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地下建筑 应急照明
应急照明的设计规范

9.2.1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配电室、消防控制空、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吸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9.2.2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而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待工作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刚的照度。
9.2.3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硫散指示标志。
9.2.4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
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
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9.2.5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利制作的保护罩。
9.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普通重视。
因为它是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
同时可进行必要的操作,以有效地制止灾害或故障蔓延的必要设施。
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和法规。
例如有:建筑物的内部的安全照明指南[(CIE)81-49号技术文件];安全照明[U. S. A.(NEC)87-700(美国电气法规)];事故、疏散和警卫照明[原苏联CHNn11-4-79 (照明设计规范)];安全照明[日本《照明手册》1978]......,我国亦有相应规范、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一.《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节录:第3. 4. 5条在标志远离指示文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
地下室应急照明灯安装标准

地下室应急照明灯安装标准大家好,今天我们要聊聊一个既重要又有点儿小冷门的话题——地下室应急照明灯的安装标准。
你要知道,地下室可不是个一亮就能“发光”的地方,它不仅仅需要照明,更得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给大家带来安全和希望。
所以,接下来就让我带你走进这个暗无天日的地下世界,看看怎么把应急灯装得又安全又有效吧!1. 了解地下室应急照明灯的作用1.1 应急灯的必要性地下室,顾名思义就是在地下的地方。
这种地方常常光线暗淡得让人觉得自己是个小蝙蝠。
要是遇上停电,哎呀,那简直就是黑洞里打盹,摸不着北了。
所以,装个应急照明灯就显得尤为重要。
它的作用不仅仅是给你一点光亮,更是保护大家安全的重要一环。
要知道,一旦停电了,地下室的应急灯能让你像导航一样精准,找出通道,摆脱困境。
就像那句老话说的,“有备无患”,一盏灯就能让你安心不少。
1.2 应急灯的类型和选购讲到应急灯,有两种主要类型,一种是自带电池的,另一种是接入应急电源的。
前者呢,像是小小的灯泡,自己有电池,停电了也能自动亮;后者则需要接入建筑的应急电源,这种灯一般亮度会更高,适合在大地下室使用。
选购时,记得注意灯的亮度和电池的续航时间,最好选择那些质量过硬的,防止在关键时刻掉链子。
就像挑选鞋子一样,舒适才是硬道理,灯也是要亮才行啊!2. 应急照明灯的安装标准2.1 安装位置的选择地下室里安装应急灯,位置选择可得讲究点儿。
一般来说,应急灯应该装在离地面一米五到两米的地方,这样光线能最大限度地照亮整个区域,不容易造成死角。
而且,别把灯藏在角落里,那样光线再好也没用。
最好把它们放在通道的两边,照亮所有的关键区域。
就像玩游戏时的“关键点”一样,明亮的应急灯能引导你顺利走出地下室。
2.2 电源及维护说到电源,这就像是给应急灯吃饭一样重要。
灯的电源必须可靠,要确保它和主电源有独立的电路,这样即便主电源出现问题,灯也能继续照亮。
而且,灯的电池需要定期检查和更换,像换手机电池一样,别让它们在最关键的时候变成“哑巴”。
消防应急照明电源的选择

