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写

浅谈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写【摘要】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时建筑地基基础涉及和施工的重要依据。
在保证外业准确可靠,要重视现场编录工作。
对于内室试验的程序和资料的整理要规范,指标统计要有代表性。
图表的制作应全面,涉及的内容应准确且有依据。
文字部分应清晰、明确,不含糊,并作出合理的评价建议。
【关键词】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浅谈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是工程地质勘察的最终成果,是建筑地基基础设计和施工的重要依据。
由于建筑物用途不同、建筑规模有大有小、地层结构有异、基础形式有别,报告是否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和岩土工程特点,关系到工程设计和建筑施工能否安全可靠、措施得当、经济合理。
所以,不同的工程项目,图通道勘察阶段,报告反映的内容和侧重有所不同;有关规范、规程对报告的编写也有相应的要求。
下面着重谈一谈有关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写工作。
一、野外作业阶段一项勘察的野外任务大体上可以划分为:现场放点、测量、钻探、取样、原位测试、现场地质编录等阶段。
野外作业阶段是取得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所需的第一手资料的重要阶段,一份高质量的勘察报告,必须来自于高质量的第一手原始资料。
由此可知,现场勘察和实验资料的质量好坏,对报告的编写影响极大。
因此,必须认真抓好第一手资料的质量,而钻探工作又是第一手资料的重点。
为此,报告的编写者,必须常到现场掌握有关的勘察情况,最好是参与现场的地质编录工作。
而为了取得一份高质量的第一手原始资料,应该做到以下几点:1、钻探、井探、槽探、洞探底原始记录,均应在勘探过程中及时整理及校对,严禁离开现场追记及补记。
2、钻探原始资料的整理应包括以下内容:按岩芯盒的留样校核原始记录;整理岩样、需保存的土样及需送试验室试验的试样,列表登记;绘制野外柱状图或分层表,绘制探井、探槽展示图;必要时应照像或录像。
3、在检查、整理勘探原始资料的基础上,应结合测绘与调查资料、试验室和原位测试成果,进行岩土分层,确定层及亚层的名称和编号。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是岩土工程领域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是对岩土工程勘察所
获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和综合研究的结果,是勘察单位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一份重要文件。
因此,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当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编制。
在编制过程中,
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进行操作,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此外,还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的地质和气候等特点,确保报告的适用性和实用性。
其次,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内容应当全面、详尽。
报告中应当包括勘察范围、
勘察方法、勘察结果等内容,对于勘察中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地下水情况、地基基础条件等情况也应当进行详细描述。
只有将这些内容都充分考虑进去,才能够为后续的设计、施工提供可靠的依据。
此外,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表述应当清晰、简洁。
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术语和
长篇大论的描述,应当尽可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表述,确保报告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
同时,还应当注意报告中的逻辑关系,确保各部分内容之间的衔接和连贯性。
最后,在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时,还应当注重报告的规范性和规范性。
报告
的格式应当符合相关规定,文字应当规范、工整,图表应当清晰、准确。
只有这样,才能够提高报告的专业性和权威性,确保报告能够得到相关单位的认可和采纳。
总的来说,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标准对于岩土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都
具有重要的意义。
只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编制,确保报告内容的全面、详尽、清晰、简洁,才能够提高报告的质量和可靠性,为岩土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可靠的依据。
(完整)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DB21/T1214-2005要求报告书正文应包括内容:1、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和勘察依据;2、拟建工程概况;3、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布置、工作量;4、场地地形地貌、地层、地质构造、岩土性质及其均匀性.5、各项岩土性质指标,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承载力特征值。
