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税务部门违法违纪及职务犯罪动向及其预防对策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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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及思考

税务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及思考

税务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及思考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员利用职务的便利,贪污受贿,非法谋取经济利益或者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破坏国家的社会、经济、组织管理职能,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的总称。

古往今来,兴国安邦,税收是关键。

税收代表着国家行使强制性的权力,税务人员也处于一个特殊位置,这本是一项光荣而神圣的使命。

然而,少数税务人员素质不高,影响了权力行使的规范性,税务系统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等犯罪案件屡屡发生。

而公众税收知识缺乏,又不能有效督促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正确行使权力。

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税务机关严格执法,依法征税的公正和公信力,也成为了税务系统当前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之一。

一、税务系统预防职务犯罪体系存在问题之现象目前,税务系统预防职务犯罪不同程度存在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督管理重点不够突出从近几年来看,经济犯罪、渎职犯罪、侵权犯罪、大案要案急剧增多。

有的税务人员经不起权与利的考验,置国家利益于不顾;有的税务人员经不住当事人的请吃、请玩、送礼、贿赂的诱惑;有的税务人员以权谋私进行权钱交易。

过去贪污受贿数万元称之为大案,现在犯罪金额在几十万元、几千万元屡屡出现。

如:四川省巴中地税直属分局人员侵吞税款上千万;武汉市国税分局长徐刚业强行违规配售增值税发票给偷漏税企业,造成千万税收流失;金华税案达60亿、朝讪税案逾百亿。

随着信息化的提高,科技的进步,出现了一些新的犯罪行为主体方式,使得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面临新的问题。

(二)现行体制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在现行体制上,有的税收法规、政策重叠交错,互不配套,补充频繁,稳定性较差,导致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过大。

且,税务系统由于人员、经费、行政垂直管理,在衡向监督和同级监督中所体现的力度不够,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经验较少,突出的问题反映在制度尚不健全,出台的制度有落实不到位的现象,而有的制度成了“挂在墙上的摆设”。

关于国税系统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预警机制的思考

关于国税系统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预警机制的思考

关于国税系统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预警机制的思考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职务犯罪的风险也日益增加。

作为国家税收的主要执法机构,国税系统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为了确保税务机关的廉洁和公正,建立一个有效的预防职务犯罪的预警机制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国税系统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预警机制进行思考和探讨。

1. 职务犯罪的危害和现状分析职务犯罪不仅损害了税收的正常征收,还破坏了税务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重大影响。

当前,职务犯罪在税务系统中的发生频率有所上升,这对国家税收安全构成了一定威胁。

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预警机制,及早发现和防范职务犯罪行为。

2. 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预警机制的必要性2.1 预防职务犯罪的主动性预防职务犯罪是一种主动的方式,它可以通过对各个层级的税务人员的行为和工作过程进行监控和分析,提前发现潜在的职务犯罪行为,从而有效地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2.2 降低职务犯罪的损失预防职务犯罪预警机制的建立可以有效地降低职务犯罪给国家财政和税务机关带来的损失。

通过及时预警和干预,可以更好地保护税务机关的利益,防止财产的流失和损害。

2.3 促进廉洁治理和公正执法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预警机制可以为税务机关提供一个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的机会,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推动廉洁治理和公正执法的实施,提升税务机关的公信力和行政效能。

3. 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预警机制的基本原则3.1 全面覆盖预防职务犯罪预警机制应该覆盖税务机关的各个层级和各个业务领域,包括领导干部、一线执法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只有做到全面覆盖,才能全面防范职务犯罪的发生。

3.2 科学分析预防职务犯罪预警机制应该建立科学的数据分析体系,通过数据的收集、整合和分析,可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和潜在风险,并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预警和防范。

3.3 多元干预预防职务犯罪预警机制应该采取多元化的干预措施,包括教育培训、内部监督、诚信激励和风险提示等。

如何防范税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与风险

如何防范税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与风险

如何防范税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与风险在如何防范税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与风险方面,采取适当的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通过正确的方法和有效的措施,才能确保税务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本文将介绍一些可以用来防范税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与风险的方法。

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良好的内部控制是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与风险的基础。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明确责任分工,规范财务管理流程,确保税务工作的合规性。

同时,要加强内部审计,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问题,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员工教育和培训是预防税务违法行为与风险的重要手段。

