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常见稽查风险点及实务案例
房产税稽查案例分析

房产税稽查案例分析【案例1】1.案例简介:某市联运公司,系交通局下属的集体企业,注册资金368万元,现有职工274人,经营公路铁路联运,国内、国际集装箱和汽车客货运输。
1996年度账面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30万元。
主营利润22万元,其他业务利润13万元,营业外收入42万元,利润总额53万元。
在1997年的日常税务稽查中,稽查人员发觉该公司房租收入数额较大,但未准时申报缴纳房产税,且房租收入归类混乱,有些收入反映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有些则反映在"营业外收入"账户。
税务人员经查询得知,收入归类混乱是年度中间会计更换频繁所致。
经核实,该公司1997年1月至9月期间共取得房租收入26万元,未申报房产税。
2.案例分析及税务处理: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因此,该联总公司应补缴房产税3.12万元(26×12%)。
从客观上看,该公司违反《会计法》有关规定在年度中间频繁更换会计,导致会计工作缺乏连续性,执行会计制度不严格,从而忽视了房产税的准时申报工作。
从主观上看,由于房产税是小税种,公司领导和会计以前接触较少,这方面的纳税意识薄弱,因此房租收入虽作"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却不准时申报纳税。
3.账务调整:(1)提取房产税时,借:管理费用31200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31200(2)上缴税款时,借: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31200贷:银行存款31200【案例2】1.案例简介:某市一集体企业,主要经营范围为木器加工与销售,在职职工120人。
1996年12月,市地税稽查分局对该企业进行纳税稽查,通过对该企业1996年度纳税资料和有关的凭证、账簿的审查发觉:(1)该企业账面房产原值180.50881万元,1996年上半年缴纳房产税7581.37元。
房地产纳税评估案例分析

房地产纳税评估案例分析大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注册资金3000万元,主要从事房屋开发、销售、租赁、物业管理等业务,企业所得税为查账征收。
大连市中山区地税局通过系统纳税评估,发现其开发经营的某项目纳税情况异常,随即对其进行评估分析。
房地产有限公司2021年开发项目××花园商品房,可销售面积37906.95平方米,其中普通住宅30964.42平方米,非普通住宅6942.53平方米。
截止评估日止,项目已100%销售完毕。
实现普通住宅销售收入64627135元、非普通住宅销售收入26962853元。
有关的正常营业税费已按规定缴纳。
所得税由国税征收。
该公司开发项目按规定已达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于2021年委托中介机构对其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鉴证报告清算应缴土地增值税1229165.81元,总税负为1.34%。
XX市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金1000万元,登记注册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滨江大道555号,主要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水电安装等,该公司2002年开发项目是××家园,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2021年峻工后销售情况良好,2021年12月市稽查局进入该公司,对××家园的税收进行了清算,当期应征税款已全额入库。
2021年该公司开发的商住楼及门面已处在扫尾阶段,销售额骤减,2021年帐面销售额2362095.2元,缴纳地方各税300585.4元。
湖北省郧西县某建材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是从事商业用房市场开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成立于2021年5月,实行独立核算,注册资本300万元,从业人数14人,企业所得税由国税部门征收,预售收入计税毛利率为15%。
2021年5月,郧西县国税局税源管理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纳税评估工作。
税收管理员在巡查、分析过程中,看到某建材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正在开发的商业用房工程项目进度很快,而企业所得税分文不见入库,随即该公司被列入纳税评估对象。
税收风险防控案例分析

税收风险防控案例分析在当今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下,税收风险已成为企业经营管理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有效的税收风险防控不仅能够保障企业的合法合规经营,还能降低企业的税务成本,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下面将通过几个具体的案例来深入分析税收风险防控的重要性以及相应的应对策略。
案例一:虚开发票引发的税收风险某制造企业为了增加成本、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从一家空壳公司购买了大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务机关在进行大数据分析时,发现该企业的进项发票存在异常,随即对其展开了税务稽查。
经调查,该企业的虚开发票行为确凿。
不仅被要求补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还面临着高额的滞纳金和罚款。
此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也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这个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虚开发票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税收违法行为,企业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
在日常经营中,企业应加强对供应商的审核,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发票管理制度,对发票的取得、开具、保管等环节进行严格的控制。
案例二:税收优惠政策运用不当导致的风险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由于对政策的理解不准确,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和申报,导致无法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税务机关在检查时发现了这一问题,并要求企业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虽然企业最终通过申诉和整改,得以重新享受优惠政策,但也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这个案例提醒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虽然能为企业带来实惠,但必须要准确理解和运用。
企业应关注政策的变化,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备案。
同时,要建立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台账,对享受政策的情况进行跟踪和记录。