6、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
7、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8、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程度的评价.9、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评价.报告中应附的图件:1、建筑物与勘探点平面位置图;2、工程地质剖面图3、钻孔柱状图4、勘探点主要数据一览表5、土工试验成果汇总表6、水质分析报告7、原位测试成果表根据场地复杂程度,可按下列规定分为三个场地等级: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场地(复杂场地):1)对建筑抗震危险的地段;地震时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泥石流等及发震断裂带上可能发生地表错位的部位。
2)不良地质作用强烈发育;岩溶、滑坡、危岩和崩塌、泥石流、采空区、地面沉降、地震、活动断裂。
3)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强烈破坏;4)地形地貌复杂;5)有影响工程的多层地下水,岩溶裂隙水或其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需专门研究的场地。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场地(中等复杂场地)1)对建筑抗震不利地段;软弱土、液化土、条状突出的山嘴、高耸孤立的山丘、陡坡、陡坎、河岸和边坡的边缘,平面分布上成因、岩性、状态明显不均匀的土层(含古河道、疏松的断层破碎带、暗埋的塘浜沟谷和半填半挖地基),高含水量的可塑黄土,地表存在结构性裂缝等。
2)不良地质作用一般发育;3)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一般破坏;4)地形地貌较简单;5)基础位于地下水位以下的场地。
3符合下列条件者为三级场地(简单场地)1)抗震设防烈度小于或等于6度,或对建筑抗震有利的地段;2)不良地质作用不发育;3)地质环境基本未受破坏;4)地形地貌简单;5)地下水对工程无影响。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一、前言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是岩土工程勘察成果的主要成果之一,是对勘察成果的总结和表达,是勘察单位向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的重要技术文件。
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提高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质量,保证岩土工程勘察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术语和定义2.1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指对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进行总结和表达的文件。
2.2 勘察单位:指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单位。
2.3 设计单位:指进行岩土工程设计工作的单位。
2.4 施工单位:指进行岩土工程施工工作的单位。
2.5 监理单位:指对岩土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单位。
三、报告编制的一般要求3.1 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岩土工程勘察成果,不得夸大或隐瞒勘察结果。
3.2 报告应当清晰、简明地表达,文字通顺,逻辑清晰。
3.3 报告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编制,格式规范,内容完整。
3.4 报告应当注明勘察单位、编制日期、报告编号等基本信息,并加盖勘察单位公章。
四、报告编制的内容要求4.1 勘察范围:应当明确勘察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勘察地点、勘察对象、勘察目的等。
4.2 勘察方法:应当详细描述勘察所采用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包括采样方法、试验方法、测量方法等。
4.3 勘察成果:应当详细描述勘察的成果,包括岩土地质情况、地下水情况、地基基础条件等。
4.4 勘察结论:应当对勘察成果进行分析和总结,给出合理的结论和建议。
4.5 报告附图:应当配备勘察过程中所获得的照片、图纸、剖面图等资料,以便读者理解和审阅。
五、报告编制的技术要求5.1 报告应当使用规范的岩土工程术语,不得使用模糊、含糊的表达方式。
5.2 报告中的数据应当准确可靠,不得编造或篡改数据。
5.3 报告中的图表应当清晰、准确,标注齐全,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六、报告的审定和签发6.1 报告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定,审定人应当对报告内容负责。
6.2 报告应当加盖勘察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写要点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写要点
本院受业主的委托承担了该项目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工作。钻孔孔位、 高程由测量工程师采GPS据甲方提供的平面图标示的坐标及坐标点 (R1点:X=21551.706; Y=36752.000, H=7.26;R2点: X=21551.281; Y=36901.039 ,H=7.61)进行实地测放。 实测各钻孔坐标及高程详见勘探点数据一览表(附表1)。本次钻孔 坐标、标高属广州市城建坐标高程系统。