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税法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税务意识。

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行为规范和道德约束教育,培养员工的诚信意识和职业道德,防止员工因个人利益而违法行为。

三、建立完善的制度和规范企业应根据税务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和规范。

这些制度和规范应明确税务工作的流程和要求,规范相关操作,防止违法行为的滋生。

同时,必须严格执行这些制度和规范,确保税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四、加强内外部监督内外部监督是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与风险的重要手段。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对税务工作的监督和审查。

内部监督可以通过组织内部审计、财务风险评估等方式进行,外部监督可以通过委托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

通过加强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潜在的违法行为与风险。

五、积极主动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企业应积极主动地与税务机关合作,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

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积极参与税务稽查等活动,主动了解和遵守税务法律法规的要求。

同时,企业要保持良好的纳税记录,建立良好的纳税信誉,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和互动,防范税务风险。

总之,在税务工作中,防范违法行为与风险是非常重要的。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建立完善的制度和规范,加强内外部监督,积极主动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

当前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成因及预防

当前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成因及预防

内容提要: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公职人员不履行职责、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利用职权谋取不法利益,妨害国家对职务行为的管理活动,损害公众对于政府的信赖感,依法应受刑事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税务部门是国家重要的经济执法机关,税务人员手中握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经常与纳税人打交道,处于利益的分配点上,容易滋生腐败行为和发生职务犯罪。

因此,预防税务人员职务犯罪,是税务系统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搞好新时期税收工作的客观要求。

本文结合我国税务工作实际情况,就当前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成因及预防谈以下自己的看法.关键词:职务犯罪,税务人员,成因,预防职务犯罪,是一种严重的极端的腐败现象。

税务部门是国家重要的经济执法机关,税务人员手中握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经常与纳税人打交道,处于利益的分配点上,容易滋生腐败行为和发生职务犯罪.因此,预防税务人员职务犯罪,是税务系统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搞好新时期税收工作的客观要求。

从近年来税务人员职务犯罪呈上升趋势的情况看,如何预防税务人员职务犯罪,已成为摆在税务系统面前急待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之一。

一、职务犯罪的概念界定什么是职务犯罪,各国理论界和司法部门有着不同的认识。

在我国,认识比较统一的职务犯罪概念,是指国家公职人员不履行职责、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利用职权谋取不法利益,妨害国家对职务行为的管理活动,损害公众对于政府的信赖感,依法应受刑事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简言之,就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进行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活动。

从这一定义出发,可以看出职务犯罪在构成上有两个基本特征:(一)主体的特定性。

即职务犯罪的主体只能是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运用公共物品、提供公共服务的国家公职人员。

(二)行为的渎职性。

职务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行为都违背了一定的职责要求.根据渎职行为的具体特点,可将职务犯罪大致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贪利性职务犯罪。

对当前税务人员玩忽职守犯罪的几点思考

对当前税务人员玩忽职守犯罪的几点思考

对当前税务人员玩忽职守犯罪的几点思考税务人员玩忽职守,就是不认真、不负责任地对待税收本职工作,不尽职责与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与义务。

而税务人员玩忽职守罪是指由于玩忽职守行为已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主要是指国家税款)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文结合近几年在全国税务系统发生的一些职务犯罪案例,围绕税务人员玩忽职守问题,从其特点、岗位分析、主要原因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探讨,并就如何预防税务人员犯玩忽职守犯罪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税务人员玩忽职守犯罪的特点(一)往往与重大涉税案相关联。

分析全国多起涉税大要案案情,发现所有的案件都伴随税收执法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应尽的工作职责,为纳税人实施危害税收征管的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比如河北枣强县部分羊毛加工企业农产品收购发票案,虚开普通发票1162122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3947份,偷骗税14.45亿元。

枣强县国税局有六名税务干部被法院审判有罪,其中县国税局大营分局原局长郑国丰犯玩忽职守罪被判一年零六个月,另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0人。

一般来说,哪里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骗取出口退税重大涉税案,哪里就有税务人员玩忽职守等涉税职务犯罪。

(二)呈现群体犯罪现象。

税务机关为加强权力分衡制约,将职权进行了精细的分工,每一项执法任务都需要合作才能完成,这就使得一个人不大可能仅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出现玩忽职守。

