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200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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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调研报告当前,食品药品安全仍处于风险多发期和矛盾的凸现期,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未能根本解决,安全形势仍然严峻,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之一。

食品药品监管队伍人员素质的高低、廉洁与否,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形象,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系统自身形象的大事。

加之,目前,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正处于关键阶段,部分干部职工难免会引起思想波动,有的甚至趁改革之机可能引发不廉洁行为。

如何对系统干部职工和重要岗位责任人员实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远离职务犯罪,确保食品药品和干部队伍安全,顺利推进机构改革,是当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明确要求:“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

”中央纪委监察部已把这项工作作为预防腐败的创新成果,列入今年的重点工作,在全国大力推广。

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和日常工作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它具有客观性、损失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

廉政风险具体包括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责任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是将风险管理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中,针对因制度、教育、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的廉政风险,以防范廉政风险作为核心内容,通过PDCA循环对防范工作实施质量管理的预防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是落实“三个更加注重”要求,拓展预防腐败工作领域的有效措施。

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是适应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的客观需要,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公共权力监督的重要手段,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干部素质和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附表一)

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附表一)

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附表一)项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一)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情况10分1、十七大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全国、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2、加大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力度,开展勤政廉政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专题活动,进一步加强党性教育和道德教育;3、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4、财政厅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工作要点(赣财党组[2009]号);5、厅党组关于落实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的通知(赣财党组[2009]21 号);6、厅机关布置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学习。

1、没有组织学习或学习没有记录,每次扣2分;2、没有讨论发言记录的,每次扣2分;3、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召开有关会议,或者在重大节假日、在办理重大资金分配、重大项目确定、基本建设工程和干部办理婚丧嫁娶等事项时,未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廉政教育的,扣3分。

(以上各项查会议记录和工作记录)(二)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完善内部制度建设情况25分1、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及《2008-2012年工作规划》,构建惩防体系,按照省委关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构建惩防体系阶段性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按要求落实责任,抓好实施;2、根据厅党组《关于规范财政管理、严肃财政工作纪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措施;3、按照厅党组关于落实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的通知(赣财党组[2009]21 号)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4、开展权力“搜索”,建立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

1、未按《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制定本单位阶段性规划的,扣5分,未明确年度目标的,扣5分;2、未按厅党组《关于规范财政管理、严肃财政工作纪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扣5分;(检查相关资料)3、未完成惩防体系任务分工2009年工作规划任务的,每项扣3分。

中共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200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中共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200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中共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200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的通知【法规类别】廉政【发文字号】鄂食药监党[2009]68号【发布部门】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09.11.25【实施日期】2009.11.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200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的通知(鄂食药监党〔2009〕68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省局直属各单位党委,省局机关各处室、分局、中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和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检查办法》,省局党组决定,对全系统各单位(部门)200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通过检查考核,督促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一步增强"一岗双责"意识,认真研究解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为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检查考核的对象省局检查考核的重点是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局,省局直属单位,省局机关各处室、分局、中心。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局负责检查考核所属县(市、区)局以及本级局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

三、检查考核内容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科学监管理念的情况;2、单位(部门)承担反腐倡廉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工作部署、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情况;3、领导班子及成员、中层部门及党员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情况;4、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工作任务的情况;5、反腐倡廉建设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同布置、共落实、相结合的情况;6、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情况;7、对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问题的整改情况;8、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主要成绩、基本经验、存在的问题和2010年的工作思路。

省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

省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
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者失察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不得分。
8
项目
总分
序号
考 核 内 容
评分标准
标准

得分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30
6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认真遵守“四大纪律八大要求”,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党组规定的“九条纪律”、省局党组提出的“八个不准”,严格执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7