岩土工程勘察报编写要点
2.4.2.3地下水的腐蚀性 据ZK9、ZK72、ZK81、ZK95孔内各取1组地下水样
作水质简分析,其分析试验成果及对建筑材料腐蚀性评价 详见表2.10。结合场地条件,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2001)(2009年版)第12.2节相关条文 综合判定:在Ⅱ类环境中,长期浸水条件下,场地水对混凝 土结构具微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具微腐蚀性; 在干湿交替条件下,场地水对混凝土结构具弱腐蚀性,对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具微腐蚀性。 2.4.2.4土的腐蚀性 场地内地下水位以上的土层主要为杂填土,根据地区经验, 土对砼结构具微腐蚀性,对钢筋砼结构中钢筋具微腐蚀性, 对钢结构具弱腐蚀性。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写要点
2.5不良地质条件及特殊性岩土 2.5.1不良地质条件 本场地不存在土洞、溶洞、崩塌、滑坡等,亦未发现有污染土和含有有毒气体的土层。仅揭露有具
轻微液化势的饱和砂土。 2.5.2特殊性岩土 1)人工填土 灰色-灰褐色,稍密,稍湿,主要由砼块、砖块、砂、砖块等建筑垃圾组成。钻孔揭露厚度0.90~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写要点
2、场地工程地质条件 2.1 场地地貌及环境条件 拟建场区位于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开发区珠江西侧,地貌形态属珠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地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是岩土工程勘察成果的主要呈现形式,是对岩土工程勘察成果的总结和归纳,是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重要成果之一。
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不仅要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还要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和工程实践经验。
下面将从报告的编制内容、格式、要求等方面,介绍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标准。
一、报告的编制内容。
1.前言。
前言是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开篇,要求简明扼要地介绍岩土工程勘察的目的、范围、依据、编制依据和编制目的等内容,同时也要对勘察单位、勘察人员和编制人员进行简要的介绍。
2.勘察范围和方法。
勘察范围和方法是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核心内容之一,要求详细描述勘察的范围、方法、技术路线和勘察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等内容,以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勘察成果分析。
勘察成果分析是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对勘察成果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价,包括岩土地质条件、地下水条件、地基承载力、地震烈度、边坡稳定性等内容,以为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可靠的依据。
4.勘察成果的应用。
勘察成果的应用是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落脚点,要求对勘察成果的应用进行详细描述,包括在工程设计、施工、监测和验收等方面的应用,以确保勘察成果得到有效的利用。
5.总结和建议。
总结和建议是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收尾部分,要求对勘察成果进行总结和归纳,同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以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二、报告的格式要求。
1.报告的封面。
报告的封面应包括报告的标题、编制单位、编制时间、勘察单位、勘察地点等信息,并要求统一格式、规范书写。
2.报告的目录。
报告的目录应包括报告的主要章节和内容,要求清晰明了、便于查阅。
3.报告的正文。
报告的正文要求结构清晰、层次分明、表述准确、条理清晰,要求使用规范的文字和术语,避免出现歧义和误解。
4.报告的附录。
报告的附录要求包括相关的资料、图表、数据和文献等内容,以便读者查阅和参考。
三、报告的编制要求。
1.报告的编制要求。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是岩土工程勘察成果的主要成果之一,它是勘察单位向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的一种专业技术文件。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下面将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的一般要求、报告的组成部分、报告的编制程序等方面进行介绍。
一、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的一般要求。
1. 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勘察的真实情况和勘察成果,不得夸大和虚假。
