罪P.619.;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P.675.7.贪污罪P.700.;挪用公款罪P.705.;受贿罪P.709.8.滥用职权罪P.723.;玩忽职守罪P.706.。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