党风廉政教育
20
8
认真落实局党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部署,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等各类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学习有计划,时间有保障,工作实效好。
无全年教育计划、无工作总结不得分,学习内容、时间不落实,扣8分,效果差扣5分。
10
9
认真贯彻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构建惩防体系。
8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304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局党组的决议、规定,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政令不畅通的,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不得分。领导成员中有1人违反纪律规定,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不得分。贯彻不及时、不得力的扣3分
7
5
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严格执行《条例》选拔任用干部、基建工程建设实行招投标、“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规定。
对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要求不贯彻落实、年初无计划、无部署的不得分;年中无自查和专题分析的扣2分;年终无自查的扣5分;单位、部门未按规定向局党组、纪检组报告的扣2分;个人未报告的有1人扣2分。
9
2

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细则

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细则

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细则_____ _____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20 __________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细则考评对象考评项目考评标准报送材料一类单位、二类单位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有关制度执行情况(20 分)1.按要求参加省食药安委、省食药安办组织的会议及活动,总分 5分。

因故不参加且没有同级领导代会的,每次扣 1 分;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 2 分,扣完为止。

2.认真落实省食药安委、省食药安办交办、督办事项,总分5 分。

未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的,每次扣 2 分,扣完为止。

3.按要求完成国家食品安全及药品监管考核工作,总分 5 分。

未按质按量按时完成考核资料报送的,每次扣 2 分,扣完为止;在国家考核中被扣分,扣 5 分。

4.成员单位之间紧密协作配合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总分 5分。

互相推诿扯皮的,对责任单位扣 5 分。

无(根据省食药安办掌握情况打分)一类单位省编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履行情况、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60 分)1.落实省 ZF100 号专题会议纪要,出台相关文件政策,积极推进基层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空缺编制招录工作,得30 分。

2.落实省 ZF100 号专题会议纪要,结合实际指导、支持市县优化基层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布局,得 30 分。

①推进基层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空缺编制招录工作的相关文件资料。

②指导、支持市县优化基层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布局的相关文件资料。

考评对象考评项目考评标准报送材料一类单位省教育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履行情况、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60 分)1.定期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得 15 分。

2.按工作职责分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得 15 分。

发生较大级别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未派员前往事发地协助调查和处置的,每起扣 3 分。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系统目标责任制年终考评的通知-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系统目标责任制年终考评的通知-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系统目标责任制年终考评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系统目标责任制年终考评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各处室、分局、中心:根据省委、省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管理考评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和省局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相关规定,为做好2009年度目标责任制年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做好目标责任考评自查工作。

各单位对照年初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抓紧开展自查工作,全面总结检查职能目标和共性目标完成情况,确保2009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

自查要突出重点,突出特色,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明确工作的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

各单位自查报告请于2009年11月25日前报省局办公室(附电子文本)。

二、做好争先创优加分项目申报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争先创优加分规定,将职能目标超额完成任务情况,获得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情况;工作经验、政策建议、调研文章被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并转发情况;宣传稿件、经验交流采用被国家级、省级媒体和会议采用等有关项目的加分依据(如文件、奖状、奖牌、证书、报刊等),于2009年11月25日前报省局办公室。

三、做好2010年度工作谋划。

各单位要根据上级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及早研究谋划2010年工作安排。

有关工作安排意见建议及时报省局办公室汇总。

省局2009年目标责任制管理考评工作安排和考评细则另行通知。

二00九年十一月八日——结束——。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百分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的百分制考核细则
阐明:1.各目的项目独立计分,扣完为止,不 现负分;
2.“重要举报信件”指省局、本地纪检监察、纠风办等部门要成果件;
3.政风靡风评议成果以纠风部门排序为准;
4.上报有关材料和报表状况分别由省局治贿办、监察室提供;
5.廉政目的中“贯彻科学发展观”项以监管业务工作考核为准,不再重复考核;
6.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纳入廉政目的一并考核,按百分制考核后总分折算为 14 分;
7.凡违规违纪问题、案件由市局发现并主动查纠的不扣分。