2. 报告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3. 报告应当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可读性,不得存在技术错误和语言表达不清的情况。
4. 报告应当具有较高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不得存在无法执行和无法实施的情况。
二、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组成部分。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封面、扉页、目录、主体部分、附录和参考文献等。
其中,主体部分是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核心部分,包括项目概况、勘察范围、勘察方法、勘察结果、分析与评价、建议等内容。
三、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程序。
1. 勘察前的准备工作,明确勘察的目的和任务,确定勘察的范围和内容,制定勘察方案和计划,确定勘察的方法和技术路线等。
2. 勘察过程中的实施工作,按照勘察方案和计划进行勘察工作,采集勘察资料和样品,进行实地勘察和实验分析等。
3. 编制报告的工作,整理和分析勘察资料,撰写报告的各个部分,组织报告的编排和排版等。
4. 报告的审核和审定工作,对编制完成的报告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定,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总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标准是规范和指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的重要依据,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编制,才能保证报告的质量和可靠性。
希望相关单位和人员能够重视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工作,确保报告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为工程建设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是岩土工程勘察成果的主要成果之一,是岩土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进行工程决策的重要依据。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和提高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报告的结构、内容和编制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报告的结构。
1. 封面,包括报告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时间等内容。
2. 目录,列出报告中各章节的标题及页码。
3. 前言,简要介绍编制本报告的目的、依据、范围和主要内容。
4. 主体部分,包括工程概况、地质概况、勘察方法、勘察成果、分析与评价、勘察成果的应用等内容。
5. 结论,对勘察成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提出工程建议。
6. 参考文献,列出本报告中引用的文献资料。
7. 附录,包括勘察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数据处理程序、勘察成果的资料等。
二、报告的内容。
1. 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用途等信息。
2. 地质概况,包括区域地质背景、地层分布、地质构造、地貌特征等内容。
3. 勘察方法,包括野外地质勘察、室内试验分析等内容。
4. 勘察成果,包括岩土样品的采集、试验数据的处理、勘察成果的分析等内容。
5. 分析与评价,对勘察成果进行分析和评价,包括地基承载力、地震烈度、地下水情况等内容。
6. 勘察成果的应用,对勘察成果在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中的应用进行说明。
三、编制要求。
1. 报告应准确、清晰、完整地反映勘察成果,不得夸大和隐瞒事实。
2. 报告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格式规范,文字表述准确、简练。
3. 报告中的数据应真实可靠,应标明数据来源和处理方法。
4. 报告中的图表应清晰、规范,图表应有编号和标题,便于查阅和理解。
5. 报告应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避免使用专业术语和公式过多,要求语言通俗易懂。
综上所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和提高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读性,为工程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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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DB21/T1214-2005要求报告书正文应包括内容:1、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和勘察依据;2、拟建工程概况;3、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布置、工作量;4、场地地形地貌、地层、地质构造、岩土性质及其均匀性。
5、各项岩土性质指标,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承载力特征值。
