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管理系列之施工项目竣工验收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标准竣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的单位和人员。
第二章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验收阶段和整改阶段。
第四条前期准备阶段包括竣工验收申请、组织筹备和审批准备等工作。
1. 项目相关部门根据工程进度和计划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2. 项目管理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竣工验收的筹备工作。
3. 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开始竣工验收工作。
第五条验收阶段包括验收准备、现场验收和整改措施等工作。
1. 竣工验收小组成员按照任务分工准备验收资料及相关工具。
2. 现场验收包括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检查。
3. 如发现问题,需要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
第六条整改阶段包括整改落实、验收意见汇总和确定验收结果等工作。
1. 各相关单位按照整改计划进行整改工作。
2. 竣工验收小组汇总各方意见,确定最终验收结果。
3. 发现的问题需整改到位后才能进行最终验收。
第七条各阶段工作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不得擅自更改。
第三章工程竣工验收的责任和义务第八条项目管理部门是主要负责竣工验收工作的单位,需要确保整个验收过程顺利进行。
第九条竣工验收小组成员需要严格执行工作任务,做到客观公正、审慎认真。
第十条各相关单位需积极配合竣工验收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支持。
第十一条项目负责人需对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确保工程质量和验收合格。
第四章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二条监督部门是对竣工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的组织,需要确保验收工作公正、合法。
第十三条监督部门有权对竣工验收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问题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监督部门对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项目工程有权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第五章工程竣工验收的结果与评定第十五条工程竣工验收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必须经过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认定。
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制度

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制度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目的和意义1. 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建设的最后一个环节,通过对建筑工程的全面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规定标准,为后续的使用和维护提供保障。
2.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竣工验收对建筑工程的安全性进行严格把关,防止不合格工程投入使用,从而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竣工验收制度有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建筑行业整体水平,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1. 申请验收: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完工后,向有关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 组织验收:有关部门收到申请后,组织专家对建筑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3. 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专家组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等方面给予评价。
4. 审批验收:有关部门对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审批,如无异议,则批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5. 办理竣工备案: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竣工验收报告,办理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手续。
三、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1. 工程质量:检查建筑工程的结构、设备、装修等方面的质量,确保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规定标准。
2. 工程安全:检查建筑工程的消防、防雷、抗震等方面的安全设施,确保工程的安全性。
3. 环保要求:检查建筑工程的环保设施,如排水、排气、噪音等,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4. 法律法规:检查建筑工程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
四、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注意事项1.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验收,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客观。
2. 加强对验收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验收工作的专业水平。
3. 做好验收记录和资料的保存工作,为后续的使用和维护提供依据。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实际操作流程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实际操作流程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实际操作流程: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完成后,依法对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环保、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定,确认工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要求,达到预期使用功能和技术经济指标的过程。
下面将详细介绍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实际操作流程。
1. **资料准备阶段**在进行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需要准备一系列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合同、竣工报告、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工程检测报告、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施工单位人员资质证书、工程竣工图、工程竣工报告等。
这些资料是竣工验收的基础,对工程的合格性和合法性进行评估至关重要。
2. **验收方案制定**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制定详细的竣工验收方案,明确验收的时间、地点、人员、程序和内容。
同时,应与相关部门和验收单位进行沟通,确定各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实地检查与测试**在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需要对工程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和测试,包括工程结构、设备设施、工程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检查。
通过现场检查和测试,评估工程的实际情况,确保工程符合相关要求。
4. **文件审查与评定**同时,验收人员还需要对准备的资料进行审查和评定,核实工程设计、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等方面的信息,与实际情况进行对比,判断工程的合格性和合法性。
5. **验收报告编制**在完成实地检查、文件审查和评定后,验收人员应编制详细的验收报告,包括工程概况、检查情况、评定结果、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等内容。