案例三:关联交易引发的税收风险某集团公司内部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但其定价政策不合理,导致利润在不同企业之间转移,从而引发了税务机关的关注。
税务机关通过对关联企业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和比对,认定其关联交易价格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并对企业进行了纳税调整,要求企业补缴税款。
房地产行业税收问题及稽查对策分析(共5篇)

房地产行业税收问题及稽查对策分析(共5篇)第一篇:房地产行业税收问题及稽查对策分析近年来,我市房地产行业快速发展,成为地方税收主要增长点之一,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较复杂,企业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导致税收征管难度加大,甚至有少数企业出现偷税现象,为此,我们通过调研,详细掌握了该行业项目运作及会计核算,初步发现了税收违法特点并就如何开展税务稽查提出了相应对策。
一、房地产企业项目运作及会计核算特点(一)项目运作的程序一个房地产项目从开始立项到销售结束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开工前期):通过土地交易中心组织的土地挂牌、招标、拍卖程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取得计划委员会印发的正式计划书→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用的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局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中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局将对房地产企业所开发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勘察合同、分包合同、监理单位以及资金量是否备足等情况进行审查)。
第二阶段(组织施工期):通过正式的招标程序,组织安排施工企业进场施工。
第三阶段(预售期和产权转移期):根据国家规定的完工程度或投资比例,办理预售证组织房屋销售。
预售房屋时必须取得房屋主管部门批准的预售许可证。
房屋产权移交给购买者,必须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交易手续。
(二)会计核算特点1、收入核算房地产企业其主要经营收入项目包括“土地转让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代建结算收入”、“出租产品租金收入”。
2、开发成本核算(1)开发成本核算的内容。
前期费用(征地费、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土地契税、土地出让金);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材料费、配套设施费、配套费);开发间接费用(为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保费等)(2)开发成本核算及结转的方法。
目前多数房地产企业结转开发成本的方法为: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成本对象总成本÷可销售总面积销售成本=已实现销售的可售面积×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由于房屋开发的自身特点,单位造价的形成会出现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分,即:前期开发成本费用高,中后期开发费用减少,而且大量公共配套设施需在总销售面积中分摊,项目的开发周期一般又在1年以上;所以财务在核算销售成本时,项目早期会出现对计划预算的开发成本采取预提方式,随着中后期成本支出逐渐减少,开发成本的结转才会与实际最后成本逐渐接近,最后在工程办理竣工结算后,企业财务再根据“工程价款结算单”对预提数与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增加或减少有关开发产品的成本。
三个案例说明,“无偿使用”带来的税务风险!(老会计人的经验)

三个案例说明,“无偿使用”带来的税务风险!(老会计人的经验)案例1无租使用房产案情介绍:杉杉服饰公司将自有的商业房一层对外出租给业户,杉杉服饰公司的财务人员知道出租房屋的房产税挺高,因此跟业户私下达成了一个无偿使用房产的协议,有意隐瞒了每年近100万元的租金。
税务风险:由于无偿提供了房产,导致无出租收入,无法进行从租征收房产税,应由使用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政策依据:(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第七条明确规定:“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缴纳房产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案例2无偿提供借款案情介绍:杉杉服饰公司将自有的闲散资金1000万元无偿出借给客户使用,借款合同中约定无息。
税务风险:公司无偿提供借款服务,应当视同销售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利息收入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的第十四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公司无偿向单位或个人提供借款(除特殊规定外)增值税应该按视同销售处理。
案例3无偿使用员工汽车案情介绍:杉杉服饰公司自己没有汽车,但是经常使用员工个人的车辆用于经营业务,公司与员工个人签订了一个无偿使用车辆的合同,合同中约定不支付租金,但是负责报销加油费、通行费等车辆费用。
税务风险:无偿使用员工个人车辆,导致车辆相关费用存在不合理性,没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房产税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先生,某市居民,拥有多套房产。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产税的征收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张先生在了解到自己名下房产可能需要缴纳房产税后,产生了异议。
他认为,自己名下的房产并非用于投资或出租,而是自住,不应缴纳房产税。
于是,张先生向某市税务局提出申诉,双方就房产税的征收问题产生了争议。
二、案件事实1. 张先生的房产情况:张先生名下共有5套房产,其中3套位于市中心,2套位于郊区。
市中心的两套房产面积分别为100平方米和120平方米,郊区两套房产面积分别为80平方米和90平方米。
张先生表示,这些房产均为自住,未进行出租或投资。
2. 税务局的征税依据:某市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认为张先生名下的房产属于应税房产,应当按照房产原值的一定比例缴纳房产税。
3. 争议焦点:张先生认为,自己名下的房产均为自住,不应缴纳房产税。
税务局则认为,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所有应税房产,自住房产也不例外。
三、法律分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相关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应税房产。
”第五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原值的一定比例确定。