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检查评分表

发现一例扣0.5分
查案卷
需要领导审批或集体合议程序的,而未履行审批或集体合议程序的
发现一例扣0.5分
查案卷
行政处罚案件档案(12分)
案件材料不全(如缺案件调查报告,缺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缺审批表、缺送达文书、缺结案表等)
发现一处扣0.5分
查案卷
几个案子的案件合在一块订,或者案卷材料装订零乱、次序不清
发现一案扣0.5分
没有部署落实的,扣1分
看文件、查会议记录
开展了自查考核,并按时提交了自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和整改
没有自查,或没有提交自查报告的,扣1分
查材料
行政处罚案件在处罚前实行法制人员审核制度、集体讨论制度;
没有实施的,每一案子扣0.5分
查案卷
行政救济(7分)
建立机关行政复议制度及行政复议委员会
没有建立的,扣0.5分
没有的,扣1分
看材料
对许可项目、条件、程序、时限进行公示
没有公示的,扣1分
看现场
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程序、条件、时限对作出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与决定
其中有一项不符合规定的,扣1至3分
抽查许可事项原始材料
实行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制”、“一个窗口对外”
其中有一项没有实行的,扣1分
看现场、问管理相对人
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3分)
查取得的物证、书证等证据与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是否相符
行政处罚法律适用(10分)
漏用违反法律义务条款,或者适用错误的法律责任条款或者定性错误的
每发现一处扣1分
查处罚决定书
超越处罚职权或者滥用处罚职权的
每发现一个案子扣1-2分
查案卷
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或者自由裁量权运用不当的

中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0.09.03•【字号】川食药监党[2010]26号•【施行日期】2010.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食药监党〔2010〕26号)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队),省局直属事业单位:根据《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印发<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川纪发[2010]17号)精神,经省局党组同意,决定在全省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廉政风险登记表2.廉政风险防控承诺表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中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大源头治腐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结合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省局党组决定,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内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对重点岗位党员、干部廉政风险教育,通过“找、防、控”的方式,建立起以人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引导党员、干部明确岗位职责,认清权力风险,强化廉政意识,提高抵御风险能力,使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职工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规范的行政行为,有创新的工作机制,有扎实的工作作风,有满意的服务质量,有较高的社会评价。

二、组织领导成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刘伟德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陈勇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魏夕和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健康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玉生省局党组成员、监察专员颜帮富省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成员:齐克力省局办公室主任唐佑君省局食品协调处处长张海峰省局食品监察处处长黄强省局注册处处长曹力省局医疗器械处处长吴锐省局安监处处长谢伟省局市场处处长李翔省局财务处处长杨建康驻局监察室主任王振平省局机关党委副书记何珣省局稽查总队长李春省局政务中心主任王野省药检所所长周亚莉省审评认证中心主任王书林省医药学校校长蔡永华省养麝研究所副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局监察室,由王玉生、杨建康同志分别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具体落实各阶段的日常工作。

2009年度全市县级粮食行政机关政风建设考核细则.

5
县局监管工作不力的扣2分,发生案件的每件扣1分。
总分
(100分)

——
说明
1.特定考核项目(分项)未列入本细则的,按《考评办法》进行考核和扣分;2.组织考核评分重证据实,自查得分项目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3.以此表内容为基础,制作《自查测评表》(电子版),请各县粮食局在合肥粮食政务网通知通告栏下载。
5
县局未按期报送结果的每件扣1分,统计报表逾期报送或者不全面的扣1分。
10
认真做好涉粮职务犯罪和违法违纪案件预防和查办工作,发生案件按期报告有关情况
10
逾期报告或瞒报本系统案件的,每件每人分别扣1分和0.5分;工作失察或查办案件不力的,每件扣2分





