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样观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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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03-13 产品留样观察记录(普通)

QD-03-13 产品留样观察记录(普通)

□是□否
□ 是 □ 否□ 是 □ 否
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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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是 □ 否□ 是 □ 否
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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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是 □ 否□ 是 □ 否
3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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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是 □ 否□ 是 □ 否
36个月
□ 是 □ 否□ 是 □ 否
□是□否
□ 是 □ 否□ 是 □ 否
原因
注:1、检查项目中,该项若有,则该项“□”计“√”,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相应项下,在对应的结论“□”前以“√”
标记; 2、检查项目中,该项若无,则该项内容不作记录;
4、观察中异常现象不能直接以表格中结论记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或另附情况说明。
备注
观察人:
留样观察记录
留样编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可见物件 1、包装
2、包装内产品:□不可见 检查
周 期 检查时间 破损
漏气
□可见 记录
包装 老化
留样类别 留样日期 留样数量
变硬
编号: QP-03-13
变脆
备注
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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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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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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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否□ 是 □ 否
4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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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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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否□ 是 □ 否
观察截止时 间

留样记录表填写的流程和内容

留样记录表填写的流程和内容

留样记录表填写的流程和内容程中的质量变化规律和条件,必须按有关规定定期观察,记录各种数据。

1、留样观察员接到留样样品后,应及时把品名、规格、负责期或有效期、留样数量、检期、含量及其它必须检查的项目登记入留样观察卡,按品种入库存放。

2、在贮存过程中,每天观察室内温度及相对湿度的变化,并做好记录。

3、做好留样产品日常检查记录。

4、定期做好制剂的外观检查,并登记入册,同时按规定复检时间,即在0、3、6、9、12、18、24、36个月取样并送化验室进行检测,并做好交接验收登记,检验完及时取回报告单,按留样观察卡中的项目逐项登记。

5、所有的记录应有专用的记录本,并归档保存。

定期把记录下来的数据进行整理(一般一年一次),并系统地分析,总结出质量变化的规律,写出总结报告,交质管科。

6、若在有效期内严重变质或已达不合格品,应立即写出报告,上报品保部。

(具体按留样观察异常情况的处理程序办理)7、留样观察记录应保存至该品种的有效期后一年。

8、原始记录书写等要求按记录管理制度执行。

目的:建立一个留样管理规程范围:原辅料、中间体、半成品、成品留样责任人:留样管理员、QC主管、质量部经理内容:1.留样管理员:由质量部授权人担任,负责检验样品的留样工作。

2.留样数量:见留样管理制度。

3.留样样品要求:样品容器或外包装上必须有标记,其内容:品名、规格、批号、取样日期。

4.留样室环境:与医疗设备贮藏条件相一致。

5.留样工作程序:5.1样品的接收:化验员(或质监员)将样品取来后,留样样品交化验室留样管理员,并且做好登记;5.2留样员将散装的样品用合适的容器封好,并贴好外标签。

标签内容:品名、规格、批号、取样日期、留样编号;5.3留样员填写留样记录,内容:品名、规格、批号、数量、取样日期、留样编号;5.4样品的保存: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5.4.1留样员应按留样观察制度中要求进行观察或全检,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主管负责人;5.4.2留样不得外借或转送他人;5.5留样的销毁:按留样观察样品销毁标准操作规程进行。

产品留样观察记录

产品留样观察记录
处理人
观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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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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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编辑修改产品留样观察记录日期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采样数量采样人第一次观察第二次观察样品处理或销毁日期观察人处理人观察日期观察项目观察结果观察日期观察项目观察结果可编辑修改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产品留样观察记录
留样
日期
产品名称
生产日期
保质期
采样
数量
采样人
第一次观察
第二次观察
样品处理或销毁日期
观察人

饲料厂化验室样品留样观察记录,异常情况处置方式

饲料厂化验室样品留样观察记录,异常情况处置方式

饲料厂化验室样品留样观察记录,异常情况处置方式目的:
为稳定产品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故要求建立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范围:
公司内部
内容:
1、品管部专门设立一个堆放样品的样品柜,样品保存时间为超出保质期后三个月。

2、抽样要具有代表性,对每次生产的每品种产品都必须进行抽样。

3、抽样后要在样品中写明生产日期、品名、生产班次、抽样人等,每个样品不少于30g。

4、抽样后及时交到品管部主管,由主管登记后交到化验室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售,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产品禁止出售。

5、检验不合格必须即时找出原因,并将此料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并由技术部做出处理方案。

6、样品留到超出保质期三个月后无质量事故发生,由品管部主管负责清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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