税务机构内部这种多岗位、多联系、多制约、多监督的职能设置,相当程度上避免了涉税案件的发生。

然而,一旦发生涉税案件,往往出现查处一案,带出一批,查处一人,挖出一群的情况。

如广东茂名税案极具典型,涉案金额巨大,失职渎职涉及面广,茂名国税系统从领导到基层执法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和政纪处分的涉案人员多达31人,玩忽职守等涉税职务犯罪案成了危害税收征管罪的衍生物。

(三)涉税案件金额巨大危害严重。

税务人员玩忽职守犯罪金额至少在几十万元以上,有些金额甚至上亿元,致使国家税源大量流失。

税务部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税务部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税务部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税务部门是一个国家的重要部门之一,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征收和管理税收。

税收作为国家的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税务部门的工作关系到国家财政的稳定与发展。

然而,现实中,税务部门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存在漏税、虚报、资金浪费等情况,这些问题不仅会损害国家财政利益,也会损害税务部门的形象与信誉。

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采取多种措施。

一、税务部门存在的问题1.执法不严税务部门执法不严是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减少的重要原因之一。

很多企业进行虚开发票、少报税收等不法行为,但是税务部门往往摆出一副“管不了”的样子,不对这些企业予以严肃问责和追缴税款,这使得这些企业得以逃避纳税。

2.监管不到位税务部门在监管企业纳税方面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很多企业往往故意拖欠税款,但是税务部门并不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导致这些企业一再逃避纳税。

3.缺乏透明度税务部门在工作中缺乏透明度,很多纳税人不清楚税收政策和征收标准,也不清楚自己的纳税义务。

同时,税务部门在工作中也缺少及时公布纳税信息,这给企业和纳税人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4.人员素质不高税务部门在招聘人才时,往往只看重应试者的学历和专业背景,忽略了应试者的实际工作经验和素质。

这导致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企业和纳税人的指导和服务能力不足,也影响了税务部门在推进税收征收管理现代化方面的工作水平。

二、对策分析1.加强执法力度税务部门应加强执法力度,对企业和纳税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对漏税、虚报、少报税收等不法行为进行严格打击,通过加大对税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使得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使其时刻保持敬畏之心。

2.加强监管体系建设税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现有的监管机制,一旦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应及时采取行政和经济手段,使纳税人及时缴纳税款,并处以严酷的处罚,形成威慑作用,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3.提高工作透明度税务部门应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向企业和纳税人公开税收政策和征收标准,让纳税人清楚了解自己的纳税义务。

税务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调研思考

税务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调研思考

税务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调研思考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经济的进步,税费的征收与管理也变得越来越重要,税务机关是承担税务征收管理工作的主要单位之一。

在征收时不可避免地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税务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问题。

税务机关要想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必须深入研究和思考,本文就该问题展开探讨。

一、职务犯罪的定义及危害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自己的职权和职务之便,从事非法经济活动,侵占、贪污、挪用或者受贿等行为,严重危害了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引自百度百科)职务犯罪对国家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一是贪污、受贿等行为破坏了国家的财富和资源,损害了国家的利益;二是这样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国家的政治生态,危及了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三是危害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和市民对政府工作的信任。

二、税务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必要性作为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有着执法、调查、审计等职责,税务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而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税务工作人员也可能面临各种利益诱惑和诱惑,进而产生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对税务机关的形象和国家利益造成极大影响,因此必须要预防职务犯罪,保证税收的公正、公平、透明。

三、税务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途径1. 从思想上提高预防职务犯罪意识首先是增强纪律意识,对党的纪律、国家法律进行深入学习并且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对于专业工作,需要提高业务技能水平,增强对税收政策、纳税人合法权益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掌握能力,增强职业操守和责任意识,强化遵纪守法的观念。

2.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制度税务机关需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强化职务责任和财务管理制度。

加大内部监督、监察力度,确保职务犯罪分子无机可乘。

3.加强考核机制,确保一切合法完善纪检、审计、监察、巡视和公安等管理制度,逐步实行内部评估和考核机制,促进尽职尽责,完善制度学习和宣传工作,严格落实机关干部反腐倡廉监督制度和经济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税务干部行为风险管理的几点思考

加强税务干部行为风险管理的几点思考

加强税务干部行为风险管理的几点思考当前,我局正在开展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教育,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入,依法治税进程的加快,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推进,税务干部队伍建设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考验。

