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的道德主体性及其对现代道德建设的启示
道家思想及其对现代社会的启示

道家思想之精髓及其对现代社会的启示班级:11中药国交班姓名:李龙辉学号:201101008020 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思想流传于世几千年,生生不息延绵不绝,它以道、无、自然、天性为核心理念,认为天道无为、道法自然,一切事物都有对立面等,据此提出无为而治、以雌守雄、以柔克刚等政治、军事策略,对中国乃至世界的文化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一.“道法自然”—————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伦理精神《老子》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这就明确地表明人和万物是平等的、人并不比其他万物享有更高的地位。
道家崇尚自然,主张遵循客观规律,人应法地、法天、法自然,即“道法自然”。
“道法自然”揭示了整个宇宙之理。
“道”又通过“德”的外化作用,把天地间这些包罗万象的事物属性完整地表现出来,这就是说“观天之道,执天之行”。
在道家看来,人和万物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庄子〃齐物论》上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所以道法自然,要求做到无为。
而无为并不是指无所作为,而是反对过多的人为干涉。
老子认为,人与万物都根源于“道”,“道”是人与世界的一种本原关系,它是“天地之始”、“万物之母”、“众妙之门”,是一切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二.“天人合一”—————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道”的意义不仅在于自然生态和谐统一,更在于人与宇宙的和谐统一,在于生命的主体和自然的客体在生态学和美学基础之上,实现“天人合一”的生态美的合理结合。
在中国传统哲学里的“天人”关系,实际上是指人和自然的关系。
中国传统文化特别强调人与自然的亲和与协调,追求“天人合一”境界自然界自然而然,人只有遵循自然的法则,合乎自然的要求,才能为自然界所接纳。
在天之道与人之道的对比中,舍弃“人之道”而崇尚“天之道”,保持天地自然的均衡与和谐,以获得“天人”之亲和。
而人也必须遵循自然的法则才能发展。
“天道”、“地道”、“人道”之本是“生态”之道。
三.“致虚守静”—————身与心和谐的生命超越精神道家主张把个体的自然存在和精神自由臵于一切外在的附加物之上,走出人生的困境,挣脱“物役”的束缚,追求个性解放和自由人生。
道家哲学对现代社会伦理的启示

道家哲学对现代社会伦理的启示道家哲学是中国传统哲学的重要流派之一,被视为是儒道两家中的另一位主角。
它的核心思想是强调自然、自由、无为。
在这个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道家哲学的思想仍然有着深刻的启示意义。
本文将主要探讨道家哲学对现代社会伦理的启示。
一、对自我成长的启示道家哲学倡导的自由、无为、自然的思想,对于现代社会中个体的自我成长有着深刻的启示。
在人的成长过程中,我们经常面临竞争、挑战甚至焦虑和烦恼。
在这种情况下,身心俱疲的人们往往不知道该如何去做,应该如何去选择自己的道路。
道家哲学则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考方式,在无为的基础上有所作为,以达到自己的成长目标。
无为的概念,即不强求、不抗拒、不争做自己,这对于现代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无为是一种贯穿整个生命的精神,是面对复杂的社会生活,以理智、净空和淡泊的态度去对待,不想着胜利、不思考结果,只把精力集中在自己能做的事上,以此达到“道法自然”的境界。
其次,在个体自我成长过程中,道德教育也是非常重要的。
道家哲学主张“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人们要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