40


工作作风情况(20分)
பைடு நூலகம்11
县局建立健全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完善并严格执行《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2
对2009年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到位
3
未组织监督检查的扣1分;责任分解不明确、责任考核不到位、责任追究不严格的,每个环节扣1分。
3
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09年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4
县局未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工作的扣2分;未按要求完善有关制度的,每少1件扣0.5分。
14
积极推进粮食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5
县局机关未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的按比例扣1-2分,内容不全面或不真实的扣2分。
推进依法行政情况(10分)
15
建立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带头依法行政
4
县局按比例扣0.5-2分;发现市、县局行政违法或不作为的,每件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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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4.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廉洁从政自查情况。
随机抽查1名领导班子成员、1名中层干部、1名工作人员的自查材料或自查发言会议记录。
无自查材料或自查发言会议记录的每份扣0.5分。
22
5.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
1.查阅检查考核方案及有关资料。
2.电话查询所属单位。
1.无检查考核方案的扣0.5分。2.未对本单位进行自查和未对所属单位全面进行检查考核的各扣1分。3.检查考核完成后未形成总结材料的扣0.5分。
每缺1项制度扣1分。
3
18.监督制约、源头治腐情况:
(1)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
召开座谈会或个别交谈,了解党员干部有关情况。
发现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扣1分。
1
(2)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情况。
查民主生活会及会议记录材料。
1.未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扣1分。2.未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扣1分。3.未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无整改措施的扣1分。
3
(3)执行财务、审计制度的情况。
查财务帐户、财务凭证、审计资料和公务接待规定。
1.存在多头开户的扣0.5分。2.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的扣0.5分。3.发现挪用专项资金问题的扣0.5分。4.设置账外账或私设小金库的扣1分。
5.固定资产投资、处置未按规定程序操作的扣0.5分。
6.领导干部离任前后未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扣0.5分。7.未制定公务接待规定和未按规定落实的扣0.5分。
7
(5)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情况。
依据《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2009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考评标准》进行专项考核。
本项实得分数=专项考核得分÷100×8
8
(6)“作风建设年”活动情况。
查看“作风建设年”活动相关资料。
1.未征求和归纳有关方面意见的扣1分。
2.未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的扣1分。3.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无整改措施或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的扣1分。
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200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
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200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
被考核单位:考核日期: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检查方法
考核标准
基本分
扣分
得分
基本情况
1.组织落实情况。
查看相关文件或会议记录。
1.领导小组成员及办事机构人员变化后未及时(1个季度内)调整的扣0.5分。2.纪检组长、纪检监察干部未按要求配备的扣0.5分。
座谈了解相关情况。
座谈了解相关情况。
1.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每起扣1分。2.未进行述职述廉的每一人扣1分。3.发现个人重大事项未报告的每起扣1分。
1.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每起扣1分。2.未进行述职述廉的每一人扣1分。3.发现个人重大事项未报告的每起扣1分。
5
(2)是否有跑官要官的情况。
(3)是否有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情况。
3
(8)基础设施建设有关情况。
1.查工程项目审批程序及招投标相关资料。2.查政府采购相关资料。
1.工程建设项目无当地政府(发改委)批复的扣0.5分。
2.未按要求实施政府采购的扣0.5分。3.未落实招投标制度的扣1分。
2
(9)信访件处理情况。
查年度内所有的信访件。
1.未按规定登记的每件扣0.5分。2.未按规定受理的每件扣0.5分。3.未按要求初核和处理的每件扣0.5分。4.信访事项处理不当,导致越级上访的扣1分。5.未按要求向有关方面反馈办件情况的每件扣1分。
4.因政风行风问题被投诉并被上级机关、当地政府部门查处或通报批评的扣1.5分。5.被摘掉“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合格单位”匾牌的此项不得分。
5
(7)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
查开展工作的相关材料。
1.发现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扣1分。2.年度未向当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的扣1分。3.受到当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点名批评的扣1分。
5
廉洁从政情况
廉洁从政情况
19.专项清理及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1)亲属从业和涉药的建档情况。
查档案和专项清理资料。
1.未建立工作人员亲属从业和涉药信息档案的扣1分。2.未进行自查自纠的扣1分。
2