6、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
7、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8、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程度的评价。
9、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评价。
报告中应附的图件:1、建筑物与勘探点平面位置图;2、工程地质剖面图3、钻孔柱状图4、勘探点主要数据一览表5、土工试验成果汇总表6、水质分析报告7、原位测试成果表根据场地复杂程度,可按下列规定分为三个场地等级: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场地(复杂场地):1)对建筑抗震危险的地段;地震时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泥石流等及发震断裂带上可能发生地表错位的部位。
2)不良地质作用强烈发育;岩溶、滑坡、危岩和崩塌、泥石流、采空区、地面沉降、地震、活动断裂。
3)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强烈破坏;4)地形地貌复杂;5)有影响工程的多层地下水,岩溶裂隙水或其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需专门研究的场地。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场地(中等复杂场地)1)对建筑抗震不利地段;软弱土、液化土、条状突出的山嘴、高耸孤立的山丘、陡坡、陡坎、河岸和边坡的边缘,平面分布上成因、岩性、状态明显不均匀的土层(含古河道、疏松的断层破碎带、暗埋的塘浜沟谷和半填半挖地基),高含水量的可塑黄土,地表存在结构性裂缝等。
2)不良地质作用一般发育;3)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一般破坏;4)地形地貌较简单;5)基础位于地下水位以下的场地。
3符合下列条件者为三级场地(简单场地)1)抗震设防烈度小于或等于6度,或对建筑抗震有利的地段;2)不良地质作用不发育;3)地质环境基本未受破坏;4)地形地貌简单;5)地下水对工程无影响。
根据地基的复杂程度,可按下列规定分为三个地基等级;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地基(复杂地基):1)岩土种类多,很不均匀,性质变化大,需特殊处理;2)严重湿陷、膨胀、盐渍、污染的特殊性岩土,以及其他情况复杂,需作专门处理的岩土。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地基(中等复杂地基)1)岩土种类较多,不均匀,性质变化较大;2)除本条第1款规定以外的特殊性岩土。
3符合下列条件者为三级地基(简单地基)1)岩土种类单一,均匀,性质变化不大。
2)无特殊性岩土。
根据工程重要性等级,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可按下列条件划分勘察等级。
甲级在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中有一项或多项为一级。
乙级除勘察等级为甲级和丙级以外的勘察项目。
丙级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均为三级。
注:建筑在岩质地基上的一级工程,当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为三级时,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乙级勘察依据主要规范规程:(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5)《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21/907—2005)(6)《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场地土类型划分详细勘察阶段,对单幢建筑,测试土层剪切波速的钻孔数量不宜少于2个,测试数据变化较大时,可适量增加。
对小区中处于同一地质单元内的密集建筑群,测试土层剪切波速的钻孔数量可以适量减少,但每幢高层建筑和大跨空间结构的钻孔数量均不得小于1个。
土的类型划分与剪切波速范围砂土液化的概念:松散的砂土受到地震或机械振动时有变紧密的趋势。
但饱和的粉细砂土,由于孔隙全部为水充填,且渗透性不良,则在这种趋于紧密的短暂时间内,使水来不及从孔隙中排出,结果必然导致孔隙水压力的骤然上升,上升的孔隙水压力来不及消散,这就使原来由砂粒彼此直接接触的有效压力迅速减小,当有效压力完全消失时,砂层也就完全丧失了抗剪强度和承载能力,变成像液化一样的状态,称为砂土液化。
基础验槽注意问题1 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和条件:1.1 勘察、设计、质监、监理、施工及建设方有关负责人员及技术人员到场;1.2 附有基础平面和结构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结构图;1.3 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4 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若分段开挖,则每段条件相同),条件良好的基槽。
2 无法验槽的情况: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能达到验槽的基本要求;无法验槽:2.1 基槽底面与设计标高相差太大;2.2 基槽底面坡度较大,高差悬殊;2.3 槽底有明显的机械车辙痕迹,槽底土扰动明显2.4 槽底有明显的机械开挖、未加人工清除的沟槽、铲齿痕迹。
2.5 现场没有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附有结构设计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图纸。