要培养个体的知识、道德、智慧,使之具备才能、心地、品格三方面的完整性,成为有益于社会、有道德的人,并能以此影响周围的人,使之在利益与道德之间有选择的能力。
二、对社会管理的启示道家哲学的强调愚民政治和和而不同的精神,对于当下复杂矛盾的社会关系有着非常深刻的启示。
首先,愚民政治意味着政府不必要过多地干预民间事务,而是要让民间自由办事,自律。
这在现代社会也是至关重要的,不应该让权力的滥用或过多的政府干预,使得自由、公平的社会秩序得不到有效保障。
并且在道家哲学中,和而不同的思想,也给了我们现代社会的管理者启示。
在当今社会,和谐与共存是非常重要的。
方寸之间的关系,是现代社会最为危险的灾难之一。
我们的管理者需要更多的关注和引导,将社会中的人们合理地组织在一起,建立和谐、有序、公正的社会秩序。
三、对人际交往的启示在目前的社会中,许多人都过于关注短期利益,忽略了良好的人际关系所带来的长期收益。
道家思想及其现代意义

道家思想及其现代意义道家思想,是古代一种思想流派,最早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道家用“道”来探究自然、社会、人生之间的关系。
道家提倡道法自然,无为而治,与自然和谐相处。
春秋战国时期,老子集古圣先贤之大智慧,总结了古老的道家思想的精华,形成了道家完整的系统理论,标志着道家思想已经正式成型。
其学说以“道”为最高哲学范畴,认为“道”是世界的最高真理,“道”是宇宙万物的本源,“道”是宇宙万物赖以生存的依据。
道家代表人物有老子、庄子、列子等。
(一)道家思想对现代社会的意义随着工业革命的大潮,科学的进步给人类带来了极大地物质满足,然而,在过去的两个世纪中,由于人类对自然资源一种掠夺式的开发,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引发诸如全球面暖,环境污染等问题。
现在,生态环境的保护已成为重中之重,提出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这与道家思想不谋而合,早在两千多年前,老子《道德经》中就有“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论述,“天人合一”,这也是道家思想在对待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问题上的基本出发点。
它从这个基本思想出发,提出了“天、地、人,本同一元气,分为三体”认为人也是自然的一部分,强调“道法自然”“自然之道不可违”,而现代生态学理论中有一条“在没有人类行为强烈干预的情况下,自然界通常都能够以它的最佳状态存在着,发挥出最大的能量和最高的效率,保持着最合理的发展速度和最长久的持续性。
”①因而人应当爱护自然,保持与大自然协调相处的和谐关系,人的活动必然影响到环境,也必将通过环境反作用于我们自己,所以我们必须顺应大自然的客观规律办事,才能做到“天长地久。
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
”(二)道家思想对现代科学的意义安徽大学史向前教授针指出“(道家思想)是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的思想基础。
道家哲学的自然本体论和宇宙生成论比其它任何古代哲学都可能更接近于现代物理学的微观和宏观领域中揭示出来的科学真理,道家所提倡的怀疑精神与直觉认识也是现代自然科学研究中的重要的致思方法之一,被誉为最具魅力和自由创造力的现代思维方式。
道教的道与德对现代的指引语录

道教的道与德对现代的指引语录道教的信仰体系中,道与德被视为重要的价值取向。
在现代社会中,虽然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但道与德仍然具有对我们生活的指导意义。
以下是一些道教的道与德对现代的指引语录,帮助我们理解并应用这些价值观念。
1. 无为而治:生活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常常追求快节奏、高效率。
然而,道教强调无为而治的理念,意味着我们应该学会放松、放下一些无谓的努力,顺应自然的规律。
只有在平静中才能体会到更深层的平衡和和谐。
2. 自然而然:道教中的“自然而然”概念告诉我们,要尽量与自然保持和谐。
现代社会中,我们经常追求社会地位、物质财富,而忽视了与自然界相连的关系。
然而,我们可以从道教的视角看到,当我们与自然和谐相处时,我们才能真正获得内心的满足和平衡。