验收报告应客观、准确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为最终验收结果提供依据。
6. **验收结果确认**最后,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对验收报告进行确认,确认验收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确认工程是否达到预期使用功能和技术经济指标。
如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需要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EPC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管理要点

EPC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管理要点EPC工程的竣工验收和移交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能确保工程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保证工期履约并按时交付给业主。
下面将介绍工程项目开竣工、停复工管理制度的要点。
一、工程项目开竣工、停复工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工程项目依据合同约定,完成工期履约,按时开工、竣工,保证按时交付业主。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开、竣工及过程中停、复工管理。
三)程序1、项目开工管理1)开工日期确定项目开始正式施工(即开始基础挖槽或工程桩开始打桩)为实际开工日期。
如果实际开工日期与合同规定开工日期不符,必须经过甲方、监理确认,作为履行工期责任的起始日期。
2)开工报告确定实际开工日期后,由项目经理部填写开工报告,依次上报分公司生产科、公司生产管理部,报告期为开工前七日内。
3)复核开工条件分公司生产科要复核开工条件,合格后,报公司生产管理部盖章。
开工报告留存分公司生产科、公司生产管理部备查。
4)前期策划在实际开工日期之前,必须完成项目的各类前期策划(包括生产组织策划、经济策划、安全生产策划、质量策划)并完成进场开工所需的分包队伍的合同签订,方可开工。
2、工程竣工管理1)竣工日期确定工程项目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进行竣工验收合格,提交甲方验收申请的日期为工程实际竣工日期。
或工程项目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提交验收申请,未组织竣工验收,但已移交甲方并投入使用的,办理移交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2)竣工报告确定实际竣工日期后,由项目经理部填报竣工报告,依次上报分公司生产科、公司生产管理部,报告期为竣工后七日内。
3)复核竣工报告分公司生产科要复核竣工报告,报公司生产管理部盖章。
竣工报告留存分公司生产科、公司生产管理部备查。
4)工期延误如果工程工期发生延误,必须实行延误报告制度。
对于影响竣工工期的,需要向分公司生产科、公司生产管理部备案。
对于涉及工期违约造成索赔的,需要上报公司生产管理部备案。
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阶段服务保证措施及进度计划

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阶段服务保证措施及进度计划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阶段是建筑工程项目中最关键的阶段之一,对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有着重要影响。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服务保证措施和进度计划。
首先,施工管理阶段的服务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专业的施工管理团队:项目中应组建一支由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组成的施工管理团队,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
2.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制定并落实各项施工管理制度和规范,包括项目施工方案、质量控制计划、安全生产管理方案等,确保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施工。
3.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查: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4.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5.施工过程监控和调整:通过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把关和安全风险评估等手段,及时掌握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其次,竣工验收阶段的服务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编制竣工资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编制齐全的竣工资料,包括施工记录、质量验收报告、设备运行记录等,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组织竣工验收工作:组织竣工验收专家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根据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达到验收标准。
3.完善的竣工交接:完成工程项目的竣工交接工作,包括装修、装潢、设备安装等,确保项目能够按时交付使用。
4.竣工保修期服务:根据合同约定,对竣工的工程项目提供一定期限的保修服务,及时处理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确保项目的正常使用。
在服务保证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进度计划对于保证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阶段的顺利进行也至关重要。
首先,要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确定工程项目的总工期和各个分部工程的工期,并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进行动态调整。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
本文将从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定义、作用、主体、条件、程序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定义工程竣工验收制度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对已完成的建设工程进行检查、测试、评估,以确定其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而决定是否交付使用的一种管理制度。
二、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作用1. 确保工程质量:通过竣工验收,可以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确保工程安全、可靠、耐用。
2. 保障投资者权益:竣工验收是投资者获取投资回报的重要环节,通过验收,可以确保投资资金得到合理利用,防止投资损失。
3. 促进工程进度:竣工验收是对工程建设过程的总结和评价,对按时完成工程建设、实现投资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4. 强化责任追究:竣工验收是对工程建设各参与方的一种考核,对于不合格的工程,可以追溯到相关责任方,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1. 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有首要责任,应当组织竣工验收。
2. 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应当对工程设计质量负责,参加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设计资料。
3.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参加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施工资料。
4. 工程监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参加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
5. 相关政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监管,参加竣工验收。
四、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1.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第一节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 2.工程建设标准的性质 • 我国实行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并行的双轨制,近年又增加了强制