从我们近期的调研了解和有关部门反馈的情况看,当前税务干部的行政执法风险越来越大,就如何加强和改进对税务干部行为风险管理,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思路,切实加强“两权”监督,坚持和贯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努力构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和预防体系,已成为今后纪检监察部门要着力解决的课题。

一、当前税务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动向近年来,我们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岗责体系,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加大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力度,已初步建立了税务干部行为风险管理机制,党风、政风、行风明显改善,税务干部的行为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有效的控制。

但我们应该冷静地看到,我们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仍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和潜在的责任风险,由于控制环境的变化也出现了一些倾向性的问题需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具体有以下特征:(一)行政执法不作为或不完全作为所带来的税务渎职、失职责任风险增大。

税务渎职失职责任风险主要有三种类型即:一是不认真履行征管职责;二是税务行政执法案件中对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瞒而不送;三是税收征管失职失误,造成不征、少征税款和税款损失;通过调研分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表现:一是在税务登记管理方面,不认真执行新办户的巡查制度或在日常管理中不注重对纳税人基础登记信息的动态管理,造成基础登记信息失真或缺失、纳税鉴定错误、固定税源监控不力、甚至漏征漏管现象的发生;二是在涉税文书使用时,未按法律规定填写和使用造成涉税文书不合法;三是在日常检查方面,对已确认企业的偷税行为逃避行政处罚而采取自查或评估入库;四是在发票管理方面,对纳税人发票资格认定尤其是专用发票的审核把关不严,对日常的发票领购、使用及核销等疏于管理、普通发票验旧购新环节不认真验旧、监控不到位,致使纳税人长期偷税未发现,对责任区内使用假发票的业户不采取有效的行政执法手段加以控制;五是在所得税征收方式的确定方面,不严格执行和机械执行业务规则或帮助纳税人利用业务规则本身的缺陷规避或少缴应纳税收;六是在双定户定额管理方面,不认真开展典型调查和准确采集定额要素信息,对个体的定额不进行认真的分析,在评议和调整定额上就低不就高、对不符合查实征收的纳税人按查实征收,定额与实际销售额相差几十倍,管区内不坚持或不认真坚持巡查制度、疏于管理,存在漏征漏管的现象;七是在纳税评估方面,评估时浅偿即止、不深不透,避重就轻而规避处罚,出于地方保护、行政干预、怕暴露弱点或重点企业特殊性等原因,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而拖而不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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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前税务部门违法违纪及职务犯罪动向及其预防对策的几点思考近年来,随着税收执法力度以及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力度的不断加强,一宗宗税务人员违法违纪案件被严肃查处。

在我市国税系统,从2003年至今,经市局监察室和部分基层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办的案件就有9宗,受行政处理有12人,其中行政开除处分4人,行政撤职处分3人,行政警告处分3人,诫勉2人;有3人被检察机关刑事拘留,有1人因涉嫌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被检察机关批捕。

另外,还有8名干部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违规操作而受到通报批评,有25名干部,其中包括了一些区局领导、科级干部分别被追究责任。

这一宗宗案件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令人震惊,发人深省。

这些严酷的事实说明,在我们系统内部,个别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法违纪甚至渎职犯罪的现象依然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重道远。

本文主要根据近年来发生在国税系统,尤其是发生在我市国税系统的一些案例,试就当前税务部门违法违纪及职务犯罪的动向、原因作一些分析,并就如何进一步从源头抓起,预防税务人员违法违纪及职务犯罪作些粗浅的探讨。

一、当前税务人员违法违纪及职务犯罪的一些动向根据对近年一些群众举报件、本系统查处的案件和总局、省局的案情通报的分析,我们认为当前税务人员违法违纪及职务犯罪有以下主要手法、形式和特点。

(一)当前税务人员违法违纪及职务犯罪的主要手法当前税务人员违法违纪及职务犯罪的主要手法大致有以下四类:一是利用我们当前在征管上仍然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与社会不法人员内外勾结进行违纪违法活动;二是利用工作之便,为社会不法人员提供便利,自己从中获取好处费;三是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骗购发票;四是利用职权向纳税人吃、拿、卡、要、占甚至索取贿赂。