3 验槽前的准备工作:3.1 察看结构说明和地质勘察报告,对比结构设计所用的地基承载力、持力层与报告所提供的是否相同;3.2 询问、察看建筑位置是否与勘察范围相符;3.3 察看场地内是否有软弱下卧层;3.4 场地是否为特别的不均匀场地、勘察方要求进行特别处理的情况;而设计方没有进行处理;3.5 要求建设方提供场地内是否有地下管线和相应的地下设施;3.6 场地是否处与采空影响区而未采取相应的地基、结构措施。
4 推迟验槽的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推迟验槽或请设计方说明情况4.1 设计所使用承载力和持力层与勘察报告所提供不符;4.2 场地内有软弱下卧层而设计方未说明相应的原因;4.3 场地为不均匀场地,勘察方需要进行地基处理而设计方未进行处理;5 浅基础的验槽:一般情况下,填土不宜作持力层使用,也不允许新近沉积土和一般粘性土共同作持力层使用。
因此浅基础的验槽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种情况:5.1 场地内是否有填土和新近沉积土;5.2 槽壁、槽底岩土的颜色与周围土质颜色不同或有深浅变化;5.3 局部含水量与其它部位有差异;5.4 场地内是否有条带状、圆形、弧形(槽壁)异常带;5.5 是否有因雨、雪、天寒等情况使基底岩土的性质发生了变化。
5.6 场地内是否有被扰动的岩土5.7 填土的识别:5.7.1 土内无杂物,但也无节理面、层理、孔隙等原状结构;5.7.2 局部土体颜色与槽内其它部位不同,有可能是在颜色较浅部位的填土颜色较深,也可能是深色部位填土的颜色较浅;5.7.3 包含物与其它部位不同,以粘性土为主的素填土主要表现在钙质结核的含量与其它部位的明显差异上;5.7.4 土内含有木炭屑、煤渣、砖瓦陶瓷碎片、碎石屑等人类活动遗迹(尤其是木炭屑应仔细辫认);5.7.5 土内含有孔隙、白色菌丝体等原生产物,仿佛是原状土,但孔隙大而乱,排列无规则,土质松散5.7.6以粗粒土为主要场地,主要表现在矿物成分与其它部位有所差异,粒径差异明显,充填物的不同等;5.7.8 所含钙质结核是否光洁,是否为次生或再搬运所致。
5.8 新近沉积土的识别新近沉积土具有承载力低、变形大、有湿陷性等特点(在大部分情况下,其力学性质不如沉积时间10年以上的素填土),可能会产生较大的不均匀沉降,对建筑物有较大的危害。
但在勘察工作中,由于孔内取土的限制,有时不能全部辨认出,在基础验槽时应特别加以注意。
①堆积环境:主要存在于土、岩丘的坡脚和斜坡后缘,冲沟两侧及沟口处的洪积扇和山前坡积地带,河道拐弯处的内侧,河漫滩及低阶地,山间凹地的表部,平原上被淹埋的池沼洼地和冲沟内。
②颜色:一般表现为灰黄、黄褐、棕褐,常相杂或相间。
③结构:土质不均、松散,大孔排列杂乱。
常混有岩性不一的土块,多虫孔和植物根孔。
锹挖容易。
④包含物:常含有机质,斑状或条带状氧化铁;有的混砂、砾或岩石碎屑;有的混有砖瓦陶瓷碎片或朽木片等人类活动的遗物,在大孔壁上常有白色钙质粉末。
在深色土中,白色物呈菌丝状或条纹状分布;在浅色土中,白色物呈星点状分布,有时混钙质结核,呈零星分布。
5.9 地基基础应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
无法避开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地面水和雨水进入槽内,槽内水应及时排出,使基槽保持无水状态,水浸部分应全部清除。
5.10 严禁局部超挖后用虚土回填。
5.11 本地区季节性冻土的冻深为0.40m,因此基础埋深从自然地面起不得小于0.40m。
5.12 当建筑场地为耕地(草地)时,一般耕土深度在0.6~0.7m之间,因此基础埋深不得小于0.70m。
6 深基础的验槽6.1 基槽开挖后,地质情况与原提供地质报告是否相符。
6.2 场地内是否有新近沉积土。
6.3 是否有因雨、雪、天寒等情况使基底岩土的性质发生了变化。
6.4 边坡是否稳定。
6.5 场地内是否有被扰动的岩土。
6.6 地基基础应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
无法避开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地面水和雨水进入槽内,槽内水应及时排出,使基槽保持无水状态,水浸部分应全部清除。
6.7 严禁局部超挖后用虚土回填。
7 复合地基(人工地基)的验槽复合地基是指采用人工处理后的,基础不与地基土发生直接作用或仅发生部分直接作用的地基,与天然地基相对应。
包括用换土垫层、强夯法、各种预压法(先期固结)、灌浆法、振冲桩法、挤密桩法处理等复合地基的验槽,应在地基处理之前或之间、之后进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7.1 对换土垫层,应在进行垫层施工之前进行,根据基坑深度的不同,分别按深、浅基础的验槽进行。
经检验符合有关要求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
7.2 对各种复合桩基,应在施工之中进行。
主要为查明桩端是否达到预定的地层。
7.4 对各种采用预压法、压密、挤密、振密的复合地基,主要是用试验方法(室内土工试验、现场原位测试)来确定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8 桩基的验槽.对桩基的验槽,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8.1 机械成孔的桩基,应在施工中进行。
干施工时,应判明桩端是否进入预定的桩端持力层;泥浆钻进时,应从井口返浆中,获取新带上的岩屑,仔细判断,认真判明是否已达到预定的桩端持力层。
8.2 人工成孔桩,应在桩孔清理完毕后进行。
8.2.1 对摩擦桩,应主要检验桩长。
8.2.2 对端承桩,应主要查明桩端进入持力层长度、桩端直径。
8.2.3 在混凝土浇灌之前,应清净桩底松散岩土和桩壁松动岩土8.2.4 检验桩身的垂直度。
8.2.5 对大直径桩,特别是以端承为主的大直径桩,必须作到每桩必验。
检验的重点是桩端进入持和层的深度、桩端直径等。
桩端全断面进入持力层的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对于粘性土、粉土不宜小于2d,砂土不宜小于1.5d,碎石土类不宜小于1d;季节冻土和膨胀土,应超过大气影响急剧深度并通过抗拨稳定性验算,且不得小于4倍桩径及1倍扩大端直径,最小深度应大于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