消防应急照明电源的选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各行各业正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建筑行业的崛起和变化更是来势迅猛、内容纷繁,现代化的建筑千姿百态、造型各异,并逐步呈现出高、大、全、新的特点。
现代建筑的层数越来越高,占地面积越来越大,内部设施越来越完善,功能越来越齐全,所用设备和材料越来越新。
一座建筑里面包括水平交通、垂直交通的内部流量也越来越大。
我们希望这些建筑(包括地下部分)不间断供电,而事实上各种灾害也是有可能发生的。
如:火灾、爆炸和地震等灾害。
发生这些灾害时,正常电源往往发生故障或必须断开电源,这时正常照明全部熄灭。
为了保障人员及财产的安全,并对进行着的生产、工作及时操作和处理,有效地制止灾害或事故的蔓延,这时应随即投入应急照明。
1应急照明的分类应急照明是在正常照明系统因电源发生故障,不再提供正常照明的情况下,供人员疏散、保障安全或继续工作的照明。
应急照明不同于普通照明,它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三种。
1.1备用照明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正常活动继续进行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
通常在下列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1)断电后不进行及时操作或处置可能造成爆炸、火灾及中毒等事故的场所如制氢、油漆生产、化工、石油、塑料、赛璐璐及其制品生产、炸药生产及溶剂生产的某些操作部位。
(2)断电后不进行及时操作或处置将造成生产流程混乱或加工处理的贵重部件遭受损坏的场所。
如化工、石油工业的某些流程、冶金、航空航天等工业的炼钢炉、金属熔化浇铸、热处理及精密加工车间的某些部门。
(3)照明熄灭将造成较大政治影响或严重经济损失的场所。
如重要的通信中心、广播电台、电视台、发电厂与中心变电所、控制中心、国家和国际会议中心、重要旅馆、国际候机楼、交通枢纽、重要的动力供应站(供热、供气、供油)及供水设施等。
(4)照明熄灭将妨碍消防救援工作进行的场所。
如消防控制室、应急发电机房、广播室及配电室等。
(5)重要的地下建筑因照明熄灭将无法工作和活动。
地下室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灯设置与施工

地下室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灯设置与施工摘要:消防应急照明是民用建筑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消防设施,民用建筑中地下室因其特殊的地位和重要用途,其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及其应急疏散指示的设置要求和规范作用不容忽视。
本文从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组成、应急灯、疏散灯的设置以及应急照明施工与管理的角度深入探讨分析,希望能够给类似工程项目提供一些借鉴。
关键词:消防应急照明,应急灯、疏散灯,施工管理近年来,随着各式高层建筑的建设,民用建筑大型地下室不断出现。
消防应急照明是民用建筑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消防设施,民用建筑中地下室因其特殊的地位和重要用途,其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及其应急疏散指示的设置要求和规范作用不容忽视。
当建筑中正常电源被迫切断或电网停电或发生火灾断电等特殊情况时,对保证火灾发生时人员迅速逃生撤离和疏散,以及消防人员开展救援工作十分重要。
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组成及照度要求消防应急照明系统通常由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等各类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组成是保障人员安全、迅速疏散或者消防施救提供必须的照度而设置。
其应急工作时间不低于90min,照度不低于0.51x,以确保人员有足够时间及能看清路面迅速疏散。
地下室低位消防应急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通常位于疏散通道上距地坪面lm以下的墙面或柱面,其应急工作时间不低于90min,标志灯主标界面表面亮度不低于15cd/m2,以保证吸引人员的视觉注意。
2消防应急标志灯照度要求在照度0.2lx以下时,人的视线模糊,极易碰上障碍物;在0.5lx情况下,可勉强避免碰上障碍物;照度越高,人对行动的敏捷性就越充满信心。
在大型地下室建筑火灾发生时,当正常照明关断,必须确保应急疏散照明同步点亮,并保证最低不低于0.5lx照度,以确保恐慌状态中人群的安全迅速地逃生。
在提供应急疏散照度的同时,还必须设置明确的导向标识引导人员迅速走向出口,在必要的疏散照度下,无论有烟或无烟,这些标志可以迅速吸引人的视觉注意,引导人的逃生行为。
应急照明安装规范