(二)当前税务人员违法违纪及职务犯罪的主要形式当前税务人员违法违纪及职务犯罪的主要形式,概括起来表现为交易型、渎职型和占有型三种:1.交易型。

主要表现为税务人员在税务行政执法和税务行政管理中,收受他人财物,徇私舞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出谋划策或里应外合。

有的是在征收管理和税务检查中,收受纳税人贿赂或索取贿赂,或违规为纳税人办理税务事项,或与纳税人“讲数”,为纳税人涉税违法行为开“绿灯”,造成该征的不征、该补的不补、该罚的不罚,或者是少征、少补、轻罚;有的利用职务之便,骗购发票从中牟利。

2.渎职型。

主要表现为在税收征管、发售发票、税务稽核等工作中,责任心严重不强,没能严格按照工作规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要求,没能坚持工作原则,造成工作重大失误。

甚至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款少征、漏征,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等。

3.占有型。

主要是利用职权非法占有、占用税款、公款、公物或纳税人的财物。

表现在有的用白条或收税不开票等形式多收少报,贪污公款;有的截留、挪用税款进行非法活动或营利活动;有的异地转移税款,从中谋取利益;有的将公物、公款、罚没财物、下属单位或外单位财物据为己有,或违规将国家税款、单位公款私存,占有本金或利息;有的向纳税人报销私人开支的费用或者长期“借”用纳税人的财物,甚至借而不还。

(三)当前税务人员违法违纪及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当前,税务人员违法违纪及职务犯罪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一是从税务人员违法违纪及职务犯罪的主体来看,以基层一线的工作人员居多。

由于税收执法中自由裁量权和税收执法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性和随意性现象的存在,往往会给一些纳税人造成错觉,认为“税官”的权力很大,纳税与否、纳税多少全凭他们一句话就能搞掂,只要与他们搞好关系,就能少交甚至不交税。

所以,他们总是千方百计、想方设法与税务干部套近乎、拉关系、给好处,以取得“税官”的多多关照。

于是就出现了一些纳税人天天围着税务人员转,讨好税务人员,打税务人员主意的不正常现象。

基层税务机关一线工作人员直接掌管大量税收业务,与纳税人接触比较直接、频繁,往往成为一些不法纳税人的“主攻对象”。

一些一线工作人员,在与一些纳税人的接触中,一旦放松警惕,经不起“糖衣炮弹”的攻击,就容易成为金钱的“俘虏”。

二是从税务人员违法违纪及职务犯罪主体的年龄、文化程度和工作经历看,都比较年轻,年龄多为30多岁;学历比较高,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的还取得学士学位;都有十几年的工作经历,对税收业务比较熟悉。

三是从作案的手法来看,税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与不法纳税人内外勾结、徇私舞弊居多。

四是从案件易发多发的地方看,案件多发生在税款征收、税务稽核、税务稽查、税务处罚、发票管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出口退税审批等一些敏感特殊的岗位和环节上。

二、诱发税务人员违法违纪及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近年来发生在我们系统中的数起案件,留给我们的教训是沉重而深刻的。

一直以来,市局党组以及各级领导都非常重视廉政建设,教育、惩处的力度是越来越大。

在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不断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诸如《十条禁令》、《外出执法纪律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和规定。

我们的教育工作也抓得很紧,除每年7月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外,各单位还结合实际不间断地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活动。

应该说,这些制度的建立、案件的查处和教育活动,对于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意识,促进我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的好转起到了明显效果。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

从目前的情况看,违纪违规的现象依然存在,甚至可以说是屡查不绝,有的甚至逐步转化为职务犯罪。

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从主观原因看1.对权力缺乏科学的认识。

我们的税务人员在工作中,或多或少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

如何看待我们手中的权力,这是一个摆在我们每一个税务干部面前,必须正视和认真解决的重大问题,因为这种对权力认识的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着我们能不能掌好权、用好权。

但是,目前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正确地解决好这个问题。

税务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一种国家和人民交予的公共权力,公共权力只能“公用”,我们每个掌权者必须把权力用在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的服务上,而绝不能以权谋私。

如果我们的掌权者,对权力缺乏科学的认识,滥用权力、以权谋私,那就不可避免地会做出一些违法违纪的事情来,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我们系统近年一些犯了错误的人在“悔过书”中几乎都谈到:由于没有确立正确的“权力观”,老想着拿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筹码,与纳税人讲条件,进行权钱交易,谋取私利,将国家和组织的有关纪律规定抛置脑后,执法违法,最终陷入金钱的陷阱之中。