3.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孔子提出的思想,在道教中也有类似的概念。
这个概念提醒我们要先修身养性,培养自己的道德品质,然后才能影响家庭、社区乃至整个国家和世界。
现代社会中,我们常常关注个人的成就和成功,但是忽略了自己的道德修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我们需要时刻牢记,只有通过自身的正面影响,我们才能为社会和世界创造更大的价值。
4. 温和包容:道教强调温和包容的价值观。
在现代社会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遇到自私自利、冲突和矛盾。
道与德告诉我们,通过温和包容对待他人,我们能够建立更和谐的关系。
不要轻易地与他人起争执,而是学会体谅、倾听他人的观点,用包容和善意去面对生活中的种种挑战。
5. 知足常乐:现代社会中,我们往往追求更多的物质和权力。
然而,道教的价值观念提醒我们要学会知足常乐。
当我们能够满足于现状时,我们才能感受到真正的内心平静和幸福。
不要被物质的追逐所束缚,而是要学会从内在寻找快乐和满足。
6. 知行合一: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常常追求知识和理论,但往往忽略了将知识付诸实践的重要性。
道教提倡知行合一的理念,即将所学的道德原则运用到日常生活中去。
只有将道德观念贯彻于言行之中,我们才能真正体验到道与德对我们生活的指引作用。
道教劝善书社会伦理思想及其当代启示

道教劝善书社会伦理思想及其当代启示道教是中国古代三大哲学体系之一,诞生于春秋战国时期。
作为一种宗教信仰,道教不仅具有丰富的神话传说和仪式活动,更有一套独特的社会伦理思想。
这些思想在古代中国社会的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它们对当代社会也有着深刻的启示。
道教强调“道”的观念,认为它是万物的根源和运行之道。
在道教的伦理思想中,道被视为一种至高无上的原则,它表达了一种恻隐之心和善良之道。
“道教劝善书”就是基于这种思想而产生的。
道教劝善书是一种道德文献,主要传授道教教义和道德规范,旨在教育人们如何行善和修德。
首先,道教劝善书强调个人道德修养。
在道教中,个人的修行是至关重要的。
道德修养旨在消除心灵的污秽和垢病,使个人心灵可以与道融合,实现心灵的纯净和自由。
在劝善书中,道教提倡人们追求善行和道德高尚。
道教认为,人们应该具备良善的品德,如仁爱、仁智、仁勇等。
只有通过自律和自省,个人才能自觉地从恶行中解脱出来,实现善行和德行的融合。
其次,道教劝善书主张和谐共处。
道教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
它主张人们应该互相尊重、互相包容,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在劝善书中,道教教导人们要懂得关怀他人,体谅他人的困难和苦难,以仁爱之心对待他人。
这种关爱他人的理念,深刻地影响着古代中国社会的道德价值观,为社会的和谐共处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再次,道教劝善书弘扬公益慈善。
道教鼓励人们进行慈善事业,关心困苦人民和弱势群体。
在劝善书中,道教主张人们要具备捐助财物和时间的习惯,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
道教认为,通过慈善行为可以累积功德,同时也是实践“仁爱”的具体行动。
这种慈善观念,对于当代社会同样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在当今社会,捐助贫困弱势群体、关注环境保护等慈善行为正逐渐成为一种社会风尚,道教劝善书在这方面提供了积极的倡导。
最后,道教劝善书鼓励人们追求内外兼修。
道教认为,人应该充实自己,同时也要积极学习和参与社会事务。
在劝善书中,道教主张人们在努力提升自己的同时,关注社会状况,参与到社会进步和公共事务中去。
论道家思想对现代教育的启示

论道家思想对现代教育的启示
道家是中国古代的重要思想,其主张“兼容并蓄”,强调仁义礼智信,务本利众,乃至形成了一种社会理论,深受人们喜爱,也为现代社会赋予了全新视野。
在教育方面,道家主张“行仁为义,修身养性”,诸如“礼仁义”,认为义是