应急照明安装规范应急照明是指在发生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下,为了确保人员安全逃生而进行的照明设备。
应急照明设备的使用和安装需要按照相关规范进行,以下是应急照明安装规范的主要内容:1. 设备选用:应急照明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具备相关的质量认证和检验报告。
应急照明设备的灯光亮度、散光角度、光色等参数需要符合相关的要求,以确保照明效果满足应急情况下的需要。
2. 安装位置:应急照明设备的安装位置需要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和使用要求进行合理规划。
一般来说,应急照明设备应分布在建筑物的主要通道、楼梯间、出入口等人员密集区域,并且要求互相照应,确保人员在逃生过程中能够迅速找到疏散通道。
3. 安装高度和间距:应急照明设备的安装高度一般要求在2.2米至3.0米之间,以保证人员在疏散过程中易于察觉照明设备并避免碰撞。
照明设备之间的间距也需要按照标准规定,一般为10米至15米。
4. 电气连接:应急照明设备的电气连接需要符合国家电气规范,并且要有专业人员进行安装。
电缆的选用和敷设需要考虑到防火、防水和耐磨等要求,并且需要保证连接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5. 动力保障:应急照明设备的供电方式一般采用市电和蓄电池两种,以保证在发生火灾等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照明设备。
市电供电需要设置专用开关和保险丝,并且要设置备用电源开关。
蓄电池需要定期检查和更换,以确保其工作状态良好。
6. 自检和维护:应急照明设备需要定期进行自检和维护,以保证其正常工作。
自检内容包括电源和电气连接的状态检查、照明灯具的亮度和散光角度的检查等。
维护内容包括清洁和更换灯泡、清除积水等。
7. 标识和标识牌:应急照明设备的位置需要进行标识,并且需要配备相应的标识牌。
标识的颜色和形状需要符合国家标准,以便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快速辨认。
总之,应急照明安装规范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找到和利用照明设备进行安全疏散。
因此,在进行应急照明设备的安装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操作,并且要有专业人员进行监督和施工,以确保安全性和可靠性。
消防应急灯使用位置

消防应急灯使用位置根据国家消防标准,消防应急灯的布置要求如下:1.对于公共场所,如大型商场、剧场、体育场馆等,应急照明灯具应布置在公共通道、出口、入口处、走廊、楼梯口以及卫生间等易发生人员聚集或容易产生困难的区域。
2.对于住宅楼、宾馆、酒店等室内空间,应急照明灯具应布置在公共区域的走廊、楼梯间、电梯口以及紧急出口处。
3.对于工业、商业建筑物,应急照明灯具应布置在办公区、生产车间、库房、通道、楼梯间以及紧急出口处等人员聚集场所。
4.对于地下室和无明窗房间,应急照明灯具应布置在进出口、楼梯间等位置,并确保灯具在停电时可以自动启动。
5.对于各种车辆,如汽车、列车、船舶等,应急照明灯具应布置在车厢、通道、出口处,并配备报警装置。
6.对于露天场所,如广场、停车场等,应急照明灯具应布置在出口、商业车道、人员聚集区等位置。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仅是消防应急灯布置的一般原则,具体布置位置还需根据建筑物的规模、结构、功能等因素进行具体确定。
同时,根据不同地区的消防要求和建筑规范,应急照明灯的布置位置也会有所不同。
因此,在具体的消防设计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布置,并且遵循相关的消防法规和标准。
此外,消防应急灯的布置位置应满足以下要求:1.易于识别:应急灯布置位置应明显、清晰,便于人们在火灾发生时迅速找到。
2.安全可靠:应急灯应有稳定的性能和高亮度的照明效果,能在火灾中保持稳定工作。
3.不易受损:应急灯布置位置应避免暴露在有害气体、高温、高湿等环境下,以免影响正常使用。
4.概念明确:应急灯的位置应有标识和指示,便于人们在火灾时能够迅速找到灯具。
总之,消防应急灯的布置位置应根据建筑物的不同场所和功能需求,结合相应的消防标准和规范进行确定。
这样可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人们能够及时找到灯具,得以安全逃生。
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范围