性条文这一层次。这三类标准规范可概括地以“行政性”、“推荐性” 和“法律性”来表达其执行力度上的差别,如表4-1. • 3.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等级) • 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等级)如表4-2所示。 • 4.工程建设标准的作用 • 工程建设标准的作用如表4-3所示。 • 5.工程建设标准的管理 • 工程建设标准的管理(包括编制、修订、应用、解释、出版发行等) 如表4-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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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
• 二、施工质量验收的作用 • 质量验收的作用,一是保证作用。通过质量验收,保证前一道工序各
项工程的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之后,才转入下一道工序各项工程的施工。 二是信息反馈作用。通过质量验收,可以积累大量的信息,定期对这 些信息进行分析、研究,进而提出合理的质量改进措施,使工程质量 处于受控状态,从而预防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 三、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 • 根据《统一标准》的要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 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如表4-10、表 4-11、表4-12、表4-13所示。
• 三、“2002年版验收规范”①的内容、模式和特点 • 2002年版验收规范的内容、模式和特点如表4-8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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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 (1)2002年版验收规范将各分项工程单列阐述,同时增加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相应的强制性条文,以黑体字表示。
• (2)2002年版验收规范未包括制作工艺、安装方法等内容。 • (3)2002年版验收规范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之分,不含评定等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防线,它涉及到工程能否投入使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等多个方面。
因此,验收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
建筑工程在竣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自检,对工程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并整理出竣工资料。
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材料进场记录、施工图纸及相关变更设计文件等。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成立竣工验收小组。
该小组负责对建筑工程进行综合验收,包括对工程质量、设备安装、装饰装修、消防设施、环保要求等方面的检查。
在验收过程中,小组成员应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照竣工验收标准,逐项进行检查。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提出整改意见,由施工单位负责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申请竣工备案。
备案时需提交竣工验收报告、质量保修书等相关文件。
只有通过了竣工备案,建筑工程才能正式交付使用。
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长期使用安全,建设单位还应建立健全工程维护管理制度,定期对建筑物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竣工验收并不是一次性的活动,对于一些特殊工程或者大型复杂工程,可能需要分阶段进行验收。
这就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分阶段验收计划,并与整体竣工验收相结合,形成完整的验收体系。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升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各参与方应严格遵守验收制度,确保每一项工程都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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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3 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及回访保修31-13-1 施工项目竣工验收31-13-1-1 施工项目竣工验收条件和标准1.施工项目竣工验收条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2.施工项目竣工验收标准建筑施工项目的竣工验收标准有三种情况:(1)生产性或科研性建筑施工项目验收标准:土建工程、水、暖、电气、卫生、通风工程(包括其室外的管线)和属于该建筑物组成部分的控制室、操作室、设备基础、生活间及至烟囱等,均已全部完成,即只有工艺设备尚未安装者,即可视为房屋承包单位的工作达到竣工标准,可进行竣工验收。
这种类型建筑工程竣工的基本概念是:一旦工艺设备安装完毕,即可试运转乃至投产使用。
(2)民用建筑(即非生产科研性建筑)和居住建筑施工项目验收标准:土建工程、水、暖、电气、通风工程(包括其室外的管线),均已全部完成,电梯等设备亦已完成,达到水到灯亮,具备使用条件,即达到竣工标准,可以组织竣工验收。
这种类型建筑工程竣工的基本概念是:房屋建筑能交付使用,住宅能够住人。
(3)具备下列条件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亦可按达到竣工标准处理一是房屋室外或小区内管线已经全部完成,但属于市政工程单位承担的干管干线尚未完成,因而造成房屋尚不能使用的建筑工程,房屋承包单位可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二是房屋工程已经全部完成,只是电梯尚未到货或晚到货而未安装,或虽已安装但不能与房屋同时使用,房屋承包单位亦可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三是生产性或科研性房屋建筑已经全部完成,只是因为主要工艺设计变更或主要设备未到货,因而剩下设备基础未做的,房屋承包单位亦可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凡是具有以下情况的建筑工程,一般不能算为竣工,亦不能办理竣工验收手续:1)房屋建筑工程已经全部完成并完全具备了使用条件,但被施工单位临时占用而未腾出,不能进行竣工验收。
2)整个建筑工程已经全部完成,只是最后一道浆活未做,不能进行竣工验收。
3)房屋建筑工程已经完成,但由于房屋建筑承包单位承担的室外管线并未完成,因而房屋建筑仍不能正常使用,不能进行竣工验收。
4)房屋建筑工程已经完成,但与其直接配套的变电室、锅炉房等尚未完成,因而使房屋建筑仍不能正常使用,不能进行竣工验收。
5)工业或科研性的建筑工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亦不能进行竣工验收:①因安装机器设备或工艺管道而使地面或主要装修尚未完成者;②主建筑的附属部分,如生活间、控制室尚未完成者;③烟囱尚未完成。
31-13-1-2 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管理程序和准备1.竣工验收管理程序竣工验收准备→编制竣工验收计划→组织现场验收→进行竣工结算→移交竣工资料→办理竣工手续。
2.竣工验收准备(1)建立竣工收尾工作小组,做到因事设岗,以岗定责,实现收尾的目标。
该小组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人员、计划人员、安全人员组成。
(2)编制一个切实可行、便于检查考核的施工项目竣工收尾计划,该计划可按表31-190编制。
施工项目竣工收尾计划表表31-190序号收尾工程名称施工简要内容收尾完工时间作业班组施工负责人完成验证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编制人:(3)项目经理部要根据施工项目竣工收尾计划,检查其收尾的完成情况,要求管理人员做好验收记录,对重点内容重点检查,不使竣工验收留下隐患和遗憾而造成返工损失。
(4)项目经理部完成各项竣工收尾计划,应向企业报告,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质量验收,对照标准进行检查。
各种记录应齐全、真实、准确。
需要监理工程师签署的质量文件,应提交其审核签认。
实行总分包的项目,承包人应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分包人应按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对承包人负责,并将分包工程验收结果及有关资料交承包人。
承包人与分包人对分包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5)承包人经过验收,确认可以竣工时,应向发包人发出竣工验收函件,报告工程竣工准备情况,具体约定交付竣工验收的方式及有关事宜。
31-13-1-3 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的步骤1.竣工自验(或竣工预验)(1)施工单位自验的标准与正式验收一样,主要是:工程符合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竣工标准和竣工规定;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设计的使用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工程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等。