无为而治,仁是全心全意善待他人;“智”则是智慧和运用智慧,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给我们带来了殷实的启示。
从现代角度看,道家思想在现代教育中有其重要的作用,现代教育的核心,正
是以道家思想为指导的“仁义礼智信”思想,它更强调平衡发展,重视个性的完善,让学生通过自身的学习成长,强化良好的道德观念和学习习惯,从而协助学生实现学术和社会双重发展。
此外,道家思想也普遍认为,身体健康和心灵和谐是其理念重中之重,它提出
了要通过体育活动和社交活动,来丰富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使他们能够获得长远的学习,更好地落实道家思想所传播的“无为大学”理念。
无论是什么,道家思想都给现代教育注入了新的力量,为社会发展带来福祉和
希望。
它与现代教育的理念和方法相互交融,促进学校的教育服务水平,努力把学生培养成有道德品质,能够勇敢地把实践和服务社会相结合的人。
《道德经》中的“道”在现代社会的应用与实践

《道德经》中的“道”在现代社会的应用与实践
道德经中的“道”体现在现代社会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道德经强调的“无为而治”的思想,在现代社会中依然有着重要的影响。
现代社会强调自由、平等、公正和法治,这些理念都是建立在“无为而治”的基础之上。
现代社会中的政府不再像过去那样过度干预经济和社会生活,而是采取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方式,让人们自由地追求自己的利益和幸福。
这种“无为而治”的方式,不仅提高了社会效率,也增强了人们的创造力和创新精神。
其次,道德经中的修身之道也对现代社会有着重要的启示。
现代社会中,人们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压力和挑战,如工作压力、家庭问题、健康问题等等。
在这种情况下,修身之道强调内心的平静和修养,帮助人们摆脱烦恼和焦虑,提高自身的心理健康和幸福感。
同时,修身之道还强调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与尊重,这种思想在现代社会中的体现就是人际关系的和谐与合作。
最后,道德经中的治国之道也对现代社会有着重要的启示。
现代社会中,任何一个国家的治理都需要依靠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方式来实现。
治国之道强调了君主应该以道的原则来治理国家,而不是以权力和个人欲望来治理国家。
这种思想在现代社会中的体现就是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治理方式,即政府应该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以公正和公平的方式治理国家,同时也应该注重人民的利益和福祉。
总之,道德经中的“道”在现代社会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和实践。
它不仅对个人的成长和发展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也对社会的治理和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道家思想的当代启示

道家思想的当代启示道家思想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体系中的一派,对中国文化和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
尽管已经过去了数千年,然而道家思想中的一些核心理念依然具有重要的当代启示作用。
本文将探讨道家思想对当代社会的启示。
一、和谐共生的理念道家思想强调天人合一,主张和谐共生。
在当今世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气候变化、生态破坏等问题正严重威胁着人类的未来。
道家思想告诉我们,人与自然应该和谐共生,而不是互相对立。
我们需要意识到人类不是自然的主宰者,而是其一部分。
只有尊重自然、保护环境,我们才能实现可持续的发展,并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美好的家园。