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范围消防应急灯具是重要的应急照明,在安装设计的时候,都要根据标准规范以及实际应用来进行合理的设计。
根据《建规》第11.3.1条规定:除住宅外的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3、观众厅,建筑面积超过4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4、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房间;5、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
同时,为了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共场合的消防应急灯具的应用合理性,《建规》第11.3.4条规定: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建规》第11.3.5条规定: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1、总建筑面积超过8000m2的展览建筑;2、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地上商店;3、总建筑面积超过500m2的地下、半地下商店;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5、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建规》将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单独列为一个章节进行了全面规范,与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相比,明显扩大了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设置范围,突出了消防应急标志灯设置的强制性,如规定普通的民用建筑(除住宅外)、厂房(仓库)的规定部位均应设置消防应急灯具,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除丁戊类以外的厂房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门等部位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建筑和地下(半地下)商店及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等建筑增设地面灯光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应急照明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旳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配电室、消防控制空、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旳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吸持工作旳其他房间。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旳场所。
公共建筑内旳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旳内走道。
疏散用旳应急照明、其地而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待工作旳其他房间旳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刚旳照度。
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硫散指示标志。
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
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旳顶部,疏散走道旳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如下旳墙面上。
走道疏散标志灯旳间距不应不小于20M。
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应设玻璃或其他不燃烧材利制作旳保护罩。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旳高层建筑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一般重视。
由于它是在紧急状况下,保障人旳生命安全,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
同步可进行必要旳操作,以有效地制止灾害或故障蔓延旳必要设施。
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对应旳规范和法规。
例如有:建筑物旳内部旳安全照明指南[(CIE)81-49 号技术文献] ;安全照明[U. S. A. (NEC)87-700(美国电气法规)] ;事故、疏散和警卫照明[原苏联CHNn11-4-79(照明设计规范)] ;安全照明[日本《照明手册》1978] . . . . . . ,我国亦有对应规范、原则: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规定GB-15630-19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一.《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 节录:第3. 4. 5 条在标志远离指示文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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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地下建筑应急照明
5.3.1 疏散照明应由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组成。
5.3.1.1 安全出口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下建筑各厅、室出口、出入口等应设置安全出口标志灯;
(2)地面水平照度不宜低于0.5Lx。
(3)安全出口标志灯宜安装在疏散出口和楼梯口里侧上方,距地高度不宜低于2m;
5.3.1.2 疏散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疏散通道及其交叉口、拐弯处、安全出口和楼梯间等处应设置疏散标志灯;
(2)疏散标志灯应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楼梯间、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设置在距地面高度为1.0~1.2m的墙面上,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顶部,疏散通道上的标志灯间距不宜大于10m。
(3)地面水平照度不应小于0.5Lx。
5.3.2 备用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营业厅,餐厅、急诊室、值班室、消防控制室、变配电室、柴油电站、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电话总机房、计算机室、楼梯间等应设置备用照明;
(2)消防控制室、变配电室、柴油电站、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等工作部位的备用照明应保持正常照明的照度,其它场所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1/10,但最低不应小于5Lx。
5.3.3 手术室、急救室等房间应设置安全照明。
5.3.4 应急照明光源应符合下列要求:
(1)疏散照明宜采用荧光灯或白炽灯;
(2)安全照明宜采用卤钨灯,也可采用瞬时可靠点燃的荧光灯。
5.3.5 应急照明电源应符合供电方式、转换时间和持续工作时间的要求。
5.3.5.1 应急照明电源除正常电源外宜选用下列供电方式之一或适宜的组合:
(1)另一个正常电源或另一路供电线路;
(2)独立于正常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
(3)蓄电池组;
(4)自带电源型应急灯。
5.3.5.2 正常电源故障后应急照明投入的转换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1)疏散照明不应大于15s,商场营业厅等人员集中场所不应大于5s;
(2)安全照明不应大于0.5s;
(3)备用照明不应大于15s,收款台、消防控制室等与消防有关的房间和商场营业厅等人员集中场所不应大于5s。
5.3.5.3 应急照明电源的持续工作时间不应少于30min,与消防有关的房间其备用照明的持续时间不应少于120min。
5.3.6 应急照明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备用照明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同时使用时,应分别设置配电线路和控制开关,备用照明仅在事故状态使用时,正常照明熄灭后备用照明应自动投入工作;
(2)平时不使用的疏散照明应在控制室、配电室或值班室集中控制或自动控制,不允许就地关闭;
(3)应急照明回路上不应设置插座;
(4)蓄电池为应急照明电源时,应具有自动充电功能;
(5)应急照明严禁使用调光装置。
5.3.7 应急照明线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个防火分区应有独立的应急照明回路,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应有防火措施;
(2)疏散照明线路宜采用耐火电线、电缆明敷,或电线电缆穿阻燃性硬质管明敷,或在非燃烧体内用电线、电缆穿硬质管暗敷,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