(2)参加自验的人员,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合同、预算以及有关的作业队长(或施工员、工号负责人)等共同参加。
(3)自验的方式,应分层分段、分房间地由上述人员按照自己主管的内容逐一进行检查。
在检查中要做好记录。
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和项目,确定修补措施和标准,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修理完毕。
(4)复验。
在基层施工单位自我检查的基础上,并查出的问题全部修补完毕后,项目经理应提请上级进行复验(按一般习惯,国家重点工程、省市级重点工程,都应提请总公司级的上级单位复验)。
通过复验,要解决全部遗留问题,为正式验收做好充分的准备。
2.正式验收在自验的基础上,确认工程全部符合竣工验收的标准,即可由施工单位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开始正式验收工作(1)发出《工程竣工报告》。
施工单位应于正式竣工验收之日前10天,向建设单位发送《工程竣工报告》。
其表式见表31-191。
工程竣工报告表31-191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工程地址结构类型建设单位开、竣工日期设计单位合同工期施工单位造价监理单位合同编号竣工条件自检情况项目内容施工单位自查意见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完成情况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工程所用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商品混凝土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的试(检)验报告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等重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签证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或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整改问题的执行情况单位工程质量自检情况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款支付情况设强制性标准。
项目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年月日监理单位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公章)年月日(2)组织验收工作。
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邀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方面参加,同施工单位一起进行检查验收。
列为国家重点工程的大型建设项目,往往由国家有关部委邀请有关方面参加,组成工程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
(3)签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办理工程移交。
在建设单位验收完毕确认工程竣工标准和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以后,即应向施工单位签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其格式见表31-19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31-192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筑面积m2 工程地址结构类型层数地上层,地下层总高m 电梯台自动扶梯台开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单位工程完成设计与合同所约定内容情况建筑面积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组组成情况专业建筑工程采暖卫生和燃气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安装工程工程竣工资料审查竣工验收程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方面的评价:项目负责人(公章)建设单位年月日勘察负责人(公章)勘察单位年月日设计负责人(公章)设计单位年月日项目经理(公章)企业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年月日总监理工程师(公章)监理单位年月日工程质量综合验收附件:1.勘察单位对工程勘察文件的质量检查报告;2.设计单位对工程设计文件的质量检查报告;3.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查报告,包括:单位工程、分部工程质量自检纪录,工程竣工资料目录自查表,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商品混凝土、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和进场试验报告的汇总表,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的试(检)验报告汇总表和强度合格评定表,工程开、竣工报告;4.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估报告;5.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以及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6.工程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问题的整改结果;8.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9.竣工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结果;10.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11.法律、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4)办理工程档案资料移交。
(5)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在对工程检查验收完毕后,施工单位要向建设单位逐项办理移交手续和其他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并应签认交接验收证书。
还要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工程结算由施工单位提出,送建设单位审查无误后,由双方共同办理结算签认手续。
工程结算手续一旦办理完毕,合同双方除施工单位承担工程保修工作以外,建设单位同施工单位双方的经济关系和法律责任即予解除。
33-13-1-4 施工项目竣工资料(见表31-193)竣工资料表表31-193资料项目内容工程技术档案资料(1)开工报告、竣工报告;(2)项目经理技术人员聘任文件;(3)施工组织设计;(4)图纸会审记录;(5)技术交底记录;(6)设计变更通知;(7)技术核定单;(8)地质勘察报告;(9)定位测量记录;(10)基础处理记录;(11)沉降观测记录;(12)防水工程抗渗试验记录;(13)混凝土浇灌令;(14)商品混凝土供应记录;(15)工程复核记录;(16)质量事故处理记录;(17)施工日志;(1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19)工程质量保修书;(20)工程预(结)算书;(21)竣工项目一览表;(22)施工项目总结算。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土建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主要质量保证资料·建筑电气安装主要质量保证资料·通风与空调工程(1)钢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2)焊接试(检)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3)水泥出厂合格证或报告;(4)砖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5)防水材料合格证或试验报告;(6)构件合格证;(7)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8)砂浆试块试验报告;(9)土壤试验、打(试)桩记录;(10)地基验槽记录;(11)结构吊装、结构试验记录;(12)工程隐蔽验收记录;(13)中间交接验收记录等。
(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2)管道、设备强度、焊口检查和严密性试验记录;(3)系统清洗记录;(4)排水管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5)卫生洁具盛水试验记录;(6)锅炉烘炉、煮炉、设备试主要质量保证资料·电梯安装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运转记录等。
(1)主要电气设备、材料合格证;(2)电气设备试验、调整记录;(3)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2)空调调试报告;(3)制冷系统检验、试验记录;(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