二、返璞归真的价值观道家思想主张返璞归真,回归内心的本真。
在当代社会,人们常常追求物质的欲望,追逐名利成就,这使得人们的心灵日益空虚。
然而,道家思想告诉我们,真正的幸福来自于内心的宁静与满足。
我们应该关注内在的价值观,修身养性,追求心灵的平静与满足。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拥有幸福的生活。
三、无为而治的智慧道家思想主张无为而治,即从容不迫地应对挑战,让自然的力量自行发展。
在当代社会,人们时常忙于追求成功和权力,却忽略了内心的平衡和宁静。
然而,道家思想告诉我们,不要过于执着于功利,而是要放下功利心,顺应自然的规律。
我们应该学会从容面对人生的起伏和变化,以平和的心态去应对各种挑战。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内心的平衡和和谐。
四、道法自然的行动原则道家思想主张“道法自然”,即按照自然的规律行事。
在当代社会,人们常常追求功利,忽略了与自然的关系。
然而,道家思想告诉我们,我们应该与自然和谐共生,按照自然的规律去行动。
我们应该尊重自然,保护环境,发展可持续的生活方式。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五、自我修身的道德准则道家思想主张修身养性,注重培养个人的道德品质。
在当代社会,人们常常忽视个人的品德与修养,而追求物质和权力。
然而,道家思想告诉我们,修身是个人实现自我完善的关键。
我们应该注重内心的修养,陶冶情操,培养道德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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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的道德主体性及其对现代道德建设的启示肖 祥 摘 要:道德主体性问题是现代道德建设的关键问题。
道家思想中以“我命在我不在天”的表达,在寻道、守道、行道和返道的过程中凸显了道德主体性,表现出独特的主体状态、主体认知、主体修养、主体取向和主体精神等特点,为现代道德建设提供了诸多积极的启示。
关键词:道家;道德主体性;现代道德建设;启示中图分类号:B82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5833(2005)0620089206作者简介:肖 祥,桂林工学院社科部副教授 (广西桂林 541004)勿庸置疑,人是道德的主体,人的主体性是道德活动的内在依据,“主体性是一切道德活动的原动力”①。
所谓道德主体性,就是指人在一定的道德情境中道德认知和道德实践的自主性、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然而现实情况却是:人们不明白为什么要行善和守德,道德规范和条文仅仅成了一种道德命令和约束,人们的道德行为仅仅出于“应该”而不是“自觉自愿”,———现实中道德主体性严重丧失,造成了道德主体的身心分离,道德成为一种“冷冰冰”的外在约束。
梁漱溟先生曾经评论说:“……遇到一件事情,只考虑应不应该,不考虑愿意不愿意……就是因为只考虑应不应作,而不考虑愿不愿作,所以社会那么多伪君子,而没有真小人……圣人简直不教你认识到自己的存在……”。
②道家以“我命在我不在天”的表达,通过天人相应的体验、率性而行的认知、抱朴守真的取向、德养相长的追求,描述了一种清新独立的道德主体性,对现代道德建设有诸多的积极启示。
一、道家道德主体性的内涵道教坚信长生可得、方术有效,只要通过自己不懈地修炼和永恒追求,便可达到“长生久视”,延年益寿。
道教认为“道大,天大,地大,生大,域中有四大,而生处一”(《老子想尔注》),把“生”视为域中四大之一,因此倡导重己贵生,怀抱超越生命的人生信念,提出了“我命在我不在天”的思想。
这一思想鼓舞了道教战胜自然和社会灾害的勇气,也加强了道教追求超自然的坚定信念。
《西升经》云:“我命在我,不属天地”;《真气还元铭》曰:“天法象我,我法象天,我命在我,不在于天”;《太平经》也说:“天道自然,人道自己”。
收稿日期:2004212223 ① 肖雪慧:《人的主体性是一切道德活动的原动力》,《光明日报》1986年2月3日,第3版。
② 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学林出版社1987年版,第321页。