”由此可见,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所有应税房产,包括自住房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规定:“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由此可见,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关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由此可见,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私有财产都不需要缴纳税收。
四、法院判决某市税务局与张先生就房产税征收问题提起诉讼。
税务稽查典型案例讲解

二、稽查案例
11.某房地产企业合用单位税额错误少缴城乡 土地使用税案
政策点:起始时间、终止时间、单位税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房产税城乡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旳告知》( 财税[2023]186号)第二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房产税城乡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旳告知》(财 税【2023】152号) 《有关落实执行省政府〈有关调整土地使用税税额原则旳告知〉几种详细 问题旳告知》(青财税【2023】0077)、《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有关调整市 内四区城乡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旳告知》(青地税发【2023】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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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稽查案例
12.某生产性出口退税企业不按要求缴纳城市 维护建设税案
政策点:免抵退税、外资企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生产企业出口货品实施免抵退方法后有关城 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旳告知》(财税[2023]25号) 《国务院有关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 旳告知》(国发[2023]3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 附加有关问题旳告知》(财税[2023]103号) 《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几种详细问题旳要求》(财税【1985】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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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稽查案例
3.某企业购置购物卡虚列管理费用少缴税款案
政策点:企业所得税列支与个人所得税扣缴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实际发生旳有关旳、合理旳支出 《发票管理方法》第二十条(不得变更品名和金额)、二十二条(不得虚 开)、四十一条(造成,没收、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实际发生旳经济业务事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企业促销展业赠予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旳告知 》(财税【2023】50号)第二条 个人所得税其他突出问题:低价售房、独立董事费、承担个人费用、利息 分配不支取等等
财税实务房产税计算案例及从租计算提醒点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房产税计算案例及从租计算提醒点一、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地上建筑物从价计征: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特别提醒:年税率1.2%,不属于完整年度从价,则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12×月份从租计征: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个人出租住房为4%)应缴房产税=400×(1-30%)×1.2%÷12×3+300×(1-30%)×1.2%÷12×9+10×12%=3.93(万元)(二)独立地下建筑物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应税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比例)×1.2%。
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应税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比例)×1.2%。
3.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例】某房屋租赁企业,房产原值共1800万元,2017年4月1日将原值为1000万元的临街房出租给某连锁商店,月租金6万元。
5月1日将另外的原值100万元的房屋出租给个人用于经营,月租金0.6万元。
当地政府规定允许按房产原值减除20%后的余值计税。
则:1.从价计征房产税=(1800-1000-100)×(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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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案例——土地那点事~
稽查案例
情况1: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为800平方米 该宗地容积率=800÷2000=0.4<0.5 因此应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800(总建筑面积)×2×1(土 地单价)=1600万元 情况2: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为1200平方米 该宗地容积率=1200÷2000=0.6>0.5 因此应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2000万元
租金收入 房产余值
房产余值 房产余值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房产税暂行条例》 财税〔2009〕128号
财税【2010】121 财税【2009】128
是否缴纳房产税
符合条件下需缴纳
原有房屋改扩建支出
符合条件下需缴纳
符合条件下需缴纳
融资租入房产的装修支出 经营租入(无租使用) 房产的装修支出
不缴纳
问题3.土地价款如何并入房产原值
+
房屋价值 地价
=
房屋原值
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 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 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121号)
请问:该800万元装修费用是否应缴纳房产税?