(2)节假日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20.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
(1)是否有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的情况。
随机抽查2名工作人员:1.查部门交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2.查参加学习记录或学习笔记。
1.未完成交办具体工作任务的每项扣1分。2.无参加学习记录或学习笔记的扣0.5分。
3
(2)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的情况。
14.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责任情况:
(1)开展行政监察工作的情况。
查开展行政监察的相关资料。
1.未开展行政执法监察活动的扣1分。
2
16.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情况。
1.对照鄂食药监党[2009]28号文,查开展宣教月活动的相关资料。
2.查学习教育活动考勤登记记录。
1.每缺少1项活动或内容的扣0.5分。2.无学习教育活动考勤登记记录的扣0.5分。
2
17.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鄂食药监党[2009]39号文中建制要求,抽查制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1.领导集体或领导干部被上级机关追究责任的扣1分。2.对管辖范围内领导集体或领导干部应追究而未追究责任的扣1分。
2
8.反腐倡廉建设信息报道情况。
查被上级和新闻媒体采用的信息资料。
被上级和其他媒体采用信息少于6篇的扣1分。
1
履行责任情况
履行责任情况
履行责任情况
9.领导集体履行责任情况:
(1)党组(委)会研究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情况。
(4)是否有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情况。
(5)是否有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的情况。
(6)是否有兼任企业领导职务或兼职取酬,是否有投资入股矿产、长江河道采砂、药品生产经营的情况。
(7)是否有违规参加营利性娱乐活动的情况。
(8)是否有违反禁酒令规定的情况。
(9)执行述职述廉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
4
(4)行政及收费情况。
1.抽3份行政审批档案、抽3份行政处罚收据及其案卷。2.查生产经营假劣药品举报登记记录和立案登记台帐。3.从行政相对人名册中抽5份日常监管记录。4.查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情况。
1.行政审批超时的每件扣0.5分。2.对符合处罚条件的案件未及时立案查处的每件扣0.5分。
3.发现行政处罚依据、程序方面问题的扣1分。4.发现应收未收和乱收费问题的扣1分。5.发现未进行日常监管或无日常监管记录的扣1分。6.未执行公开制度或公开内容不到位的扣1分。
2
(5)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对领导班子进行民主测评。
领导班子民主测评满意率达不到85%的扣1分,达不到75%的扣2分。
2
10.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责任情况:
(1)讲廉政建设党课情况。
1.查讲课资料或抽查2名党员干部记录。2.查会议和活动记录。3.查信访件及上级交办件签批材料。4.查听汇报的记录或汇报材料。
(1)与分管单位(部门)研究布置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情况。
随机抽查1名领导班子成员或1个分管单位(部门),查工作记录或相关资料。
1.领导班子成员或分管单位(部门)无相关记录或资料的扣1分。2.无相关会议记录或报告材料的扣1分。
3
(2)到分管单位(部门)督查工作的同时检查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情况。
(3)向领导班子集体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1
2.部署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情况。
查看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及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文件。
1.无工作要点的扣0.5分。2.工作任务未细化和明确具体责任人的扣0.5分。
1
3.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情况。
查全体工作人员(含聘用半年以上人员)、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的责任书。
1.未签责任书的每人扣0.5分。2.未按要求逐级签订和人员变动后(1个季度内)未签订责任书的扣0.5分。3.责任书的内容未结合其业务工作制订的,每份扣0.5分。
无课题研究成果书面材料的扣1分。
1
(5)反腐倡廉材料上报情况。
查应上报的材料。
应上报材料每缺1份扣0.5分
1
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15.惩防体系建设组织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情况。
查相关文件、记录和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资料。
1.未成立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的扣0.5分。2.工作任务未进行责任分解的扣0.5分。3.责任分解未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明确完成时限的扣0.5分。
检查考核组组长:检查考核组成员:
1.未讲党课的扣0.5分。2.年度主持(参与)会议和活动少于4次的扣1分。3.重要信访件或上级交办件未签批的扣1分。4.无汇报材料或无听汇报记录的扣0.5分。
3
(2)主持(参与)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或活动情况。
(3)重要信访件及上级交办件签批情况。
(4)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的情况。
11.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情况:
1
(3)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查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的会议记录。
“三重一大”事项未执行议事规则和有关规定的每件扣1分。
2
(4)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的情况。
抽查2名新任职干部的选拔任用资料。
1.未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扣1分。2.新提任的干部在一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扣1分。
2.未开展廉政监察活动的扣1分。
3.未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活动的扣1分。
3
(2)廉政谈话、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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