尽管这些表达均是从修习养生的角度出发,认为人的生命长短不是上天赐予,而在于自己的把握;但是通过对人与天(主体与道)的关系以及追求“合道”的过程的考察,与其说“我命在我不在天”只是修炼养生的思想,不如更确切地说这一思想贯穿于寻道、守道、行道、返道的过程中,是一种道德主体性的描绘。
“道”是道家思想的核心,是“万物之宗”。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第四十二章)①,没有“道”就没有万物;“道”是自然法则,它主宰着万物,是万物不可抗拒的力量,“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道”是实在的一种终极本质,在时空上是无限的、绝对的,它周而复始,循环不断。
“体道”、“得道”是道学家们梦寐以求的最高境界,这就构成了道德主体的“四位一体”的任务。
“致虚守静”———追寻大道。
道家强调要用静默直观的方法去掌握宇宙之道:“致虚极,守静笃。
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
”(第十六章)这是由“道”的特性所决定的,其一,“道”是不可名状、视之不见,但在思维中是可以体悟和认识的。
“道,可道也,非恒道也。
名,可名也,非恒名也”(第一章)。
其二,万物都从属于“道”的法则,“道”的运动不是被迫产生的,而是自然、自发地产生的。
自发性是道的活动原则,也是符合人的真实本性的行为特征。
其三,“道”是由阴阳两极构成的动态整体,“阳至而阴,阴至而阳”,“万物负阴而抱阳”,阴阳对立而统一。
因此对“道”的把握不能强而为之,而应以主体直觉静观玄览,这种直觉以心与理合一、心与道俱全为目的,“以直觉为超功利超时间超意欲的认识主体,竭全力以认取当下,使整个意识为主观在眼前的对象的静穆凝想所占据,忘怀自身于当前的对象中,而静观其本质”②。
这种直觉的方法,就是主体性的发挥。
“惟道是从”———恪守大道。
“孔德之容,惟道是从”(第二十一章),道存在于天、地、万物和人事等一切领域,“道”所展现的是一种绝对普遍性、总体性和辩证性。
人在修道养身、处事为人过程中不能逆道而行,“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
没身不殆。
”(第十六章)因此,道德主体性的发挥不是为所欲为,而是有约束、有标准的,必须循道而行。
“善建善抱”———践履大道。
“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子孙以其祭祀不绝。
修之身,其德乃真。
修之家,其德有余。
修之乡,其德乃长。
修之邦,其德乃丰。
修之天下,其德乃博。
”(第五十四章)道家践履大道的方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重视个人修为,即个人行善积德以得道成“仙”(神仙信仰是道教精髓,后来由“肉体成仙”思想发展到“精神成仙”)。
魏晋著名道教思想家葛洪在《抱朴子》中说:“人欲地仙,当立三百善;欲天仙,立千二百善”。
其二,重视对社会现实的观照。
道教一方面主张每个人应有济世度人的社会责任感,“悯人之凶,乐人之善,济人之急,救人之危”(《太上感应篇》);另一方面认为“天道助弱”(王明《太平经合校》),对于统治者强取豪夺、残酷剥削则极力反对,并希望通过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影响统治者,构筑平等和谐的社会。
道教对社会现实的敏锐和对理想社会的渴望,以道德救人,反映了其治国安天下的抱负,并非如人们所认为的消极避世。
“循道而返”———返归大道。
这一过程主要是道德主体的“去蔽”过程,由于现实人类背离了人的本性的现象比比皆是,“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而奉有余”(第七十七章)。
这是违反“道”的。
只有把主体之上的障碍(欲望、私心、不孝、淫邪等)去掉,“解蔽”之后,《道德经》第四十二章,下文“第…章”均引自《道德经》。
①②宋志明编:《儒家思想的新开展———贺麟新儒学论著辑要》,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5版,第152页。
才能达到一种主体心灵的澄明。
所以老子提倡返道:“归根曰静,是谓复命。
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
没身不殆。
”(第十六章)老子认为,归根则静,去情忘欲,公而无私,则与天合德、合道,则终身无忧了。