稽查案例——装修那点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173号)
第一条规定: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 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 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 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 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28号)
• 第三条规定: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 •
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 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图表总结2. 条 件
新建房屋初次装修费用支出
国务院令512号)
第五十八条: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
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稽查案例——土地那点事~
2.契税是不是房产税税基础,计入会计账簿“固 定资产”科目中(或无形资产),房产税的房产原值是按照会 计科目中记载的价值确定的,所以,契税也应计入房产原值计 征房产税。
稽查案例——土地那点事~
3.减免的土地出让金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稽查案例
现实中,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先征后返(通常) 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此属于政府补助,一次或者分次计入“营业外收 入”。通常在这种情形下,企业按照全额先行缴纳土地出让金,发票金额 为全额,账务处理上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全额确认或者结转相关资产价值, 因此,应按照全额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或者房产税时的计税基础,而收到 的减免部分作为一项营业外收入。
房 产
区 域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农村、行政村
Part
2
房产税计税余值的涉税风险
房产税计税余值的涉税风险 房产余值计税 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 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租金收入计税 对于出租的房屋,以 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VS
问题1:如何界定房产税的原值、余值
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 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 额。(四川省30%)
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 的原值。
稽查案例——装修那点事~
稽查案例 1.新建办公楼的装修费用,是否需要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某企业,新建了一栋办公楼并进行豪华装修,装修费用800 万元计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装修”,并单独核算。请问: 该企业发生的这笔装修费是否需要并入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 产税?
稽查案例——土地那点事~ 3.减免的土地出让金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稽查案例
二、直接减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无形资 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一)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 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 税基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三、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 税问题,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 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 用等。 因此,在直接减免情形下,减免的土地出让金部分不构成计算房产税时的 计税基础。
房产税常见稽查 风险点及实务案例
课程结构
房产税征税范围涉税风险点及实务案例
房产税计税余值的涉税风险点及实务案例
房产税租金收入的涉税风险点及实务案例
房产税征税范围涉税风险点
房产税
税种 分类
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
征税 范围
征税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计税 依据
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不同的计税依据
免租期
无租使用
融资租赁
稽查案例——出租那点事~
稽查案例 柜台出租,如何缴纳房产税? 我检查组在对一家大型商场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商 场店铺全部出租,且形式为以下两种
VS
柜台出租 店铺出租
图表总结3
租赁形式
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
免租期 无租使用
纳税主体
出租人缴纳 承租人缴纳
产权人缴纳 使用人代缴纳
计税依据
问题2:如何界定城镇区域
建制镇是指经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 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 准设立的市。
城市
建制镇
区 域
工矿区
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 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 地。
县城
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 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 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 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 业所在地。
稽查案例——装修那点事~
2.旧房改造的装修费用,如何缴纳房产税? 稽查案例
根据上述规定,该企业卫生间装修全部更换了卫生洁具且支出额较大, 属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中的更新改造支出,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计算缴 纳房产税。
稽查案例——装修那点事~
稽查案例
3.融资租赁房屋改扩建的价值部分,是否缴纳房产税
稽查案例——装修那点事~
问题3.土地价款如何并入房产原值 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土地面积
大地小房
小地大房
VS
稽查案例——土地那点事~
1.土地价值如何并入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是否重复征税?
举个例子
某工厂有一宗地,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支付土地价款及相关 税费合计2000万元,每平方米平均地价1万元。 情况1: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为800平方米 情况2: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为1200平方米 应并入的土地价值如何计算?
稽查案例——装修那点事~
案例解析
案例中对这笔800万元的装修费用在 税务处理时要核实装修明细,分别对 待,涉及上述文件列明的房屋附属设 施和配套设施,无论会计如何核算, 都要并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如果 房屋装修过程中不涉及上述列明的房 屋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仅是装饰性 的,则不需要并入。
稽查案例——装修那点事~
2.旧房改造的装修费用,如何缴纳房产税?
稽查案例
某企业对办公楼卫生间进行了重新装修,更换了所有的坐便 器、洗手盆等卫生洁具以及瓷砖。装修费用10万余元,计入 了“长期待摊费用” 请问:此笔装修费用是否缴纳房产税?
稽查案例——装修那点事~
2.旧房改造的装修费用,如何缴纳房产税?
稽查案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 一、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 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 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 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
图表总结1.
征税范围 具体(形态)表现 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则是指 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 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 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 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范围之外的举例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 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 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 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 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 以及各种油气罐等
稽查案例——土地那点事~
2.契税是不是房产税的计税基础?
稽查案例
某企业购买一出处房屋作为办公楼使用,其中办公楼价款500
万元,支付契税25万元
请问:在计算房产税时,契税25万元,是否计入房产原值计征
房产税?
稽查案例——土地那点事~
2.契税是不是房产税的计税基础?
稽查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耕地占用税是不是房产税的计税基础
稽查案例——土地那点事~
3.减免的土地出让金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稽查案例
我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政府减免了一 部分土地出让金。 请问减免的土地出让金是否需要并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请问减免的土地出让金是否需要并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免征土地出让金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 [2005]436号)规定,根据我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对承受国有土 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问题1:如何界定房产与非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