2.抵御诱惑的自控能力不强。

人是一种极具感性和欲望的高等动物,面对各种诱惑都有失去控制的可能性。

但人又是社会的人,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中,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而必须要用道德的、法律的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在各种诱惑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站稳脚跟。

事实上,我们队伍中的大多数人在种种诱惑面前是能够自控并做到廉洁自律的。

然而,也确实有那么一部分人缺乏自制能力,挡不住诱惑,在金钱面前打了败仗,做出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事情来。

近年来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桩桩、一件件沉痛的教训一再告诫我们,在人生的历程中,我们必须要记牢这样的警句:“戒贪,贪如火,不戒则自焚;戒欲,欲如水,不戒则滔天。

”3.理想信念漠然甚至产生动摇。

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说得好:理想信念是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

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

“总开关”一旦出了问题,人们的行为就容易失范。

从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例中不难看出,尽管这些人违法违纪的表现形式各不相同,但就其思想根源看都是一致的,就是没有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理想信念出了问题,价值取向发生了偏差和扭曲,拜金主义、“失衡心理”和“侥幸心理”在作怪。

因此,一旦有了条件,有了机会,有了诱惑,就不能把持住自己,置党纪国法、规章制度于不顾,不择手段地为自己谋取私利,而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陷入泥潭而不能自拔。

(二)从客观原因看1.社会上还存在着腐败得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环境。

腐败现象之所以不断产生,屡禁不止,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目前社会上还存在着腐败得以滋生和蔓延的土壤和环境。

一是封建主义残余及西方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影响在党内和社会生活中至今仍然存在;二是由于制度和机制的不健全、不完善,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存在着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客观上给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留下了可乘之机;三是有些领导干部在处理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等关系上,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治党不严,没有对消极腐败现象采取坚决有效的防范和打击,有的领导干部甚至庇护腐败现象和犯罪行为。

2.变革时期的体制改革、制度转轨中存在的问题导致有些权力失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一直处在体制改革、制度转轨的过程中。

很多体制改革、制度转轨又是处于“投石问路”、“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中,当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权力制约的真空,从而导致一些权力失去规范。

在税收工作中,从1994年以来,我们先后进行了征管查三分离,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税收征管模式,以及以税收信息化为突破口,进行征管、机构、人事制度相结合的综合改革等三次大的改革。

应该说这一系列的改革,有力地推进了税收管理的制度化,更加规范税收执法活动,减少税收执法的随意性,提升了服务质量,提高了服务效率,进一步促进了税收事业的发展。

但是不可否认,在这当中还会遇到一些新的情况、新的问题。

特别是在管理上,还难免存在着一些不够完善、需要研究以及制定相配套措施等问题。

如果我们对这些新的情况、新的问题不作认真分析研究,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加以解决,对存在着的一些不完善和薄弱的地方不加以改进的话,那么,就有可能使权力失去规范,一些违法违纪甚至职务犯罪的行为就会发生。

3.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上还存在着一些缺陷。

目前,我们在内部管理上相互制衡、监督制约的机制还不够完善,岗责体系还不尽明晰,检查监督力度还不够,一些制度的落实还没有到位。

比如,在税收征管上,我们有的单位往往将主要精力集中在对一般纳税人的管理上,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管理不够到位。

有些管理分局对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资料每月每户都要求进行稽核,但对小规模纳税人,则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稽核指标,致使有些管理员对小规模纳税人经营状况不甚了解,对长期零申报而又有购票的企业,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进行及时的跟踪管理。

再比如,在普通发票的领购和管理上,也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是在普通发票验旧时,有的只是简单查看一下发票的开具情况,未能按规定进行“录入”并与申报情况进行对碰;二是发票验旧只由发票验旧岗独立完成,经办人是否认真验旧、有否“录入”并与申报情况进行对碰等,缺乏有效的监督;三是空白发票核销时,证明人往往只是签个名,而没有仔细检查验旧岗的剪票情况,有关部门也没有规定详细复核的要求;四是在售票窗口,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他人冒名代替领取发票;五是普通发票的年度检查,主要由管理员一个人负责,而管理员有没有检查,检查是否彻底,也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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