道家认识到人性受到非本性东西的侵害,因而疾呼重新回到生命的“大道”,才能实现主体性的自由,即“顺则成人,逆则成仙”。
“我命在我不在天”,不仅认为人对生命把握必须落实到“我”的主体上,也强调寻道合德也是由自己所决定,从而凸显了道德的主体性。
需要强调的是:天即道,“我命在我不在天”并不是否定作为“道”之天,而是执著于主体在“道”中的能动性,道德的选择最终必须落实在道德行动中,才能实现尊道贵德。
二、道家道德主体性的特点通过与儒家、基督教的道德主体性的对比,道家独特的道德主体性将更显鲜明。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强调在天人合一基础之上的天人合德,这一点上道家思想与儒家思想是相通的。
天,这一绝对意义的最高本体成为人类社会道德生活的最终根据,从而社会道德才被赋予了绝对性和至上性。
儒家首先提出了“天人合一”的思想,“尽其心者,知其性也。
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
及至汉代董仲舒,他认为:“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汉书・董仲舒传》),明确表达了人是依据天的意旨立法行道,并且天人感应,做了好事上天就会保佑,做了坏事就要遭到天的惩罚,由此在汉代就确立了一套完整的、涉及生活各个领域的“三纲五常”伦理道德规范。
宋明理学吸收了儒、释、道三家思想,尤其是道家学说,天人合一的思想发展到更高阶段,从人的本性、本质上论证了天与人在道德上的合一,于是有了互为因果关系的“存天理、灭人欲”的极端表达。
张载云:“天人之本无二”,“天人异用,不足以言诚;天人异知,不足以尽明。
所谓诚明者,性与天道不见乎小大之别也。
”(《正蒙・诚明》)程、朱认为天人合于理,“至于天下物,则必各有其所以然之故,与其所当然之责,所谓理也”(《大学或问》卷一)。
王夫之曰:“行道有得于心之谓德”,“德者,得也,有得于天者,性之德也;有得于人者,学之德也”(《读四书大全说》卷六),即天为德之本。
陆九渊认为心即理,“自可欲之善,至于大而化之圣,圣而不可知之神,皆吾心也”(《陆九渊集》卷十九)。
这时,“理”对主体的外在强制转向了主体对“理”的内在体认。
纵观儒家道德主体的发展过程,尽管孔子提出了“为仁由己”(《论语・颜渊》)的道德主体性思想,采用内省、克己、忠恕等“正身”的方法努力提高道德主体性,但这种主体性的提升实际上是对“仁义”道德规范的不断趋近而已;及至“三纲五常”的定型,道德主体性也只能是在伦理纲常中匍匐;只有陆王心学主张“明心见性”以成圣,“宇宙即是吾心”(《陆九渊集》卷二十二),与道家静观玄览、率性而行的道德主体颇为相似,但其最终目的还是落足于实践儒家伦理纲常而不是聚焦于道德主体的自由。
基督教中的道德规范、命令皆是上帝的旨意,上帝才是宇宙中的真正主体,作为道德主体的人被对象化为上帝的客体,人不能超越最高神(上帝)的控制,神是道德主体的主宰,作为道德主体的人实际上丧失了道德主体性。
与基督教相比,道家思想中也有独特的神的体系,这种神的体系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主体之外的多神教信仰。
道家多神教中的神仙信仰不同于佛教的唯一偶像“佛主”,也不同于基督教的唯一主宰“上帝”,其神仙是众多的,如妈祖、财神、药王……,甚至民族英雄也被神化为崇拜的对象。
道教的神仙信仰系统是开放的、广博的,这些神并非主体人的主宰,而是道家主体性的外化、神圣化,是主体最高的理想状态,是主体孜孜追求的目标。
道教徒向往逍遥自由的神仙生活,相信通过修道、悟道及修养不仅可以使生理生命达到脱胎换骨,还可使精神生命得到升华。
二是主体之内的身神信仰。
道家思想基于天人感应论构造了一种特有的神学信仰形式———身神信仰,把道德信条与身神结合起来,认为五官七窍、五脏六腑皆有神,人身中有无数神灵随时向天上的司命之君报告人的善恶,“生死祸福,莫不先由身神”,身神与天神相通。
这种“天神权威”促使道德反省与道德自律结合起来,道德的外在控制也就转化为主体的内在控制。
在这里人与天、与神是相通的、平等的,因而人的道德主体性由自己决定而非受外部力量所左右。
概而言之,道家道德主体性主要有如下几个特点:其一,天人相感的主体状态。
在道家思想中,人天是相通相感的。
《西升经》云:“天地与人物,本皆道之源”;《太平经》云:“神者受之于天,精者受之于地,气者受之于中,和相与共为道”,“人者,万象、天地、四时、五行、六和、八方相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